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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我一辈子去忘记-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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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了,是何等……”

是,何等的似锦繁华。

门外车响,他女儿,孙子要离家去香港。他低下身,小孩子在两颊一边亲一下,挥下手,转了身。

“现在,就剩我一个人了”,重新坐定后,他无意中把这句话说了两遍。黑狗在他膝边伏下,在一地的阳光里微微打着盹。

四壁都是窗。于是我们聊他一生的窗口。他最初的记忆是在湖南凤凰,两三岁时的“棘园”——矮棘树上青嫩的大刺,细碎浅白的花,黑瓦檐,远一点,是蓝的山和闪光的河流。“最留恋的窗,是它了。”

彼时人生忧患未生。小孩子,躲在窗台上,贪婪地看早春三月。

12岁时离家,颠沛流离。

并无人敢欺侮他,“小的不用说,大的,打了我,我就缠着他阴魂不散地打,他睡觉的时候,吃饭的时候……一连打三天。”

打架,穷,饥饿,冷,热,寂寞。抗战时期的流亡。几卷书。狂热地刻木刻——一个十几岁男孩子的江湖。

1943年在江西信丰,贴街的大窗,没有窗框,每日一早,雾,阳光,满城鸡啼都进来,他斜靠着窗,吹法国小号,给远远走来的女朋友听。

“咦,那么穷还交到女朋友?”

“是呀,不知道她为什么喜欢我。”

桌上有他当年的照片,十几二十岁的年纪。我看了看,对他说,“我知道为什么。”

他得意地笑。

当年与褐颊大眼的女友告别时,他说,“等赚到勉强生活钱就来接你结婚。”

一等到了1948年。新家,在香港九龙,极小的屋子,窗用漂亮的印度浓花纱装点,叫做“破落美丽的天堂”,窗前有木瓜树和井泉,还有“钻石般的夜城”。

当然仍然穷,几个朋友一起吃“童子鸡”,吃完面面相觑。他说:“快,给《星岛日报》叶灵凤打电话。”一边拿纸对着饭店水柜里的热带鱼画张速写,手指蘸点酱油抹几笔上色。等他的老主顾叶先生赶到,一边微微笑拿过画,一边支稿费给他。付过账还有节余,几个穷朋友分一分,呼啸而去。

什么都做,投稿,画画,写电影剧本。攒够钱,夫妇两人“装了一大袋钞票”,回湘西看看。一路枕着满是幽兰和芷草的辰河,听对岸终夜的渔鼓,月琴,大筒,唤呐,三弦……

河街一带尽是灯火。

唉唉。听的人眼神飘散,只顾叹息。

他看一眼钟,忽然说到别的事上,“上次杨振宁夫妇,范用夫妇,丁聪夫妇……来了一大桌,我一一给介绍一遍,入座。过一会大家又互相客气地问,‘您是?’我说,‘别问啦,再说一遍呢,还是会忘。先吃饭要紧’。”

于是,我们先吃饭。

自家窑里烧的陶碗,每人一碗面。我学他的样子放一勺猩红的辣椒进去。愁眉苦脸地吃了一半的时候,他看看我,“没事,剩下吧。我是要吃完的。”他连汤也喝下去。

吃完饭。坐在玳瑁做的美丽的雪茄盒,无数的烟斗,“黄家制造”的橄榄油……中间。头发盖住脸的沙皮狗睡在我手边。

我们坐一圈,喝茶,听他说从香港回到北京后的掌故。

是年他28岁,是中央美术学院最年青的老师。住大雅宝胡同。同住的有李苦禅、李可染、黄胃、张仃……

高朋满座呢。

他笑,“那年韩素音回国,请大家吃饭,也说到这个词,我问旁边的夏衍,“‘高朋满座”出自哪里?,他一怔,‘是的哦,哪里?’乔冠华坐他旁边,接口说,‘《滕王阁序》’。”

他的书里多的是这样的掌故,亲切得很。写齐白石,从乡下来个70多岁的儿子,来要钱,“不给,就在地上打滚”,齐白石到李可染家避难,全身衣衫里挂满小金条。

看的人都笑。

“哦,齐白石,不大理人的。”黄永玉仰在椅子上学他懒洋洋的样子。“周总理去看他,跟他说以后画不要卖了,有一幅国家就收购一幅。他也那样靠着,爱答不理。送客到门外。回来时身边人提醒他,‘你知那人是谁?’

