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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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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快乐呵。
后来我听到了范晓萱的《相约一九九九》她用一贯清新的嗓音唱到“和你相约在哪一九九九最后一天,我们再也回不到回不到从前”。我的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热热的,在寒冷的空气中瞬时化作冰凉。
尔后,我也听到了关于jacky的一些传闻,我都笑笑。我只知道他现在在南京,喜欢上网。
那段时间,我疯狂的迷恋上了张爱玲,那个渗透着美丽和凄凉的奇女子。我花了大量的时间,一遍又一遍的读着她的小说,就上海的印象在我头脑中也越来越清晰。繁华奢侈的都市,迷离凄苦的爱情,大城市里小市民那种独有的沧桑在她温婉的笔下孤独的绽放。我做了大量的读书笔记评论,并在自己的报纸上摘录的她的《爱》。那个关于十八年感情的故事,常常让我暗自垂泪。曼祯和世钧,世钧和翠芝,翠芝和叔惠,曼璐和鸿才,鸿才和曼祯,曼祯和慕瑾,慕瑾和曼璐,几个人之间的恩怨情仇在十八年之后,一切都没有了,恍若隔世。也许人生真的就这样,悲欢离合根本就不是自己能够控制的了得,命运和造化却也常常刁难有情人。那些已经失去的曾经弥足珍贵的东西,即使是能够找回来,也已经失去的原有的价值和魅力。
上海印象在我脑中实在也挥之不去了。在庸俗腐朽的气息中升华出来的上海新气象越来越深刻地吸引着我。郭敬明说,他感觉自己的根是在上海,不是在四川。我只觉得,我曾经属于张爱玲笔下的那个旧上海,在那个世界一定有过我的爱情和死亡。每每在电视上看到夜晚闪耀的外滩和清晨有鸣着汽笛的船驶过的黄浦江,我都觉得心里一颤。我要亲眼看看那个曾经属于我的世界,找寻失落已久的爱情和灵魂。我不知道到底在哪个地方有我的过去,可我知道,这些地方都是有我的未来的。
十八岁,我高二,思维活跃,思想偏激,情绪狂躁,整天扯着喉咙大喊大叫,整个一小愤青。对什么东西都看着不顺眼,都想操纵,甚至想控制世界。一腔热血随时准备喷涌,乍着身上几根毛,小公(又鸟)似的。
十九岁,2002年,我高考。9月来学校报到,之后有五天军训,一个个晒得和非洲土著似的。在一个星期四的上午走进阳光明媚的有着朝南窗户的四楼教室。当时坐在第五排的位子上,后着实一个穿着土黄色上立着干净短发的男生。剪短了的头发又开始留起来的,我有足够的时间和心情料理她。
我快要把我的回忆写完,在旧上海瞎逛的时候的时候,小q打来电话。她问我过了四级没有。我说过了,61分。她说她六级60分。我们笑,就像俩个偷吃糖没有被逮着的孩子。我说,小q;我理了头发,写了篇文章,关于我的十几岁的。她问,又没有写到她。我说没有。我说我十岁以前就认识你了,你不属于这个范围。她说,呵呵。她又问我有没有写到小季,有没有写到Shelly;Edison;有没有写到赵薇。我说都没有;关于它们我回忆的已经够多了;这次就跳过了。我说等我整理好了E…MALL给你看,让你知道你可能不知道得我的生活和朋友。过了一会,她说,Samen,你告诉我,我是不是你保存下来的唯一的朋友。我说是,从几岁到十几岁,再到二十多岁,再到……。我听到她的眼泪掉下来的声音。
我们为什么要赞美手机。txt
机对老婆编瞎话,说自己在剧组里开会———林飞突然转过头来,阴险地瞪了陈棵一眼。
就在这时候,陈棵的手机滴滴的响了,是短信息。他心里咯噔一下。发短信息的是个小姑娘,喜欢贫嘴,说点半腥半咸的话。小姑娘说:坏蛋,你在干什么呢?林飞扭着头看着陈棵,似笑非笑的。陈棵吓得一哆嗦,飞快的把手机关了。陈棵说,单位的事,真他妈的烦。
看完电影,陈棵还有些心烦意乱,林飞闷不做声的,也没有立即回家的意思。走到一半的时候,林飞突然说,陈棵,咱们换个手机吧。陈棵一愣,他知道林飞的手机是老式的,收发不了中文短信息。陈棵说,好好的,换什么换啊?
林飞说,你手机里不会藏着什么秘密吧?
