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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骨by陈小菜(vip正文完结+番外全)-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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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前

  季复生是在二十岁生日那天挂掉的。
  
  挂之前季复生从事着一份很古老的职业,杀手;拥有一个很贴心的情人,同|性。
  季复生做杀手的专业技术很不错,但是工作态度很糟糕,做得不光懒散而且挑剔,入行三年一共才接九票生意。
  合伙人曾经一边啃着撒了大把孜然和辣椒面儿的大肥腰一边很不赞同的说:“你更适合去古代当游侠,专挑这些人做,跟除暴安良有什么区别?”
  季复生似乎没听出问话里讽刺的意思,一仰脖喝光一瓶冰透的X京纯生,笑着回答:“有区别的,我收费,而且价码高。”
  
  但他最后一票生意的价码实在不高,才四万八,而且后果很严重,直接导致自己被杀。
  其实杀最后那个人渣之前,季复生已经打算退役了。
  
  那天凤双越晚上有讲座,赶不及回来做饭,季复生订好半个月后两张飞往卡塔尼亚的机票,打着呵欠出门去吃牛肉拉面——季复生嗜睡,一天恨不得得有四十八小时,多出来的二十四小时全部用来睡觉才惬意,所以走出小区的时候,已经困得完全靠直觉走路了,正低着头一步一步晃荡,突然就被斜刺里窜出的一个眼镜男一把拽住。
  
  眼镜男使尽了平生气力,死死揪住季复生的仔裤裤腰,仿佛季复生就是他此生唯一的爱、暖和四月天。
  季复生平时不喜欢系皮带,腰特别的细腿又特别的长,于是裤腰就比较松垮,男人一拉,季复生的白色内裤就露了半个脸。
  
  季复生猛然惊醒,非常生气,毕竟这世上只有凤双越一个人可以脱他的裤子,一记手刀即将劈下去之时,那男人已经跪下了:“季先生……”
  
  那个男人比季复生矮足足一个头,瘦小平凡一副顺民样,神色却是孤注一掷的冷静和别无所求的疯狂:“先生,我买一条人命。”
  
  既然能找到自己,那他花的代价应该不会小,季复生只好用力夺过裤腰:“为谁?”
  眼镜男答得很温柔:“我妻子,还有她肚子里的孩子……孩子七个月。”
  
  季复生抿了抿嘴,还有半个月才正式退休,应该可以做完这票,最多瞒着凤双越,省得他唧唧歪歪:“要谁的命?”
  “叶守成。”
  三个字,发音冷静和气,吐字异常清晰,语速不快不慢,眼镜男仿佛只是说出了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
  
  叶守成,大名鼎鼎,带色贵族后裔,某长的大公子,XXOO娱乐城的总裁,偏偏儒雅才华横着淌出来,这一点体现于他在H大学YY学院挂了个名誉教授——季复生知道他是因为凤双越刚好也在H大科技处,凤双越理论物理博士毕业,留校在科技处打杂,学校分了一间宿舍,十五平米,舒服点儿的双人床都搁不下。
  从凤双越平时的闲谈里,季复生知道叶公子嗜酒,酒后嗜飙车,曾经飚死过几个小人物,也赔了些钱。
  
  季复生看着委托人的眼睛——沉重的镜片后,是一双把血仇熬煮成了信仰的眼睛。
  既然在法律面前找不到让老婆孩子瞑目的路径,那就只能遵循黑暗王国的复仇规则。
  
  季复生迅速做出了决定:“出多少?”
  眼镜男却有些迟疑了,低声报价:“十万。”
  
  季复生不敢置信的看他一眼,难道自己已经堕落到这种价码了?
  开玩笑,又不是卖炸酱面的。
  
  眼镜男也明白这个价钱绝对与季复生的行情不匹配,但更明白,如果季复生都不接这活儿,恐怕再没有杀手愿意而且敢于做了。咬了咬牙,指着不远处的新开楼盘:“我和林静结婚三年,攒够了首付,刚买下那里的一套两居室。林静有了孩子……我得加班,她有些不舒服,自己出门去医院,她要省钱,就打算从人行道过马路再打车。过马路的时候,被叶守成撞了……她护着肚子……可还是摔烂了,被撞得从那么高那么高摔下来……是个女孩儿……警察取证,判定叶守成当时车速七十七码。”
  眼镜男的神态有些冰冷的麻木:“他赔给我三十万。两条人命,三十万,我收下了,又卖了房,凑了九十五万,为了找到季先生,花掉九十万……同事只能借我五万,所以季先生……我……”
  
