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室友不是人-第5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只有于婉的尸体,孤零零地泡在福尔马林中,还藏在舞蹈教室的天花板上。
    再后来,经过两三年时间,蒋庆峰从刑警大队长调任为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又从办公室主任升任公安局副局长。
    宋奎安也从一个普通的副教授,提升到副校长的位子。
    所有的人,都得偿所愿。
    他们谁都没有再提起昔日的罪恶,有志一同地假装那件事从来没有发生过,假装那个女孩子从来没有存在过。
    ***
    静静地望着他们,游程心里充满了愤怒和悲伤。
    他对于婉的印象,其实已经有点模糊了。
    然而这些人,这些道貌岸然的人,曾经对她犯下那样令人发指的罪行,是他所不能原谅的。
    一瞬间,游程的脑子里转过了好几个念头。
    杀死蒋庆峰,可以说是为了自卫,但是他并不想仅仅为了惩罚而杀人。
    不论是谁,都没有权利代替法律,行使惩罚的职责。还是向船长说明情况,请他找人看着这几个人,等到游轮靠岸,再报警处理吧。
    下定了决心,游程抓起箱子上的子弹,刚揣进兜里,忽然间一愣。
    空气中有股子异样的味道,不仅仅是血腥味,似乎还夹杂着*的恶臭味。
    瞪大眼睛,他寻找着味道的来源。
    游程变了脸色,他看见了。
    就在王艺芳他们身后,有颗硕大的、血迹斑斑骷髅头,正气球一样,一点点的飘起来,两只黑乎乎的眼洞里,涌动着一股股的血水。
    汗毛齐刷刷竖了起来,他想喊想叫,然而大概是吓得太狠了,喉咙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卡住了般,根本发不出一丁点声音,只能哆嗦着手指,努力指向他们身后。
    宋奎安他们,却误解了他的表情和动作。
    宋奎安低声叹息,歉然说道:“我知道你很生气,其实这几年来,我都生活在懊悔和愧疚当中。我是如愿以偿当上了副校长,可是,每当我想起这个位子是怎么换来的,我就……”
    他没能说完,因为那只骷髅头已经张开上下颌骨,将他一口就吞了进去。
    宋奎安凄厉地惨叫一声,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不知道是不是游程眼花了,他觉得,随着宋奎安叫声的戛然而止,骷髅头上,凭空又多了块椭圆形的血斑。
    王艺芳和惠亚文在毫无防备之下,见身旁的宋奎安忽然消失了,诧异地扭头,结果就看到颗骷髅头,顿时吓得惨叫连连,跌跌撞撞地往前爬,拼命地想要逃离。
    王艺芳还好点,惠亚文却是被游程打断了一条腿的。
    和其他人一样,他的两只手腕也中枪了。四肢残废了三肢,这种状况下,怎么可能爬走?
    刚刚挪蹭了一下,骷髅张开嘴巴,就把他吞了进去。
    “砰砰砰!”游程顾不得多想,连开几枪,把弹匣都射/空了,当然全部命中目标,打在骷髅头上。
    然而,犹如泥牛入海,它一丁点反应也没有,向前飘了飘,把王艺芳也干脆地吞掉了。
    眼看它朝着自己,越逼越近,游程边往后退,边麻利地掏出几颗子/弹,塞入弹匣中,子/弹迅速上膛,
    他举起枪,毫不犹豫地对准了自己的太阳穴。
    他已经发现,每吞进去一个人,骷髅头上就增加一块椭圆形的血斑。
    如果细细看,就会发现,那骷髅头上的一块块血斑,分明就是一张张人脸的轮廓。
    这颗硕大的骷髅头,起码有成千上万块血斑,它到底吞噬掉了多少个人?
    想到要变成它的一块血斑,游程宁可开/枪打/死自己。
    不知道它是否连死人也不放过,不过,死掉后,横竖是什么都不知道了,游程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
    他刚要扣动扳机,忽然听到“哒”的一声。
    跟在王艺芳身后,俩人走下楼梯后,上面的盖板就自动合上了,现在却被人开启了。
    游程忙叫道:“不要下来!”
    看眼前的情形,自己是逃不掉了,不论是谁,他都不希望那个人下来送死。
    “阿程,是我。”熟悉的声音,却是罗修。
    游程登时冒出了冷汗,心慌意乱地喊道:“你别下来!快回去!”
