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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真髓传-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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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刚才……”她忽然恍然大悟,“你这人好贼!”

“我有什么办法,若不那样讲,真平绝不会答应留下来的,”他的表情多多少少有些无奈,“现在我并不太担心马超,而是担心中牟,好容易有了这么一笔家业,万一被人抄了去,那可就满盘皆输了。”

“现在那么多人都成了你的宗族了呀……”她喃喃道,“那么铁龙雀的士兵,是不是也必须都改姓真呢?我也和小平子一样,都是流寇出身,要不要也改姓真呢?”

真髓闻言一笑:“胡平改姓归宗,我自然高兴之极,但没必要强迫他人去改姓么,愿意改的自然最好,不愿意的也就随他去。”

铁龙雀这一百多人来路复杂,有自己的嫡系,也有奉先公留下的并州旧部和兖州人,此外还有二十几个胡车儿留下的羌胡兵。各有各的习俗和信仰,实是勉强不来——反正铁龙雀将来总有扩建的一天,等打败了马超,多吸收些功勋卓著的真姓子弟兵进入就是了。

“至于你么……”贼贼地笑了起来,只有跟她单独在一起时,他才会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你当然要改,不过不是现在——等被我娶过了门儿,你就是不想改都不成。”

她满面娇羞,伸手在他的肩膀上轻轻地捶了一下,用力咬住嘴唇掩饰脸上的笑意,却压不住心里蜜一般甜的感觉。

※※※

午时刚过,校场周围已经人山人海,百姓们得知了即将阅兵的消息,都争先恐后地挤过来,想要一睹年轻宗主的风采。将军还未出现,六千多名整装待发的战士早已静静地站在校场的中央。风吹拂着旗帜和战袍,战士们手持兵刃,纹丝不动,显示出良好的训练和纪律。

做为铁龙雀的成员,龙步被迫站在队列的前沿。他披着新战袍和铠甲,骑着一匹棕黄色的战马。

这回又换了一个主公,其实换主公这种事远比想象中的要简单许多:你只须穿上一件新战袍,甚至有时候连战袍都可以不必换,站在不同色彩的旗帜下,记住冲锋的方向和从前不一样,记住自己是铁龙雀甲部三屯的士兵,这就成了。

想到攻中牟城时同袍牺牲的惨烈景象,自己现在竟能站在这里,他仍然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对了,同袍。现在自己的同袍也已经换了啊……他不无讥讽地笑了笑,从前的那些同袍,以后只能管他们叫做生死仇敌了。

到头来,原来自己还是摆脱不了作为士兵的宿命……或许事情本就是如此,而自己却不愿意去相信罢了。

龙步叹了口气,不去管它了……只管混下去,什么时候死,就什么时候完罢。说起来这时候似乎很快就要到了:据说真髓有心去进攻荥阳。就算他再厉害,可是六千人去碰六万人,还有那个怪物马超……这跟鸡蛋撞石头有什么两样?

当然,以自己的经验来看,这支军队和以往那些军队相比,还是颇有些不同的。

自己六七年当兵的记忆里,还从来没有过这么苦的日子。那个叫魏延的小将军,简直跟发了疯似的操练士兵:每日光是徒步山地行军的训练,一去一回起码上百里;加上锻炼武术套路和战术配合;记牢金鼓旗帜等诸般号令;还要牢牢记住自己所在这一屯里所有同僚的名字和面孔……我的妈呀,这半个月流的汗,比过去几年加起来还要多。

不过,其成效也是惊人的。

旁边这些新同袍,一个个面黄肌瘦,身材高矮参差不齐。但每个人都精神饱满,沉着刚毅,透着一股子决死厮杀之气。没错儿,就是这股气。这些中牟人的武技仍然生疏,更缺乏战场经验,只是一群生瓜蛋子,可这种冷静锋利的杀气,纵使与枪林箭雨里摸爬滚打出来的老兵相比,也未逞多让。

