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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咒之血禁断-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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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一分钟,看起来有些疲惫的拉齐娜,行色匆匆的推著餐车,推门进入,朝著本喊道:“快拿给公爵享用。”
“知道了。”同样著急的本,边回应的,便从餐车的拿起一瓶如同装满红酒的水晶醒酒器。
回到床前,本小心翼翼将醒酒器的瓶口对准床上乾尸龟裂的双唇,腥红的浆液瞬间晕满唇边,没有来得及喝掉的浆液顺著唇角留下,滴在白色的枕头上。一碰到红色的浆液,乾尸便可以张开嘴,承接源源不断倾倒而下的浆液,龟裂的双唇最先恢复饱满血色。
一瓶很快被乾尸喝光,本赶忙接过拉齐娜递来的第二瓶,重覆刚才的动作。
由拉齐娜推进房间的双层餐车餐车,上下放满的十几瓶装满红色浆液的水晶醒酒器,里面满满的并不是陈年的红酒,而是全部都是货真价实的,人类的鲜血。
一瓶、两瓶、三瓶,到第四瓶的是时候,床上的那具乾尸虽然没有太过明显的变化,但是乾尸也许已经不能称之为尸了,因为他已经坐了起来。
如枯木枝般的双手竭力抓著醒酒器,大口大口的仰头往嘴中倒,贪婪的吞咽著甜腥的新鲜血浆,来不及咽下的殷红划过嘴角,沾湿了胸口,滴落在床单,一片狼藉。
一瓶还没喝完,旁边的本又连忙递上另一瓶,血液像是灌进无底洞一样,源源不断的供给。
眼看著旁边的空下来的醒酒器越来越多,已经不知道是第几瓶,饮血乾尸开始慢慢变化,塌陷的皮包骨的身体一点点被填满,肌肉在生长,撑起褶皱枯黄的皮肤,枯黄被牙白取代,渐渐恢复弹性,枯草的头发重现银丝的光泽。
在本送上最後一瓶血浆之後,乾尸终於恢复本来的面目,银发,白肤,骨骼清晰,肌肉紧实,细腻的纹理,如同艺术家刻刀下的雕塑,伸出结实修长的手臂,握著空瓶的手松开,醒酒器应声落地,『啪嚓』随著瓶子破碎的声响,双眼睁开,一双墨绿的双瞳,带著凌厉之光。
舌尖伸出,舔掉唇边残留的血液,小小的动作透著暧昧与邪魅。
刚刚的乾尸不是别人,正是所有人都以为他死去的科温公爵──凯米修斯.奥.梅菲尔.亚特恩.科温。
此时本拿著放在沙发上,早已经准备好的白色丝绸睡袍,为刚刚复生的凯米修斯双手奉上,“主人,恭喜您,完成复生。”
拉齐娜也同样躬身道:“恭喜公爵完成复生。”
(22鲜币)第十八章 归来 02。
凯米修斯抓起睡袍,披在未著片缕的身上,语气平淡的回应,“好了,辛苦你们了,尤其是你,本。”
许久没有发声,以至於声带震动产生的,只有沙哑低沉的声音。
受到表扬的本受宠若惊,连忙道:“您说的是哪里的话,主人肯把这麽重要的任务交给小的,小的当然不能让您失望。”
凯米修斯会意的点点头。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凯米修斯铤而走险回到科特城堡,显然是最明智的选择,在他沉睡期间,竟没有人发现,城堡的主人已经回到他的城堡。
也许是因为有三长老和执行组的见证,更有新的科温公爵继承爵位,让密党内的人笃信凯米修斯已死。也许是不会有人相信,凯米修斯竟然会回到科特城,这个他曾经掀起腥风血雨,触犯密党《诫律》之地。
总之,无论什麽原因,凯米修斯都成功的平安度过沉睡期,并且完成了复生。
所谓复生,在血族之中流传的也只是只言片语的传言,高等级的血族再灰飞烟灭的最後一刻,用一定方法保存住残肢,不让其湮灭,在不被打扰的情况下,就可以自我修复,经过漫长的沉睡,用处女童子的鲜血再度唤醒,完成复生。
更有传说,中低等级的血族,如果侥幸完成复生,便可以让自己的能力提高一个等级。
不过复生两面,一面为生,一面为死。几乎不会有血族会去冒险,谁都不知道不受上帝眷顾的种族,运气究竟怎样。与其一步差池灰飞烟灭,倒不如想些别的更靠谱的办法,起码不用冒著丧命的危险。
贪生怕死,从来都不是人类的专利,放之四海而皆准,哪怕永生的吸血鬼们,也不能免俗。
虽然凯米修斯已经醒来,但是拉齐娜和尼德拉并没有马上将窗帘拉开,刚刚复生的血族都很脆弱,无论他们之前如何叱吒风云,现在他们都如同新生的少爷,刺眼的太阳光可以轻而易举的夺取他们的性命。
