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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清平不哭-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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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因为我和他是假夫妻!我们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是纯洁的男女关系!
  (银子挺轻蔑地看了看水云,说,都男女关系了,还纯洁!)
  “这个,这个是因为子勋说我刚大病一场,身体还虚弱,不适合生养。”说完,我就别过脸去。汗!谎言编的炉火纯青,一口一个子勋,听得自己都要吐了。
  阚子勋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走过来,揽过我的肩,笑嘻嘻对福婶说:“你先开始做小孩的衣服好了。迟早会有的。”
  福婶欣喜地点点头,很知趣地说:“呀,我要去准备晚饭了。”太阳还好着呢,恐怕只有三点的样子。
  我掐了阚子勋一把,“又乱说话!谁要和你……”对着阚子勋我说不口,晕!“我不减肥了!”我冲他吼。
  阚子勋转过身去,“摸上去软软的多好。以后生孩子也省力。”我正要发作,他把一个有盖的竹编篮子放到我腿上。
  “看,我送你的。”
  我狐疑地看了他一眼,揭开盖子。一双又黑又亮的圆眼睛正忘着我。那双眼睛水灵灵,亮晶晶的,让我的怒火一下子飞到九霄云外。

  阿奴

  我执意要叫它“阿努比斯”。这名多帅啊!
  阚子勋显然是不明白我为什么要给一只狗取四个字的名字,而且是互不相干的四个字。
  我鄙夷地看了他一眼,“那你说叫什么?”
  “来福,旺财什么的。”我把他的头一推,长得一副聪明样,满脑袋装得却全是豆腐渣……
  我嘿嘿奸笑三声,“好名字。留着给你儿子用!”
  埃及神话中阿努比斯是介于黑夜与黎明的中间状态的神灵,它的显象通常为犬首人身,有时则完全是一只犬。我给我狗取名叫“阿努比斯”那是有依据的。我的狗就叫这个名!它可以凸显狗主人也非一般人物!
  当我给福伯福婶介绍阿努比斯时,两位老人也是一愣,异口同声问:“叫啥?”我一个字一个字慢慢说:“阿——努——比——斯。”
  福婶听完后笑得很僵硬,低声自语:“好端端的一只狗,怎么叫一个古怪的名字?”福伯强压笑意扯了扯福婶的衣袖,使了个眼色,对我说,“名字长了点……”
  鬼谷里其他三个人跟我那还真不是一个境界的!阿努比斯,这样好的名字,他们完全感觉不到妙处。隔层文化,隔座大山。跟他们我没法进行更深层次地交流!
  “它就叫阿努比斯!”我的强硬态度,在场的其他三个人明显感觉到了。
  阚子勋摸了摸阿努比斯,“叫什么都无所谓!阿奴必死就阿奴必死。你高兴就好。”
  福婶则完全不是跟我一个调上的,她问“夫人,您跟叫阿奴的人有仇?连狗的名字都在诅咒他?”暴寒!我阚水云是这样狠毒的人么?“阿奴必死”听得我都揪心……
  福伯还是老话,“我就是觉着这名长了点。”