五十步外的人群突然嘈杂起来,随着充满拥戴之意的欢呼震耳欲聋地响起,百姓们潮水般向两侧分开,一行六七十骑分开人浪,来到战士们的面前。

“柱国大将军”的大纛旗下,缓缓行来一匹毛色青白交驳的高头骏马。

骑在它身上的是一位青年武士。这人八尺来高,肩膀宽阔,面容清瘦,眼窝深陷,鼻梁又高又直,脸上还留着一丝稚气。浓眉紧压着一对鹰隼般的锐眼,这双眼睛里有种东西,仿佛在凝视,却又仿佛在沉思,呈现出远远超越其年龄的坚毅和沉稳。

他头戴黑色的鹰纹铁盔,银灰色的顿项软软地垂在肩膀上。一身钉着铁叶铁钉的硬牛皮甲,和普通士兵没什么两样。由于常年征战,饱经风霜的皮甲早变成了烟色。时近七月,日头毒辣,铠甲暴露在阳光下过不多时就会发烫,会令战士很不舒服,所以在皮甲外还罩了一件灰色长袍。只是为了作战方便,长袍的两只大袖都被卸去了,腰间以一条皮带束紧。他用一只手自在地操纵着缰绳,另一只手倒提一柄硕大无朋的银色重戟,背后斜挎一张大弓,腰间一柄环首刀,在马鞍的左右两侧,各挂着一只巨大的箭囊。

围观的百姓人声鼎沸,欢呼雀跃,“宗主!”“少宗主!”的呼声不绝于耳。周围战士的呼吸声变得粗重了些,这也难怪,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还是头一回被这位威震天下的主公检阅。年轻的柱国将军经过事先搭建的阅兵台,马不停蹄,直接来到战士们面前,缓缓从他们面前经过,一个个地仔细看过去,路过龙步面前时,微一停留,向他点了点头,随即拨马兜了回去。

龙步心里怦怦乱跳,难道这位高高在上的将军,还能记得自己这个才见过一面的小卒么?

真髓在部将的簇拥下大步登台,先向下面的人群伸手致意,所有人都安静下来。

“大伙儿叫我宗主……是啊,如今中牟很多人都改姓归宗,将我奉为宗主。但其实论根儿论祖宗,咱大伙儿别说不是一家,甚至根本都不能算是中牟这一地之人!”

无论是士兵还是百姓,全都面面相觑,谁也想不到这位少宗主的开场白竟然是这么一句话。

“……咱们之所以能聚集在此地,那是因为,五年前董卓率领猪狗不如的西凉暴兵,在洛阳周边的郡县大肆屠杀的缘故!若说咱们的共同之处,那便是,你我全都是董贼屠刀下的漏网之鱼!”

清越的话语直接送入在场每个人的耳朵里,校场上三四万的人山人海聚精会神地听着,谁也没再大声喧哗,黑压压的校场鸦雀无声,偶尔一两声咳嗽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何南府数十万百姓,要么被杀要么被掳,这是咱两百年来前所未有的惨祸,为了躲避董贼的凉州暴兵,绝大多数人都迁到其他的州郡去了。而我们这些留下的人,要么上山做了流寇;要么在死尸堆里苟延残喘……”

他扫视台下数不清的涌涌黑头。

“我真髓,本是洛阳人氏,漂泊异乡流浪了四年,如今回归故里,本打算以这中牟为起点,重整河南府,使家乡父老得以重享太平……”

他的声音陡然拔高:“谁想到董卓虽死,可又来了比他凶残十倍的禽兽!”

“二十三日前,原先在董贼手下杀人放火的郭汜,投靠了异族,奉了羌贼首脑马超之令,又率领着当年大肆屠杀我河南百姓的西凉暴兵前来攻城,向咱们这些漏网之鱼开刀……我中牟四万多手无寸铁的无辜百姓,惨死于马超、郭汜的暴兵之手……”

说到这里,真髓目眦尽裂:“我恨不能食此二贼之肉,喝此二贼之血!”

