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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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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作者:狂枭
鲜网2012。10。20完结
人兽文
属性分类:现代/灵异鬼怪/互攻/正剧
一个男人和一只大金刚之间的传说故事。奇幻。
楔子
有这样一幅画:日出时分,远山半山腰,太阳害羞的露出半张脸,在它的周围围着一层红幔,映红一方天地,红的那麽温暖,红的让人迷恋。一座高高的山崖边,坐着一只大大的金刚,它坐在那里,像是一座小山,它表情安祥,也许是在假寐,也许是在陶醉於日出时分的那份安逸和美丽,在他的怀里,躺着一个人,一个男人,刚劲有力的男人,无一处不显示着力与美的男人,男人安然的躺在金刚的怀里,金刚身上的长毛,是他的毛毯,那般的温暖,那般的幸福,他们就那麽相依相偎的靠在一起,仿佛是在欣赏日出,仿佛是在回味过去,仿佛是在期待美好的未来。
这画面定格。
也将永远持续下去。
直到他们的生命走到尽头,也可能他们的生命永远也到了不尽头。
谁知道呢?
但是,他们相爱。
那个男人,是我。
那个金刚,我叫他阿沙德。
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他,呃,就这麽庞大!他站起来,怎麽着,也得有三米高吧。他的胳膊是我的大腿两个粗,大腿嘛,我就不介绍了啊,大家可以自行想像一下。
那个时候他饿了,可他却意外的没有吃我,後来,呃,还是我“死皮赖脸”的赖上他了。
我们怎麽会发展成这样的关系?
如果是三年前第一次看到他时的我,我肯定打死我,也不可能会想到啊。
不过,我,真的不後悔。
能遇到他……
我曾经不止一次的问自己,
幸福的定义?
我查过很多书,却一无所获,当然我自己也不能清楚的告诉我自己。
三年前的我,22岁,刚刚大学毕业,学的,就是研究动物,也是一个兽医。我有庞大的家族背景,我可以一直一帆风顺,我可以不用努力,就可以得到一切。可我唯一得不到的,就是“真实”。
我看过太多的人情冷暖,不说远的,就说我的父母。我出生在一个小渔村,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刚刚有记忆,我记得那时我们家很穷,穷到只能一家人住在一个不到十平米的小平房里,穷到我十几岁了,还没有一个亲戚上门认亲。可我们过得很美满。
每一天,父母都为了生活而奔波劳碌,可每一天,都开开心心的出门,欢欢喜喜的回家,然後一家三口围在小小的圆桌边吃饭,讲着每日的心得和趣事。
那个时候的日子,一去不复反了啊。改革开放的热潮席卷了央央大地,自然也包括我们的小渔村。还成了改革开放的先潮,没错,我们的小渔村有朝一日,就成了如今的深圳。随着经济搞活,父母一天一天忙着赚钱,我见到他们的次数,是越来越少,越来越少,直到每天回家,只能见到保姆张阿姨。再後来,父母的生意越做越大,上了市,跨了国,然後,俩人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他有了他的家庭,她有了她的家庭。
剩下一个我?
除了还是集团的接班人之外,我一无所有了。
原来,人们,可以共苦,却不能同甘啊。
很多人都巴结我,可转过身又唾弃我。
很多人都夸讲我,可转过身又盼着我赶紧死,好把集团让出来。
不是真想随了他们的意,只是我真的没有这个兴趣,没有兴趣争,没有兴趣面对这些虚假。
於是,我找了一个执行总裁,就自由自在的去追求梦想了。
我,参加了一个动物保护组织,经常往深山里跑。
很多人笑称我是“穿山甲”,我不在乎。
很多人蔑视我是“有毛病”,我也不在乎。
说到这里,我想说说关於“幸福”……
小时候觉得“幸福”,就是有肉吃。
少年时觉得“幸福”,就是可以回家时看到久久不见的父母。
初中时觉得“幸福”,就是可以牵着心爱女孩儿的手,送她到家门口儿。
高中时觉得“幸福”,就是可以拥抱着自己心爱的人儿,吻上她的额头。
然後,我觉得“幸福”,就是可以找到一个彼此相爱的人,白发齐眉,等到了老了的时候,可以互相玩笑似的嘲笑对方几乎没了牙齿的样子。
幸福,其实是这样的简单。
可,幸福,其实并不是这样的简单。
我们曾经的梦想,一一的落空,直到你不得不相信,
天下,没有纯净的“幸福”。
我拥有庞大的家业,我拥有出色的外表与强壮的身体,可我却找不到那个,只是因为“我”是“我”,才想要与我共度一生的人。
於是,我等,我寻。
於是,我还想说说“爱情”……
我曾经以为爱情只在男女间,可我看到了很多悲剧。
我曾经以为爱情可以在同性间,可我也看到了很多悲剧。
我曾经以为爱情可以不分性别,这样我看到了更多的悲剧。
我曾经以为爱情是否也可以在人兽间,这个嘛,没试过,不知道。
可我清楚一点,那就是,真爱,无界限。
天地之间,万物之间,只要是爱,就应永存!
