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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与光同尘作者:谦少-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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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洗漱。”他找出一件浅色衬衫,扔到床上,又翻出一条牛仔裤:“你先换衣服,牛仔裤肯定长了,裤腿挽起来。等我弄完就带你下去吃饭,冰箱里有水果,你先垫一下。”
  林郁茫然地答应了,坐在床边,迟疑地看着程曦扔在床上的衣服。
  程曦的意思,是让自己穿他的衣服没错吧?
  …
  程曦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林郁正站在衣柜前面,穿着程曦的衬衫,提着牛仔裤的裤头,十分茫然地看着镜子。
  “大了?”程曦问他。
  林郁点头。
  程大少爷皱着眉头,从林郁身边挤过去,把地上的篮球踢开,找出一条被扔在地上的牛仔裤来,抽出皮带,递给林郁。
  林郁一手拎着裤子,一手并不熟练地把皮带穿上去。大概是被程曦看得太紧张,加之单手的难度,他穿了几次都没穿进皮带扣里。
  程曦看了几秒钟,终于看不下去,往前跨了一步,伸手就抓住了林郁手里的皮带。
  他比林郁高大半个头,林郁下巴还不到他肩膀的位置,这样近的距离,抬头只看见程曦轮廓分明的下巴和抿紧的薄唇。
  “松手。”程曦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林郁呆呆地松开了手。
  大概是太紧张产生的错觉,林郁只觉得程曦身上简直在散发热气,隔着薄薄的T恤,他整个人都被笼罩在名为程曦的气场里。脸上像是在发烧,应该是肾上腺素分泌过多了……但是现在去找钙镁片吃的话,会被程曦发现的吧。
  林郁茫然地抬头看着程曦。
  程曦手臂长,轻巧地替他把皮带穿过裤子上的皮带扣,穿到背后的时候,双手直接绕到他背后,林郁感觉整个人都像被环抱住了。
  说起来惊心动魄,其实也只有短短几秒而已。更何况程曦的动作快得让谁看了都觉得这只是因为“看不下去”了所以索性帮朋友穿皮带的画面而已。
  但是林郁的耳朵已经红透了。
  程曦穿好皮带,松开手,看了林郁一眼,伸手揉了揉林郁的头发,笑了起来。
  “自己系好皮带,我带你吃饭去。”
  也许连他自己都没察觉,看见林郁红得透明的耳廓,他笑起来的眼神,是前所未有的温柔。
 



☆、第54章 拉面

  夏天天亮得早;走出宿舍楼的时候,外面已经是阳光灿烂的大晴天;S大向来以法国梧桐和银杏树出名;虽然已经算是初秋;但还是被阳光照得叶子碧绿。林郁走在本来挺熟悉的路上;看了一眼程曦,觉得有点恍惚。
  跟喜欢的人走在一起;再熟悉的路;也会变得不一样的。
  “阿云今天有事,回家了。”程曦带着林郁走过学校一食堂:“我带你去吃拉面。”
  “在学校外面吃吗?”林郁问。
  “去个朋友那里吃。”
  …
  程曦说的朋友;是学校外面一家叫“云顶小食”的餐厅,林郁以前去买书,也路过那家餐厅,觉得跟街上那些小饭店风格完全不同。白小胥告诉他,这个店是个富二代开的,里面总共才两张桌子,还摆了一架钢琴,一个书架,和一个鱼缸,每天桌上插的都是新鲜的玫瑰花,点餐还送鲜榨的果汁。学校外面二十平米的店面租金都是十几万一年,这样罔顾市场经济的餐厅早就该破产了。
  林郁他们到的时候,餐厅已经开门了,这个餐厅在二楼,爬上铁质的楼梯,阳台豁然开朗,阳台边缘是黑铁栏杆。门口两侧像空中花园一样建了花坛,种着白色的佛罗伦斯鸢尾,面街的墙是整面的落地窗,上面还有水景,坐在店面看外面会以为外面下雨了。店里没有客人,只有一个穿着格子连衣裙的女店员坐在门口修剪门口种的蔷薇花,看见程曦,朝他笑了笑,仔细打量了一下林郁。
  进门就看见一个落地大鱼缸,水藻像精致的水底森林,有许多漂亮的热带鱼在游来游去。店里真的只有两张桌子,一张大概可以供七八个人坐下的圆桌,一张靠窗的方桌。其余有圆形的小舞台,有钢琴,有吧台,有酒柜,就是没有其余的桌子。
  吧台里有个人穿着衬衫在擦杯子,旁边还摆着台银色的Alienware。听见声音抬起头来,看见程曦一副来踢馆的架势,顿时笑了:“稀客啊,程少。”
