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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子-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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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霄:??
  他连忙抬起手臂放到鼻子边闻了闻,自己身上有嬴风的味道?他怎么闻不出来。
  “……但是没有你的记号,这只能说明你们是床伴,并没有正式结为伴侣。”
  都床伴了还不叫伴侣,难怪会对大白狼始乱终弃,不过记号是什么?凌霄不解地问沙叱勃。
  “我们这里已婚的女性都会在身上醒目的地方留下记号,这样男性就知道她们已经出嫁,不会再骚扰,”沙叱勃左手一比,那里多了若干已婚狼宿星女性,果然她们不是脸上有刺青,就是耳朵上有穿环,一目了然。
  “如果是未婚的单身女性,身上不可以有任何人为的痕迹,”他又比了比右边,一群青春貌美、身上清爽的姑娘冲凌霄飞起了媚眼。
  “尽管狼宿星有很多个大大小小的部落,部落和部落之间有个别的风俗差异,但这一点却是共通的,走到哪里都不会变,”沙叱勃最后总结道,已经完全融入了导游的新角色。
  这一点凌霄弄懂了,可重要的根本不是记号的问题,而是他跟那些女性有着根本的差别。
  “可我又不是姑娘!”
  就算天宿对性别的概念比较淡薄,也不代表他们男女不分好吗,他哪里长得像个姑娘了!
  狼王面色不改,“我喜欢的是身材娇小的雄性。”
  身材娇小……
  倍受打击的凌霄无力地把头伏在嬴风背上,一副欲哭无泪的表情。
  他的海拔在天宿星莫说是契子,足可以藐视一票契主了,却在狼宿星被人称作是身材娇小,就算说话的人目测要高他三十公分,也无论如何不能让人心甘情愿地服气。
  沙叱勃好心提醒他,“如果是已婚的雌性,就算是狼王也没有权利强行占有,但狼王有权在本部落未婚雌性中任意挑选配偶,被选中的对象不能拒绝。”
  “简直流氓条款好嘛?”凌霄掰着手指,“但是首先,我已经结婚了,其次,我不是你们这个部族的,连你们这个星球的都不是,最后,我不是雌性!要我说几遍才行啊!”
  “但是有句俗语叫入乡随俗……”沙叱勃越说声音越低,因为嬴风已经在瞪他了,说到最后他害怕地咽了下口水,也把没说出口的内容咽了下去,黑眼睛的天宿人真是太可怕了。
  “他是我的人,”嬴风冷冷地开口,“把你的羊拿走。”
  狼王没有拿走的意思,“你要忤逆狼王吗?如果有人不想服从狼王的命令,要怎么样?”
  沙叱勃一举拳头,“只有打败狼王才行。”
  “听见了吗?”他傲慢地抬起头,根本没有把胆敢挑衅自己的矮子放在眼里。
  “只是打败你就可以了吗?”
  狼王刚消化完这句话的含义,人就莫名其妙地飞了出去,重重跌落到场中央,现场的人除了凌霄,没有一个人看清嬴风是怎么出的手,好像狼王莫名其妙就摔出去了一样。
  凌霄忙拉住嬴风,“出手留三分情。”
  嬴风眉毛一挑,“同情他?”
  凌霄严肃道,“你下手太快,别人看不清是你是打的,怎么能证明人是你打败的呢?要慢慢地来。”
  在他们闲聊的时间,地上的狼王终于哇一声咳了出来,嬴风那一下差点把他打到窒息,这个男人,太可怕了,记忆里,只有一个人可以做到这样……
  “你、你是天宿人吗?”他捂着胸口喘息道。
  “是,”嬴风不大的声音再次在人群中抛下一颗炸弹,不过奇怪的是,这次只有一少部分人逃跑了,更多人留了下来。
  凌霄好似发现了新大陆,拽着嬴风跑了过去,“你看他身上!”
  虽然他一直半裸着,但凌霄并没有留意他的纹身图案,刚刚偶然一个角度,让凌霄捕捉到了某个不一样的东西,纹在狼王腰上的图案,怎么看怎么像天宿宗教的标志,不管是在教堂,还是主教的袍子上,他都看过跟这一模一样的图案。
  “这个,你信仰天宿的宗教?”凌霄指着他腰部的纹身。
  别看狼王倒在地上,气势可没有减少,对于凌霄的问题,他冷冷回答道,“我们大狼宿人,信仰的当然是神圣的大地母亲。”
  “那你身上为什么会有天宿的宗教图案?”
