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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祸国妖妃-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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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雾迎着朝阳走入香川音乐附中,阳光在她的身上踱了一层金色,远远看去,就象一枚艺人刀下的剪影。    “夕雾!”气喘吁吁地从后面奔来一个女孩,斯文秀气的五官,配上挺拔高挑的身材,站在身高1。65公分的夕雾身边,足足高出了半个头。    夕雾背着书包站定,好整以暇地与走过的同学打着招呼,等着追来的好友于菲。    “嗨,早上好,夕雾。”又一个同学向她打了个招呼,夕雾微笑着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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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夕雾迎着朝阳走入香川音乐附中,阳光在她的身上踱了一层金色,远远看去,就象一枚艺人刀下的剪影。    “夕雾!”气喘吁吁地从后面奔来一个女孩,斯文秀气的五官,配上挺拔高挑的身材,站在身高1。65公分的夕雾身边,足足高出了半个头。    夕雾背着书包站定,好整以暇地与走过的同学打着招呼,等着追来的好友于菲。    “嗨,早上好,夕雾。”又一个同学向她打了个招呼,夕雾微笑着颔首。    “夕雾,我们今年暑假到哪里去旅游?你选好地方了吗?”于菲追上来,边喘气边问。    夕雾嘴角含笑地向一位男生打过招呼以后,才与于菲并肩走入了校门。”塔克拉玛干?布达拉宫?张家界?西双版纳?”    “你地理熟,你挑一个吧。”    夕雾的眼睛骨碌碌转了一圈,脸上露出了兴奋的笑容:“我想到了,我们去安阳,这个主意棒吧?是个很迷人的地方哦!”    “安阳是什么地方?”于菲皱了皱秀气的眉,“是哪个省的?”    夕雾朝她瞪眼:“你不会连安阳都不知道吧?我的天哪,若干年以前,安阳是殷商的首都啊。”    “什么殷商?商朝?”    “对啊。”    “那有什么好玩的,还若干年前呢,都好几千年前啦。夕雾,我们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比如云南大理、丽江什么的,怎么样?”    “那些地方当然也很好,不过我现在就想去安阳,看看殷商的遗迹,感受那份上古的雅韵。”    “什么雅韵,说不准还是原始人,没进化呢。”    “你学不学历史啊!”夕雾夸张地作出要晕倒的姿势,“原始人不是几千年,是几十万、几百万年前好不好?商朝已经是奴隶社会了,那时候的手工业相当发达,尤其是玉器、青铜器制作精,你没在历史书上看到著名的司母戊大方鼎吗?”    “那么笨重的东西,一点美感都没有。”于菲一脸唾弃的样子,“还不如翡翠可爱,小巧玲珑又美观大方,你能把那只三脚的容器挂在脖子里吗?你呀,别给你爸同化了,人都快成古董了。”    有吗?夕雾看了看自己的无袖T恤,牛仔短裤,哪里象古董?翻了翻白眼,夕雾决定不跟于菲“对牛弹琴“。    “不如我们都去维也纳吧,听说嘉轩要在维也纳办音乐会,真的假的?”    “你的消息很灵通嘛。”夕雾甜甜地笑了起来,“比99。99%的纯金还真,嘉轩真为我们华人露脸,据说好多大音乐家都在那儿举行过音乐会呢。”    “那当然,也不看看嘉轩是谁,那可是我们香川的'钢琴王子'耶。”    夕雾调皮地眨了眨眼睛:“不过,不耽误我们去安阳,音乐会定在十月份呢,暑假里我们去安阳,就这么决定了。”    “决定?”于菲瞪大了眼睛,“不会吧,我们四个人除了你自己同意,别人都没同意啊,你决定?”    “我代表自己和嘉轩,有意见?”夕雾得意地哼了声,只要自己说去安阳,嘉轩哪有不同意的道理。即使他不愿意,自己一撒娇,他还不乖乖地缴械投降?嘉轩一同意,他的死党,于菲的男朋友刘利骁还不唯他马首是瞻?
