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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种起源-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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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一个亲缘密切的兰科植物,叫作须蕊柱(Catasetum),它的花的构造,虽然为了同一个目的,却是十分不同的,那花的构造也是同样奇妙的。蜂来访它的花,也像来访盔唇花的花一样,是为着咬吃唇瓣的,当它们这样做的时候,就不免要接触一条长的、细尖的、有感觉的突出物,我把这突出物叫作触角。这触角一经被触到,就传达出一种感觉即振动到一种皮膜上,那皮膜便立刻裂开;由此放出一种弹力,使花粉块像箭一样地射出去,方向正好使胶粘的一端粘在蜂背上。这种兰科柏物是雌雄异株的,雄株的花粉块就这样被带到雌株的花上,在那里碰到柱头,柱头是粘的,其粘力足以裂断弹性丝,而把花粉留下,于是便行受精了。
  可以质问,在上述的以及其他无数的例子里,我们怎么能够理解这种复杂的逐渐分级步骤以及用各式各样的方法来达到同样的目的呢?正如前面已经说过的,这答案无疑是:彼此已经稍微有所差异的两个类型在发生变异的时候,它们的变异性不会是完全同一性质的,所以为了同样的一般目的通过自然选择所得到的结果也不会是相同的,我们还应记住:各种高度发达的生物都已经经过了许多变异,并且每一个变异了的构造都有被遗传下去的倾向,所以每一个变异不会轻易地失去,反而会一次又一次地进一步变化。因此,每一个物种的每一部分的构造,无论它为着什么目的服务,都是许多遗传变异的综合物,是这个物种从习性和生活条件的改变中连续适应所得到的。
  最后,虽然在许多情形里,甚至要猜测器官经过什么样的过渡形式而达到今日的状态,也是极其困难的,但是考虑到生存的和已知的类型与绝灭的和未知的类型相比,前者的数量是如此之小,使我感到惊异的,倒是很难举出一个器官不是经过过渡阶段而形成的。好像为了特别目的而创造出来的新器官,在任何生物里都很少出现或者从未出现过,肯定这是真实的;——正如自然史里那句古老的但有些夸张的格言“自然界里没有飞跃”所指出的一样。几乎各个有经验的博物学者的著作都承认这句格言;或者正如米尔恩·爱德华曾经很好他说过的,“自然界”在变化方面是奢侈的,但在革新方面却是吝啬的。如果依据特创论,那么,为什么变异那么多,而真正新奇的东西却这样少呢?许多独立生物既然是分别创造以适合于自然界的一定位置,为什么它们的一切部分和器官,却这样普遍地被逐渐分级的诸步骤连接在一起呢?为什么从这一构造到另一构造“自然界”不采取突然的飞跃呢?依照自然选择的学说,我们就能够明白地理解“自然界”为什么应当不是这样的;因为自然选择只是利用微细的、连续的变异而发生作用;她从来不能采取巨大而突然的飞跃,而一定是以短的、确实的、虽然是缓慢的步骤前进。
  蒙受自然选择作用的表面不很重要的器官
  因大自然选择是通过生死存亡,——让最适者生存,让比较不适者灭亡,——而发生作用的,所以在理解不很重要的部分的起源或形成的时候,我有时感到很大的困难,其困难之大几乎像理解最完善的和最复杂的器官的情形一样,虽然这是一种很不相同的困难。