  狼王刚刚回答完凌霄那个问题,已经消耗了很大力气,为了不露出狼狈之相,他静静闭目养神,有意忽略了后面的问题。
  “倒计时!60、59……”
  凌霄一愣,什么?
  “……3、2、1!没有新的挑战者,新狼王诞生!”司仪高声宣布。
  周围一片欢呼,凌霄目瞪口呆地望着嬴风。
  “新狼王?谁?”
  “当然是他啦,”沙叱勃跳出来讨好着新狼王,刚刚还围绕在黑狼周围的母狼又全部冒出来,用爱慕的眼神挑逗嬴风,还用自己毛茸茸的身体在他身上蹭。
  “喂喂!你们刚刚还对别人挤眉弄眼呢,这也变得太快了!”凌霄手忙脚乱地驱赶着那些杏眼动物,有点体会嬴风刚才的感受了,谁会喜欢别人对自己的伴侣求爱啊。
  眼见凌霄被母狼搞到焦头烂额,嬴风径直走向角落,从那儿拎过来一只哆哆嗦嗦的小羊羔,丢到了凌霄怀里,这么明显的求偶行为,让不少母狼都不情不愿地退了开去,可还是有一两匹对自己的身材和美貌特别自信的母狼不肯放弃地徘徊。
  凌霄傻笑着摸摸羊羔背上的毛,扑鼻而来一股混着羊膳的奶香,这大概是一个天宿人能收到的最神奇的聘礼了。
  “你们不要纠缠新狼王了,他确实已经结婚了,天宿人不会在身体上做记号,但他们的眼睛就是证明。”
  凌霄循声望去,一个灰发狼宿男人缓缓从座位上站起来,他一出声,很多人都静了下来。
  一匹母狼变身成人,“老狼王,刚才前狼王说过,他们只是床伴,不是伴侣,更何况他是雄性,不能繁衍后代。”
  老狼王其实并不老,只是在狼宿星,所有狼王都由正值壮年的男性担任,而老狼王已经过了这个年龄,所以主动让出了位置。不过他在位三十年,享有很高的威信,就算退位也有不少人听他的话。
  “孩子,天宿人跟我们不一样,只要跟人发生关系,从生理到心理上就只认准这一个人,也就相当于我们的正式结为配偶。天宿人不能繁衍后代,所以也无所谓自己的另一半是雄性还是雌性。”
  听他这么说,之前不肯走开的母狼才讪讪放弃。
  众狼围成一圈,对着嬴风狼嚎连连,庆祝他们的狼王登基。
  “但他是天宿人啊,做狼王真的没问题吗?”凌霄忍不住问。
  老狼王颇有深意地一笑,“你刚刚不是好奇那人身上的纹身吗?”
  “对啊,那是我们天宿人的图案。”
  老狼王当众解开自己的袍子,露出赤|裸的上身,凌霄惊讶地发现他胸前的一大片纹身中,也有一个同样的宗教标志。
  “这是怎么回事?”凌霄不能够更惊讶。
  “你没有发现,我们这个部落的人,并不像其他部落那样畏惧天宿人吗?”
  这倒是真的,刚刚人们对他们避而不及的态度还令凌霄记忆犹新,但这个部落的人却待他们与常人无二。
  “那是因为在我之前的上一任狼王,就是一位天宿人。”
  凌霄吃惊地张大了嘴。
  “我一切有关天宿人的知识,都是从他带来的书里学到的,除了阅读,我还能讲几句天宿语呢,”说完他真的说了几句,虽然发音生涩,但确实听的出是天宿语。
  “所以你们身上的纹身……”
  “也是照他带来的图片资料纹的,想当年在我们部落,很流行这种图案。”
  凌霄下意识看了眼地上的黑发男人,他已经挣扎着坐了起来。
  老狼王知道他在想什么,“天宿狼王在任的时候,他们还是小孩子,狼王偶尔会教他们一两式天宿的格斗术,小孩子们都很崇拜他。”
  他口中的他们,就是黑狼和白狼,从小一起长大,共同习武,为了狼王的位置兄弟阋墙,这种现象在这里不乏少数。
  黑发别扭地别过头,似乎童年旧事在陌生人前曝光让他很难为情。
  一个狼宿部落的狼王是天宿人,这真是个了不起的发现。
  “那他现在人呢?”