    “你呀,就知道狐假虎威,真不知道嘉轩看上了你哪一点。皮肤不算白,眼睛不算大,虽然算不上丑女,至少也算不上绝世美女吧?嘉轩这样的天之骄子,居然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真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确实,夕雾的五官虽然尚称清秀,但与皮肤细腻白皙,被称为“校花“的于菲站在一起,比丑小鸭也好不了多少。    “我也不知道,于菲,我总觉得上天待我太优厚,嘉轩的周围有那么多出色的女生,他为什么独独看上我呢?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切,你还愿意想?你这是典型的傻人有傻福。”    “我傻吗?哪次作业不是我帮你完成的?”夕雾没好气地在于菲的头上敲了一下。    “好好好,夕雾是最聪明的。”于菲笑着跑开了,一边回头说,“你那万人瞩目的白马王子来了。”    夕雾回头看去,果然看见嘉轩穿着一身西装向她走来,周围是女生们羡慕的目光。夕雾向他展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轩,morning!”    “早安,雾。”嘉轩的声音很温和,与他温文尔雅的气质十分般配。    夕雾满足地把手放在他的掌中,端祥着拥有一头栗色半长头发的嘉轩。精致的五官如汉白玉雕成,挺拔的身材显示他好的家教,全手工的亚曼尼西装表明他出身富庶,似乎他就是上天最得意的杰作。    “轩,我们放了暑假去安阳好不好?最近我正迷商周的历史,我们去殷墟看看吧?”夕雾半带着撒娇的语气。    嘉轩目光一闪,那张永远温和的脸上似乎现出点奇怪的神色。他注视着夕雾:“你说,要去安阳?”    夕雾没有注意他一闪而过的神情,仍然兴致勃勃:“是啊,邘殷商的首都,最近我很迷邮历史呢!”    “你说去哪里我就陪你去哪里。”嘉轩温和地笑着,眼睛里是满满的宠溺,“你妈妈真不该逼你学钢琴。”    “什么呀,说我琴技太差!”夕雾嘟起了腮帮子,一副气鼓鼓的模样,“即使是事实,也不要说出来嘛,世界上没有第二个萧嘉轩。有些人就容易得到上天的眷爱,太不公平了。”    “不是你琴技差,其实你这么聪明,技巧掌握得很好。但是钢琴不仅仅是技术就可以弹好的,你缺乏热情。”    “我缺乏热情?”夕雾睁大了眼睛,“不会吧,大家都说我很热情啊。”    嘉轩失笑地用手拍了拍她的面颊:“我指的是弹琴的时候,因为你是被你妈妈逼着学的,所以心底其实很厌恶弹琴,当然不可能弹出感情来了。弹琴于你是件苦差,对吗?”    “嗯。”夕雾拼命点头,“知我者,嘉轩也。如果我学考古,一定是高材生。呀,上课要迟到了,我们快进教室吧。”    安阳是河南省的一个市,殷墟就在安阳市西北郊的垲两岸。    “自从14世纪盘庚迁都以后,殷商王朝就开始繁盛起来,所以说,盘庚迁都于殷具有重要的意义。周武王灭纣以后,纣王的儿子武庚被封于殷,后来武庚叛乱,被周军杀死,这里就逐渐荒芜了。”夕雾一边走一边充当免费的解说员。    “行了,这有什么好看的,一片废墟而已。”于菲拿出面纸擦了擦汗,“都是你非要来不可,我左看右看也没看出有什么意思。天这么热,我现在好后悔啊,为什么要舍命陪女人,到这里来花钱买罪受!”    “没意思?你知道殷墟的发掘在中国的考古史上具有多么重大的意义?它标志着我们近代考古学的诞生,被评为20世纪100项重大考古发现之首!”夕雾回过头瞪着于菲,“还有甲骨文,我们现在就发现有5000多个字!”    于菲嘟哝着:“那又怎么样,你又不认识。”    夕雾洋洋得意地说:“谁说我不认识?”    嘉轩搂住了夕雾的肩膀:“夕雾认识一千多个甲骨文呢,在我们中国,认识这么多甲骨文的,可以称得上专家了。”    于菲惊讶地看着夕雾:“不会吧,你花那么多时间去研究甲骨文?你是不是走火入魔了?要有那么多闲功夫,干嘛不好好练钢琴,害你妈妈说白长一个聪明脑袋瓜,都被你老爸给同化了。”    “就算弹得比你差一点点,也不差多少啊。”说到钢琴,夕雾就开始头疼了起来。明明不喜欢弹琴,可是妈妈不顾自己和爸爸的反对,硬是要让自己考音乐附中。再说,认那些甲骨文,一点都不费时间,似乎那是一种她很熟悉的文字似的。    “夕雾喜欢历史。”嘉轩温柔地说,“钢琴我弹得好就行了,夕雾要听,我可以弹给她听,她就研究她的历史就好。”    于菲猛翻白眼:“不用在我们面前表演情深似海吧?难怪夕雾的琴越弹越差,原来是你在她背后撑腰。夕雾,我可警告你,你大学不考音乐系,小心嘉轩被别人抢走!”    “会吗?”夕雾有点担心地看着在人群里也显得鹤立鸡群的嘉轩,一只手悄悄地握住了他的,“轩,你会吗?”    “雾,你说我会吗?除了你,我的眼里、心里没有其他的女人。”    “呕!”于菲作呕吐状,“不用在公众场合表演吧,多肉麻。嘉轩,你可是我们附中的王子,倒追你的都有一卡车,何必为了一棵小草放弃大片森林呢?”    夕雾佯怒道:“于菲,有你这样的朋友么?”    于菲嬉皮笑脸地吐了吐舌头:“人家嫉妒你好命,说两句风凉话都不行啊?”    嘉轩微笑了:“我说的是心里话。对夕雾,我永不可能变心。事实上,我第一次见到夕雾,就觉得我们前世一定有过交集,她对于我,有一种与世俱来的熟悉感觉。”他意味深长地看了夕雾一眼,“也许,我之所以来到这里,便是为了寻找夕雾呢!”    “幸好我还有利骁,否则还不被你们的表演嫉妒死?”于菲受不了地吐了吐舌,“千万别让香川附中的同学们看到,她们会觉得嘉轩太掉价啦。”    夕雾呢?已经心满意足地牵住了嘉轩的手,嘉轩的情话,再听一万遍,心里都是甜的。上天何幸,把嘉轩带到她的身边,而且还对她情深若此。    在殷墟博物院里徜徉了大半天,于菲受不了,早就拉着利骁到门口坐着等了,夕雾却还觉得意犹未尽,恋栈着不肯离去。    “雾,走吧,于菲要等得不耐烦了。我们去找安阳的特色小吃,好好地吃一顿。”嘉轩含着笑拉着夕雾的手朝博物苑门口走去。    夏日的安阳也象南方那样燠热,但天才入黑,日头西斜,便有些凉意起来。夕雾心满意足地走出餐馆的大门,偏头对嘉轩说:“轩,我们去安阳河看看,以前的朝歌城就是在安阳河两岸呢,从前叫垣河的。”    “你呀,一看到历史遗迹,就不知道累。”嘉轩的嘴角含着温文的笑,对夕雾,他从来没有冷过脸,似乎她是他最珍惜的宝贝。这样的温柔,有时会让夕雾觉得自己做着世上最甜美的梦。    “夕雾,我累死了,我要回宾馆。”于菲翘起了薄唇,“我看到宾馆里有歌舞厅,我们去K歌。要看河明天再看嘛,你看天都阴了,看起来要下雨的样子。”    “不过飘起几朵乌云,怎么就打退堂鼓?老祖宗教导我们,要知难而进。”