那个,我也忘了主题是什麽咧!??
不过,嘿嘿,下章正文哦。
第一季
“齐岚!好消息耶!”好友王峰手里握着一个纸筒,向我这里奔来。
“什麽好消息啊?没看我正忙着呢嘛?!一会儿的,等我帮这只可爱的小狗狗打完针的。”这个王峰,整天根火燎屁股似的,一惊一诈的,他的“好消息”,经常是不靠谱的!於是还是不要信的好。他可是有名的大嘴巴!不过,人是真的很不错。
王峰好不容易等我把这只狗的伤治好。终於忍受不了的抓住我的手,“齐岚,你不是一直想看真正的金刚吗?”
一听是金刚,我的双眼亮了起来。
“这次啊,一个由动物保护组织组成的探险队在一个山脉密林里,发现了金刚的踪迹,可是遇到了一些麻烦,这不,就求助来了?向我们研究院借人去援助,那金刚很凶,怕有人受伤,更怕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伤了金刚,医长一听这事儿,就想起你的愿望了,再加上你是动物组织的成员,於是就指派你去了。”
“真的吗?!”我差点儿跳起来。我抓着王峰的双肩,一脸不敢相信的看着他。
“是啊,你看”王峰把手中的纸筒打开,原来,那是一个文件啊??!
我一脸黑线,暗自庆幸这纸没有被王峰弄得像,呃,那个什麽之後用的什麽。
我连忙抢了过来,一看之下,不错,是真的!
好棒哦,我可以见到金刚了!
耶!!
於是,向医长致了谢,我就带着必备物资,赶去与探险队汇合了。
再次开始了我的“穿山甲”行动!!
可当我到了这个山里,与他们汇合的时候,已经黄昏时分,这个时候大家都必须在宿营地休息,以至於不能很快的见到我朝思幕想的帅金刚啦!
队长亲自迎接的我,把我迎入一个事先准备好的帐篷。
“齐岚,事情是这样的,在文件里不好说得太明白。我们到达这里的时候,发现了它,为了研究金刚的生活习性,我们想延着它的行动范围,进行追踪,想请你来也是为了不时之需。这样,你先好好休息,明天一早,我们还要赶路。”
“好。”
於是,队长走出了帐篷,只留我一个人兴奋异常,根本无法成眠,金刚,我来了!我的帅金刚。好想好想快些见到你哦。
一夜未眠,第二天早上,我顶着一对儿熊猫眼,跟大家说早安,可我敏感的发现,他们好像都是不特别热情的样子,不过当然了,也许是我多想了,大家本来就不熟,要想热络起来,也得好几天以後吧。算了,兴奋的心情,让我跟本无暇去顾忌这些有的没的。於追着大家的步伐,向着山顶的方向缓慢行军着。
一路上,我左顾右盼,四处远眺,就希望可以看到金刚的踪迹。
可惜,希望越大,失望就越深,一整天下来,连金刚的一根毛也没见着。
可我有种强烈的感觉,他,就在附近,离我们很近,近到,让我觉得他其实就在我的身後。那一下一下的呼吸都可以清晰的感觉得到,当然,我也知道,这不过是我的想象罢了。
走了一整天,整队的人都累得不行,於是,在落日黄昏之时,我们寻得一块相对来说比较适合宿营的地方,紮营休息,等待天明以後再赶路,他们说,金刚,仿佛就住在山顶的某处。
吃过饭之後,实在没有什麽可做的,说实话,其实在深山之中挺无聊的,那些人看上去也挺奇怪,不过仔细一想,又不知道奇怪在哪儿。总之,等看到了金刚就好了,那个时候就一定不会再无聊了呢。因为我一直觉得跟野兽在一起,都比跟人在一起自在舒服。
“出去走走吧。”我自言自语到,就在附近走走。看看有什麽小免子啦,什麽的,万一受伤,我也好帮帮它们。
於是,我带了一些伤药什麽的,就出去溜达了,此时黄昏,天色美得让人炫目,正好欣赏一下景色。一路上光寻视金刚了,都没有好好的呼吸一下大自然的气息,看看沿路的风景。
