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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林仙儿之做霸主看搅基-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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栈连个剩余的空铺都没有,可是李寻欢很有钱,靠着钱他的仆人硬是让店家给他们空出了两间很舒服的上房。
  
  可是最多也就两间上房,不能再多了!现在她已经霸占了一间,李寻欢和阿飞就只能睡在一间房间里头了。
  
  林仙儿翻了个身,抱起有些硬的棉被,在床上滚了一圈。
  
  也许是因为喝过酒的关系,她现在好开心,开心极了,又开心又兴奋。只要时间一到,她就翻身下床,将自己打理好然后出门去。
  
  可是门外守着个男人——不是别人,就是虬髯大汉!他好像算准了林仙儿会出来“捣乱”似的,从刚刚出门到现在一直守在她的门口,盯死了她,不让她再有机会去“骚扰”他家少爷,还有他家少爷很中意的阿飞少爷。
  
  真麻烦,好麻烦!这就跟上超市买东西等着结账似的,排了老长的队伍,好不容易到收银台前了,收营员却挂上了暂不收账的牌子。岂止是麻烦?简直是扫兴至极!
  
  林仙儿恨恨地在虬髯大汉的后背上踢了一脚。虬髯大汉一点也不以为意,他不怕林仙儿踢他,因为他不疼,疼的是林仙儿——金钟罩铁布衫的外家硬功,谁踢谁疼!
  
  林仙儿脚疼的这一刻,真是恨死了这个大块头!
  
  林仙儿在虬髯大汉身上吃了瘪,只得灰头土脸地转回了房间。她真是憋屈死了,白白给人搭桥铺路,却连个墙角都听不到。可是她能怎么办?现在的她既不会飞又不会爬,连虬髯大汉她都不敢随便欺负了!
  
  果然,武侠的世界里学好功夫才是硬道理,否则连听个墙角都做不成!
  
  醉了的阿飞虽然还是漂亮得很讨人喜欢,但是对于照顾他的人而言,已有些讨厌。
  
  李寻欢一直穿在外面的貂皮大衣已经脱掉扔在了一旁——它已经不能再穿。
  
  李寻欢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他喜欢喝酒,如果遇上看得顺眼的人还会相邀对饮。这么多年在酒肆中他已不知见过多少酒鬼,像阿飞这样会倒、会吐,会胡说八道、会动手动脚的醉鬼却不知见过多少。
  
  但是,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照顾过醉鬼,以致现在他已经有点后悔,后悔让虬髯大汉自行休息,留下他和阿飞两个人呆着。
  
  李寻欢此刻最想知道的一件事就是醉了的自己是个什么样子——想来应该不会像阿飞这样,在别人身上吐完了还死缠着不放,抱着别人的腰赖在床上低声哼哼。
  
  至于阿飞哼的什么,李寻欢没有听清楚。少年的声音实在太低——他只是在说给自己听而已,并不想别人知道。像这样的呢喃话语李寻欢就算能听清楚也不会去听。
  
  忽然,阿飞的声音高了一些,他抬起红得有些艳的脸看着被自己紧紧抱着的男人,轻轻地,用对方能够听到的声音,生怕对方跑掉一样软软地问道:“你是我爹吗?”少年一改往日冷漠的表情,脸上还有一丝期待、一丝讨乖,眼巴巴可怜兮兮地望着李寻欢。
  
  李寻欢愣了一下。阿飞的话让他想笑,他想不到自己在对方眼中已经老到可以做父亲了;同时他又有些怜悯,怜悯这寂寞孤苦的少年,竟连自己的父亲都未曾见过。
  
  可是他又不愿去问阿飞的父亲是谁,因为在酒桌上他已经问过阿飞的姓名,阿飞不肯说,他只说别人都叫他阿飞,他只是承诺等他成了有名的人就会告知真名。
  
  一个不曾被世俗蒙尘的少年,只有因为父辈的关系,才会对自己的姓名如此小心翼翼,那似乎已经成了一种暗示、一种不可明喻的信仰,需要他成就一番事业才不愧对这样的出生、这样的父母长辈。
  
  李寻欢实在是不忍心去问清楚,去打破少年心中的执着与坚持。
  
  所以李寻欢只能老实地回应他,用同样很低很软的声音回应他:“我不是你爹。”
  
  原来不是爹!
  
