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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秦记-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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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赢政愣了一下,忽然想笑,但他努力克制住情绪,正色的说:“你唱的是什么,朕怎么听不明白?”
  “呃~小邋遢。”这个时代的人还不明白邋遢的意思,他该怎么解释?
  “小邋遢?”赢政拧住眉,此人肯定不是秦国人,而且为何把头发剃这么短,越看越可疑!
  “那是我家乡的方言,指这个人不干净,脏。”他尽力解释,但毕竟文化有限,也不知道这个家伙是否明白。对方刚说啥,朕?我靠,这么狗血啊,他又不是在三流的穿越小说里,碰到的不是皇帝就是王爷,拜托还能有点儿别的不?
  既然此地是秦国首都咸阳,那么面前的这个人莫非就是…………秦始皇?
  “哦,你是楚国人?”在他印象中,楚国人都很好打扮。可这么怪的人到是第一次见到,他发现河边的石头上放着一个很奇怪的包袱,布料和样式也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
  “楚国?”程熹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自己的身份了,反正谁也不会相信的,他也不想自找倒霉。
  “这是你的剑?”赢政问道,弯下腰捡起了荆轲的佩剑青虹。
  “喂,别拿我的剑!”他怕这人把这件重要的东西夺走,又不敢从河里跳出来抢,只能泡在水里吼叫。
  “你是荆轲?”他发现剑的底部刺着荆轲两个字,此人是个云游四方的剑客,好饮酒,喜欢和人切磋剑术,也懂谋略,是个可用之才。
  “我?”他指了指自己的鼻子,这个推测荒谬绝伦,若对方是秦始皇,他应不应先跳过去刺对方一刀呢?
   

作者有话要说:赢政
年龄:22岁
属相:鼠
星座:魔羯座
血型:A
身高:1。82
体重:75KG
喜好:读书,泡温泉,骑马散步,习武,高高在上。
讨厌:不贞烈的女子,溜须拍马之人,被人控制。
擅长:做皇帝(真的很擅长),其他擅长暂时没想出来。。。。。。
性格:冷静,善谋略,能隐忍,野心勃勃,有超人的毅力。