起码一天之後,他们才能够彻底恢复力量。
“公爵是怎麽料到,尼德拉会从中作梗,预先设下这一计的?”将空掉的醒酒器收拾好的拉齐娜好奇的问。
凯米修斯一直在正反端详著自己反复抓握动作的双手,并没有感觉到什麽特殊的变化,要是强说有什麽改变,那就是凯米修斯觉得自己的身体更加轻松。
听到拉齐娜的询问,他才放下手,抬起头,回答,“我从来都没有断定尼德拉一定会从中作梗,不论我面对的是尼德拉还是任何人,走到这一步都是必然的结果。”
其实,当尼德拉的匕首刺向他的时候,虽然没有出乎意料,但心中多少还是有些失落,一瞬间,一种不曾有过的挫败感涌上心间。或许作为父亲,他真的很失败,失败到,让自己的儿子对待自己如同杀父仇人,除之後快。
但是他又没有任何立场去指责尼德拉,前世因今世果,今日种种都是昔日他的行为造成的,直到最後,他才开始反思,他亏欠尼德拉的,太多,何止是一个童年,也许他永远都不可能弥补得了。
就像祈曾经对他说过,作为个体诞生到这个世界上的尼德拉,从来都没得选择。
本听得一脸惊讶,“您就这麽肯定?万一要是失败了,您可是会没命的。”
“棋行险招,战场如此,处事也是如此。”尼德拉扫了一眼一头雾水的本,“我今天不死,就永远挣脱不了梵卓族的镣铐,我今天不死,就永远保护不了祈的周全。无论那条路都是死路一条,我为什麽不先发制人,置之死地而後生?”
说完,凯米修斯掀开被子,赤脚下床,丝毫不在乎地面上还有拉齐娜没有完全清理乾净的水晶碎渣,拉抻著脊背筋骨,步伐优雅的走向窗边。
“可是,您不怕您一死,长老就会对夫人不利?要知道,长老把夫人视为眼中钉肉中刺,认为他是您背叛的根本原因,欲除之後快,没有您的保护,夫人是死路一条。”
“因为有尼德拉。”凯米修斯不假思索的回答,“我相信他,他极强的占有欲,是保证祈不受威胁的最佳砝码,他想得到的东西,不会让任何人染指。”
本与拉齐娜隐约明白,他们的公爵凯米修斯,为什麽会屹立於梵卓族甚至整个密党的战神之位,数百年不倒。那就是,除了他拥有最接近第三代血族的身体机能以外,最重要的是,他拥有超过所有同位血族的深谋远略。
无论是在战场上的战术,还是在战场下的计谋,都是看似行事嚣张,目空一切的凯米修斯,可以游刃有馀的斡旋在复杂的上层血族关系中,以及与长老博弈中占上风的原因。
突然拉齐娜看到凯米修斯正挑起窗帘一边,她吓得大喊,“不要撩开窗帘,太危险了。”
在她喊出声的时候,凯米修斯已经撩开窗帘,徘徊在窗外的阳光,急不可耐的想要闯入房间,抓紧一切时机,藉著一丝缝隙往房间里钻。
一缕阳光乘时闯入,阳光照射在凯米修斯的右脸颊上,刹那间被照射的皮肤立刻冒起烟,像是放在高温炭火上的牛排,脸颊被烧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连挑窗帘的右手也不可避免,看得人不免心惊肉跳。
凯米修斯收回手,阳光又一次被隔绝在窗外。
转头,凯米修斯看著脸上写满担忧的拉齐娜和祈,比起他们的紧张,凯米修斯反而不以为然,连眉毛都没皱一下。
“干什麽这种表情看著我?以为我会被烧死?”看著自己被烧烂的手背,凯米修斯轻描淡写的道:“虽然我还没有完全恢复,不过如果被太阳一晒就死了,那不如乾脆就死了。”
对於他的歪理论,拉齐娜无话可说,不过眼看著,凯米修斯的被烧坏的皮肤,在说话间已经开始自行修复,她也算放下心。
“公爵,接下来我们要怎办。”她问。
“对啊,主人,接下来有什麽吩咐,是马上就去救夫人吗?”本也同样很好奇凯米修斯下一步行动。
本想起当初凯米修斯,交给他任务时,了解到凯米修斯豪赌一般的疯狂的计划之後,不得不说,他被凯米修斯吓到了。
※※※※※※※※※※ ※※※※※※※※ ※※※※※※※※※ ※※※※※※※※※
三个月前的科特城堡,凯米修斯把祈,从死神的手中抢夺回来,并赋予了永生。
拉齐娜在房中,照看还没有醒来的祈。凯米修斯避开弥尔,把本秘密叫到书房壁炉後面的密室中。
本跟随凯米修斯进入密室,这是他第一次知道原来,壁炉後面还有一个房间。
密室很普通,有一个没有放满的五层书架,一张书桌,两把椅子。
从凯米修斯失控屠城,到救回祈,安顿好祈。本一直都没有机会向凯米修斯负荆请罪,现在终於有他们能够独处的机会,本当即跪在地上。
本双膝跪地,埋首道:“是小的没用,主人安排我监视夫人,我却让夫人陷入危险之中,束手无策,害得夫人受到这麽严重的伤害。请主人责罚!”