其实我真没敢走远,在这样的密林里万一迷了路,就不是好玩的了。可我还是没有挡住诱惑,真的,从来没有这麽强烈的感觉,我觉得我再多走一步,也许就可以见到那只金刚了。真的。於是,我不由自主的向着前方“神秘花园”迈进。
“咦?这是什麽?”在夕阳的余辉下,有一样东西,范着微弱的光茫。
我俯身去拾起,是一根动物的毛,我差一点儿就兴奋的跳起来,是他!绝对是他!虽然我没有见过真正的金刚,可是,可是,在实验室的时候,我见过金刚的毛,就是这样的。这根毛好长,还闪闪发亮。那麽,金刚,真的就在附近了呢!
就在这时,我映在地上的影子,被一个庞大的影子覆盖了。那影子是某种东西站立着的样子。离我,好近好近,集仿佛正紧贴着我的後背。
熊??!这是我的第一反应。
深山中的熊可是很有攻击性的。
这下糟了!死定了!
我迅速的回身看去,在想办法逃跑的前一刻,我愣在了那里,腿根本无法迈动一步。困为我看到的是,我看到的是!
是他?!
我张大嘴巴,眼神一眨也不眨的看着眼前的他,高大的他,挺拔的他,那麽那麽强壮的他。
只是这一眼,我哪里舍得再离开?
死也无所谓啊。
真的。
第二季
很多人都说我不是正常人,我有的时候也这麽觉得。
比如说现在,我想,任何一个人看到眼前站着一只巨型的金刚,而那只金刚挥动着长长的手臂,好像还很饿的样子,因为他在流口水,那大嘴张得,当然比我此时张的还要大得多得多啊多得多。
难道他是在跟我比赛谁的嘴张得大吗?
我估计谁看了都会晕倒的吧。
那麽我呢?我啊,我却是用一种近乎迷恋的眼神在看着他哦。
好帅!
说实话,冷不丁的回头看到他的第一眼,我是真的颤抖了一下。
不是吓的,而是血液翻腾般的兴奋。
金刚被我的反应弄迷糊了,然後陷入抓耳挠鳃中,他肯定以为我会害怕,我也明白他那个样子,绝对绝对是饿疯了,很想吃我,可我控制不住自己,於是,我只是痴迷的看着他,忘了反应。我没想过要逃,在看清了眼前的是他的时候开始。
我不住的打量着他,想把他的样子,印在心里,可直觉告诉我,千万不要告诉那些人,我见过金刚,真正的金刚耶。
我的打量让金刚更迷惑了,於是他闭上了张着的嘴,咽下了因为看到我这个“食物”而流出的口水,也不解的开始打量我。於是,我们开始大眼儿瞪小眼儿。
他好高啊,据我目测,应该至少有三米高吧,大大的眼睛,厚厚的嘴唇,长长的棕黑色的毛,在光照下闪闪发亮。好,好性感!那长胳膊大粗腿,好有力,好壮哦!太帅了!我的视线在向下,向下,再向下。呃,到了那个地方,唔!我惊叹,好雄伟哦!他的那个生殖器,如果长在人的身上,绝对能让被上的人发疯!这家夥的东西没有勃起时就已经……那要是勃起之後会是什麽样子啊,恐怖!噢!我在想什麽啊?我用力拍了自己的头两下子。
金刚被我神经质的一系列动作彻底弄晕了!!过了不到十秒锺,估计是做了什麽决定的样子,然後低头在我的颈间嗅了嗅,那热气喷上来的时候,我有种舒麻的感觉,不自觉的颤了颤,可我没有躲开,我在期待些什麽吗?希望他可以当我是朋友??然後,他嗅了嗅之後,在我的脸上舔了两下,弄得我一脸口水,我以为他当我是朋友了,我好高兴哦,我想和他说说话,我想问问他,我可不可以抱抱他,因为他的身体看上去好软好舒服,好温暖哦。我想试试他和绒毛玩具有什麽不一样啦,可是我再看向他时,他的眼神闪了闪,很亮,我不知道那代表了什麽,只知道他在看了我那一眼之後,就转身走掉了。
那什麽,後来我才知道,我差点儿成了他的口中餐!!他在吃“东西”的时候,都是先在对方脸上舔两下儿的!!
