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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英雄作者:吴沉水-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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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英雄》作者:吴沉水

文案

我们等待改变世界的英雄 看谁在最后成功 

染红整个天空 成全了谁的梦 

这世界需要有人被歌颂 ————题记 
 
本文未必是耽美,但肯定不是言情,晋江对小说的归类太刻板,只好列在耽美这边了。 
 
搜索关键字:主角:胡杨 ┃ 配角:孙崇荣、安瑞 ┃ 其它:末日、丧尸、未来世界 
 
1、第 1 章

  孙崇荣在一眼望不到头的城市废墟中已经独自撑了整三天。
  他的眼睛因为睡眠不足而充满红丝,嘴唇干裂,手因为托着枪把太久而僵硬,长时间的跳跃奔逃令他的腿部肌腱疲软得像煮熟的面条,停下来后才发觉会神经质地发颤。他舔了舔唇,感觉嘴皮如干硬的面包壳,稍用点力大概就会脱落,可若有意撕扯,则容易扯裂受伤——他的下唇已然裂了一道口子,冒了点血,按下去有刺疼感。 孙崇荣被太阳晒得发胀的脑袋模糊地想着:人血尝起来充满铁锈味,就味道而言毫无美妙可言,但为什么丧尸们会喜欢这种液体?
  
  他们为什么要以血为生,为什么要以嗜血的面目出现?为什么会爆发丧尸潮,他们就如中世纪横扫欧洲,带走三分之一人口的黑死病一样,肆虐之地一片荒芜,只余下灭顶的窒息和绝望。
  
  丧尸潮爆发后,城市一个个被废弃了,曾经的摩天大楼现在成了寂静的墓场,荒草和野生藤蔓在昔日时髦的男女们走过的时尚步行街上疯狂滋生。它们在曾经昂贵的奢侈品商店外成堆盘踞,在空无一人的金融大道上深深扎根,枝繁叶茂,成长出另一种意义上的生机勃勃。它们大概成为继丧尸以后与人类争夺地球的第二大类物种,在难以想象的高温下,一如既往地摇曳自得。
  
  丧尸潮带来的直接灾难是国家荒废,政体崩溃,人口大量丧失,伴随而来的是致命的恐惧感和麻木等死的末日情绪。为了争取最后一点生存的可能,人类被迫退回部落建制,以一种家庭为单位的粗糙共产主义作风维持一个群落的基本生存。活下来的人们抛弃自身的种族、抛弃他们原本不同的政见和意识形态,甚至抛弃他们原本迥异的价值观,他们将战斗与觅食作为最重要的两件事,将全部的生命力都贡献在这两件事上。文明在某种程度上被颠覆殆尽,现在的人类与他们几万年前的始祖一般,在基本的社会形态中为了活下去而日夜操劳。
  
  新战士孙崇荣是第一次参加猎杀丧尸的任务。他所在的部落驻地在离此不远的城郊一处易守难攻的地方。废城中残留不少物资,但也潜伏不少丧尸,因此时不时要派出战士进来侦察。这种任务光荣而危险,在出发之前,部落里为他们饯别,这是华夏文明遗传下来古老风俗,所有出征战士每人均领到一碗温酒,大口灌下。酒很酸,味道很冲,喝下去有股浓烈的灼烧感从喉咙一直漫延到胃里。孙崇荣的舌尖甚至可以分辨出劣质伏特加搀白葡萄酒的奇怪组合,但他不嫌弃,没一个战士会嫌弃,因为他们都知道,在这个时候能将为数不多的酒液拿出来,已经是部落能给予他们的最高礼遇。
  
  孙崇荣还记得,当这碗酒灌下去后,某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慷慨悲昂伴随着豪情万丈顿时在胸膛处升腾燃烧。那一刻山风萧瑟,头顶被污染的云层晦暗而厚重,他一一环视过送别的人们,将那些脸庞记在心底。活了这么久,他从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渴望去为别人,为一种信念而奉献自己,哪怕要为此牺牲生命,但他愿意战斗到血流尽的最后一刻。
  因为他在为争取同伴的生存权而战,这远远比为了自己活着而战更激动人心。
  
