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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的报恩-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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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彻愣住了,目视对方转身离去的背影,犹豫了一下:“那请问你们认识任海吗?”
两条土狗缓缓回过头,威胁地眯缝起眼:“同样的话我不想说第二遍。”
阿彻不知道是什么让这里的狗如此有戒心,不过还是很有眼见力地赶紧闭嘴掉头跑掉了。
这条散发着鱼腥味的街特别长,一路上猫猫狗狗也不少见,但是都不太搭理他,有些狗看见他过来就走远了,有些一靠近就对他呲牙咧嘴,阿彻不明白为什么这里的动物都这么冷漠,甚至都有点开始怀念大汪和狗蛋了。他一点也不想在这地方久待,马不停蹄地走啊走,想离开这里后换个地方再找人问。
黄昏的时候总算是看到这条路的尽头,前方是蜿蜒的沿海公路,一边是山,一边是海,阿彻被眼前开阔的风景镇住了!他从没见过真的海,激动不已地冲下公路,冲向海滩,跑得太激动背上的包袱还掉了下来,狗崽子飞奔回去叼起包袱又飞奔下海滩,就差用滚的了。
虽然太阳已经落到海平线下,但是晚霞的余晖仍然绚丽无比,海面上像洒着碎金,阿彻接连走了两天,酸痛无比的肉垫爪子此刻踩在软软的沙滩上,被浪花一下下冲刷着,舒服极了。金毛小狗摇着尾巴,冲唰啦唰啦仿佛在呼吸的大海嗷嗷直叫。
小修要是看到这样的夕阳一定高兴死了!这比镇子里的夕阳还要好看!
——昂首挺胸来个狮子的造型!
阿彻迎着海风威风凛凛地昂首挺胸。
——来个深沉一点的造型!
小金毛蹲坐在沙滩上,眺望大海,春暖花开。
——啊!那儿有只蝴蝶!
小金毛卖力地跳起来扑向半空!虽然空中并没有蝴蝶。
——打个滚,卖个萌!
一波海水跳跃着涌来,阿彻在凉爽的海水中爽利地打了个滚,爬起来惬意地甩着浑身湿漉漉的卷毛,这些日子来积累的灰尘和疲惫好像一下子都甩到九霄云外了。
大海真是个好地方。有一天,他一定要和小修一起来看海。狗崽子面向碎金般的海面,认真点了个赞。
。
冲下海边时倒是容易,这会儿要爬上去倒是要怎么整?
狗崽子仰望着陡峭的坡度傻了眼,最后只得认命地背着包袱沿着海边往前走,想找个稍微平缓点的地方爬上去。
天越来越黑,气温也开始陡降,以往天黑的时候他都在贺兰老师的家里,趴在温暖的沙发上或者狗窝里看电视,这会儿却一个人在离家千里之遥的陌生城市,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哪儿。
耳边忽然传来一阵隐隐的哼哼,还夹着着急促的出气声。
犬类的本能让阿彻警惕地竖起耳朵,不过听了一阵才发现这不像是野兽发出的哼哼,反而听着有点虚弱。他纳闷地循着声音找去,最后在海滩边一个比拳头大不了多少的小洞穴里找到了……一只猪。
阿彻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小的猪,一身黑白的斑点,正窝在洞穴里难过地直哼哼。狗崽子小心伸出爪子摸了摸小猪仔的背,一下子缩了回来,好烫!
。
阿彻最终找着了能上去公路的路,他的水这两天都喝光了,不过他记得那条海产街到处是水管,便背着小猪仔返回海产街,找了个大鱼缸,趁老板不注意时把水管衔出来,往矿泉水瓶子里接了一瓶自来水就跑。
猪仔喝过水,又吃了点馒头,睡了一觉总算退烧醒转过来。
“谢谢你啊,”小猪很不好意思自己一直待在金毛小哥的包袱里,“你放我下来吧,我自己能走了。”
阿彻将拳头大点的小猪放下来,小猪很有教养地道完谢,才介绍自己叫妞妞,是一只茶杯猪。
“茶杯猪是一种宠物猪,所以我才长得这么小,但我已经成年了。”妞妞见金毛小哥不解便解释道,末了又问,“你看上去也是宠物犬啊,为什么会一个人在这里?你的主人也不要你了吗?”
“我不是宠物犬,”阿彻抬头挺胸道,“我是灵犬,是可以变成人的灵犬。”
妞妞歪头看着说得一板一眼的卷毛狗,心里难过地想,这小哥大概是被抛弃后刺激得不轻吧。
妞妞表示自己也无处可去,主动提出和阿彻同行,阿彻也很开心路上能有个伴,但是妞妞在听说阿彻的目的地后彻底傻了眼。
“你走错路了啊!”茶杯猪惊道,“庚林市在山的那边,离了十万八千里呢!”