“‘谁?’他慢吞吞问。

“‘周总理呀,周恩来。’

“‘哦’,他拇指悠悠一挑,‘角色’。”他学着齐白石用浓稠极了的湘潭话说。

那是50年代刚开始,尚有古风。每天晚饭时,“大雅宝”的小孩子拿着青花小提粱壶去打酒。大伙在大葡萄藤底下,喝茶吃饭。“说笑没有个尽头”。寒冷天气里,在半夜街头,隔着窗子,能听见提着蓝印花布篮子的中年人,卖硬面饽饽。“皮脆,心是软甜的……”

呵。满屋子老昏的秋阳,兜着旧事,陈酒,老友。

文革时也是这些人,都关在一起。李可染每次被喝令发言,连手臂,嘴唇都在颤抖。黄永玉在心里喊,“顶住啊老头,怕不怕都是一样,一定不要倒下。”

轮到他被两个极凶恶的男子批斗,他想,“要是平时,老子一手一个把你们挂在树上,现在,我就尝尝被打的滋味。”

皮带抽在背上,他数着,“二百八十四下。”

整个背都打烂了。

我低下头。

“回到家,老婆说今天是你的生日。”他笑了,“我跟她说,倒是吃了一顿笋子烧肉。”

“要从容。”这是他的表叔沈从文,当年那个令人战栗的年代中,在大街上与他错肩而过时,低声说的。

那时他住的地方只供存身,窗子被墙堵上,他画了一副大大的,开满鲜花的窗口,挂在那个位置。1970年在农场劳动时,弓着身子打着电筒在被窝里写情诗,题目叫《老婆呀,不要哭》。“你的眼睛,像故乡三月的小窗和棘园……”

日后在意大利,他的房子,为了坚持要巨大的哥特式的窗,还与政府小小地交涉了一番。

在达芬奇的故居旁,他一年中画40多幅画,翡冷翠,婀娜桥上的黄色月亮,还有湘西的虹桥。

我看过他画《罗马,最初的黄昏》,两颊发麻。

“呵,那幅。”他欲言又止。

那样古旧败落的房屋,和老得快要死去的夕阳。他在斯时斯地会想起在北京时常去的十三陵的那些废陵吗?

他在书里写过的, “荒草颓垣……山影似的远处高耸的陵殿……静得很,偶尔才一两声鸟叫……有时下午去,有时早晨就去了,开着那辆现在已经报废的白车,坐到黄昏。放羊的来,就叫他一起坐下喝茶。他说,‘老头,你不怕?’我拍一拍身边的双筒猎枪,‘怕谁?我有枪’。”

在西雅娜,两只老狗陪着他,“隔着老玻璃看雨,听雨,看雪,听雪……”

虽信美而非吾土兮,曾何足以少留。

于是辗转来去,以为在香港与家人一起终老,却又买100亩田,留在这个有满塘荷,有飞起的檐角和老锈的铃铛,有火红榴花与暗香腊梅,有旧雨新知的地方。

“是最后一个窗口了吧。”他悠悠地说,“在湘西长大,从小看杀头,生死的概念不一样……将来,骨灰也是不要的。”

是的,生命倏忽。

但是我猜他一定痛恨过老。痛恨过这样涩的眼,这样侧过身才听得清的耳朵。这样在阴凉的大屋坐久了,腿会痛的年纪——那是67岁时带着他在“全巴黎的街头巷尾到处乱跑,随地画画”的双腿。是26岁带着他从福建永春走两个月回湖南的双腿。是17岁时爬上树去摘弘一法师的玉兰花的双腿,是

两三岁时爬在窗栏上往外看的双腿……

“什么时候,再回凤凰一趟。”他转头对侄子说。《小说下载|wRsHu。CoM》

“等三月间杏花开了,下点毛毛雨,远近都是杜鹃叫,哪儿也不想去了……”

十几年前,沈从文病前,也是他这样劝着,陪着回去过。十几个人带着锣鼓来唱“高腔”。

“头一出是《李三娘》,唤呐一响,从文表叔交着腿,双手置膝肃穆起来。

“……不信……芳……春……厌,老,人……”

听到这里,他和另外几个朋友都哭了。眼睛里流满泪水,又滴在手背上。他仍然一动不动。

那时的黄永玉,还不到60岁吧。

我们看10年前香港电视台在意大利拍他的纪录片——他身子在草地上打滚。我回头看看他,他斜在椅子上,也忍不住微微笑。

仿佛着到河流从他身上穿过。

我轻声问他最朴素的人生哲学。

“平常。”他想想,举七仙女的例子,“她是玉帝的女儿,谁都可以嫁,孙悟空,猪八戒……或是凡间帝王家,有的是高干子弟,可她嫁牛郎,因她什么都有,只缺平常。”

