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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信仰的魔法-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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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开始分成几大派,根据不同的大神,建立不同的秩序、信仰,建造神殿,来供俸他们所拥护的神。这样他们可以使用他们拥护的神所拥有的元因子。他们把这叫做魔法。
信仰决定着魔法。信仰越坚定,魔法力就越强。
于是魔法就成了信徒的专利。
不同的神的信徒开始排斥其他的信徒,于是,圣战开始了,在神历1437年。
终于当战争到了不可收拾的时候,人类的英雄出现,统一了神教,教派的战争便大而化之了。各教慢慢的开始接受其它的教派。因为英雄说:大家都是神的信徒,拥有自己的信仰,但不能约束别人的信仰,大家都应该为大陆的和平做些什么,因为神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子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于是,大陆开始和平的发展。
元历358年,大陆分裂,战乱四起,这却不再是圣战了,每一个封疆大吏开始独占一方。一个个小国家便出现了。
元历393年,大陆稳定为现在的几个国家。每个国家都不再将神分类而归之,每一个人可以选择不同的神来做为精神的支持。圣战不再出现。
如今,唯一没有改变的就是:魔法只有神的信徒才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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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创世神。是神王,是一切的原始。也是一切的终止。
可是谁也没见过神,这些都只是传说,一个极具真实感的传说。因为一直以来,从来就没有出现过没有信仰的人使用魔法。一直以来,信仰越虔诚的人,魔法越高深。千百年来,仅有的几位大魔导师都是最坚定的神的信徒,为神付出了一生。
“我的故事讲完了,我现在比较虚弱,无法施展魔法给你看,休养几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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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我要学魔法。”
“孓儿,那是不可能的,我们是营的所有人都是神的弃民,没有拥有信仰的权利。”
“那找个神信一下不就是了吗?”
“神的信徒需要神的验证,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成为信徒。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神的弃民,否则也不至于做这种马帮的活。”
那一夜,方孓失眠了。
正文 三、 黑衣、佣兵、小镇、马龙
三、 黑衣、佣兵、小镇、马龙
黑衣的年轻人和黑色的刀,远远看去遍地黄沙中的一点黑色点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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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心是会死人的。
卡伦说他是法师。
卡伦又说大陆上法师的待遇很高。
卡伦说大陆上的人遇到法师都喊“大人”。
卡伦说每个月魔法师可以从魔法工会领到一笔钱,这笔钱是国家出的。
卡伦说等级越高拿的钱越多。
卡伦说魔法师的等级有学徒,见习,魔法师,大魔法师,魔导师,大魔导师,魔导士。
卡伦说他只是个大魔法师。
卡伦说他每个月可以拿到两百个金币。
卡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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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孓开始向往一个魔法师的生活。可以白拿钱,一年到头还没什么事。这种日子可比现今的生活好的多,还可以公费旅游,到大陆的各个地方去。
他开始决定要当一个魔法师,虽然他的刀不会离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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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说方家的武术在这个大陆上没有哪一样武器可比。
爷爷说假以时日他一定可以傲视大陆的武者。
爷爷说技多不精,要有所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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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孓想,如果可以成为魔法师,可以从魔法工会白领钱,这样就不用每天为生计而难以为。可以有足够的钱去转一转大陆,可以让方家的武术发扬。
于是他心决定要当一个魔法师。都说神决定了魔法,那我也要做神。
谁也没见过神不是吗?那谁知道祈祷对神来说能不能听到。也许那只是一种方式而已。要不然那不是只要祈祷就要以用魔法吗?他如是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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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孓利用一切时间向卡伦学魔法,虽然一直他都无法使用魔法。
方孓用了两年的时间把卡伦的所学理论全部记住,虽然很多都不懂(因为他使不出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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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爷爷把他叫去。
“你16了吧,爷爷像你这么大就已经开始在江湖上闯荡了。你还年轻,总不能一直把你锁在身边,前些年是因为你太小,不放心让你独自在外”
“这么说,你现在放我走了?”
