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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个美女当老婆-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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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向后面退去。
于是,阴霾的天空下的空旷大地上出现了这样一个诡异的景象:一个模样五六岁的小孩儿领着一个身高一百八左右的男人后退着。
这还不是最诡异的,最让人感到灵异的是,他们都是双脚离地,处于凌空状态,如同某个漫画里面的经典绝招:舞空术。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六章 鸢之死
更新时间:2010…3…16 1:24:01 本章字数:3782
乌云密布的天空中,铅色的浓云内部闪过一片片光亮,仿佛在深渊的山洞里偶尔传来的几道灯光一般,有些诡异又有些神奇,乌云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缓缓旋转起来,如同大海中的一个漩涡,将周边的黑云都聚集到中央,而在最中央处确是留下了一个很大的窟窿,远远望去就像是野兽狰狞的巨口。1⑹ k 小 说 wàp。1⑹κxs。c0m文字版首发
一道金色的光柱自野兽口中喷涌而出,自上而下,贯彻天地,雷声轰鸣,仿佛在为这神奇而震撼的时刻奏鸣,配乐。
光柱的出现,那只怪鸟仿佛是意识到了什么,变得焦躁不安起来,只是它此时被定在了空中根本无法动弹,唯一可以活动的便是那一双泛着精芒的眼睛,只是在这个时候里面没有骄傲和凶狠,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来自灵魂的深深的忌惮和颤抖。
看得出来,它对那光柱是讳莫如深的。
“这就是轮回生死门?”我有些好奇的望着那贯彻天地的巨大光柱,对身边的李毅询问道。
虽然,我现在这个样子很是滑稽,可是,我却不敢让他放手,这么高的地方,万一摔下去,可就尸骨无存了。
“可怕的地方!”李毅第一次眼中没有孩子的纯洁,露出了许些恐惧。
我发现自己的身体竟然不由自主的颤抖了起来,望着那神奇而壮观的景象,我的心震撼了,只是,我没有感觉到自己害怕啊,转头原来是李毅的身体在颤抖,顺带着我也跟着颤抖起来。
这么如同神童般的孩子见到这个东西竟会害怕成这样,我心里有些疑惑,这玩意儿的名字倒是挺可怕的,可是模样却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嘛,不就是一道光柱,难道还会有恶鬼从里面钻出来不成?
“所有的生灵最后的归属之地的必由之路,轮回生死门,灵魂的道路,同样也是灵魂的坟墓!”李毅终于再次开口了。
“这便是连同阴阳两界的大门,那一边便是阎罗地狱。”似乎是有些不放心,李毅提着我再次向后退了几十米。
又是一声炸雷,仿佛整个大地都为之颤抖了,风来了,比之怪鸟刚才发出的更大,地面的东西竟被直接卷到了空中,自行车、小数、路边的垃圾桶……还有那数不尽的烟尘。
那巨大的光柱仿佛就成了一个巨大漩涡的涡眼,像黑洞一般吞噬着周围的一切,所有的一切都在摇晃,就连那些高楼大厦都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呻吟,仿佛随时都会坍塌一般。
与整个世界成极大反差的便是李毅的叔叔,那个一手制造出如今场面的长衫男子。
如泰山般岿然不动,傲立于狂风之中,一手负于身后,一手遥指苍天,衣诀偏偏,说不出的傲然和自负!
这才是真正的神仙中人,就算是天塌下来,他依旧傲然长笑,不畏天,不畏地,天地之大唯我独仙!
“我给过你机会,既然你定要破坏这个世界的秩序,那么我也唯有亲自送你一程了!”这是到现在为止长衫男子说的第三句话,而第一句也是对那怪鸟所说的。
难道,那怪鸟听得懂人话?不,是神话!