冯小刚你真缺德啊,以前拍的《不见不散》,多浪漫、多喜庆,大过年的现在你搞出个《手机》……按照电影里的说法,做人要厚道啊。
林飞明白了,什么东西都得要原配
自从看完那部《手机》,林飞就再也没找过陈棵。她在某一天还特意跑到新华书店里买了刘震云的小说《手机》,连续研读三日,最后得出了个结论———别看他道貌岸然的,可种种迹象表明,陈棵就是严守一。
林飞又开始了一次恋爱,对方是个油头粉面的小白领。有一天,那小白领带着她去吃海鲜,他们两个人的手机就放在餐桌着。那男子看了一眼,笑了,说,你这手机都成古董了,我送你一个,怎么样?然后,他炫耀般的拿起自己的手机,说,我这个是最新款式的,彩色大屏幕。
那个男子为了演示,还一口气发了若干个短信息出去,没过多久,就哗哗的回收过来。那段饭吃得林飞很郁闷。他的手机比陈棵的更时髦,按照林飞的判断,拥有漂亮手机的男人是不可靠的,虚荣,假正经,居心叵测。而且还大脑复杂,大拇指发达。回家后躺在床上,林飞突然想起了陈棵,想起他和她蹲在街边吃羊肉串的一幕。吃海鲜那叫吃面子,吃羊肉串才叫生活。应该说,陈棵还算是个好同志,他的手机虽然功能丰富,却也是使用了半年多,距离水性杨花还有点距离。况且,四年相处下来,也斗争出点感情了啊。林飞看自己的那个旧手机,看着笨拙,实为结实耐用。以前吵架的时候,林飞摔过两次手机,只摔掉一点漆,主体还是完好的。所以,林飞抚摸着自己的手机,不禁感慨万千,就仿佛抚摸着已然逝去的爱情———这世界,什么东西都是原配的好。
可那个原配的陈棵为什么不主动联系她呢?莫非他已经如鱼得水了?
想到这点,林飞恨得牙痒痒的,就把陈棵的号码删除了。
她还关了手机,而且一关就是三天。
其实,陈棵也在怀念原配呢
林飞错怪陈棵了。
和林飞分手以后,陈棵只兴奋了几天。他可以光明正大地玩弄手机了,站着发短信息,坐着发短信息,躺着发短信息,上厕所的时候也没闲着。其间,他还和那个经常和他贫嘴的小姑娘会晤了一次,令他沮丧的是,那小姑娘笨嘴笨舌的,根本不是他脑海中的那个伶俐女孩。可关键时刻那小姑娘的嘴皮子也会利索起来———
我听说你没事就喜欢吃大螃蟹,有这回事吧?
于是,陈棵被迫带着小姑娘吃了大螃蟹。回家之后,陈棵情不自禁的怀念起林飞来———在这个年头,能被几串羊肉串哄得欢天喜地的女孩,那不是极品是什么?想起大螃蟹,陈棵就倒吸了一口冷气。那可是好几百大元呢,别说羊肉串,连羊都能买一只回来。
在踌躇了几天后,陈棵终于给林飞打了一个电话。可是,林飞居然关机了。陈棵疑惑了几天,又发过去短信息,说得很婉转:我准备和你换手机。
过了两天,他还是没有收到回音。一怒之下,他飞快的按了几下,把林飞的号码从他的手机里清除出去。在删除林飞手机号码的那一刻,陈棵的心里疼了一下,就如同剜掉了自己的一块肉。他清楚一点,他算是和过去诀别了。
他忘记了一点,林飞的手机看不了中文。
最爱的那个人不见了
公司派陈棵到另一个城市去开展业务。离开的那天,他试图给林飞拨个电话,算是告别。可他怎么也想不起她的号码。想不起也好,其实他也没琢磨清楚自己想说什么。到了新的城市,他给自己买了新的手机。可那个新手机也不好用,按键很生硬,让他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热衷过发短信。于是他在里面养了一只宠物猫,名字就叫“林飞”。
某一天晚上,当他看电视的时候,不禁吃了一惊。新闻说昨天,林飞所在的城市发生了火灾导致楼房倒塌,损失惨重。镜头一转,那个熟悉的城市已经遍地瓦砾,一些解放军战士奋力的挥动着铁锹。陈棵几乎趴到电视机上,紧张搜索着画面———陈棵突然想起来,林飞居住的也是一幢想电视上看到那样的破楼。他忍不住流泪的时候,他还给自己发了一条短信息,他说:原来,我是爱你的,林飞。
第二天陈棵就飞回了那座城市。一下飞机,他就向林飞的那条街狂奔。根本都打不到车,所有的计程车都忙碌着运送受伤的人。在半路上他几乎是身体拦住了一辆车,那个司机跳出来想揍他。后来,陈棵的一句话让司机感动了。陈棵说,大哥,我得知道我老婆是死是活啊。
你要记得看手机,你不要睡过去了
那条街道已经面目全非,大部分楼房都倒塌了,包括林飞居住的那幢楼房。一些官兵还在奋力挖着瓦砾,还有几辆挖土机在一旁待命。陈棵抓住一个军官的手,说,你们不能用挖土机,里面还有活人呢!