“总不能让你当一辈子的土匪吧,年轻人总要出人投地的。在外面凡事要小心,多动脑子少动刀子。我希望等你下次回来的时候能够名满大陆,嗯,最好带上外面所有的名酒。啧啧,那味道,香啊。”
“得,酒有没有得等我回来再说。那我这回走了,临走有没有什么东西送我,记念一下。”
“我都已经把宝贝送给你了,还想要啊。快走,早走早好。最好死在外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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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云的哭声好像还在耳边,人却已经看不到营地边的绿洲了。
一点留恋的意向都没有,甩甩头,抱着刀,头也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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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一只驼队,约五十来只驼子。满满的货物,因为驼子走的太慢了,也许是压伤了。没出过沙漠,没离开过马贼营的方孓看见这只驼队的第一反应是要抽刀上去砍了。左右一瞧,嘿,就自己一人,再一想,哦对了,自己是要出去见识世面的,不是来抢劫的。
不再想搭碴,继续向前行去。
慢慢靠近驼队。领头的是个大胡子,身后背着把大剑,看上去应该是护卫驼队的佣兵吧。
“小兄弟,怎么一个人在沙漠里?是要到哪儿去?”大胡子凑上来搭话。
“不知道,随便到哪都一样。”本来就没有目的,当然也不能说是第一次出门,爷爷嘱咐的千万要小心,人心险恶,小心上当。
“一个人在这漫无边际的地方,碰着成群的沙漠苍狼可是很危险的,况且这里近些年常有马贼出没。不过看你带着刀,也像是练过的。要不一起走,有个照应。”
心想,我就是马贼,当然嘴上不能这么说。“无所谓,一起就一起吧。”看来是看中我的武功了,想骗我入伙,不管了,反正哪儿也没去过,找个人当当向导也不错,顺便还能混点吃的。
“兄弟,怎么称呼?我是狂风佣兵团的团长卡里斯,后面这位老先生是我的雇主,是法拉城的雪莱城万福商会的老板里德先生。”
“方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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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洲,宿营地。
“小兄弟,弄点酒喝喝暖暖身子,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晚上还挺 冷的。”
“我不喝酒。”独自吃着磕牙的干料,不在意的回答着卡里斯。
“你什么意思?我们团长让你喝酒是瞧得起你。拽的二五似的,耍酷啊。”五大三粗的佣兵。
“我从不喝酒。”仍旧是简短的回答,“我去睡了。”
“了不起啊,看你这样毛都没长齐,拿着把破刀就敢出来混,看得起来才让你跟着。就赁你这熊样,没出沙漠就被狼吃了。”明显酒喝多了,想找点事做做。
“哈马,不许这么说,滚一边喝你的酒。小兄弟,要是累了,就早点睡,像我们这里佣兵,成天在刀口上打滚,喝酒是来洗乏的。别跟他一般见识,大老粗。酒一喝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卡里斯打着圆和。
“没关系,我不在意,况且了,一群苍狼我还看不上眼。何况他这种连苍狼都不如的人。”方孓的口气有点冷。
“小样,看你就不顺眼,有种过来比划比划。”哈马抽出坐在屁股底下的大剑站起来挑衅道。
“坐下,不许胡来,小兄弟也算是客。再这样,罚你一个月不许喝酒碰女人。”卡里斯的话好像有点效果,哈马瞪着眼,慢慢坐下来。
“无所谓,毕竟他是觉得我在混吃。哈马,你不是我对手,我不出刀,比划一下怎么样?”这话明显就伤人了,谁听了都不舒服。就我都想拿刀捅他一下。
“小样,不教训你,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过来,到这边空地上来,我看我让你三招怎么样。”
“不用。动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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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弯月闪过,哈马的手里只剩个刀柄,再瞧方孓,依然站在那儿,刀依然挂在腰间。像是根本没有动过,哈马的刀就断了。
看着手里的刀柄、插在沙土里的刀刃。揉揉眼睛,再看,依然如此。哈马不相信,怎么可能有这么快的刀,孬好自己也是四级的剑士,虽然跟武圣没法比,但再努力一下就是仅次于大剑士的五级剑士了,连大剑士都不可能在一招之内败了自己,这个才十五六岁的小孩子怎么可能做到。魔法,肯定是魔法。不过这么小魔法也不可能有什么大成就?那是什么原因?越猜下去,脸越白了。
“小兄的武技不错嘛,已经练到刀气了,看成就应该是高级大剑士了,假以时日就是最年轻的武圣了。小小年纪如此成就,我都练了三十多年了,才是个高级大剑士,而且已经到了顶了,没有发展的空间了,武圣是不可能的了。”卡里斯赞道。
“这是武术。”方孓酷酷的回答。
“武术?是什么武技?看你的功力这么小的年纪的成就,应该是个厉害的武技,可是我在大陆行走这么多年怎么没听过呢?传你武技的是哪个武圣?”