长衫男子的话音刚落,那一道光柱之上的精芒再次炽热起来,仿佛是被丢进了干柴的火堆,旺盛的燃烧起来。
随着最后一声嘶鸣,怪鸟终于被吸进了那道光柱里,久久,再无动静。
不甘、恐惧、求饶,还是……只是一切都不重要了,它已经完全的消失在这个世界。
太牛逼了!这是我此时此刻的唯一感受。
心想要是我也会这一手的话,那我岂不是就可以横着走了,天下之大,谁又能够奈何得了我?看谁不爽,直接丢进地狱得了。
这很像十二黄金圣斗士里面双子座撒加的绝技异次元空间。
通过小宇宙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瞬间召唤出异次元入口,使对方坠入时间的迷宫之中。
只是,撒加用的是小宇宙,而长衫男子用的是仙术,撒加召唤的是异次元入口,长衫男子打开的是死生轮回门!
只不过这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就是被困在另一个世界永远也别想出来了,这才是最可怕的囚牢!
同一时刻,在离这里几百里之外的一处高速公路上,银色的兰博基尼犹如银色的魅影一般在夜空下疾驰,远远看去就像是一道银色的光带,可见其速度是如何的惊人了。
一阵令人牙酸的摩擦刹车声,尖锐的响彻夜空,那辆银色的鬼魅便如同被定身了一般,停在了车流飞驰的高速公路边上。
对于这高难度的急刹车,那些看到这惊险而刺激一幕的车主们唯有震撼和崇拜,如不是现在在高速上,他们早就跳下车去膜拜了。
对于同伴的异常,吴欣有些疑惑,她知道坐在身边的这个人很少会流露出这种感情的,她就像是一个谜,没有人能够看得到她内心真正的想法,而现在,竟然破天荒的失态了,吴欣的内心更加好奇起来,到底是什么事情能够让她露出这种表情呢?
被吴欣喊做艾的女人打开了车窗,从身上掏出一根烟来,点燃,伸到窗外,默默的看着香烟缓缓散发出来的白烟,眼中露出了一丝留念,仿佛在回忆着什么。
吴欣不想打断同伴的思虑,虽然心中好奇的要死,只是她知道,在这个时候打扰对方是一个既不明智的选择,唯一能做的便是默默的呆在旁边,默默的注视着着一切。
修长的手指间夹着的香烟,缓缓的燃烧着,淡淡的香味随之飘散到周围的空气里,没有一般香烟的呛人味道,反而却有一种独特的香味,很淡,却很好闻,就像这个女人一样。
随着最后一点的灰烬落地,叫做艾的女人手指一弹,那截烟蒂便抛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飞落到了远处的黑暗中。
“鸢,死了!”摇上车窗,发动引擎,银色的兰博基尼再次化作一道魅影,疾驰而去,渐渐消失在黑暗之中。
吴欣知道,鸢是艾养的一只小鸟,平时就像是宠物一样,可是当它变成战斗形态时,却又是另一番恐怖的景象了。
吴欣敢肯定,在鸢的面前,所谓的狮子、老虎这些动物世界的霸王只不过是个笑话,它的战斗力毫不亚于一队装备精良的特种兵。
只是这只奇怪的鸟到底来自何方却没人知道,她只知道自从自己认识艾的时候开始那只鸟便跟在她身边了,或许她们很久之前就在一起了吧。
相依为命,吴欣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这样一个词语。想想还真是呢,在认识自己之前,艾可是一直独来独往的,那么唯一陪在她身边的便只有那只鸟了。
而现在,那只被自己当做怪物一样看待的恐怖,竟然死了,不光是艾不能接受,就是自己也不能接受,到底会是谁能够杀得了鸢呢?
别忘了,鸢除了拥有恐怖的破坏力之外,还有就是其惊人的飞行速度,公认的世界上飞行最快的鸟类是尖尾雨燕时可达352。5千米每小时,可是当知道那只不过是鸢平时飞行速度的一半的时候,自己才知道所谓的世界上飞行最快的鸟只不过是个笑话而已。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七章 跟神仙谈生意
更新时间:2010…3…16 21:30:24 本章字数:3750
看着身边同伴的不同寻常的“平静”,吴欣不禁为那个杀死鸢的凶手捏了把汗。手机快速阅读:wàp。1⑹κx s。cOM 文字版首发
艾,这个女人生气的时候往往是最平静的时候,表面越平静,说明他的内心就越愤怒,而她愤怒后直接导致的后果将会是一场灾难。
几乎没有人能够承受得住的灾难!