  阿飞的视线已经因为醉而模糊了起来,他辨认不清眼前的人是谁,连性别都已经分辨不出,只觉得这个怀抱是温暖的,宽阔的,就像儿时的母亲拥抱着他一样。
  
  “我一定会有名的,成为天下最有名的人,到时候我再去找爹,告诉他我是他的儿子,而你把我教得很好,我跟他一样很有名气。”阿飞说着,忽然顿了顿,似乎在想着什么,然后低下头在李寻欢的怀里拱了拱脑袋,“要是你还活着,那该多好,我就不要去找他了。”
  
  李寻欢的手在阿飞有些毛糙的头上摸了摸。少年忽然抬起头盯着他看了许久,而后大声道:“你好像也不是我娘!”
  
  “我不是。”李寻欢苦笑。
  
  “那你是谁?”阿飞似乎已经忘记了他这个前不久刚刚认识的人。
  
  “我是李寻欢,你可以叫我大哥,我们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却可以成为比亲人还要亲的兄弟!”李寻欢摸了摸阿飞稚嫩的脸庞和耳朵,他发现自己真的很喜欢这个少年,已经不能将他丢开,让他孤单地成长。
  
  李寻欢很希望自己很够像兄长一样看着阿飞成长,在他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助他,在他无法辨明是非的时候告诫他。
  
  “这样好像很不错。”阿飞似乎在思考,很认真地思考着李寻欢的提议。
  
  “何止不错。”李寻欢说道。
  
  “那好吧,”少年点了点头,“你做我的大哥,我做你的小弟——做小弟的是不是一定要听大哥的话?”
  
  李寻欢说不需要,即便他说的是对的少年也有拒绝听从的选择。他的这番话让少年很困惑,但是在片刻的思索过后,阿飞笑了起来,愉快地说道:“有你这样的大哥,很好。”
  
  所以,当他从酒醉中清醒过来的时候,当他接过李寻欢递上来的解酒茶的时候,他对他说:“谢谢大哥。”
  
  李寻欢一愣,继而笑了起来:“原来你记得昨天我们说过的话。”
  
  “我记得。”阿飞神情认真,“我很感激你没有再问我关于我父母的事情。”
  
  “那只因为你说过等你有名了就会告诉我的,何况我已经知道你叫阿飞——在现在,这些就已经足够了。”
  
  李寻欢笑笑柔声道。
  
  少年沉默了半晌,凝望着李寻欢,凝望着他脸上柔软的笑容。似乎被这样的笑意感染,他的嘴角上也泛起了笑意,温柔腼腆、亲切可爱——他的人也随着这一抹绽开的笑意变得温柔腼腆、亲切可爱,因为他已经知道这一刻之后自己又有了亲人,一个可以相互关爱、彼此照顾的兄弟,即便没有血缘,他们也会彼此守望,比亲人更亲。
  
  李寻欢看着暖暖笑开的少年,心头忽然一动。
  
  门,“砰“地一声被人踢开,林仙儿站在门口,手里抓着麻花辫子,冷冷地看着房间内的两个男人,哼了一声:“昨天晚上,你们是不是躺在一张床上睡?还特别地开心?”
  
  她,似乎在生气。
        
多情剑客无情刀(修)
  圆圆的脑袋,圆圆的大肚子,两颗雪球两颗煤球,就做成了一个雪人。
  
  林仙儿一直在生气,一直瞪着坏她好事的虬髯大汉,恨不得在他的后背上瞪出个窟窿眼来。直到看到这个拦在路上的雪人,她才扑哧笑出了声:“难道这雪人也耐不住清苦,跑来官道上拦路抢劫?”
  
  可不就是来拦路抢劫的么?那借着疯从阿飞剑下逃走的黑蛇就“躲”在雪人里,断了气绝了命,一张脸黑青黑青的。
  
  杀了人的金狮镖局一把手查猛带着一个瘸子四个伪正太真怪物呼啦啦跑了出来。这四个怪物穿着娃娃的衣服扎着娃娃的发髻,装疯卖傻地要砸了雪人的李寻欢赔他们的雪娃娃。
  
  不赔雪娃娃,就得给他们赔命!
  