军官叹了一口气,说,第三天了,我们该探测的都探测了,有幸存者的可能性很小了。
陈棵的眼泪又流了下来,仿佛自己身上就有一块巨大的石头,把他压得喘不过气。他想,我最爱的那个人就这样消失了?林飞的号码是多少?他记得前八位号码,可最后三位,他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了。这时,太阳已经西下,陈棵决定干另一件事———按照排列组合的规律,一个一个的打过去。每第一个电话被接通时,他的心脏慌得厉害。
喂,你是林飞吗?
靠,你有病啊!
第二个,第三个……天色慢慢变黑,陈棵换了个电池,继续打。有时对方是关机,也有时暂时无法接通。陈棵几乎要崩溃了,他开始怀疑其中无法接通的手机就是林飞的,寒风凛冽,陈棵的嘴唇都有些发紫了———
喂,林飞吗?喂林飞吗?
不知是他拨的第几百个号码,对方的手机接通了,却没有动静。然后,陈棵浑身颤抖起来,他听到手机里传来微弱的喘息声,如此的熟悉。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对方抽泣着说,陈棵?这里还好黑,我好冷,好怕,我流血了……
陈棵冲向那群疲惫的军人。他举着手机,哭着嚷着,她还活着,她就在下面!
军人们大吃一惊,一次有目标的救援行动开始了。那是一个激动人心的夜晚,上百名群众聚集在一起,等待着一个生还者的出现。陈棵说,你千万不能睡着,你一定要清醒……你一定要回复我,一个字母就好。陈棵最后说。
陈棵开始给林飞发短信。这次他终于记得,林飞的手机是不可以看中文的,而他的英文又不好,于是,他选择了拼音。这是他平生第一次给林飞发送短信息,他从来没有按得如此专注,如此的郑重。他专门挑容易理解的句子发送,他发送的第一条是:ming tian wan shang,wo xiang he ni yi qi chi yang rou chuan。
陈棵不断发送着,直到发完二十条的时候,他的手机突然亮了一下。林飞给他发了一个字母:A。
救援行动还在紧张进行着,不知不觉,天色有些变亮。这时,陈棵收到了林飞第一条完整的短信息。林飞说:wo ai ni chen ke。
突然,那边传来一阵欢呼。陈棵奋力支撑,却站不起来了……
林飞获救后不久,他们要做的事就是结婚。在新婚之夜,林飞动情的说,当她被埋在瓦砾中时,是陈棵的短信息让她支撑下来的。在漆黑的废墟中,短信来时,手机上那突然出现的亮光,让我觉得心中充满了温暖。
还有一件事,陈棵主动和林飞换了手机。林飞感到很纳闷,说,我想明白了,干脆,我们都换新手机吧。陈棵不肯。他说,这个手机救了你,也救了我。这样的手机,值得用一辈子。
我们最后的校园民谣。txt
我喜欢的音乐是两个极端——摇滚和校园民谣。我记得我第一次这么说的时候的确有人伸手过来摸我的额头看我是不是发烧。
我有六盘心爱的CD,《校园民谣1》,《校园民谣2》,《高晓松作品集》,以及麦田公司的红白蓝系列。朴树的白色孤独,叶蓓的蓝色忧伤和筠子的红色激情。
我总是觉得中国五四时期和90年代初的大学生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学生。五四时期有轰轰烈烈的诗歌运动,到了90年代,还有大学生为了海子的死亡而焚烧诗集以悼念。于是海子极其惨烈的死亡也随之有了光环。90年代还有高晓松。只是我们喜欢称他为搞笑松而已。