阿彻也呆了,眨眨眼:“可是我明明听见司机大叔说要进城啊!”
“他肯定是要去淮港,这条马路再过去就是淮港了,淮港也是大城市。”妞妞同情地看着呆滞脸的金毛小哥,这是要多二才能迷路成这样啊,“要不,你就改道去淮港吧,反正都是大城市。”
阿彻从沉重的打击中回过神,坚定地摇头:“我要去庚林找人。那你能告诉我要怎么去庚林吗?”
妞妞沉默地抬头仰望马路对面高耸的大山。
。
三个小时后。
“其实你没必要和我一起爬山的。”阿彻回头看着努力跟在他身后的茶杯猪,“你去淮港更近更方便吧。”
妞妞停下小短腿,低头看看地面上小小的猪蹄印:“去了淮港我也是一个人……”
阿彻也猜到妞妞大概是被主人给抛弃了,也不敢多提妞妞的伤心事,见妞妞爬得费力,便说:“要不我背你吧。”
“没事,你走慢点我就能跟上。”
阿彻点点头,其实心里挺难过,明明是宠物,应该是用来宠的啊,为什么会被抛弃呢?
山路很难走,一狗一猪走走停停了三天,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看到山的另一面。他们一开始是吃馒头,发现山里有野果子,味道还不错的时候,馒头就被冷落了。有人做伴,一路上也多了不少乐趣。
一到夜里不能赶路的时候,一狗一猪就边睡觉边聊天,妞妞听阿彻讲起一路进城的经历,听到“空中客车”时笑得在地上直打滚:“那哪里是什么空中客车啊!真正的空中客车是……”茶杯猪一骨碌爬起来仰起头,“看!那才是空中客车!”
阿彻跟着仰起头,头顶传来低低的轰鸣声,像是远雷,红色的光点在夜空中一闪一闪地飞过,虽然夜色浓重,但阿彻还是看见了那庞大得惊人的轮廓。他只在电视里见过飞机,从没这么近地亲眼看到过,那庞然大物仿佛是贴着山顶飞过的。小金毛叹为观止地目送空中客车飞越山峰,仰着脑袋从左到右生生地扭了一百八十度,张着狗嘴半晌都合不拢。这么大的飞机,偏偏就是不掉下来,真是太厉害了!
阿彻很羡慕妞妞懂那么多,妞妞也很得意,一股脑地跟金毛小哥分享起来。
“大城市里什么都有!除了天上飞的,地上跑的,还有地下跑的呢,那玩意儿叫地铁。”
阿彻想象不出地铁长什么样子:“飞机地铁你都坐过啊?”
“飞机我是没坐过,但我坐过地铁,因为我小嘛,主人上哪儿都带着我,把我塞进衣兜里就行了,我还坐火车跟主人一起旅游过呢!”
金毛狗趴在草地上听妞妞讲起和主人去北方看雪山,去南方看古镇,羡慕地摇起尾巴:“我也想和小修一起坐火车旅游。”
妞妞问:“小修是你的主人吗?”
金毛小哥不高兴了:“小修是我的朋友。”
茶杯猪愣了愣:“小修也是狗?”
“小修是人啊!”阿彻郁闷得不行。
妞妞越听越奇怪:“那他就是你的主人啊。”
阿彻快被绕晕了:“小修是我的朋友,不是主人!我不是宠物犬,我是……”
“是是,你是灵犬,是能变成人的灵犬……”茶杯猪的小猪蹄安慰似地拍拍着急的金毛狗,心里不禁唏嘘,原来狗也会得精神分裂。
山里的夜晚蚊子特别多,妞妞见金毛小哥扑来扑去地赶蚊子,无奈地叹气:“小哥,别浪费力气了,扑不干净的。”
最后一狗一猪把自己裹在衣服里,才勉强捱过铺天盖地的蚊子。
阿彻趴在草地上,两只前爪枕着下巴,闭着眼自我催眠却总也睡不着,鼻尖忽然痒痒的,睁开眼,一只蟋蟀就在他鼻子跟前,两条前须探啊探,阿彻盯着蟋蟀发呆,想起了贺兰老师家里那只总是爬到他鼻子跟前,晃着两根长长的前须招惹他的小强。夏天的晚上他和贺兰老师经常满屋子打小强,晚上睡觉的时候贺兰老师会点一盘蚊香搁在客厅,就不会有蚊子咬了。
他没后悔离开灵犬镇,但他真的很想贺兰老师。
蟋蟀爬远了,阿彻闭上眼开始数羊。
一只羊,两只羊,三只羊……
五十一只羊,五十二只羊,二十五只羊……
一百零一只羊,一百二只羊,一百二十一只羊……
咩……
啊嘞?