  可是查猛却在他们出手的时候阻拦了他们,然后六个人像是李寻欢请来的相声先生似的,尽在那里吹嘘小李飞刀的厉害,讲他当年是何等的风流快活、神勇无敌。
  
  一句一句,看似赞美,实则是一把把的刀子抹了蜜填了毒,直往李寻欢的痛处上戳,不见血却能杀人。在场大概只有阿飞这熊孩子把这些真当成了他大哥当年的“丰功伟绩”来听。林仙儿轻轻瞥了他一眼,啧,这小子竟然听得津津有味,好似更崇拜他大哥一点了。
  
  唉,山里来的娃子就是淳朴,一点也听不懂这些拐弯抹角的话。她得给李寻欢提个醒,好好教导教导,否则阿飞被人骂了、骗了、拐了、害了,他这个大哥想哭都来不及。
  
  金狮镖局一伙人站在大雪里,绕了半天的话,却原来是以为李寻欢拿走了诸葛雷带在身边的一个包袱——他们原本以为拿走它的是黑蛇,可是杀完了人衣服扒光了搜了一遍却没见着东西。
  
  于是他们就怀疑出刀杀人的李寻欢。
  
  他们将雪人拦在官道上,就是要截李寻欢这个“大强盗”。
  
  林仙儿真佩服李寻欢,竟然能忍受这几个家伙到现在,最后竟然还能笑着对他们说包袱就在他这儿,但是要等一等,等他考虑清楚了才能决定是不是还给他们。
  
  结果这六个人兴冲冲地跑出来,凶巴巴地囔了半天,得了这么一句话后就立刻撤退了,甚至还给了李寻欢一个时辰的时间来考虑。
  
  却原来还是怕李寻欢的飞刀!像他们这么横的人若真的不怕,又怎么会在这里废话了这么久?怕早像对付黑蛇一样将他们都杀了,然后搜身,搜不到东西就把他们也堆作雪人,等着下一个嫌疑人。
  
  可是林仙儿不懂,李寻欢明明没有拿那什么包袱却为什么要承认这一桩栽赃?
  
  林仙儿不懂,阿飞也不懂。他不懂就立马问,他一问李寻欢就只能答。
  
  “原来你是要去找那包袱的人。”阿飞拧眉看着李寻欢,“难道你已知道是谁偷了它?”
  
  “当时,在客栈里,知道包袱中价值的人,活着的也就只有一个了。”李寻欢咳嗽起来,他的身体一直都不好,本就不能像这样长久地站在风雪里。
  
  ——黑白二蛇已死,诸葛雷和他的一个兄弟则分别死在了白蛇和李寻欢的手上,活着的只剩下诸葛雷的另一个兄弟。
  
  阿飞沉默了半晌,道:“你觉得是他将包袱占为己有,却又怕查猛追查到他头上,便只好推给了你,让你背黑锅?”
  
  “是。”李寻欢回道,“好在我替别人背黑锅,这已不是第一次了。”(注1)他似乎突然想起了痛苦的滋味,神色暗淡,而后猛然大声地咳嗽了起来。
  
  “那你是不是要跟着查猛,跟着他们去找诸葛雷那个耳朵里长着一撮黑※毛的兄弟?”阿飞待李寻欢咳嗽声停下后问道,“想必他为了迷惑查猛,不敢一个人逃走,会跟在查猛身边,免得他起疑心。你只要找到了查猛也就找到了这个贼人。”
  
  “是。”李寻欢忽而笑了笑,拍了拍阿飞的肩膀。
  
  林仙儿站在一旁,看着这两个男人,脸上笑吟吟的,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忽然她就听到阿飞生气的声音:“你要我走?”
  
  “是。”李寻欢说道,“我要你走。我现在有事耽搁,再不能行路。而你却要赶路,去城里见大世面,跟我呆在这里……并不能成名。”
  
  阿飞却怎么肯?可是他看着李寻欢的眼睛,看着他的眼中一点一点地被痛苦占据,尽管如此这个男人的脸上竟然还有微笑。
  
  “你担心我会死在他们手上?”阿飞问道。
  
  “不,我一点也不担心。你的剑那么快,怎么会死在他们手上?”李寻欢淡淡笑道,只是每说一字他眼中的痛苦就更多一分,“我只是不想再跟你一块儿喝酒了,你这个人太冷,好像连酒都烫不热你的心。”他忽然看向远方,那荒凉的白雪中正有一头白狼慢慢地行走。
  
  林仙儿讶异地看向李寻欢,实在不明白刚刚还在车里与自己的小兄弟有说有笑的人怎么会突发此言。而阿飞更是猛然抬头瞪着他,瞪着自己昨天晚上刚刚认下的兄弟、亲人,他实在不明白这个人为何要这样对他,对他说这样的话——用这样痛苦的一双眼看着他对他说这样残忍的话。
  
  因为恼怒,少年的脸上泛起一层红晕,而后这一层红晕淡化了下去,最后,化作冰冷的白,白得像雪一样冰冷。
  
  阿飞仿佛又变成了那头在荒原里独自生存的野狼,冷冷的眸子一眨不眨地盯着李寻欢。
  
  李寻欢却依旧看着远方,那头白狼正缓缓地从他的视线里消失※身形。
  
  林仙儿却忽然出声:“你真的要阿飞走吗?”
  
