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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文选-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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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纲领》(注「《共同纲领》即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确定了我国的国家制度和当时我国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外交等各个方面的基本政策。它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民的代表共同制订的建国纲领,是全国人民在一定时期内共同的奋斗目标和统一行动的政治基础。一九五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以前,它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共同纲领》第二十六条的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国家应在经营范围、原料供给、销售市场、劳动条件、技术设备、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调剂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第92、100、150、173页。」)上所规定的各项财经任务,以副全国人民的期望,为争取整个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而斗争。现在我要向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是关于目前经济战线上的一般形势、关于调整工商业和关于调整税收这三个问题,因为这些问题是大家所关心的。
关于目前经济战线上的一般形势
我们国家的经济,目前正处在一个重大的历史转折点。这就是在全国范围内改造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而为独立自主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历史转折点,由落后到进步的历史转折点,由坏情况到好情况的历史转折点。
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所造成的长期的通货膨胀和商业投机,这是落后的,是坏情况。不改变这种坏情况,我们就不可能稳定经济和市场秩序,并使社会的生产和流通沿着正当的轨道前进。这是我们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秩序和改造国民经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开端。现在可以说,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开始取得了胜利。当然,我们丝毫不能自满,因为我们的伟大事业还在将来、我们在经济战线上的任务是很多、很重大的。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留给人民的许多灾难,还待我们一步一步地消除,战争的创伤还待我们去医治,人民生活还有很多的困难。而且,我们在经济工作方面还缺乏经验,只能在工作中逐步积累。但是,应该承认:我们已经取得了一批胜利,即财经工作业已实行统一,财政收支业已接近平衡,通货和物价业已趋于稳定。这些工作无疑是做得对的,是我们国家经济状况开始好转的表现。最广大的人民已经看到并开始得到通货稳定和物价稳定的利益。不少有远见的爱国的民族资本家,也已经开始领会到这种稳定对于他们将来的营业是会有好处的。
目前工商业界发生了许多困难,这是由于以下几种情况而来的。第一是通货和物价的稳定,暴露了同时又停止了过去社会上的虚假购买力。这就是说,人们在过去十余年的通货膨胀(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十二年间,国民党政府滥发纸币,通货恶性膨胀,物价飞涨,人民深受其苦。据统计,一九三七年六月至一九四九年五月,国民党统治区的纸币发行量增加了一千四百多亿倍,物价上涨了八万五千多亿倍。——第35、78、85、88、101页。」)时期,为了避免钞票跌价的损失,不愿存放钞票,宁愿竞购和囤积并不是为了消费的货物。现在这种情况已经起了变化,他们不但不再囤积货物,而且将过去囤积的货物吐到市场上来。这样就使市场上若干物资一时供过于求,生意不好,许多工商业者发生困难。这种情况是暂时的,原来囤积的货物一经销完,供求关系即将走向正常状态。第二是过去适合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发展起来的若干工商业,由于帝国主义的统治以及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消灭,许多货物失去市场,另有许多货品也不合人民需求的规格。这种情况引起了一部分工商业的倒闭,从而发生一部分工人失业的现象,需要救济及转业。第三是许多私营企业机构臃肿,企业经营方法不合理,成本高,利润少,甚至还要亏本。这也引起许多工商业发生缩小营业,甚或停工歇店的现象。必须重新调整,才有出路。第四是经济中的盲目性,同一行业内部盲目竞争,地方与地方之间供求不协调,这也引起许多企业减产、停工和倒闭。至于因为长期战争,人民购买力大为降低,使得工商业不景气,则是人人共知的现象。