  “少废话,快去给老子做拉面。”程曦拖开圆桌旁边的一张椅子,示意林郁坐下,自己走到吧台前面,瞄了一眼酒柜,十分不满:“南仲远,你这破店是要破产了吧,一瓶好酒都没有。”
  被他称为南仲远的人笑了笑,也没生气,放下杯子,从吧台下面拿了条围裙来。
  “今天起得晚了点,没和面,昨晚上炖了鸡汤,给你和你朋友做过桥米线吧?你先帮我打一下。”
  程曦站在吧台旁边,把他的笔记本转过来,一边敲着键盘,一边头也不回地拒绝了他的提议:“你这里就只有拉面拿得出手一点。别想拿我试菜……”
  “好吧,那我先去和面。”南仲远听他这么说,也不恼,仍然是笑眯眯的样子,一边系着围裙,一边从流理台下把食材拿出来。这店面装修很费了一番功夫,吧台和流理台是一体的,流理台在里面,比吧台矮许多,上面除了调酒和榨汁之类的东西,还摆了不少厨具,连酒柜旁边也挂了一排,除了特别费工夫的菜要在厨房做,一般的早餐这边都可以完成。
  林郁默默走了过来,站在程曦身边看他玩游戏。
  程曦正在操纵屏幕上的一个穿着落叶知秋时装的浣花打架,不过奇怪的是,明明土豪到去买时装,这个浣花身上穿的却是+7的浣花套,武器也只是和浣花套配套的清心药囊。
  林郁在进这个游戏的时候,就特地研究过游戏里的职业,旭阳战士和暗夜刺客都需要极高的操作水平才能打出输出,而输出高的长风弓手和云麓法师都是脆皮,操作不好根本活不下去,更别说输出,所以就只剩下浣花和杏林的选择。之所以最后选了杏林,不仅是因为杏林在低级能够独自练级,也是因为浣花的操作难度比杏林高,甚至并不低于其他职业,因为浣花的技能,绝大部分都是指向性技能。
  指向性技能顾名思义,就是朝某个方向打出去的技能,需要看准对方的位置,有时候甚至要提前预判对方的移动方向,才能保证命中。除了浣花,云麓和战士也有很多指向性技能,但是战士是肉,可以贴近对手,距离近了,也就无所谓指向不指向了,而云麓本来就是躲在后面扔范围攻击的,只要方向不要太离谱,总能打到几个人。但是浣花的要求,却是要在乱军丛中准确地把盾给到自己的主T,把加速给到自己这边的弓手,同时控制技能留给对方突进过来切自己弓手的刺客,最后还要减速对面的人。浣花号称团控,不仅是狭义的控住对手,而是掌控住团队的节奏。
  林郁对自己的操作很有自知之明,所以默默练了个加血的小杏林。
  但程曦却不同了。
  屏幕上显然是玩家之间的团队混战,对面有十多个人,里面以战士居多,有四五个战士,也有弓手和云麓,刺客大概是和在隐形,但是没有杏林和浣花,程曦这边只有六个人,刚好是一个完整的全职业团队。队伍的主力是个战士,穿着屠龙套,其余的成员也都不错,阵型站得很好,弓手和云麓被夹在中间,保护得不错。为了方便打架,程曦还设置了隐藏游戏ID。
  屏幕上的战斗已经打到最激烈的时候,对面两个战士顶着弓手和云麓的火力从侧面硬冲过来,这边的杏林出的是半肉,开了盾也只扛住不到三秒,眼看着战士就要冲到弓手身边,程曦的浣花一个加速给到弓手,弓手滚地闪避开战士的晕,两个战士的一波攻击全打在云麓身上,但是浣花紧接着一个盾加到云麓身上,同时范围减速拖住对面战士,给自己一个加速冲到战士前面,配合弓手打出一波输出,云麓闪避到安全的后方,开始读大招。
  对面的战士一个半血一个满血,顿时冲了上来。
  程曦果断卖了弓手。给他套了个盾,自己跑到一边,还好杏林开了大招给弓手加满血,冲过来护驾,弓手半血逃出来。对面两个战士其中的一个也被打到残血,连忙往外撤。程曦也不追,自己套个加速,和弓手一起风筝剩下的那个满血战士,正打得开心,只见弓手身形一滞,对手的刺客从空中显形,直接开大秒弓手。程曦连盾都懒得给弓手套,给了自己这边正在1V3的一口奶,自己这边的弓手直接阵亡。程曦一个走位躲开刺客的技能不让他近身,然后禁锢住对面刚开大准备逃跑的战士,自己悬浮在空中,直接开大。九柄长剑瞬间从空中显形,一柄一柄呼啸而下,对面的正围攻战士的三个人、两个残血战士,还有刚秒了弓手的刺客,全部被钉在地上,云麓大招正好读完,空中降下暴雨般的火球,附近频道里被对面六个人的死亡通知刷屏。
  瞬间秒掉六个人的事实太让人胆寒,剩下的几个人都有点畏缩,正在犹豫之间,对面站在后排忽然冒出一个刺客的□,先是一个旋转飞镖扔死残血的弓手,然后开大把云麓打到只剩血皮,一招秒杀。
  剩下的人顿时做鸟兽散。
  程曦轻巧敲了两下键盘,屏幕上的浣花不慌不忙蹲到地上的尸体旁边,开始捡装备。
  【队伍】风花雪月:我靠!你要不要这么狠,连我掉的装备都捡!
