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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兄 完结+番外-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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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回不行。”伊格内修斯摇摇头,“我将要去的地方,你无法跟随,那是永恒之所。”

    哈里克把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伊格内修斯苍白枯瘦的手指可以明显感觉到他有力的心跳,“您不明白我的心吗?不管是哪儿,不管是哪儿!”他强调着,“永恒之所也罢,其他地方也罢,我的心都无处可去,唯有您所在的地方,才是它的归宿。”

    伊格内修斯的指尖微微发红。

    他把手收回来,拢进袖中,“不,哈里克,你还有必须要完成的事,在那之后,如果你依然决定跟随我,那么——”

    哈里克默然看着他了他片刻,“一切都听主人的吩咐”,他低下头恭声说。

    “走吧。”伊格内修斯迈开无声的步伐,像滑动一样在大理石地板上前进,哈里克紧紧地跟随在他身后。

    他看着挣扎在阵法中的白狼,它是一只野性而又优雅的美丽生物,它仰着头,无声的嘶吼着,这不是伊格内修斯第一次看到变身的场景,然而却一样震撼。

    他怜悯地看着它,它是最后一个牺牲者,也许它会恨自己吧,给了它人类的身体,却剥夺了它的未来。

    他留给他的东西也许可以帮到它,希望它的聪慧足以解决那些事。

    伊格内修斯在心底微微叹息,慢慢往阵法中心走去,吟诵着传承自古远过去的的咒语,在他被光圈吞没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回过头,看向那个一直默默跟随在他身后的人。

    他苍老憔悴的脸露出一丝笑意,这痛苦而漫长的一生,还是有那么一个人让他懂得了一些东西,比如感情,比如相守,比如一切的一切。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这个番外应该是放在作者有话说的,但是我写了一晚上也只写出了这一章和一点正文,效率太低,再者,这个番外和文中许多的东西有关,放在正文也显眼先,今天先这样,明天再把正文写完挪上去!

    久违的更新,让大家久等了,理由很多,但都不是借口,只能说万分抱歉。


69

69、刺杀 。。。
   
    圣洛克城迎来了又一个黎明,一场盛宴即将拉开序幕,你可以感觉到城市上空中漂浮的那些鼓噪的因子。

    一大早,我的侍女就喜气洋洋的走进来,拉开窗帘,她把镶着黄金、珍珠以及祖母绿宝石的项圈箍在我的脖子上,并且退后一步,用赞叹的目光审视一番。

    人类总是喜欢用各种累赘的东西装饰自己。

    我穿上斗篷,在她遗憾的目光中,把她的心血遮了个严严实实。

    我注视着镜中的自己,灰色的斗篷兜帽垂下,露出一些银白色的长发,手拢在袖中,步伐缓慢而无声,乍一看,多么像伊格内修斯。

    我躺在花园中,手里拿着一卷羊皮卷,至今,我都没有习惯这种珍贵发黄的“书籍”,我不是没有想过让这个世界的人学会印刷术或造纸术,但是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我不想当什么改变历史的人物,也不觉得有这个必要。

    我喜欢看着历史的洪流顺着它固有的轨迹缓慢而无声的流淌而过,正如日升月落。

    当然,归根究底的原因是我懒,既然能享受在花园中看书晒太阳的悠闲日子,为什么要让这一切改变呢?

    可惜,命运注定了这种美好的时光只会倏忽而逝,一阵阵急切地脚步声突兀的出现在我的听觉范围内,那纷乱杂沓的声音好像在告诉我,有什么事情发生了。

    我把羊皮卷放在桌上,站起来,看着花园转角处出现的人影。

    老大带着一群侍从急匆匆地向我走来。

    他有一头迷人的银灰色长发,深邃柔和的棕色眼眸,轮廓优雅的脸,总是带着适宜的笑容,做起任何事来都显得举重若轻,作为一个领导者,他总是能让人信赖和安心,几乎没有人能察觉到他在这个外表伪装下的急躁和残酷。

    “什——什么事?”我在他走近之前问。

    老大试图扶住我的手臂,我推开了他,我虽然行动确实不便,但还没到这个程度,他说:“奥尔雷特一世在庆典上遇刺身亡了。”

    我一惊,这个消息太让人意外了,我赶紧问,“具体是怎么回事?”

