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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王爷的呆萌妃-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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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诺紫瞳

【由文,】

第一章 绿玉手镯

出了包子铺已有几个时辰了,由于对路不是很熟悉,一通胡乱奔跑,竟给包包跑到了这城中最繁华的街上。

街上人来人往摩肩接踵的,不管是男女老少头上都带有一朵色彩艳丽的花朵,有盛开的花,有花苞的,也有花骨朵……包包在街上四处乱逛,这里的人怎么这么爱花啊?包包嘟囔着,虽然她也喜欢花,但她可不想往头上插花当媒婆。

她四下望了望,发现一个让她欲哭无泪的事实,她居然悲剧的迷路了:这城这么大,加上原来的包包没怎么出过门,她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出城!

如今只希望不要被追上,否则被娘亲抓住,卖给丞相府的人,替丞相的女儿帝辛国的第一美人司马玉,嫁给那个平南王,那她这一生就毁了。

想她古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怎么可能在这不知名的岛国,莫名其妙嫁人。她不会武功也不擅长勾心斗角,且见多了电视剧里的宫斗——就算是清纯善良的女子,进了那种地方都会变成恶毒的妇人。

和皇子什么的扯上关系,不死也得脱层皮。

何况,那人还娶过八个老婆,虽然都死了,可据说还有几个不挂名的舞姬和妾室,也算是阅尽花丛了。

不管是包包还是古艺可还都是处子,怎么能嫁给那样的人?

她追求的一直是一生一世一双人——不过听说那人容貌极美……不行,就算他长的像她家男神也没用。

她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寻找出城的路,说也奇怪,街上的人个个匆匆忙忙,想问个路都不容易。

初秋的阳光有着盛夏的余热,不多时,包包额上就泌出了密密的汗珠,边上有家茶寮,她决定进去喝杯水,顺便找个人问问出城的路。

茶寮里已经坐了一群佩刀的侍卫,待到包包看清楚他们胸前衣服上绣的标志时,心中暗恨自己没有弄一块蒙面帕把脸遮住。刚刚从他们手中逃出来,这是想把自己送回去么?

可是,当下退出去只怕是会更加引起怀疑。

步伐轻缓行至茶寮里最不引人注意的角落坐下,立刻便有店小二上前热情招呼:“姑娘,温水还是花茶?”

“温水,”包包放低声音道,眼角还时不时的瞟向那些侍卫,她并不知道她此刻的样子有多奇怪。

店小二看了看她,怀疑待会她有没有银子付账,却又不敢贸然开口询问,默了一会,转身为包包倒水。

包包心里装着事,根本没有注意到店小二的踌躇。

她微微垂首,双手虔诚地合十,口中念念有词:“过路的神仙,过路的妖魔鬼怪,不管过路的那谁,请把我带回二十世纪吧,在这里我又饿又怕,又孤单又无聊,没有电脑没有电视,没有手机没有警察,当然也没有帅哥,不管过路的谁,如果把我带回去,我回去后一定给你烧纸船,不,不,烧飞机……反正你想要什么就给你烧什么……”