  然而,等他真正陷入荒芜的城市时,他才意识到杀丧尸这件事有多艰险和令人恶心。在缺乏经验的情况下,他与队友走散,不得不独立支撑。这三天来,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杀了多少丧尸,而无论他爆掉再多丧尸的头,他都永远不会觉得猎杀这种低等的人形生物能带来多大的愉悦感。
  杀到后来,他甚至开始神思恍惚,他想,这个被他一刀劈开的脑袋,曾经是个什么人?那个被他一枪爆头的家伙,曾经有过什么样的人生?
  
  他们在成为无知觉的动物之前,是不是也像他一样年轻,一样有梦想,梦想有天风和日丽,炊烟袅袅,孩子们快乐无忧地生长?
  
  他想象着和平安乐的情景,他干涸的眼眶忽然蒙上氤氲,此时此刻显然不适合多愁善感,可他体力透支到极点,全身的伤口都在叫嚣着疼痛,意志难免跟着软弱下来。他胡乱地吞下最后一块压缩饼干,没有水,只能合着唾液拼命咽下,他无法抑制地想到了死,从藏身的废首饰店橱窗往外看,天空忽然慢慢暗了下来,一大块乌云遮住了太阳。
  
  不好!
  
  孙崇荣顾不上疲惫一跃而起,右手托枪左手按到扳机位置,枪口凑近橱窗处埋头瞄准,眼睛死死盯着光线变暗的街面。果然不一会,几个僵硬的身影以一种奇特而扭曲的姿态慢腾腾挪过来,他们的双臂无意识挥舞,干枯成骷髅的脸上镶嵌着眼白过多的眼球。丧尸来了,他们怕光,可又嗜血成性,他们浑浑噩噩,只剩下啃噬血肉的本能。
  丧尸来了。
  
  孙崇荣此时此刻只盼望自己身上细微的血腥味不足以引起丧尸注意。然而他很快发现侥幸从未降临他身上。丧尸对血腥味的敏感度是常人的十倍以上,那几名先头丧尸在街道中央略停顿,似乎用力嗅了嗅,立即加快步伐朝他藏身之处走来。
  
  孙崇荣暗骂一声操,不得不扣动扳机,他算了算,子弹省着点用的话还够杀掉这几个,然后他必须争取时间包扎伤口,这样一来才有可能躲起来度过接下来恐怖的暗夜。
  
  他的枪法很准,在尽量不浪费弹药的状况下迅速将这几名丧尸当街爆头。最后一个丧尸只一臂之差就扑到他跟前,被轰塌半边脑袋,浓稠的血液连同脑浆炸开,有几滴甚至溅射到他脸上。孙崇荣恶心地皱皱眉,抹干净脸上的血,分秒必争地撕开腿部,掏出医药包,笨手笨脚裹上伤口。
  
  可他还没来得及包好,头顶却传来尖锐的玻璃碎裂声。孙崇荣惊恐地抬头,窗外不知何时,竟然层层叠叠来了许多丧尸,当前的几只用力拿身子撞玻璃,后面的嗬嗬作响,他们贪婪若一群蝗虫,正千方百计扑向食物。
  
  孙崇荣绝望了,哪怕他弹药充足,精力充沛时也无法一个人对付这么多丧尸,更何况现在?他就地一滚,遁入店中角落,随即拉响他之前布在门口的小型爆炸装置,轰隆一声巨响过去,倒下十来头丧尸,可后面的却毫无所觉,前仆后继地踩着同伴尸体扑过来。
  
