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空降抗日突击营-第3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第99章、二访蒋庄
    “小红,嗯,小红,这名字多好哇。”
    孟遥骑在买来的马上,也不知念叨了多少遍。只听得曹飞彪等人一脸黑线,一路上不断使出阴招折磨那个早就一言不发的王忠秀。***,这话唠不仅可恶,而且还传染。
    到了傍晚,一行人终于找了一家饭馆。酒菜还没端上,曹飞彪就被孟遥一把拉出了门外。
    “彪子,你好像说那老洋人被吴佩孚干掉,就是今年的事?”
    “是呀,怎么啦?”曹飞彪忽然有种大事不妙的感觉。
    “那我们得再去蒋庄一趟,”孟遥一本正经地看着曹飞彪,“人家救了咱们,又是一个女子,咱们既然知道了结局,就不能见死不救。”
    曹飞彪抓狂地甩开孟遥的手,大喊道:“那你当时怎么不说?”
    “当时我只顾跑路,没想起来。”孟遥笑眯眯地说道。
    曹飞彪抱起秃头,痛苦万分地道:“我不去行不?”
    “不行,”孟遥摇着头,一脸无害地说道:“而且别人不能去,就咱俩。”
    曹飞彪举手投降道:“那好,我得给你换个名字,如果以后我叫你楚留香,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你都必须答应,我就跟你回一趟蒋庄。”
    没想到,孟遥眼睛眨都没眨一下,十分干脆地说了一个字:“好。”
    夜色下的村庄,可不像后世的都市那样灯火通明,可以是万家灯火,也可以是夜夜笙歌。当一天之中最后一次炊烟升起,那就意味着一天最幸福的时光的来临。脱下沾满泥巴的衣衫,喝上一口老酒,当油灯从堂屋移到厢房,老婆的那张脸,就会在跳动的灯光下显得格外的美丽和勾人。
    想想也真可怜,这些庄稼汉子,白天在土里侍弄青苗,黑夜滚到床上,两眼一抹黑地仰望着星空,唯一快乐的时光,也就剩下搂着自己老婆打滚了。假若他们知道后世灯红酒绿下的那点破事,不知道他们的这点快乐,是否还这样纯粹。
    夜色中的孟遥,也和曹飞彪一样沉默了下来。
    夜色有时真是一个好东西,既能让人感到无比宁静,又能叫人心潮澎湃。两人轻轻操纵着胯下之马,都不想破坏这难得的片刻遐想时光,任凭马蹄轻轻敲打在碎石上。
    当然还有一点是两人都不愿启齿的,那就是这个小红,他们巴巴地这样一路星辰赶去报信,连她是个什么样的人都不知道,是否已为人妇,或者仍在闺中,她与老洋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等等基本情况都一无所知。仅凭一张貌似后世女朋友的脸,就这样莽撞前去,这也是两人所不愿面对的。
    如果他们拿出自己的真功夫,潜入蒋庄不是什么高难任务。难的就是假若他们找到了小红,也顺利地与她面对面了,但场面却是那种尴尬的,孟遥怎么办?
    比如,一个男人正搂着她相拥而眠。
    又比如,一个男人正在她的屋外彻夜徘徊,低吟着她的名字。
    达达的马蹄声中,孟遥跃下了马匹,开始无声地将马牵往一个小树林里。不能再往前走了,隐约的狗叫声,已经预示着蒋庄就在前头了。
    曹飞彪最后检查了一遍夜行装备,担忧地看了看孟遥。
    如果,他是说如果,假如孟遥这时有一丝犹豫,他一定会立刻毫不犹豫将马重新牵回来,然后竖起大拇指把孟遥推上马,然后一身轻松地打马而去。
    可惜的是,孟遥虽然沉默依旧,但却坚定地开始了他的战术动作。
    那还说什么呢,跟上吧。
    曹飞彪回应着孟遥打出的手势,两人像一前一后两只灵敏的狸猫,互相追逐着,很快消失在无尽的夜色中。
    掌灯时分,小红回到了那间属于自己独享的小屋。
    今天发生事情,直到现在,都还让她有一种恍若梦中的酥软感觉。真是奇了怪了,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的人,为啥今天那个人一出现,就让她有了这种梦游一般的错乱时刻,干啥啥不对,只想就这样一个人坐着,一个人好好地品味一下这份突如其来的感觉。
    现在是一个人了,可脸为啥还是这样滚烫,心为啥还是这样怦怦乱跳呢?