“这不是武技,是武术,我爷爷这么说的,我爷爷不是武圣。武圣跟我爷爷根本没法比。”
“你爷爷?叫什么?我怎么不记得大陆上有这么一号厉害的人物。”
“方辰。我爷爷说这武术在老家根本不算什么,可是我没去过,我也不知道爷爷说的老家在哪。”有点失落。
“方辰?没听说过,也许是个不入世的高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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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依然是一副破败的景像,这种边远的地方,没有官,没有管。再过数年也依然是这副模样。黄土堆的城墙,也许根本就不叫城墙,因为连大城里的达官贵人的院墙都不如。只能挡挡苍狼群和骑马的马贼罢了。
客栈住的来往的行商,也许客栈就是这个小镇的最初吧。没有这个客栈,也许也就没有这个小镇了。
方孓第一次见到除了马营之外人所聚集的地方,虽然这里人很少,还不如那个马营。
抱着刀,走在窄窄的满是灰尘的街路上。两边的店都是冷冷清清的,店里的老板都是坐在躺椅上眯着眼假寐。如果没有客人,那他们一天就会这么坐下去,偶而起来去吃个饭,上个茅房什么的。
“小兄弟,没什么事的话,陪我去一趟马商那儿,怎么样?闲着也是闲着,这里没什么好逛的,等到了雪莱,我请你。”卡里斯找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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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小孓嘛,你怎么有空到这来啊?不要告诉我你是来看你马伯的,这我可不相信。”马龙还在这个小镇做着驼马的生意,当然也是奥斯马帮设在小镇的外联,负责一些采购以及情报的收集,方便马帮在沙漠里抢劫和躲避官家的围剿。
“我爷爷让我出来见见世面,顺便来看看马伯了。第一次出来,嘿嘿,有没有见面礼啊,我可说不定多久才能回来啊。”方孓在熟人面前还是比较放的开。而且他从小也没少敲诈这些长辈。
“有,这样吧,我把我的黑龙给你。”黑龙是马龙的爱马,一匹千里马。这匹马可是花了马龙不少心思,平时当儿子一样养着,自己外出都舍不得骑。
“您舍得把您儿子给我了?我记得以往您可宁愿给我大把的金币也不愿意让我骑一下的哦。”马龙除了对这匹马的不舍外,对金币也同样抠门。
“难得你终于要去闯荡闯荡了,礼物嘛当然要好的了。”
“我看是您想我早走早好吧,省得每次您回营都得大花一笔吧。”
“臭小子,怎么说话的,啊?目无尊长,看来还是小时候打的少了。”
正文 四、 比武、招亲、海琳、冷场
四、 比武、招亲、海琳、冷场
云石城
“这人真多啊,这大城就是大城啊,城墙都得抬着头看。”某未见过世面的人语。
“奇怪啊,以往可没这么多人的,而且这么多法师武士骑士。难道最近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卡里斯奇道。“大家进城后小心点,别给我惹乱子,都老实点,看着点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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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
“老板,这城里怎么这么多人?我可记得以往可没有过的。”卡里斯拉着老板问道。
“客官,您是不知道啊,这城主的闺女22岁了,整天呆在房里做魔法实验,愣是不肯嫁人。城主想这都大闺女了,再过两年可真就嫁不出去了。可是他闺女愣是把上门提亲的全打跑了。后来被城主逼急了,干脆弄个什么比武招亲,说是谁拿到冠军并打败她,就嫁给谁,哪怕是个老头也无所谓。不过城主倒也想的到,报名的年纪不能大过30岁。我就搞不懂了,一个姑娘家的,搞什么比武啊,细嫩的,打伤了怎么办。现在的年轻人啊,不得了。你注意看看,这大街上,动不动就有人在比试,这还没到日子呢,没等上台去露两手先被人打个重伤,何苦啊。这些天,店里住的全是外地来的年轻人。不要命了都。”这老板还挺能啰的,不过众人把这大概情况是弄清了。
“老板,这日子是什么时候?”