  人被逼到绝境,反倒生出一丝无谓来。孙崇荣横下心盯着蜂拥而来的人形怪物,抽出长刀,横刀胸前,大吼一声飞速出击,本着砍倒几个算几个的念头,手起刀落,砍掉近身两名丧尸的胳膊。再一个飞旋,削掉后面围上来一名丧尸的脑袋。他一直砍到手脚发软,可围上的丧尸却越来越多,身上的疼痛越来越烈,想必已经多处挂彩,再过几分钟,伤口必定被丧尸毒侵入,若不及时打抗病毒针,他就得玩完。
  然而他已经腾不出手来打针了。
  
  孙崇荣惨淡一笑,知道今天恐怕是要挂在这了,比起让丧尸杀死,他更无法接受死后血肉被这群恶心的蝗虫啃个干净。他是人,不是动物,不能接受这么践踏尊严的死法。孙崇荣悄然摸上腰间的自爆按钮,这是每个战士最后一招,没人愿意这样死去,可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自爆却成为维持体面死去的唯一选择。
  
  就在此时,门外突然响起一阵密集枪声,孙崇荣惊诧地目睹丧尸圈犹如被切落的瓜菜一样一层层倒了下去。在他还来不及有所反应的瞬间,眼前闪了数下寒光,即将抓到他啃噬的丧尸如软泥一般倒了下去。
  他有些呆愣,病毒大概已经开始发作,臂上传来一阵剧痛,孙崇荣茫然回头,原来有一头丧尸扑上来,正用它尖利的牙齿狠狠撕下一层肉。孙崇荣从没这么近距离看丧尸,他竟然从那腐蚀掉皮肉的骷髅脸上看到贪婪和饥渴。他胃里翻涌,低吼一声,拼起最后的力气挥刀。
  然而有道寒光比他的刀更快,啪的一声脆响,丧尸头颅被整齐切下。
  
  血喷了他一脸,孙崇荣颤抖着手抹开血迹,模模糊糊地看见眼前站着几个全副武装的男人,当前的一个身材挺拔,中西混血儿的脸庞出奇英俊,他手上拿着一柄寒光四溢的长刀,腰上别着枪,用平和地目光看着他,问:“伙计,你还好吧?身上带药了吗?”
  
  孙崇荣愣了愣,突然间反应过来,他激动万分地盯着这个人,颤抖着哑声喊:“胡杨,您是胡杨大人……”
  
  

2、第 2 章 
  
  胡杨,几千年前戈壁还是绿洲的时候,那里曾经种满这种植物,它们绿树成荫,郁郁苍苍,乃至于当斗转星移,生机不在后,它们仍然在漫漫黄沙中留下遒劲的枝干,以别样的坚忍,诉说死亡与湮灭的苍茫。
  然而对丧尸时代的人而言,胡杨代表的不是这种虽死犹荣的植物,而是一个男人,一个混血平民,却以一己之力于丧尸手中救人无数的大英雄。
  
  每个部落都传唱他的故事,传唱他如何在幼年时全家死于丧尸之手后奋起复仇;传唱他如何在目睹人们身处苦难中后发誓要力挽狂澜;他用了七天七夜,帮助部落建立基本的信念和规矩;他不计名利,不计得失地救下数之不尽的人;他教导末世中丧失希望的人们坚定信心,不屈不挠地活下去。
  对年轻人来说,他们则更熟悉胡杨另外的故事:比如他一人一刀,单枪匹马杀尽三百余丧尸的神技;他于千万丧尸围攻之下飞跃而出,直取丧尸王头颅如探囊之物的风姿。年轻人们对这些故事津津乐道,学刀法一时风靡,他们为胡杨故事中的各种细节争论不休,并在争论中热血沸腾。
  在一个贫瘠而无望的时代,胡杨感召无数年轻人心怀憧憬,勇于牺牲。对许多人来说,胡杨不仅是英勇无畏、无坚可催的代名词,他还代表着丧尸时代人类群落最为珍贵的一种财富,那就是心怀希望。
  
