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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案一科-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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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谁怕谁!
“这么跟您说吧。”洛毅森放平了心态,态度上也没方才那么拘谨。就像跟哥们聊天似的,“估计您也知道我俩那点糟心事。他骗我,事后也知道错了。我很喜欢他,就为那点没得逞的小阴谋,我还真不想把他三振出局。我背着他找您,担心你们家有秘密,会让他越陷越深。到时候,我想拉他一把都没地方使劲。”
一番话说完,沈仲沅也没什么表情变化,更没表态。只是浮皮潦草一样地说:“他是我儿子。”
洛毅森心说:这不废话吗?不是你的娃,我找你干什么?可这话不能说出口,因为不够尊敬了。可他的嘴,也没轻饶了沈仲沅,直道:“沈浩也是您儿子。”
“三十五年前我就知道。”
老爷子这话说得嘎嘣脆,洛毅森却是哭笑不得。这才开始交谈不到二十分钟吧?怎么越看,沈紹和沈仲沅越像?说话方式像、思维方式像、就连一些遣词用字上都特么的像!
既然像的这么厉害,那就好办!洛毅森直言:“老四和沈紹之间搞得要死要活,要往根儿上查,我跟您必须谈一次。”
结果呢?沈仲沅双眼一亮,“说!”
“您是不是知道沈兼没死?”
闻言,沈仲沅猛地瞪圆了眼睛,连眼周围的皱纹都扯平了。见他如此反应,洛毅森心里不免狐疑。怎么看,沈仲沅都不像知道沈兼没死。难道说,自己想错了?
沈仲沅震惊的表情仅仅是一瞬而已,这位老人很快就恢复了常态。慢慢拿起茶杯,一口一口地呷着。直到一杯茶见了底,才问洛毅森:“确定吗?”
麻烦了,要从头说起。
所谓的“从头说起”是从沈浩的这条线开始。沈浩如何拉拢肖六坤,如何在鸿鹄会所搞古怪活动等等情况。当然,洛毅森告诉沈仲沅,沈浩怂恿沈飒去q市投资,其中的用意还不知道。
q市的事很复杂。最初他们都以为史研秋是被沈浩利用的,后来才明白,利用史研秋的人是沈兼。而且,洛毅森还见过沈兼,尽管隔着一条马路,但确定那人肯定是沈兼不假。
说完了q市的事,说到本市。沈浩如何伙同肖六坤杀了龙晓,洛毅森等人如何利用肖六坤抓了沈浩。最后,沈浩供认,沈兼一直活着。
说得口干舌燥,洛毅森最后一句,“你们家老四亲口说的,不可能有假。”
沈仲沅从半小时前就默默地听着洛毅森说得这些情况,期间一动不动,眼皮都没眨一下。洛毅森都有点害怕了,别把老头气昏过去。
老爷子眼睛里的东西太多,洛毅森还看不明白。但是他多多少少能够理解沈仲沅此刻的心情。
沈仲沅长长地出了口气,沉声问道:“还有吗?”
当然有,这才哪到哪啊?
洛毅森接着说:“沈兼铺了一张巨大的网,不可能是一朝一夕的事。根据我们的调查,他策划一系列事件的时间,至少是在2010年到2011年之间。他就在您眼皮子底下,您会一点没察觉?那么,和茗楼爆炸,您早媒体两个月雇佣私家侦探调查沈紹。您是从哪里知道的消息?”
最后一句话,让沈仲沅的目光回到了洛毅森的脸上。他问:“所以,你以为我知道老大没死?”
洛毅森点点头,干脆把实话都说了:“我假设了一下。您对沈兼的行动是知情的,您却不阻止,不提醒沈紹,是不是说明:您和沈兼是同盟?”
沈仲沅略有些诧异地问:“你确定不是?鲁莽了,不怕我杀你?”
洛毅森噗笑一声,说:“虽然您的阅历比我多太多,我还是能看出来您说谎没说谎的。您要是跟沈兼同伙,我就换另外一套说法了。”
“如果我是呢?”沈仲沅似乎对这个话题很有兴趣,“你如何面对老七?”
呦呵!这算是正式出招了吗?