  我服了他们三个,三比一,我妥协了,“阿努比斯简称阿奴好了。它叫阿奴了。”同志们,我举白旗了。独在异乡为异客啊,还是入乡随俗吧!
  (银子我有个好建议,狗叫阚小勋也不错!银子在一旁插话。旁边阚大帅哥拳头握得咯咯想,朝银子妩媚地露了一口白森森的牙。银子转口说,其实我觉得叫阚小云更好一些。隔壁的水云伸出一双爪子,个个指甲锋利。银子缩在角落,抖抖索索,那它,那它,就叫小银子好了……水云不屑地对子勋说,跟个太监名似的,哪有阿奴好听。)
  “阿奴乖,跟娘一起去散步去!”
  “阿奴,吃饭了!”
  “阿奴,别闹了,乖,要睡觉。”
  ……
  我生活的重心开始从想办法出谷过渡到小狗阿奴身上。有时候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自己都唾弃自己。我怎么能没了出谷的斗志?我怎么能失去记忆像个没事人一样不明不白地活着?我苦苦要追寻的过去怎么办?你看你,阚水云,在鬼谷的日子里,你是光长肥肉,不长智慧,渐渐地被这平淡的生活给磨平了!这样下去,你就中阚子勋的圈套了。难道你的下半生就要这样耗在鬼谷里?
  猛甩了甩头,我朝天空大声喊:“不行!不——行!”
  我想了很久,决定在房里翻东西。也许阚子勋藏了一些秘密的东西,或者找点银子,留作以后出谷的盘缠。(银子扼腕,疾呼:千防万防,家贼难防!)
  目的地就是暗阁。卧室里我早翻过,梳妆台上只有我日常用的首饰和一些杂七杂女孩用的东西,柜子里也就是我和阚子勋的衣服。暗阁里我也是经常进去的。因为每天早上我都要敲打脸盆吵醒阚子勋。只是这次进暗阁,心里怪怪的。(做贼心虚呗!银子说)
  暗阁里很暗!(银子:屁话!暗阁很亮是暗阁么?)空间很小,只有一张桌子和一张床。桌子一眼扫过去,就个茶壶和茶杯。再看床铺,被子叠得很整齐,被单也拉得够直。阚子勋莫非受过军训?这个暗阁根本就不是藏东西的好地方吗!
  不过来都来了,不翻一下怎么对得起看《清平不哭》的全体读者大人?没准阚子勋猪脑袋把好东西藏被子里了。翻一下啦!(*^__^*)嘻嘻……被子被我胡乱展开后,没发现!也许在床单下。掀完床单咱再来掀床垫,掀完床垫我再掀床板!只是这床板重了点,实在是没这个力气。一番杰作以后,阚子勋的床就是一个入室抢劫的案发现场。
  我闭上眼摊在床板上,气喘吁吁。等我睁开眼。呵!阚子勋那厮的脸近在我眼前,眼睛里是一汪深不见底的潭水。我赶紧闭上眼睛。
  “做什么呢?”
  我闭着眼一点一点移动身子,确定不在阚子勋的势力范围内以后马上一骨碌爬起来。
  “我看今天阳光很好,想把你的床拆了。哦,不,是要把你的被套拆了拿去洗洗。”
  阚子勋倒了一杯水给我,“拆被套?我看被套没拆掉,床到是给完完全全拆了。”
  “噗”喝到喉咙里的水如数喷了出来,阚子勋很轻缓地拍打我的后背,拿手帕擦掉我嘴边的水渍。
  “床上三件套都要洗。不仅洗,被褥、床垫还要晒。我先去劳动啦!”我拆床上三件套的速度极快,因为再呆下去我要窒息了。
  待我拆枕套的时候,有个亮闪闪的东西掉了出来。
  公告:近几日,《清平不哭》的阅读人数长了很多,出乎银子的意料。而且又有好心的读者大人收藏并推荐了本书。所以虽然银子的家这边下了很大的雪,一片凉意,但是银子的心里感到很温暖。谢谢各位对《清平不哭》的支持和对银子我的厚爱!o(∩_∩)o……

