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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之大赢家-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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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天空一声巨响,温乐闪亮登场
大雨滂沱,雷鸣电闪,在这暴雨倾盆天色昏暝的寒夜,连夜行动物都畏缩在窝里不敢外出,但在泥泞坎坷的山间小道上,居然有人在艰难前行。借助闪电带来的刹那光芒,可以看清行人是一名大约十六七岁的少年。
少年右手牢牢抱着一个襁褓,左手持剑作杖,弓着身子,跌跌撞撞往山下走去。他浑身早已湿透,连眉尖都在滴水,手上腿上到处都是被树枝草丛挂出的殷殷血痕,背上更有一道血肉模糊的狰狞剑伤。少年虽是遍体鳞伤,但他保护的那个婴儿却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只是雨实在是太大了,少年再是用自己身子挡着雨水,襁褓还是被雨水浸湿了。
熟睡中的婴儿本能的感觉到了不适,小嘴一抿,哇哇啼哭。少年急忙松开手中长剑,伸手捂住婴儿小嘴,心中祈求雷声能压过刚才婴儿的哭声。尽管雷声轰鸣,但少年只觉得这天地寂静得可怕,只剩下他和婴儿的心跳声砰砰直响。
怀中的婴儿哭声弱了下去,周围依旧没什么动静,少年暗自庆幸,把婴儿的襁褓略微整理了一下,便又抱着婴儿继续前行。但是没走数十步,身后劲风突兀响起。
少年情知不妙,但他受伤在前,又抱着一个婴儿在山间奔波了数十里,体力早就所剩无几,所以明知有敌人向他袭来,也无法及时闪避。少年毅然将婴儿轻轻抛出,婴儿跌落到路边的草丛里,仿佛是预感到即将到来的悲惨命运,哭得更是厉害。
一柄蓝色飞剑从后方急射而来,猛然从少年胸口透出,带出一大蓬血花,在空中一个回旋,又往后飞驰。少年脸色惨白,踉跄几步,再也支持不住,倒在地上。
两名驾驭飞剑的年轻人诡异般的出现在半空中,其中一人正是御使飞剑斩杀少年的元凶。
师尊,对不起,我不能再保护小师弟了。少年不甘心的阖上双眼,而他极力保护的那个婴儿在他停止呼吸的那一刻,也被来人用飞剑射杀。大量的鲜血从他们身体里流出,混杂着雨水蜿蜒流淌,将泥地变成一片殷红。
“这些邪魔妖人,真是狡猾,差点就让他们逃了。可恶,让我们追了这么久,万一师叔责罚……”
“要不是有掌教大人赐下的占妖盘,在这种鬼天气里想要找到这些漏网之鱼的行踪,也还真是困难。好在余孽已经诛杀,你我快点回去复命。”
“是,师兄!”
如同来时一样突然,两道人影又顷刻间消失在雨幕里。
不知道过了多久,不远处的一个满是泥浆的土坑里,一个小小的身影,带着满身泥泞,挣扎着爬了起来。那双原本清澈的眼眸,因为彻骨的仇恨,已经变得血红。
时间:2014年11月21日
地点:三山网吧
人物:西南大学中文系2014级514寝室全体成员
事件的起因:我们要推倒拉格纳罗斯
事件的经过:拉格纳罗斯不愿意,拉格纳罗斯放大招,开荒小分队团扑团扑再团扑
事件的结果:温乐穿越
毕业在即,找到了下家的大四狗如何打发时间?对其他人来说,答案可能有很多种,但对西南大学中文系2014级514寝室的四位,就绝对是游戏游戏再游戏了。
在通宵副本开荒团扑n次后,身心疲惫的四人只能沮丧的滚回寝室。冬天的天本来就亮得晚,加上c市最近阴雨绵绵雾气沉沉,大家通宵后又昏昏欲睡,结果在抄小道回桃园宿舍时,某个倒霉鬼没看清前方的路,一脚踩空,瞬间就掉下了小道旁边的镜湖。
就像饺子下锅似的,一个拖住一个,互相扶持的四人一个不漏的全部掉进了镜湖里,应了一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老话。
“哈哈,洗澡啦!洗衣服啦!老天,来点洗衣粉!”
“救我的麻烦来个美女啊,kiss醒我吧,我宝贵的初吻就献给你了!”