洛毅森不厚道地咧嘴笑了,“老爷子,我说点您不爱听的话。就算您跟沈兼真是同谋,就算我抓了您。沈紹也绝对不会恨我,怪我。我们俩该怎么着,还怎么着。不是说沈紹没亲情,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儿。而是他心里分的清楚。就算是亲爹,做了天怒人怨的事,也要付出代价。我不抓您,别人也会抓您。”
闻言,沈仲沅居然笑着说:“你的确了解老七。“
洛毅森一副特别淳朴的模样,说:“所以,老爷子,您别兜着了。有什么就说什么吧。”
沈仲沅貌似有点开心,貌似对沈兼还活着的事实已经完全接受,且并不在意了。他带着一点笑意,对洛毅森说:“本来,想要你选择。要真相,还是要老七。”
艾玛,真狗血。洛毅森暗想。
“你很和我心意。”沈仲沅也很坦率,“以前,能管得住老七的,只有我。”
这话的意思是:现在多了一个?洛毅森别扭地挠挠额头,不想回应这个话题。
关于要老七的话题说完,好像冷了场。
沈仲沅晃了晃头,看似在活动颈椎。洛毅森等着他晃完,等着他开口。对沈仲沅,洛毅森知道,必须有足够的耐心,一句话说错,一步棋走错,都会导致另外一种谁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洛毅森小心翼翼,沈仲沅却始终没有流露出过于在意这件事的态度。晃动的头缓缓停下来,也不去看洛毅森,垂眼短叹一声,遂道:“老大快四十的人了,我管他什么?做好做坏,自己负责。你说的,我事先不知。和茗楼爆炸,总会有枪口对准老七。轮到别人查吗?几家小媒体,值得我出声?抨击谁,谁去解决。你明白吗?”
洛毅森点点头,简直再明白不过。他说:“其实,您是很在乎沈紹的。”
沈仲沅微微蹙眉,没吭声。
洛毅森又说:“也就是说:您对沈兼以及其他子女采取了放羊吃草的方式,事先并不知道沈兼做的那些事。那后来呢?您雇佣了私家侦探,那位私家侦探也告诉您了,爆炸案跟沈紹无关。现在,您也知道沈兼还活着。您就没什么想说的?”
沈仲沅的心理素质显然要比沈紹强,洛毅森一番明里暗里的质问,愣是没让他有半分动摇。洛毅森倒也不急,安安静静地等着。
大约过了三五分钟,沈仲沅从怀里取出一张照片,放在桌上。洛毅森拿起来一看,当即有点发懵。
照片已经有些泛黄,上面是四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看年纪都不大,也就是二十刚出头的样子。这时候,沈仲沅伸手过来,指着第一个左边第一个男人,说:“我。大二。”
“您大学时期的照片?”洛毅森问道。
沈仲沅点点头,又指着第二个人,“王希云、路谭峰、周美欣、杜凡……”最后,他的手指落在右边第一个男人上,“老师,时方。”
洛毅森下意识抬起头,盯着沈仲沅。
沈仲沅的眼神柔和了几分,好像想起了久远的往事,他沉声道:“毕业,各奔东西。老师改了名字,‘洛时’。”
最后半句话好像一把大锤砸在洛毅森的心上!他下意思拿起照片,仔细看。沈仲沅口中的“时方”老师,的确有几分爷爷的模样。但是,这样太年轻了!
不等洛毅森提出疑问,沈仲沅自顾自地说:“就是他去世前,也不像快八十的人。”
“我不明白。”洛毅森糊涂了,“您和我爷爷早就认识……不是,我想说得不是这个。您毕业之后,我爷爷才改的名字,是吧?您是怎么知道的?”说完,又觉得不对,“乱了。那个,我爷爷为什么要用假名字去学校当老师?”