店小二为包包端了碗温水放在她面前,却站着不走。

包包诧异抬眸:“小二,你很闲?”她根本没反应过来人家是怕她没钱。在帝辛国像她这种妙龄女子,极少会独自一人在这茶寮里喝茶,而且鬼鬼祟祟形迹可疑。

“姑娘,我们小本生意,请先付了银子,”店小二微微弯腰,颇为有礼地说道。

包包恍然醒悟,原来他是怕他没钱。伸出纤指,气愤地指着店小二,看看那些侍卫,又不得不放下——现在不是发火的时候。

她无奈地从袖间拿出一只珠钗,这只珠钗上面镶刻着细细的金珠,随便抠一粒下来,别说是一碗水,就是整个茶寮,包包都能买下来,就这么给了一个店小二,包包心尖都疼了起来。

店小二见到那珠钗,眼都直了。

从包包的记忆中,她知道这是从小一直不离身,唯一值钱的东西。

娘亲几次想要拿了去,一向对她言听计从唯唯诺诺的爹爹,在这件事上却反常地坚持,坚决不肯让娘亲拿了去。

包包计划离家出走的时候,就想好了要卖掉这珠钗,好拿钱开一家医馆,维持生计。

——在找到那块让她穿到这里的古玉之前,她得想办法让自己在这个朝代茁壮成长。

她现在好后悔上历史课的时候,光顾着盯着历史老师那俊逸的脸流口水了,从他嘴里说的什么,她根本就不知道。

帝辛国到底是什么国家?等安定下来了,得好好找个人打听打听。

包包一边使劲抠金珠,一边琢磨着,由于用了力,本来遮住手腕的袖子卷起,露出手腕处一只绿色的手镯。

“这位姑娘的茶钱我给了,”一个温和的声音在包包身畔响起,随之一只胖胖的手递过一文碎银子。

包包正在努力抠着金珠,那突如其来的声音近在咫尺,把她吓了一跳。

方才,她太专注于那些司马府的侍卫,竟没看见这桌子上早就坐着一个弥勒佛般的老婆婆。

小二接了钱,忙着招呼别的客人去了。

不知道为什么,包包觉得那些侍卫一直在盯着她看,难道被认出来了?她下意识地拉长袖子,遮住了手腕上的那对绿玉镯子。若不是觉得这镯子值几个钱,她是不会带着的。

看了眼身边的老婆婆,包包眼睛一亮,忙挪坐到她身边,挽住她的手臂,亲昵的像是她的孙女:“麽麽,谢谢你!“等那些侍卫走了,可向这位老婆婆打听出城的路。

只要出了这城,天大地大,就不信司马府闲着没事来抓她。替嫁,只要是个适婚少女不就行了,又不是非她不可。

“姑娘,你知道你手腕上的这对镯子非常贵重吗?”老婆婆即不挣开包包的手,也不回应,只端起桌上的茶水,不紧不慢地呷了一口——那姿态像极了还珠格格里的容麽麽,对小燕子行刑时候的神态。

包包发现,这老婆婆貌似和那些侍卫是一伙的。她起身就想逃,却已是迟了,侍卫中有两个起身挡住了包包的去路。

“姑娘还是乖乖和我走的好,”老婆婆和颜悦色地说道,“这是我司马府的聘礼绿玉手镯,姑娘,你是王氏的小女儿?”一双小小的蚕豆眼含有深意地看了看包包的手腕,那镯子正散发着绿莹莹的光彩,在阳光下的暗影中,剔透晶莹。

这婆婆老奸巨猾,这是在告诉旁观的人,包包是逃婚的孩子。大眼睛转了几下,包包扯出一抹讨喜的笑脸:“这镯子是家母给我的,麽麽定是看错了……“可不等包包说完,就有两个侍卫上前,不由分说一左一右地把她挟制住,往茶寮外面走。

第二章 明明是去送死

可不等包包说完,就有两个侍卫上前,不由分说一左一右地把她挟制住,往茶寮外面走。

“姑娘,我是来接你去丞相府的,既然遇见了,我把你带回包子铺,你母亲想必也在担心你。”本来慈和的老婆婆,现在看着很不喜欢,非常的不喜欢。

“我根本不认识你们,在光天化日之下你们敢强抢民女,放开我!放开我!”包包挣扎着,大声抗议着,抬眼四顾,希望有人能来救了她,电视里不都这么演的么?

都是这镯子惹得祸,她是想着这绿玉镯子太金贵了,如果不戴着,万一逃跑时一慌,掉了怎么办?早知道把绿玉镯子藏身上了,就不会被他们盯上。

包包心里懊悔着,却已是晚了。

整个茶寮里,没人理会她,甚至连看热闹的人都没有,只有小眼睛的店老板,抬头看了眼,又迅速低下头去,似是在害怕着什么。包包愣了愣,随即噤声了,叫也没有用,就顺其自然。

包包以为自己早已经远离了包子铺,却不想只是隔了条街,不一会儿,她就看见了那间她呆了一月多的包子铺。

几个衣着和抓住她手臂一样的侍卫正围着爹娘,争吵着什么。

“包包,”一声穿透云霄的低沉浑厚的公鸭嗓,惊起了树上的鸟儿扑喇着逃走,娘亲被豪华的马车吸引了目光,随即,双目发亮。

包包刚下车,娘亲就推开挡住她的侍卫,颠着一双小脚小跑如风地上前,随着是一声比先前更加粗嘎的大吼,“死丫头,你想死啊,娘是让你去过好日子,又不是要害你,你逃什么……”

娘亲拉住包包的手臂,手中没有往日不离身的鸡毛掸子,对待包包的态度也没了恶劣的咒骂,而是虚伪做作看似关怀担心的絮絮叨叨。

“章麽麽,太感谢你了,把我的女儿找回来,我担心的泪都快流干了……”

娘亲假惺惺地挤出两滴泪水,一边说着,一边把章麽麽一行人让进位于包子铺后面的主屋,她双手紧紧地拽着包包的胳膊,几乎是把她拖进屋里的。

包包眉目微皱,却也不挣扎,只瞪眼看着院子里那个坐在秋千架上,斜斜看过来的美人。

姐姐王蔷确实美,如黛秀眉,水汪汪的大眼睛,即便是像现在那么不屑地看着包包,还是阻挡不住包包对她的喜欢。

美人,不管男女,都是赏心悦目的。包包裂开嘴想对她笑,可是美人轻轻一哼别开了眼,包包目光渐冷。

美人身形一动跳下秋千架,向她的闺房走去,与包包擦身而过的时候,她在包包耳边低低道:“喂,你死定了!”