所有这些,都是历史遗留给我们的。这些问题现在之所以突出,是因为长期间存在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情况现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变化虽然有痛苦,但这种变化的性质,却并不是坏的,它将走向新生,走向重建,走向繁荣,走向健全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建立。这种变化是伟大的人民革命的结果。革命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破坏了这个反动统治的经济秩序。正如毛主席所说:“整个旧的社会经济结构在各种不同的程度上正在重新改组”(注「见毛泽东《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一九五○年六月六日)。——第102页。」)。这就是现在所发生的变化。这个变化在暂时说来确是一种痛苦,一种困难,但这是走向新生,走向重建,走向繁荣过程中的痛苦和困难。整个地说来,它是带暂时性的。毛主席分析了老解放区和新解放区两种情况,指出上述的痛苦和困难,现在只是新解放区的现象;在老解放区,则这种痛苦和困难的问题或者已经解决,或者接近于解决了。毛主席举出解决这种痛苦和困难的三个条件,即:(一)土地改革(注「这里所说的土地改革,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废除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革命运动,一九五○年六月三十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同年冬起,在新解放区陆续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到一九五二年冬,除台湾省和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的土地改革基本结束,使三亿多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包括老解放区农民在内)分得了约七亿亩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第60、90、102、117、129、140、144、148、159、275、303页。」)的完成;(二)现有工商业的合理调整;(三)国家机构所需经费的大量节减(注「参见毛泽东《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一九五○年六月六日)。——第102页。」)。这些条件,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是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争取实现的。在经济问题上的一切悲观论点都是毫无根据的,这就是我们对中国目前经济战线上的一般形势的简单分析。
关于调整工商业
在调整工商业这个题目中,问题很多。它包括调整公营(注「这里所说的公营企业,意同国营企业,都是指各级政府经营的企业。一九五二年九月以后,按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规定,不再使用“公营企业”这一名词。——第4、67、70、79、86、93、102、113、152页。」)与私营之间的关系问题,调整公营与公营之间的关系问题,调整私营与私营之间的关系问题;还包括调整工业与商业之间的关系问题,调整金融业与工商业之间的关系问题,调整城乡之间的关系问题,调整国内各区域之间的关系问题,调整各企业内部关系问题,调整出入口关系问题,等等。在这里,我主要地说人民政府对于调整公私关系这个问题上的一些政策和办法。
人民政府是保护民族工商业的,这点大家早已知道。《共同纲领》承认了有益于国计民生而不是操纵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在工业落后的中国,在一个时期内,民族资本家发展工业,向工业投资,是带进步性的,是对国家和人民都有利的。虽然中国商业资本在大城市中过于膨胀。但是,中国是散漫的小生产占优势的大国,私商的存在是不可免的。为着发展商品的交流,国家允许私人资本经营商业,这也是对于国家和人民都有利的。人民政府保护一切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家的利益,但同时反对一切有害于国计民生而从事投机捣乱的人们的行为。国营经济是一切社会经济成分的领导力量。以上这些,是我们今天进行调整公私经济关系的诸项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关于人民政府对公私经济关系的基本政策,《共同纲领》第二十六条写得很明白,很妥切。即:“国家应在经营范围、原料供给、销售市场、劳动条件、技术设备、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调剂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由此可见,所谓公私关系是包括五种社会经济成分之间的关系而言的。今天我不准备详细说明这些关系的一切问题,只说明现在必须而且可能解决的一些问题。
我们认为,为使公私关系取得一定的协调,减轻目前在我国经济的历史转折点所发生的困难,人民政府应该采取如下的各项措施。
(甲)在工业方面
