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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嫣华 作者:柳寄江(首页大封推vip2014-04-02超高人气超高推荐完结)-第1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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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王若是喜欢的话,”大王子莫伊鸥乘酒意助兴,劝道,“不如今儿个晚上……”
月氏人肆无忌惮的拿自己言语调戏,张嫣颦了颦眉,却并没有没有丝毫慌乱害怕的样子,步入下首客座,斟了一杯酒,摇晃酒液,轻轻道,“承蒙月氏王青睐,民女荣幸。只是,月氏王和大王子可要想好了,我可是匈奴左谷蠡王要的人,若在月氏出了点什么事,你们可应付的来左谷蠡王的怒火?”
月氏王与莫伊鸥都是月氏一言不二话的主子,平日里何尝被人这样的顶撞过?不由都生出怒气,然而看着张嫣云淡风轻的神情,心中咯噔一下,反而生出一点惴惴:此女容颜极为出色,保不齐真的是渠鸻的爱宠,若真的得罪于她,日后在渠鸻身边吹点枕头风……月氏国力依然衰退,又何必得罪下渠鸻那样一个强敌?
莫伊鸥哈哈一笑,举杯道,“是我们父子的不是,孟娘子还请不必介怀。”
张嫣回去的时候,五王子安支着意踱到最后,在她身边轻轻道,“孟娘子看起来很得意?”
“没有啊。”张嫣摇头,“身陷在敌人手中,我又如何得意的起来?五王子,实话说,传信月氏擒我的,不是左谷蠡王,而是匈奴的大阏氏吧?”
安支的目中闪过一道极快的光芒,“是又如何?”
“也不如何?月氏,真的打算把我送还匈奴么?”
“怎么?”安支漫不经心的笑道,“大阏氏答应给月氏万两黄金,千头牛羊;想要月氏反水,孟娘子,你能有比匈奴给我更大的报酬么?”
“那可不一定哦。”张嫣嫣然。
“这儿不是说话的地方。五王子若有雄心,不妨另寻时间。”
张嫣洗漱过,换上了自己最初来月氏的时候的衣裳,将头上青丝挽成圆髻,看了看帐篷中的夜漏,已是三更时分。
一个男声忽然出现,轻轻道,“到外头去守着,不要让人进来。”
圆脸月氏侍女行了个礼,无声的退了出去,将帐帘细心的放下遮好。
“怎么?”张嫣笑道,“五王子觉得民女有什么好看的?”
安支微微一笑,唇线抿成一道无情的弧度,“我在看,能够让蒂蜜罗娜阏氏甘心以万两黄金、千头牛羊换取的女子,究竟有什么了不得的地方。”
“你们把我大哥怎么样了?”
“放心吧。”安支淡淡道,“他是一个勇士,我们月氏人也是尊重勇士的。”
张嫣松了口气。
“……当初月氏强盛之时,匈奴不过是个小小的部落。他们的单曾做过月氏的质子,如今月氏竟沦落到听从匈奴一个妇人命令的地步,五王子,你就真的甘心?”烛火如灯下,张嫣侃侃劝说。
“不甘心,那又如何呢?”安支的声音平淡,带着一丝压抑不住的不甘和愤懑。
幸好,赌对了。张嫣的心落了下来。
这些年,她在未央宫中,花在匈奴上的精力比较多,对于月氏,只有前世历史课上学过的知识和今生的一点了解。月氏被匈奴强势所逼,国力一点点的衰退下去,且一点点的往西迁徙。汉朝武帝的时候,年轻的武帝刘彻一腔热血想要抗击匈奴,听说月氏与匈奴有血仇,派张骞前往西域,游说月氏与大汉一同攻打匈奴。张骞滞留匈奴多年,终于来到月氏,但时光已经久远,当时的月氏王早就没有了对匈奴的迫切仇恨和对抗匈奴夺回故土的雄心了。张骞只能抱憾而归。
那么,在张骞访月氏的五十年前呢?(张骞一出西域为公元前138年,惠帝七年为公元前年,恰巧五十年。)
这时候,月氏在匈奴手上多次受挫,但还没有结下死仇。
但这时候,月氏人身上还有血性,心里还有对昔日荣光的怀念。
任何一个国家,都同时有主战派和主和派。当日在宴会之上,她借了匈奴左谷蠡王渠鸻的名头压制月氏王。月氏王甘泽与大王子莫伊鸥便都在短暂的犹豫之后选择了软化退让,但她注意到,这位年轻的五王子安支眸中闪过的一丝桀骜与不以为然。
五王子安支,就是月氏年青一代最骁勇的主战派。
不过短短十年,月氏从草原的霸主沦落到匈奴的下手,真的就全民心甘情愿的接受了这种翻覆么?