  第一,我们对于任何一种生物的全部机构的知识太缺乏,以致不能说明什么样的轻微变异是重要的或是不重要的。在以前的一章里我曾举出过微细性状的一些事例,如果实上的茸毛,果肉的颜色,四足兽的皮和毛的颜色,它们由于与体质的差异相关,或与决定昆虫是否来攻击相关,确实能受自然选择的作用。长颈鹿的尾巴,宛如人造的蝇拂;说它适于现在的用途是经过连续的、微细的变异,每次变异都更适合于像赶掉苍蝇那样的琐事,起初看来,似乎是不能相信的;然而甚至在这种情形里,要作肯定之前亦应稍加考虑,因为我们知道,在南美洲,牛和其他动物的分布和生存完全决定于抗拒昆虫攻击的力量;结果,无论用什么方法只要能防避这等小敌害的个体,就能蔓延到新牧场,而获得巨大优势。并不是这些大形的四足兽实际上会被苍蝇消灭(除却一些很少的例外),而是它们连续地被搅扰,体力便会降低,结果,比较容易得病,或者在饥荒到来的时候不能那么有效地找寻食物,或者逃避食肉兽的攻击。
  现在不很重要的器官,在某些情形里,对于早期的祖先大概是高度重要的,这些器官在以前的一个时期慢慢地完善化了之后,虽然现在已经用处极少了,仍以几乎相同的状态传递给现存的物种;但是它们在构造上的任何实际的有害偏差,当然也要受到自然选择的抑止。看到尾巴在大多数水栖动物里是何等重要的运动器官,大概就可以这样去解释它在多数陆栖动物(从肺或变异了的鳔表示出它们的水栖起源)里的一般存在和多种用途。一条充分发达的尾如在一种水栖动物里形成,其后它大概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用途,——例如作为蝇拂,作为握持器官,或者像狗尾那样地帮助转弯,虽然尾在帮助转弯上用处很小,因为山兔(bare)几乎没有尾巴,却能更加迅速地转弯。
  第二,我们很容易误认某些性状的重要性,并且很容易误信它们是通过自然选择而发展起来的。我们千万不可忽视:变化了的生活条件的一定作用所产生的效果,——似乎与外界条件少有关系的所谓自发变异所产生的效果,——复现久已亡失的性状的倾向所产生的效果,——诸如相关作用、补偿作用、一部分压迫另一部分等等复杂的生长法则所产生的效果,——最后还有性选择所产生的效果,通过这一选择,常常获得对于某一性的有用性状,并能把它们多少完全地传递给另一性,虽然这些性状对于另一性毫无用处。但是这样间接获得的构造,虽然在起初对于一个物种并没有什么利益,此后却会被它的变异了的后代在新的生活条件下和新获得的习性里所利用。
  如果只有绿色的啄木鸟生存着,如果我们不知道还有许多种黑色的和杂色的啄木鸟,我敢说我们一定会以为绿色是一种美妙的适应,使这种频繁往来于树木之间的鸟得以在敌害面前隐蔽自己;结果就会认为这是一种重要的性状,并且是通过自然选择而获得的;其实这颜色大概主要是通过性选择而获得的。马来群岛有一种藤棕搁(trailing palm),它依靠丛生在枝端的构造精致的钩,攀缘那耸立的最高的树木,这种装置,对于这植物无疑是极有用处的;但是我们在许多非攀缘性的树上也看到极相似的钩,并且从非洲和南美洲的生刺物种的分布看来,有理由相信这些钩本来是用作防御草食兽的,所以藤棕榈的刺最初可能也是为着这种目的而发展的,后来当那植物进一步发生了变异并且变成攀缘植物的时候,刺就被改良和利用了。秃鹫(vulture)头上裸出的皮,普通被认为是为了沉溺于腐败物的一种直接适应;也许是这样,或者也许可能是由于腐败物质的直接作用;但是当我们看到吃清洁食物的雄火鸡的头皮也这样裸出时,我们要作任何这样的推论就要很慎重了。幼小哺乳动物的头骨上的缝曾被认为是帮助产出的美妙适应,毫无疑问,这能使生产容易,也许这是为生产所必须的;但是,幼小的鸟和爬虫不过是从破裂蛋壳里爬出来的,而它们的头骨也有缝,所以我们可以推想这种构造的发生系由于生长法则,不过高等动物把它利用在生产上罢了。