沈仲沅看得出,洛毅森被这件事搞的失去了冷静。
“你爷爷,影响我很多。”沈仲沅如此说着的时候,眼神渐渐飘远。
当年的洛时顶着“时方”这个名字,在大学校园里是个很不起眼的老师。每每有人提起他,旁人都要先想想,才能知道说得是哪一个。对沈仲沅来说,上了时方老师一年的课,还不记得他的全名。
那时候的沈仲沅已经在做生意了。那个年代,就是撑死大胆的,谁做生意谁能捞到第一桶金。沈仲沅一边上课,一边赚钱,日子过得倒也舒心。但他利用课余时间做生意的事,还是被学校知道了。四十几年前,一个大学生做生意是怎样一个概念?反正校方觉得这是必须严肃处理的事。沈仲沅被勒令休学,等待处理。
沈仲沅打小脾气就倔,主意就正。他在家都想好了打算,大不了不上大学了,但是生意必须做下去。下定了决心,沈仲沅不等校方给出处理意见,自己先写了退学申请。
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老子不跟你们玩了。
就是在他准备递交退学申请的时候,时方忽然到他家做家访。沈仲沅连人家名字都叫不全,更不知道这位平日里跟隐形人差不多的老师为什么而来。
记忆追溯到那一年的夏季三伏。屋子里闷热,电风扇呼呼地吹着,吹不散闷热的温度。敲门声响起,沈仲沅冷冷地瞥了眼房门,没打算理会。忽听外面有个男人含笑的声音,在说:“沈仲沅同学,我知道你在家。开门吧,我给你带了冰棍。奶油的。”
沈仲沅想:正好学校来人了,可以帮忙把退学申请带回去。于是,他从屋子里走出来,打开家门。
看到是自己的老师,沈仲沅也没什么好态度,仍旧是冷冰冰的。时方提起手里的塑料袋,说:“我在学校门口小卖店买的,可好吃了。”
沈仲沅瞥了眼袋子,冷声道:“都化了。”
时方笑了笑,说:“味道不会变。”
这一眼,在记忆中总是鲜明。
消瘦的男子背光而站。乌黑的头发有几缕被汗水打湿,黏在额头上。可能是因为天热的缘故,白皙的脸通红通红的,眉眼笑得弯弯,好看的嘴翘起,露出一点牙齿的洁白。黑白分明的眼睛满满的都是笑意,仿佛笑道到了心里似的。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举着化成水的一袋子奶油冰棍,笑着告诉他:味道不会变。
那一刻的那个笑容,在沈仲沅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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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方进了沈仲沅的家,并没有因为杂乱和明显的独居生活环境感到质疑。从容自在的就像常来的老朋友,把主人不满的态度摆在一旁,视而不见。
沈仲沅接触过很多不同类型的人。自来熟的不是没见过,可自来熟到时方这个程度的,真是第一次遇到。某种程度上来说,沈仲沅觉得时方也算个奇葩。
时方还拎着一袋子奶油冰棍,四下寻摸了一会儿,问沈仲沅:“有盘子吗?”
沈仲沅不耐地指了指厨房,时方也没客气,自己去找了两个盘子回来。把化成水的冰棍倒在两个盘子里。手指上沾了不少。沈仲沅皱着眉头看他,略嫌弃。
时方很自然地舔掉了手指上的奶油,还嗍了两下,顺便在衣服上蹭了蹭。沈仲沅看得直皱眉。
盛满液体冰棍的盘子推到沈仲沅面前,时方不客气地说:“喝吧。”
一般情况下,应该说:“吃吧。”才对。沈仲沅立刻对盘子里的东西没了一点胃口。时方端起盘子,送到嘴边真的喝了起来。
头一回,见着喝冰棍的。
一盘子冰棍下肚,时方瞧见了桌子上的信纸。抹了把嘴,乐了:“哎呦,你的字不错嘛。”说着,咂舌,“这个退学的‘退’字,写得不够好。笔锋没出来。‘请’字的言字旁斜了些。”
说完,摸着下巴去看沈仲沅的手,琢磨着说:“你写字的时候,是不是习惯弯着手腕?”
沈仲沅直言:“你来干嘛?”
“找你啊。”时方还盯着沈仲沅的手腕,看似只是随口应付一句。在沈仲沅直甩白眼的时候,他已经抓住了他的手腕,扯到眼前,“哦,这是小时候学字太用力了,指骨微微变形。你这腕子看着还可以啊,怎么老是弯的?受过伤吗?”
沈仲沅彻底厌烦了他的唠唠叨叨,猛地把手抽了回来,面露不悦,“你找我有事?”
时方望望天,吧唧吧唧嘴,忽问道:“你今年二十一吧?档案上写得是四月初生人。”言罢,方才还笑眯眯的眼睛直勾勾盯着沈仲沅的脸。
沈仲沅完全搞不懂时方要做什么,只是被他那双澄净的眼睛吸引了过去。待回过神来的时候,时方还在望天,嘴里嘀嘀咕咕。
“看你这面相应该是午时出生。沙中土命,命里三火三金一水一木。重五两八钱。啧啧,你这命够可以的啊。一身骨肉最清高,早入商门姓氏标,脱得蓝衫换锦袍。品性刚直,认死理儿。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善搏,不善休,六亲兄弟不靠,白手起家。只可惜,朝圆月不圆,婚姻多坎坷波折。虽子孙满堂,得心者却少。”
最后,时方使劲拍拍沈仲沅的大腿,“你呀,一辈子都没省心的时候。”
沈仲沅已经石化了。
半分钟后,沈仲沅努力将时方赶出家门,时方扒着门框笑眯眯地对他说:“我正事还没说呢。”
“走!”沈仲沅恨不能拿个什么东西把神//棍打出去,使劲推着门,气呼呼地说:“别再来了。”
“你这孩子,怎么不听话呢?我真有正事跟你说。”
沈仲沅气急,直接爆了粗口——滚蛋!