即使突逢大难,514寝室的众人仍不忘发挥寝室的优良传统,一边干嚎一边在湖里挣扎。
温乐秉着求生本能像鸭子一样努力地划着水,只可惜落汤鸡就是落汤鸡,绝不可能立马进化成善泳鸭,耳边的呼救声渐渐淡去,黑暗袭来,温乐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益州蜀郡的某不知名小山村
湛蓝纯净的天空,郁郁葱葱的山林,清澈见底的河水,摇曳盛放的野花,这一切都是极好的。如果背景不是一堆破旧荒废的土房竹舍,一群衣着褴褛正在田间耕作的农夫,就更好了。
一个约莫十岁的男童正毫无风度的跌坐在河边的草地上,一边丢着石子打水漂,一边不爽的嘀咕:神啊神啊,我穿回古代做什么啊,这么难得的名额怎么不给理科生呢!我们文科生穿越到古代有个毛线用啊!电脑没有,英语没用,政治也无用武之地。要是理科生就牛叉了,不管是学化学还是学物理,学机械还是学矿物,可以做火药可以冶炼金属可以开采石油可以制造热武器,特么我学中文的难道去当说书艺人啊?别人穿越吧,不是有空间就是有异能,再不济也有系统,怎么老天连个金手指都不给我一个?真是郁闷死我啦!还有这坑爹的地方,吃的东西还赶不到学校食堂垃圾伙食的万分之一美味,叫我这个吃货怎么活啊!
这抱怨连连的孩童正是穿越了的温乐,虽然幸运的没有溺死在镜湖,但是一穷二白甚至连身体都缩水的来到了这个陌生的时代,温乐也算是倒霉透顶了。没有掌握实用的生存技能,面对着求生困境,温乐真是欲哭无泪。
温乐穿越已经有两个多月了,据救他的王家大婶说,那天晚上突然乌云密布,顷刻便是惊雷暴雨,等第二天雨停后,她就在河边捡到了昏迷不醒的温乐。蜀郡是出了名的粮仓,民风淳朴,乡民纯善,王大婶家有余粮,又讲究行善积德,自然不吝惜救一个她认为是山洪爆发不慎落水的陌生孩童。要是换作兵荒马乱颗粒无收的灾荒年头,嘿嘿,别说见死不救,搞不好还会被饿红眼的人渣做成“两脚羊”吃了。所以托天之幸,温乐保住了一条小命。
温乐醒来的时候才发现他面临的处境如何悲催,映入他眼里的,是一个一脸焦急看着他的陌生妇女,而她身上穿着的,正是电视剧里常见的古代服饰。屋那么破烂,可以理解为农村贫穷,可是人身上穿的衣服,却绝不会是现代人习惯的衣着。面对一个衣着妆容横看竖看都不像现代人的中年大妈,他一口标准的二甲普通话,对方听不懂,换成浓厚川味的四川言子,对方还是听不懂。而对方说的话,温乐也是一个字都听不懂。
天朝幅员广阔历史悠久,文字只是经历了字形的演变,但是语音的变化却是瞬息万变,就算是现代都还有十几种令人头晕的方言,更别说几千年的历史语音变化。两人一阵叽里呱啦,明明知道彼此说的是人话,但除了一堆啊哎呀的语气助词能听懂,其他就是在鸡同鸭讲了。好在温乐是遇到过闽南同学和温州室友,经历过坑爹的方言熏陶的大学生,在沉默的大眼瞪小眼后,温乐苦笑着伸手比划,借助身体语言和面部表情终于与大妈进行了沟通。
等王家大婶走后,温乐才来得及对自己的窘境长吁短叹,穿就穿了吧,怎么还和某个著名的侦探小子一样倒霉啊,身体莫名其妙就缩水了。得,知足吧,没缩成小学二年级,算是走运了。
在一个陌生环境里,为了生存下去,温乐几乎是将全部精力疯狂的投入到了学习语言这一艰巨的任务中去,虽然四级是考了四五次才过的,但是凭着中文系的底子再加上毅力坚持,还不到两个月,温乐已经可以听说基本对话了。虽然有些词儿还是听不懂,但是听不懂可以猜可以蒙的嘛。大学生谁不知道考试就是以猜为主,以蒙为辅,猜蒙结合,必定及格。
语言关一过,温乐就参考各种穿越剧中前辈们的经验开始四处和npc,哦,错了,村民进行沟通,企图获取情报。
“王婶,当朝皇帝是谁啊?”
“皇上他可是真龙天子,俺们山沟沟里的妇道人家怎么能去打听皇上的名讳啊,这可是大不敬的罪,要杀头的。”
你们中封建迷信的毒太深了,温乐摇头叹息,不过他也知道要和这个时代的人争论这些问题绝不明智,所以他忍住了反驳的冲动,继续找其他村民咨询。
“最近有什么大事么?”