  手链

  我一脚踩住这亮闪闪的物件,生怕阚子勋夺去,超级得意地看着他。嘿嘿,这回我是主人,你是藏东西的小贼!
  “老实交代吧!”我就充当一次铁面无私的办案人员。
  阚子勋装傻,“交代什么啊?宝宝。”
  想到一句黑色幽默“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姓阚的应该不知道这句经典的话吧?只要你坦白从宽,我会让你好好过年的。
  我捡起地上的物件,这东西貌似是女人用的手链!我哼了一声,大气地说:“咱们出去阳光底下好好谈!”
  走到屋外,我对着阳光,仔细研究了这手链,最终的结论就是:金子做的。我的眼睛里一片金光闪闪,回头很无耻地对阚子勋说:“就当我今天给你晒被子的报酬了。”
  阚子勋问:“你很喜欢这个么?”
  再看这手链,风格细腻,工格精致,是用好几十股金丝编制而成,更为独特的是扣合之处是一把小小的金锁。我也不知道哪个是锁的正面,哪个是反面。总之就是每面周围刻有抽象的图腾,既像一团流云,又似一株植物。这个不重要,关键是锁一面刻有“清”,另一面刻有“明”。
  看不出来,阚子勋还是一个侠士!我嘿嘿地傻笑,把手链扔还给他,“想不到你满腔热血,挺上进的一小伙。还你!”,对他挤眉弄眼,“我会支持你事业的!”
  阚子勋抓住手链,不解地问:“你在说什么?”
  “别装了啦!你肯定还有一条手链。”我一口咬定。
  阚子勋对上我的眼睛,“这么贵重的东西。我可没有。听说这手链普天之下只有这一件单品。”
  一件?那“反复”二字这么办?不是“反复清明”么?换一下就是“反清复明”。他不是天地会的?我重重的拍了一下脑壳,爱幻想的老毛病又犯了!现在这个时代,不是清王朝啊。我不是清穿,不然早见到传说中的九大阿哥,轰轰烈烈地去谈一场旷古之恋了!要怪也只能怪这锁刻“清明”,如果刻“端午”,那我就没其他想法了……
  我恶狠狠地对阚子勋说:“拿来!这手链我又要了!”
  阚子勋只是看着我,没有说话。
  “你不是说普天之下只有这一件么?怎么到你手上的?”我咄咄逼人。(*^__^*)嘻嘻……好东西!一定要抢过来!
  阚子勋还是看着我。
  我脑子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你抢劫得来的?你杀人放火了?”
  阚子勋这才说话,“我堂堂阚子勋怎会与土匪为伍?”
  对哦!他的形象确实与土匪相差太大,我也相信他不是这样的人。
  “你很喜欢这条链子吗?”阚子勋重复了一遍。
  老问我喜不喜欢。喜欢你就给我啊!以他爱跟我做对的性格来看,我说喜欢,那他会拿手链要挟我做事;说不喜欢,我就正中了他的套。
  “这手链如果不是你老情人的,就给我。如果是,我也不会夺人所好,你就藏起来慢慢回忆你梦中情人吧。”我气呼呼地说。
  对面的阚子勋脸上露出了笑容,“吃醋啦?你要这手链做什么?”
  这男人的智商绝对有问题啊!手链难不成还当腰带用啊?自然是戴手腕上,当装饰。急用的时候,当钱用!
  阚子勋又说:“这手链戴上去就摘不下了。”
  啥?什么意思?“摘不下?”我疑惑道。
  “除非有这锁的钥匙,或是戴的人死去,链子会自然脱落。”
  世界上还有这么神奇的东西?本来我是不会相信的,我是谁啊!是受过高等教育的21世纪新人类,会信这伪科学?只是我都穿越了,最不可能的事都发生了,我也只有信的份。
  “给我吧。我又不要戴,让人重新打一下,做个细项圈给阿奴。”我对阚子勋笑得极为谄媚。
  阚子勋听完后,放声大笑,“也就宝宝你想得出来,把这戎国最珍贵的赤金做成狗项圈。给你,或许以后有用。记得千万不要戴上去,我可没办法摘下来。”
  以后当然有用了!戎国最珍贵的赤金,能换多少银子啊?(银子钻进来愤愤地说:银子我是能用小小的赤金交换的吗?)我的出谷费用不用愁了,有了这赤金,第二步就是找解药。等我找到了,阚子勋,你就一边凉快去吧!
  “明天,我们出谷去见两个人。”阚子勋把手链放在我手心。
  出现幻觉了!出现幻觉了!我觉得大地在旋转,太阳像个跳动的篮球一样在眼前乱晃。他扶住我,笑着说:“我们去去就回,估计半天就回来。瞧你激动的。”
  刚走第一步,就要跳到最后一步。我双掌合十,老天爷,你对我实在太好了!