  有了希望,人才能忍耐恶劣的生存环境,才能挣扎求生。
  
  孙崇荣直到被他们救走时还以为自己在做梦,一个觐见英雄的美梦。等他病毒发作昏迷过去后,这个梦便越发飘渺无踪。他醒来时浑身疼痛难忍,一直到留意到手上透明的输液管才猛地想起,他确确实实与传说中的胡杨大人近距离接触了。孙崇荣瞬间激动了,他顾不上伤势,一下从床上坐起。
  门外有人进来,是个脸色冷漠的陌生女人,脸上尽是与年纪不符的沧桑。她快步上前,一把将孙崇荣按倒,手劲很大,口气也很生硬:“想干什么?腾这点时间给你休养你以为很容易?”
  
  孙崇荣沉默了,他看到窗外如化石般耸立的高楼塔尖,他意识到现在大概还没离开废城,女人说的是实情,这里到处有可能出没成千上万的丧尸,险地驻扎,哪怕是胡杨也得冒很大的风险。
  女人离他太近,年轻人正是气血方刚的年纪,平素除了训练就是杀敌,绝少与同龄女性接触,这个女人一靠上来,哪怕口气嫌恶,目光冰冷,他还是闻到对方身体温暖幽香的味道。
  孙崇荣一下红了脸。
  
  “不想被丢出去喂丧尸就老实躺着,吊完药水再说。”女人一边说,一边手下不停,撩起他的衣服便查看他的伤口,手指又按又摸,毫不尴尬,孙崇荣尴尬地小声抗议:“我,我挺好的。”
  女人恶狠狠在他伤口按下,立即疼得他叫出声来。
  “很好?”她挑眉问。
  
  孙崇荣呐呐地说不出话来。
  
  大概他痛苦的模样取悦了那个女人,她口气稍微和缓:“还有一小时,躺着吧。”
  
  孙崇荣小心地问:“女士,请问胡杨大人在吗?”
  女人的脸瞬间拉下,审视着他,冷冰冰地问:“你是故意的吧?故意落单,故意等我们来营救?”
  孙崇荣立即摇头否认。
  
  女人却不信他,冷冷一笑说:“你这种人我见多了,小子,我不管你怎么打探到我们的行踪,可你要是敢在胡杨跟前坏了这的规矩,我跟你保证,那惩罚可不是你这个年纪的人能扛得住的。”
  
  孙崇荣呆呆地问:“什,什么规矩?”
  “你来之前没学过?”女人不耐地说,“人杀丧尸,丧尸吃人,就是这的规矩。”
  “可胡杨大人……”
  “闭嘴!”女人低喝。
  
  孙崇荣不敢多说,这时他听见窗外传来一阵悠扬的短笛声,明明吹奏的只是一曲旋律简单的民谣,然而在这样萧飒而寂静的黄昏中,笛声却硬生生多了几分荡气回肠的韵味。孙崇荣看到女人的眉眼在这样的笛声中渐渐生动,染上情绪,多了隐忍不发的惆怅,竟然格外有些动人,直到笛声渐歇,那女人又恢复呆板的神情,冷冷地瞥了他一眼。
  
  孙崇荣忍不住问:“是胡杨大人在吹奏么?”
  女人没回答,她低头整理腰间的弹药枪支。
  “笛声好像很忧伤呢,他在为什么事难过吗?”
  女人没好气地怒瞪了他一眼说:“还能有什么事,不过都是些……”
  
  她猛然闭上嘴,哼了一声,转身离开。可是她即便不说,孙崇荣也知道她的意思,胡杨大概是在怀念在他身边死去的那些人。
  熟知胡杨故事的年轻人都知道,跟所有的英雄一样,胡杨的成长也伴随着身边无数亲朋好友的牺牲。早年的父母姐妹,后来的同伴弟兄,还有传说中他唯一爱恋过的女孩,他们无一例外,都死在胡杨面前。
  据说,那个女孩被丧尸咬了后无法及时找到解毒针剂,为了不让自己变成丑陋而无知觉的低等生物,也为了不拖累胡杨,女孩当着恋人的面,仰面摔下二十几层的高楼。
  
  可是在此时此刻忧伤的笛声中,孙崇荣却突然体会到,那些死去的人不是一连串单薄的人名,他们血肉丰盈,能走动会说话,胡杨把他们的音容笑貌记得很牢。
  一个人,如果他是正常人,他怎么去承受这样一次又一次的失去?
  