  对于每一轻微变异或个体差异的原因,我们是深刻无知的;我们只要想一下各地家养动物品种间的差异,——特别是在文明较低的国家里,那里还极少施用有计划的选择,——就会立刻意识到这一点。各地未开化人所养育的动物还常常须要为自己的生存而斗争,并且它们在某种程度上是暴露在自然选择作用之下的,同时体质稍微不同的个体,在不同的气候下最能得到成功。牛对于蝇的攻击的感受性,犹如对于某些植物的毒性的感受性,与体色相关;所以甚至颜色也是这样服从自然选择的作用的。某些观察者相信潮湿气候会影响毛的生长,而角又与毛相关。高山品种常与低地品种有差异;多山的地方大概对后腿有影响,因为它们在那里使用后腿较多,骨盘的形状甚至也可能因此受到影响;于是,根据同源变异的法则,前肢和头部大概也要受到影响。还有,骨盘的形状可能因压力而影响子宫里小牛的某些部分的形状。在高的地区必需费力呼吸,我们有可靠的理由相信,这使胸部有增大的倾向;而且相关作用在这里又发生了效力。少运动和丰富的食物对于整个体制的影响大概更加重要;冯那修西亚斯(H。 von Nathusius)最近在他的优秀的论文里曾阐明,这显然是猪的品种发生巨大变异的一个主要原园。但是我们实在太无知了,以致对于变异的若干已知原因和未知原因的相对重要性无法加以思索;我这样说只在于示明,尽管一般都承认若干家养品种系从一个或少数亲种经过寻常的世代而发生的,但是如果我们不能解释它们的性状差异的原因,那么我们对于真正物种之间的微小的相似差异,还不能了解其真实原因,就不必看得太严重了。
  功利说有多少真实性:美是怎样获得的
  最近有些博物学者反对功利说所主张的构造每一细微之点的产生都是为了它的所有者的利益,前节的论点引导我对于这种反对的说法再略微谈一谈。他们相信许多构造被创造出来,是为了美,使人或“造物主”喜欢(但“造物主”是属于科学讨论范围之外的),或者仅仅是为了增多花样而被创造出来,这种观点已被讨论过。这些理论如果正确,我的学说就完全没有立足余地了。我完全承认,有许多构造现在对于它的所有者没有直接用处,并且对于它们的祖先也许不曾有过任何用处;但这不能证明它们的形成全然为了美或花样。毫无疑问,变化了的外界条件的一定作用,以及前此列举过的变异的各种原因,不管是否由此而获得利益,都能产生效果,也许是很大的效果。但是更加重要的一点理由是,各种生物的体制的主要部分都是由遗传而来的;结果,虽然每一生物确是适于它在自然界中的位置,但是有许多构造与现在的生活习性并没有十分密切的和直接的关系。因此,我们很难相信高地鹅和军舰鸟的蹼脚对于它们有什么特别的用处;我们不能相信在猴子的臂内、马的前腿内、蝙蝠的翅膀内、海豹的鳍脚内,相似的骨对于这些动物有什么特别的用处。我们可以很稳妥地把这些构造归因于遗传。但是蹼脚对于高地鹅和军舰鸟的祖先无疑是有用的,正如蹼脚对于大多数现存的水鸟是有用的一样。所以我们可以相信,海豹的祖先并不生有鳍脚,却生有五个趾的脚,适于走或抓握;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冒险地相信:猴子、马和蝙蝠的四肢内的几根骨头,基于功利的原则,大概是从这个全纲的某些古代鱼形祖先的鳍内的多数骨头经过减少而发展成的,不过对于以下变化的原因,如外界条件的一定作用、所谓的自发变异、以及生长的复杂法则等等,究竟应当给予多大的衡量,几乎是不可能决定的;但是除却这些重要的例外,我们还可以断言,每一生物的构造今天或过去对于它的所有者总是有些直接或间接的用处的。
  关于生物是为了使人喜欢才被创造得美观的这种信念,——这个信念曾被宣告可以颠覆我的全部学说,——我可以首先指出美的感觉,显然是决定于心理的性质,而与被鉴赏物的任何真实性质无关,并且审美的观念不是天生的或不能改变的。例如,我们看到不同种族的男子对于女人的审美标准就完全不同。如果美的东西全然为了供人欣赏才被创造出来,那末就应该指出,在人类出现以前,地面上的美应当比不上他们登上舞台之后。始新世(Eoceneepoch)的美丽的螺旋形和圆锥形贝壳,以及第二纪(Secondaryperiod)的有精致刻纹的鹦鹉螺化石,是为了人在许多年代以后可以在室中鉴赏它们而被创造出来的吗?很少东西比矽藻的细小矽壳更美观;它们是为了可以放在高倍显微镜下观察和欣赏而被创造出来的吗?矽藻以及其他许多东西的美,显然是完全由于生长的对称所致。