一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应该怎样来界定高晓松的音乐。我也不知道听惯了重金属的自己为什么突然对那么柔软的音乐着迷。我记得我最初把高晓松的作品集借给我的朋友听的时候,他回答我,好是好,不够味儿,没摇滚带劲。朋友的回答让我跌破眼镜。可我却是真正感受到那些哀伤清淡的旋律里面所蕴藏的激情,如同夜晚大海的黑色波浪,一波一波朝我内心深处打来,雷霆万钧。就像杜拉斯曾说过的“潮水匆匆退去又急急卷回”。给我更多冲击的还有他的歌词。我喜欢的作词人有三个,高晓松,何训田,林夕。有乐评人曾经说过,有了这三个作词的人,所有的诗人都该感到惭愧。何训田的歌词需要欣赏的人有强烈的西藏氛围来支撑,而林夕的词太偏重于城市里精致的爱情。而高晓松的词可以在晚上听,可以在白天听,可以夜色阑珊时听,可以在阳光明媚时听。小A曾经笑着说高晓松的歌像是万金油,百病皆治。我说不对,他的歌太老的人不能听,太小的孩子不能听。因为高晓松的歌词里总是会流淌着一条青春的河,时光蔓延,哀伤弥漫,轻而易举地就能将人覆盖。拿给小孩子听他还不知道是青春,拿给老人听他们想起了青春应该是民国时的水深火热,至于什么青春的忧伤之类的我想和他们八竿子也打不上。我总是喜欢设想这样一个问题:当我们已经大学毕业,每个人都在生活的夹缝里谋取营生,每天穿着整齐的西服穿行于石头森林的时候,突然听到诸如笔记本,考试,英语语法,寝室窗前的美丽香樟,同桌的漂亮女生,食堂门口常看见的帅气男生,心爱的书包,不及格的成绩单,毕业纪念册,足球场等这些词语的时候,有多少人会停下脚步,有多少人会涌出泪水。
然后是老狼。老狼身上似乎天生就有一种流浪歌手的气质。我一直都记得老狼在《流浪歌手情人》里哼唱“你只能一再的一再的一再的相信我”时,表情与声线是如何的哀伤与清澈。老狼的歌声像是一本日记,他就一页一页地将他的和我们的成长撕给我们看,于是相同的年轻和忧伤浸染了当时大部分的大学生。比如他唱的给女生写的情书,好兄弟彼此猜硬币,午夜哀伤的电影,弹吉他的流浪歌手。当初最早听他唱歌的人已经长大了,还没长大的我们继续听他的歌。“那天黄昏,开始飘起了白雪,忧伤开满山岗,等青春散场,午夜里的电影,写满古老的恋情,在黑暗中,为年轻歌唱。”恋恋风尘,恋恋风尘。
一直以来我偏爱叶蓓,那个迎风吟唱的蓝色歌手。说是“偏爱”是因为从对校园民谣的贡献来讲叶蓓的确比不上高晓松和沈庆。但是我喜欢。我最早接触校园民谣就是听的叶蓓,比老狼都还早。我记得第一次听到叶蓓唱歌是在一条喧嚣的大马路上。我经过一家叫“麦田风暴”的音像店,里面在放叶蓓的《B小调雨后》。一瞬间我停留下来,身边所有的喧嚣都立刻退得很远,包括那辆嚣张叫嚷了很久的洒水车,空气里只有她空灵的声音辗转回旋。旋律以血液的形式汩汩地流进我的身体。我觉得自己的身子像是夸父,一瞬间身体有变成山脉变成大海的冲动,皮肤上有开满离离的野花的激情。身体消失,灵魂飞升。就是这样,有点像佛经中的顿悟或者立地成佛。
叶蓓是个朴实无华且低调的歌手,我不知道这种性格在一个歌手身上究竟是一种优点还是一种缺点。叶蓓是声乐专业的本科学生,可是她很少炫耀这些的确值得她炫耀的东西,她也很少卖弄她轻而易举就达到的高音C,她就是那么安静而忧伤地唱,没有喧嚣和做作,如同月光下的湖泊,平静,但有着令人眩晕的银色涟漪。
之后我开始生活在白衣飘飘的年代。我穿越整个城市找遍了所有的校园民谣,然后就疯了一样地听。可是看看那些CD的出版日期,背后总是写着1995。这代表着什么轮不到我说,我只能说我以后很难买到新的校园民谣了。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认为那个时候的大学生是幸福的人,因为他们可以有唯美而忧伤的旋律来当做日记本,记录所有高昂或者哀伤的青春。
说到青春我想起沈庆,他的那首《青春》总是让我念念不忘。有些时候生活真的就像他说的一样:“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四季的雨飞雪飞让我心碎却不堪憔悴。淡淡的云淡淡的梦,淡淡的晨晨昏昏,淡淡的雨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我想我到了很老很老的时候,老得几乎可以隐入落日的余辉的时候,我也会记得,年轻的自己曾经很喜欢过一首叫《青春》的歌。因为这首歌就是我的青春凝聚成的油画,我的整幅青春光彩夺目。我曾经在一个谈话节目上听到沈庆这么评价自己:青春的记录者。不管他记录的是谁的青春,总之我很喜欢并且很赞赏这种定位。他用音乐当做纸笔,写下大学时代的忧伤。就像他唱的那样:“我要埋下所有的歌,等它们被世间传说。”