    没有听他的话,罗修噔噔噔踩着楼梯,径自往下走。
    “快回去!”游程急得要命。
    已经飘到面前、近在咫尺的骷髅头,瞪着两只黑乎乎的眼洞,左歪歪右歪歪,似乎在饶有兴味地打量他,然后冲他慢慢张开了嘴巴。
    距离太近,浓浓的血腥恶臭味,熏得游程几乎要窒息,他喊道:“罗修,你回去!记得帮我照顾析析!”
    说完,他闭上眼睛,猛地扣动扳机。
    然而,只听“咔”的一声,子/弹竟然卡住了。
    游程气得都想骂/娘了,最新款的勃/朗/宁,居然也会卡壳?!亏得价钱敢喊那么高。
    一只手从后面伸过来,抽走了他手中的枪:“阿程,你在干什么?”
    “罗修!有怪物,你快走!”这人怎么就是不听话呢?游程又气又急,忙挡在罗修前面。
    因为他这个明显是保护的动作,罗修眼中闪过丝异样,随即稍微用了点力气,拨开他。
    骷髅头的上下颚骨嘎达嘎达响,像是迫不及待的要将他们吞吃掉。
    “罗修!”游程急切地叫。
    定定地望着对面的骷髅头,罗修微微一笑:“这个是我的,不能给你吃哦。”
    游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他在跟骷髅头说话?
    骷髅头的上下颚骨继续开开合合,发出嘎达嘎达的脆响。
    罗修竖起手指,坚定地摇了摇:“不行,都告诉你了,他是我的,你今天已经饱餐过了,还是快点回去吧。”
    游程只觉得,寒冬腊月掉进了冰窟窿里,整个人都冷透了。
    罗修嘴角的微笑令他恐惧,说出的话也令他恐惧。
    罗修在和骷髅头交流!他们,他们是认识的?!
    那么,罗修是什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游程不由得一阵哆嗦,还有什么,是比发现倾心爱慕的人,跟自己熟悉的不一样,更恐怖,更可怕的?
    他转身,踉踉跄跄地要往楼梯上逃。
    瞥见他的举动,罗修目光一凛,猛地挥起手掌,狠狠一记手刀劈在了他的后颈。
    游程软软地瘫倒,他晕了过去。
    轻轻松松地,单臂将游程横抱在怀中,罗修不耐烦地对骷髅头说:“走吧,我们都该回去了。”
    骷髅头兀自徘徊在半空中,用黑乎乎的眼洞死死盯着游程,嘎达嘎达地“说话”:“他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
    “你也觉得他是道难得的美味吗?”罗修近乎温柔地凑近游程,轻轻嗅了嗅他的气息,坚定而不容置喙地说,“可惜,他是我的食物。你记住了,不许再打他的主意,要不然,我会让你变成一堆骨头渣渣。”
    骷髅头不满地,继续撞击着上下颌骨,用它特有的“语言”说道:“他是没有进化的人类,不能进入归墟,更不可能在海底生存,还是把他送给我吃掉吧吃掉吧!他看起来太好吃了!”
    “不用你操闲心,我会把他带入归墟,还会帮助他进化的。”罗修说。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你们的进化,经历了数千年的时间,他会在深海里就死掉的,像你带进归墟的那些小鱼。死掉的就是尸体,我不喜欢吃尸体。”骷髅坚定地摇着头,试图说服他。
    “我也不喜欢一颗废话太多的骷髅头。”罗修阴测测地说,慢慢抬起手掌。
    骷髅头立马飘走。
    这间储藏室的角落里,有道排水管,骷髅头就是从管子里钻进来的,现在它又飘过去。
    犹如一大颗水珠,它不停地伸缩变幻,很快就变成长长的一条,犹如布满血渍的骨质管子。
    它滑进了排水管,排水管的另一端,自然是碧波浩淼的大海。
    凝视着怀里沉沉安睡的男子,罗修意味深长地笑了,轻轻说:“我要带你回家,我们的家,从此以后,你就是我一个人的了。放心,我会让你进化,让你能够在归墟中生存的。”

  ☆、第129章 五十二