夕雾笑嘻嘻地拍了拍于菲的脸,“快去看看那条河,不然我晚上睡不着,连带你也会睡不着的。”    “唉,交友不慎啊。”于菲考虑了半秒钟,才哀叹起来。    才走到河边,就觉得气温陡降。于菲看了看天空,担忧地说:“不会下倾盆大雨吧,好象起风了。”    夕雾却根本没听到她的话,直接奔到河边。这一段并非旅游景点,因此游人稀少,连当地人也是看看天气,匆匆地往回走。    “这条河算是中国古老文化的母亲河了吧!唉,怎么水都干涸了呢?想当初,殷商文明可全赖它的哺育啊。”夕雾失望地看着几可见底的安阳河,倚在低低的栏杆上,想象着金戈铁马的牧野之战,不由得神思飘忽起来。    “走吧,夕雾,天气变冷了呢!”于菲看夕雾看得出神,忍不住出声提醒。    夕雾回首笑道:“知道啦,唠叨的老太婆!”不等于菲变脸,便干脆翻过了栏杆。嘉轩和于菲相顾无言,只得叹气。    “雾,是该回去了,明天白天再来吧,气温降了至少有十度。”嘉轩低下头在背包里找衬衫,“我拿件衬衫给你披上。”    “夕雾!”于菲的声音尖得刺耳,似乎碰到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嘉轩“霍“地抬头,却看见夕雾的身子被一个突如其来的大浪卷进了河里……
第一章 邂逅白狐第一章 邂逅白狐    “当当当……”    怎么象电影里打更的声音?
    夕雾皱皱眉,觉得头有些晕。睁开眼来,却觉寒风扑面,那寒意竟是侵入肌肤。夕雾打了个寒噤,下雷雨了吗?夏日的安阳温度降了这么多?昼夜温差也未免太大了吧。嘉轩怎么没陪着自己呢?
    忽听一个娇软的声音轻噫了一声:“你是谁,竟然比我先得手!”这不是于菲的声音!
    夕雾茫然四顾,发现自己躺在一所宽大的房间里,可是既不是安阳的宾馆,也不是自己的家里。屋里一灯如豆,将灭未灭。定睛看时,却见悲风阵阵中,露出一双碧色的眼眸,眼前一团黑色,竟隐隐现出四只雪白的爪子。    夕雾张大嘴巴,却没有发出声音。    “你是谁?”    “我叫夕雾。”夕雾发现自己这时候能够发出声音,却浑然不似往常的清清脆脆。那声音,娇软如黄莺初醒,又糯又媚,竟似有说不出的YL。等等,自己说话的语调都跟平时不同,这个声音,既不是自己城市的方言,也不是普通话,有着一种天然的音韵感。    骇然惊望,黑气渐散中,现出一只白狐,通体的白色,似银妆素裹,那眼睛,灵动媚惑。难道是它在跟自己说话?莫不是自己遇到了狐仙?夕雾张大了嘴巴,呆呆地看着眼前的异景,好半天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你是在跟我说话吗?”夕雾转了转头,没有看到其他人,才迟疑地问,“这里是安阳吗?”拼命地回忆,明明是在安阳看邝已经几乎干涸的河流,怎么会有一个浪头突如其来地喷出来,把自己卷进河里了呢?然后……然后发生了什么?最后的记忆是嘉轩惨白的脸在叫“雾!”    “不可能啊,你怎么会附身到妲己身上?”狐狸自言自语,完全的答非所问。    夕雾呆了足足有半分钟,才失声惊呼:“妲己?哪个妲己?不会是苏妲己吧?”一时间,她忘了问嘉轩和于菲,完完全全地被眼前这只狐狸的话吸引了心神。    如果自己没有意会错了的话,现在是在古代!看眼前的房子,低头看自己身上非丝非绢的衣服,如果不是拍电影,就是……老天,你也未免太残忍了吧,即使要玩穿越,也选个贤妻良母行不行?