    老大皱着眉头,显然,奥尔雷特一世遇刺的情况也让他有些不解,“一支从广场上射出的箭,射穿了奥尔雷特一世的胸口,就在他要宣布继承者消息的时候,我觉得,那支箭很奇怪,那个距离和角度,即使是最厉害的神射手也做不到。”

    是很奇怪,在这么严密警戒,有着重重守卫的场合,居然能发生这种事,这让我不得不怀疑,刺杀的人用了什么特别的方法,才能做到这种不可能的事。

    我想起了前几天见到的那个雇佣兵首领,伊格内修斯曾经的弟子——马尔罗斯,他那双细长的阴冷的眼睛仿佛就在我眼前。

    就在我思考这个可能性的时候,老大已经拉住我,“我们必须尽快离开圣洛克城。”

    哦,是的,是的,现在圣洛克城对我们来说,已经不是安乐窝了,它很快就会变成一个泥坑,兹梅里皇后不会放过这个一网打尽的机会,这场刺杀只是一个序曲,更加残酷的斗争在后面。

    我叫来老管家,吩咐了他一件事,看着他按照我的吩咐把事情办妥,之后,再跟随老大往雷纳德所在的别馆走去。

    金毛已经等候在那里。

    别馆内已经忙乱成一团,大家都在准备出行,再过一阵子,等利德尔手下的城内卫队处理了广场上的那场混乱以及一些必要的后续之后,肯定会立刻封锁圣洛克城,到时候,想出去就麻烦了。

    老大把我带到一个空房间,让我不宜久站的脚能得到休息,我看着他有些不安的走了几步,有些疑惑地问:“怎么了?”

    “我不能跟你一起去提尔,我得前往莫尔行省去召集留在那儿的军团。”老大低声说,“而且必须立刻出发。”他补充说。

    我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只是说了一句,“一切小心。”

    他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我,“塞莱斯,难道你没有什么要对我说的吗?”

    我想了想,又说,“一路平安”。

    他叹了口气,轻轻抚摸着我的头发,低头在我额上轻轻吻了一下,“狮子会和你一起前往提尔,好好照顾自己,不要让我担心。”

    他深深看了我一眼,在他那样的目光下,我几乎无法保持镇定。

    我看着老大将要走出门的修长身影,有些克制不住的喊了一句,“我——”

    老大立刻回头,走了回来,有些期待的看着我,“你想说什么?”

    动物的时候,可以毫不犹豫地舔舐它全身上下的皮毛,可以和它嬉戏打闹,为什么变成人之后,反而疏离,变得怯懦、谨慎了呢?

    我在心里问自己。

    这是一个很难把握的度,取决于你的情商,而不是智商以及学校的教育。

    你必须在兄弟和情人之间小心翼翼的保持平衡,当然,我绝不会暧昧,然而,当某个界限被挑明,那么兄弟之间算正常的举动也将不再合适,而且难免会产生一种尴尬和回避的情绪。

    “我在提尔等你回来。”我犹豫迟疑了半天,终于憋出了这句话。

    当然,老大的表情明显有些失望,他不太满意,然而也知道不能过于逼迫我——他前面的莽撞行为还没有得到我的原谅,于是,他点点头,握住我的手,紧紧的,然后离开了房间。

    随着老大的离去,房间内顿时一片寂静。

    我走到庭院里,小火正在喷水池中穿梭着飞来飞去,看到我过来,它扬起头,高声鸣叫着向我冲了过来,艳丽的尾羽展开,在阳光下耀眼而夺目,在我头顶盘旋一阵之后,落在了我的肩膀上。

    它用尖尖的嫩红的喙轻轻的啄着我的脸和头发,红色的眼睛专注地看着我,好像能够体会我现在黯然低沉的心情。

    我把它安置在了一个笼子里,蒙上了一层黑布,这让小火很不乐意,它狠狠地啄了一下我的手,我苦笑了一声,谁让它这么惹人注意,如果不遮掩一下,全圣洛克城的人会立刻发现我们逃跑了。

    即使雷纳德用了最快的速度整理行装,但是当我们一行人走到海港的时候,发现还是来不及了。

    利德尔的行动力太快了,他可能在第一时间就封锁了圣洛克城的城门以及海港,现在城内卫队的士兵正逐个的检查着进出的人群,人人怨声载道却没有人敢在城内卫队明晃晃的刀剑下公开抱怨。