柳眉杏目,琼脂腻鼻,女子优雅的坐在胡榻之上,足姿微垂。这种从骨子里透出的优雅,只有从小的贵族才能培养出来。
烛光下,张嫣依旧美丽的出尘,安支却掩去了最初的那一份惊艳,用一种微微衡量的目光重新打量过她,漫不经心的道,“仅仅凭着一张漂亮的脸,和几句轻飘飘的话,你还是不够要我放弃匈奴转而支持你。”
“凭一个我,当然不够。”张嫣轻轻笑道,吐口,“那么,再加上一个大汉——呢?”
安支目光骤然变的亮起来。
汉,是在月氏之南一个庞大的国度,有着与月氏全然不同的民族与生活方式,曾在秦楚之间因为内斗一度消耗,却在近十年间渐渐的整合起来,重新焕发出一代大国的光芒。
“哦?”安支的声音低沉,却不动声色,“与汉朝何关?”
“从地图上,汉、匈奴、月氏三国的地理位置来看,”张嫣矜持的含胸,浅浅笑笑,“相对于匈奴,大汉与月氏的地势互成犄角,相信王子大人也知道,这些年,大汉与匈奴屡有征战。若是月氏与大汉合作,是否能打败匈奴呢?”
她抛出了足够让人心动的诱饵,然后戛然而止,起身笑吟吟道,“我听说,如今月氏的甘泽王身体越来越不好,大王子莫伊鸥即将接手王位?”
她屈了屈膝,抱歉而又无辜的道,“对不住,接下来的话,我只愿意与坐在月氏王庭上的人说。”
若你安支不能登上月氏的王位,就算我说了,又有何用?
安支愣了愣,蓦然大笑起来,“好,你就等着吧。”
离开帐篷的时候,安支吩咐圆脸的侍女,“好好的伺候这位孟娘子,不要怠慢了。”
接下来的十天中,月氏王庭仿如如浸在血海一般,到处可以听到刀兵杀伐的声音。张嫣躲在帐篷中,足不出户,闭着眼睛睡在榻上的时候,似乎还可以听见不知从何处传来的惨叫声。
“你要做什么?”帐外,圆脸侍女尖叫。
不一会儿,尖颔侍女提着一把剑闯进来,一身青色衣裳之上沾满了血污之色,急急的行了一个礼,“孟娘子,对不住了,你要随我走一趟。”
“休想。”圆脸侍女追进来,“我奉主子之命,保护孟娘子的安全。你想要带走她,除非先踏过我的尸体。”
“没有用的。”张嫣坐起身,轻轻道。
“我知道,你们两个背后的主子,都想要通过我,结好我身后的势力。若是之前,拿我去威胁他们,可能还会起一丁点作用。只是现在,”她掀开帐帘一角,让远远的厮杀声传进来,“外力再重要,也只有自己掌握权力,才能为我所用。因此,现在,就算我死在他们面前,他们也只会看都不看一眼,转过身去继续厮杀。他们也知道这个道理,所以,一直没有派人到我的地方来。”
尖颔侍女愣了愣,右手无力的垂下来,剑哐当一声滑落。
“既然事已经不可为,”张嫣淡淡道,“我们不如就坐在这里,等着结果出来。”
“放心吧。”她安慰道,“此事之后,王庭虽然会发生一次势力清洗,但不至于波及太广。至少,你们两个侍女的性命,应当会无恙的。”
……
圆脸侍女和尖颔侍女彼此相对而立,站在离张嫣三丈开外的地方,沉默而紧张的对峙着。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王庭中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传令兵在大街上骑着马,用月氏语来回呼喊着些什么。圆脸侍女的目光中透出狂喜之色,而尖颔的侍女脸色倏然变的惨白,哇的一声,跪倒在地上,捂面痛哭。
清晨的阳光从东方升起,照进来,一片雪亮的天色。
张嫣在这样的清晨中吁了口气,在心中对自己说,看起来,终究是五王子安支胜了。
又五日,客帐的帐帘被从外掀开,在两个侍女身后,从前的五王子安支负手走了进来。
张嫣抿唇微笑,起身行了个揖礼,“民女见过月氏王。”
背后的阳光照在他的王冠上,带着金碧辉煌的光芒。
注:
月氏:月氏是本来分布在今甘肃河西走廊的敦煌、祁连山之间的游牧民族。战国初期,与匈奴有着密切的关系。
西元前2世纪,月氏势力强大,与东胡从两方面胁迫匈奴。头曼单于曾把其子冒顿送至月氏为质。冒顿即位单于后,约在公元前205前202年间举兵攻月氏,月氏败。于公元前174年前后(汉文帝初年),派右贤王领兵西征,再次击败月氏,杀月氏王,以其头骨制成饮器。此次月氏战败后,大规模向西迁徙。
此时,月氏经过第一次大败,但还没有经过第二次真正耻辱的大败战争。领地向西收缩,史书上没有确切的描绘月氏此时的疆域。因此,我设定的是在敦煌偏西一点的地方。与汉土此时并不接壤,想要到达大汉,必须绕道匈奴,或者是后文将要提到的羌族领土。
二一九:有子
“起来吧。”这位刚刚踏着父亲和兄长的尸体走上王座的青年伸出右手虚扶了一下,肆无忌惮的笑了,“当日未完的话,如今你可以放心大胆的说了。让我看看,我是该将你送还给匈奴,还是留你下来做我的姬妾,或者……”留下绵延的未尽之意。
张嫣浅浅一笑,夷然不惧,伸手邀他进来,相对而坐。
……
“其实我能够理解前月氏王和大王子的想法。毕竟,大汉离月氏已经很遥远,而匈奴与月氏大片草场相连,在这种情况下,月氏自然更多考虑的是匈奴。”年轻的女郎睇了新王一眼,声音平静而又犀利,“只是,月氏听从匈奴阏氏的话,将我送还匈奴。他日冒顿攻打月氏之时,她蒂蜜罗娜能承诺劝说冒顿单于息兵么?”
“我们大汉有一句话,叫‘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月氏占据着肥美的水土,在草原上,草场有着怎样的价值,不用我说,大王也知道。只要匈奴还觊觎着月氏的草原,就随时会发动对月氏的战争,而且并不需要任何其他的理由。大王,你说呢?”
“呵呵。”安支靠着胡椅靠背,用手背捂住嘴唇,讽刺的笑了,“一个汉女都知道的事情,偏偏,我月氏上下的部落头人却都还在自欺欺人。”
清晨的阳光从帐篷掀开的帘子中射进来,大片大片的,闪耀着金光。张嫣伸出手去,接住一片阳光,声音轻缓,面不改色的微笑,“因为,他们已经太贪于安逸的滋味。而忘记了面对一只匍匐在自己身边的饿狼应有的戒备谨慎。”
“我的月氏王,”她起身,向年轻的新月氏王行了一个月氏胡礼,“在这个时候,你真正该做的,不是对匈奴伏小低头,而是强大月氏的实力,就如当初他栾提屈普勒所做的。”
“月氏也曾称霸整个草原,曾有控弦之士二十万,难道十几年前的一战,就将月氏的勇气给打残了么?大王,你要是愿意他**的头骨用作匈奴单于的酒器,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她的话说的极为锐利,安支却没有生气,只是转动着手中的酒杯,目光带着苛刻的审视和评估,“那么,美丽的孟娘子,你能够提供给我多少来自汉国的诚意?”
“粮食。”张嫣伸出一根手指,白玉般的立在娇颜之前,轻轻吐口。“大汉可以提供月氏足够的粮食,只要你们能够打出一条通到大汉的通道。”
“当然,”张嫣弯唇笑道,“我大汉的粮食也是百姓辛辛苦苦种出来的,自然不能白送。”
“说的轻巧。”新任的月氏王将酒杯放在案上,传出“啪”的一声,极度不悦,“月氏哪来的那么多钱来买粮食?”
“大王真的是太妄自菲薄了。”
张嫣笑道,“月氏空拥有宝山,竟是连自己也不知道么?”
“据我所知,第一,如今的大汉需要马。月氏与匈奴一样,都是坐拥草原,以畜牧为生,有骏马无数,旁的不说,只以骏马换粮食,便是一门不错的财源;第二,我大汉所产丝绸,在月氏以西而去的大夏以及身毒,价比黄金。月氏如今所处之地,若能与汉直接连通,则联系东西商道,若掌握的好,其中利润可图。有这么好的条件,大王还怕缺钱么?”