5

5、客居李府 。。。 
 
 
  “你来秦国做什么?”赢政放下剑,直起腰问。
  “……来找盖聂。”他确实是来找这个人的,但却是受死去的荆轲所托。
  “哦,你是来找盖聂切磋剑术的?”听到两位知名的剑客都在秦国,他十分高兴,一心想把二人都收在门下,将来为他所用。
  程熹不知如何解释这么曲折的故事,只得点了点头,更不乐意在河里站一万年,但他还没有意识到从此时此刻开始自己就成了另一个人…………荆轲。
  “陛下!”蒙毅先一步到达了河边,看到君主正在和一个陌生人闲聊,有些奇怪。
  “蒙毅,他就是剑客荆轲。”此时的赢政稚气未脱,忍不住兴奋之情,他胸中有无限的报复要伸展。
  “哦?你就是荆轲?”蒙毅也很高兴,他真想和这家伙比试一下。对方那身子板,根本不像传说中的荆轲么。
  “我……是。”他吱吱唔唔的不知如何回答,现在不当荆轲的话恐怕难以自圆其说,如果这个还算帅气的男人就是未来的一统天下的秦始皇,那这话就更不能随便乱说,搞不好他马上就会人头落地。
  “陛下,臣能否请荆壮士去寒舍小住数日?”此时,李斯也走了过来,他觉察出赢政的意图,马上就把话茬接了过去。
  “如此,甚好!”赢政笑了,在他的党羽当中,唯有李斯最懂得揣摩自己的心意。
  到是程熹不知如何是好了,但住进李斯的宅院之后,他能过几天衣食无忧的日子,先填饱肚皮再说,他可不想再吃大饼了。
  “荆壮士现在可否更衣起程了?”李斯微笑着问,这个荆轲不仅剑术高超,人也生得俊秀,若是人品尚可,一定会被赢政器重的。
  主臣三人站在树林里等“荆轲”穿戴整齐再一同回城,不一会儿,对方便背着一只硕大的行囊走了过来,身上穿了件普通的蓝色布衣,脚上穿的靴子到是相当精美。
  “蒙毅,你明日差人给荆壮士送一匹好马来。”赢政见他徒步走在后面有些不忍,于是对身边的将军说道。
  “是陛下!荆壮士,这位就是我们的秦中的大王秦政。”蒙毅说完,以为对方会说一堆恭维的话,但反应却十分冷淡。
  “大王,草民方才失礼了!”所谓入乡随俗,程熹向马上的君主抱拳行礼,自己就像个蹩脚的穿越剧演员似的,非得对一个屁都不相干的人行礼。
  “无妨,若有需要你可直接和李斯说,朕还想亲眼目睹你和盖聂切磋剑术呢!”不知道这二人的剑术哪个堪称天下第一,他很有兴趣围观。
  开什么玩笑,他一个冒牌货怎么可能和天下第一的剑客比试,这不是找死么!必须找个机会把整件事解释清楚才行,可万一别人把荆轲的死扣在自己头上咋办,他岂不是成了杀人凶手?这是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惯用的思维方式,用在古代肯定没亏吃。
  来到李斯的宅院之后,他受到了主人热情的款待,不仅如此还派了个专人…………一个小书童侍候自己,住在干净的厢房,每天吃得不错。
  但他仍旧受不了上茅房的滋味,木有手纸,改用手指?他雷了竹片和干草……
  书童对于自己天天要洗澡的要求表示震惊,在秦国即使是贵族每周最多洗两次澡。而洗发用品从沙宣直接换成了皂角加淘米水,可谓回归天然,无污染了!可是一周下来他觉得头发反而越来越亮了,以前脱发的毛病还有了改善。
  而李斯也派人去打探了盖聂的行踪,对方还未曾在咸阳出现,古代的交通不发达,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地方往往需要十天半个月,更不要说出国了。
  这天早晨,李斯来敲开他的房门,微笑着说道:“荆壮士,你等的人来咸阳了。”
  此时,他正坐在床头发呆,听到这话,马上蹦了起来:“盖聂来了?”
  “正是,他在东市客栈,已经知道你到了咸阳。”李斯知道他等得心浮气燥,所以一早就来报信了。
  “那我这就是去找他?”说完他整理了一下衣服,带上了青虹剑。
  “荆壮士难道不先下战书么?”这也是剑客们决斗的礼仪,荆轲这个人怎么如此莽撞呢?
  “哦,不用了,我们约好了的。”下战书,开啥玩笑呢?他根本就看不懂这边如同甲骨文一样的大篆籀文,基本上相当于文盲一个!
  “那好吧,我已经备好了马。”他知道主子想观摩决斗,还得赶紧到宫中去通知赢政。
  程熹来到马棚,利索的翻身上马,以前出去郊游的时候他也会偶尔骑马的,所以这还算不上啥问题。
  


6

6、拜师学艺 。。。 
 
 
  