    雷纳德一行人本身来说,当然并没有不合法的地方,他们停留在了市场旁边的驻地,那儿有一个小小的庭院是他们通常用来歇脚和卸货的地方。

    在路上,不断有消息传来。

    事情果然如我所料,当天下午,兹梅里皇后就宣布,刺客已经被抓到,并且供认了幕后主使者,让整个朝堂哗然的是幕后主使者居然是洛蒂亚公主,她宣布逮捕洛蒂亚公主并且将她交给长老会议进行公审。

    现在的问题在于,情况并不明朗,不知道兹梅里皇后是否把老大和金毛当成洛蒂亚公主的同党也放在了通缉的名单上,如果没有,那么当然可以大摇大摆的离开圣洛克城,如果有,那不是正撞在枪杆上吗?

    我们只能等待,雷纳德派坎迪到前面去探探情况。

    作者有话要说:删删写写,来来去去,呃,成果就是这么点。 



70

70、海盗 。。。


    在圣洛克城逃亡并不是第一次了,所以我很有些驾轻就熟的感觉。
  坎迪打探来的消息并不太妙,毫无疑问,城内卫队的士兵们有他们的目标,他们目的明确的一个个排查着进出的人群。
  金毛说洛蒂亚公主并没有被抓住,已经逃亡,而兰斯则被家族囚禁了起来,因为他曾经企图帮助洛蒂亚公主,并且坚定地隐瞒她的行踪,目前,他被城内卫队暂时关押了起来,直到嫌疑的洗脱。
    
  我得说,兰斯虽然有些软弱,但毫无疑问,是个具有绅士精神的男人。
  当然,我并不担心他的安危,有利德尔和他的家族在,他也许会受到些折磨,但性命应该无碍。
  我们窝在这个小小的院落,与各种圈在笼子里的动物为伍,作为同类,我站在院子里的时候,他们一般不会大吼大叫,而每当雷纳德他们进入院子里透气的时候,迎接他们的往往是一阵阵愤怒的嚣天的的兽吼。
  这件事让他们百思不得其解,当然更让他们难以理解的是,每当金毛走入院子时,笼子里野兽们的骚动、戒惧。
  第二天,两个穿着斗篷,遮着脸的人躲躲闪闪的找到了这里。
    
  我走出去一看,居然是兰斯和他的一个侍从,他一进来就拉下兜帽,清秀的脸苍白,憔悴,看起来又瘦了许多,好像能被风吹倒似地削瘦,手指骨节突出,他手放在斗篷外,“我是来帮你们离开这里的,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事,也是洛蒂亚公主心愿。”
  他与金毛、雷纳德开始商量起细节,而我在一边听着,越听越不对劲儿,不自觉的插了一句,“你不跟我们一起走?”
  兰斯勉强笑了笑,“我的家族在这儿。”
  我懂了,不管怎么说,他都走不了,兹梅里皇后以及塞因茨伯里家族不会放过他的家族,他必须留下来斡旋,作为一个根深叶茂的大家族,也许一些妥协和利益退让,能够让家族得到保存,何况,他与利德尔之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纠葛,也让他的立场很微妙。
  我们决定分成两路,他作为明路,吸引城内卫队的注意,而我们则趁着这个混乱的机会悄悄溜到出航的港口,其实如果我和老大变成兽形的话,离开圣洛克城不是问题,但是接下来要解释这些事情就麻烦了。
  兰斯带着一群人遮遮掩掩的往港口走去,当然引起了城内卫队的注意,他们一个个检查着,在检查到兰斯前,兰斯从斗篷下抽出一把剑,刺向那个士兵,立刻有人把他认出来了,“是兰斯大人,快,拦住他!”
    
  兰斯带着那群随从转身就往码头跑去,他们身型都差不多,又都穿着长长的斗篷,分散开来之后,就很难分辨清楚到底谁是谁,这也让守在这儿的城内有些焦头烂额,必须分出大量的人手去搜查兰斯的踪影,必然会造成其他方面的漏洞和疏忽,这边我们给金毛变换了一下外貌,给他戴上了假发、贴上了胡子。
  金毛自然是不屑与这些花招的,作为自然界的最强者之一,他喜欢正面对抗,习惯用利爪去撕碎眼前的敌人,而不是这样躲躲闪闪,即使是逃跑,那也只能是“战略性撤退”,而不是“丧家之犬”。
  但是在我的压制下,他只能任凭侍女们折腾,最后终于让她们满意了。
    