  孙崇荣忽然不敢往下想。
  
  外面突然响起警报,孙崇荣隐约听见急促的脚步声,压低嗓音的对话声,忙而不乱的动作声,随即枪声响起,他再也坐不住,伸手就想拔掉手上的管子加入战斗。
  这可是胡杨的队伍,传说中攻无不克的精锐团队,他心往已久,现在就近在咫尺,岂可在病床上白白错过?
  
  孙崇荣还没拔,就听见有人进来,他抬头,赫然发现那是胡杨本人。
  
  他第一次近距离清醒端详心目中的英雄,胡杨比传说中要老,那张英俊的脸庞其实已经尘埃满面,可是他看人的眼神却意外温和,甚至有一丝笑意,他问:“怎么?躺不住了?”
  孙崇荣想开口,却紧张地结结巴巴说不清话:“胡,胡杨大人,我……”
  “我可不叫胡胡杨,也不是什么大人。”胡杨过来按住他的肩膀,看了看他的输液袋说,“余毒未清的话会麻烦,好好躺着。”
  “可是外面在打仗,大人,我请求加入……”孙崇荣一口气喊了出来。
  
  “你现在能干嘛?出去当诱饵?”胡杨微笑问,“还是当炮灰?”
  
  孙崇荣涨红了脸,确实,他的战斗力即便全盛阶段也并不算强,他能独自一个撑了三天,更重要的是因为善于布置爆破装置和逃命。
  
  “不过几只苍蝇来找死,”胡杨不在意地说,“还用不着我们的小伤员冲锋陷阵。想打仗,先养好身体。”
  
  “是。”孙崇荣点点头,拘谨地问,“大,大人,我们在这过夜吗?”
  
  胡杨勾起嘴角问:“小子,怕了?”
  
  孙崇荣瞬间豪情万丈,大声说:“不怕!”
  
  胡杨被他逗乐了,伸手拍拍他的肩膀说:“放心,我救了你,就暂时不会让你死。丧尸区又怎样?老子们想在哪歇就在哪歇。”
  
  他声音分明平淡无奇,孙崇荣却听得浑身血都热了,他用力点头说:“是!”
  


3、第 3 章
 
  入夜的风很大,在高耸而死气沉沉的建筑大厦间隙中发出尖利的嚎叫声。气温骤降到接近零度,室内点起橘黄色的取暖灯,他们所在楼层的入口有两处,每处各安排三两个人轮岗一班,在胡杨的队伍中,只有女人和伤患才有整夜休息的权利。
  孙崇荣身上的伤没好,因此他也可以整夜躺着。然而他没好意思,一吃完东西,就迫不及待地要求站岗。
  
  胡杨没跟他废话,随手就安排他与另外两个人守东北角。孙崇荣握着枪全神戒备,他不想办砸这第一个任务。
  可他同组的另外两个却显得嘻嘻哈哈,神情自若地开着各种荤笑话,个子中等的一直在擦枪,大个子那个摸出随身携带的小炉子,居然点燃了开始煮茶,不一会,茶水咕噜咕噜冒泡。
  他们简直像在度假。
  
  孙崇荣好奇多过不满,他忍不住偷偷瞥了那两人一眼,接着火光看见个子中等的男人右边脸颊一道狰狞的疤痕。
  那不是刀疤,而是抓痕,是丧尸的利爪抓伤所致。
  
  他的眼光触怒了疤痕男,对方凶狠地瞪了回去,骂:“看什么看?!”
  孙崇荣摇头说:“没,没看什么。”
  
  “老子脸上有疤你有意见?”那个男人猛地站起,喀嚓一声迅速将枪顶上膛对准他,骂道,“臭小子,你他妈什么意思?”
  孙崇荣吃了一惊,他立即掉转刀口,浑身防备,冷声说:“你想多了,我只是觉得你的疤够特别才多看两眼。”
  “怎么特别?特别丑?”男人怒气冲冲地准备扣扳机,“你给老子说清楚!”
  