“这个我知道。”老百姓们吃饱穿暖了,也是很爱八卦的。在镇上经商的张老头得意的卖弄自己的见多识广。“当今圣上英明,我大隋朝国力强盛,万邦来朝,大兴城多有不便,正在修建东都洛阳。”
大隋?迁都洛阳?这两个关键词一下就刺激了温乐的记忆,他的小脑袋瓜子急速运转起来:难道我穿越到了隋炀帝杨广的朝代?我记得隋炀帝这货好大喜功滥用民力,不是攻打高丽就是修建运河,没几年就是隋亡乱世了吧。难道上天是让我来辅佐李世民,成就大唐盛世?嘿嘿,搞不好我就是那一代奇人——神相天师李承风,上知天文下晓地理,医卜星相样样全才。不过这时间还太早了吧,我记得李承风和袁天罡是唐朝的呀。那会不会是要我遇上垂死的李小子李代桃僵,或者是我成为子陵仲少,亲手打造一代明君唐太宗?假如我是少帅,到时候是收武曌呢还是纳上官婉儿?
温乐完全沉浸在自己的美妙想象中,什么女皇传、大唐双龙传、寻秦记的内容在脑里不断浮现,一个个念头不住浮现:好歹我也是混终点凤空的,谁不知道穿越或者重生了一般都会活得更加精彩啊?无论是到异界还是回古代,都是当官发财收美成名的大好机会。如果现在是隋末,只要迈入大唐盛世,虽说我历史记得不是很清楚,但是有名的诗词和大的历史事件还是有印象的,哼哼,到时候做个闲云野鹤的隐士高人,绝对可以大发横财青史留名呀。哇哈哈哈哈,什么神算子,天机公子,温天师,这类的名号绝对跑不掉,不愁没饭吃了。文科,一张嘴就可以搞定天下!
☆、第2章 神仙?妖怪?谢谢
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悲催的。温乐主意打得再好,可现在只是隋初,李世民也只是六七岁的无知顽童,明主尚未长成,难道要他去投隋炀帝,告诉那个暴戾恣睢的皇帝他三征高丽全部失败,十几年后会在江都被宇文化及缢死?别开玩笑了,以隋炀帝的火爆脾气,绝对会以妖言惑众的名义先把温乐来个缢死。
温乐现在的年龄大约十岁多一点,在21世纪还是小学生呢,除了家境不好的家庭,这岁数的小孩常做的家务最多也不过是洗碗扫地,但在古代,却得作为半个壮劳力使用。可怜温乐不过是一只游戏宅男,文弱书生,手不能挑肩不能抗,长这么大从来没下过农田,体力活不会,农活更不会。在慌手慌脚给王家添了一堆麻烦后,王家婶子终于看不下去请他去休息了。
温乐心中不安,他一个外人,衣食住行都是仰靠王家,又不干活,说起来实在是过意不去。但是吧,制作香皂香水,不会;制作镜子味精,不会;制造美酒火药,还是不会。温乐暗暗捶地,你妹呀,穿越最暴利最容易实现的技术活儿,他当初怎么一个都没记呢。早知道以前就别光看种马文收后宫,好好的把那些带技术含量的穿越文看几遍多好。
温乐绞尽脑汁指望想一点实用的东西出来,直到肚子咕唧才回忆起炒菜是宋朝才出现的。宋以前的烹饪大多都是蒸煮,如果能做出色香味俱全的炒菜自然可以赚钱。但关键是他不认识隋代的植物和调料,这个时代也没有色拉油,没有天然气灶,巧夫难为无米之炊耶。当然重点的重点就是,即使他想传授炒菜技术,就他这种只会泡方便面加个蛋的大学宅男手艺,还是不要秀出来丢人现眼了。
想报恩,怎么就这么难?当然,温乐下意识的忽略了他可以去做帮忙拣牛屎鸡粪来肥田的活儿。
信步走出村子,来到河边,温乐无聊的丢石子打水漂。
“乐哥哥,去看热闹不?”王家的二小子穿着他爹旧衣服改的一件小褂,套了条短裤,光着脚丫子,嘴里叼了根草茎,笑嘻嘻的来找温乐玩。
“什么热闹?”温乐头也不回,继续丢着石子。温乐闲啊,闲得无聊,不过农村里的热闹是在是太无趣了。第一次他不知情,听到热闹以为是什么大八卦就兴冲冲地去了,结果是陈大嫂和李婆子为了几个鸡蛋骂咧了个多时辰,搞得温乐无比怀念现代的八卦论坛,那上面才是真的热闹好玩呢。
“城里沈员外的姑娘被妖怪缠上了,听说来了个厉害的老道要去收妖,你去看不?”所谓的城里就是离村子不远的镇上,当然比起村子,镇上要繁华和热闹得多。
温乐霍然起身,不能置信的叫道:“你说什么?妖怪?!”