    小红忍不住伸出双手,轻轻捂住了自己滚烫的脸庞。还好,手还带着外面天寒地冻的冷气,让她在一激灵之后,一丝游魂仿佛又惊回到了现实之中。
    “咚咚咚,”一阵轻轻地叩门声传入耳中。
    “谁呀,”小红慵懒地抬起身子,眼睛动了动,却没有一点想要下炕的**。
    “三小姐,你的饭菜好了。”门外传来一声讨好的声音。
    “哦,拿进来吧。”小红这才意识到伙房开饭了,便又坐直了一些,盯着房门道:“门没闩,你进来吧。”
    来人摆好饭菜,眼睛滴溜溜地转着,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怎么回事,你为啥还不走?”小红突然不悦地皱起眉头,下意识地将手伸向了被窝。那里面,一条崭新的快枪匣子可从来是不离她左右的。
    “哦三小姐,今晚狗叫得厉害,我在想,是不是要给小姐门口再加个人。”
    “不用了,你也赶紧回去吃饭吧。”
    小红冷冷地说着,眼睛随即向门外望去。
    看来,是要找老爹要个小丫鬟陪在旁边了。别的不说,刚光这端水送饭,呼来唤去的,都是这些又粗又笨的大汉们,可真是叫人不方便,而且还膈应得慌。
    小红盯着来人退出房间,又撑着下巴沉思了好一会,方才逼迫着自己跳下炕,走到门口一探手,将门闩从里面插上了。
    拴上门,小红回到炕上的饭桌前,忽然抿嘴笑了一下。
    她今天是怎么了,以前即使跟着老爹到处征战,也从未想过要把自己从里面锁起来。这,这也太不像从前的自己了吧?简直就是一个他们曾经打劫过的一家财主,那个娇小姐的模样。
    不过,那个娇小姐的样子,虽然叫人看上去腻味,倒是的确像一棵花骨朵,又好看,又香气宜人。不知道今天那个人,是不是也喜欢她那样的女子。
    小红想着想着,忽然满脸通红地一头扎在枕头上,将整个脑袋深深埋了进去。
    不知不觉,她居然发出了一阵轻轻的鼾声。大概,今天也把她累坏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小红再次睁开眼睛,忽然就觉得面前似乎多了两个人。
    啊——
    小红惊呼一声,觉得根本不需要再去看什么,伸手就向被窝摸去。摸到一半,一只温暖而有力的手便轻轻地按住了她,随后另只手一探,那条快枪就到了人家手中。
    “是你,”小红定睛一看,顿时愣住了。
    “很抱歉,是我。”孟遥笑眯眯地放开了小红的手。
    不知为何,小红突然很失落地揉着自己的手腕,慢慢低下了头。她在想,他的手可真暖和呀,可为啥他就不能多握一下自己哩。
    小红自始自终都忘了一件事,此情此景,她应该做的的是反抗,而她没有。
    这是不是就是爱情的力量呢?
第100章、意外之财
    孟遥走了,但他留给小红的震撼和印记却深深地留在了她的心中。
    这个人,首先一定是戏台上那个最好的戏子。
    你看他白天装得多像呀,虽然说不上可怜,却总叫人对他硬不起心肠。他真的就像她喜欢看的那几个县里的戏子,不知不觉就牵引着她的目光,让她着了魔似的跟着他的身影胡乱转悠。不,他又不是戏子。戏子脱了戏装,她就不喜欢再用眼睛去看了。而他不是,有没有戏装,他都是一个样子,总是笑眯眯的,像块磁铁远远地瞅着她。
    这个人,一定还是一个像老爹一样的枭雄。
    尽管狗叫得比平日凶,可他还是神不知鬼不觉地找到了她,并且轻易地打开房门走到了他的面前。那门口站着的大汉她是知道的,两三个人近不了他身,而他却不仅做到了,而且还让他就那样一声不吭地躺在了地上,这身手,又岂是老爹所能比拟的。老爹厉害,是厉害在统兵打仗,而他,好像也统领着一支军队。
    这个人,一定又是一个君子。
    如果不是,他为何马上就松开了她滑腻腻的手?如果不是,他为何走了又要巴巴地转回来,不惜危险地就为了告诉她一句话?如果不是,他为何又要郑重其事地交给她一样东西,说什么一旦出事,拿着这样东西直奔牛头山,就一定会有人收留她,照顾她?