  程曦不慌不忙捡起自己这边弓手爆出的一把长弓,收进包裹。
  【队伍】南风:不是本人。
  【队伍】风花雪月:(#‵′)凸。
  林郁迟疑地看着屏幕上还是满血的浣花。
  “这个人不是……”
  “这不是我的号。”程曦直接点了回城,抬起头来,指了指已经和好面,正笑眯眯站在吧台旁边看程曦玩的南仲远:“我帮他玩的。”
  双手沾着面粉的店主大人对着林郁笑得人畜无害:“你好,我是南风。”
  林郁犹豫了一下,决定做一个对应的自我介绍,于是也报出自己的游戏ID:“我叫子非鱼。”
  程曦摸了一根烟出来,靠在吧台上得意地朝着林郁笑:“现在你知道这个家伙为什么能上PK榜了吧。”
  …
  “我跟程曦从中学就认识了,”南仲远一边抻面一边跟林郁讲话:“不过我和我朋友在一区玩,刚刚我们队那个刺客你看到没有,那就是我们冥皇的帮主。”
  林郁默默地盯着他手里被揉捏、摔打,然后又抻长了再摔打的面团,目不转睛。
  “你在做饭吗?”他问南仲远。
  “我在做拉面。”南仲远跟他解释。
  “这个店是你的吗?”林郁问他。
  “嗯,是我开的。”南仲远脾气比易云攸还好,脸上总是带着笑的:“我也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平时不常呆在店里,如果以后你来找我的时候我不在的话,就跟店员说一声,店员会给你打折的。”
  林郁对人情世故总是一知半解,以前又整天呆在理工学院,自然也不会知道南仲远和程曦所在圈子,是整个S大学生里最难进入的圈子之一,虽然名声比艺术学院那帮“开着跑车来上课”的暴发户低调许多,但不管是家里的经济实力还是个人品味都和他们完全不在一个等级。南仲远的店算是他们的根据地,因为是林郁是程曦带来的人,所以南仲远自然也把他纳入了这个圈子。南仲远见过的世面不小,看人的眼光自然也不差,他会对林郁态度这样友好,自然也是因为程曦的面子。别看他整天都是笑眯眯的,其实亲疏远近,他比谁都清楚。
  “他店里东西很难吃的,小鱼你不用信他的鬼话,”程曦在外面吸完一支烟,又坐到桌上敲键盘。
  南仲远只是笑笑,也不生气。他对厨艺有兴趣,也有天赋,在他看来,做菜就跟拉小提琴学画画没什么两样。他大学开了这家餐厅,算是玩票,反正从他名字就知道,他在家排行老二,不用年纪轻轻就活得正经。不过如果有人因为他开了家餐厅就觉得他是超然物外追求梦想反抗家庭,就太好笑了。
  他和程曦价值观并不相同。
  “晚上出去喝酒吧,于森他们在richy订了位置。”他对程曦说。
  程曦仍然在敲键盘。
  “不去。”
  “就是一堆人一起玩玩,于森最近不是在追那个模特吗,就是给她过生日,她朋友都会来。你不是一直想让王妍对你死心吗……”
  程曦皱了皱眉头。
  “别在小鱼面前说这些。”他不悦地看着南仲远:“小鱼还是学生。”
  南仲远当他开玩笑一样笑了起来。
  “你不也是学生吗?”