於是,我只能看着金刚大大的屁股在我的眼前越来越远,直到消失不见。再没有回头看过我一眼。
呃,为什麽是屁股??
那还不容易猜啊。
他爬着走的呗!!
让我这个感慨啊,他还是站着的时候比较帅气的说。
即使这样,此时的经历也已经够我回忆一生了,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此时此刻的一幕一幕。
这就是我和金刚阿沙德的第一次见面。
也是因了那一眼,而万年。
当然了,当时我是怎麽也想不到,这一生中,我,就和他??过一辈子了啊!
真是天意弄人啊!
虽然我对他“一见锺情”的说。
可,可也不是那个一见锺情啦!!
那什麽,我好想知道金刚他对我的第一印象是什麽啊???
我以为我一生都不会知道,不过,哎,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
是谁说的来着??
一切,皆有可能。
好吧,也不要失望了,我告诉自己,总算见到他了嘛。也不枉自己走了一整天,盼了无数年。
齐岚啊齐岚,别泄气,我告诉自己,我有预感,我们一定可以再见面。
等再见面时,我一定要抱到他。
呜,好期待的说。
於是乎,心情好了许多,看都看到了,还是先回去吧。
摊开手掌,手心里躺着那根金刚毛,我再次紧紧的握在了手里。放在心窝处。看着金刚消失的方向甜甜的,傻傻的笑。
这笑,一直持续了好几天,别人都当我是神经,我也不管不顾。只是无时无刻的不在回想着落日黄昏时那一幕一幕。多年的愿望,终於实现了,我能不开心的睡不着觉吗?说真的,这几天,我都失眠啊。
每天晚上紮营之後,我都会不自禁的想要出去走走,想去碰碰运气,可是每一次,都是失望而回,除了那日,我再没有看见过他。
但我相信,他在一直跟着我们,仿佛是在刺探,仿佛是在保护自己的家园。
你放心,我们没有恶意的。我们,只是想和你成为朋友。
第三季
这日,又是一个落日黄昏时,只是今天已经阴了一天,到这个时候看那天色,仿佛随时都可能下起雨来。在营地的所有人都在忙着搭帐篷,还安装了一些应急器械,以备不时之需。
今天,还是没有看到金刚,连日来希望的落空,让我的心情无比的低落。好怀念那一天的这个时候,与他近距离相处的时光,真的,就是那个时候,他把我吃了,我也不会挣紮的。可也好过现在连他的毛,都再看不到的情形啊。
想着想着,帐外已经开始淅淅沥沥的飘起了如丝细雨,让我的心情更加的郁闷了。
其实我喜欢下雨,因为下雨的时候,空气会显得更加的清新,让人不可控制的会想起美好的那些时光中发生的一幕一幕。
今天,我也是如往常一样的想起了美好的事,当然就是与金刚见面的时候的事,想起他的样子,想起他的气息,想起他的靠近让我不由想要颤抖的感觉,想起……
竟是那麽的真切,仿佛就出现在了我的眼前。可是,越是想得清明,我越是郁闷,这“想得到,看不到”的滋味,要比“看得到,摸不着”的感觉还要难熬啊。
在这样的雨天,我更是疯了般的想见他。为什麽?我也不知道,可单单只是梦想的话,会这样心心念念、心神不宁,又不由自主吗?
可是如果不只是梦想的话,那又是因为什麽呢?