    真好笑,就好像他是一个救世主似的。
    小红躲在屋里,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直到天色大亮,门外传来一阵阵惊呼声,她才恋恋不舍地又看了一眼手中的东西,将它小心翼翼地藏入怀中,起身走了出去。
    对于门口委顿于地的大汉,她连瞅都没有瞅一眼,直接将一封信递到了账房手中:“快去告诉老爹,让他万万提防吴佩孚,要多多备些护卫放在身边。”
    对于小红突如其来的举动,账房明显有些抵触。吴佩孚是谁呀,那是他们原来的大帅,虽然威武军不在他直接治下,岂不是更说明人家是大帅的大帅,怎么可能对原来一个威武军的小连长下手呢?
    “三小姐,你这消息是从哪里来的?”账房捏着信,就像捏着一块可笑的泥人强忍着没笑出声。
    “你去不去?”小红方才多愁善感的模样不见了,掏出快枪照着账房脚下,当当就是两枪。
    就在这时,孟遥突然仰天打出两个喷嚏。
    啊切——
    曹飞彪躲在后面,幸灾乐祸地笑了出来。看到诡异的笑容,一旁的诸葛盾疑惑地打量着他,探出手里的鞭子就向他的马匹打去。
    “吁,吁吁。”曹飞彪慌忙勒住缰绳,但受惊的马还是一下子窜了出去。
    姥姥,叫你还瞒着正儿八经的警卫员跟营长偷跑出去。姥姥的,干什么去了回来还不说,不叫你尝尝厉害,你就不把村长当干部。
    这边一鞭子出去,那边樊仲惟眼睛就瞪了起来。
    爷爷的,这两人到底谁大呀?那姓曹的,看上去可是那姓孟的铁杆,真邪门啦,这人他也敢动。
    诸葛盾气哼哼扭过脸,作势扬起鞭子:“看什么看,信不信我也给你两下。”
    樊仲惟急忙别过头,目不斜视地骑马跑去。***,阎王好侍候,小鬼难缠,这个道理,放在那里都是一样的。
    “营长,前面就是襄阳古城了。”
    一个战士打马过来,用手里的鞭子兴奋地指着前方,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孟遥看看他,忽然想了起来,这个战士原来的家乡,正是襄阳。只是,物是人非,城里的爹妈是肯定不会有的了。哎不对,应该是物非人也非。
    “想家了吧?”孟遥说着,忽然有些后悔多此一问。
    战士的脸上,果然一暗,接着就是一声叹息。“营长,今天我们能不能在襄阳住一晚,我想去我家那个地方看一看。”
    那个家再看也不会在那里呀。不过,孟遥马上就笑道:“这有什么问题,今晚我们就住在这里好了。”
    “还是不要了,谢谢营长,救人要紧。”战士说完,纵马跑回了原来的位置。
    在他们这条路上,通往黄石有两条路线可以选择。一条经南阳再取道信阳,一条就是这条深入湖北的路线。两条线路距离相差不远,而且还都像一个弓箭形状。之所以选择了这条线路,一个重大原因就是他们的老部队15空降军就驻扎在武汉,而作为军属特种突击力量的孟遥这个营,则是被远远地丢在了孝感、云梦。近在咫尺而又如此顺道,他们无论如何都是要故地重游一番的。尽管他们都很明白,去了也白去,但每个人却又如此渴望奔向那里。
    穿过襄阳,前面的战士很意外地在一个偏北的村庄里,发现了很多马匹。过去一侦察,才发现居然都是一些川马。
    川马好呀,川马比之于草原种类的马匹,更善于耐力和长途跋涉。不过这里怎么会出现大批川马呢?