  程熹骑着马一路打听来到了东市客栈。
  刚走进门就见到一个年约三十上下,气度不凡的男子坐在角落里喝酒。店里没有其他客人,连小二都有些无聊,连连打哈欠。
  “请问盖聂住在这里么?”
  小二打量着他,警觉的问:“客官您找他做什么?”
  “我……受朋友所托来向他报信的。”他手中握着荆轲的宝剑,店小二明显对自己有敌意。
  “他……。”小二的话还没说完,就闭上了嘴。
  程熹很纳闷,他回过身,发现刚才喝酒的男子已经站起身向自己走了过来。
  “在下正是盖聂。”说完话,他的目光停留在青虹剑上,脸上露出诧异的神色。
  程熹叹了口气:“可算找到您了……我们找个安静的地方吧,这里不方便。”
  “请!”盖聂将他带上了二楼的厢房,还吩咐小二上茶,等小二出了房间,才关好门,开诚布公的问道:“你从哪里得到这把剑的?”
  程熹这才把那日遇到荆轲的事向盖聂叙述了一遍……
  盖聂皱着眉头,一言不发的听着,一代剑客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去,最后连仇人是谁都无从知晓,人生最悲惨的遭遇莫过于此!
  “我本来只是个送信的人,但现在却变成了荆轲,百口莫辩啊!”程熹自然不想当冒牌的荆轲,更不想最后成为刺杀秦王的炮灰,他才二十七岁,人生还有很多精彩没有体验,虽然被拽入了七雄争霸的战国时代,还是可以潇洒的活着,至少不用再靠盗墓维生了。
  “就算你对秦王解释,他也未必会信你的话,荆兄的死因盖某会查个明白的……三月前他曾到盖某家乡与在下切磋剑术,因为遇到刺客来袭此次比试未能如愿以偿,于是相约三月后咸阳再战,如今却再也不能完成这个夙愿了。所以请程兄暂且忍耐,仍旧以荆兄的名号住在李斯府上,我听说最近还有几名壮士被害,盖某怀疑其中恐有一定关联,但一直没有找到真凭实据。”这也是他来秦国的目的,他怀疑有人在幕后操纵。从四处打听到的消息来看,被杀害的人已经有十来个了。
  “荆轲最后是被毒箭所杀,他说那种毒无药可医。”程熹想起荆轲死时铁青的脸色,心中不由得一阵惋惜,毕竟他们也算有缘,就为这个,他也要帮忙帮到底。
  “盖某忽然想到个人,或许他能帮得上忙。”盖聂放下茶杯,看了看对面的年轻男子,他总觉得对方身上有种不同的气质,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
  “什么人?”
  “他叫徐福,终日修仙炼丹,不问世事,而且有些古怪。”盖聂笑了笑,他已经三年没有见过徐福了。
  “徐福?”程熹自然听说过这个人,藉口寻找长生不老药,带着五百童男童女跑去“仙岛”的神棍。
  “他说话的方式和语调和程兄有点像,徐福通晓医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是个不可多得的能人异士,秦国宰相吕布韦曾经几次请他入朝为官,都被他婉言谢绝了。”盖聂很欣赏徐福的人品性情,他知道这个人定能找出线索来的。
  “一切都仰仗盖先生了……可是比剑的事?”程熹比较发愁的是这个,万一李斯带着秦王非吵着要围观该怎么办?
  “那我们就来比试一次好了。”盖聂笑着说,他看出程熹很为难。
  “我根本不会剑术!”他叹了口气,如果当众比剑,一定会露馅,而且会“死得很难看”!还会丢了荆轲的颜面。
  天下第一剑客爽朗的笑了:“此事简单,盖某最擅长的就是剑术。”
  程熹搔了搔头皮,豁然开朗:“您的意思是要教我剑术?”
  “在下觉得程兄弟一定自幼习武,有轻功底子!”盖聂从他进门的时候就发现了,学过轻功的人走路的步态比常人轻巧,就像猫儿那般另人不易察觉。
  “我从小跟着父亲学过些基本的功夫,可并不擅长与人争斗,逃跑到是没问题!”他有些难为情,作为一个盗墓贼逃跑肯定是必修的奥义。
  “哦?盖某冒昧,请问程兄弟靠什么糊口?”他觉得对方也像是浪迹江湖的人物,但身上有股子放荡不羁的气质,却也不像杀手和恶人,着实有些怪异!
  程熹挠了挠下巴,低声道:“我祖上是赵国人,后来迁到燕国,我家其实是以盗墓维生的!”不知为何,他竟然把自己是盗墓贼的事向盖聂和盘托出。
  “哈哈哈哈,程兄弟是个爽快人!不过在下有一言相赠,这行当还是不碰为妙,偷坟掘墓祸及子孙,让官府抓到要株连九族,可是重罪。”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贫民百姓若不是被逼无奈,谁会把脑袋提在手上过这种刀尖上舔血的日子。
  “我又何尝不想呢!不过自从来到这个……总之我打算洗手不干了!”他差点说出来到这个时代,反正得学点别的本事,干正经营生。
  “洗手不干了?”盖聂弄不明白这话的意思,燕人说话不是这种腔调吧?
  “就是再也不做这行当的意思!”很多成语都诞生在秦汉之后,他最近经常解释给李斯听,没想到这个书呆子到把自己说的话全记了下来,整理成册了。还说这些成语很玄妙,很有意思!
  “哦……若是程兄弟有这番决心,盖某定会倾囊相授,相信凭着程兄弟的侠义之心,将来必可成为有用之才。”这个年轻人本性不坏,要是肯吃苦,定会有一番作为。
  “多谢先生!”程熹知道自己遇到了贵人,在这个蛮荒落后的时代,要想有立足之地,安生的过日子,必须勤习武艺。
  


7

7、妖孽作乱 。。。 
 
 
  
