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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下城纪事-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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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馆管理人则信誓旦旦地保证过不会让人进来打搅他,而此刻居然有人这样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他的身后——平日的话,也许前任托尔火山地下城城主、身为恶魔的安姆蒂尔斯不会怎么介意,然而此刻一想到自己前来沙地帝国的目的、恶魔就不禁有点心虚。
    “会大大降低这个种族的质量,野兽如此、家禽如此,人类当然也不会例外。”沿着恶魔的话头说下去的,是一个身穿沙地帝国常见的砂色长袍、脸上蒙着一块白色面纱的男人;这个男人身材跟恶魔差不多高、漆黑的眼珠子里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更何况他们还有另外的一个规矩来加强这种近亲繁殖的关系,看,不同部落之间、同一个人只能够婚配一次,也就是说一个外来的男人娶了一个维兰部落的女性居民的话,就不可以再娶另外的维兰部落女性了。”
    “先别说这个……你,你怎么会到这里来的?”恶魔很明显已经认出了面前蒙着面纱的男人的真实身份。
    “你们可以来、我怎么不可以?”
    “我们可是来执行佣兵的任务的……”
    “我也是来执行任务的啊,说回来、性质也跟佣兵差不多。”
    “可是……”
    “没什么好可是的,呵,这次任务也许会变得十分有趣呢……对了,有些事情要跟你好好谈一谈,是一些与这一次我和你的任务都无关的事情。”
    “……”
    深沙兄弟会的初次任务 五
    夕阳时分是大沙漠中最动人的时刻之一——另外一个动人的时刻就是日出的时候,事实上恶魔安姆蒂尔斯早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沙漠中的日落了,然而站在维兰城的街头来看日落、与野外或者深沙城中相比,却是彻彻底底、另外的一种感受。
    维兰城的街道上铺着清一色的白色石制砖块,阵阵大风从维兰城的石制城门——实际上是两根不知道什么时候竖起来的、巨大的石柱——中刮进来,轻轻扬动着盘踞在白色石砖上、薄薄的一层沙粒,随风而起的沙粒不时随着风势而变幻着形状、在被沙粒迷了眼的那一瞬间,恶魔甚至以为自己看见了托尔火山的景色、以及曾经在他手下的怪物军队的身影,然而随着黄昏落日而回到维兰城里的,只不过是一批又一批的驼队而已。
    大批骆驼的脚步声与悦耳的驼铃声混杂在一起、随着风沙飘荡到维兰城街道上的每一个人耳中,这里面有商队、旅人,甚至还有一两小队的角驼骑士;街道两旁的商铺早已在门口和窗户挂起一块块的砂色毯子,骆驼和行人的影子在落日余荫的映射下,仿佛在这些砂色毯子上上映着一出又一出的默剧,而剧情则视乎观看者自己的心情而定——在前任托尔火山地下城城主的眼中,其中的某个影子甚至幻作了一条巨龙的身影。
    “唉……”独自站在街中心的观看者长长地叹出一口气来。驼队连绵不绝地从城外涌进来,事实上只要有可能的话、任何人都会选择进城里来过夜;夜晚野外的沙漠全无白天烈日照耀下的温度,换来的却是足以冻死人的凛凛寒风。恶魔稍微定了一下神,这才走向前面不远处的一个街角——拐过这个街角便是他和他的两个同伴在维兰城里的落脚地:棕榈叶旅馆。