  李寻欢看向她,却不回答她的问话,只是轻轻地瞥着她。
  
  “那么我呢?你也要我走吗?”林仙儿忽然冲到李寻欢面前,紧紧抓※住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胸膛上,看着他,痴痴地看着他,像是已这样看着他很多年,“只要你说一句让我走,我现在就走!”
  
  “你……你……”李寻欢想不到一直巴着他的林仙儿竟然说要走,虽然她的神情她的举止似乎都在说她不肯走,舍不得走,可是李寻欢知道这个女人。只要他说一句是,她便会马上撒手,转而去牵阿飞的手,跟着他在这荒山雪地里走,陪着他度过这段孤苦严寒的一路,然后带着他去见城市里的花花绿绿。
  
  阿飞一定会被她彻彻底底地带坏!
  
  他怎么能够容许?!!
  
  绝不容许!!!
  
  一个声音在李寻欢的心底响起,像落进水里的一颗石子。
  
  “你……不许走……”李寻欢,几乎是咬着牙将话说完,他的手更是紧紧地捏着林仙儿娇※嫩的小手,捏得她那么疼那么疼,疼得她都要哭出来了。
  
  “我不走……只要你不让我走,我哪儿也不去……你去哪儿我就跟去哪儿……”林仙儿眼中噙着泪水,只因她痛极了:不过是想试探一下李寻欢是不是真的讨厌阿飞,是不是真的要对阿飞不管不顾,她怎么就被他下了这么重的黑手?
  
  难道真的应了那一句话,做女配难,做漂亮的女配更难,做邪恶的漂亮女配难上加难,做BL世界里的邪恶漂亮女配难乎其难?
  
  但是她现在已经明白了一点,那便是李寻欢已经料定自己与查猛之间将会有一场恶战,这一场恶战必然凶险异常,凶险到他必须叫阿飞走,哪怕用这么冷这么狠的话也要将他逼走。
  
  阿飞站在旁边,看着两人紧紧“相握”的手,忽然就觉得非常的痛苦。他喜欢李寻欢,也喜欢林仙儿,他们一个是很有名的英雄,一个是绝代芳华的美人。美人配英雄,他们两个站在一起多么相配?多么好看?可是他却被排除在外,大哥要他走,而仙儿只肯跟在大哥的身边。
  
  他又变成了一个人,一个孤独的人,只有寂寞,没有快乐,更没有温暖。
  
  但是他终究有些不甘心,可是不甘心也只能离开。
  
  最后阿飞向李寻欢要了一杯酒,同这位做了他一天大哥的男人对饮。将苦涩冰冷的酒喝下,阿飞将酒杯丢到马车上,然后看向李寻欢,眼里似乎有一团火,即冰冷又火热,冷得能将人冻住,热得能将人焚烧。
  
  最后,他也只单单对李寻欢说了一句话而已,但只这一句话也已足够让对方眼中的痛苦更加浓郁:“你又怎么知道我的心没有被烫热?”
  
  然后,他挺了挺胸,像他初见他时那样挺直了身躯。
  
  阿飞轻轻地瞥了一眼林仙儿,却什么话也没有跟她说,在她微微张口要说些什么的时候突然转身,大步离去。只不过一会儿的功夫他就消失在了无尽的风雪里,只留下一行长长的脚印落在留下的人的眼睛里,落进了他们的心里去。
  
  “他的背脊虽然挺直,背影却是那么孤单寂寞,你怎么忍心让他就这样走了?”林仙儿看着消失在远方的脚印,喃喃问道。
  
  李寻欢却早已忘了她一般,低头为自己倒了一杯酒,向着少年消失的方向将酒杯高高地举起:“来,少年人,我再敬你一杯,你可知道我并不是真的要你走,只不过你前程远大,跟着我,永远没好处的。我这人好像已和倒霉、麻烦、危险、不幸的事情变成了好朋友,我已不能再交别的朋友了。”(注2)
        
最毒蝎尾针(修)
  阿飞早走了,李寻欢也走了。
  
  林仙儿独自一人坐在马车上,看着官道一侧白白绰绰的小树林。
  
  虬髯大汉此刻正依着他主人的吩咐将黑蛇的尸体搬到另一侧的小树林里,将他掩埋。
  
  忽而,林仙儿紧紧盯着的那一枝松枝“啪喳”一声被积雪压断,掉落在了地上。
  
  林仙儿立刻从马车上跳了下来,落到雪地上。她便穿着那双过大的鞋子,走进了小树林。然后她越走越快,越走越快,快到鞋底子上几乎沾不上一点雪粉。
  
  一个黑影像被风吹着一样,忽然飘落到林仙儿的面前,拦住了她的去路。林仙儿停住了脚,看着一身黑衣的男人:“你来了?”
  