  静谧的夜晚,在赢政的寝宫外传来一阵“沙沙” 的异响,守卫在房外的两个士兵赶忙查看,只发现一只黑色的乌鸦落在花园里的槐树上,从容的梳理着羽毛,在月光的倒映下,那双眼睛闪着血红色的光,令人毛骨悚然!
  一个士兵握着青铜戈来到树前,企图用武器轰走这只不速之客,但那乌鸦却泰然自若的停在树干上朝他“嘎嘎”叫着,好像在嘲笑树下之人的无能。
  “嘘~别管他了,会吵了陛下休息的!”另外一名士兵小声说道,把那个愣头青拽了回来。
  “可是这只鸟儿,好生古怪!”那个士兵望着乌鸦,汗毛竖起,一种莫名的恐惧感笼罩着自己。
  “嘘~大王在睡觉!”
  当两个卫兵在门外纠结之时,床帐内的赢政则痛苦的翻了个身,全身上下都被汗水浸透了,脸色白得吓人。
  他身边没有陪侍的妃子,到是窗前的书案上堆满了奏折,还有一半尚未批阅完,所有的竹简堆起来足有一人高,这位即将亲政的帝王,经常是夜半三更才入睡,而天未亮又要起来早朝了。
  忽地,天花板上撒下一缕月光,顺着碗口粗的空隙喷进一股粉色的烟雾,渐渐的向赢政的寝帐内飘散而去。
  帐中的年轻君主忽然停止了轻微的挣扎,又沉沉的睡了过去。
  不一会儿,从瓦片的空隙间落下一只彩色蜘蛛,它顺着自己编织的蛛丝慢慢的落下来,爬向赢政的寝帐……
  第二天,当太监赵高斗胆推开秦王房门,在大声呼唤主子没有回应的情况下,只得擅自拉开了床帐,他立刻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
  “快来人啊,陛下……陛下,快来人啊!”赵高扯着公鸭一般的嗓子喊道,吓得跌倒在床前。
  躺在床上的赢政已经身体发僵,脸色铁青了。
  御医赶到的时候,仲父吕布韦也同时奔进了房内,他们都被这场面吓呆了。
  “丞相,陛下还有呼吸……他恐怕是中了奇毒!”御医据实汇报,擦了擦头上的冷汗,两个属下手忙脚乱的为床上的人热敷,这样能让处于昏迷之中的人好受一些。
  “解药呢?”吕布韦声音发颤,沧桑的脸上布满愁云!
  “回丞相,属下不知。”御医深深的鞠躬,不敢抬头,他行医三十年也未曾见过这种情况。
  “还想不想活了……要是找不到解药,你们三个就株连九族,再有,谁也不能把陛下的情况透露出去!”他苦心经营了十几年的天下,不能就这么毁于一旦,赢政绝对不能死!
  “是,丞相。”御医赶紧带着两个助手跪下磕头,让他们去找解药,犹如大海捞针,这不是分明坐着等死么?实在不行的话逃出秦国算了。
  此时,赵高到是灵机一动,弯着虾米一样的身躯,来到吕布韦跟前轻声说:“丞相,奴才想起一个人来。”
  “说。”
  “丞相也曾经请他入朝为官,他就是徐福,此人应该会有办法医治陛下的。”虽然他也没有十足的把握,但如今也只有姑且一试了。
  “对,我怎么没想起他来,快请他入宫,绑也要把人绑来!”他一声令下,御医就带着几个卫兵出宫去找人了。
  但徐福行踪诡异,究竟身在何处,极少有人知道,和他熟识的人只有盖聂和几个江湖异士,其中还有两人已经在前月遇害了。
  正当秦国皇宫乱作一团的时候,程熹却跟着盖聂学起了剑术。
  这种起得比鸡早,睡得比小姐晚的生活让这个从现代来的盗墓人生不如死,但为了应付下个月初五的比武,他只得硬着头皮挺住。
  “师傅……已经推了六天磨了,我可以学剑术了吧?”程熹赤着上身累得呼哧带喘,但仍旧不能停了推磨的动作。
  这口石磨足有五六十斤,正常人推上一天都得躺一礼拜,他却整整干了六天。
  不过程熹知道自己的潜质,那就是耐受力和爆发力相当之强,这是常年来危险作业锻炼出来的,也有一半是家族遗传。
  “吁~”这时门外嚼草料的驴子露出满口黄牙叫了一声,似乎在瞧自己的笑话。现在它可没活儿干了,来了个比它还廉价的劳动力呢!
  盖聂抱着装满的黄豆口袋不断的往石磨里倒,还不紧不慢的说:“你的腕力和脚力太弱,推磨就是为了锻炼你的腕力和脚力,继续干吧,还差一点。”
  “差多点,您说明白,好吗?”他抹了把汗,咬着牙,继续推。
  整个茅屋内全是黄豆的味道,熏得他恶心,他发誓这辈子再也不喝豆浆了!
  “还差一点,今天要磨完这袋黄豆。”说完他指了指除了手中之外的另外一大袋黄豆,足有十几斤。
  而此时的程熹却是欲哭无泪的表情,差点喷出一口老血,这比他小时候练缩骨功还苦,眼前的家伙比老爹有过之而无不及,只不过人家从来不动手打人而已。
  “功夫不是一天能学成的,就算你是奇才也要三五年才能出师,可我们只有一月而已,所以你得更加卖力才行。”他说完便拿起身边的水舀子,朝新收的徒弟泼了两勺。
  “真他妈痛快,哈哈!师傅,晚饭吃什么?”被凉水一激,他又活了过来,推得更加起劲了。
  “豆浆,烧狗肉!”盖聂平淡的回答,并没发现他眼中极度失望的神色。
  “噗~可以选别的么?”程熹差点反胃吐出来,豆浆坚决不喝了,狗肉他也不沾,这个时代的人怎么那么热衷于吃狗肉?狗是人类的朋友,绝对不能吃。
  “豆饭,咸菜。”他走出茅屋,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这个年轻人不仅是个学武的材料,还很有趣。
  于是,程熹决定只吃咸菜了,好像厨房里还有一点粗面粉,赶成面片做片儿汤也能饱腹,他可撑不到回李斯府上吃饭的时间。因为人家用膳的时候,他早就累得倒头就睡了!
  