☆、仲间+1
啊嘞?哪儿来的羊叫声?阿彻迷迷糊糊睁开眼,才发现已经日当正午了。翻身起来却没瞧见妞扭,抬头才见茶杯猪一个人跑到老远的地方,不晓得在看啥。
阿彻嘴脚并用地将包袱打好背在背上,走到妞妞那儿一看,树丛后是一片草坡,他刚刚听到的咩咩声不是幻觉,果真有好几只羊崽在那儿吃草!
远处传来脚步声和说话声,几道人影走上山坡,男男女女说说笑笑,其中有人提着一只篮子,阿彻和妞妞见那几人从篮子里拿了草喂羊,其中一只小羊吃得最多,喂羊的女人轻轻抚摸着羊崽,看样子很开心,最后这只羊崽便被套上绳子牵走了。
阿彻和妞妞面面相觑,这些人看衣着都是城里人,不像放羊的啊。最后妞妞才醍醐灌顶:“哦我知道了,他们是来收养羊的,城里也有这种收养中心,不过我还真没听过养羊当宠物的……”
阿彻想的却是既然这里有人养羊,就一定有人居住在附近,有人居住的地方一定有热水。如果他能变成人,哪怕只有一个小时,那脚程也比现在要快不知多少倍。
眼见那些人牵着羊离去,阿彻回头对妞妞道:“你在这儿等我。”
妞妞吓一跳:“你去哪儿啊?”
金毛狗已经一口气跑出去老远:“我去变成人再回来带你!”
茶杯猪听了都傻眼了,怎么早不发病晚不发病,偏偏这个时候发病啊,她忙追上去:“我跟你一起去!”
跟着人类的足迹,果然就见到山间一栋两层楼的建筑,大门外停着大大小小的私家车,阿彻和妞妞溜进去,看到里面摆满了大圆桌,高朋满座菜香浓郁,看上去是一家餐馆。
金毛狗和茶杯猪沿着一楼找热水,厨房里热气腾腾的倒是有热水,但是厨子和服务生穿来穿去他们根本就不可能溜进去,更别提还舒舒服服泡个澡了。
阿彻正有点没辙,忽然见妞妞看着外面的露天餐厅一动不动。
餐馆除了正厅还有露天餐厅,后门直接通到露天餐厅,他们现在就在后门的位置,阿彻在露天餐厅的客人中一眼就看见了之前在山坡上见到的那群人。男男女女说说笑笑地围坐一桌,一只开膛破肚被烤得通体金黄的羊穿在烤架上。
阿彻怔怔地看着服务生从烤全羊上一块块划下肉来,周到地一一放到客人的碗里,而那位先前抚摸着羊脊背的女客人用筷子夹了一块品尝后,对身边的伙伴赞不绝口地竖起大拇指。
阿彻从小被贺兰老师灌输“人类很可怕”的理念,什么烤全羊,烤乳猪,活吃猴脑这些奇奇怪怪的人类饮食风俗早就见怪不怪。可是……金毛狗崽呆呆地看着吃得津津有味的客人,那只前一刻还在你的抚摸下安心地咀嚼着你手心青草的小羊,你真的忍心吃掉它吗?如果一开始就决定吃掉它,当初又为什么要那么温柔地对待它呢?
“哪儿来的狗?!”
男人的喊声猛地惊醒阿彻。走廊那头一个大胡子厨子挽着袖子作势就要来抓狗,妞妞大喊一声“快跑”跳到包袱上,阿彻扭头就往外跑,跑出露天餐厅,跑出停车坝,跑下山坡……多年以后他才知道,那些来吃烤全羊的客人并不会连同他们一块烤来吃了,顶多也就是把他们哄出去而已,可是那个时候脑子里一抹黑,那是他第一次对人类生出害怕的情绪。但是带着死亡的恐惧狂奔下山的途中,脑子却又不断喊着小修的名字。
小修救我!
救我小修!
山坡下有个陡坡,阿彻跑得太快根本来不及刹车,被一块石头绊了一下,连狗带猪扑棱摔了下去。这一摔几乎就是用滚的,阿彻心想完了,这个坡度,摔下去不死也是半残了,闭上眼蜷成一团想要最大可能地保个命,哪晓得落下时并没有想象中壮烈的冲击。
“哎哟!哪个要命的狗犊子,存心折腾死我啊!”