“说到底,”张嫣说到此处,微微抬起下颔,声音慎重,“匈奴如今虽然势盛,但更多是建立在冒顿一个人身上。冒顿虽雄悍,终究有老去的那一天,倒时候,焉知没有汉与月氏联手对付匈奴的时候。大王,你说呢?”
“听起来似乎不错。”安支渐渐收起面上的轻慢,仔细聆听起面前女郎的话语,如今微笑起来,“只是,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倏的沉下脸,声音肃然,“我要凭什么相信你能够代替汉朝以及汉人的皇帝做这个决定?”
张嫣沉默了一下,许久之后,方轻轻道,“大王,你听过大汉信平侯么?”
“信平侯?”
“是。”
张嫣唇角微扬,浅浅微笑,“信平侯张敖,初封赵王,后黜爵位,另封为宣平侯,汉朝现任皇帝继位之后,将信平县赐给他做封邑。他的妻子,是皇帝的同胞姐姐,鲁元长公主;他的长女,是皇帝的妻子,张皇后。”
“我是他的人。”她取出身上的一块玉玦。
安支拍了拍手,示意圆脸侍女从张嫣手上取过玉玦,仔细翻看。
玉玦入手微凉,玉玦是上好的和田美玉,正面书写着信平二字,背后大大的篆字,张牙舞爪的刻着一个字:张。
他在脑中飞快的思索着:
月氏与中原隔绝已经有了二十多年,对于那个在强悍的秦朝之后,再次统一中原的汉朝,月氏上下,并没有过多的消息。只是,
无论是匈奴还是月氏,外戚掌权的现象都极为普遍。骁悍如冒顿,嫡妻大阏氏也娶的是匈奴三大贵族姓氏须卜氏,雄渠部的蒂蜜罗娜居次。在月氏,他的大哥莫伊鸥当权的时候,最重用的是妻族罗全氏,自己上位之后,第一个想到重用的,也是舅族邛氏。
游牧民族对于辈分人伦看的十分轻,安支对大汉现在的皇帝为何既是信平侯的妻弟,又娶了这位信平侯的女儿并没有感觉到任何疑惑。只是想到,既然这位信平侯与大汉皇帝有两重姻亲,当是汉帝最重用的亲信,必定权倾朝野。
“看起来。”安支收下了玉玦,看着面前容颜明艳的女郎,目带遗憾的笑道,“我是没有那个福气与你共度一欢了。”
……
安支王派了一行月氏武士护送张嫣借道羌土返回大汉。
离开月氏的时候,勒住月氏王所赠送的良马坐骑的缰绳,孟观抱剑回过头来,看着多日不见的女郎,声音沉静,“淑君,我不如你。”
“游侠之怒,千里杀一人。淑君身体娇弱,不能缚鸡,却能以一己娇弱之身,翻覆于朝堂,看起来,我远不如矣。”
张嫣在马上扬起头来,微笑,“如果可以,谁不愿意躲在别人的庇护之下?”笑容中带了一点惘然的意味,
我只是越发的想念长安。
羌,是一直以来居于中原的人对于西部游牧民族的泛称,羌人性喜好斗,不是一个单一的民族,而是由多个不同种族的人群混杂群居而成,因此反而不能形成一股统一的力量。相传商初,羌人已向商朝称臣纳贡,近年来,与羌人大汉与匈奴相继崛起,部分羌人臣服于匈奴,部分羌人则选择亲近汉人。族群内部,也是内斗丛生。
孟观和张嫣从羌地上穿行而过,等到了真正看的见汉土的时候,已经进入了中元元年的冬十一月。
“淑君,一路行来,你是越来越憔悴了。”孟观望着她越发消瘦的身影,苍白的面色,忧虑道。
他们此时所在的是羌地的一个叫做洪岩的小寨。因为离汉地蜀郡只有小半日的日程,寨中羌人亲近汉人,毎逢月圆都会在山下汉关外买卖日常用品,对陌生的汉人也是热情招待,是他们一路以来难得的过的平安自在的日子。
“没有关系。”许是因为跋涉了千万里长途,终于能够看见家乡,张嫣的精神处于一种难得的亢奋状态,微笑道,“我从小娇生惯养,这小半年来,可以说是将能吃的苦全部都吃了,身子弱一点也是正常的。”
“不管怎么说,”她抬起头来,面色虽然苍白,神情去雀跃,“马上就能回到大汉了。都已经只差最后一步了,我是不会倒下的。”
是爬,我也会爬回大汉的土地。
因为大汉,是有他在的地方。
“也好。”孟观勉强答应,却掩饰不住面上深深的忧虑,“等回了汉土,你一定要看一看大夫,把身子好好调养一下。”
“嗯。”张嫣应了。又问,“大哥,我们什么时候入关?”