她神色颇为得意地看看包包,她已经和大将军南宫越定了亲,不日南宫家便要要来下聘。

包包挑了挑眉,不动声色,只冷眼看着姐姐身姿婀娜地上楼梯。

“姐姐,且慢!”等王蔷爬到一半的时候,包包突然不紧不慢地出声道,“姐姐怎么穿着破掉的裙子?”

身后有击掌的声音,却见那个胖麽麽拍着手,跟了进来。

她的身后是几个司马府的侍卫,虽然碍于男女之防,没有进屋,却也都听到了屋子里的对话,侍卫中有两个年轻些的,忍俊不止的轻笑。

楼梯上的美人面色骤然通红,顺着包包的目光,下意识地捂住了屁股,果然裂了一个口。

她美目圆瞪,狠狠看向包包,重重地跺了跺脚,撂下狠话道:“臭丫头,你别太嚣张了!以后有你哭的时候,哼!”言罢,疾步上楼呯地一声关了房门。

包包对着她的背影做了个鬼脸,偷眼看了下娘亲,奇怪这次怎么没有拿鸡毛掸子招呼她。

彼时的包包根本没有想到她对王蔷的这一个举动,会在后来为她招来那么大的灾难。

“娘,我是想提醒姐姐……,”话还没说完,包包的脑袋就被娘亲强自按了下去。

“麽麽,这孩子生性纯真善良,”包包的娘尖着嗓子,垂着眉目,神情极为贤淑温柔,“麽麽,你看,她可以么?”

那个抓包包回来的麽麽,听了娘亲的话又捏起包包的圆下巴看了半天后,满意地点了点头:“好!这孩子是个有福气的孩子,就她吧!”

“多谢麽麽!”头又被娘亲按下,包包莫名其妙地又行了个礼,看看麽麽身上穿的衣着,包包是极不愿意跟着她去。

看这服饰,似乎是明朝——既然已经成为包包,还是老老实实地遵循这里的规矩。

咽了咽口水,包包跪爬着靠近那位胖麽麽,仰首狗腿地笑着,“麽麽,你们家里会饿肚子不?”衣服上的纹路像粑粑忍一忍就过去了,但这吃却是大事,她平生最讨厌最不能忍受的就是饿肚子。

娘亲脸色一变,一指头戳在她的额上:“你不能有点出息?就想着吃,章麽麽是来带你去享福的,还能让你饿肚子不成?”

言罢,她转头对着那张胖脸,笑的媚俗讨好,“麽麽,你只管把这丫头带去教管,从此我就和她断了这母女情分。对外,一字也不会提起她!我过我的小日子,她享她的福。”

享福?平南王府的主子每年娶亲都定在八月十五,已连续八年,新婚妻子均在新婚之夜离奇死去,坊间有传言称那位在战场上战无不胜的平南王练了妖法,用来提升他的武功。

凡事有益必有弊,每年的八月十五他必须和处子交合,采阴补阳,才能平衡妖法给他带来的反噬——这明摆着就是让包包去送死,竟还美其名曰是享福!

然而,就算平南王爷是一只猛兽,她也不得不嫁给他,因为司马丞相的女儿司马玉是不会嫁过去的,而身为司马家的远亲王氏,被指定从两个女儿中挑一个以司马玉的身份嫁去平南王府。

在这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朝代,包包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

第三章 银子和吃

在这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朝代,包包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

章麽麽胖脸上的肉一动,一双小小蚕豆眼一斜,极为不屑地用鼻子哼了一声,道:“王氏,你最好记住今天的话,若有一点消息走漏,你全家都别想活!”那样慈和的人居然能说出这样威胁人心的话,包包莫名有点觉得好笑。