  孙崇荣怒气也上来了,回嘴说:“是丑,可我更好奇你怎么受的伤,为什么居然能活下来?怎么,就为了这么点屁事你要对自己人开枪吗?”
  
  “你他妈算老几?谁跟你这种菜鸟是自己人?”男人奚落他。
  
  孙崇荣脸红了,他确实不配与胡杨团队的精英战士相提并论,但他也有自尊,他大声说:“我现在跟你站同一个岗,领同样的任务,我就是你的队友而不是敌人!”
  
  旁边突然听到有人噗嗤一笑,接着是压抑的低笑,然后是爆笑,孙崇荣茫然地四下看看,却发现胡杨不知何时靠在门边听他们俩扯淡,居然跟煮茶的大个子一起笑得全无形象。
  孙崇荣垂下头,他觉得脸颊火热,心里懊恼得不行,这下丢人了,他想,怎么会让胡杨大人看到自己这么幼稚的一面?
  
  “行了,安瑞,丢死人了你,赶紧把枪收起来,吓唬谁呢。”大个子笑呵呵地站起来,变戏法一样摸出几个小茶杯,问:“谁喝茶?”
  “我。”胡杨举手指,偏头瞥了孙崇荣一眼,笑了起来说:“也给小孩一杯,算压惊。”
  
  “老大,我呢?”名为安瑞的疤脸男问。
  “你?自己玩枪去。”胡杨一语双关,大个子哈哈大笑。
  
  居然是难得一见的红茶,在丧尸时代,茶叶已经成为当之无愧的奢侈品,其中红茶更是如此。胡杨把茶杯递给孙崇荣,耐心地解释说:“我们在城里找到的茶叶罐,它的原主人估计早被丧尸吃了。”
  孙崇荣双手捧过,热气腾腾的雾气扑到脸上,茶水的清香沁人心扉,他深深吸了一口,才小口喝了一下。
  “如果有糖就好了,”胡杨呼出一口气,由衷感慨,“听说还要加热牛奶,也不知道好不好喝,反正我没尝过。”
  
  孙崇荣呆呆地看着胡杨,他没想过这么有名的大人物,却从没喝过奶茶。
  
  大个子轻描淡写地说:“娘们才喜欢那么甜不拉几的饮料。”
  孙崇荣差点烫到舌头,他鼓起勇气反驳说:“其实,还有英国人和中东人都喜欢这么喝……”
  “那是以前!”大个子严厉地瞪了他一眼,“现在这个年月有茶喝不错了,你他妈挑什么挑?”
  
  孙崇荣闭上嘴,专心致志地喝他那杯茶。
  
  倒是一旁装枪的安瑞插嘴说:“头,大不了下回我给你弄头奶牛,这玩意应该还没死绝,没准有些部落闲得慌也有养。”
  胡杨低声笑了,拍拍他的肩膀说:“行了,我也就随口说说,以前听纪瑶提过,要不然我也不知道。”
  
  他说完这句,其余三人都沉默了。胡杨自己却好像没察觉一样,喝完茶后嘱咐了两句,就回到室内。
  孙崇荣到底年轻,没忍住说:“原来胡杨大人还记着他的恋人啊。”
  
  大个子抿紧嘴唇一声不响,安瑞却皱眉,低声说:“这么对老大不公平。”
  大个子呵斥道:“你胡扯什么?”
  安瑞抬头怒道:“难道不是吗?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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