她垮下了脸。苏妲己,这个女子狐媚惑主,最后落下了千古骂名,在现代,可就是活生生地祸国殃民的代言人。天哪,我怎么这么歹命?    “当然是苏妲己。”狐狸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似乎在责怪她坏了自己的好事。    夕雾的思维又陷于空白状态,才能继续思考:真的穿越到商朝来了,真的到殷墟来了。虽然她疯狂地迷着殷商的历史,可是,从来也没想到实地勘察。何况,这里没有嘉轩啊。夕雾跳了起来,失神地低语:“怎么办?怎么办?嘉轩一定急疯了。”    “哎呀,你阳气太重,我无法侵入,怎么办?”白狐也着急地团团乱转,根本不理夕雾的话,“我多少功夫,竟然毁于一旦!”    夕雾没好气地瞪眼看它:“拜托,你以为我想啊,我在自己的地方活得既潇洒又自在,谁要跑到这里来?而且,什么人不能附身!呀,对了,你是狐狸精吧?”    “是啊,我在轩辕坟修练了上千年,本来要附身在妲己身上,却被你先抢一步,到哪里再找合适的人呢?”    轩辕坟的狐狸精?咦,这阵子玩的游戏“问道“里面,不就有轩辕坟的吗?却原来是这狐狸精的老家!一时间,夕雾的眼睛转呀转的,实在好奇得不得了。说是掉到了商朝吧,可是又出现了狐狸精。嗯,事情变得很有趣。”喂,你现出人形好不好?你这样,怪异得很!”虽然这只狐狸也蛮可爱,可是夕雾很好奇地想看看狐狸精长得什么模样。甩甩头,等把情况摸清楚了,再来担心回嘉轩身边的事吧。    白狐倒也听话,或者它也觉得每次要与妲己说话都抬着头也蛮累,于是倒地一个翻滚,再站起来时,却是一位二八佳人,云髻高挽,肤若凝脂,一双美目顾盼流转。    “天哪,你真漂亮,干嘛还要附身在别人身上?”绝对和于菲有得一拼,在现代,也一定是某校的校花。    狐狸精却抿着唇,瞪着她看了半晌,直看到妲己浑身发毛,才脸色不善地拿过一面铜镜:“你先看看你自己!”    镜子里是一个高挑迷人的妙龄女郎,乌发如云,层叠地堆起。杏脸桃腮,皮肤柔嫩得几乎可以滴出水来。那双凤目眼波流转,竟是娇滴滴的万种风情。小小的腰肢不盈一握,不用行走,就觉得款摆摇曳,恰似弱柳扶风。    夕雾用手摸摸自己的脸,光滑细腻地一如新生婴儿般的水嫩,比于菲的细白肌肤更要胜出不止一筹。”难道是我抱怨老天不公,现在竟然给了我这样一副举世无双的娇颜?咦,不对,妲己不是要去纣王那里吗?”前面还是喃喃自语,沉迷在自己这副无双的容色之中。后来才想起目前的处境,声音就不自觉地大了起来。    “谁是纣王?你现在是去朝歌的途中,你父苏护送你入宫,侍奉帝辛。”狐狸精粉脸含酸地看着她。    夕雾吐了吐舌头:是了,纣王名受德,是帝乙的第三子,号帝辛。纣王是后人对他的称谓,谁也不会傻得给自己加封号“纣“。    “现在到了哪里?”    “恩州驿。”狐狸精脸色不善地回答。    夕雾这才发现狐狸精的脸色很不好:“你……好象对我意见很大,可是这也不是我要的结局,我也很无辜呢。”    狐狸精端详了她一会儿,才叹了台,认命地说:“好吧,你既然已经附身到妲己身上,那你就先入宫去吧。但是,记住了,你得了宠之后,要想办法把帝辛的宠爱也分一半在我身上,让我也享受享受那人间的至富。现在不方便,等你入了宫,我便教你两招迷惑受德的法子。    “可不可以不要去朝歌?”夕雾头大如斗,分一半?当然全分到你身上去好了!