  季复生甩甩手不耐烦的打断了他:“十万太贵了,叶守成只值四万八。”
  死后季复生很后悔,四万八这个数太不吉利了,死吧死吧,还不如只收三万八呢。
  
  季复生是个音乐爱好者,杀叶守成的时候,他在nobody的快版慢版和甩葱歌之间犹豫了片刻,最后还是选用甩葱歌作为BGM。
  “啊拉擦擦
  拉力地啊滴滴
  拉把力更力蹦力浪拨
  吗拉力爸爸把力把力把力力力力力力力死卡嫩吗拨
  呀把林那等那等啊多把啊吗路不路不路不路不等呀路
  ……”
  伴随着甩葱歌轻快的节奏,叶大公子被一辆三蹦子以绝对低于七十七码的速度碾死了。
  
  叶大公子的死本来不会牵扯上季复生,因为道上通常的做法是不找杀手找雇主,毕竟杀手只是刀而已,没人去跟一把刀较劲。
  可惜季复生这把刀太张扬。
  
  今时今日杀手这一行早已和别的行业一样讲求功利性的效率,也就是说,出钱、买命、接活、收钱、杀人五个环节,都千篇一律的标准化操作,相当的俗套,没什么人去追求艺术效果。所以死者身上都是最普通的枪伤或者刀伤。
  叶大公子出类拔萃,死得太有特色也太传奇,因此季复生生日那晚,就被叶家重金聘请的四个顶尖杀手堵在了胡同里。
  
  季复生的生日是农历的七月十五,鬼门大开的日子。
  半夜十一点三十五分,空气很闷很热,路上已经几乎没有行人。
  季复生站在胡同口,眯着眼打盹儿,等凤双越去买麦当劳的甜筒给他吃,穿着半新的黑色T恤,膝盖处两个洞的旧仔裤,普通板鞋,浑身上下唯一能伤人的只有一把钥匙。
  
  第一个杀手从不远处的公交车站匆匆走近,似乎只是个急于回家的陌生人,但他的路线巧妙的迫使季复生避让了一步,这一步致命的从四通八达的胡同口一下退到了只容两车通过的胡同里。
  
  季复生虽然半睡不醒,但天生的敏锐使之骤然警觉,奈何为时已晚,老旧的小区里已闪出两个黑影。
  第四个杀手远远的从胡同另一端出口出现时,季复生已经没有了退路,四个杀手的站位和姿势都是无懈可击的严密,隐隐透出一种凶残的血腥气息,如夜半觅食的肉食动物。
  
  一对四,那四个还都是经验丰富身手一流的职业杀手,很显然这是一场困兽犹斗的屠杀,万夫莫敌只是神话,要不就是一个内裤外穿的超人对一万个内裤内穿的普通人。
  
  没有任何人说任何一句话。
  对季复生而言,呼救没有意义,对四个杀手而言,也不需要用语言来让对手屈服。只有黯淡的路灯沉默的一旁见证。
  
  杀手之间的对垒很残忍很没人性很不具备观赏性,大家都只求速战速决,毕竟干净利落的收割生命才是他们的职业准则。
  所以半分钟内,一把两侧开刃刀身带血槽的多功能匕首就见了血,季复生右肩一个血洞,汩汩而出的鲜血迅速湿透了棉质上衣,而匕首的主人被季复生一脚踹中咽喉,喉结处咯的一声,喉骨碎裂,气管颈动脉重创,立时手掩着颈子倒地,不出三分钟已然断气。
  他断气的同时,一把三棱军刺刺入季复生的腰侧。
  
  凤双越很喜欢季复生的腰,隔着皮肤都能感觉到惊人的弹力和爆发力,却又特别的柔韧纤细。被他压在身下的时候,凤双越最喜欢放一只手在他的腰后,起伏间那是一种极致的享受。
  
  季复生要吃甜筒,凤双越就去给他买,从麦当劳到胡同口,走路需要七分钟,跑需要四分钟。
  凤双越决定用跑的,因为天气很热,甜筒化掉的话,季复生会吃得不高兴,他一不高兴,就会面瘫。
  
  凤双越是个典型的白面书生,上大学时,每学期的三千米大考就是他的受难日,堪堪跑到胡同口,就喘成一副小弱受样,而映入眼底的,是军刺从季复生腰侧迅速拔出时,顺着三面血槽奔涌而出的大量血液。
  季复生不吭一声,手中的钥匙则完全捅进了持刀人的眼睛里,甚至还旋了一转。
  