  “我来了。”男人淡淡地说道,“你要干什么去?”
  
  “去找李寻欢。”
  
  “他去的不是这个方向。”
  
  “我知道。”林仙儿温温柔柔地笑,看上去多么善解人意。
  
  黑衣的男人忽然拉起了她的手,带着她像飞舞在风中的燕子,奔驰在风雪中。最后,他将她放在了一家小小的酒家门口,然后又像被风吹走了一般消失了身影。
  
  林仙儿抬头看了一眼已经缺了字的酒家招牌,笑了一声,便抬脚走了进去。
  
  一路走过去,竟然没有半点声响,连个出来迎人的店小二都没有。林仙儿心里奇怪却不害怕,只慢吞吞地往里走,最后总算遇到了一个人,正是金狮镖局的总镖头查猛。
  
  他却已经死了。
  
  他死得倒不算惨,甚至还算体面。即便是死他还是站着的,倚靠在木柱子上,全身上下衣冠楚楚,只除了喉咙上有个血窟窿外没有一点伤口。
  
  他的同伴——那个瘸子却瘫倒在地上,那四个怪物则平平地躺在地上,头对着头组成了一个标准的“死亡十字架”。
  
  他们每个人的喉咙上都有一个血窟窿,除此以外没有一点伤口身上干干净净的,他们和查猛一样都是被人一剑刺死的。
  
  看见这六具尸体,林仙儿不禁惊呼,不禁轻轻地击掌,不禁为那少年的剑法之快而赞叹、而喜悦。
  
  真是好快的剑!
  
  真不愧是铁剑阿飞,他的出手已经不比李寻欢慢上一分了吧?!
  
  然后她看见,在瘸子的尸体旁的柱子上,被人用剑尖划出来的一行字,竟是少年阿飞给李寻欢的留言:“你替我杀了诸葛雷,我就替你杀这些人,我不再欠你的债了,我知道一个人绝不能欠债!”(注1)
  
  看着这行字,林仙儿忍不住笑了。
  
  阿飞的表情虽然总是冷的,心肠却柔软暖热得过分。他的剑明明无情人却如此多情,即使被人狠心拒绝、赶走,他依旧还是将对方当做自己的大哥、自己的兄弟、自己的亲人,无法不去关心他、爱戴他、维护他。
  
  只是不知道这个多情柔软的少年,此刻是不是正像一匹受伤的幼狼,躲在风雪里的某个角落独自舔舐着伤口。
  
  林仙儿笑吟吟地瞅着柱子上的那行字,忽然她脸上的笑顿住了,而后她笑得更加地欢乐、快活——这行字李寻欢一定也看到了,那他一定是既欣慰又难受,既高兴又痛苦。
  
  任谁都能看出写下这行字的人的关怀,任谁也都能看出他心中的埋怨。
  
  就在林仙儿恨不得将这行字拓下来以资留念的时候,通往厨房的门帘子却被人拉了开来,一个没了两条腿的男人正背着一个小包袱,用他的两只手艰难地向外爬。
  
  这个男人很胖,不仅胖还特别的脏,头发上积了一层厚厚的油脂,好像已有许多年没有洗过。
  
  这个邋遢的胖男人在地上一路爬,爬得十分的认真、努力,甚至没有抬起头来看一眼站在他面前的林仙儿,也没有去看一眼她四周的尸体。
  
  林仙儿站在原地没有动,只是看着这个男人一点一点地爬,最后她的视线落在了男人背在怀里的小包袱上——她觉得这个小包袱很眼熟,好像就是诸葛雷的那个。
  
  想不到这个小包袱经过了那么多手,最后竟被一个邋遢的胖男人弄到了手。
  
  那么李寻欢呢?李寻欢不是一路追查到此的吗?
  
  林仙儿走上前,一脚将辛苦爬着的男人整个踢翻了过去,让他像一只两“脚”朝天的乌龟一样再也翻不了身。
  
  所以说,人可以胖,却不能太胖,更不能胖得离谱,否则被人掀翻在地上时连翻身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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