另外一首《青春》是筠子唱的。我只记得那里面的吉他声有着让人落泪的破碎,恍惚的旋律,下雨的黄昏时分的冷清街道,路人空洞的眼神,一切都贯穿着旧电影昏黄的色调。筠子的声音高昂嘹亮,可是却有着忧伤的嘶哑,如同水晶杯子上的裂痕,听着筠子的声音我总会想到石康的话:“我看见一阵一阵尖锐的忧伤划过我的心脏”。《青春》里面有一句歌词:我脸上蒙着雨水就像蒙着幸福。当我听到筠子用梦呓一样的声音唱出这句歌词的时候,我听到了青春在天花板上扇动翅膀的声音,像是蓝天上嘹亮宣言。这让我想起我看到过的一篇乐评《十三楼的折翼天使》。里面所有的文字都浸染着一种情绪——孤独。筠子就给我这样的感觉,不,应该说所有的校园民谣歌手都给我这样的感觉。那些书写青春歌唱青春的人都离开学校了,他们意识到自己远离了自己清澈的柏拉图,于是他们拒绝离开,于是社会的喧嚣抛弃了他们或者说他们抛弃了社会的喧嚣。于是他们就孤独了。这就有点像不想长大的彼得·潘,他不想离开童年,于是他的伙伴长大了,他一个人留在了永无岛,于是他成了一个最孤独的孩子。高晓松他们的孤独是一种城市里的孤独。就像莫文蔚在《十二楼的莫文蔚》里宣扬的寂寞一样。
莫文蔚是商业流行歌手里面我很喜欢的一个,她在《十二楼》里准确地演绎出这个飞速发展的后工业时代给人们投下了怎样孤独的暗影。我想高晓松他们的孤独也一样。城市的发展越来越远离他们依恋的纯真年代。我想起一个我记不起名字的爱尔兰歌手的歌:整个城市在旋转,可是我转来转去总是孤独;喧闹的灯火照亮了一切甚至夜幕,可照不亮我手心的孤独;我们的青春无情地飞逝,年老的我啊依然孤独;最后我进了天堂,可天堂里孤独的我依然跳着孤独的舞步。
我想把孤独的内容演绎得最生动的还要数朴树了,那个白色的寂寞歌手。《那些花儿》里清晰的流水声音让我想起时光的荏苒,一起长大的朋友分散到天涯,距离的隔断真的让大家做到了“老死不相往来”。青春不再,光阴不再,麻木铺天盖地,涌入血液心脏骨髓。大多数人习惯了,接受了,屈服了,只有朴树不,于是他用带着哭声的歌问道:“她们都老了吧,她们在哪里呀?”然后有人听见,然后更多的人听见了,于是大家一起重新痛。“新的人间,化装舞会,早已经开演,好了再见”。朴树说他梦到一个孩子在路边的花园哭泣,因为他心爱的气球丢掉了。我知道那个孩子就是那些校园里孤独行走的歌手,高晓松,沈庆,叶蓓以及他们和她们,但我不知道那个丢失的气球代表着什么,我也不知道那个气球最终飘到了什么地方。
高晓松们的低调已经是对社会的一种退让,可是这个金钱至上的年代似乎还不满意,于是校园民谣被逼到了死角。以前校园民谣有商业价值,于是唱片公司也乐得赚钱,当校园民谣不再有号召力的时候,于是就有了“1995”的大裂谷。断裂,挣扎,消失。沈庆现在是一家音乐网站的总裁,西装革履地出入任何场合。当我看到沈庆在一个谈话节目上穿着西装唱《青春》的时候,想想那个毛衣牛仔裤的沈庆真的是恍如隔世。高晓松写书拍电影去了。老狼没有了消息,偶尔会在某某大学的校庆上看见他,可是脸上早已没有了年轻的飞扬,眼角的沧桑让人唏嘘。那天在一个采访中老狼说自己对未来还没有方向,于是我想起了他当初唱《月亮》时迷茫的样子:“我说什么我说什么,我为什么我为什么唱起了歌”。而叶蓓则在华纳公司唱情歌,听着她唱什么“你的怀抱”“回忆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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