一、只要有可能,即由政府和国营企业委托私营工厂加工及向私营工厂订货。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将统一组织各国营企业和机关部队所需要的加工订货的订单,希望做到一年分两次把这些订单分配给公私工厂,订立合同,以便公私工厂能够有计划地组织生产。
二、政府收购一部分农产品,并给目前还难出口但是可能争取出口的工业品以便利条件,借以扩大工业品在国内外的市场。
三、联合公私力量,组织工业资金的周转。
四、号召私营企业改善经营方法,改善劳资关系,共同克服企业中的困难。
五、为了调整公私企业的关系,政府准备有步骤地把国营企业以外各机关、各部队、各团体分散经营的生产事业统一起来,并加以调整,使之与私人企业、手工业和农民副业相协调而不相冲突。
六、随时公告全国,哪些产业部门的生产暂时已经过剩,或已达饱和点,使人们知所趋避,减少盲目从事的弊害。
七、有重点地举办失业救济,尽量把失业者组织起来参加国家公共工程,例如兴修水利、修建市政工程等。
(乙)在商业方面
一、《共同纲领》第三十七条规定:“国营贸易机关应负调剂供求、稳定物价和扶助人民合作事业的责任。”这里要求政府依照经济情况,随时规定一个适当的价格政策,即是要把批发价与零售价、地区与地区间的差价,保持一种适当距离。这种距离的限度,要使零售商人和远地商人有适当的利益可图,促使商业畅通,便利于恢复和发展生产。
二、国营贸易机关所设的零售店和百货公司,其数量以能够稳定零售市场价格、制止投机商人扰乱市场为限度。零售店只卖粮食、煤炭、纱布(注「纱布——指棉纱和棉布。——第2、12、30、33、54、85、95、105、111、117、125、136、145、168、193、207、227、284、340页。」)、食油、食盐、石油六种人民日用必需品。国营批发公司的责任在于回笼货币,稳定批发价格。
三、农产品有无销路和销得快慢,是一件有关民生的大事。目前国营贸易机关的收购范围,还只能是主要农产品、外销物资及主要农业副产品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必须鼓励合作社和私商收购。
四、必须维持农产品的适当价格,保护农民正当的生产利益,但又必须照顾销路和运销利润,以使农产品畅销,方于农民有利。
五、为了加速城乡物资交流,使农民与城市人民都受其益,地方人民政府对于私商的运销手续及运输条件,应给以充分的便利,并在税收政策和税收手续上给以适当的照顾。
(丙)在金融业方面
目前可以说的是这样一点,即国家银行继续赞助公私行庄联合贷款,并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扩大其业务。
(丁)在工商界组织方面
为了调整公私企业关系,随时协商有关问题,公营和私营工商业以合组同业公会(注「同业公会——是工商业者所建立的地区性的同行业组织。在旧中国,多为同业内大户或封建把头操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改组,成为工商业联合会领导下的专业性组织。——第106、151、291、315页。」)和工商业联合会(注「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工商联,是各类工商业者联合组成的人民团体。一九五二年八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的《工商业联合会组织通则》规定,工商业联合会的基本任务是:领导工商业者遵守《共同纲领》及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指导私营工商业者在国家总的经济计划下,发展生产,改善经营;代表私营工商业者的合法利益,向人民政府或有关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并与工会协商有关劳资关系等问题,组织工商业者进行学习、改造思想和参加各种爱国运动。工商联的组织,依照行政区域,在全国、省、市(县)分别建立各级工商业联合会。一一第106、124、147、290、304、315、329页。」)为适宜。
上述各方面措施,有些已开始实行,有些正准备实行。其中,关于工业方面的第一个措施,即由政府和国营企业委托私营工厂加工及向私营工厂订货,不论是对于整个国民经济或对于私营工业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关于此项措施,我们认为应该采取以下两项办法。
第一,委托私营工厂加工或向私营工厂订货时,加工费或货价的成本计算,不应该依照各个工厂生产技术的高低来计算,而应该依照同一地区一般工厂在合理经营条件之下的中等标准来计算。这种加工费或货价的标准,同样适用于公营工厂。对于某些产品的加工或订货,如果政府和国营企业方面并非为了自已的需要,只是为了维持私营工厂的生产不使停顿,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减轻政府和国营企业的负担,私营工厂的加工费和货价的计算,应该低于一般正常的加工费和货价。但是,所有加工订货的价格和交货条件,均需双方同意,成交与否,悉听自愿。
第二,为使加工订货的订单适当分配于各公私工厂,凡属政府和各国营企业的加工订货单,均需经过当地人民政府工商局的经管分配,并需由当地的工商联、总工会、同业公会、产业工会协助进行,保证履行合同,按时、按量、按质实行货款两清。
我们相信,上述各方面的措施如能顺利执行,对于全国工商业渡过目前的困难,是能有所帮助的。
此外,有些人提议由政府制订投资条例或公司法,我们认为有此必要,现正在起草中。
关于调整公私经济关系的问题,现在我要说的就是这些
关于调整税收