绝大多数台下的士兵和校场周围的百姓早已泣不成声。中牟数万百姓,无一家一户没有亲人血脉在那一役丧命的,此时念及亲人惨亡,无不痛断肝肠。

见这副架势,龙步不禁又想到那一天誓死与西北兵同归于尽的河南百姓们,不由口干舌燥,心惊胆战。突然听到真髓一声大喝“带上来!”他全身一颤,险些落下马去。

人群再度分开,纷纷向后看去:数百名骑兵分成两列,中间夹着长长一列衣衫褴褛的人,步履蹒跚地缓缓走来。随着这些人走到方阵的前列,广场上喧哗一片,群情激愤。

惊魂未定的龙步定睛一看,原来那竟是一群羌人,总共足有将近一千多人。对了,马超在两河滩打了大败仗,这些羌人,大约是那一战的俘虏罢。俘虏们被押到阵前,这么长时间的囚禁,使他们一个个面容枯槁,形销骨立,早已不成人形。在他们身后,是一个个肩头斜扛着环首刀的中牟武士,青天白日下,刀锋反射着凛冽的寒光。

当想到自己很可能今天也站在他们当中,龙步觉得身上粘粘的,都是冷汗。

真髓突然在台上单膝跪倒,身后诸将也都跟着拜倒。台下士兵一同下拜,骑兵也都下马跪地,众百姓见了,无不慌忙照着做了。一时间,诺大的广场上,台上台下,除了众多的羌人俘虏,和他们身后持刀的刽子手外,全都黑压压地跪在那里。

“苍天在上,非我真髓无好生之德,以杀戮为能,而是马超、郭汜屠我城池,杀我子民,此非我真髓一人之仇!”

真髓清越嘹亮的声音在广场上空回荡,登时将那些愤怒的嘈杂之声压了下去。

“今日,本将军决心替天行道,兴师讨贼。誓将那些害民乱贼杀得干干净净,悬马超、郭汜二贼首级于城头,以祭奠我中牟千千万万惨死在其屠刀下的冤魂!”

他站起身来,手按刀环,轻轻一个手势,数十面牛皮战鼓被抬到台前,震天响了起来。

一通鼓毕,真髓厉声道:“祭旗!”

转眼之间,台下刀光闪烁,人头遍地乱滚,一腔腔滚烫的颈血直喷在鼓面之上。

“你等是不是合格的战士,光靠在这校场阅兵,是看不出来的,”真髓的声音高亢辽远,在弥漫着浓重的血腥气的广场上空回荡。“惟有战场之上,才是我等英勇男儿尽情发挥实力的地方!看看是咱们的刀子锋利,还是西凉狗的脖子硬!——全军出征!兵发荥阳,取下马超、郭汜的人头,为死难的亲人报仇!”

战鼓再次被擂响,威武雄壮,充满了杀伐之气。至此全场气氛达到了顶点,“誓杀凉州狗”、“跟羌贼决死战”在场数万人群的怒吼此起彼伏,震耳欲聋。

龙步只觉得胸膛发紧,几乎不能呼吸。

他终于知道真髓的杀手锏是什么了:这股同仇敌忾之气向四周散发,仿佛一石入水,激起一层层一圈圈的涟漪,扩散到了在场每个士兵的心里,引起共鸣,掀起足以翻江倒海的怒涛。他忽然有一种错觉,矗立台上的柱国大将军,好像与军旗上呼风的神兽龙雀合为了一体,正掀起巨大的战争之风。

第二卷 大浪淘沙 第七章 凶兆

黎明前不久,马超做了一个可怕的恶梦。醒来时一身冷汗,身体颤抖,血像坚冰下涌动的河水,骨头里充满令人麻痹的寒气。他既想不起那个梦的内容,又不能理解它为什么像是个凶兆。在黎明的朦胧中,他躺在那里,仿佛是在等待着恶梦最终的冷酷结局。