    拿下了全部马匹,战士们一数之下竟有130匹之多,足足够装备一个骑兵连了。这让孟遥不禁怀疑起这批马的主人身份了。他望着一言不发盯着他们看的这个中年人,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想到了与四川有关系的几个名字:杨森,刘湘,刘文辉等。
    刘湘封王还早,按时间上计算,这些人如果真是四川的,能够一次性贩运这么多马匹,看来不是大马帮也一定与杨森、刘文辉等有关。
    现在还远远不到四处结怨的时候。孟遥想了想,随即示意战士送上了大洋。
    中年人一看见亮闪闪的大洋,突然有些懵了。过了半晌,他才唤出两个伙计上前接过大洋,认真检查了一番,方才疑惑地问道:“你们原来不是土匪呀,格老子,那这点大洋是不是也啷个少点了唦,这可是一百多匹子马哟。”
    “格老子,啷个少嘛。”孟遥笑起来,模仿着川音说道:“你个锤子的,数清楚了才来说话嘛,我这是20匹马的价钱,多了格老子也吃不消唦。”
    孟遥一开腔,中年人便哈哈大笑起来。
    要说这川音和武汉话在一般人听来,似乎有很多相近之处。但如果是两个城市真正的原居民,那里面的细微之处一听便见分晓。孟遥虽然不是武汉人,但在突击营驻地呆久了,也时常模仿一些武汉话跟战士们偶尔插科打诨。现在他这鸡一嘴鸭一嘴的,弄不清他这一口的南腔北调,到底是四川话还是武汉话了。
    有武汉籍的战士也跟着笑了笑,那边于是胆子更大了起来,都纷纷露出了好笑的表情。这个效果,倒是孟遥没有想到的。
    中年人笑完,在手里将银元颠了颠,突然将钱袋子又扔给了战士,随后一脸豪爽地冲着孟遥一拱手,朗声说道:“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既然是老乡,些许几匹小马怎能要钱呢,就当他乡遇故知,请老乡笑纳吧。”
    此言一出,孟遥、曹飞彪忍不住相互看了一眼。
    若是普通商贩,怎能有如此胸襟和手笔?这个中年人,绝不是什么普通人,果然是大有来历。
第101章、斗智斗勇
    直到周明富和他的马队走得连灰尘都看不见了,樊仲惟都还没缓过神来。
    到嘴的肥肉,居然还有人吐出来不吃,这、这也太叫人不可思议了吧?他使劲揉了揉眼睛,掉头去看孟遥,却发现孟遥也正笑眯眯地望着自己,脸上一副狼见了羊的模样。
    心里咯噔一下,诸葛盾肉呼呼的手掌便招呼了过来:“请吧樊当家的,我们营长有话跟你说。”
    樊仲惟一走过去,孟遥随手指了指对面的一块大石头,让他坐了下去。
    “现在一人两匹马,都按你说的我做到了,现在该你说说了吧?”
    樊仲惟的汗一下子流了出来。
    孟遥看了他一眼,不动声色地拉过脚边一只长条布袋,吱溜一声扯开拉链,拎出一把黝黑发亮的长枪,很响亮地扔到了他的脚下。
    “看看吧,这就是我给你的赎金,滚筒式冲锋枪,目前世界上绝无仅有。”
    樊仲惟哆嗦了一下,但很快就将目光贪婪地放在了枪身上。盯了足足有两分钟,他才一伸手捞起枪把,将枪抱在了怀里。不过,摆弄了半天,他也只有干瞪眼的份儿。
    孟遥手掌一伸,五颗金光闪闪的子弹出现在樊仲惟眼前:“说吧,说完这枪就是你的了,而且你可以马上试试这五颗子弹,跟你的破枪有何不同。”
    “怎么只有一把,你当初说的可是三杆,外带三百发子弹。”樊仲惟嘴瘪了瘪,壮起胆子质疑道。
    孟遥笑了笑,一脚将布袋踢了过去:“都在里面,自己看。”
    樊仲惟勾头看了看,眼中忽然闪过一丝狡猾的光芒:“这五发子弹不够,得试用十颗才行,而且不能算在那三百发之内。”
    “成交,”孟遥说着,爽快地将子弹拍在了他的手上。
    “这枪怎么用?”樊仲惟站起身,刚把枪口抬起来,几条黑洞洞的枪口便若有若无地指在了他身上。
    这次,孟遥没有再做任何动作,而是紧紧盯着他道:“你还没说话呢,说吧。”
    樊仲惟突然沉默了下来。半晌,他才抱着枪,脸上阴晴不定望着天边说了一句:“明天,最晚明天你一定可以见到你的小妞。但是,你怎么保证我放了小妞,我还能活着回到我弟兄们当中?”
    孟遥目光闪了闪,叹口气道:“信与不信,这就得靠你自己判断了。不过这一路你也看见了,我们就这十来号人,再没别人,你老窝里可是还有几百口子,吐口唾沫,淹也把我们淹死了。所以,你得换个想法,真正害怕的应该是我们。”
    樊仲惟瞅了瞅散落在一旁的战士,深深吸了一口气道:“好吧,如果明天我听不到天上有什么响动,我们就开始交换,到时我会叫人在中间一条线。”
    ok,孟遥终于松了一口气,不易察觉地看了看曹飞彪。
    这家伙到现在还对那天上的“大炮”记忆犹新,可惜聪明反被聪明误,以为只要没有那些恐怖的大杀器,他的脑袋就会安然无恙地保存在脖子上。若真是这样,那他们还叫什么突击营呢?