曾经有一次,她们两个人一起去一个偏僻之地完成任务,然而半途却遭到了敌人的偷袭,双方进行了激烈的交战,只是敌众我寡,长时间的作战对于两个女人来说是非常困难的,无论是从精力、体力还是补给方面。
然而,最终的结果却是她们两个人活了下来,而对方的五十名特种部队和三位异能者永远的留在了那片荒芜之地。
方圆几里之内在无一活物,原因只是因为身边这个女人的暴怒!
可怕的女人!这是当自己被救下后的最后一丝意识。
通天彻地的光柱消失了,雷声也渐渐远去,弥漫如同铅层的乌云随着最后一丝光芒的消散而分解开来,向各处飘散而去。
一切最终又恢复了平静,只是,人心能够这么快就平静吗?
李毅带着我从空中降落下来,来到了长衫男子面前。
长发披散在肩上,却不显的凌乱,有一种风流倜傥的英气和出尘的仙气,一袭素色的长衫永远是那么干净,仿佛不沾染一丝尘埃,仙风道骨,平静的眸子里恍若一弯幽潭,透着看破尘世的豁然,仿佛再也没有什么事情能够影响他的心境,这才是真正的神仙中人。
“见过……”能够跟神仙扯上关系,那可是平时连想都不敢想的,而现在就有这么一个绝佳机会,不抓住的话也太对不起自己了,只是话才出口,接下来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道长?前辈?还是师傅?
我连忙向身边的李毅使眼色,示意他我该怎么称呼他的叔叔。李毅喊我叔叔,喊长衫男子也叫叔叔,如果按照他的辈分来分的话,那么我跟这个神仙岂不是平辈了?
只是,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没看到那些玄幻小说里面,凡人要想修炼成仙没个几百甚至上千年是不可能成功的,这么说来,我至少比眼前这个男人要小了几个世纪。
那是什么概念?
那不成我曾曾曾……曾主父那一辈的了?
我滴乖乖,还真是老妖怪了!
心里这么想着,我偷偷的瞟了一眼长衫男子,做贼心虚的生怕被他发现我在背后骂他,而没想到我这一瞟之下却看到他竟然一脸笑意的也在看我。
那模样好似在说,你所想的一切我都清楚。
当着神仙的面在心里骂他,这不是找死嘛!完了完了,万一他生气了,不用再来一次轮回生死门,只要一个掌心雷我不就死翘翘了?
“有缘人,我们又见面了。”还好长衫男子没有生气的意思,神仙的度量就是大。
都说宰相肚里能撑船,我看神仙的肚子里就算放下一艘航母也不成问题。
“能够再次见到仙长,真是我的荣幸!”我连忙一记马匹拍了上去,不管他喜不喜欢,但是迎面不打笑脸人,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
多说好听的,总不会错。
仙长这个词是我刚刚想到的,没想到在紧张之下还能想到这么个合适的称呼,看来,适当的施压不见得就是一件坏事。
长衫男子微微一下,并未开口,倒是旁边的李毅耐不住了,一把拉住我的衣角,道:“叔叔,我们是特地来找你的。”
特地来找我?
这下子,我可算是受宠若惊了,这传说中的人物竟会特意跑来找我,想象,恐怕晚上睡在床上都会笑醒。
仿佛看出了我眼中的疑惑,李毅扬起不算稚嫩的小脸解释道:“是这样的,叔叔说我到了下山入世锻炼的时候了,所以打算把我送下山来,进入这凡尘俗世中修炼,而我在这里就只认识叔叔你一个人,所以就让叔叔带我来找你了。”
“入世?”一个比较超前的词语,不过看多了那些武侠片里面得道高僧的“废话”,对于这个词语,我还是大约能够了解一点的。
跟出世相对,入世即为步入社会,投入红尘中,与是俗人一起生活。
而出世则正好相反,讲究脱离凡尘俗世,对凡尘之事处于一种漠不关心的态度。
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处世态度,显示了两种不同的修炼方法,有人说大智者往往脱离尘世,不沾染一点尘世的污秽,又有人说大智隐于市,真正拥有大智慧的人往往却是隐藏在那看似污浊不堪的尘世。
这两种说法都有各自的道理,所以相持了几百年也没有能够彻底的打败另一方,最终形成了一种僵持的局面。
“是啊,叔叔说要想达到他那样的境界,就必须能够看破入世和出世的枷锁,唯有真正了解了入世和出世两者的关系,才能够真正的修心,大乘佛法:不离入世,不废出世,故首在修心。”
不利入世,不废出世,故首在修心!