  出谷

  当天晚上,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心里盘算着,明天是从阚子勋魔掌里逃脱的大好机会,千万不能错过!否则永远呆在鬼谷,一辈子只能与三个人和一只狗过活,凄凄惨惨戚戚啊!
  插曲:银子摇头,“非也,非也。现在鬼谷四个人正好凑一桌麻将。如果想玩团体游戏,那你和阚子勋努力努力,一定可以超额完成计划。来日方长!”水云一脸黑线,“我要看篮球赛。岂不是要生十个?死银子,你以为生孩子是流水线作业?”银子大笑逃走,“让阚子勋上场只需九个!多乎哉?不多也!”
  我蒙在被子里,抱着枕头,满脑子想着逃脱大计。这次逃脱大行动必须准备好几套方案,以备不时之需。谁知道明天会是怎样的状况?阚子勋不是一般的人物,从他眼皮底下溜走,估计我需要一千年的道行,化作一缕轻烟飘走是最好的。只是现实是,天地良心,我妈作证,我确是一人类!快想法子,快想,天都要亮了!
  在伸手可以见到五指的时候,我想好了四个逃走计划。
  A计划:趁姓阚的不注意,一棍子打晕这小子。可行性:0% 因为我哪找棍子呢?总不能出门就带一个棍子吧?打在那小子身上,他没事,棍子倒是光荣地一分为二,我的下半生可就惨了!PASS!
  B计划:在阚子勋的饭菜里下蒙汗药或是泻药。可行性:0。0% 阚子勋的那间屋子里药是很多,但是我不知道哪些药具有我想要的作用。拿错药,吃死他,我也是不愿意见到的。PASS!
  C计划:哪人多就去哪!混在人群,脚下抹油,见机就遛。可行性:0。00%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阚子勋的朋友说不定也是住在x谷的怪人,住在鸟不拉屎,人烟稀少的鬼地方。我奔到哪里去啊?姓阚的还不是像老鹰捉小鸡一样把我扔回鬼谷?PASS!
  D计划:假装拉肚子,然后悄悄逃走。可行性:50% 拉肚子地点最好靠近十字路口,那样阚子勋就不知道我跑哪个方向了。到时假装拉肚子,让他走远,我马上就跑。不过,我能不能跑过阚子勋的轻功就看我造化了。希望他追错方向,只要我去了人多的地方,我就安全啦!告他个强抢民女为妻!限制妇女儿童自由!
  当阚子勋从暗阁里出来的时候,我开始蒙在被子里穿衣服。阚子勋洗过脸,朝正在梳妆台前的我笑,“今天不赖床啦?”
  我边梳头边朝镜子做鬼脸,一本正经说:“看你朋友,迟到是不礼貌的。”
  梳妆盒里的金银头饰不少,以往不想在头上搞得像插花一样,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了,我要走华丽路线,能插多少算多少。钱可是居家旅行必备之品。没有钱,多带值钱东西就是真理!到最后整个头动都困难了,简直摇摇欲坠。镯子、手链、项链有多少,戴多少。衣服一遮,阚子勋什么都看不到!古代宽大的衣服就是方便!戒指么,有点犹豫。十个手指都戴戒指,太招摇了,不是我一贯低调的作风。我没好意思,所以带了八个。只可惜女人不流行戴扳指,不然我左右手大拇指可以分别一个。看着这些漂亮的镶玉耳环更郁闷了,我怎么才两耳洞啊!忍痛割爱,挑了一副最大的戴在耳朵上。其他的就算了,行大事者不拘小节。最后不忘把赤金手链揣怀里,这是我最值钱的家当!
  我从镜子里看到阚子勋站在我的身后,下巴亲昵地顶在我肩膀上,对着镜子里不自在的我,迷人地微笑着,“谷外不比谷内暖和,宝宝要多穿一点。”多穿一点我还跑得动么?
  我梳了梳前额的刘海,眼睛看着窗外,没有焦距,不想让他发现我眼里所流露出的出谷的喜悦和离别的伤感。“恩,待会儿加个披风就好了。”
  上马车之前我忍不住回头对送行的福伯福婶说:“福伯福婶,我走了。”
  福婶爽朗地拉着我的手,“听公子说,下午你们就回来拉。晚上我包饺子,你要帮我啊!”我别过头去,不吱声。亲爱的福婶,我这一去不复返,咱俩再见不知是何时……(银子抢答;被小勋勋抓回来的时候!)
  上了马车后,挑开帘子,看着路口越来越小的福伯福婶,心里一阵泛酸。哎,脚下的路不知会通向何方,而我离开阚子勋,会找回我的记忆么?