  凤双越几乎认不出眼前的季复生。
  
  他们的相识是一个老套的英雄救美。
  那晚凤双越在地下通道被两个流氓堵住了,世风日下,流氓也紧跟时尚雅慕男 风,半夜不光女人要小心贞操,连男人都得提防□失守。这虽然是小概率事件,但不表示是零概率,足球是圆的,世界是变化的,司马懿都能被自己挂的闪电劈死,凤双越以其并不出色的容貌被流氓调戏也不是不可能。
  
  可怜凤双越活了三十年,唯一一次跟人动手的记录还是在幼儿园,所以很快就被流氓们压在墙上摸来摸去,因为羞耻,还没出息的掉了眼泪。
  
  当时半熟少年季复生正蹲在通道不远处的另一侧,仿佛什么都没看到,自顾自的瘫着一张脸用牛肉味妙鲜包喂猫。
  
  凤双越甚至还记得那只流浪猫很胖也很脏,脸扁扁的,毛色姜黄,季复生慢慢的挠它的下巴,修长的手指是健康的蜜色。
  凤双越看到了希望,竟然有勇气咬了正钳制住自己下颌的大手,抖着声音叫:“救命!帮我报警……谢谢……”
  
  龙套甲乙似乎吃定了猎物的软弱,都把他的求救当笑话,哈哈哈哈一顿忠祥式慈祥的北极熊笑。
  看到这种时候凤双越居然还很懂礼貌的先说“谢谢”,季复生也忍不住笑,偏过头看他一眼,眼神闪烁,有戏谑玩味也有认真探究:“救命和报警,我只做一件事,你要我救命还是要我报警?”
  
  说着话,却大步走过来,一边走一边活动着脚踝——拳打三成腿打七,无论哪种档次的打架斗殴,季复生都偏好用腿,省力,省时间。
  两个流氓就像一切电视剧里的死龙套一样嘿嘿狞笑着扑上去了,肌肉看着挺大块的吓人,但都是练身房搞出来的华而不实,和肯德基爷爷的鸡腿差不多性质。
  
  凤双越在这方面很孤陋,理所当然的吓坏了,直觉这个挺身而出看上去挺单薄的少年会有危险。照常理说,他吓坏的反应应该是躲在墙角瑟瑟发抖,最多嗫嚅几句丫大亚美蝶,可那一瞬间不知道被什么东西附体了的凤双越居然很斯巴达的冲过来挡在了季复生身前。
  
  季复生从五岁握第一把刀摸第一支枪开始,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被一个废柴以老母鸡的笨拙姿态保护着,不禁怔了一怔。
  而此刻龙套们沙包大的拳头已经迎面砸向凤双越。季复生一蹙眉,一把拉开凤双越,一拧腰,腿下劈,腾空转身,后旋侧踹。
  
  凤双越昏头昏脑的被甩在地上,仰头观战。
  季复生踢飞两个流氓的姿势实在是光芒四射,额前漆黑柔软的半长碎发轻轻扬起,露出一双有些冷淡却更显天真的眼眸,而他稳稳落地,略微低着头时,窄窄的下巴弧线也异常俊美。
  
  一瞬间凤双越脑袋里轰了一下,有种强烈的晕眩感,那是太华丽的风光造成的感官冲击。
  
  英雄救完美,循例应该得到奖赏,季复生肚子咕噜了一下,大大方方的提出要求:“废柴大叔,请我吃牛肉拉面。”
  凤双越咔的一声合上下巴:“废柴……大叔?”
  
  季复生看着他柔弱如小白兔的眼神,很耐心的解释:“要不是我救你,你被人爆菊都不敢反抗,难道还不废柴?”
  凤双越点点头,又摇头:“可我才三十一!”
  季复生嫌弃的看他一眼:“过三十了是吧?孩子会打酱油了么?”
  
  后来他俩第N次滚床单的时候,凤双越还很记恨这件事,在季复生的冲撞中支离破碎的蹦出来一句:“你……你不是嫌我……老么?”
  季复生的身体是少年人特有的青涩瘦削,却又有习武者的强悍柔韧肌理分明,一双手也是骨节有力,他突然伸出手来,捏了一把凤双越白皙的小 腹:“不光老,而且弱。”
  凤双越气得要死,又忍不住在喘息中想反驳,季复生用嘴堵住,霸道的模糊命令:“……不许吵。”
  声音交织着被互相吞入溶解,仿佛情热时的身体急于融入对方一样。
  凤双越沉迷于季复生快要释放时的神色,微仰起下颌,嘴唇略张眼睛闭起,很深的双眼皮折痕斜飞微挑,有种浓烈强势的妩媚,既凶狠又温柔,看着都能够轻易的攀临至高点。
  
  那样的季复生,又怎会突然成了眼前这个濒死的血人?
  