“怎么?客官,您也想去?唉,看您年纪也不小了,可能名都报不上,我看这个小哥就挺合适的。长的帅气,还又年轻。不知是哪家公子?”
“呵呵,老板,我倒没想去参加劳什子的比武,只是行了多日的路了,要在城里歇个几天。如果正赶巧倒可以去看看热闹。这位小兄弟叫方孓,我们是在沙漠里碰到的,他可是位武圣的孙子哦。”卡里斯解释着。“您还没说是哪一天呢。”
“就是后天了,你们要是住多几日,这热闹还是有的看的。场地就是城中广场上,擂台前几天就搭好了。”
“嗯,是要去瞧瞧。谢了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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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
人山人海,人头挨着人头。广场靠北是主台,也就是城主还有一些达官贵人和贵客的坐位。比如云石城魔法工会的会长,骑士团团长,擂台主角的老师等等。
擂台就在主台南边,呈正方形,高五米,长宽约一百米,擂台左右各一根长木竖着,横拉一条幅。书:比武招亲。擂台无梯,想比武,自己想办法上去。擂台东南角一高台,约十米,有梯有坐,估计是什么裁判或者点名之类人的位置。
方孓好不容易挤到台前,路上还被人踹了一脚,可惜没找到是谁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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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宣布一下规则:1.连胜五场者进入下一轮比赛。2.作战到一方认输或者失去战斗力为止。3.比赛分两组,魔法师为一组,武士为一组,每组前两名进入半决赛,后捉对比赛,前两名进入决赛,冠军与海琳小姐比试,获胜即可。若海琳小姐胜,则可进行五场挑战,年龄在30以下,没有不良案底的可以报名,胜即可。4.不可伤人命,若要进行生死对决可先行立生死状。5.比赛按报名顺序进行,为期两天。好了,现在开始。第一位:耿炎,27岁,剑士。同场者:霍菲得,23岁,刀客。请两位入场,比赛开始。”
。。。
耿炎的剑为刺剑,重在挑、刺。功力不弱,有四级剑士的实力,霍菲得的刀走刚猛,看着那刀背厚实,估计有百十来斤,看来是个力气多的没处使的家伙。斗了数十回合,台下人人哈气连天,看来这两人实力差不多,不过霍菲得长久的猛攻,想要拿下这局,而耿炎却左右闪动,不与之正面交锋,这场实在没什么看头,台下众人都明白,这结果肯定是耿炎为胜,这霍菲得力气虽大,但久攻不下,有些浮躁,力气不支,脚下轻浮。没有悬念的一局。
果不其然,霍菲得被刺剑刺中右肩,钢刀落地,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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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漄第一次搭字,不会写打斗场面,省略,呵呵。。。不要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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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第一名:傅邪,19岁,雷系大魔法师(小小年纪,不错,努力。)奖金1000金币。
第二名:希来里,25岁,大剑士。奖金500金币。
第三名:威廉,29岁,五级刀客。奖金300金币。
第四名:马里,22岁,五级狂战士。奖金100金币。
方孓看这些个人都有钱拿,早知道他也去参加了,还能弄点金币花花,虽然他出门时带了很多金币,但借马龙马伯的一句话,钱越多越好,数到手抽筋最好。
第二天将是第一名冠军傅邪傅同志,傅小朋友与海琳海大小姐(应该叫大姐的)的终决。
(不要奇怪为什么那么多人一天就比完了,毕竟这五米的高台不是谁都能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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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小哥站在擂台上,头昂的无比高,眼看着天,不时的甩甩那白色长发,自以别有一般风味。