    第二天,直到接近中午,樊仲惟才阴险地让队伍停下来,磨磨蹭蹭地吃了半天饭,才让孟遥派出一个战士,拿着他身上的一个物件折返回去,在他们昨晚停留过的一个叫北沟的村寨,将他的信物交给了村里唯一的一个店铺账房。两个时辰后,再由那个账房不知从什么地方领回了两个大汉。
    这时,在樊仲惟走走停停的指引下,孟遥也带着队伍回到了村口。
    ***,没想到这家伙还真有两把刷子。
    孟遥心里暗笑着,没有一丝要阻止怨气冲天的战士们的意思。骂吧,使劲地骂,最好有人再趁机给他一下子才好呐。
    就这样走走停停,直到看见两条大汉骑着马出现在远处,孟遥忽然开口了。
    “等等——”
    突兀的一声断喝,吓得樊仲惟差点魂飞魄散。他娘的,这个关键时刻要出点岔子,那可就什么都完了。
    “怎、怎么了?”
    “怎么了,”孟遥一脸黑得能拧出墨水似的,戟指望向大汉道:“我***才想起来,你原来也在蒋庄买过马。”
    “那、那又怎样?”樊仲惟提心吊胆地看着孟遥。
    “很简单,”孟遥瞪起双眼,不容质疑地呵斥道:“让你的人立刻再跑回去一趟,将你们的马全部都圈起来,这里一匹都不能留下。妈妈的,老子可不想最后被人追着屁股当兔子撵。”
    “不会的,我保证,咱们就是两手清。”樊仲惟说着,不觉轻笑了起来。
    “营长,当时你要放那个姓周的马贩子走,我就告诉过你,咱们根本不应该做什么好人。要是把那些马都留下,一人三匹、五匹的,这姓樊的就是想不地道,咱们也不用怕他什么了。”
    一旁的曹飞彪突然接过话头,还恶狠狠地瞪了樊仲惟一眼。
    樊仲惟听得心花怒放,但又怕曹飞彪说出什么不利的话来,赶忙抢上前指天发誓道:“当家的,当家的,你们都消消气,我现在就叫他们一匹马也不准骑来。”
    孟遥这才冷哼一声,举起鞭子指了指远处一块开阔地:“我还是不放心,你们人太多。交换就放在那里,我们不能再跟着你的思路走了。”
    樊仲惟伸长脖子,在马上直起身子看了看,马上点头道:“好吧,就在这里。”
    不料,曹飞彪忽然又摇了摇头,一脸担忧地道:“不行呀,营长,还得再改改。只能叫他们派一个人过来,反正小姐是个女的,再跑也跑过一个大男人。”
    唔,孟遥若有所思地转过头,刚要开口,就被樊仲惟慌慌张张地拦住了。
    “当家的,这条可不能再改了,必须三个人,不然,不然就——”
    孟遥竖起手掌,“不要说了,三个人就三个人。”
    来到那片开阔地后,在樊仲惟仔细的丈量下,一条长约三丈的粗线画了出来。楚汉河界,泾渭分明,这边是突击营数的过来的战士,那边则是黑压压的人墙,就等着双方交换人质了。
    直到这时,孟遥才眯起双眼,远远地望向了被三条大汉裹挟着的钱如云。
    可怜的人儿,真是不吃点苦头死不罢休。从中原省城被吴佩孚掳掠,再到钱家庄静思,再到此刻擅自离山,她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
    做一个革命党人,可不是像她想象中的那样诗情画意哟。
    还有这丫头的姑娘身子,会不会已成为一个历史的符号了呢?要知道,面对这样一位秀色可餐的大姑娘,对任何一个男人都是巨大的挑战。更何况,她还是独自身处匪窝,唯一的保护就是樊仲惟这个土匪头子了。
    “营长,可以开始了。”
    曹飞彪的话,一下子将他拉回到现实中来。孟遥最后瞥了一眼模糊不清的钱如云,使劲甩了甩自己的脑袋。买糕的,这时候还在想人家是不是姑娘家了,这男人的劣根性可真是根深蒂固哇。
    “开始吧,”孟遥说着,眼中同时闪出一道寒光:“狙击手准备。”
第102章、交换人质
    樊仲惟在经过钱如云的一刹那,到底还是没有忍住扭过他的那颗硕大的脑袋,贪婪地想将她那张俊俏的脸蛋更多地记忆下来。
    玩过的女人不少了,里面还有许多黄花大闺女。可这样的洋学生,又娇憨又厉害的大家闺秀,他却从来没有尝到过嘴。造化弄人呀,这小娇娘就这样眼睁睁地溜走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