  “小鱼是理工学院的,以后要读博的。以后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别在他面前说。”
  “好好好。”南仲远一点不生气,还逗起林郁来:“小鱼是‘小白宫’里面的吗?”
  小白宫是S大数学系的系楼,出了很多出名的数学家。因为建筑风格和数学系学生“高贵冷艳”(其实就是不谙世事)的缘故,被学生们戏称为小白宫。
  “啊?”林郁正专心致志看着南仲远手里越抻越细的面条,半天才反应过来:“不是,我是学物理的。”
  “那也很厉害了。”店主大人轻飘飘结束这话题,穿着小几千的Charvet衬衫娴熟地抻着面条,服务态度极好地问林郁:“小鱼喜欢面条细一点,还是粗一点?”
  “细一点吧。”林郁默默吞了口口水。
  …
  牛肉面上桌的时候,整个店堂都是香的,明明是清得像镜面一样的汤,却带着牛骨熬出的浓香,黄色的面条,翠绿的蒜苗香菜,红通通的辣油,还有白色的萝卜片,再盖上店主大人亲自切的大片的牛肉,光是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不过林郁一直盯着那个盛汤的碗看。
  看这器型,这颜色,还有黑釉里如同兔毫一般的筋脉,看起来俨然是价值连城的宋代建窑兔毫盏。
  “怎么,小鱼对建窑也有研究?”南仲远拿着湿巾擦手,笑得平易近人。
  林郁拿起筷子,默默吐出两个字:
  “假的。”
  程曦险些被汤呛到。
  “嗯,是找高人仿的。”南仲远仍然笑得人畜无害:“我个人很喜欢建窑瓷,一直想收一件天目盏,可惜找不到。要是能遇到的话,不管多少钱就要收下来的。”
  林郁默默打量了他一眼,夹了一筷子面。
  “建窑我家有卖。”
  南仲远的笑容僵住了。
  “天目是日本人的叫法,我家没有,兔毫盏我家有几个。”林郁低头吃面:“不过建盏其实是茶碗,你拿茶碗吃面,我妈不会肯卖给你的。”
  林郁抬头看了眼南仲远,觉得他的表情应该是伤心过度呆住了的意思。
  “不过要是你真的很喜欢的话,我可以从家里拿一个出来给你看看。”
  作者有话要说:欢迎大家收看人生四大喜闻乐见之“炫富反被炫”。



☆、第55章 学霸

  从“云顶小食”出来之后,两人肩并肩往学校里面走。现在正是上课的时间;路上的人很少;偶然有一两个女孩子路过,也只是盯着程曦看几眼;就转开了眼睛。
  正好是初秋;阳光明亮,天气却不很热,一切都刚刚好,林荫道一眼望不到头;天高云淡;树叶飘落静默无声。
  林郁抬头看了看程曦的表情;发现他嘴角似乎带着一点点笑意。
  “你现在开心吗?”他问程曦。
  程曦双手插在裤袋里;悠闲地往前走。
  “还好。”
  “是因为牛肉拉面很好吃吗?”林郁想到了最可能的理由。
  程曦笑了起来。
  “不是。”
  林郁整个人都灰了下来。
  “是因为你晚上要去喝酒吗?”
  程曦有点惊讶地看了一眼林郁;看见他一脸灰心的表情,顿时笑出声来。
  “小鱼怎么知道我会去喝酒?”
  “我就是知道。”林郁有点负气一样说道,然后低下了头。
  程曦笑着摸了摸他的头。
  柔软的头发,摸起来就知道脾气很好,让程曦想起某种看起来总是表情严肃忧国忧民的小动物,不过这只小动物目前的情绪似乎并不高。
  “小鱼不喜欢我去喝酒?”