目前不是春耕时节,没什么活儿干,加之乡民们也是喜欢看热闹的,等王小二领着温乐赶到的时候,沈家外面早就围了一圈又一圈伸长脖子等着看热闹的闲人。
按理说为了姑娘家的名誉这事儿最好不要张扬,但老道偏说人多阳气才重,人气能压妖气,所以沈家的家仆就没有轰走人群,只是个个手持棍棒小心戒备,防止有心人偷盗或者偷香。不过大户人家房子里三重外三层的,就算是闲人们眼力再好,也别指望能看到闺中女眷的真容。
温乐仗着自己个子小,有如泥鳅般四处钻窜,拉着王小二终于挤到了第一排的黄金vip观赏位。
老道还没出场,温乐开始四下打量:黑狗血、黄纸、七星灯、摇铃、木剑、法坛,恩,看这架势,和仙剑游戏里林月如表哥家请道士来收蝶妖的搞法简直就是一模一样呀,就差个白眉白须的老道出来装神弄鬼做法了。
好戏还没开始,围观群众已经是议论纷纷了。
“听说沈家千金被妖怪迷住了,整天疯疯癫癫在家里又哭又闹。”
“我听说沈家千金长得可水灵了,难怪那妖怪不缠别人就缠她。”
“好好的一个大美人啊,啧啧。要是我能娶她就是做梦都会笑醒啊。”
“说归说,一会道士出来了咱们还是躲一边看吧,要是妖怪跑出来了怎么办?”
“就是就是,听说那妖怪厉害得狠,在沈家作祟了好久,一会要是道士不行了,咱们就赶紧撒丫子。”
“哈哈哈哈,张老弟,放心,就你我这等粗糙汉子,想必那妖怪也瞧不上,只会缠那娇滴滴的小娘子。”
一群闲人口沫横飞的大肆八卦,温乐觉得自己耳朵都在嗡嗡作响。
本来身为在八荣八耻教育外带马克思唯物主义熏陶下长大的四有新人,温乐理应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无神论者,但是在经历穿越后,他也开始相信世事无绝对了。
如果真有妖怪,那要不要躲远点保住小命?温乐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小说里迷惑女人的一般都是初级精怪狐精,技能也只有吸阴补阳这个单体限定技,这有什么可怕,可以放心看热闹。只是没想到穿越的这个时代居然还会有妖怪,难道我穿越的是类似天之痕的妖魔世界?
温乐一边静等着好戏开锣,一边天马行空的乱想着。
“道士出来了!”人群的起哄声唤醒了沉浸在自己思维里的温乐,放眼看去,温乐几乎快吐血了:只见一个面容消瘦,贼眉鼠眼,留着几根参差不齐黄须的猥琐老头,穿着一套不太合身浆洗得都看不出底色的破旧道袍,勉强用根筷子把油腻腻的头发挽了一个发髻,装模作样的开始在符纸上用黑狗血进行书写。
说好的仙风道骨呢?说好的前辈高人呢?酒剑仙就算再颓废至少看起来还像个好人哪,这货怎么这么像仙三里拐卖唐雪见的魏无延!
温乐这边吐槽不断,老道却是在神叨叨的念着咒语,一手执符,一手摇铃,不一会儿那符纸突然烧了起来,沈家后院也来传来一声声夹杂着哀求的惨嚎。老道左手掐个剑诀,原本平放在法坛上的木剑就像安了gps自动导航的高科技导弹一样bio地射向后院。在众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下,老道伸手一招,木剑插着一只死掉的白毛狐狸又嗖的折了回来。
“神仙啊!老神仙好神通!”围观人群顶多只见过伸手下油锅或者塑像发金光之类的小法术,几时见过这等神异情形,顿时是又敬又畏,纷纷拜倒在地。
王小二也吓得跪了下去,只剩温乐一个人呆滞的站立当场。这难道是真的?难道我不是穿越到古代而是穿越到一个平行世界了?我擦,不带这样玩的!如果不是课本上的那个隋代,我那些历史知识根本就没用啊!我还怎么混饭吃啊!
温乐没被穿越打击到的粗神经,在看到仙家手段后,终于成功的断掉了。
老道长袖一拂,木剑和狐狸一下就不见了,这手袖里乾坤的功夫更是让围观人们惊叹艳羡。谢绝了沈家员外殷勤奉上的重金酬谢,老道若无其事的看了一下人群,慢悠悠的迈出步子。大伙儿跪在地上不住磕头,看到老道从他们面前走过,赶紧把自己身子缩成一团,生怕拦住了神仙的玉趾。
温乐呆了半响,突然一个念头不由自主的冒了出来:我要修仙!修仙了说不定能穿越回去!就算穿不回去,做修士也比做凡人好!
