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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陛陛下 (出版名 江湖弯弯弯)-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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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京城
庞弯接到探子的消息;不由吃惊。
“你说少主曾出现在京城里?”她追问那教徒;“这消息可属实?”
“千真万确。”探子恭谨答道;“分舵教徒亲眼看见少主从酒家出来,就算他易了容;那飞鹰剑却是绝对不会有假的。”
庞弯简直想高呼三声苍天有眼;一边赶紧写信飞鸽传书给左淮安;一边吩咐婢女为自己收拾行李。
“你愿意随我去本家了?”贺青芦进门瞧见庞弯正在打包,脸上露出难得的喜悦。
“我这是要去京城。”庞弯将自己压箱底的厚棉袍取出来;用鸡毛掸子扫着灰——南疆地处温暖之地,这东西本来是八辈子用不着的;她好不容易才翻了出来。
贺青芦的俊脸一下子就垮了。
“你别气呀。”庞弯见他面露不愉,赶紧上前安抚;“终于有了师哥的下落,阿爹却不在身边,我怎么着也要亲自将他劝回来呀。”
贺青芦一听她是要去找南夷,不由得面色更沉。
“是不是只要你师哥能回来,不管我说什么你都能当耳边风?”他怒道。
“自然是……”庞弯刚要脱口而出自然是这样,瞧见眼前人锅底般的脸赶紧亡羊补牢,“自然是公子的话最要紧!”
贺青芦冷冷看她一眼:“要是我说不许你去京城,你听不听?”
过招无数次,庞弯早就练就了面对此人的必杀技,所以什么也不答先娇滴滴偎进他怀里。
“你不是说给我一个月时间吗?”她抬起脸眼巴巴看他,“哎呀,要是我能找回师哥,阿爹才会心甘情愿放我嫁人,你瞧这不是一举两得吗?”
“狡辩!”贺青芦凝眉瞪她,面色悄无声息缓和三分。在他心里左淮安的允许根本就无足轻重,只要庞弯愿意他就会带她走——不,事到如今即使她不愿意也不行。
“那你应不应?”庞弯笑眯眯看他。
贺青芦瞧着她脸上柔柔细细的肌肤,灿若繁星的双眸,有一霎那的失神。
“你亲我一下,我便应。”他这话说得大义凌然。-本文首发晋江文学城
庞弯平日里虽行事大胆,听到这话也不由得红着脸捶了他一拳:“登徒子!”
“打也打过了,骂也骂过了,到底亲还是不亲?”贺青芦凝眉看她,显然不为威武所屈。
庞弯只好为**所移,踮起脚尖在他脸上香了一个。
贺青芦的嘴角终于翘了起来。
“我这就去收拾行李。”他无限温柔的看着庞弯,“咱俩一块儿去。”
*******
就像变戏法一样,阿浊手中拿出一条雪白的貂毛大氅铺在马车卧榻上,又从瞠目结舌的庞弯手中抽走棉袍,丢给她身后的婢女。
做完这一切,她抬起脸冲贺青芦甜甜一笑,似有邀功之意。
“哇,你是不是带了空间戒指啊?”庞弯忍不住去掰贺青芦的手指,“怎么连女人衣服都有?”