  老狼王摇摇头,“他在任的时候,每年也就来两三次,我是他指认的代理狼王。大约三十年前他最后一次出现,从此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我们也没有他的下落。”
  是转世了吗?凌霄猜测。
  “他长什么样子?”
  “他跟你们不一样,他的眼睛是深灰色的。”
  凌霄惊呆,“雏态?这不可能!”
  “我们的王室档案中有每一任狼王的相片,想看吗?”
  “想!”凌霄不假思索地回答,转眼想到自己还抱着小羊。
  他把羊羔往地上的黑发男人怀里一塞,“拿去送给白狼。”
  羊羔闻到他身上浓郁的狼味,抖得更厉害了,挣扎着想要逃开。
  部落历史上任期最短的狼王不明白凌霄什么意思,用困惑的眼神望着他。
  “看什么看!吃干抹净就要负责,去赔罪啊!”
  见对方不甚情愿的模样,凌霄威胁道:
  “这是狼王的命令哦!如果有人不想服从狼王的命令,要怎么样?”
  沙叱勃熟练地接道,“只有打败狼王才行!”
  “你又不是狼王,”黑发男人沙哑地反驳道。
  “你连我都打不过,还打狼王呢,”凌霄作势要打,“还不快去!”
  黑发不得已变回狼形,叼着小羊羔跑到白狼跟前,白狼显然不想接受的样子,看他来了就想绕道走掉。
  “嗷——呜,”黑狼凶狠地嚎了一声,嘴里的羊羔啪地一声掉到了地上。
  “好好给啊!”
  “嗷呜,嗷呜,”黑狼的声音不情愿地软化了下来,用狼吻拱了拱地上尚未断气的羊羔,把它推得离白狼又近了点。
  这回白狼才勉强接了,一双乌溜溜的杏眼左右张望,就是不落在黑狼身上。
  一想到这些顽劣份子是嬴风的新臣民,凌霄就感到头疼。
  “现在带我们去看前狼王的照片吧。”
  老狼王点头,其实应该是前前前任狼王才对——要加上那个在任十分钟的倒霉家伙。
  在他的带领下,凌霄和嬴风来到了这个部落的陈列馆,历任狼王的照片都端庄地挂在墙上。
  “就是这一张了,”老狼王把他们带到了其中一张照片前。
  凌霄一看到那照片,视线就迟迟移不开,“居然真的是雏态……”凌霄口中喃喃自语着。
  嬴风也抬头看那照片,心中同样充满意外。
  “一个可以离开初等学院,离开天宿星的雏态,这太荒谬了……难道他没有灵魂牵引吗?”
  凌霄焦急地抓住老狼王,“他有没有什么异常的表现?比如身体不舒服之类的?”
  “没有,”老狼王摇摇头,“他的身体很健康。”
  “可以随意前往其他星球,没有灵魂牵引的雏态……我想到一个人。”
  “我也是,”嬴风接道。
  “我们想到的是同一个人吗?”凌霄转向老狼王,“这个人是不是叫孤星?”
  “不是,”对方否认得非常干脆,“天宿狼王的名字,叫做荆雨。”
  不是孤星?凌霄这就不懂了,这个荆雨又是什么人?
  “我知道了,”嬴风略一思索,想出了一个猜测。
  “什么?”凌霄追问。
  “孤星,是这一类拥有返祖现象的人的统称,在不知道他是孤星之前,他总有自己的名字。”
  “是啊!”凌霄醍醐灌顶,“我怎么没想到呢?”
  他问老狼王,“还有什么能证明他身份的东西吗?”
  老狼王想了想,“狼后的照片可以吗?”
  “一个雏态还有狼后?”
  “因为狼王迟迟不选妃,姑娘们总是不死心,后来狼王不耐烦,就拿张照片打发了她们。当时他的话我记得很清楚,‘如果一定非要个狼后不可,那就这个人吧。’所以虽然狼后的照片入了部落王族谱,但我们从来没有见过狼后本人,至今我也认为他只是不堪骚扰,随便拿了张照片敷衍那些姑娘而已。”
  “那照片现在在哪里?”