“入了夜就走吧。”孟观道,“我在巴郡有一位好友,结识一位安南关城门卒。他守城的时辰是明日午时。我们可以趁那个时候偷偷入关。”
所谓官有官道,吏有吏道。张嫣虽身为大汉皇后,是大汉朝次于未央宫中的天子与长乐宫中的吕太后最尊贵之人,但是身份不能曝光,竟在自家国门之外不能光明正大的回去。反而孟观是一介游侠,交游广阔,在这偏僻的地方,也能找到相交之人,通过下层民吏的法子入关,而不会引起上层敏感人物的注意。
“多谢你,孟大哥。”张嫣心诚意足道。
孟观不自在的撇过头去,“我只是为了报恩罢了。——***,从前一直在大汉行走没有感觉,如今才知道,生在大汉是多么幸福。我这一辈子最苦的路,都在这半年内受了。”
过了午时,天空开始下起大雪。飘飘忽忽的越来越大,直到傍晚才渐渐停下,用过了晚饭,孟观便将笠帽戴在头上,道,“我们出发吧。”
张嫣点了点头,也戴上了笠帽,却在起身的时候,忽然晕眩,再也支撑不住,晃悠悠的倒了下来。
从东匈奴绕了一大圈,走过大半个匈奴和月氏,羌族的土地,在到达大汉家门之前的时候,骨子里蜂拥而来的疲惫,终于击倒了张嫣。她在羌人的寨中足足的躺了一日一夜,才清醒过来。听得孟观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急急问道,“大者,我妹子究竟怎么样?”
年逾古稀的羌人老大夫怒气横生,指着孟观与病榻上的张嫣叽叽咕咕的说了好一段话,孟观不识羌语,茫然的问借宿的什哲大妈,“……这位……说了什么?”
什哲大妈惊喜的目光在清醒过来的张嫣腹部转了一眼,喜滋滋道,“古颇大者说,这位妹子是肚子里怀了宝宝,动了胎气,才晕过去的。”
“你说什么?”张嫣愕然在榻上坐起来,“我怀孕了?”语气充满了不可置信。
二二零:手书
“孟大哥。”羌女芜蘅明亮的声音传来,“我给你们送饭来了。”
张嫣独自一人坐卧在竹楼之上,听见少女的声音,心中好笑,推开手边的小窗,探出头来,道,“我大哥今日出门去了。”
“这样啊。”芜蘅便明显的露出了失望的神色。踩着吱嘎吱嘎的楼梯上来,“淑君姐姐,我给你送饭来了。”提出篮中的清粥,声音无精打采的。却在不一会儿之后又打起精神,仰脸问道,“淑君姐姐,我看孟大哥和你长的并不太像,你们是亲兄妹么?”
张嫣咳了一声,将手中匙子放在吹凉的粥碗当中,微笑道,“不是。——我夫君曾对大哥有恩,他受托送我回夫君身边。因为方便计事,才以兄妹相称。”
不过短短几句话间,便见面前异族少女的面色随着变了几变,最后又恢复了最初天真淳朴的笑容,“真好。我本来以为孟大哥是喜欢淑君姐姐的。淑君姐姐生的这么美,我是一定比不上的。现在好了,淑君姐姐有自己的夫君,我也可以去追求孟大哥了。”声音清脆而热情。
张嫣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顿时便觉得热腾腾的粥都没有了味道。
起来,英俊勇猛的男子,在游牧民族中的确多受欢迎。面前的芜蘅,年轻而明媚,虽然是羌族人,但也不失为一个好女孩,却偏偏喜欢上了不过几面之缘的孟观。而孟观虽然有着游侠热爱漂泊的血液,骨子里却也对大汉家国甚为依恋,历来对夷族女子不假辞色。更何况……
“芜蘅,”张嫣想了想,方轻轻道,
“我大哥家中是有妻子的。”
“我知道。”芜蘅的面色黯淡下来。却又在过了一会儿之后重展欢颜,“我从不奢望,他会为了我留下来啊。我只是想求一夕之欢,并且为他生一个孩子。淑君姐姐,你不知道,”她微微仰起蜜色的脸,笑容明朗,“孟大哥进我们寨子那天,身上只带了一柄剑。但洪岩寨最健壮的勇士都打不过他,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的英雄。我们羌人素来最重英雄,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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