贺青芦少见多怪看了她一眼:“这是我姑姑送你的礼物,让锦地罗特意带过来的。”
庞弯摸着那貂毛大衣,只觉质感顺滑如水,是她从未见过的顶级货色,不由咋舌:“我与她素未蒙面,怎好让她如此破费?罪过罪过。”
也不能怪她没见过世面,她这一世生长在南疆,素来与皮草无缘,乍一见这举世难得的金尾貂毛,禁不住发自肺腑感叹。
贺青芦懒懒一笑,并未告诉她这大衣不过是本家礼物里最普通的一件。
——那群好奇碎嘴的女人,听见他宣布娶亲的消息,一个个都跟中风了似的,姑姑更是抱着他大哭,说什么老天有眼贺家总算不会绝后之类的胡话。后来一问清楚才知道,二十年未近女色,大家都以为他喜欢的是男人,几乎对他的婚事绝望了。
“既然你要上京城,那边正是下雪之时,我就让阿浊先拿出来用了。”他撩起眼皮看她,“本家送了很多礼物过来,比如那堆药材,包括那只你说要成精的人参。”
“你家人这么阔气,我过去要送什么礼好呀?”庞弯摸着那貂皮大氅,下意识开始犯愁。
贺青芦看她这付新媳妇要见公婆的愁容,一时心花怒放,垂下脸亲了她一下,这才道:“你乖乖跟我回去,他们就欢喜得不得了。”
庞弯难得被这么哄一回,心里甜丝丝的,柔顺依在他身边。
马车行到途中,路过山腰一处弯道时,贺青芦忽然挥手喊停。
“跟我去一个地方。”他牵起庞弯的手。
两人携手来到一个土坡边,贺青芦挺直脊梁,对着那土坡肃然道:“我带她来见你了。”
庞弯好奇打量那土坡,只见上面树着一块大理石碑,上书五个大字:“九花虬之墓”。
无论石碑还是刻字都相当的新。
“这里埋的谁?”一直等贺青芦沉思完毕,庞弯这才小心翼翼开口。
“我的马。”贺青芦低声回答,破天荒没有看她。
“它怎么会死在这里?”庞弯迷惑不解。
贺青芦没说话,倒是他身侧的锦地罗闻言飞快看了她一眼,目光中竟然有三分埋怨。
庞弯这下恍然大悟——听说了她结婚的消息,贺青芦用七天时间跑完了平时两个月才能行完的路,这般不可思议的任务,只有以累死神驹的代价才能完成。
虽然贺青芦没说,但通过他略显寂寥的神色,庞弯也猜得出这匹马与他情意匪浅。
“对不起,我连累你了。”她朝那土坡深深一鞠躬,“等我回来给你修个更好的墓,请一位大师给你念经,再烧几匹漂亮的小纸马下去陪你,免得你在下面孤单。”
锦地罗禁不住表情讶然,贺青芦则是轻轻叹了口气,牵起庞弯的手,握得更紧了。
回到马车上后,贺青芦有很长一段时间都闭目养神,显然心情低落。
庞弯心里跟明镜儿似的,她知道他在为爱驹难过,愧疚加心疼,让她一路上对贺公子千依百顺。她真心希望他能恢复情绪,这样她心里就能放晴,再不会泛着奇怪的酸意,她舍不得他不高兴。
*****
颠簸多日终于进了城,在贺青芦的安排下一行人终于是住进了贺府。
“想不到圣姑的未来夫婿如此阔气。”婢女跟在庞弯身后参观宅院,面上惊羡之色久久不能卸去,“教主大人真是招了个乘龙快婿。”
庞弯听了偷偷吐舌头——可惜这女婿来头太大,不愿意跟拜月教有瓜葛呢!
连日奔波劳累,众人洗漱完毕后大多直接补眠去了,庞弯从午睡中醒来,一听贺青芦进了书房再没出来,便端了盘蜜桔娉娉婷婷走去。
也许是大家都累了,书房外并未安排人看守,一路上她畅通无阻。
进了书房,却见贺青芦一个人坐在书案前,琥珀色的眼睛正凝望着窗外出神。
隆冬时节,湖面碧波翻天铺锦迭绣的莲叶都化为了乌有,绿莹莹的湖浪轻拍岸边,书房里只剩柔和的水声。
“好看吗?”庞弯蹲下去,将一个金黄的蜜桔塞进他手里。
贺青芦了她一眼,顺势牵过她的手揽进怀里,将头颅埋进她颈间吸了一口气。
庞弯侧头瞧见书案上摊着一副画,画中是一匹驰骋的骏马,身披九色花毛,额间一弯雪白的月牙,四蹄轻快线条优美,脚下沙砾都化作滚滚烟霞被抛诸脑后,俨然天降神驹。
题图是“飞黄腾踏去,不能顾蟾蜍”,落款是“山寒赠九花虬”。
“对不起。”庞弯懂了他的心思,将脸埋进他怀里,言辞恳切。
“九花虬是我父亲送的礼物。”贺青芦将手指穿进她脑后的青丝里,有一搭没一搭的抚摸起来,“我们一起生活了十四年,二叔曾说,世间再也没有比它更好的马。”
既然是情报遍天下的孤宫宫主说的,那么就不会有假。
庞弯心中更加歉疚,只好闷声道:“真对不起……”
贺青芦拍拍她的后脑勺,没有说话。
他心里固然是在为痛失爱驹而伤怀,但更让他难受的是,发现自己站在墓碑前的无能为力。——家世,金钱,武功,才智,所有的一切都抵不过天人永隔这道门槛。
纵使他自持聪慧非凡,也没办法让九花虬死而复生,假如某天墓碑下躺着的不是马,而是一个人呢?