  杀手中的一个看到了凤双越,知道他就是季复生站在胡同口等待的人。
  
  凤双越的神情很古怪,不是惊惶心痛也不是恐惧震惊,而是一种冰冷彻骨的绝望,似乎窥破了命运却无能为力的不甘。
  
 
作者有话要说:羞涩的开个坑,慎跳

恭祝群里的白芨芳辰快乐




死了

  叶家虽然只买季复生一个人的命,但出的价钱实在太美好,非常值得提供买一送一的优质服务,何况季复生这小子下手太狠,两个同伴一死一重伤,要他朋友一条命也不算过分,当下一个杀手就冲凤双越直奔过去。
  
  刚迈出第一步,季复生竟准确的闪身切入他的路线,大口的喘着气,摇摇晃晃,一抬手,死死扣住杀手握着的匕首。
  三棱军刺在腰部造成的伤口是近乎方形的可怕窟窿,内部肌腱严重断裂,而血槽导入的空气遇上鲜血,形成厚厚的大量血沫阻塞住血管,这样的伤势,常人早已毙命,就算不死,也不该再有一分一毫的战斗力。
  
  杀手惊诧之余,用力去拔匕首,只听到令人牙酸的利刃摩擦指骨的声音,季复生瞳孔散乱完全没有了焦距,却没有撒手,甚至还在收紧手指。
  杀手从没见过这么悍狠的角色,一时都忘了可以很简单的一脚踹开这个死了一大半的人,牙齿格格的对磕着,只顾一门心思要从他手中夺回匕首。
  
  幸好另一个杀手还很清醒,一把瑞士K31匕首型刺刀当胸贯入季复生左侧第五肋间隙,440毫米的刀身完全没入心脏。
  
  季复生一瞬间突然明白了,自己以后再也见不到凤双越,顿时觉得心口很疼,疼得要死,身不由己慢慢软倒,双膝跪倒在地上的那一刻,他抬起头凝视凤双越,说:“凤双越,我爱你。”
  声音低得连他自己都听不见,但是凤双越听得清清楚楚。
  季复生爱凤双越。
  
  凤双越手里的甜筒开始融化,湿乎乎的黏腻。
  
  冬天的早晨,两个人,一个热被窝。
  季复生突然翻个身,压在凤双越身上,舔了舔他的嘴唇,又轻轻啃了啃,像孩子对待果冻一样,满是珍惜和欣喜。
  凤双越睁开眼睛,有些无奈的笑:“嗯……又想要?”
  说着张开胳膊环住季复生的腰,微仰起下颌,是悉听尊便的邀请姿势。
  
  季复生眼神却是毫无欲|望的清澈,更含着一丝疑惑和委屈:“我只是想亲亲你而已。”
  凤双越笑着亲|吻他一下:“那就是我自作多情?”
  说着起身一边穿衣一边问:“早餐吃什么?还是煎鸡蛋么?”
  季复生胳膊垫在脑后仰躺着,皱着眉头若有所思。
  
  鸡蛋一个煎得很老,一个单面煎,蛋黄半凝固。味道跟往常一样对胃口,但季复生还是不开心:“凤双越,你前世是不是欠我很多钱?”
  这是一句很俗的玩笑,凤双越却明显的怔了一下:“什么?”
  季复生挑着眉毛上下打量他:“你对我太好……而且不是因为爱我。”
  季复生实在是很敏|感。
  
  爱一个人和只是源源不绝的付出、无限制的满足的确是不一样的感觉。
  
  凤双越的确不爱季复生。
  也许是因为不敢爱。
  很明显季复生和自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既然有幸发生交集,那他只会尽一切可能使得这段缘分好聚好散始终美好。
  
  季复生孤独,那他就陪着;季复生喜欢吃煎鸡蛋,那他就做给他吃;季复生喜欢他,那他就心甘情愿被压;如果有一天季复生爱上别人,他也只会高高兴兴的收拾行李搬走并祝季复生幸福快乐。
  因此,在季复生活着的时候,凤双越只是宠着、惯着、顺着,予取予求,就是不爱。
  
  季复生死后,凤双越一个人坐在天桥上往下看,车灯流水一样从他眼前璀璨的滑过,霓虹灯闪闪烁烁映着朦胧的细雨,很美的夏末夜景,很像初遇的那晚。
  
  那晚英雄吃饱肚子之后,却不敢回家,站在濛濛细雨中很用力的打哆嗦。
  凤双越柔声问:“怎么了?冷吗?”
  季复生摇了摇头,抬起眼睛迅速的四顾一看,说:“我怕鬼。”
  