他现在庭园恬淡,岁月不惊。每日上午,下午,晚上,写作,画画,正写20万字的小说。

“写我自己,和经历的世事。”

我忍不住说:“回头看这些年,也许会像杜甫写的‘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

他沉默一瞬,明净的秋光照在他脸上。院子里风吹过草木,有温柔的脆响。

“嗯,”他点一下头,“相对如梦寐。”

临走时,我扶扶他的臂,他穿着深绿的手织毛衣,粗棒针的,粗糙地,温暖地,硌着手心。心里也像被轻轻地擦一下。

回去的路上,太阳斜了。路真长,都是灰尘和人群。我翻开他送的诗集,有一首,是纪念保罗·安格尔的。

我低低读出声。

“莲花说,我在水上漂荡……再也不能回到故乡。”

写在1991年,香港。

流金岁月

看见丁薇会知道,那些镜头上、照片上的彩色织锦,金锁片,坠满流苏的头发,都不是她。

她瘦,穿牛仔裤,深灰毛衣,平跟鞋,容色清楚。

坐定后,要一杯咖啡,“热热的。”

然后咬一支眉笔,一手将头发拢后去,开始为一个小时之后的演出化妆。微卷的发从耳后散下来,拂到膝盖,裸出光洁额头与颈,还有浓眉重睫。

喝咖啡时,贪婪地喝一口,大眼眯起来,差点“唔”一声表示享受。

她和一切生于70年代的女孩子没有两样……

7岁时因为爸爸有个同事“会点儿二胡”,加上“能买得起”,开始音乐生涯。

12岁时的梦想是不想做一个平庸的人,不想朝九晚五地生活,不想接受“这样可能就是人生吧”的规则。

16岁时听苏芮和齐豫。喜爱唱歌,但从没有被人赞美。

20岁时,她是上海音乐学院作曲系大三的女生,心事青涩。

“遇到感情上的挫伤,坐在钢琴边上,随手弹出来。叫做《猜》。”

那年暑假几个朋友要跟大地唱片公司谈签约的事,“跟着去玩玩吧。”于是一起坐火车到北京,住在地下室。

“特别潮湿”,她侧侧头想了一会儿,扑一点粉,补充一句。

去公司时她站在人群后面,大家都谈完了。她轻咳一声:“我也有一首,要听一下吗?”

三宝听的时候一直低着头,看不清他的表情,然后他抬起脸问:“你要不要转学到北京来?”

回上海的夜车上,一路上摇摇晃晃,她还有一刹那的怔忡,“不会吧?真的?这样就行了?”

“太恐怖了”这边三宝正拿着小样到处给别人听,“这个女孩会写词,而且写很爵士的东西,又唱成这样……”

过了一个月,公司到上海来找她签约。

很快出第一张专辑,叫《断翅的蝴蝶》。那是1995年,乐评人难得见这样清新的女孩子,“又有一点蓝调,另类”。众口一词地说好,但紧接着是销售上的失败。

“对我打击很大”她低下头,细刷在眼睑上扫过,“我在想,做音乐,天真就够了吗?”

她决定停下来,只给别人写歌。《女孩与四重奏》的第一个版本,写给马格,公司的企宣。一个“挺噶”的“长得不好看”的戴眼镜的姑娘,“平时喜欢听一点欧洲的……像Massive Attack那种小小的感觉。”她说。

她和金武林跟马格开玩笑,“你想唱歌吗?”

“想啊,我能唱吗?”

“怎么不能?我们帮你做。”她说起当年的对白,微微笑,“金武林一个特别喜欢做种种不可能的事的人。他觉得一个人只要感觉好就可以唱歌。”

她负责写歌词,名字叫做《女孩与四重奏》。她试着忖度他人心事,“那样的人,表面上很平凡的,但内心里和大家一样很努力地渴望被人爱吧,她应该代表大部分人歌唱,这是很有意思的。”

“所以第一句是,”她唱给我听,“我该不该穿那件花衣裳在等你/……”

我心底轻轻晃了一下。

当年听到马格的这首歌时,我还是个台DJ,那时候每天有大藏,字母,大地……各色唱片公司寄来的小样,……沈庆,郁冬,呼啦啦一大批人,好像一下子从地里长出来的。但是黄金岁月的光在他们身上闪了一下,又过去了。

“马格现在呢?”