  薛璧

  马车驶进迷雾森林的时候,我的心像是被狠狠地揪了一下。这里的空气是潮湿的,是格外清新的,但我此时的心情并不是近距离接触大自然的悠然自得。脑子里反反复复都是一个苍老的声音在喊“让他们年轻的身体来滋养迷雾森林参天的古树!”我不敢掀帘子看外面。
  赶马车的阚子勋挑开帘子,恰好瞅见我双臂环胸,在那瑟瑟发抖。他关切地问:“宝宝,很冷吗?车厢里有备用的披风。”
  我坦白地说:“不冷。是心里害怕。”
  阚子勋合上帘子,“不用怕!有我在呢!迷雾森林哪只鬼敢抓你!”
  死人!会不会安慰人啊?哪只鬼?迷雾森林鬼很多么?我双手合十,默念:“佛祖啊,我阚水云笃信佛教,你要保佑我,阿弥陀佛!”
  突然间感到似乎有人从背后轻轻碰了我一下,我赶紧在身上跟点穴一样点了个十字,改口:“我万能的主啊,求你庇佑我!我以后每周都去做礼拜,真的!阿门!”
  有一阵阴风吹过耳边,我浑身的鸡皮疙瘩如雨后春笋般争先恐后冒出来。我只能右手食指指向天空,拇指打开,“万能的真主求你一定要好好罩着你的子民阚水云!我对您的景仰犹如滔滔江水……”还没表达完呢,车厢侧面的帘子被风猛的掀起。我惨叫一声,连滚带爬,躲进阚子勋的披风里,死死抱住阚子勋。
  世界三大宗教我都投靠了,你们都不怕!你们到底归谁管?(归阎王爷管!银子抢答上瘾了。)阚子勋呆了几秒钟,说:“松手。”
  靠!我都主动投怀送抱了,你还嫌弃我?妈的!不松手!我把头使劲抵在阚子勋背上。
  阚子勋的大手轻轻搭在我手背上,柔声说:“坐我旁边来。我的背都快被你的发簪划出印子来了。”
  这样啊……我乖乖地坐在他旁边,阚子勋单手搂我在怀,用他的披风把我包个严严实实,呵!我就是一只超级大的粽子!
  “外头冷,宝宝你是寒性体质,不要冻着才好。”我吐了吐舌头,冻死比吓死好!更何况身边有“阚牌暖炉”,我哪会冻着?唯一不爽的是今天的装扮太华丽了,金银饰品沉重。
  我趁阚子勋一不注意就从头上拔下一根发簪。游戏玩得挺刺激的,数次之后,头上轻松了不少。等阚子勋发现时,他问我,你的头发好乱!我干笑几声,被风吹的。理理就好。
  “到了。”阚子勋把裹在我身上的披风松开。我环顾四周,妈妈呀!果然是一个鸟不拉屎,人烟稀少的鬼地方。我没有看到人,也没有看到房子。眼前又是一片树林。这片树林叫“迷烟森林”吧?我很无奈地看向阚子勋,他正从车厢里拿出水果,糕点。
  这水果,糕点不是给我在路上吃的吗?刚才一路担惊受怕,没顾上吃这些。原来是送人的,晕,还好我没吃……不过他朋友还真不礼貌,我们都到路口了,居然没有迎接我们!我到要看看是谁这么NB!待会给你一个下马威尝尝!
  就当我刚才的话全是屁话!因为穿过树林之后,我看到一座孤坟,身旁的阚子勋神情严肃。死者为大,我是不知道才冒犯您的,我这就孝敬您!
  可当我看到青石墓碑上写的字,我的眼里就莫名地蓄满了泪水。霎时间空气中到处是凄凉的气息。坟头的枯草随着风摇摇拽拽,卷动着漫天的哀愁。为什么我会这样?眼前的一切单调而又安静,世间仿佛只剩下我和一座熟悉的坟茔。
  阚子勋拉着我,对着墓碑,说:“薛璧,我带……我带宝宝来看你了。”
  “薛璧”!?
  这二字就像一个印章深深地刻在我眼里和心里,眼眶里的泪水一下就决堤了,我也不管脸上的泪水,任他们肆意流淌。心在不断地紧缩,它是在滴血吗?你是谁?你为何可以让我这样的悲切与伤痛?而我的记忆里却是一片空白……我不认得你……
  孤坟寂寞无语,唯有枯草萋萋!我的手拂过这冰冷的墓碑,一遍一遍抚摸“薛璧”二字。思绪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展开,脑子里除了空白还是空白。
  山风拂过,坟头枯草发出丝丝声响,如泣如诉。泪水早已模糊了我的双眼,阚子勋拉我入怀,安慰道:“一切都过去了。我们的痛苦,我们的悲伤”,缓了缓又说,“薛璧,我会给宝宝幸福。我们每年都会来看你。”
  我抬起头,抽泣着问:“他是谁?”

  山贼

  阚子勋眼眸清冽,清浅思绪隐约期间,“一位值得尊敬的故人。”他替我擦去眼角的泪,“清理一下这些枯草,我们就回去。”
  故人?我一定也认得他!我的悲伤由心而生,是一年多以来从未有过的痛。这种痛是由心灵深处蔓延,直至全身。
  薛璧,你知道我的过去,对不对?孤坟无语,只有山风呜咽。
  这里边也许有太多的不能一言而尽的故事。连桀骜不驯的阚子勋都尊敬的人,那是怎样一个了不得的人?这样的一个人,如今长眠于此,所占地方也只不过一个小小的坟头。薛璧,我要自己去寻找过去了,请你保佑我!
  我和阚子勋清理完杂草,相视不作声。我们给薛璧鞠了一躬,便离去。回头,我又看了一眼,心里默默说,薛璧,我会再来。
  坐在马车里,我问:“还要见谁?”
  赶车的阚子勋答:“去了就知道。”
  我想我是见不到第二个人了。我偷偷地把车厢侧面的帘子拉起,前面就是一个十字路口了!
  酝酿了一会,脸上有了闹肚子的经典表情,我鼓起勇气刚要开口。外面有一个不知趣的家伙插在了我前面。浪费我感情和表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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