  街灯的光芒被树影遮住大半,树叶沙沙作响,雨丝映在苍白的灯光下,仿佛随时都会有鬼跳出来。
  凤双越好脾气的憋住笑:“嗯,那我会保护你。”
  
  想到他刚才碍手碍脚的一挡,季复生哼了一声,鄙视他:“就凭你?”却不由自主的伸手握住凤双越的手。
  凤双越的手白皙修长,力量不霸道,只是恰到好处的温暖:“是啊,不许么?”
  季复生一时接不上话。
  他不说话的样子很像一只骄傲却孤单的野猫。
  
  凤双越揉了揉他的头发:“我叫凤双越,你叫什么名字?”
  季复生很不习惯被人摸头发,想躲开,却有点僵住了似的无法动弹,闷声说:“季复生。复生……就是死了又活的复生。”
  
  其实季复生根本不怕鬼。
  笑话,恶人都不怕,还能怕鬼?
  这只是一个拙劣的小伎俩,想找个借口跟凤双越呆久一些。
  
  季复生问过自己,为什么突然会执着于要一个人,活像一个迫不及待要把玩具抱回家的任性孩童。季复生以为只是因为孤单,孤单久了,格外需要另一个同类的陪伴,毕竟只有上帝和野兽才喜欢孤独。
  
  凤双越却以为他真的怕鬼,看他头发沾了雨气,漆黑里泛着茸茸的湿光,心底油然而生出一种温柔的感觉,拉着他往H大的方向走:“太晚了,你干脆跟我回宿舍吧。”
  季复生迟疑了片刻,点头:“嗯。”
  凤双越虽然又老又弱,但跟他在一起应该会很安全很舒服,那么,就试试同|居吧。
  
  宿舍薄薄的墙壁根本挡不住隔壁一对搞对象的小青年挑灯摇床的激|情声响,单人床挤两个大男人的后果就是凤双越一宿没睡着,努力把身体缩得更细些,恨不得钻到墙里去,季复生却大大方方摊手摊脚睡得不省人事。
  
  待他醒来已经是十点半,凤双越坐在窗前,笑容明亮和煦:“我煮了大米粥,吃煎鸡蛋吗?
  季复生起床低血压,眨了眨眼睛没醒透,有点懵懂迷糊的表情使他显得比实际年龄更小,竟让凤双越过早的有了身为人父的慈爱心情。
  
  慈……爱?天呐神呐,我一朵花刚开,哪里生得出恁大的娃?
  悲愤惶恐的情绪淹没了凤双越,脱口而出:“我才三十!三十一的生日还没过!”
  季复生看他一眼,也不觉得这句话没头没脑,只点了点头:“知道了,大叔。”
  凤大叔仰头把眼泪往心里憋。
  
  季复生跳下床穿裤|子,说:“一个煎老点儿,一个单面煎。”
  凤双越怔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认命的去用电磁炉煎鸡蛋。
  
  季复生趴在凤双越的书桌前吃完早点,拨冗看一眼凤双越眼眶下的黑晕,大发慈悲:“你的床太小,不舒服,你的宿舍太吵,那个女人叫得像杀猪,今天开始,搬我家住,很近,离你们学校也就五站地。”
  凤双越想客套一下说不要,季复生已经绑完鞋带,站好抬了抬腿,脚刚巧停滞在凤双越的眉骨中间,蓄势待发,于是凤双越屁也没敢放一个,答应了。
  
  季复生的家四室两厅两卫一厨,设计风格明快简洁,客厅地面是磨光大理石,一架U型布艺大沙发,卧室是柚木地板,家具的布置摆放舒适有效,与空间配合相当默契,整个屋子里几乎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
  
  凤双越被胁迫住进了季复生的家之后,两个男人同|居的小日子过得很滋润,凤双越做饭,凤双越收拾屋子,凤双越洗两人的衣服包括袜子和内|裤,但每周二下午季复生作为慰劳包身工会拉他去一次影院,用学生证买半价的票,抱一桶爆米花两杯可乐,看一场也许垃圾也许不那么垃圾的片子。
  
  原本凤双越一直认为季复生除了身手好之外,是个很正常普通的学生——就读于一所还不错的大学,读个挺热门挺流行的专业,面临考试会戴上二百度的近视眼镜一边温书一边痛骂某名捕更年期提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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