望着满脸愧疚的庞弯,他眼中忧色更甚。
庞弯见他不声不响注视自己,赶紧举手投降:“你只管说,要我做什么你才能开心一点?”
贺青芦一怔,随即不怀好意勾起嘴角:“不如你去荷塘里再表演一次‘少女采莲’?”他至今还记得阳光下她莹白的面颊,皓玉般的素手,笑意盈盈满是春意的脸。
庞弯见他又拿自己的荒唐事打趣,不由得嘟嘴:“现在哪儿有莲啊?你让我跳下去挖藕还差不多。”-本文首发晋江文学城
贺青芦自然是舍不得的,所以只是叹口气,望着她乌溜溜的杏眼出神。
“别伤心啦,等我赔一匹给你好不好?”庞弯见他不说话,有些着急,“一定赔你一匹最上等的良驹,要是赔不出我就自愿给你当马骑……”
话到这里忽觉不对,下意识捂住嘴,胭脂一下子从脖颈里染到了耳朵尖。
贺青芦的眼睛眯了起来。
庞弯察觉到危险想推开他跳起,然而腰肢却被人牢牢挽住了。
缱绻细腻的吻落了下来,他低头啃着她,品着她,就像咬开了一颗刚离枝最新鲜的蜜桃,迫不及待要吸光所有的香甜。
“弯弯。”他从来没有这么缠绵的叫过她的名字,沙哑而动人心弦,“我们尽快成亲,一定要尽快。”
庞弯含含糊糊应着,对他突如其来的急切感到诧异。
63番外:春风拂槛露华浓(一)
六岁那年;一位赫赫有名的摸骨师告诉我爹娘,我将会成为一个世间罕见的美人。
我还记得当时父母的表情——父大喜,母却显得颇为担忧。
我问母亲,娘;你为什么不高兴呀?长得美不好吗?
母亲抹着泪回答说;儿啊;你想想;由古自今的传奇里;那些绝世美人的归宿都是什么?是被火烧;被绞杀,是被弃尸野外,还要背负千古骂名啊!
我想想苏妲己,想想杨玉环,立刻煞有介事郑重点头。
母亲见我如此懂事,一把将我揽在怀里,泣不成声道:“乖儿,听娘的话,以后找个有钱但是没啥野心的人嫁了,天天呆在家里,不要出门。”
从此,我坚定了自己的少女志向——嫁个有钱,但是没野心的人。
光阴荏苒,待我正式及笄,早已美名远扬——这句话半点不夸张,上我家求亲的人最远来自冀州,距离京城有不下小四百里路呢!
哦,忘了说,我出生于京城郊县外的一户小康人家,父亲是位郎中,开着一家小小的医馆。
于是在十五岁那年,有好长一段时间我都把光阴耗费在相亲上——求亲的人作在大堂里,母亲命人在我面前搭一块锦帕,让我能远远的隔着看一眼。
父母问求亲之人的问题,翻来覆去不过那几个,高堂家乡,爱好学问,以及靠何种行当为生。 坦白说,那时肯上门求亲的,多少也掂量过身家,虽无大富大贵者,倒也能保我半省衣食无忧。所以唯有最后一个问题是我最关心的。
母亲会问求亲之人,你毕生的理想是什么?
回答自然千奇百怪,有中状元者,有富甲一方者,有加官进爵者,有练成绝世神功者。
多少年轻才俊,统统在这一问上翻了跟头。
他们理所因当的以为,答案应当越雄壮越宏大越好,却不曾想,其实我与母亲只求两个字:“平安”。
漂亮的女人是祸水,我要远离这定律,我不想成为祸水。
转眼一年过去,我已满十六岁,如意郎君却迟迟还未现身。
其实这也不奇怪,这弱肉强食的世道里,有钱人大多有抱负,没有抱负的大多没有钱,想要找个有钱又没有抱负的,往往比较难。
就在我几乎绝望的时候,贺少辛出现了。他像一道闪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啪嚓劈在我面前,为我照亮了未来。
他打着做买卖的招牌,忽然出现在小镇上,大把撒银子,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活像一个胸无点墨的草莽英雄,却又长了一张极其俊美的脸,矛盾到极点。
我观察了他很久,直到有天我听闻他在大街上跟人打架,被人揍得鼻青脸肿后奋力吼出:“老子就是没出息,就是只要老婆孩子热炕头”时,一颗懵懂的春心终于澎湃了。
——啊!这不就是我心心念念的最佳夫婿吗?