“她?”她笑了,“不知道,可能在哪个公司上班吧。”

5年过去了。

“我等得太久了/等得心也灰了,我想得太久了/想得人也累了”今天她再出新专辑,重填再唱这首同名的歌时,竟然红得不得了。只是,歌词中已经满是时光的痕迹。

“我在学习。”她递给我那张叫做《丁薇&开始》的唱片,封面是她在行走。两侧是砖墙,塑料,铁栏……粗糙坚硬的世界。她不言不笑,光从四面八方来,照在她脸上。

当年大学毕业后,来到北京,在这个“可以穷,可以普通地活着的城市”,四处搬家,几乎没有工作。但作曲系的经验是可以帮助一个人一天写10首歌来谋生。

“所以我要学着忘记这个,干脆不写。等。”

灵感?我好奇极了。

“是那些上天放在你脑子里,放给你听的,你听到了,就记录下来。”她放下睫毛液抬起眼,坦白地看着我,大眼在夜里晶光闪烁。

我“嘎?”一声,想了想自己,心里叹口气,才继续往下问。

“是的,”她说,“音乐是很神秘的,我在这个世界上行走,有时候可能什么也看不到。但在我想要发现的,什么都看得到。所以为什么我的专辑有特别北京冬天的感觉,因为我的确在那个季节写作。不管走在哪里,你都躲不过那样的冬天。像风声……还有,下雪的时候……人要在窗前站很久,在那里沉浸下去。想起可能是内心里最痛苦的事。”

然后在一本日记里,用支离破碎的字句,写下一个人的疼和孤单。然后变成歌。“雪渐渐停了/安静了。路灯熄灭了/天亮了。”

她的歌大多有冥想的气息。很女性,但毫无脂粉气。

“我强调女性的角度,以前我总在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上绕弯子,想不通,很较真。为什么他会这么想,为什么他会那么做。长大之后,发现并不是这个人的问题,而是整个两性世界的矛盾就很强烈。男人和女人就是不一样。有些东西就是沟通不了的。甚至有时两个人在一起像是一场战争。我会明白这个,接受这个。因为有些事情不是我的力量能够改变的。”

所以这自省的女子,歌中充满如蛭附骨的孤独与疏离感。

“开始/怀疑自己……开始/嘲笑自己的扭曲。”

那样凉的歌词。几乎碰不到精神的热度。可是,音乐却带着兵气,用低鸣的弦乐编排和强劲的House节拍交合来衬出异样的绝望与狂乱,甚至妖异。

“在音乐上我比我的人更放肆,更张扬。”她用指尖蘸一点蓝染在眼角,睫毛的阴影盖下来,像只小手掌。“我真正喜欢的生活……是很懒散的。在百无聊赖中看看书,写写东西,然后90%的生命给音乐。”

朋友也都是幕后的音乐人,金武林,刘效松……大家聊天,吵架,吃饭,做音乐,把每个人的东西,一点一点加进来。

“结果像化学反应一样奇妙,每一步都知道是自己做的,可是最后那一瞬间,都怔住了——是吗,这是我们创造的吗?怎么会鬼使神差地变成这样了呢?”

她侧过脸去和助理商量用哪种唇彩时,我把唱片放进随身听,戴上耳机。

她声音清越,“树叶黄了,就要掉了,被风吹了,找不到了……”

背景却是北京首席合唱团的和声。啊,她的声音几乎淹没在那样苍茫的人声里,像青春,不自觉地沉浮于万人之海。而弦乐翻卷,如有另一个人在对岸注视这女子,悲悯拍打着心。

编曲是金武林。

“他在我的音乐里放进了自己。”她说。

于是这样重的力与这样轻的美。这样的男子与这样的女人。如逝如流的人生也有了庄严。

他处处都在。《你的独舞》中,他,化作一架钢琴,体贴地和着年青女子沉静寂寥的声线。如同无言的赞美——赞美她在雪的光与线条中旁若无人地沉溺。赞美只有女性才做得到的哀伤无邪。

“我需要他的力量,”她说,“加入女性毫无侵略性的美感中。”

那曾是令很多人怀恋的她在青春期时洁净清浅的情调。

“他们停留在那个年代的气氛里,但我已经来到这里”,她的话清坚决绝,有金石声。

我问她这些年在她身上最大的变化。

“在音乐上更自信,更主动。”她什么都做,写歌,编曲,制作助理,包括钱怎么报销和分配。

“我明白了什么是流行音乐,明白了我要做一个什么样的歌手。”