从今年三月统一全国财经工作以来,国家财政出现了收支接近平衡的新局面。由于三、四、五这三个月的财政收支接近平衡,财政赤字不大,增发的钞票很少,也就取得了金融物价的稳定。但是,我们的工作也出现了一些偏差。在征收农业税、征收工商业税(注「工商税——即工商业税,是一九五○年一月三十一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确定的一个税种。政务院同时公布了《工商业税暂行条例》。条例规定,工商业税包括营业税和所得税两部分。一九五八年九月推行工商统一税后,所得税部分独立为工商所得税,营业税部分并入工商统一税。——第49、65、96、107、178页。」)和发行公债等项工作方面,都出现了一些偏差,发生了一些毛病。人民对于这些偏差和毛病,已经表示了他们的不满意。我们必须改正这些偏差和毛病,例如征收公粮的工作,在地区上和在负担面上有畸轻畸重的现象,负担面太窄,使得一部分人负担过重。城市税收方面,同样有畸轻畸重的情况,也有逃税漏税的情况。税目太多,有的重复,有的不明确。计税方法和估价不统一,许多手续繁杂。这些偏差,主要应由上面负责,即应由财经主管机关负责,而不应责备税务工作人员。
人民政府的税务人员一般地是尽了职的,他们受命要把应征税额全部征起以保证国家财政的需要,没有他们的努力,是不能完成这个艰巨任务的。这不应该叫他们为“贪功”,而应该说他们是尽职。但是偏差是存在的。由老区派往新区去的干部,人地生疏,一时不甚了解情况,经验又感不足,有些人作风生硬。原在旧政府工作由我们留用下来的人员占了税务人员的大多数,他们中许多人是好的,是尽职的,但有些人则还是沿袭过去的不良作风,同时也发现了少数贪污腐化分子。所有这些不良现象,主要地是由于我们对他们教育不足而来。一经实施充分的教育工作,整顿作风,这些不良现象便可以消除。
根据过去时期的工作,我们已取得了相当丰富的经验,有把握使我们的税收工作做好。为使我们的税收工作完全符合于《共同纲领》关于税收政策的规定,即“国家的税收政策,应以保障革命战争的供给、照顾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及国家建设的需要为原则,简化税制,实行合理负担”,人民政府应该有步骤地采取以下各项措施。
(甲)在农业税方面。
一、只向主要农产品征税,凡有碍发展农业、农村副业和牲畜的杂税,概不征收。
二、为着照顾目前农村经济的情况,鼓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适当地减轻农业税。并按照规定的标准征收,不许提高,也不许降低。
三、农业税应以通常产量为固定标准。对于农民群众由努力耕作而超过通常产量的部分不应加税,借以鼓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四、农村中的交易税(注「交易税——是一九五○年一月三十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确定的一个税种,但没有公布税法。当时各地征收交易税的范围,主要是粮食、棉花、土布、牲畜、药材等。一九五一年国家规定,对土布改征货物税。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颁发的《关于税制若干修正及实行日期的通告》规定,粮食交易税改征货物税;棉花交易税并入商品流通税;牲畜交易税由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公布征收办法,全国统一执行;各地单行办法一律取消。一九六二年,为加强集市贸易管理,开征集市交易税。——第96、108页。」),应该规定一个恰当的起征点,只是对于比较大量的货物交易才征税,对于农民很小数量的交易则不应征税。
(乙)在工商税方面
一、继续执行工轻于商和日用必需品轻于奢侈品的征税政策。
二、征收不得超过应征的税率。
三、简化税目。准备减少的税目有二百余种,简化合并的有二百余种(例如各种棉织品统一于棉纱作一次征税,各种毛织品统一于毛纱作一次征税),两项共减去五百余种。
四、减轻盐税,以便利广大的消费者。
五、统一计税方法和估价方法,并按照实际情况作统一的解释。
六、根据各地工商业发展及会计制度的差别状况,工商税分为三种方法依照税率征收。即:(一)工商企业有健全的会计制度可作为征收确据的,采用自报实征、配合查帐的办法征税;(二)不合前项标准的,采用民主评议,但仍须根据税率去征税;(三)小工商业及小城镇,用查帐和民主评议两项办法都有困难的,采用定期定额的征税办法。
七、各大城市设立税务复议委员会,由税务局、工商局、工商业联合会三方面派员组成,复议有关税额及处罚事项。
(丙)在税务工作人员方面
为使税务工作人员具有必需的政策头脑,必需的税收知识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全体一致地做到严守政策,与人民合作而不要引起人民不满,不要有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堵塞偷漏,廉洁奉公,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于税务人员的教育工作,并在今年的夏、秋、冬三季确实收到成效。
以上是我对于经济形势、调整工商业、调整税收这三项问题的意见,是否有当,请予审议。
最近三个月来,中央劳动部召集了一次各省、市的劳动局长会议,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召集了一次各大城市的工商局长会议(注「大城市工商局长会议——指一九五○年五月八日至二十五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的以上海、天津、武汉、广州、北京、重庆、西安七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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