“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听,请稍后再拨。”熟悉的机械女音后,手机被自动挂断了。
    叶析皱起眉头,不死心地再次按下呼叫键。
    音乐过后,依然是无人接听的语音提示。
    “可能是跟罗修出去玩了,忘了带电话。”骆柯半躺在床上,懒洋洋靠着床头,见他脸上阴云密布,安慰道。
    “不会的,”叶析摇摇头,“自从那次我在学校里被绑架以后,哥哥只有在拍戏的时候,才会将手机暂时放在林朗那儿。平时就算吃饭、睡觉,手机也不会离身。”
    每次听他提起游程,强调他们兄弟的手足情深,骆柯心里就有点不舒服,没再说什么,拉着他的手一下一下抚摸。
    叶析心思全在“哥哥的手机没人接”上,越想越担心,突然抽出自己的手,跳下床:“我去他们房间看看。”
    “我跟你一起去。”骆柯欠起身。
    俩人搭乘电梯,到了游程住宿的楼层。
    站在门外,敲了半天门,里面安安静静的,一点反应也没有。
    游轮上的客房,一律使用房卡。
    不过,这难不倒骆柯。
    掏出自己的房卡,用指甲在磁条上,轻轻划了两道,然后插进门锁,扭动门把手,只听“哒”的一声,门开了。
    叶析感慨:“骆柯,假如你毕业后就失业,实在找不到工作。可以考虑去帮1/1/0开锁,一定很受欢迎。”
    骆柯歪着头,懒洋洋冲他笑:“受欢迎?我教给你好不好,保证你很快学会,能为市民服务。当然,你不愿意干这个,要从事另外一种职业,譬如成为声名狼藉的大盗,也不是不可能的。”
    这家伙嘴巴真毒,随便开个玩笑都不行,叶析气呼呼剜了他一眼,抢先走进房间。
    里面自然是空荡荡的没人,叶析四下里打量了一圈,就发现不对劲了:“骆柯,他们的行李都不见了。”
    行李不见了,说明什么呢?有计划的离开?
    不可能是临时调换房间,否则哥哥一定会通知自己。
    叶析越琢磨,越觉得诡异。
    连带地,这空荡荡的房间,都感觉阴森森的。
    他想到的,骆柯当然也想到了,懒洋洋靠着床柱,提议道:“你打电话问问林朗,他是你哥的助理,应该知道他的行踪吧?”
    一语惊醒梦中人,叶析忙掏出手机,拨通林朗的手机号,刚响起来就被接通了:“析析,什么事儿?”
    叶析问道:“朗哥,你知道我哥去了哪里吗?”
    叶析居然会向他打听游程的下落?
    林朗立刻感到了不对劲,语气一凛:“从昨天开始,我就没有见到他了,怎么,发生什么事了吗?”
    “我哥不见了,那个洋鬼子也不见了。”叶析急切地说,“我现在在他们的房间里,发现他们的行李也不见了。”
    “我马上过去。”林朗干脆地说道,马上挂断了电话。
    “怎么办?林朗也不知道。”叶析彻底慌了,急切地瞅着骆柯,巴望着他能想出办法。
    “先问问服务生吧。”骆柯说着,按下了嵌在书桌旁边的呼叫铃。
    很快,一个服务生就敲门进来:“请问有什么吩咐?”
    竟然还是个熟人!就是骆柯塞过小费的那一个。
    看见他们俩,服务生显然也是一愣,“呃,二位不是住在另一个房间吗?”
    “这是我朋友的房间,我们经过的时候,看见房门没有锁,以为他在房里,进来看看。谁知道他们都不在,行李也不见了,请问他们是不是调换房间了?”骆柯面不改色地胡说八道。
    服务生被他唬住了,一本正经地回答:“不,除了您二位,这层楼其他客人都没有更换过房间。”
    “那他们会带着行李,去哪儿呢?”叶析急忙问道。
    “这我就不清楚了,”服务生想了想,“会不会是一时兴起,搬到其他客人房间里了?”见叶析脸色异样,忙解释道,“我的意思是,很多客人喜欢扎堆,几个人凑在一个房间里,打打麻将、玩玩扑克牌,或者喝点酒聊聊天。反而不怎么愿意待在自己的房间里。”
    骆柯摇头否定了他的揣测:“不可能,你见谁到朋友的房间里玩耍,还提着自个儿行李箱的?”