阿彻在一块软软的东西上缓冲了一下,弹得老远,在地上两骨碌就爬了起来,才见刚刚充当缓冲垫的是趴卧在山坡下一只毛很长的黑色大狗,不过很奇怪的是这狗脖子背后凸起老大一块,乍一看像长了两颗头。
茶杯猪这才骨碌骨碌从山坡滚下来,阿彻喊了一声“妞妞”正要去救她,黑色大狗先他一步站起来,啊呜一声就把兜头落下的茶杯猪咬在了嘴里。
妞妞瞬间在狗嘴里止住了下落的趋势,还有点摸不清状况,就听见含着自己的狗嘴发出含糊又满足的声音:
“啧啧,好久没开荤了!”
不仅妞妞,阿彻也吓坏了,茶杯猪在黑大狗嘴里绝望地蹬着小猪蹄挣扎着:“大侠饶命!不要吃我啊!我是大城市出来的,喝的是三聚氰胺,吃的是地沟油,我不好吃的!呜呜呜……”
阿彻也急了,汪汪汪道:“你别吃她!我这里有吃的,我跟你交换啊!”
黑大狗眯缝着眼打量着背着个包袱,不大点儿个头的小金毛:“你拿什么跟我换?”
“我有馒头!”阿彻忙把背上的包袱抖下来,急急忙忙咬开包袱,提出那一口袋馒头,“你看,这些馒头都能顶五个她了!”
妞妞在狗嘴里边挣扎边点头:“对对!馒头富含淀粉,蛋白质,氨基酸,肯定比我好吃,而且你吃我我还会乱动乱叫,你享用的过程也不愉悦,再说,大侠你的嘴都有点臭了,肯定是便秘导致的,你这种情况就是要少吃荤,多吃些粗粮才好啊!”
“话怎么这么多?!”黑大狗不耐烦地道。
阿彻看黑大狗的视线已经直勾勾地落在他嘴上叼着的这一袋馒头上,看样子这个提议对黑大狗来说不是不吸引人的,他把馒头口袋小心放在地上,用爪子推了推:“这是我家乡的手工馒头,很好吃的。”
“是啊是啊!”妞妞一个劲点头,“手工馒头吃起来特有嚼劲!”
“你闭嘴!”黑大狗不耐烦道,转向金毛小子,“那你把馒头提过来。”
妞妞生怕脑子少根弦的金毛小哥上当,忙递眼色。阿彻心想我才没那么蠢呢,汪汪汪道:“我把馒头放到那棵树下,你把妞妞放到那边,我们再交换。”
双方达成一致,同时掉头走去指定地点。
黑大狗心里有自己的盘算,走到一半悄悄一回头,正瞅到金毛狗崽看起来很好吃的小肥屁股,那屁股就警觉地一扭,小金毛转过身来一脸“别想偷袭我”的表情瞪着他。
小鬼头!
确定黑大狗放下妞妞乐呵呵去拿馒头后,阿彻忙奔过去把茶杯猪甩在背上拔腿就跑。
妞妞纳闷:“干嘛要跑啊?”难道金毛小哥算准了那只雪纳瑞要逆袭?正想着总算是机灵了一次,就听见阿彻抖着嗓子道:
“那馒头都馊了!!”
话音刚落背后就传来一声狂吠。妞妞一扭头,那只上当受骗的“双头”雪纳瑞正愤怒地追上来。
正当妞妞在心中祷告上帝让她下辈子无论如何不要变猪时,身后突然传来轰隆一声巨响,然后就是嗷呜嗷呜凄厉的狗叫声。
阿彻也被身后的动静吓一跳,一回头,整个儿傻了眼。崎岖蜿蜒的山路不见了,一堆泥土夹着碎石堵在路中央,山坡上还不断有泥块石块哗啦啦倾斜下来。
从那一堆滑坡下来的小山下传来断断续续微弱的叫声。
。
“……我不想欠狗情,说吧,想要我做什么。”黑色雪纳瑞靠在一棵大树下,闭着眼睛说完,却半晌没听见回答,只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雪纳瑞张开眼,浑身沾着泥点,爪子上也全是泥巴的小金毛正拱来拱去地把包袱拱在背上。
“不用了,你好好休息吧。”背上包袱的小金毛叫上一旁的茶杯猪,两人又朝着山下进发了。
黑色雪纳瑞直起身子目视金毛狗崽和茶杯猪远去的背影:“啊喂……喂!……喂!!”
十分钟后。
阿彻回头瞅着瘸着一条腿跟在他们身后的雪纳瑞:“你还想吃她啊?”