  连他自己都没发现,这个像询问女友的句式,连在王妍面前他都没用过。
  林郁默默地在脑中整理了一下顺序。
  “酒精会伤害人的味蕾,刺激人的胃壁。同时慢性酒精中毒会让大脑皮质萎缩,造成大脑功能障碍和意识障碍,过度饮酒还会伤害人的肝脏……”
  程曦哭笑不得地停下了脚步。
  “小鱼……”程曦压低声音,带着点责怪地看着他。
  林郁默默地抿紧了唇。
  “我不会喝酒。”短暂的沉默之后,他简短地说出理由。
  程曦失笑,揉了揉看起来一脸严肃的林郁的头发。
  “放心,我今天晚上不会出去喝酒的。”他几乎是在哄林郁了:“我晚上会在线的,帮派还有很多事呢。”
  林郁看了他一眼。
  “屠龙副本的装备还没分完,帮派仓库又多了很多占地方的垃圾,还有这周帮派的财务有点问题……”
  “嗯,我都知道。”程曦笑得坦荡:“我会在线的。”
  林郁默默停下交谈,继续往前走。
  “对了。”程曦忽然说了两个字。
  林郁顿时警觉地看着他。
  程曦促狭地笑了起来。
  “这周周六我要去酒吧,”他朝林郁发出邀请:“小鱼跟我一起去吧,有个聚会,我必须到场的。”
  林郁点了点头。
  我知道的,他在心里默默说:周六是你生日。
  …
  林郁站在寝室门口,敲了两下,大约过了十秒钟,白小胥穿着一只拖鞋,一跳一跳地过来开门了。
  平时总是精神焕发的白小胥同学今天兴致不太高的样子,本来自然卷的头发也乱乱的,蓬了起来,整张脸都木木的。
  林郁看着他翘着一只脚跳回床上。
  “你为什么一跳一跳地走路?”他一边把包放下来,一边问白小胥。
  “因为我找不到我拖鞋了。”白小胥正往自己床上爬。
  “你的拖鞋就在桌子下面,以你下床时候的视角,不会看不到。”林郁用消毒纸巾把包擦过一遍,然后放到床上:“我上过人体工学,你踝关节的姿势很有问题,你这显然是轻度的脚踝扭伤,如果你还想要爬到床上去伪装成没事的话,扭伤会更严重的。虽然脚部残疾不会影响你在专业领域的研究,但是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残疾会对你的日常生活造成很多不便。”
  白小胥把手上拿的手机重重地摔到下铺,自己也气咻咻地在下铺坐了下来。
  林郁默默地蹲在寝室的置物柜旁边,翻出医药箱,拿了云南白药和自制的冰袋和暖贴。
  “你是昨晚在那个COSPLAY集会上扭伤的吗?”他蹲在白小胥脚旁边问。
  “干嘛?”白小胥十分不爽。
  “脚踝扭伤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要冷敷防止小血管继续出血,二十四小时之后热敷消散瘀血。”林郁观察了一下白小胥脚上的红肿,拿出PAD来查脚踝扭伤在扭伤后根据时间长短呈现的状态,还不忘补充一句:“还有,如果是在这种集会上因为踩踏事故受伤的话,是可以起诉主办方的。”
  白小胥把脸偏在一边。
  “关你什么事!”
  林郁经过和图片对比之后,确定白小胥的脚踝扭伤还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于是自己把冰袋揉开,让里面的碳酸钠等物质充分溶解吸热。
  “从人类心理学角度说,人类在受伤的时候会失去自制力,情绪波动比较大,还可能会通过语言会动作伤害他人……”他平静地为白小胥的行为注解。
  “切!这种伪科学你也信?”白小胥不爽地用还能动的脚把拖鞋踢到一边,伸手戳了戳林郁的衬衫:“喂,你这又算怎么回事,昨晚你在外面过的夜吧,衣服都换了,啊,进展挺快啊……”
  林郁的耳朵尖默默地红了。
  “我忘记带换洗的衣服了。”他弱弱地补充。
  “欸,不对啊……”白小胥这个思维上的多动症患者根本不用他转移话题,自己就已经跳到十万八千里了:“我不是让阿姨给你配个隐形眼镜了吗?你的隐形眼镜呢,怎么还是这副啤酒瓶底啊……”
  林郁连忙护住自己的眼镜:“我觉得这样就挺好的。”
  “好什么好啊!”白小胥开始颐指气使:“你知道程曦几个前女友有多漂亮吗?他是颜控你知道吗?你明明有那么好条件,干嘛不露出来……啊?你知道阿姨把你生成这样多不容易吗……”
  林郁默默把冰袋放在他脚踝上。
  “但这就是我平常的样子。”
  白小胥被林郁的油盐不进气到了。
  “你傻啊你!你知不知道追别人就要努力表现?”他大力戳了一下林郁的额头:“你喜欢程曦,就要在他面前摆出最好的样子!这样他才会被你吸引,然后喜欢上你啊!”
  林郁被戳了额头,抬起头来看着白小胥。
  白小胥被他吓了一跳。
  “干……干嘛?”
  林郁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去。
  “两个人要相处,是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所以从最开始,就要用最自然的样子去面对。喜欢一个人,不是为了他而装成更好的人,而是为了他而努力变成更好的人。所以明年我会申请SCS和MIT的联合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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