修心,修心,是啊,这些所谓的修炼之人不就是为了修炼自己的心境嘛!其实不光这些修炼之人,而是所有的人从出生后开始,当他开始了解事情开始,就开始了他的修炼之路,即修心。
人的性格、脾气、精神这些东西都是跟心灵分不开的,一个人的心境如何就决定了他的道路,也跟他日后的成就有着莫大的关联。
无论英雄、枭雄还是奸雄,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强大的心境,很难想象一个心境不足者能够成大事。
心境好坏不论,重要的是,他的心境够坚强!
一个弱者,遇事就退缩的人是不可能成就大事的,就算是某一时段踩到了幸运星,可是只要等到这幸运星一消失,只要一个小小的打击,他就会一蹶不振,从此沦为一个普通人。
那些一夜暴富之人不可谓不多,可是真正又有几个能够一直走下去,走到最后呢?
不是他们没有机会,反而他们的机会比普通人更多,可是他们缺乏一个强劲的心境,所以他们注定了是要失败的。
想通了这一点,我不禁对长衫男子更加的佩服起来,果然是高人,见解不是我们这些凡夫俗子能够达到的。
“这么说,你打算以后跟着我了?”我脸上尽量的保持着平静,心里却在想着怎么趁机“敲诈”一笔,嘿嘿,这么好的机会可不能白白放过。
不说别的,既然是神仙,那么灵丹妙药自然是不会少吧,不奢望能够有长生不老的神丹,但是给一点那些能够祛病强身的灵丹总不会这么小气吧。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八章 姜还是老的辣
更新时间:2010…3…17 19:22:22 本章字数:3736
李毅点了点头,表示了肯定的答案
“是这样啊,呵呵,我倒是无所谓了,可是呢,现实与愿望往往是相悖的,这么跟你”看着李毅和长衫男子似乎有些不解的样子,我解释道,“我呢现在跟我女朋友住在一起,不过还没结婚,女朋友你们应该懂吧。(本書轉載拾陸Κxs文學網)”
李毅摇了摇头,我也没指望他这屁大的孩子知道,转而望向长衫男子。
长衫男子点了点头表示了解。
“呵呵,既然你知道那我也就省得再解释了,自古女子都是比较重视名节的,现在未婚同居已经算是惊世骇俗了,可是这么突然无缘无故的冒出个孩子,那还不得成为惊天地泣鬼神的大新闻!再说了,万一被她误会李毅是我跟哪个情人的私生子怎么办?”
“不信任自己的夫君,这样的女子不要也罢!”长衫男子很不负责任的丢下一句话。
我大汗,感情我这番唇舌是白费了?说得口干舌燥,唾沫枯竭就算了,可是这么长的时间白白浪费了可就罪过大了,古人不是说:寸金难买寸光阴吗,我浪费了这么多时间就是浪费了一堆金子,还有哲人把时间比喻生命,这么说来,我又浪费了这么多的生命。
该怎么赔偿,要不来点大还丹什么的,让我闲着无聊的时候当豆子吃!
把大还丹当豆子吃,恐怕这也是只能够自己意淫一下了。
传说中大还丹可是有起死回生,妙手回春的功效,莫说是当豆子吃了,就算是有一颗恐怕也要遭来垂涎,从此再无安宁之日了。
就像是武侠的那般,神兵出世,天下各路英雄豪杰纷纷而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一场腥风血雨是在所难免了。
“我等修道之人虽是淡泊世事但也不会避讳俗世的一些规矩,将李毅交付与你,我自然也不会让你白白劳顿。”顿了顿,长衫男子再次开口道,负手远望说不出的出尘飘逸。
有好处早说嘛,害我白白谋划了这么久。
虽然有些恼怒长衫男子这么久在揭开谜底,可是心里却也有一股强烈的期待,嘿嘿,神仙拿出手的东西自然不会差了。
长衫男子递给我两枚玉片,道:“这是我制炼的玉片,当你遇到不能解决的事情是,敲碎这玉片我自会现身。”
呃,这个桥段怎么这么熟悉,貌似很多小说里都要嘛。主角濒临溃败之时,打碎一个信物,突然一道神光冲天而起,一个超级牛逼的bss出现,挥挥手,以绝对的实力秒杀所有敌人,一个字——爽!