  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有着常见的黑发,黑须的高大男子,金毛摸了摸嘴上的胡子,“怎么样?”
  我点点头,“不错。”
  他终于不再纠结于他一直认为很难看的胡须,在这一点上来说,金毛还是没有脱离狮子的习性,雄狮子对于自己那身毛极其爱护,一般来说,浓密而茂盛的鬃毛意味着这头狮子年轻,活力,强壮,往往更容易得到母狮的青睐。
  而想要吸引异性,保持吸引异性的魅力,是雄性的本能。
  其实即使是失去了太阳般耀眼的金发,金毛依然是个惹人注意的人,他不自觉散发出来的气势足以使他从周遭的人群中脱颖而出,成为焦点。
  我也戴上了一个黑色的假发,扮成一个奴隶混杂在队伍中,奴隶数目庞大,比较不引人注意。
    
  突然,我看到眼前一个熟悉的身影,城内卫队的首领利德尔亲自来到了港口。
  他今天没有穿往常那种花哨而又华丽的服装,而是一身简洁而高贵的骑士装扮,胸口带着几个金色的胸章,一个士兵正在向他报告着什么,他满脸严肃地听着,我看到他的目光一直盯着不远处那片混乱,那是兰斯所在的方向。
  看惯了他夸张的装扮和言行,陡然间看到这么正常的利德尔,还真有些不习惯。
  也许这才是真正的他。
  塞因茨伯里家族果然个个不容小觑,兰斯不是他的对手,他会被利德尔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下的。
  在海港的那一面,一个信号灯在半空中闪烁,兰斯终于被发现了,利德尔脸色一沉,立刻骑上马往那边跑去,而在这边的我们,也通过了松散的检查,顺利的上了船。
  因为要装载大量的货物、奴隶、牲畜和野兽,所以总共有三艘船只停靠在岸边等待着雷纳德一行人。
  提尔是已知世界最大的商业都市,除了万都之都的圣洛克城。
  而我们的目的地就是那儿,一切的起点,也许也是终点。
    
  因为我和老大是装扮成奴隶,所以并没有和雷纳德在一艘船上,而是上了最后那艘最小最旧的船只,灯塔上传来了信号,水手们的呼喊声此起彼伏,下面的船舱中,划桨的奴隶们正在努力地让这艘船动起来,一切都很顺利。
  我站在船头,看向港口,一群人围着兰斯,他穿着的那件斗篷已经被扯了下来,蜜色的长发乱蓬蓬的盖着脸,他的双手被扭在身后,利德尔骑着马一直跑到他跟前才停下。
  不用再看下去了。
  金毛握住我的肩膀,强迫着把我拉回了房间。
  “别多想了,这是他自己的选择。”金毛沉声说。
  “我知道。”我低声说,即使知道,但是依然不得不为那个在斗兽场上脸色苍白,满脸惊惧看着我们的少年而伤感。
    
  海面水天一色清爽明朗,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海豚在海面上自由而快速地跳跃,它们忽而沉入海面,忽而飞身跃出,在半空中甩着尾巴,连溅出来的水珠都优雅得惊人。
  无事可做的水手们正在钓鱼,金毛被他们围在中心,正与他们讨论和学习着一些海钓的秘诀。
  他才到船上两天,就已经和水手们打成了一片,成为了他们的“铁哥们儿”,能够让他们把一些在海上讨生活的“诀窍”倾囊相授。
  他们决定要逮住一条大鱼,把一条粗绳从船上扔下海,末端挂着一个大钩子,钩子上穿着半只羊。
  新鲜肉类的血腥味很快就吸引了鲨鱼们的注意,它们迅速地围了上来,逼近了船只。
  我可以清晰的看到它流线型的身体在暗色的海水中一闪而过,尾巴露出水面,那是让人呼吸都要屏住的死神的象征。
  当然在这个时候,它的出现只会让水手们欢呼,毕竟这才是他们的目标。
  他们兴奋的议论着,一会儿,它就找到了那个鱼钩,并且丝毫没有考虑的就张开大嘴把作为鱼饵的那半只羊吞了下去。
  它上钩了。
    