    “这是怎么回事?”恶魔安姆蒂尔斯才转过街角、就被眼前的一幕吓了一跳:足足二十多顶驼轿横七竖八地停在棕榈叶旅馆的门外,驼轿是沙地帝国里常见的一种交通工具、外观像是一座安装在两根杠子上的小亭子,而承担其这座小亭子重量的任务则有少则两头、多则八头的骆驼来承担——用于担本書轉載拾陸K文學網轿子的可绝对不是军队里的角驼,这个任务通常都是由一些年轻力壮的双峰驼来承担。恶魔放眼所及的驼轿,最少都落在六头骆驼背上——换言之这些驼轿的主人无一例外地都是沙地帝国的部落贵族,恶魔从那本名为《沙漠民俗》的书籍中看到过这一点。
    尽管目前维兰城是沙地帝国的国都、贵族当然不会少见,可是为什么同时会有这些个贵族聚集在棕榈叶旅馆门外呢?恶魔一边猜测着、一边用力挤开大批围观的人群,好不容易才挤近了棕榈叶旅馆的大门口,不少沙地帝国的居民向这个横冲直撞的外地人怒目而视;然后前任托尔火山地下城城主就知道为什么棕榈叶旅馆门外会出现那样的一副情景了。
    棕榈叶旅馆的门口两侧本来分别悬挂着一块宽阔之余、比恶魔的身高还要长出不少的棕榈叶片,此刻其中一片已经被人切下了半截——从断口位置看来,这肯定是某种十分锋利的武器的杰作;棕榈叶旅馆门口是一道坚固的三级木制阶梯——整座棕榈叶旅馆由无数石桩子承托、离地而起,而这木制阶梯正连接着街道地面和大约人类膝盖部分高度的棕榈叶旅馆的木质地板。此刻这道木制阶梯中间的那一级居然被人踩断了,恶魔还清晰记得住进棕榈叶旅馆时候,旅馆里的人得意洋洋地夸耀着、他们门口的这道木制阶梯是用远方进口的铁木制成,被棕榈叶旅馆的无数客人踩踏了数百年而丝毫没有破损——此刻却被人硬生生地踩断了中间一级的铁木板。
    恶魔小心地跨过被不知道什么人踩断了第二级阶梯,走进棕榈叶旅馆大堂,然后立刻就发觉、这里正是这场不大不小的混乱的中心;棕榈叶旅馆本身提供的、朴素而干净的木制桌椅已经被人搬到四周代替墙壁的、半人高的栏栅旁边堆叠起来——棕榈叶旅馆的一楼并没有墙壁、只有几根雕刻着精美花纹图案的木质柱子支撑着二楼的地板,据说这些木质柱子也是远方进口而来的、比石头还要坚硬几分的铁木,然而看到门口那被人踩断的铁木阶梯、恶魔突然间对这家旅馆的建筑牢靠程度失去了信心。
    “感情是现在身处棕榈叶旅馆大堂里的这些客人看不上旅馆本身提供的这些桌椅?”恶魔马上就知道、自己的这个猜测是完全正确的;十几个身穿沙地帝国贵族服饰的男人正四散坐在旅馆大堂里,——沙地帝国贵族的通用服饰是一种沉重而累赘的宽厚长袍,长袍上除了繁复无比的花式图案以外、还坠着数不清的珠宝装饰,据说沙地帝国贵族们长袍上坠着的珠宝数量与他们本身的地位成正比——这些贵族所坐的座椅很明显都是自己带来的:其中一张沉重结实的原木座椅上镶嵌着一整圈的夜明珠,而另外一张很明显是用金属打造的椅子上则闪耀着金色的光芒——只是在沙漠里、这样的金属椅子能坐人吗?恶魔不禁猜测着,在烈日下坐上那样的椅子、这跟坐进一个烤炉里有什么区别?
    突然间,其中的一个贵族摆了摆手——现在的棕榈叶旅馆里,除了这十几个贵族以外、其他似乎所有人都是站着的;一个看似是这个贵族的随从的男人听了他家主人的命令以后,拉开他身上背着的一个口袋的袋口、然后从里面掏出来满满的一把金币——这可是货真价实的金币,恶魔突然间感觉到自己的双眼里开始散发出金色的光芒、当然,这只是金币的颜色在恶魔的红色眼珠子里闪耀的光彩而已。那个随从随手将手里的金币向棕榈叶旅馆楼梯口的方向撒去,叮叮咚咚的声音听起来直让人感觉心旷神怡;坐在楼梯口处的是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头——他是棕榈叶旅馆的总管,恶魔他们住进来的时候这个老头还一再向他们吹嘘自己在角驼骑士部队时候的丰功伟绩——此刻老头面对迎面撒来的金币的反应,倒是的确有几份骑士的影子:老头纹丝不动地坐在那里,任由金币七零八落地掉落脚下之后才低下头、似乎在计算地面上金币的数目;半响之后、老头抬起头来望向指使随从撒出金币的那个贵族,然后干净利落地摇了摇头。那个贵族半侧着身子坐在一张华美无比的宽椅上,看见老头的动作之后、轻叹一声,脸上露出一种百无聊赖的表情、一边再次摆了摆手;于是贵族的随从再次撒出了一把金币,这一次老头终于点头了。