    “可以,我现在就把你吞下肚去当宵夜。”狐狸精粉脸含煞,一双眼睛不再柔媚如丝,而是狠如恶狼。    夕雾感到鸡皮疙瘩冒了一厚层,心里一寒:“好,你怎么说我就怎么做嘛,我又没不同意,但如果我迷惑不了他,那可不关我的事。况且,我还巴不得帝辛把全部的恩爱降到你头上呢!”    “帝辛好色如命,以你这等姿色,他早就如饿虎一样扑过来了,否则,我又怎么要想附身?”    夕雾点点头,妲己真是她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子,如果在现代,一瞧就是当情妇的顶尖人才。夕雾抬眼悄悄看了看那狐狸精,见她面色如冰,大有不答应就一口吞下去之势。    识时务者为俊杰。”不如这样吧,你混在侍女中间,随我一起到后宫去,以你的美貌,谁说帝辛不沉迷?我再极力赞你,你邗再施展你采阳补阴的手段,岂不更好?”    狐狸精的脸色和缓了一些:“你说哪去了?我哪有什么采阳补阴术?只要你记着自己的话就行,别把帝辛胡弄得只宠你一个。哼,你懂得倒不少!”    当然,也不看看我是从21世纪来的耶!夕雾得意地哼了一声,却因看到狐狸沉下的脸色,换上了谄媚的笑容。    俗话说:大丈夫能屈能伸,何况自己只是小女子。现在小命在她手里,可只能夹着尾巴做人。    “我儿,方才妖气相侵,你可有不妥?”木门外忽然传来的声音清越沉稳,想来是苏护了。    夕雾看了一眼狐狸精,她只是冷冷地看着自己,看来一个应付不好,保不准自己会成为她肚里的点心。于是,妲己连忙装着睡意矇眬的样子回答:“爹爹,孩儿适才做梦,却被侍儿惊醒,急待看时,却听三更鼓声,灯光依旧,并不曾见有什么妖怪来。爹爹若是无事,孩儿继续睡了。”    “感谢天地庇佑,你不曾受了惊吓,否则一家老小的性命又将不保了。你也路途劳顿,几时受过这些苦来?唉,你还继续安睡吧,为父的再巡视一遍。”    听到苏护如释重负的声音,夕雾暗暗叹息了一声。他那千娇百媚的女儿早已玉殒香消,现在的女儿只是一个替代品而已。    狐狸精对夕雾满意地点了点头:“看来你是个聪明人。我叫胡喜妹,现在随你一起进宫可不行。你到时就说我是你的表妹,待你入得宫中,我再来相见不迟。还有,你现在叫妲己,可别露出馅来。”    夕雾傻傻地点了点头,现在自己象砧板上的肉一样,随她宰割,还是听话的好。却见胡喜妹化作了一阵青烟,渐渐消散。    夕雾(现在应该叫妲己了)松了台,发起怔来。按照历史的记载,妲己入宫后便得到了纣王的专宠。那这么说来,妲己便是覆灭商汤的千古罪人,这么大的罪贈可担当不起,何况,纣王再怎么武功盖世,到底已近半百。呸,我怎么这么想,就算纣王是个年青英俊的男子,我也只要我的嘉轩。    嘉轩不知道怎么样了,他会不会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妲己呆呆地看着微微摇曳的灯光,发起愁来。想了半刻钟,才醒起自己的处境。    如果能打消苏护送女的想法,就好了。可是既然已到了恩州驿,说明苏护已经听了西伯劝说,要送女入都了。算了,船到桥头自然直,多想无益,还是睡足觉,养好精神再说。也许,明天是个好天气,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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