有钱,且没出息,最关键是,人家没野心。
当夜我便偷了父亲最宝贝的药,悄悄潜入了他的栈厢房里。
我那朝思暮想的贺郎啊,他的半边脸已经肿得像一个猪头,惨不忍睹,然而这些都无法浇灭我内心激荡的爱慕的火焰——啊,毕竟他是那么的没出息,那么的楚楚可怜!
贺少辛转身看见我,显得颇为吃惊。
“咿,这不是金大夫的闺女么?站在这里干什么?”他正在包扎眼角伤口,用仅剩的一只可以自由转动的眼睛盯住我。
“听说你受伤了,我给你送药来了。”
我面饭红潮看了他一眼,悄悄递上手心里的瓷瓶。
贺少辛接过那瓶药一看,顿时裂开了嘴:“金小姐,你知道这是什么药不?”
“这是我家卖得最贵的药,平时根本就不让人碰。”我满心期待的看着他,“我听我爹对我娘说,这药百试百灵,包管叫人重振雄风呢!”
贺少辛呲的叫了一声,兴许是碰到了伤口,疼的跳了起来。
“……你赶紧回去。”他捂住受伤的地方,痛苦的嘟囔着,“心意我领了,这药你赶紧拿走,不让然回家你爹娘要拿刀子追杀我的……”
“不会的,只要你明天上门提亲,我爹娘就不会生气,还会拿你当座上宾。”我含羞带怯的望着他,甜甜的笑,“金步摇说话算话。”
贺少辛怔住了,他抬头看我,虽然只有半边完好的脸,我也能看出他露出一脸见到鬼的表情。
“提亲?!”他看着我,眼珠子几乎要不顾眼眶的阻拦落地。
“是呀,提亲。”我好脾气的看着他,眨了眨长长的睫毛。
——天地良心,我是很难得这么温柔的,爹娘和摸骨师都说了,我是世间少有的美人,美人!美人!!美人!!!
美人是什么,是草莽英雄绝对过不了的坎。
我不相信会他不识好歹拒绝我。
从来没有人拒绝我,从来都是那些人跟在裙子后面追我,他们朝我扔花,送果子,天天痛哭流涕的喊着:“摇摇我的爱!”
贺少辛的表情在一瞬间回复了正常,他看着踌躇满志的我,微微挑高了眉。
“对不起,金小姐,我拒绝。”
作者有话要说:夏末换了份新工作,忙得不可开交,如果你们还记得这里,并且回来这里看了,祝愿你们一切安好。
接出版社要求,《陛陛陛下》因为出版时间未完全确定,暂时无法更新正文,以免出现结局早于出版的现象,作者在这事上无法拥有绝对话语权,请大家谅解。
我会陆续更新完这个番外,算是补偿,很抱歉。
64春风拂槛露华浓(二)
我眨了眨眼睛。
我想自己一定是听错了;其实他说的是:“金小姐小生感激涕零五体投地恨不得为了你赴汤蹈火粉身碎骨摇摇我的爱!”
“不要不好意思,我明白,我都明白的。”
含羞带怯的将药瓶塞回他手里,我留下一块香帕;飘然踏花而去。
我坚定不移的相信;他明天一定会来找我的。
果不其然;第二天一大早天蒙蒙亮;贺少辛就登门来访了。
“郎君为何如此心急?”
我瞧着他被晨雾冻得瑟瑟发抖的样子;不由得面露担忧——所谓冷在郎身;寒在妾心呐。
“你爹昨晚已经顺着药粉味儿找到栈里来了,我能不上门么?!”
可惜郎君不解风情,摆出一脸气急败坏的表情。
“唉,我的确对阿爹说了,已将珍药赠于我心仪之人,郎君你又何必如此着急相认呢?”
我善解人意拂去他肩头露珠,装做不经意的四下打探起来。
“不知贺郎今日上门提亲,可有带上足够的聘礼?”