凯米修斯坐在椅子上,背靠椅背,手肘搭在扶手上,一只手揉捏鼻骨,看起来有些疲惫。
片刻,凯米修斯放下手,看著跪在他面前的本,问道:“你说,你曾经给我连续修书数封?”
“是的,察觉到神父有鬼之後,我连续给主人连续发了十几封信,可是主人的回执,我一直都没有收到。”
“是吗。”
“当然了,我怎麽可能欺骗主人,难道主人一封信都没有收到?”
凯米修斯没有回答,他已经可以肯定,是谁在从中作梗,除了弥尔,不会再有第二个人。
如果不是因为已经死去的米歇尔,弥尔现在早就死了。弥尔真的以为他不知道他是谁吗?警觉如他,怎麽可能放任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待在他身边。
如果起初他救下弥尔,只是一时兴起的话,那麽当弥尔提出要留下,最终他也同意的时候,他就已经调查出弥尔的真正身份,比安克罗.洛沙,米歇尔.洛沙的胞弟。
不管别人是否记得这个洛沙家的小少爷,他对这个洛沙老公爵的儿子还是有记忆的。
他与他的姐姐不同,起码他姐姐米歇尔是作为洛沙家族的大小姐出生,因为被老公爵宠爱的妻子那时还活著。洛沙公爵夫人原本是人类,与洛沙公爵相爱後,心甘情愿接受初拥被同化。梵卓族中,数一数二的大家族,洛沙家族族长,竟然没有娶名门之後,而是娶了人类,这对他们来说,是莫大的耻辱。不过,老公爵的爱,就是她们母女在家族中最大的靠山。
但是比安克罗就没有他姐姐那麽幸运了,洛沙公爵夫人为了保住腹中的孩子,死在驱魔人手中。承受丧妻之痛的老公爵,认为是比安克罗害死的爱妻,迁怒於襁褓中的孩子,明明是长子,却享受不到长子的待遇,甚至许多人都不知道,洛沙公爵还有一个儿子。
这个被他救下,要留下报恩,自称是弥尔的男子,真实身份是被米歇尔养的比安克罗。
凯米修斯能想到的,比安克罗接近他的唯一理由,就是,比安克罗想要报复他,为被他亲手杀掉的姐姐报仇。
既然长老给不了他姐姐公正,那麽他自己亲自来手刃仇人。
或许是因为比安克罗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又或许是他在比安克罗身上看到尼德拉的影子,总之凯米修斯没有戳穿比安克罗的谎言,把他当做弥尔,留在了自己的身边。
这一留就是半个多世纪。
凯米修斯觉得自己真的老了,还不到百年,他就已经忘记了弥尔的仇恨,忘记了弥尔心心念念的复仇大计,甚至连尼德拉同弥尔在私底下,秘密来往,他都不以为意。他怎麽都没想到,弥尔会和尼德拉联合,看来,是他低估了弥尔的执著。
祈会遭到生死劫难,他要负最大的责任。原本是想,做给长老那边看,将祈推开,藉以迷惑长老,保住祈,却没有料到,反而将祈推进了更深的火坑。
他又有什麽资格,去迁怒别人?本已经完成了分内的责任,他是不会为难本,“算了,你起来吧,这件事怨不得你,有人想要从中作梗的话,凭你,根本斗不过。”
本不傻,绝对算是透精百灵的少年了,不然凯米修斯也不会把监视祈的事情,交给他来做。看到公爵回避总管的态度,他隐约猜到个一二三,不过他也不敢肯定,试探性的问,“难道是弥尔总管背叛了主人?”