    叶析立刻附和他的话:“我这两位朋友,不喜欢打麻将、玩扑克牌,喝酒聊天的事儿,也很少会干。”
    其实他并不了解罗修,但游程的性子,素来是喜静不喜闹的,尤其讨厌麻烦。
    进入娱乐圈后,随时随地要注意形象,更不会参加容易引起绯闻的娱乐活动。
    服务生一听,也觉得有点古怪,但也没太在意,说道:“这样吧,我去跟船长说明情况,请他通知所有的工作人员,帮忙留意一下。”
    说完,他还开了句玩笑,“你们不用担心,我们现在在茫茫海上。他们拖着行李箱,总不会跳到海里游泳的。”
    叶析一点都不觉得好笑,骆柯自然也不会笑,倒是通晓世情地,又塞给了他张大钞,请他多多费心。
    服务生道了谢,前脚刚离开,林朗就赶到了,气息喘得有点急,显然赶得很匆忙。
    他和骆柯又把房间彻底检查了一遍,包括卫生间和各个柜子,连冰箱都没放过。
    检查完毕,骆柯走到叶析面前,低声说道:“行李打包的很彻底,除了牙杯牙刷,其它衣物都带走了。由此,我们起码可以断定,无论他们是自己走的,还是被别人强行带走的,都不会有生命危险。”
    林朗对此表示赞同:“是的,想要他们命的人,一定不会费事巴拉地帮着他们拖行李。”
    “罗修那个人,我不了解。”叶析闭了下眼睛,轻轻吐出口气,“我哥哥是不会悄悄离开、却不告诉我的。别说我们都在这艘游轮上,他以前去国外拍戏,或者有什么活动,就算是离开一两天,他也会电话通知我的。”
    林朗点头证实:“是的,阿程不管去哪里,一定会通知我跟析析,从来没有不告而别的状况。更不会随便去别人的房间,他是艺人,稍一不留意就会传出流言蜚语。这些方面,他是很注意的。”
    骆柯沉吟片刻:“叶析,借你一滴血。”
    叶析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抓住叶析的手,在他食指上用力咬了一口。
    “喂!你干什么!”林朗怒道。
    叶析忙呲牙咧嘴地挥挥手,示意自己没事儿,然后疑惑地问骆柯:“你要做什么?”
    骆柯说:“我要用寻人咒,需要事主的一样东西。越是近身的或者亲近的东西越好,你是他的弟弟,和他血脉相连,没有比你的血更有效的了。”
    他说着,用指尖挑起叶析手指上的血,弹出颗血珠,双指并拢,指向那血珠,默念着寻人咒。
    那血珠在半空中晃了晃,竟然直直地向下坠落,“噗”地落到了船板上。
    “这,这是什么意思?”叶析瞪着船舱板,“我哥在下面吗?”
    骆柯神情复杂地瞅瞅血渍,又瞅瞅他,摇了摇头,扭头去了卫生间,拿出两套牙具,一蓝一白,问道:“朗哥,你瞧瞧,哪支牙刷是程哥的?”
    没等林朗开口,叶析就指着白色的说道:“这支是我哥的,我哥喜欢白色,选衣服喜欢选白色,用的东西也大都是白色的。”
    拿起那支白色的牙刷,这回,骆柯没有抓起叶析的手指,而是咬破自己的左手食指,将血液滴在牙刷上,然后再次念动寻人咒。
    牙刷在他手中颤颤而动,越动越快,忽然腾地一跳,跳到了半空中,向门外慢悠悠飘去。
    骆柯拉着叶析,跟着它,就往外走。
    林朗虽然搞不懂是怎么回事,也赶紧尾随出去,边走边问:“怎么回事?”
    骆柯解释道:“我会点道术,这是道家的寻人咒,就算不能帮我们找到程哥,起码也能知道,他在这艘游轮上,最后去了哪里。”
    “哦,”林朗虽然感到惊讶,这种时候也不好细问,只是担心地说道,“一支牙刷,自己在空中飘来飘去的,别人看见了,会被吓到吧?”
    “没事儿,”骆柯浑不在意地说,“我下寻人咒的时候,直接多下了道障眼咒,除了我们仨,别人都看不到这支,监控也拍不到。”
    居然还有这种绝活?林朗瞧着骆柯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牙刷飘得并不快,三个人闲庭信步般慢慢走着,果然一路上碰到的人,都没有看见那支牙刷,也没有人发现他们的异样。
    跟着牙刷一直来到了底层甲板上,牙刷蓦然停住不动了,颤颤地停留在半空中。
    叶析诧然:“难道我哥来这里了?据我所知,这层是给船员们用的,他来这儿干嘛?”