贺少辛脸上顿时露出一种吞了苍蝇的表情。
“金小姐,我昨晚明明白白告诉过你了,我拒……”
“具体多少聘礼还点不出来,但是这匹宝马和玉剑却可以先做你感情的证明,是么?”我自顾自接过他的话头,帮他圆了接下来的半句。
他今天的行头实在简单,一匹黑马,一柄宝剑,连个包裹也没带,我只好暂且先委屈自己。
郎君眼珠子一瞪正要开口,却听“恭喜,贺喜”声此起彼伏响起,医馆里的杂役小厮忽然从犄角旮旯里涌上前来,“恭喜金小姐与贺公子,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贺少辛脸上的表情顿时变成了只吞进了半截苍蝇,还有另外半截蠕动在牙齿缝里。
“好说好说,喜糖少不了大家的。”我羞答答用袖子捂住眼睛。
“你这姑娘怎的……”眼看贺郎面颊通红就要破口大骂,只听吱呀一声,大门被完全打开,门口笑盈盈站着一男一女两位长者。
正是我的父亲与娘亲。
“哦,这就是拿走我家传家宝的贺少侠么?”母亲温柔慈爱的声音如天籁般响起,“好孩子,这就上来提亲啦,真是懂事有礼。”
四下看热闹的邻,纷纷露出一种啊原来这小子早就收了定情信物啦事实果然如此啊的表情。
“不错嘛,能讨金家姑娘做老婆……”
“我看除了长的白点也没啥好的……”
“就是,瞧他那怂样儿……”
一时之间,各种酸腐的气息弥漫开来,句句都瞄准贺郎的自尊心。
我瞧着默不作声的他,心里不由得的泛上一丝同情——唉,挨骂了吧?被损了吧?可谁让你接下来要娶一个绝世美人呢?这会儿挨两句骂,倒是便宜了你。
眼见碗大的拳头在贺郎袖子下一寸一寸攥紧,青筋暴突,血脉贲张,我不由得有些担心,心上人儿会禁受不住这份狂喜晕厥过去。
然而出乎我意料的,拳头忽然松开了。
贺少辛挺直腰杆站起来,玉树临风,器宇轩昂,活像一个春风得意金榜题名的状元君。
“承蒙金家小姐错爱。”他开始拱手朝四面八方的邻作揖,似模像样,“同喜,同喜。”
本来准备要面临一场恶战的我,浑身的斗气跐溜一声飞了出去。
“怎么回事,不像你说的那样啊?”母亲一边温柔的陪着笑脸,一边朝我飞来疑惑的眼神。
“我也不知道。”不动声色眨眨睫毛,我摒心静气的望着贺少辛,想看他究竟是唱的哪一出戏。
然而贺少辛却仿佛光明正大的未来女婿般,自顾自接受着邻里乡亲的祝贺,半点也没露出不适和犹豫。
——这人如果不是天生的演戏高手,那就是就是一棒子被打醒,突然发现了深埋在体内对我滔滔不绝的绵长爱意。
我比较愿意相信后者。
——我可是绝世美人呐!有人愿意为了我,骑着毛驴拉着聘礼在大冬天里走了小四百里呢!
我幸福的笑了,因为在如此温暖的阳光下,心上人朝我竖起大拇指,口吐莲花的说了两个字:“极品。”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你们的问候,新工作还在熟悉中,很顺利。
金步摇可不是呆萌呆萌的萝莉,她的血液里面有恶魔因子……这两人斗智斗勇的故事真的挺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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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接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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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
一连在京城待了五日,庞弯和分舵教众几乎走遍了各大酒楼茶馆,愣是没见到南蛮的影子。拜月教人人皆是乌云罩脸愁容满面,唯有贺青芦整天气定神闲。
眼看着距离一月之约的时间越来越近,他甚至开始自顾自地策划起婚礼来。
他从未过问南夷的事,一方面他巴不得此人离庞弯越远越好,另一方面更因为庞弯从未开口求过他。他是典型的“要你就说你不说找怎么知道你想要”型人。
到了第七天,庞弯终于忍不住将贺青芦从府里请出来,在京城最好的酒楼里摆了一桌最贵的菜。
“不知贵府接一个失踪人口案如何收费?”她屏退随从,面色严肃地望向正在饮茶的金冠公子。
阿浊正在喝汤,忍不住“噗”的—声喷了出来,脸都红了。
贺青芦笑笑,放下手中的杯子:“我们很少做这种没有挑战性的案子。”
庞弯知道他是在嘲讽自己手下没本事,顾不得气恼,忍气乔声道:“公子,京城不是拜月教的地盘,名门正派耳目众多,我们不敢贸然行事,还请公子出面帮个忙,明巧实价,酬金照付,可以吗?”
她实在是憋得没有办法了,只能求助于孤宫的力量。
贺青芦想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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