  水手们七手八脚的把粗绳拉出睡眠,那条鲨鱼出了水之后,挣扎得更加厉害,但是有经验的水手自然有办法制服它,他们用另外一根绳子,在末端打了个活结,套住它的尾巴。
  现在它成了瓮中之鳖,丝毫动弹不得了。
  不一会儿,它就被拉到了船上,成为了俘虏。
  两个水手拿着斧头,把它的头尾砍下来,血流满了整个甲板,让船长大呼小叫着吼骂了一通。
  这个小小的插曲让金毛深感兴趣,他和水手们商量,下回再海钓的时候,一定要让他亲自试试,水手们答应了他这个请求。
  但是随后的下午起风了,波涛让整艘船摇摇晃晃,前面的那两艘大船已经不见踪影。
  它们的航速比这艘旧船快,看来是已经驶出了很远了。
  临近黄昏,海面上被夕阳照得一片金色,波光粼粼,厨子们已经准备好了大餐,就是今天上午钓上来那条鲨鱼。
  一切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站在瞭望台上的那个水手突然惊慌失措的跑下来,“船长!船长!不好了!”
  他气喘吁吁的跑到船长面前,“船长,有三艘船,刚从岬角出发,肯定是海盗,他们借着陆风,比我的速度要快,在今晚之前,一定会追上我们的,他们发现我们了!”
  这个消息在瞬间传遍了整个船只,水手们面面相觑,个个吓得脸色苍白。
  随着罗斯帝国实力的衰落,伴随的不仅仅是陆地上盗匪的增多,边境线上入侵者的家具,还有海上,这些“清道夫”们不甘寂寞的演出。
  而且这些演出往往是血腥的。
  很多海盗会把船上除了年轻女性之外,所有人都杀死。
  人人谈之色变,海上的恶魔。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昨天晚上十二点半就写好了,写好之后想联网把文传上去,结果网络坏了,等到一点半还没好的迹象,撑不住就睡觉去了,今天趁着中午休息的时候传上来,⊙﹏⊙b




71

71、接舷战 。。。


    海盗是航海术的孪生兄弟,就好像自从有了路就出现了土匪路霸一样。

    我想起以前曾经看过的一部风靡一时的好莱坞电影《加勒比海盗》,强尼·戴普另类夸张而又不是迷人本色的演出强化了人们脑海中关于海盗的浪漫形象,他是如此蛊惑人心,以至于无数的女人——也许还有男人——期望自己来这么一场奇遇。

    然而,当你真正面对一群海盗来袭的时候,脑海中只会有一个念头,怎么从他们的刀剑下逃出去。

    此时四顾都是一片茫茫大海,你所乘坐的船只就好像是个小小的随时可能沉没的孤岛。船长在舱室里紧张的走来走去,瞭望台上的水手拿着粗制的望远镜正在不停的观察着紧紧咬在我们后面的海盗船。

    如果运气好的话,我们也许仅仅会丢掉所有的货物,运气不好,那么我们就会葬身大海,喂食那些刚刚被我们捕捉上来的鲨鱼。

    我想它们肯定会很乐于接受这份意外的礼物。

    这主要取决于跟在我们后面的海盗到底是哪种类型的,就好像流氓分为有文化的流浪和没文化的痞子一样,海盗也分为几种,有一种是只要货物,船上的人只要不反抗,那么就可以留下一条命,有钱的俘虏付了赎金就可以重获自由,而没钱的则会被卖为奴隶,而另外一种海盗则会杀光船上所有的人,然后不光是货物,连海船都成了他们的战利品。

    我看到那个水手急匆匆地从瞭望台上下来,走到了船长室,看来他已经相当确定跟在我们身后的海盗到底是那一拨了。

    船长命令传令兵吹响了备战的号角,所有的水手以及随船人员都齐聚在甲板上。

    长着浓密黑胡子的船长站在一个酒桶上,他高举着双手,大声说:

    “我的兄弟们,我的水手们,告诉你们一个不幸的消息,我们遇到了海上的恶魔,是的,有一群海盗盯上了我们,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拿起手中的武器,告诉那些狗娘养的,想要从我们这里夺走我们的货物,我们的船只,就必须踏过我们的尸体,战斗吧,我的兄弟们,阿罗特神与你们同在。”

    水手们一反平时的粗野和吵闹,安安静静地听着他的讲演。

    他们与船长对视,良久之后,他们举起手中的刀剑。

    即使遇到的是比较“温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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