凯米修斯没有回答本的问题,“接下来,我有一个更重要的任务交给你。”
“主人您尽管说。”本也识相的不再追问。
“三长老绝对不会放任我和祈,唯一能够逃离三长老控制的方法就是,我去死。”
凯米修斯话一出口,著实把本吓著了,磕磕巴巴的问道:“您在说什麽?去死?您说您要去死?怎麽可以。”
与本的惊讶相比,说出惊世骇俗的言论的当事人,则淡定的很,“当你还是人类的时候,你听说过吸血鬼是蝙蝠化成的传说吗?”
“听说过,那都是人类臆想出来的吧。”
关於蝙蝠变成吸血鬼的传言,他小时候也听说过,朋友家酒窖里有一窝蝙蝠,那时候大家都说里面有吸血鬼,一群小孩子还在半夜去酒窖探险,夜晚被蝙蝠吓到,一群小孩子撞翻了一桶红酒,落荒而逃。
在其中的他也被吓到,不过,随著年纪的增长,这段恐惧也随之淡忘,当他成为吸血鬼之後,他更加相信,蝙蝠变成吸血鬼纯粹是无稽之谈,因为他变不成蝙蝠,也没见过其他吸血鬼变成蝙蝠。
看出本并不相信,凯米修斯半认真的道:“蝙蝠变成吸血鬼,吸血鬼变成蝙蝠,这种传闻,到并不是空穴来风,也不能说是人类的臆想。”
“嗯?”果然本瞪大了眼睛,一脸不可思议,“怎麽可能。”
“没什麽不可能,初代血族确实能够变成蝙蝠,准确说,他们是能够变成任何是在夜晚中活动的生物,初代血族更贴近於恶魔了吧。不过这种能力仅维持了几代而已,在世纪之战和几次圣战之後,先代的血族基本上已经消失,残存的一部分也开始沉睡。”
“那不就是说,能够变成蝙蝠的吸血鬼已经没有了吗?”
凯米修斯摇了摇头,“凡事都不是绝对的,後代血族中也存在靠近初代血族的存在,隔几代就会有返祖血族出生。”
原本表情困惑的本突然恍然大悟,“难道主人可以?”
对於本的大胆猜想,凯米修斯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认,而是继续道:“虽然後代血族们,能够自由变化也生物的能力已经退化消失,但是高等级的血族经过足够的训练,召唤控制这些生物的能力还是可能的。”
(25鲜币)第十九章 终局 01。
本被凯米修斯绕迷糊了,搞不清楚凯米修斯葫芦里卖的究竟是什麽药,乾脆直截了当的问,“究竟主人有什麽吩咐?无论什麽吩咐,小的都会竭尽所能。”
“我要让你在十天之内,学会召唤控制蝙蝠,并且完全掌握。你只需要告诉我,能,还是不能。”凯米修斯神情严肃的看著本。
其实凯米修斯比谁都要清楚,对於一个新生的血族,在十天内学会召唤控制生物,实在有些强人所难,可是他没有那麽长时间耽搁。他第一次感到无力,竟然会冒这麽大的风险,把他和祈的命统统交给眼前这个愣头青,可是他没有选择的馀地。
虽然很不公平,但是他确实是在拿祈和他的命豪赌,赢了,他们就自由了,输了,他们就灰飞烟灭。
把祈拖下水,本来就是个意外,一个又一个意外,让凯米修斯也无从选择,只能硬著头皮走下去,已经走到这一步,他们就像在山涧间的钢丝绳上行走,稍有不慎,直接粉身碎骨,没有任何挽回馀地。
一步走错满盘皆输,事情的发展方向,已经偏离了原本的轨道,凯米修斯也几乎控制不住,他能做的就是铤而走险。险象环生自然最好,最差的结果,於他也不算坏,毕竟他活了几百年,早就够了,他唯一愧对的是无辜的祈。
如果时间可以从新来过,那麽他宁愿没有遇见过祈,他还是那个没有感情的公爵,而祈还是那个受人尊敬的医生。
仅仅迟疑了半秒钟,本就重重的点头,十分肯定的回答,“没问题,只要是主人交给的任务,我就绝不会辜负主人的厚望。”
凯米修斯起身,走到本身边,意味深长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的道:“我相信你一定可以。”
“那主人什麽时候教我。”虽然倍感压力,不过本自己也跃跃欲试,他急不可耐的想要学会这项本领。
“方法,我只和你说一次,至於能不能办到,靠的是你自己的天赋与能力。”
说完凯米修斯凑近本的耳边,附耳低语,本则睁大了眼睛竖著耳朵,打起十二分精神在记忆。
片刻,凯米修斯离开了本耳朵,重新与本相对而站,“我再问你一遍,刚刚的话,你都记住了吗?”