  老狼王翻开狼王照片下面的档案,第一页就是狼后的照片。
  当看到这张照片后,凌霄和嬴风的猜测都得到了证实。
  那是凌星。



☆、传承

  想不到会在异星遇到熟悉的面孔,尽管素昧平生,也依然觉得亲切。
  凌霄轻抚着照片上的人,“明明从来没有见过你;却好像已经见过了千百次那样。”
  他抬起头;“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们。”孤星的模样却是他今天第一次见到,但同样熟悉的感觉挥之不去。
  “在天宿狼王没到来之前;我们因为主权问题,与周边的部落常年发生矛盾;是天宿狼王凭一己之力解决了试图吞并我们的人;这就是为什么部族里的人对他心服口服。现在,别看我们只是一个人口一千出头的小部落,却是联合政府认可的国家,你们的身份也是名副其实的王与后;在这个星球上,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得到承认。”
  凌霄的注意力都放在照片上;跟他想象中的孤星一样;荆雨面色冷峻,神色疏离,仿佛一颗没有轨道的行星。他周围也有别的行星,可他却不在任何一套行星系统内,不围绕任何一颗恒星公转,也没有一颗卫星围绕他公转,他是一切运动中的静止。
  “你有没有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凌霄情不自禁地问出来。
  “没有。”
  “总觉得他像一个人……”凌霄努力地回想着,突然啊了一声。
  “你不觉得他跟你有点像吗?”
  嬴风和老狼王不约而同地抬起头,寻找两个人之间的相似之处。
  在认真比较一番后,嬴风确认凌霄的脸盲症又犯了。
  “哪里像了?”
  “我不是说长相,是神态、气质……不,都不对,我也说不上来,但总归是灵魂中的某种东西相似,这种感觉,之前我也有过,”他在记忆中努力搜寻着,“好像是在历史博物馆,看到开国元帅塑像的时候。”
  老狼王迟疑着,“如果说给人造成的感觉的话,他们两个确实有几分相似之处,只不过天宿狼王的外表是青少年,很难跟现任狼王放在同一平面上比较。”
  “可能只是我的错觉吧,”凌霄晃了晃脑袋,那种感觉转瞬即逝,没等抓牢便消失了。
  “我们这里有为狼王修建的寝宫,想去看看吗?”
  寝宫这两个字听起来好高档,凌霄当然要前往一观。
  “这里的建筑风格普遍比较原始,正好当时旧的寝宫需要修葺,我们就征求了天宿狼王的意见,按照他给我们的资料翻修了寝宫的外墙,怎么说呢,应该符合天宿人的审美吧。”
  说话的功夫他们就到了寝宫正门,凌霄再一次感到了吃惊。
  老狼王所说不假,眼前的建筑确实是天宿的风格,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它都像极了他们去过的那个教堂。严格的说,它符合的是天宿宗教界的审美。
  毕竟他们只是一个小部落,所谓寝宫也只是比其他建筑略华丽一些,不过足以看得出他们的用心,几乎已经将他们所拥有的最好的,都献给了他们的王。
  进入到“宫殿”之内,里面就不是教堂了,不过处处可见天宿的影子——他们的地图,他们的徽记,灵魂之树与灯塔的浮雕……这根本就是天宿文化在另一个星球的完全展示。
  “这里是主卧,是设计给狼王和狼后休息用的,但是因为狼后从来没有来过,这个房间一直空着。我有自己的家,也不住在这里。”
  这间卧室很宽敞,有一张巨大的双人床,布置得很华丽。
  “那狼王来的时候住在哪里?”
  “他住在隔壁的小卧室,我带你们去。”
  推开隔壁的门,凌霄仿佛穿越到另一个空间,狭小的卧室,桌前并排摆放的两把椅子,略显拥挤的上下铺,以及书架上摆得整整齐齐的书,这分明就是教堂那个小房间的翻版。
  “这里的一切都是天宿狼王自己布置的,家具是我们按照他给的图片打造的,书也是他从天宿带过来的,我就是因为看了这些书,才对天宿有了更多的了解。”
  凌霄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面对,似乎有什么东西强烈地赌在喉咙口,孤星在狼宿,克隆出了一个他和凌星的家。也许他的目的是有朝一日,当凌星可以克服灵魂牵引,他就可以带他在星际间行走,看他看过的风景,分享他的领地,让他在异星都不会感觉到陌生……可那一天永远都没有到来。
  “寝宫的后面还有一个花园,请随我这边来。”
  他们穿过曲折的过道,一个与这个星球狂野奔放的风格相差太多的花园出现在他们面前,百花齐放、蜂飞蝶舞,空气中弥漫着怡人的芬芳。
  “天宿狼王喜欢把各处的种子带过来,有些植物来自很遥远的星球,我们连他们的名字都没有听过。他每次来都会带很多种子,有时候就算人没有来,也会用星际快递把种子送过来。”老狼王自豪地道,“虽然我们的国家很小,但我敢保证,我们拥有的植物种类,是全星球最丰富的。”
  凌霄走进花丛,被姹紫嫣红围绕其中,先前隐藏起来的情绪,终于在这花海中源源不绝地涌出来。
  就像一瓶水,像里面投入了鹅卵石,水面便不受抑制地上浮,直至漫出。
  这是一种名为感动的情绪,随着花粉被吸入肺中,在此扎根发芽,绽放出了泪花。
  在不知不觉中,凌霄已热泪盈眶。
  嬴风走过来,下意识在他眼角擦拭了一下,可抹去的眼泪立刻被更多的同伴补上来。
  “你怎么了?”