8

8、绝代佳人 。。。 
 
 
  
  两天后,程熹终于从推磨改成了劈柴,盖聂对他的要求是要把柴火劈成均匀的两半,他觉得自己比从前有劲力了,可还掌握不好用武器的力度。
  “手中拿的是利刃还是木棒,其实都是一样的。要把它看作自我的一部分,假若只把它当成工具,那么再锋利的武器也只是工具而已。你要好好体会,所有的剑法都是由日常劳作的姿态演化而来的。不能劈柴的人,自然用不好剑。”盖聂望着眼前劈得乱七八糟的柴火,皱着眉说,莫非对方从来也不做粗活么,怎么一点技巧也没有?
  弓着腰喘气的盗墓贼在三伏天做这么重的体力活,一无空调,二无冷饮,没中暑晕倒就算奇迹了!
  战国时期的夏天怎么这么热啊,日头火辣辣的挂在当空,没遮没拦的,唯有树荫底下才能暂时避暑。
  “师傅……天气太热了,我心静不下来。”他郁闷无比,自从来到这个该死的时代,不仅没有任何娱乐,就连最起码的欲望都无处宣泄,真想找个女人爽一爽啊!
  “你气息混乱,所以劈出的柴火大小不一,把心头的邪火熄灭才能更上一层楼。你先去树荫下面喝口水,休息一会。”他叹了口气,转过身,走到院门内,去准备晚饭了。
  为了让这位“荆轲”能应付下月的挑战,他专门向农家租了一个小院,一来方便他查探江湖中人被刺杀之事,二来方便教剑术。
  此时,从东边飞来一只信鸽,停在了茅屋的窗前。
  盖聂抓过信鸽,打开信筒,里面放着一块麻布片,上面写着几行工整的字:
  我已入宫,三日后栎阳城见面……
  “程兄弟,后天我们去栎阳。”他将信收进怀中,转身对院外树荫下的年轻人喊道。
  “栎阳?”程熹只有初中文化,自然不知道那里是秦国的军事重镇,很多武器都是在栎阳制造的。
  “我们要动身去找人。”盖聂了解徐福的脾气,若非被逼,肯定不会进宫当差,其中必定出了什么差池。
  “我休息好了!”听到可以外出,程熹有点儿开心,立刻挥起柴刀继续练习。
  终日奔波于农舍和咸阳城的李斯府上,每一棵树和草都记得一清二楚了,古代人的生活真够无聊的!
  傍晚,他在河边泡了个澡,便骑着马一路奔回咸阳城内。
  在一座酒楼下,他勒住了马儿,受不了诱惑一般的跳下马背,仰头望着二楼窗边坐着的佳人,自语道:“标准的古典美人儿啊。” 
  只见那珠栏边,斜倚着一位轻盈黄衫女子,梳着凌云髻,头戴金珠簪花,皮肤雪白,杏眼秀眉,珠红色的唇瓣犹如雨后的玫瑰,鲜艳可人,引人遐想。她手中拿着羽扇,边赏月边饮茶,一股沁人心脾的桂花香随着夏风飘到了程熹的身边。
  “姑娘,不请我上去喝杯茶么?”厚脸皮在哪个时代都好使,也是万年不败的把妹绝招。
  “哪里来的粗人,这么无礼?”姑娘用袖子掩住嘴角,轻笑两声,楼下的男子不仅张狂,还很无耻,但却生了副好皮相。
  “嗯……在下确是山野粗人,如此良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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