她要做Richie lee Jones和比约克,不见得有年度奖和唱片销量,只是一直存在下去,“无可替代,无法划分。”

她咬住下唇,有一丝出神,面容明净,没有一丝尘土气。像禅语中说“银碗里盛雪”。

“我希望一直跟上这个时代,和另一些人,慢慢地,一点一点地,随着岁月增长,走在一起。”

是吧,应该是这样。一群人,浑然不觉地爱了,忘了,笑了,吵了,累了,病了,老了……但是应该有那样的时刻吧,“音乐响了/让我哭了。”

是了解,也是安慰。

她解开发夹,长发散落两颊,她揽镜自照,“唱堂会去”,自嘲地笑一下。

我们站起身,握一下手。

然后她穿过藏蓝色的夜,穿过了很多灯,走进声色喧哗的人群里去了。

我转过身,走到街角,耳机里她正唱到“冬天来了,觉得凉了/水不流了,你也走了……”

弦乐骤起,漫山遍野都是。头顶是巨大的星,巨大的月。

我的心遗落在1989

那天下午,上海的雨正下得巧,若有若无。

一架钢琴,背景是满天的金色碎星。一场人,穿西装的中年男子,结伴来的成年女人,大学女生和染金黄头发的少年。500多人,密密地坐着,低声私语。

他穿酒红色衬衣,大步从甬道来。人声与灯光立刻铺天盖地而来。

他站在话筒面前,一挥手,声与光俱灭。

然后《一场大雨》的电子乐轰然而起。他在台上,与冶艳女郎以舞姿周旋,戴墨镜的造型像极詹姆士邦。

事隔10年,费翔开始他在内地的第一场新专辑的歌友会。

场边有人手持一张1980年的《流连》,有他极年青时照片,头带花环走在海边,宛若希腊传说中的美少年,淡蓝眼眸和扑朔迷离的眼睫毛,当年曾俘惑众生。《流连》在那年的排行榜上是第一位,第二位是罗大佑《恋曲1980》。呵呀时光。

他唱完第一支歌,我们坐在场心的吧椅上做访问,这样近地看他,确是像异族人。

我问他哪一首是他心爱。

“嗯,那一首,”他轻唱,“再见了关于你和我的对与错,我站在屋顶望着遥远闪烁的灯火……我第一次在唱片公司听到时,愣在那里,这是写给我的歌,怎么会在这里和它相逢?”

那一瞬,看到这人骨子里属于中国男子的那一点酸楚与怅惘。

“你能觉得你和这片土地之间神秘的联系吗?”

“1986年我回到北京,第一次见到我姥姥,一个戴老花镜,穿对襟袄的老太太,她张开手拥抱我。几十年过去了,她居然没有诧异她有一个这样高大的外孙,而且有一半外国人的血统。她只是用怀抱接受了我。”

场上大多数人笑了,都还记得1987年的春节联欢晚会上。那个坐在台下的著名的姥姥。

“她已经过世了。”他忽然低下头,下巴微微颤抖。全场悄无声息,像潮水落下去的一瞬间。

“天边飘过故乡的云,它不停地向我召唤……”他缓缓唱。

这是当年曾使他一夜声名翻卷的歌,当时年青的他每在人群中唱这一句,立即尖叫四起。他为这骤然的红,深觉人生安排令人茫然无措。此时唱来,只是一名男子,仰面向天,寻求生命来处的感怀。

1989年,他走遍国内,最后一场演唱会,在长城。我看过照片,狂热的人群,举着长长的标幅,上面只有反反复复的三个字“不要走不要走不要走……”

他还是走了,去过“虽然不知道未来,但一定朴素的生活。”

初到纽约时,一年时间没有事做。与一只弃猫,在异乡夜里相互取暖。

然后是歌舞剧……百老汇的《西贡小姐》……世界巡演。

这40岁的男子,世路如今已惯,一只笔记本电脑,三只手机,行李寄存在各座城市的酒店,随时起脚去往天涯。

台湾《超级星期天》的主持陶子是他的拥趸,为了这个女子的心愿,节目组辗转在纽约找到他。得以重回故地。竟由此勾连起旧日的歌手生涯,人生传奇如是。十几年前已离散的人群,凭据他的歌声,得以重聚:

当年的青涩少女在大雪中的别离时听《我怎么哭了》,一群莽撞少年在夏日的某个下午合唱《牵引》……一时间,大家对他诉说,仿似他便是一去不回的青春。

送花的人,与他拥抱的人,上台对唱的人,都哭了。他温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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