  “我不知道,”凌霄拼命地抹着眼睛,打望四周,“我就是觉得很感动,谁说孤星没有感情,在凌星看不见的地方,他为他缔造了一个国家。”
  这个国家将属于你,你的名字记录在他们的史册,你目之所及就是你的领土,这里的子民会为你臣服,他们深谙你信仰的神,并将其刺在皮肤上,一代代永远地传承下去。
  看到老狼王疑惑地打量着自己,凌霄为自己有这种丢脸的反应而感到不好意思,“抱歉,我只是觉得,如果凌星看到这一切,也会跟我有一样的反应。”
  他情绪略低落,“不知道为什么,我直觉凌星是不知道这件事的,孤星应该不是一个会把自己的行为挂在嘴上的人。但是我不明白,他为了对方做那么多事,却又不让他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倒是觉得可以理解,”嬴风接过来,“他只是单纯想为对方做这件事而已,他已经达成了自己的目的,至于对方知不知道,对他来说根本不重要。”
  他也同样打望着四周,“但倘若有朝一日,对方无意间知道了,恐怕也会跟你一样感动吧。”
  炙阳西沉,天色渐暗,部落的上空炸响了第一声烟花。
  “庆典开始了,”老狼王抬头望。
  “什么庆典?”
  “庆祝新王新后诞生的典礼。”
  “刚才不是已经举行过了吗?”
  “那只是登基仪式,日落之后的庆典,才是狼宿人真正的狂欢。”
  从远处传来一声绵长的狼嚎,紧接着第二声,第三声,声声相连,从点到片,最终组成一曲这片土地特有的歌声。
  凌霄他们从寝宫返回广场,这里已是热闹非凡,人们身着盛装,精心打扮,围绕着篝火载歌载舞。
  部落的民众看到他们的新王和王后到场,一拥而上抢着向二人敬酒,狼宿人的酒以辛辣劲大著称,喝下去喉咙里火辣辣得烧。
  “为了狼王!”领头的人举杯。
  “为了狼王!”众人齐声高呼。
  凌霄一口气灌下不知道是自己的第几杯烈酒,暖意从胃袋,顺着食道涌上来。
  沙叱勃趁势来敬酒,凌霄兴奋地勾住对方的脖子。
  “你的雷狼能喝酒吗?能吗?”
  沙叱勃也早已喝的晕晕乎乎,傻笑着摇头。
  “不能,机甲怎、怎么能喝、喝酒呢?”
  “但是我能,”他结结巴巴地对着面前晃来晃去的沙叱勃道,“所以我是人,是人啊。”
  “你不是,”沙叱勃笑嘻嘻着反驳,“你连机甲都发动不了。”
  “我是!我偏是!”
  沙叱勃摇着食指,人也跟着踉跄地摇晃着。
  “你知道吗?我曾经被一个智能主脑嘲笑过,她说你是有喜怒哀乐,但你怎么知道你的喜怒哀乐,不是由另一种更高等的智能生物设定出来的?”
  沙叱勃很不给面子地大笑起来,“你是设定出来的,哈哈哈哈。”
  “但是我知道我不是,因为我相信我此刻的心情是真实的,我的高兴是真实的,我的难过也是真实的,我喜欢一个人的心情,跟你们是一样的。”
  沙叱勃眯着眼睛望了望星空,云层散去,露出一轮浑圆的皓月。
  凌霄跳上一块凸起的石头,张开手臂,做出一个拥抱万物的姿势,“我是人!”
  “嗷——呜——”
  群狼在满月下纷纷变身,嗥叫声此起彼伏,声音远达千里。
  凌霄把手扣在嘴边,也兴奋地模仿狼叫了出来,他的声音掺杂在一票真正的狼嚎之间,显得格外突兀。
  嬴风板着脸把他从石头上拎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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