没想到,我今天居然也得到了这么个无敌的bug,心里那个得意呀自然就不用说了,小心翼翼的将玉片收了起来,拍了拍胸脯打包票道:“仙长放心,李毅在我这里,我断然是不会让他受到一点委屈的,我会像是对待亲身儿子一样来对待他,给他吃最好的,穿最好的,总之,我会像是菩萨一样把他供起来,保证您下次来看到的是一个白白胖胖的李毅。”
怎么像是后妈对即将远行的丈夫保证会善待他的孩子一般?想到这里我自己都忍不住想要笑了。
“那个……”我有些不好意思的恬着脸,望着眼前的神仙人物,小心翼翼问道:“仙长是神仙中人,自然也不会缺那些灵丹妙药了,我只是个凡夫俗子,平时只能够在神话传说中听到一些关于灵丹妙药的传闻,还不曾见到过,觉得此为人生一大憾事,所以今日得以见到仙长,自然也就厚着脸皮想要向仙长掏一枚灵丹妙药观赏一番,也算了却生平一个愿望。”
嘿嘿,敢向神仙讨要东西的,恐怕我这也算是前无古人了吧。
闻言,长衫男子收回目光,转头望向我,眼中并未出现恼色,我心中一喜,看来我的灵丹妙药是有希望了。
“修道之人重在修心,丹药只能是辅助,我生平虽不喜玄黄之术,但一些还本固元的丹药还是能够拿出一些的,只是不知道你所说的灵丹妙药又是哪种?”
“大还丹!”我迫不及待的脱口而出,生怕他会反悔似的。
大还丹,嘿嘿,几乎红遍所有网络游戏的灵丹,吃下一口可谓是起死回生啊,可以说它是所有灵丹中最实用的一种了。
为什么呢?
最简单的例子,当你跟对手pk时,双方实力都差不多,血条都已经闪烁起来,显示着气血过低的大字,这个时候,一个大还丹嗑下,那见底的红条立马补满,这样一来你的对手还不乖乖丢盔弃甲的投降?
而在神话传说中大还丹更是被吹捧成能够另白骨生肉,起死回生的极品仙丹,这种好东西可是真正的无价之宝啊!
今年过节不收礼,要收就收大还丹!
“大还丹?”长衫男子先是一愣,就在我以为他要拒绝的时候,他又问了一句:“你确定要那东西?”
我心中一惊,是不是太贪心了,现在他要拒绝?
想想也是,这么好的东西可不是随随便便就送人的,我叹了口气,正准备说没有大还丹也没关系,随随便便给一个丹药也就行了的时候,长衫男子的手中泛起了一团金光,璀璨异常,比那最美丽的钻石都要耀眼。
果然是仙丹,我狠狠地咽下了一口口水,死死的盯着长衫男子手中那枚光华收敛的丹药,简直是望眼欲穿,激动、兴奋还有一丝的不真实。
恐怕某个平民中了一百万也就是这样的模样吧!
不,一百万算什么,要是真的要拿金钱来衡量的话,我敢打赌就算是一个亿也绝对会有一大批的人排着长队来争夺抢购!
有了它可就相当于有了第二生命啊!
生命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这个道理我们都懂,可是很多人不懂的是,一方面是因为生命的不值钱,不值得用金钱来衡量,而另一种却是相对于金钱,生命是无比的珍贵的,比如说一些伟大的人。
一个不配,一个不能,两种不同的说法,两种不同的定义,可是却丝毫没有降低生命的珍贵,因为无论是谁的生命,对于珍爱他的人来说,就是天价,就是无可比拟的!
“这是我早些年前炼制的最后一枚大还丹,我留着也无用,你就权当作是一个留念吧。”长衫男子丢下一句话,消失在原地,只是刚刚拿到梦寐以求的仙丹的我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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