    两个侍女从老头背后走了出来,其中一个开始细心地捡起地上的金币、而另外一个则转身走进了楼梯口:棕榈叶旅馆的楼梯口不止通向二楼、同时也通向地窖,当蹲在地上的侍女将最后一枚金币都捡了起来的时候、另外一个侍女也正好从地窖里走了出来,她手里捧着一块洁白的丝绢,而丝绢里包裹着的、是一块正方形的冰块,冰块的边沿长度约莫比普通人类食指的两个指节长度短那么一点点——也许说是冰粒会更加合乎事实。
    满满的两把金币就只能够买到这样的小小一块冰块——沙漠里的冰块价钱虽然昂贵、倒也还没贵到这个地步,后来恶魔问起棕榈叶旅馆的总管时候、那个自称出身角驼骑士部队的老头告诉他,在这些贵族面前、老头临时将棕榈叶旅馆的所有物价提高了一倍、同时把相应价格的冰块大小缩小了一半——换作是别处或者其他时候,这样的奸商只怕会被人当场痛打;可是此时花了大价钱买了小冰粒的贵族脸上,却流露出一副满意的表情。只见捧着冰粒的侍女缓缓地走向那个贵族,然后从他面前走过、直到走到另外一个人面前,这才单膝跪下、将手中的冰粒奉上。
    一只洁白无暇、柔若无骨的手轻轻地将那颗冰粒拈起,然后将冰粒缓缓地贴到这只手的主人的脸上——这是沙漠中贵族所喜爱的降温方式,然而除了家财万贯的王公贵族以外、就连普通的贵族都未必消费得起;恶魔看不清那张被拈着冰粒的手遮掩住的脸庞,倒是围在这个人四周的贵族的脸色上看出,这只怕是一位绝世佳人——这些贵族每一个都蒙着轻巧的面纱、毫无疑问每一个都是男性,而值得他们这样花钱的、自然是某位花容月貌的女子了。
    这个女子所坐的是一张轻巧灵便的藤制凉椅,被漆成奶白色的藤条彼此交错、营造出一幅幅华美绝伦的图案;构成这张椅子的每根藤条的接口位置都用银环包裹着,而每一个银环上都镶嵌着无数细碎的钻石作为装饰,而椅子的两边扶手则干脆是两根比寻常人手臂还要粗一倍的象牙,这两根微微粉红色的象牙的根部和尖端都以闪耀的白金作包裹——整个维斯塔大陆上,只有极少几处地方有大象生存、据说全维斯塔大陆现存的大象不过万数,而长着粉红色象牙的大象则更是罕见:传说每三千年才会出现一只的象王的象牙就是粉红色的。
    “这张藤椅到底值多少钱?”恶魔安姆蒂尔斯禁不住开始盘算起来,一边继续打量坐在这张只怕是价值连城的藤椅上的人;首先映入恶魔眼里的是一双洁白如玉的柔荑,四串小巧的银质、也许甚至是白金打造的脚链被戴在那双脚腕上,却被脚腕主人那洁白的肤色映得毫无光彩。坐在藤椅上的女子外罩一件半透明的淡红色轻纱、内里穿着一身洁白的长裙——长裙里似乎被织入了什么特殊的材料而散发着淡淡的奶白色荧光,一条纱织的腰带揽在这个女子的腰间、无数被编织在腰带上的流苏似乎正在随风摇动;除了那几条脚链以外、这个女子身上的饰物就只有她戴在右手上臂部位的一个金环,这个金环被打造成一只独角兽的样式、多余的部位全部镂空,其精巧的手工说明着毫无疑问是某位极度出色的矮人工匠的出品。
    这时这个女子拈着冰粒的小手终于缓缓地放到了藤椅的象牙扶手上,而恶魔安姆蒂尔斯也终于看清楚这个将周围几乎所有男性视线都吸引住的女子的模样;可是恶魔的脸色看起来几乎是见了鬼一样、瞠目结舌地呆呆看着那个女子——事实上出身深渊魔域的前任托尔火山地下城城主对于见鬼倒是习以为常,毕竟他从前还有一个伙伴可是货真价实的死灵生物。然而此刻的恶魔安姆蒂尔斯的的确确是被惊呆了,他完全无法相信自己眼中所见的事实,坐在那张价值连城的藤椅上、让这些沙地帝国贵族不惜随手抛出大把金币的女子,赫然便是与恶魔一同前来此地、准备去刺杀沙地帝国大帝胡杨六世的同伴:黯精灵妮丝。
    深沙兄弟会的初次任务 六
    “什么啊,明明是之前你自己瞎了眼看不到嘛……”据说很久以后的某一天,黯精灵妮丝曾经这样抱怨着;事实上从棕榈树旅馆里那天晚上开始、无论是恶魔安姆蒂尔斯还是人类骑士德尔克•;雄鹰,都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敢直视妮丝的脸。