光线透过白毡射了进来,柔软而淡薄,帐篷里满是乳酪的味道。

他心跳的很厉害,侧耳倾听。营房一片安静,全都象死一般地一动也不动。没有号角声,没有骨笛声或喊叫声,没有任何可以唤醒人的声音从远处传来。一切全都睡着了,都在黎明的薄雾里静静地躺着。但在睡梦中却好像隐约传来和缓了的恸哭声或远方的海潮声,听不真切。

他坐起身来,将巨大的弯刀横放在膝上,紧紧握住刀鞘,这才觉得镇定了一点。出事了,一定是出事了,而且必定是不可救药的大祸!努力平复激烈跳动的心脏:自己身经百战,大风大浪经过无数,可是今天这种令人厌恶的直觉感应,竟然是前所未有的强烈。

天神阿爸木比塔,这是您在向我示警么?

他正在心烦意乱,忽听外面一人蹑手蹑脚地来到营帐外,轻轻地咳嗽了一声。

“少主,少主?您醒了没有,属下杨秋,有紧急军情禀报。”

“你说什么?郭汜那狗杀才有反意?”马超瞪着杨秋,恶狠狠地道。

不是郭汜,不应该是郭汜,因为那种厌恶感并没有得知此事而消退,它仍然萦绕心头,让自己憋闷愤怒,几欲杀人——那一定是比郭汜造反要严重百倍的大事!

“此事千真万确,而且不光郭汜一人,”杨秋压低了声音,一脸兴奋道,“少主南下讨伐李利,命小人在此镇守监视那些汉狗。结果被小人发现,郭汜还有李乐、韩暹等人频频与中牟暗中来往。小人半路设伏,拿住了几名信使,缴获了真髓劝说这三个贼子里应外合的书信。”

说到这里,他故意顿了一顿,看马超的反应。

马超烦躁地一摆手:“你且继续说。”如此强烈的感应,到底能是怎样的大祸呢?

“是,是……小人原以为那三个贼子早被我主的雄威吓破了胆,绝不会冒然背叛我主,十有八九是真髓的反间诡计。不过此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于是小人派了几人冒充郭汜的信使前往中牟去套取情报。结果是真髓手下的一个什么贾司马接待了他们。酒过三巡后,那司马道,‘你们几个回去,叫你家将军只管放心,约定好的事,我家将军是决计不会忘记的。’然后又大肆吹嘘他与郭汜的交情,敢情他和郭汜原先在长安就都是熟得不能再熟的同僚了。小人那几个属下,也都是极机灵精巧的,于是趁机恭维,再三旁敲侧击,这才得知,原来郭汜果真答应了真髓,要乘他三日后来攻时里应外合,袭我营寨,事成之后要和真髓平分俘虏和军械。”

“三日后?真髓那厮……果然应约来了?”马超勉强将心事放在一旁,疑惑道。

“可不是么!”杨秋道,“当时少主未归,郭汜那厮人马众多,又驻扎在荥阳城内,小人拿他也无可奈何,只得向西退却了数里跟他拉开距离,严防死守,不给他可乘之机。果然三日过后,也就是少主归来的前一天,真髓率军应约前来,等见郭汜军营,真髓也不交战,只是派了个信差到营前喊话道,‘我部既已应约前来,为何不迎接我军’,然后便匆匆退走了。”

“好个胆大妄为的东西。”马超冷笑,“你干得不错,没惊动了那三个狗杀才,很好。”

杨秋忧心忡忡:“这几个降将等真髓兵到,却又临时变卦,显然尚且犹豫不定。少主,如今您屠杀李利、董承那万把士兵的事,又已被他们得知。这三人手中尚有不少兵马……”