“是,是!”平日里骄横跋扈的娘亲,此刻温顺的像一只被驯服的小狗,只等着主人施舍点剩菜剩饭。

章麽麽往桌子上放下一锭银子,又向娘亲伸出手。

娘亲眉开眼笑地摸出包包的身契,弯着腰双手呈给章麽麽。

“等一等,”包包忽然出声,震的二人的动作一凝,看到娘亲杀过来的眼刀,章麽麽的小眼睛也不解地看着包包。

包包双手绞着衣角,眨巴眨巴着眼,很可怜地看了看桌子上的银子道,“那是多少银子?”被卖了,总得知道自己的身价吧。

话音刚落,屁股被狠狠一踹,人便向前面扑到,跌了个满嘴尘土。

“就你这模样,还想多少?麽麽肯给一两就不错了。”娘亲在踢了包包一脚后,喜滋滋地收起那锭银子,看也不看包包。

一两?她以前闲的无聊,查过,一两银子等同于人民币六七百大圆,这么算,她也太不值钱了,那钱只够买一件衣服……包包是越想越不乐意。

“麽麽,我就值一两银子?也太少了点吧?”包包一骨碌爬起来,拍去身上的尘土,大眼睛转了几转,黑白分明的瞳孔有着天真又狡黠的光芒闪动,原本没什么出彩的五官因了她的神情,竟在那一刹那焕发出无可比拟的风华。

此时的她虽然布衣无华,却有一种令人心生谦卑不敢直视的光芒。

章麽麽一时竟呆了,不由自主又往桌上放上一锭银子,见包包还不满意,又放上一点碎银子,看包包还是不乐意,索性把身上装银子的钱袋都掏了出来。

“姑娘,奴才真的没有了,你看。”章麽麽哭丧着脸,把整个钱袋都翻过来给包包看。

伸手揉一揉自己快要僵硬的表情,包包变回了受气包,屁颠屁颠蹭到桌边,数银子:“一两,一两一钱,一两二钱……一两九钱!怎么二两都不到。”抬眼正想管章麽麽再要一钱补上,一双手伸过来欲要抢走桌上的银子。

包包急忙张开双臂一个前扑,把银子全护在了身下。

“包包乖,你去了平南王府,当了王妃,这银子用不上了。”娘亲难得用这么温柔的声音诱哄着包包,可是,上半身盖在银子上的包包,今天不甚吃她那一套,只瞪着一双眼睛看章麽麽。

看她竟敢反抗,娘亲怒了,瞥到边上的鸡毛弹,正想伸手去拿,却被章麽麽一个眼神止了她所有动作。

这才想起,她已经把包包卖了,现在的包包已经是章麽麽家的小姐,若是在她身上留下了什么伤疤,日后万一被人追究起来,她的脑袋可就不保了。

王氏也是见过点世面的女子,怎么会做那么愚蠢的事?包包看着进退不得的娘亲,心下暗笑,就知道这女人欺软怕硬,哼,只有死人才用不上银子,娘亲是巴不得她死。

——她可不想死,这是她自己讨价还价得来的钱,她要留着做第一笔生存资金,怎么可能轻易给她?只怪这苦逼的古代,她连包子铺的大门都没有迈出去过,所谓的大门不迈,她是深深体会到了。

当然,体会更深的是没银子。前几日,有个书生吃了包子没钱,被娘亲报官抓了去,她可一直没忘。

银子是什么?银子是最最重要的生存条件,不管她现在身处在哪个朝代,包包坚信,有了银子好办事,没有银子,啥都是扯淡——银子和吃,对包包而言最最需要的。

然而在这里,还有身契一说。女子若是没有身契,大抵是没有活路的。至于怎么个没有活路,娘亲没说,包包也不想问,她有自知之明,过不了偷偷摸摸暗无天日的逃命生涯,再说,她身边没有永琪般的护花使者,也没有四爷般的靠山,更没有杨过那样的大侠。

——在得到那块让她穿越的古玉下落之前,她得想办法让自己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茁壮成长。

她捏了捏口袋里沉甸甸的重量感,心里暗暗高兴。鼻尖有一缕奇香萦绕,随着她的呼吸进入肺腑,她歪头靠在身边章麽麽的肩头,惬意地闭上了眼睛,不管怎样,有了银子,也算是迈出了第一步,。