“啊呸!我是那种忘恩负义的狗吗?我说了要报答你们的。”
“大侠您不吃我们我们就感恩戴德了。”妞妞嘴贱地说。
雪纳瑞还是不屈不挠跟在后面:“你们这是要去哪儿啊?”
“我们去庚林市。”阿彻回答。
“你们去庚林市干嘛啊,那地方正打狗呢。”
阿彻停下脚步,不解:“为什么要打狗?”
“因为城里爆发了狂犬病,虽然已经是前阵子的事了,但是打狗抓狗的风还没过去呢,要不我也不至于躲到这深山老林来。”雪纳瑞道,“别去了,小心丢了小命。”
妞妞一听也犹豫了,她是宠物猪,倒是不担心被波及,可这金毛小哥从乡下来,脑子又有病,一天到晚嚷嚷着要变人,真让猪不放心:“要不,我们还是别去庚林市了吧。”
要说不害怕那是假的,但是阿彻想到了那天载着小修绝尘而去的车,探出头来大声喊着他名字的小修,想到小修从来没有忘记他,还攒钱为他买了那么漂亮的狗房子。小金毛站在山路边,眺望着远方烟波浩渺的风景,那座夕阳下看不真切如同在幻境中的城市,那里有未知的危险,但也有小修。
“我还是要去。”
见金毛狗崽子脚步坚定地往前走,雪纳瑞只好又无奈地跟上去:“庚林市离这远着呢,以你们的脚程,翻过这座山也得十多天,下山后要去庚林市你们只能沿着高速公路走,就算你们不睡觉,这么一路走,没一个月是到不了的。”雪纳瑞在后头老神在在地道,“不过我倒是知道捷径,保准你们半个月就能到庚林市……”
“真的吗?!”小金毛听了立马回过头,两只狗眼睛闪闪发光,“那你能带我们去吗?不用到庚林市,就翻过这座山就行!”
艾玛忽然被用这种亮晶晶很崇拜很依赖的眼光看着还怪不好意思,雪纳瑞咳嗽一声,昂首道:“当然了,我说了要报答你们的。”
“太谢谢你了,大叔!”小金毛高兴得直摇尾巴。
“你叫谁大叔呢?!”雪纳瑞顿时黑了脸。
阿彻疑惑地瞅着黑狗嘴边两撇弯弯长长的胡子,想了想,很诚恳地改口道:“对不起啊,大爷。”
雪纳瑞简直快吐血,这狗崽子哪个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怎么傻成这样?!
妞妞无奈地用猪蹄戳戳一脸懵懂的卷毛狗:“小哥,人家岁数不大,他是雪纳瑞……”
雪纳瑞大叔正想总算还有个有见识的,就又听见猪妹子道:
“他们这种狗普遍长得很出老。”
我特么刚刚怎么没咬死你!
☆、坚定路线不动摇
于是三人就这样结伴上了路。雪纳瑞管自己叫“瓦格纳”,妞妞嫌名字不好记:“那我们就叫你瓦哥好了。”
“瓦格纳和瓦哥是一个概念吗?!”雪纳瑞又气又不屑,“瞧瞧你们的名字,妞妞,一听就是用来吃的,阿彻,听上去就跟打了个喷嚏一样。”
阿彻可喜欢自己的名字了,不许任何人侮辱,认真道:“这是贺兰老师给我取的名字,这是好名字!”
“你们这些名字都太没档次了,进了城只会被群嘲,”瓦格纳瓦哥边走边哼道,“我给你们换个名字好了,”想了想,对阿彻道,“你就叫卡拉扬,”又转向茶杯猪,“你叫阿格里奇。”
狗崽子和茶杯猪面面相觑,这种听一遍就忘精光的名字拿来有什么用啊。
“瓦格纳是伟大的作曲家,”雪纳瑞激情澎湃地道,“卡拉扬是伟大的指挥家,阿格里奇是伟大的钢琴家!这些名字才有前途!”
“我们只是猪和狗。”妞妞善意地提醒。
不过为了表示尊重,阿彻和妞妞还是花了一天的时间,总算把瓦格纳这个拗口的名字念顺溜了。
瓦格纳也只在白天才会聒噪,半夜里阿彻时常会被瓦格纳吃痛的哼哼声吵醒,黑色的雪纳瑞独自一人蜷缩在离他们老远的地方,夜色中只能看见疼得一抽一抽的背影。有一次阿彻实在忍不住,想问瓦格纳背上那个肿得像小山的包是怎么回事,却被妞妞拦住。
“别问啦,那是肿瘤。”茶杯猪用难得沉闷的声音说。
阿彻听妞妞解释了半天,才明白肿瘤是怎么回事,听妞妞说得了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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