海琳穿着件青色长裙,蓝色长发束在脑后,手拿魔法杖,这杖比她高了两头,杖上没有镶宝石,让人觉不出这一根看似普通的木杖能有什么效果。
“尊敬的小姐,我想我们这场比赛不比了,因为我实在不忍心把你那美丽的长发给电焦了。”
“不必了,开始吧。”简洁,明了,不给面子。
冷,真冷,早知今日为什么我不去学火系魔法,还可以给自己取暖。某个无赖自顾自的想着。可惜这个时候海琳的魔法已开始了。
六个闪电球围绕着海琳,古老的咒语从她的口中飘出。六个闪电球,越转越快,越升越高,刹时已经看不清有几个闪电球了,只是一圈青芒浮在空中。是了,这是雷系七级魔法“雷暴”。
傅邪赶紧给自己加了三重五级的雷网。一股不祥的感觉从心头冒出。
雷暴在海琳的控制下,飘到了傅邪的头顶,看来她不想伤人太深啊,没有用撞的,直接在傅邪头顶20公分处引暴。可怜的傅同志啊,人虽没事,一头漂亮的白发焦黑焦黑了。愤怒,很愤怒。傅同志要发飙了。
先加个雷网,漫长的咒语开始了,海琳第二个魔法六级狂雷在傅邪的头顶半米处消失,看来傅邪同志准备的魔法将会可能把整个擂台轰掉。魔法因子已经在他的周围形成了一个纯因子地带。海琳的狂雷直接被吸收用来供他的魔法使用。
海琳害怕了,脸色发白,想要退却。然而这能量场引发的气场把她锁定,无法移动。
不知道是傅邪傅小朋友运气太差,还是功力实在不够,又或许他施放的咒语哪儿出了问题。在魔法快结束的时候,也就是天空中已经开始形成了的时候,魔法停了。
傅邪脸色苍白,口角流血,眼一翻,倒了。
有药师上得台来,细查之,无碍,魔力耗尽,晕过去了。
于是高台上的人宣布“傅邪输,下午进行挑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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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台上,海城主跟海琳的导师大陆上五位大魔导师之一的魔劫低声的交谈着。
“我看这小伙子不错,要不是因为施放不可为的魔法而导致晕阙,最终的羸家肯定是他了。”魔劫说道。“特别是他最后发动的那个魔法,应该是九级的‘雷劫’了。真想不到啊,才19岁,就已经能引动雷劫了,可惜魔力不足。这个魔法我也才能够连续发动两次啊。”
“嗯,如果下午没什么特殊意外的话,我想就把他留下了,也正比海琳强不少才能管得住她啊。唉,说到海琳,真拿她没办法,要不是她死活不愿嫁,我也不会用这种办法逼她啊。”海城主叹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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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孓看了半天,终觉得这个傅邪有点本事。特别是最后一个魔法,虽然没成功,但他感觉到那种气场,特别的就是傅邪把高傲冷艳的海大小姐吓的不轻。于是散场后,跟别人打听了一下,嘿,这傅邪跟他住同一客栈。
********
进门前要敲门,这是爷爷说的。
“嗒嗒”
“谁啊,门没锁,进来吧。”门里有气无力的声音,看来上午的比试可累的不轻,魔力抽空,全身无力。
进得门去,打个招呼。“你好,我叫方孓,一个小小刀客,今天看你在擂台上的表现的真不错,特别是把那个叫什么的大小姐给吓的不轻啊。佩服佩服啊。”
“唉,都怪心急啊。要不然最后一个魔法肯定能成的,嗯,一定能成功的。不过也不错,嘿嘿,那大小姐太冷了,上场连个笑容都没有,冰凉冰凉的,怎么不去学水系,学什么雷系的魔法。这样的老婆娶回去总拿个冷脸对着你,受不了。哈哈,对了,你怎么没去参加啊?”傅同志开导自己的方法还是有的。
“我?不行啊,我不会武技,不会魔法,这把刀纯臼悄美窗诳岬摹?銮伊耍也16岁啊,家里还有个女朋友,嘿嘿,这种冷冰冰的冰块我还是不想要也不敢要的。”也不想想,谁是他女朋友啊。人家莎云要没说是他女朋友,也没说要当他女朋友。
“得,嘿嘿,别吹了吧。还有,别站在那,像个门神,坐这里,别到时候说在我这里连座都没有请你。”傅邪斜躺着。“你知道我的名字吧。我就是未来大名鼎鼎的魔导士傅~~~邪~~!!咳咳,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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