马车摇摇晃晃的让人舒服的紧,章麽麽肉乎乎的肩膀有莫名的温暖,不知不觉包包竟睡了过去。

不一会儿,章麽麽竟也昏睡了过去。

一人面裹黑巾,紧身黑衣如墨,悄无声息地出现在马车当中,也不见他做什么动作,章麽麽就到地上睡去了。

看着睡梦中还在吧唧嘴的女子,黑巾下的双眸闪过一道电芒,冷光一闪,他的手中多了一把匕首,他手势一变,匕首便带着杀气刺向包包。

几乎在同一刻,睡梦中的包包,无意识地伸出左手挠了挠脸,她的左手小指略微弯曲。在距离包包心口的半寸,男子的匕首霍然停滞。

眼看沉沉睡着的包包就要因为失去倚靠而摔倒,男子移过身子,让她靠在他的肩上。他执起她的左手,细细地查看,眼眸里泛起一抹复杂的情愫。

而包包砸砸嘴,在他肩头蹭了蹭以便让自己舒适点,继续呼呼大睡,根本不知道方才若不是她一个挠痒痒的动作,她已经被阎王爷请去喝茶了。

第四章 指节处的红痣

包包根本不知道方才若不是她一个挠痒痒的动作,她已经被阎王爷请去喝茶了。

黑衣男子执起她的左手,目光专注,神色间是一种极深的眷恋,眼眸里泛起一抹复杂的情愫。

今日,得暗探知会,丞相府找的替嫁女子要来了,他本无心理会。怀安王即墨玄约了他在怡红阁喝花酒,心情不好的他早半个时辰来了,刚坐下,便听得隔壁有人窃窃低语。

“听说那个平南王又要娶亲了?”

“可不是,又不知是那家的姑娘要被祸害了?”

“据说这次是皇上亲自赐婚,对方是司马丞相的宝贝女儿,司马玉。”

“笨蛋,丞相是什么人,怎么会把自己的掌上明珠送给变态王爷去采阴?一定是随便找个人替嫁。”

“也是,那司马玉可是京城第一美人,就这么去送死可惜了,哈哈哈。”

“平南王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这次一定被蒙在鼓里,皇上赐婚算什么,国都就快是司马家的了。”

“哼,这些都是小菜,只要那替嫁女子进了王府,不管死活,他都别想独善其身,司马丞相真是计谋高妙。”

“可笑平南王一向自持武功高深,目中无人,这回也该让他吃吃憋……”

后面的话,他们已经说不出来了。因为,有两个身着黑衣的侍卫推门而入,一人一刀让他们的脑袋都搬家了,而他们甚至来不及惊恐,嘲讽的神色就那么永远地定格在他们渐渐灰败的脸上。

酒杯在倚窗而坐的男子手中变成粉末,洒落在桌子上,他就那么静静坐着,身周的气温降到了冰点,彻骨的冷戾之气,让人不敢靠近。

良久。

他抬眸从窗口望出去,一辆缀着红色流苏的马车从长街处驰过,赶车的正是丞相府的车夫,那是司马禄为他找的妻子?

他起身,不顾刚推门进来的即墨玄,直接从窗口飞身掠下,他只冷冷看一眼车夫,车夫便自动把马车掉头,来到了这郊外。

明天就是婚期,如果这女子死了,丞相府还能找到人?他司马府的丫鬟是决计不行的,她们都已入了贱籍,那么,司马玉就不得不嫁给他。

想到司马禄气歪了的嘴脸,他狭长的双眸,划过一抹令人心惊的冷意。

这左手小指节皱褶处的红痣,可是她?还是司马禄那个老狐狸在他身边安插了暗线,知道了他的秘密,故意找一个有着她独特印记的女子?

修长的指尖在那不易察觉的红痣上轻轻摩挲,像是陷入了某个久远的记忆,目光悠远。不管是哪一种,她现在不能死。

片刻后,他重新把章麽麽垫在包包身边,为她弄了个比较舒适的睡姿后,他掀开车帘出去,冷冷地不知道对谁吩咐道:“让他们平平安安到达丞相府。”

看着烟尘滚滚的马车消失在视线中,他喃喃:“我们很快就会再见的!”

——章麽麽一个激灵惊醒,她一向谨慎没想到这回居然会睡了过去。看看压在臂膀上睡的直流口水的女孩,叹了口气,她并不是心狠之人——可怜的姑娘,还不知等待着她的是什么,罢了,就让她安心睡会。

“刘安,去抬顶软辇,把这姑娘送到偏房。”上头交代了,此事由她全权负责,可不能再把人看丢了,想到前面几个女子一听到平南王的名字,疯的疯,自杀的自杀……这女子睡着更好。

这一觉睡得反常的沉,直到耳边有人吵嚷,包包才伸了伸懒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爬起来。

天色已完全暗下来了,精美烛台上,红色蜡烛把光亮洒满了整个房间,红木镂空雕花的大床,粉红色的纱幔,墙角放着一把巨大的见都没见过的类似琴的乐器,还有一管红色的笛子,最重要的是桌子上有光泽诱人的水梨。

自从成了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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