    当时而言,恶魔发现自己实在想不出任何适当的形容词来形容妮丝的容貌,恶魔安姆蒂尔斯的表妹、魅魔莉莉丝也算得上是天香国色了——魅魔本身不就是靠着动人的外表来混饭吃的么——可是如果站在此刻的黯精灵妮丝身边,只怕魅魔自己也不得不退避三舍——如果不想从此对自己的外貌失去所有信心的话;恶魔是从来都没有发现已经陪伴在自己身边这么久的妮丝的外貌竟然是如此地出众,不只是他、就连托尔火山地下城乃至深沙地下城里的每一个怪物似乎都没能够看出来,那个整天蹦蹦跳跳、言行粗鲁,时不时横眉怒目的女性精灵盗贼,在骨子里竟然是这样的一个美人。
    其实这倒也难怪这些怪物的,不是说他们没眼光、缘由还是出自于妮丝自己身上:身为盗贼、而且长期混迹在这些大多对于外表没什么感觉的怪物中间,妮丝何曾想到过要注重一下自己的外貌举止呢?穿上妮丝平日所穿的软皮甲和皮靴,在上种种常见的旅行者装备、再美的女性的光华也得削减一大半;再加上妮丝平日都只是随意地扎一下自己头上的火红色头发,然后动不动地就跟人大打出手之下,剩下的那一半美色也只得无奈地被遮掩住了。
    只是此刻妮丝却为什么会突然以这样一副外貌坐在棕榈叶旅馆大堂里,接受诸位沙地帝国贵族的众星捧月呢?这时突然有人从身后拍了一下恶魔的肩膀,恶魔连忙回过头来、这才发现自己的同伴,前头等圣火骑士德尔克•;雄鹰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到了他背后;细声聊了好一会儿,恶魔才终于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就在恶魔自己跑去维兰城图书馆里看书的时候,黯精灵妮丝则不得不承担起去寻找维兰城里的内应的任务——几乎毫无头绪,唯一的线索就是那只由无数铜丝缠绕而成的耳环;起先妮丝只是穿着自己平日的衣着,随手将那只耳环戴起、便打算跑上街去,看有没有人会主动跟她接触。可是只不过一会儿、妮丝便跑了回来:原来沙地帝国源远流长,几乎所有居民的衣着服饰和饰物都有着一定的标准和配搭,而身穿一身盗贼服饰的妮丝戴上那样一只满载古风的耳环,自然显得十分格格不入、乃至于有点怪异。其实就寻找与这只耳环有关的人员的话、在大街上显得突出一点倒并不是坏事,只是妮丝一时兴起、突然间想要打扮一下再出门。
    外出执行刺杀任务的妮丝自然不会随身带着什么华美的衣物,只是妮丝随手丢下几个金币、棕榈叶旅馆的总管就带着几个侍女跑了上来;总管拉着德尔克•;雄鹰出了房间门外、只留下几个侍女在房间里为妮丝作打扮。不一会儿、走出门来的妮丝就已经让棕榈叶旅馆总管和前头等圣火骑士吃了一惊,打扮之后的妮丝可谓是容光照人——也可以说是面目全非,德尔克•;雄鹰几乎要认不出自己的同伴来;而妮丝自己打扮之后却也装出了一副淑女模样,只是微微一笑、便转身走出了维兰城街头。
    本来德尔克•;雄鹰是打算跟妮丝一起出去找所谓的内应人员的,只是妮丝这样打扮之下、这位曾经统领数千骑士的前头等圣火骑士大人突然间自觉形惭,竟然不敢跟妮丝一起出门去了——说回来德尔克•;雄鹰的外貌虽然说不上英俊,但也绝对可以算得上相貌堂堂,在深沙地下城里的时候、恶魔和妮丝还时不时说他总有一天会长出满面胡须、活像那些威严十足公爵大人之类的样子——于是德尔克•;雄鹰便留在棕榈叶旅馆,跟那个旅馆总管一边怀念骑士生涯、一边学着玩沙地帝国中流行的橡子棋去了。
    转眼间半天时间过去,正当开始有点担心妮丝的前头等圣火骑士德尔克•;雄鹰准备出去找她的时候、妮丝回来了——带着浩大的声势。一共二十四顶装饰得无比华丽的驼轿陆陆续续地停在棕榈叶旅店门口,旅馆总管甚至能够随口说出那些驼轿的帷幕上所绣的家徽属于那一家;根据旅馆总管所说,维兰城里排名前列的几乎每一个贵族家庭都来了,最大的那个家族的驼轿也是最宽敞舒适的一顶,而从驼轿里面款款走下来的、正是德尔克•;雄鹰和恶魔安姆蒂尔斯的同伴:黯精灵妮丝。驼轿原本的主人此刻正由一个仆人背在背上、随着驼轿慢慢地走了过来——沙地帝国最近流行着一股新风尚:那些贵族们纷纷雇佣仆人和驼轿,以求达到脚不占户外地面的目的,至于这种风尚从何而来、就不得而知了。紧接着旅馆总管便发现每一顶驼轿的主人此刻都没有坐在自己的驼轿上、换言之那些驼轿其实全部都是空的;总管连忙找了几个那些贵族的、自己相熟的仆人查问,这才知道原来妮丝才踏上维兰城街头不久、就引起了维兰城中贵族圈子里的轰动。