花是自然界的最美丽的产物:它们与绿叶相映而惹起注目,同时也就使它们显得美观,因此它们就可以容易地被昆虫看到。我做出这种结论,是由于看到一个不变的规律,即,风媒花从来没有华丽的花冠。有几种植物惯于开两种花,一种是开放而有彩色的,以便吸引昆虫;一种是闭合而没有彩色的,没有花蜜,从不受到昆虫的访问。因此,我们可以断言,如果在地球的表面上不曾有昆虫的发展,我们的植物便不会点缀着美丽的花,而只开不美丽的花,如我们在机树、株树、胡桃树、梣树、茅草、菠菜、酸模、荨麻里所看到的那样,它们都由风的助力而受精。同样的论点也完全可以在果实方面应用;成熟的草莓或樱桃既悦目而又适口,——桃叶卫矛(Spindlewood tree)的华丽颜色的果实和枸骨叶冬青树的猩红色的浆果都是美丽的东西,——这是任何人所承认的。但是这种美只供吸引鸟兽之用,使得果实被吞食后,随粪泻出的种籽得以散布开去;我之所以推论这是确实的,是因为不曾发见过下面的法则有过例外:即,埋藏在任何种类的果实里(即生在肉质的或柔软的瓤囊里)的种籽,如果果实有任何鲜明的颜色或者由于黑色或白色而惹起注目,总是这样散布的。
  另一方面,我愿意承认大多数的雄性动物,如一切最美丽的鸟类,某些鱼类、爬行类和哺乳类,以及许多华丽彩色的蝴蝶,都是为着美而变得美的;但这是通过性选择所获得的成果,就是说,由于比较美的雄体曾经继续被雌体所选中,而不是为了取悦于人。鸟类的鸣声也是这样。我们可以从一切这等情形来推论:动物界的大部分在爱好美丽的颜色和音乐的音响方面,都有相似嗜好。当雌体具有像雄体那样的美丽颜色时,——这种情形在鸟类和蝴蝶里并不罕见,其原困显然在于通过性选择所获得的颜色,不只遗传于雄体,而且遗传于两性。最简单形态的美的感觉,——即是从某种颜色、形态和声音所得到一种独特的快乐,——在人类和低于人类的动物的心理里是怎样发展起来的呢,这实在是一个很难解的问题。如果我们追究为什么某种香和味可以给与快感,而别的却给与不快感,这时我们就会遇到同样的困难。在一切这等情形里,习性似乎有某种程度的作用;但是在每个物种的神经系统的构造里,一定还存在着某种基本的原因。
  自然选择不可能使一个物种产生出全然对另一个物种有利的任何变异;虽然在整个自然界中,一个物种经常利用其他物种的构造而得到利益。但是自然选择能够而且的确常常产生出直接对别种动物有害的构造,如我们所看到的蝮蛇的毒牙,姬蜂的产卵管——依靠它就能够把卵产在别种活昆虫的身体里。假如能够证明任何一个物种的构造的任何一部分全然为了另一物种的利益而形成,那就要推翻我的学说了,因为这些构造是不能通过自然选择而产生的。虽然在博物学的著作里有许多关于这种成果的叙述,但我不能找到一个这样的叙述是有意义的。人们认为响尾蛇的毒牙系用以自卫和杀害猎物;但某些作者假定它同时具有于自己不利的响器,这种响器会预先发出警告,使猎物警戒起来。这样,我差不多也可相信猫准备纵跳时卷动尾端是为了使命运已经被决定的鼠警戒起来。但更可信的观点是,响尾蛇用它的响器,眼镜蛇膨胀它的颈部皱皮,蝮蛇在发出很响而粗糙的嘶声时把身体胀大,都是为了恐吓许多甚至对于最毒的蛇也会进行攻击的鸟和兽。蛇的后这种行为和母鸡看见狗走近她的小鸡时便把羽毛竖起、两翼张开的原理是一样的。动物设法把它们的敌害吓走,有许多方法,但这里限于篇幅,无法详述。
  自然选择从来不使一种生物产生对于自己害多利少的任何构造,因为自然选择完全根据各种生物的利益并且为了它们的利益而起作用。正如帕利(Paley)曾经说过的,没有一种器官的形成是为了给予它的所有者以苦痛或损害。如果公平地衡量由各个部分所引起的利和害,那末可以看到,从整体来说,各个部分都是有利的。经过时间的推移,生活条件的改变,如果任何部分变为有害的,那么它就要改变;倘不如此,则这种生物就要绝灭,如无数的生物已经绝灭了的一样。