哪知,时方的脸上没了笑意,严肃地说:“到现在,你的钱财共十二万七千八百三十九元。”
沈仲沅当时就想:这人肯定调查他不是一天两天了。可这也不对啊。现在,他的存折里十二万三千元。前几天赚来的钱还在家里,没来得及去存。他狐疑地心算了一笔账,存折里的十二万三千元加上家里的四千伍佰元。
十二万柒仟伍佰元。
沈仲沅厌恶地白了神//棍一眼,“滚!”说完,关门落锁!
被挡在外面的时方还掐着指头算,还在嘀嘀咕咕。
沈仲沅懒得再去理会外面的人,想着:过一会总会走吧?自己这么不给面子,今后不会再来了吧?
于是,沈仲沅继续琢磨下一笔生意怎么做才能赚的更多。大约过了两个来小时,又有人敲他的房门。没等他问来人是谁,便听到外面的人说:“沈老弟啊,我是吴大哥。”
吴大哥是沈仲沅的邻居,平时对独居的沈仲沅非常照顾。算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沈仲沅虽然有些懒得动,还是起身给吴大哥开了门。
吴大哥站在门口也没进去,笑着递上一个牛皮纸信封,说:‘上回跟你借的钱,我来还你。”
如果不是吴大哥来还钱,沈仲沅早就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了。
大概是三个月前,吴大哥家里出了急事,手里的钱周转不开。沈仲沅主动借给他一些钱,当时吴大哥还说,这个钱跟银行一样,算你利息。沈仲沅也没在意,很快就把这事忘了。
吴大哥不但把钱换回来了,还给沈仲沅带了一饭盒的酱茄子。
沈仲沅接过饭盒还没来得及说声谢谢,旁边忽然扑上来一个人,死死扒着门框,紧盯着沈仲沅手里的信封:“我就说不可能错!”
“你怎么还没走?”沈仲沅简直惊讶,看着冒出来的时方本能地抓住了放在旁边的拖把。
吴大哥还挺高兴地跟时方打了招呼,时方连声说:“我是他老师。”
“您是老师?哎呦,这么年轻啊?”
“我是面嫩了点。哈哈哈。”
沈仲沅看着这俩人当他不存在一样自顾自聊上了,就想赶紧把门关上。但是!时方的动作速度真不是盖的,只见身影一闪,居然溜了进去!
吴大哥站在门外摆摆手,“你们聊,我回去了。”
结果,就是沈仲沅拿着拖把,面对微笑着的时方。
听到这里,洛毅森耷拉着脑袋,只觉得爷爷好丢脸!
当年那个拎着拖把要打人的大男孩已经是一位年迈的老人。沈仲沅放下手里已经凉了的红茶,说道:“那时候,他要我数钱。我借的,别人还了利息,加上银行的,刚好是你爷爷说得那个数。”
已经丢不起这个人了!洛毅森臊的满脸通红,尴尬地笑着说:“您还真信他了?我爷爷就是个满嘴胡话的老头,我小时候可没少被他骗。”
“我信。”沈仲沅意简言骇地说。
事实上,时方要跟沈仲沅说得正事跟他上学有关。但在那之前,他必须让沈仲沅相信他。沈仲沅说:“说吧,我信了。”
时方一本正经起来,说:“你不能退学,这关系到你今后的发展。具体的我说不清。你既然信我,就回去上课。至于学校那边,我会帮你解决。”
沈仲沅纳闷。他跟时方无亲无故,这人为什么要帮他?时方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含含糊糊地告诉沈仲沅,总有一天会明白的。
于是,一周后,学校通知沈仲沅恢复上课的时候,他毫不惊讶。也说不上什么原因,沈仲沅就真的完全信任了时方那个神//棍。
打那之后,沈仲沅像魔怔了一样,想要搞清楚时方到底是什么人。
沈仲沅告诉洛毅森:“时方成立了学习小组,照片上的人是成员。他教了我三年,除了时方这个名字,对他我一无所知。毕业那天。他给我一本手记。”
那天的事,沈仲沅记得清清楚楚。时方照旧穿着蓝裤子白衬衫,慢吞吞地走到校门口等着他。俩人很默契起朝着沈仲沅的家走。路上,时方说:“仲沅啊,你帮我点事呗?”