“知道了,”马超不耐烦地挥手,杨秋知机住嘴。

马超叫进一名亲兵。

“传令,大小豪帅下午升帐议事,我要召开攻打中牟的军议。将三个狗杀才……不,将郭汜、韩暹、李乐三位将军也召来,垂询他们对真髓的意见。”

尽管想好了处置郭汜的手段,可他仍然焦虑不安,越想越是气闷。

眼见距离军议时间尚早,于是出了帐篷。在军营里信步走去,碰到的将士无不慌忙跪倒行礼,这反令他更是烦躁,索性下令不许旁人跟随,自己独个牵了马走出营盘,来到附近的小河旁洗澡。

太阳逐渐爬上了头顶,火辣辣的阳光射在地面上,炎热的空气里没有一丝风,草叶无精打采地弯曲着。

散步这一路,马超始终紧闭双唇,一脸严肃,尽管来到河边脱光了衣服和战马一同在水中嬉戏,他还是面色阴沉如铁,没有一丝笑容。

那征兆,究竟会是什么事呢?

皱着眉头,将东征以来一连串的经历在脑子里过了一遍。首先映入眼帘的却是妹子的笑脸——那一场韩穆被杀的血战,这小妮子也在乱军中失了踪,生死未卜,着实令人伤透了脑筋。自己这个做哥哥的,回去后又怎么向老父交代?

那么……那征兆是因为韩穆么?是铁羌盟盟主韩遂?

想到韩遂,他心跳骤然加快,却仍觉得难以置信。

不可能的,那个老而不死的东西除了软刀子之外没什么能耐。他算什么东西,一介刀笔吏,暗算前盟主北宫伯玉和盟友边章,玩弄阴谋诡计的小人。若不是父亲推举,又怎配做铁羌盟数十万部众、数千里牧场的盟主?

想我扶风马氏,出身名门,乃是大汉中兴元勋伏波将军忠成侯讳援公之后。阿爸跟随段颖征讨边疆,手下都是原先的大汉戍边精兵。自从入铁羌盟,克汉阳、破酒泉、屠信都,战功彪炳,所向披靡,深孚众望。人活一世,就应该建功立业,老子武艺精湛,骁勇善战,胜老狗百倍,这铁羌盟盟主之位难道就不该轮到我马超?如今一路东征。自己陷落大汉西京,取下了皇帝的头颅,又收编了大量汉军降兵,兵力一下子膨胀到了十几万,无论是战功还是威望,都足以和韩遂分庭抗礼。建功立业,还有比这更好的机会吗?

这回打破了长安,韩遂的确表现出对自己不放心,耍了点小动作:这老东西不派后援,只让自己率原先的人马继续东征,说到底,就是盼着自己在关东群豪手里栽个大跟头。

念及此事,马超嗤之以鼻:“这又能算怎么一回事,尽管曾败在真髓手里,可那不过是自己麻痹大意而已。只要仔细应对,天下有谁是我马超的对手?”

说起来,虽然两河滩那一战败得够惨,可自己却也不是一无所获:真髓砍了那小狗的脑袋,实是帮了老子一个大大的忙。

韩穆那小狗自恃甚高,一向与己不合,又是老东西的独子,理所当然就成了继承人的不二人选。此次东征,老东西任他做监军,意思就非常明确:如果打败了是老子的责任,如果打胜了功劳就归那小狗。

这回小狗一死,铁羌盟盟主之位还能落到别人的头上么?

可照这样算来,自己竟是安枕无忧了。但是这直觉向来灵验无比,决不会有错:突如其来的强烈感应又是什么缘故呢?