    打扮过后的妮丝的外貌实在出众,自然而然地引来了路人的目光——事实上还有不少妮丝后来口中所说的“狂蜂浪蝶”,就这半天时间里、妮丝接连迎来了超过五十次的求婚;人类天生有一种从众的心理,只要有那么三五个人说妮丝漂亮、很快满街上就都是对妮丝的美貌的赞誉声,而从第一个大着胆子上前求婚的人出现之后、这种近乎完全不经考虑的请求就接二连三地向着黯精灵妮丝飞扑而来。没过多久,这些求婚者中的平民、以及相对弱小的贵族就开始自觉地散去,留下来的都是维兰城里的大贵族子弟;这些大贵族子弟为了表示他们的诚意,便纷纷开始使出各种各样的手段来试图要讨好妮丝。
    事实上,现在尾随那二十多顶驼轿而来的、背着包裹箩筐箱子之类的人,他们所带的东西就正是那些大贵族子弟为了讨好妮丝所搞出来的杰作。妮丝在一家贩卖丝绸围巾的店铺门口看了两眼,马上就有一个贵族跳出来声称要将此刻丝绸围巾店铺里所有的货物买下来送给妮丝、而其他贵族则纷纷派遣手下四处搜寻所有他们认为妮丝可能看得上眼的围巾拿来做礼物;妮丝只不过在一家珠宝店里随口问了一条项链的价钱,转眼间几乎数不清数量的项链就已经摆在她面前任由她挑选——据说就在那一刻,整座维兰城里除了胡杨大帝六世自己的首饰以外、几乎所有有点名堂的珠宝都已经被送到了妮丝面前。
    “不是吧,这里虽然是沙漠,可是那些贵族也不至于……难道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女人?”恶魔安姆蒂尔斯对这一切难免感觉有点难以置信,尽管经过打扮以后的妮丝的确是一个难得的美女,只是也未必就能够就这样让维兰城里几乎所有的大贵族子弟都为之倾倒吧?
    “维兰城里女人多得是,只是能够造成这样激烈竞争的求婚对象实在不多罢了。”前头等圣火骑士很明显早已经就这一点去打听过了。
    事实上这些大贵族子弟的这一系列举动的目的,并不单止是为了妮丝的美色而已,他们更大的目的、是炫耀,炫耀自己的势力、自己的财富以及自己的吸引力;人人都知道现在在位的沙地帝国大帝胡杨大帝六世已经年近八十,随时打个踉跄都可能会要了这样年龄的老人的命,而胡杨大帝六世一旦去世,接下来的就是全沙地帝国的酋长会议、以及下任沙地帝国大帝的选举仪式。现在围绕在妮丝身旁的,全部都是有资格当选沙地帝国大帝的酋长子弟——没有一个例外,他们现在所竞争的不单只是美貌的黯精灵妮丝的芳心,还有整个沙地帝国人民的视线。
    正文 深沙兄弟会的初次任务 七&八
     更新时间:2008…9…14 11:10:55 本章字数:6262
    深沙兄弟会的初次任务 七
    沙地帝国是一个古老的国度,由近百个沙地人部落组成;这些沙地人部落散布在大沙漠西北部的大大小小的绿洲周围,有句俗话说:或者会有没有沙地人部落盘踞着的绿洲、却绝对不会有没有控制着某个绿洲的沙地人部落,这句话可一点都不假:绿洲正是沙漠里的生命之源,假如沙漠里没有绿洲、那这片沙漠就只会是一片死地。
    所有的沙地人部落都大同小异,由一个酋长家族加上几个重要的贵族家族、再加上数量或多或少的平民所组成;沙地人部落的酋长家族通常就是建立起这个部落的那个家族,而贵族们则一般都是伴随着酋长建立起这个部落的功臣们——沙漠中绿洲的位置和绿洲附近的丰饶程度并不是恒古不变的,每当有一个绿洲消失或者衰竭,也正代表着将会有某个部落会消失、也许也会产生几个新的小部落。
    失去了绿洲的部落也就等于失去了全部的生命力,失去了生命力的部落等于衰败、然后灭亡。比较好的情况下、这个部落将会和平解散,部落里的贵族们将原本的酋长及其家人全部献祭给象征着太阳和生命的神祗苏梅尔之后,便就此各奔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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