“恩,主人放心,我都记住了。”
“那就出去吧,好好做你该做的事,不要辜负了我对你的信任。”
“是!”
离开密室,本暗暗发誓,一定要学会召唤控制夜生物。祈的事情,他已经觉得够对不起主人了,主人竟然还不计前嫌,再度委以重任,这回,无论如何都不能再掉链子,否则他自己都无能原谅自己,可以直接去死了。
待本将书房的门关上,凯米修斯走到书房的窗前,双臂环抱,若有所思的看向窗外中庭。
中庭的景致有些尴尬,交相呼应的两大景观如今只剩下灌木迷宫,曾经的玫瑰园因为祈的好恶,玫瑰已经被拔光,现在也不是播种的季节,即便是播下了种子,秋冬也无法生长,光秃秃的中庭显得有些萧条许多。
他希望,本不要让他的选择後悔。
其实他会把关键的任务交给本,并不是毫无理由根据的。
血族中每一个人都生来具有一种属於自己的突出能力,他是速度,尼德拉是催眠,弥尔是射击……
而本的能力还没有觉醒,凭藉他的观察,本在影响动物这方面,有著极高的天赋。如果是本的话,或许真的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不过关键还是要看本是否肯下功夫,结合自身天赋加上肯刻苦磨练,才是能觉醒特殊技能的根本,也就是说,虽然每个血族都有各自的天赋,但是最後能将这项天赋转化为自身技能的,并不是血族中的所有人,都能够觉醒。
他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要本不辜负他的期望,可以觉醒,那麽他就可以再生死一线的时候,保住心脏的“核”,变作蝙蝠在掩护下金蝉脱壳。
既可以瞒天过海,又能够逃出生天,以死亡的假象,彻底摆脱梵卓族的束缚。
由於现存的後代血族中,几乎没有谁能够拥有元祖血族的“变化”能力,变化的能力对於现在的後代血族来说,可以说已经退化,只是存在於传说中。并且完全没有人知道,被看做最接近先在血族的凯米修斯,连变化的能力都完美的承继。
所以凯米修斯敢以此作为豪赌的砝码,他赌谁都不会意识到,他会剑走偏锋置之死地而後生,他名垂一线变作蝙蝠,藉机铤而走险的尝试“复生”。
人类的推理小说中常出现,死人是最不会被嫌疑的人,死人也是最来去自由的人。将之放在血族中,一样准用。
※※※※※※※※※※ ※※※※※※※※ ※※※※※※※※※ ※※※※※※※※※
本觉得,他这辈子唯一可以引以为傲的,就是他在十天之内,只用了五天就完成了天赋的觉醒,完美的达成了凯米修斯交给他的任务。
凯米修斯扫了一眼眼睛里闪著兴奋的闪光的本,并未做理会,而是目光落在了拉齐娜的身上,问,“你对尼德拉行动的跟踪,有什麽结果没有?”
“有。”拉齐娜立刻绷直身子,郑重的目视凯米修斯回答,“完全不出老爷的预料,您用诈死来金蝉脱壳的,妙计果然瞒过了长老和其他族人。少爷毫无悬念的继承了族长之位。并且在长老的暗中安排下,对外由国王签署文书,使少爷以远房侄子的身份,继承了科温公爵的爵位。对内少爷接手了您的军团,接替您在密党军中的一切事物。现在少爷被军部的栓得死死的,再加上三长老的施压,新大陆之战的迫在眉睫,少爷忙得团团转,暂时应该没有精力会对夫人怎麽样。”
对於这个结果,凯米修斯表示很淡定,起码目前看来,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这大概是祈出事将他的一切计划都打散之後,唯一庆幸的事情了。
“你们做的都很好,身边还有你们,能够得到你们的全力帮助,我也算三生有幸了。”凯米修斯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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