正在疑神疑鬼,忽然发现健马忽然竖起耳朵,转动头颅向西方警惕地看去。

马超眼中寒光闪动,抓起长铁矟,扣住战马雄浑厚实的肩颈,一翻身坐到湿漉漉的马背上。他那锦缎般光洁的皮肤在太阳照射下闪闪发亮,衬托出男性狂野健美的上身线条,皮肤下面高高隆起的肌肉,蕴涵着无穷无尽的精力,犹如一头机警敏捷、蓄势待发的大豹。

抬手打个凉棚仔细眺望,只见三骑正穿过由于烈日曝晒而变得青黄斑驳的草地,向这里急速接近。

来骑渐渐近了,马超分辨出对面那几名骑士的身份,眼神变幻不定,从开始的警惕和惊讶,到最后成为了迷惑和不解。

他提气长声道:“二弟,三弟,还有马岱,你们怎么赶来啦?”这一声呼喊在旷野里远远地传了开去,显露出充沛之极的中气。

那三名骑士全身上下都血迹斑斑,似乎已经陷入了半昏迷状态,在马上摇摇晃晃地跨着,随时都有可能一头栽倒。听到这一声呼喝,其中一人似乎又恢复了神志,将战马勒停。

“大哥,是你么?”他勉强支起身子喃喃道,鼓着无神的眼睛向四周看去,但没等视线聚焦,就已经翻身落马昏了过去。

马超策马上前,用长矟拨动地上的人,再一次仔细地辨认之后,将系在自己粗壮脖颈上的骨笛凑到嘴边吹了起来,悠远而嘹亮的古老声音顿时响彻辽阔的原野。

※※※

西羌人大都以游牧为生,因此并不习惯驻扎在城中——铁羌盟在荥阳城北的扎下了大营,大大小小无数顶穹庐宛如点点白云,密布在汴水岸边。这些穹庐的形状是圆的,|Qī|shu|ωang|帐顶象伞盖一样用树枝和细棍构成,中央有一圆孔,既可以射入光线,又能使帐内的烟可以出去,因为他们经常在穹庐中央生火。穹庐的侧面和帐顶都是以毛毡覆盖,帐门也是以毛毡做成的。

在众多的穹庐中间,有一顶容纳百人的巨大锦帐,帐门的门柱都裹着金子,里面的帐壁上挂满了华美的绸缎锦绣,装饰得华丽无比——正是马超的帅帐。

马超坐在金壁辉煌的包金胡床上,斜倚着旁边的紫色镶金小几。他全副武装,头戴羌人传统的兽面盔。

在他左首坐着一名个头中等的头领。此人两鬓和下巴上密布着粗糙的短髯,头发和眼珠微微有些发黄,左颈处一块手掌大小的烧伤疤痕,正是东征军副将庞德。庞德一身羌人打扮,天青色头巾,天青色的战袍和绑腿,五颜六色、镶着小件银饰品的袖口和领口。他虽然没有披甲,身旁却放置着一根长达四尺的三棱铜棍。这沉重的铜棍呈锥形,粗大的一头牢牢地缠着青布,便于手握,而另外的一头却锐利无比,上面满是干透的血迹,显然是他纵横沙场的利器。这三棱铜棍能劈能砸,能刺能挑,倘若运用灵活,比环首刀可要凶狠百倍,但因其过于沉重,所以若想运用自如,非要有九牛二虎之力不可——庞德体魄虽不惊人,却是力大无穷、武艺超群的猛将。

去卑坐在马超右首。去卑之父是匈奴王室,但其母却是鲜卑人,因此这位矮肥的右贤王并不是按照匈奴的披发习俗,而是将整个头顶都剃得光秃秃地,从左耳上方耷下来三条发辨,胸前挂着数不清的金银和宝石的项链,一副珠光宝气的鲜卑贵族打扮。此时天热,他尽管热得满头大汗,一直不停地擦脸,却也不敢有丝毫怨言。

“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几个不都是跟在阿爸身边吗?”马超尽管心中焦躁,却依然冷冷地望着被几个羌人士兵搀扶入帐的马岱,“还有这一身的伤,是怎么弄的?”

在几个弟弟昏迷的时候,马超检查了他们的伤势,仅是从弟马岱一人,全身上下就有大小七十八道伤口,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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