    骆柯只是瞧着牙刷,没有回答。
    又过了一会儿,牙刷终于移动了,这回是往船舱的方向飘去。
    骆柯边跟着它走,边解释道:“应该是程哥在甲板上停留了一段时间,然后往这边走了。”
    牙刷一直飘到一个空空的方厅里,再次停留在半空中,不动了。
    “难道阿程也在这里停留过?”林朗喃喃。
    他的话音刚落,牙刷“啪”地掉在了船板上。
    骆柯没说话,打量着四周。
    他感觉到,这里阴气很盛,肯定有些不干净的“东西”出现过。
    “下面有间舱室,”林朗弓着身子,一块一块仔细检查船板。
    “朗哥,你在找什么?”叶析好奇地问。
    林朗说解释道:“这种游轮,都会在最底层建舱房的,用来做储物间什么的。”
    叶析听了,也蹲在地上,跟他一起盯着船舱板看。
    “是这里了。”林朗忽然说道,他指指位于正中间的两块船板,看起来,和旁边的的确有点不一样。
    骆柯在墙壁上摸摸索索,很快找到疑似按钮的东西,轻轻一按。
    只听见哒哒的响声,方厅正中央的船板,陡然打开了,露出个黑乎乎的洞口。

  ☆、第130章 五十三

迷迷糊糊醒过来的时候,第一个感觉是头很痛,游程勉强睁开眼睛,揉了揉脑袋,惊讶地打量了下周围的环境。
    光线很明亮,应该是白天。
    置身处,是间颇有中式风格的仿古卧室,檀香木的家具,墙壁上挂着名家的泼墨山水画,连旁边的壁灯,都是仿宫灯式样。
    他也是这时才发现,不远处的太师椅上,端坐着个熟悉的男人。
    游程望着他,面无表情地说:“这里是哪里,你到底是谁?或者说,你到底是什么东西?”
    罗修笑了笑:“不用紧张,我既不是妖魔,也不是鬼怪。”
    游程只是冷冷地望着他,眼眸暗沉沉的。
    “好吧,我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罗修耸了耸肩膀,“你听说过海底归墟吗?”
    “……”
    罗修慢条斯理地说:“《列子·汤问》中记载,‘渤海之东,不知几亿万里,有大壑焉,实惟无底之谷,其下无底,名曰归墟。’
    明代李东阳《初预郊坛分献得南海》诗:‘归虚下有通灵地,广利中含济物功。’。”
    “你国学学得不错。”游程讽刺道。
    罗修不在意地继续说:“在上古神话中,归墟是海眼,是万物的归宿,世界上、宇宙间各条河流,甚至连天上银河中的水,最后都会汇集到这原始而神秘的无底之洞里。”
    游程带着钢印蓝的眼眸,漠然地瞧着他,然后淡淡说道:“你是想告诉我,这里是海底归墟吗?”
    “你不信吗?”罗修得意地笑了,“没关系,等你走出这个房间,你很快就会相信了。你是b大的高材生,应该看过《山海经》吧?
    《山海经·大荒东经》中记载,‘东海之外大壑,少昊之国,少昊儒帝颛顼,弃其琴瑟。有甘山者;生甘渊;甘水出焉。’
    《山海经·大荒南经》则写道:‘东南海之外,甘水之间,有羲和之国。有女子曰羲和,帝俊之妻,生十日,方浴日于甘渊。’
    晋人郭璞在为《山海经》“甘渊”作注时说,‘水积则成渊也。’。”
    “你到底想说什么?”沉默了几秒种,游程开口道。
    “我要告诉你,我,还有我的同族们就是少昊国和羲和国的后裔。
    数万年来,我们一直生活在归墟,生活在距离地面十几万米深的海底。
    马里亚纳海沟算什么,归墟,才是真正的海底。”
    “你以为,我会相信你这番天方夜谭般的鬼话?”游程淡淡嗤道。
    “这世界上有很多东西,你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不表示它们不存在。”罗修身子微微前倾,凝视着游程的眼睛,“1938年美国肯塔基州柏里学院地质系主任柏洛兹博士宣布,他在石炭纪砂岩中发现10个类人动物的脚印。
    显微照片和红外线照片证明,这些脚印是人足压力自然造成,而非人工雕刻。
    据估计,有人足痕迹的这些岩石约有二点五亿年历史。
    更早一些时候,有人在美国圣路易市密西西比河西岸一块岩石上,曾发现过一对人类脚印。
    据地质学家判断,这块岩石约有二点七亿年历史。
    最为奇特的发现,是在美国犹他州羚羊泉。
    业余化石爱好者米斯特于1968年6月发现了几块三叶虫化石。他叙述说,当他用地质锤轻轻敲开一块石片时,石片“像书本一样打开,他吃惊地发现,一片上面有一个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