  自然选择只是倾向于使每一种生物与栖息于同一地方的、和它竞争的别种生物一样地完善,或者使它稍微更加完善一些。我们可以看到,这就是在自然状况下所得到的完善化的标准。例如,新西兰的土著生物彼此相比较都是同样完善的;但是在从欧洲引进的植物和动物的前进队伍面前,它们迅速地屈服了。自然选择不会产生绝对的完善,并且就我们所能判断的来说,我们也不曾在自然界里遇见过这样高的标准。米勒曾经说过,光线收差的校正,甚至在最完善的器官如人类的眼睛里,也不是完全的。没有人怀疑过赫姆霍尔兹(Helmholtz)的判断,他强调地描述了人类的眼睛具有奇异的能力之后,又说了以下值得注意的话:“我们发见在这种光学器具里和视网膜上的影像里有不正确和不完善的情形,这种情形不能与我们刚刚遇到的感觉领域内的各种不调和相比较。人们可以说,自然界为了要否定外界和内界之间预存有协调的理论的所有基础,是喜欢积累矛盾的。”如果我们的理性引导我们热烈地赞美自然界里有无数不能模仿的装置,那么这一理性又告诉我们说(纵然我们在两方面都容易犯错误),某些其他装置是比较不完善的。我们能够认为蜜蜂的刺针是完善的吗?当它用刺针刺多种敌害的时候,不能把它拔出来,因为它有倒生的小锯齿,这样,自己的内脏就被拉出,不可避免地要引起死亡。
  如果我们把蜜蜂的刺针看作在遥远的祖先里已经存在,原是穿孔用的锯齿状的器具,就像这个大目里的许多成员的情形那样,后来为了现在的目的它被改变了,但没有改变得完全,它的毒素原本是适于别种用处的,例如产生树瘿,后来才变得强烈,这样,我们大概能够理解为什么蜜蜂一用它的刺针就会如此经常地引起自己的死亡:因为,如果从整体来看,刺针的能力对于社会生活有用处,虽然可以引起少数成员的死亡,却可以满足自然选择的一切要求的。如果我们赞叹许多昆虫中的雄虫依靠嗅觉的真正奇异能力去寻找它们的雌虫,那么,只为了生殖目的而产生的成千的雄蜂,对于群没有一点其他用处,终于被那些劳动而不育的姐妹弄死,我们对此也赞叹吗?也许是难以赞叹的,但是我们应当赞叹后蜂的野蛮的本能的恨,这种恨鼓动它在幼小的后蜂——它的女儿刚产生出来的时候,就把它们弄死,或者自己在这场战斗中死亡;因为没有疑问,这对于群是有好处的;母爱或母恨(幸而后者很少),对于自然选择的坚定原则都是一样的。如果我们赞叹兰科植物和许多其他植物的几种巧妙装置,它们据此通过昆虫的助力来受精,那么枞树产生出来的密云一般的花粉,其中只有少数几粒能够碰巧吹到胚珠上去,我们能够认为它们是同等完善的吗?
  提要:自然选择学说所包括的模式 统一法则和生存条件法则
  我们在这一章里,已经把可以用来反对这一学说的一些难点和异议讨论过了。其中有许多是严重的;但是,我想在这个讨论里,对于一些事实已经提出了若干说明,如果依照特创论的信条,这些事实是完全弄不清的。我们已经看到,物种在任何一个时期的变异都不是无限的,也没有由无数的中间诸级联系起来,一部分原因是自然选择的过程永远是极其缓慢的,在任何一个时期只对少数类型发生作用;一部分原因是自然选择这一过程本身就包含着先驱的中间诸级不断地受到排斥和绝灭。现今生存于连续地域上的亲缘密切的物种,一定往往在这个地域还没有连续起来并且生活条件还没有从这一处不知不觉地逐渐变化到另一处的时候,就已经形成了。当两个变种在连续地域的两处形成的时候,常有适于中间地带的一个中间变种形成;但依照上述的理由,中间变种的个体数量通常要比它所连接的两个变种为少;结果,这两个变种,在进一步变异的过程中,由于个体数量较多,便比个体数量较少的中间变种占有强大的优势,因此,一般就会成功地把中间变种排斥掉和消灭掉。
  我们在本章里已经看到,要断言极其不同的生活习性不能逐渐彼此转化;譬如断言蝙蝠不能通过自然选择从一种最初只在空中滑翔的动物而形成,我们应该怎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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