这个念头是如此激烈,温乐只觉得口干舌燥,心口砰砰作响。他定了定神,对王小二交代几句,也没管对方是否听到,拔腿就向老道追去。王小二一个劲的在地上磕头,周围又吵,就没注意到他的乐哥哥就这么离开了。
说来也奇怪,那老道走路大摇大摆,明明步伐慢得要死,但是温乐一路小跑,也只是堪堪追在他身后。温乐也出言想让老道停下,但老道仿佛没有听到一般,依然头也不回的往前走。温乐暗暗吐槽老头摆高人架子,但腿长在别人身上,没办法,继续追吧。
追了数十里,温乐气息紊乱,腿肚子也酸痛得直打颤,眼看是追不上了,他脑里灵光一闪,恭恭敬敬的跪下,(当然跪之前先把地上的石子拂去一边)朗声道:“弟子一心修道,求前辈收我为徒,如若前辈不允,弟子便长跪不起,还望前辈垂怜。”
老道置若罔闻,瘦削的身子很快消失在温乐视线中。
温乐没有气馁,看过武侠小说的都知道,前辈高人什么的,是最喜欢摆姿态考验后进的,别看老道现在人不见了,说不定正躲在一边偷看呢。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毕竟没有手表和手机,温乐只能根据天色判断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他觉得又冷又饿,跪在地上的双腿更是酸麻无力,整个人都觉得痛苦不堪,只想马上回到温暖的宿舍,和室友们一起吃顿小火锅,再冲个热水澡,好好睡上一觉。
火锅?冲澡?等等,我已经穿越了啊!温乐咬破下唇,疼痛让他猛然清醒:温乐啊温乐,是龙是蛇就搏这一把了,你一定要坚持啊!想想三顾茅庐的刘备,人家等孔明大爷睡醒也是候了好久,后来当了皇帝;想想程门立雪的杨时,别人还是在大雪中等老师,后来青史留名;还有那个面壁思过的令狐冲,不也是乖乖等候风清扬才学会牛叉无比的独孤九剑么!如果放弃了,就真的再也没有机会回到现代了,还有父母朋友(还有大爱的火锅牛排全家桶古剑二仙剑六)在等我回去啊!想到这里,身为宅男的温乐执拗性情发作,跪得更是恭敬。
半个时辰后,某个身影来到已经昏迷的温乐面前,将他轻轻抱起。
温乐从昏迷中醒来,发现自己正躺在悬崖边的草地上,崖前一轮明月当空,青蓝色的夜幕上星辰闪烁,崖下山林随着夜风发出沙沙轻响,不知名的野花清香随风弥漫,虽然很遗憾没有穿越回去,但是看到前面那个正在仰望明月大口喝酒的老道,温乐还是颇为高兴。
一骨碌起身跪下,忍着双膝刺痛,温乐朗声道:“求前辈收我为徒。”
☆、第3章 修仙不是这么容易的
温乐现在是蜀山脚下安宁村有间客栈的一名打杂小二,说白了就是负责招呼客户兼扫地抹桌外带端菜洗碗的万能勤杂工。至于他为什么会突然来到这里,变成一名店小二,这个说起来都是一把辛酸泪。
四日前,温乐苦苦跪求老道收他为徒,老道欧阳商却表示他只是一介散修,寿命也快尽了,不想埋没人才,拒绝收他为徒。正当温乐满心失望的时候,欧阳商却告知他一个大好消息,当今修真界鼎鼎有名的三宗四派中的蜀山派即将大开山门广收门徒。
欧阳商说温乐的资质是他修道以来见过最好的,正是因为是良才美玉,他才不想让温乐成为和他一样在正邪两道中艰难求生的散修,所以强烈建议温乐去蜀山。眼看欧阳商就是不肯收他为徒,温乐也只能答应去蜀山试试运气。
虽然蜀山就在蜀中,但是离温乐所在的村子还是路途颇远,而且蜀道难行也是经过大v诗仙李白官方认证了的,但离蜀山十年一期开山门的日子却只有五日,温乐觉得自己运气真是霉啊,就和眼看高考就要开始却被塞车堵在家门口的倒霉鬼差不多了。
还没等温乐心塞片刻,欧阳商就让思想还没转过来的温乐大开眼界。
欧阳商衣袖一挥,一柄长若儿臂剑身透着幽蓝光芒的白玉小剑便浮现在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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