“缺钱?要多少?”沈仲沅直接问道。
“二十万。”
沈仲沅想都没想,便说:“回家拿存折,你自己取。我睡觉。”
“嘿,你这孩子怎么回事?”时方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我说借钱你就信了?借多少你就给多少?你也不问问我用这么多钱干嘛?”
沈仲沅斜睨了时方一眼,“到底什么事?”
时方从书包里拿出一个黑皮的笔记本,递到沈仲沅面前,“帮我收着。”
沈仲沅也不跟时方见外,直接打开了笔记本。可惜,上面的字他不认识。
“这是什么字?”沈仲沅停下了脚步,狐疑地问道。
时方眯眼一笑,“看不懂吧?急死你!”
说到了这儿,坐在洛毅森面前的沈仲沅无奈地叹息一声:“你爷爷,真是……”
洛毅森替他说,“欠抽!”
沈仲沅失笑摇头,看上去心情好的不得了。
洛毅森对那个笔记本很有兴趣,但是对爷爷跟沈仲沅之间的故事更有兴趣,“老爷子,后来呢?”
后来,沈仲沅咬牙切齿地瞪着时方,“你别惹我!”惹急了我,就算你是我老师也照样揍你。
忽然,时方的手摸到了沈仲沅的脑袋上,还晃了两下。
跟时方认识三年多了,他几乎没跟自己有做身体接触。沈仲沅也讨厌别人碰他,特别是脑袋。可不知道怎的,时方碰了他的头,他却一点不反感。
时方笑得温和,眼神中带着一点点沈仲沅看不懂的东西。
“仲沅啊,腿疼了就歇歇,不要总是忙着赚钱。”
沈仲沅在怔楞之际,有些别扭地回道:“神//棍,有话直说。”
时方淡淡地笑着:“我走了,你帮我收着笔记。”
沈仲沅没有问时方,这笔记我要收到什么时候。或许,是那时候时方的背影显得孤独而沉重,沈仲沅看得呆了,忘记问他。
没想到,那一次是他们最后一次相聚。直到很多很多年以后,沈仲沅才明白,时方留给他最后一个眼神里的东西是什么。
那是一种无法用言辞来形容的感情——哀伤。
沈仲沅并没有告诉洛毅森,他一直在找“时方”,找了快四十年,也没找到。去年和茗楼爆炸,他查到了“洛时”的档案,一张洛时年轻时的照片,圆了他快四十年的梦。
沈仲沅摸着自己的左腿,说:“五年前,这条腿有了毛病。总是疼的厉害。”
爷爷的话再很久很久之后应验了,沈仲沅停了下来,不再整日里想着赚钱。一切都仿佛按照爷爷设计好的走过来。洛毅森却在故事的尾声中,忍不住想要落泪。
爷爷说沈仲沅一辈子都不省心。那爷爷呢?
屋子里重又恢复了安静。淡淡的茶香中,弥漫着一点感伤。洛毅森从没像此刻这般思念爷爷,那个风趣的,对他却很严厉的老头,在沈仲沅的口中就像个陌生人。
他不了解爷爷。对洛毅森来说,没有什么比这更难受的。
不知道多了过久,沈仲沅才从回忆中清醒过来。小心翼翼地在大衣里怀中拿出一个用上好锦缎包着的笔记本,放在洛毅森面前。
洛毅森深深吸了口气,缓解自己不稳的情绪。打开锦缎,翻开笔记本,看到熟悉的字体。他哑然失笑。
“我没找人研究。”沈仲沅说:“他留下的,不想给别人看。你认识?”
“嗯。”洛毅森勉强地笑了笑,说:“这个是金镜文。爷爷根据金文自己创造的字体。这个不能直接看,我来给您做个试验。”
说着,洛毅森离开客厅,去别的屋子拿了一面小镜子和一只白板笔。用白板笔在镜子上画了九宫格,才对沈仲沅说:“这种金镜文写在纸上是颠倒的,里面还有一些没意义的字符。必须用画过九宫格的镜子,反过来看。”将镜子倒放在笔记本上,“光是看镜子里的字还不成,我爷爷有一套口诀,配着口诀看才能看明白。”
沈仲沅摆摆手,“给你了就拿去。”显然,沈仲沅对笔记里的内容并没有兴趣。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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