不知道,不知道。
就是想见他。
哪怕只有一眼也好啊。
这样的天气,我无法出去随意乱走,人人都知道,在这样原始状态的森林里,遇上大雨的後果,所以即使我再想出去碰碰运气,也没有胆子在这个时候离开人群。
我喜欢金刚,想见金刚,可我想活着再见到金刚。好吧,那就明天,天啊,这时我的脑中出现了一个让我哭笑不得的词,我不会是得那所谓的“相思病”了吧。
那个,呃,我嘴角抽了抽,很有可能啊!
正想着,帐帘被掀了开来,队长由外面急急钻了进来。
“齐岚,快带上药箱,我们发现金刚了,它受伤了,被一个铁夹伤到了。”
什麽?我当场听到这个消息,如遭电击。一下子愣住了,忘了如何反应。也因为关心则乱,没有发现某些异常,以至於我犯下了一个差点儿害死了金刚的错误。不过,那个就暂且不表了。
怎麽会这样?好几天没见到你,你怎麽可以让自己受伤呢?
“齐岚?齐岚!你愣着干嘛?快拿药箱。”
队长急急的话语把我唤醒,对,怎麽一下子慌了神?救他要紧。
没想到,我们的再见相遇,竟然是这样的。
我慌不择物的在一堆东西中翻找着。
镇定,镇定,我告诉自己,这个时候,我怎麽可以慌呢?我要平静下来,才能去治他的伤,真是的,也不知道他被伤了多长时间了?
拿起药箱,我就随着队长,快步赶往事发地点。
路上,队长告诉我:“队员们发现了他,那时他就已经受伤了,不知道伤了多久,身上都沾了很多血。他的攻击性非常强,我们根本靠近不了,本来想发现时就用你交给我们的那些药粉给他上药的,可是只要稍稍走近一点点,他就会嘶吼着乱挣动,我们怕他再伤了自己,就只好回来找你了,我看还是用迷药吧。”
我看了他一眼,用迷药,药量十分不好把握,多了,也许金刚就再也醒不过来了,少了,又不起什麽作用。其实这麽做的危险性很大,可是再不想办法,他也可能流血过多而死。於是,我点了点头:“好吧。”
见我点了头,队长舒了口气。
不多时,我们已经来到金刚受伤的地方,其实这里,离我们的营地,不远。
我让大家往後彻一些,与金刚保持了六米左右的距离,之後我才放下药箱,拿出药,调配了一下,抽到针筒里,用专用的发射器对准金刚的某一部位,发射了出去,可是这次却失败了,看上去针头上斜着插入的,这样的效果会减少很多。
这一针只是让刚刚可能是因为失血过多有些迷糊的金刚清醒了起来,他睁开眼睛,向四周看了看,当视线扫到我身上时,他定住了,直直的盯着我的眼睛看,我想告诉他,我没有恶意,让他放心,我只是想帮他,可是我知道他也是听不懂的。
金刚的视线先是停驻在我的脸上,看了良久,然後视线下移,停留在了我手上类似於枪的发射器上。我知道他误会了,可现在也管不了那麽多了,给他治伤最重要。
雨在这时下大了,事不宜迟,不然,大家都会很危险的。
於是,我再次快速的配了药,放入发射器,瞄准金刚,射了出去。
金刚这次很平静,他没有嘶吼,没有挣紮,只是用那双澄澈的眼睛看着我,雨中,我们的世界仿佛,不再有他人的界入,只有我们俩个,我们就那麽对视着,谁也没有移开视线,直到迷药发挥了作用,金刚才缓缓的闭上了那双让我为之震撼的眼睛。
那金刚在陷入昏迷的前一刻,挣紮着抬起沈重的眼皮,再次看了我一眼,这一眼,我一生也无法忘记。
我的心在颤抖,太震撼了!那样的一眼里,包含了太多,太多。其实那也只是一瞬间,让人以为那是错觉。
也是因为这一眼,让我以为金刚他,拥有人类的感情。
可我还来不及细想,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我措手不及。
让我後悔的,真想杀了我自己。
怎麽会?为什麽我想救你的心,却把你推向了无底的深渊?
甚至,也许是死亡的边缘?!
第四季
队长告诉我金刚受伤了,让我把金刚迷倒,然後给他治伤,当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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