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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之珠-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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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猫儿子”的卧室,往猫厕里换上新的猫砂。那猫像是专等着他换猫砂一样,刚换好就跳了进去,但却不急着方便,只警惕地看着他,仿佛有点儿不好意思。他心里一乐,这小子,咱俩谁跟谁啊?都一个性别,你还怕个啥?但那小子冲他“喵喵”几声,仿佛在叫他赶快避开。他想起美国是个重视个人隐私的国度,于是退了出去。

把“猫儿子”安置好了,他才发现肚子很饿,想起刚才还在老杨家吃了一顿的,怎么就饿了呢?在老杨家吃的那顿是老杨亲手擀的面皮,特意给他盛了一大碗,而老杨两口子都只盛了一小碗,合起来都没他的多。他相信老杨家不会缺粮,可能就这么大饭量。听说美国是菜比肉贵,美国人吃肉多,肚子里油水就多,油水多就吃饭少。他一碗面皮下肚,感觉有了七分饱,如果再吃老杨那么一小碗,就刚刚好了。但老杨没问他还吃不吃,而老杨的老婆已经惊诧地看了他好几眼,他不好意思再吃,只好说“饱了,饱了”。

现在这么一番折腾,他又饿了,幸好旅行袋里还有几包方便面。他对着厨房里的微波炉琢磨了一阵儿,终于搞明白了怎么用,便把面盒装上水,放进微波炉里。一连吃了两盒方便面,才觉得肚子不那么饿了。于是上楼去倒时差,发现那床铺得像宾馆里的一样,一层一层的,又是单子,又是毯子,都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也不知道该睡在哪层之上,哪层之下。

以前他出差开会时住过旅馆,床也是这样铺的,但他们那时是好几个人合住,不怕单子多,一人扯了一床,地上床上横七竖八地睡了,走的时候也没给人家还原,反正是旅馆嘛。但这里就不同了,这是私人住房,如果不能还原,还不如不弄乱。好在现在是夏天,地上又铺着地毯,他自己还带了床薄被子,如果铺在地上,半垫半盖,应该不冷。如果在女主人回来之前就找到住处搬走,可能根本看不出他在这里住过。他倒不是想逃避付房租,就是觉得不该破坏这高贵豪华的氛围。

他打开箱子,拿出自己的旧被子,铺在地上,躺上去试了一下,很好,一点儿也不觉得硌人,也不冷。但他睡不着,浑身疲倦,眼皮发沉,大脑却像一台失控的发动机,一直在那里呼哧呼哧地运行。

回想他的“爱情屎”,真可以用上“不堪回首”几个字。

读本科的时候,他还有颗豹子胆,竟敢去追外语系的系花林芳菲。当然,他做了很久的准备,不光猛学外语,还猛读小说,猛背诗词。那林芳菲是本地人氏,每个周末都要回家,星期天晚上才回校。他就是利用了这个规律,经常等在校门附近,看到林芳菲回来,就装作也刚进校的样子,不远不近地陪着林芳菲走一段。

林芳菲是冰雪聪明之人,某一天,便停下来直截了当地问:“怎么我每次回校都在这里碰见你?你是不是故意在这里等我?”

“是。”

“为什么?”

“想追你。”

“难道你没听说过我绝不在这个二流大学找男朋友吗?”

“听说了。”

“那你干吗还想追我?你不怕被拒?”

“拒了也没什么嘛,不是因为我的原因,而是因为学校的原因。”

林芳菲忍不住一笑:“为什么是学校的原因?你不是这个二流大学的学生?”

他骄傲地说:“我是这个二流大学的学生,但我的分数是够上一流大学的,只是因为我不是A市人,才被扫到二流大学来。”

林芳菲似乎被触动了,愣了一下才问:“那你干吗不导演一场英雄救美的好戏?”

“想过,但没找到好演员。”

“没哥们儿愿意给你帮忙?”

“他们都想扮英雄,不想扮打劫的。”

“哈哈哈哈,说明你人脉不广。”

“不是人脉的问题,是我知道你不会上当。”

“为什么?”

“你这么聪明,什么花招看不出来?”

这个马屁拍得好,两个人就这么谈起了恋爱。

说起来也算有缘分。林芳菲从小就想读A市的广播学院,高中成绩一直很好,模样端正,嗓音又清亮,简直就是她父母比着广播学院的招生条件生的,大家都说她已经有一只脚踏进广播学院了,但却因为高考期间感冒发烧而考砸了,不得不进了二流大学。

都是高考沦落人,相爱何必曾相识?

不过,林芳菲很忙,不光要上学,还在A市某个电视台兼职,经常要去录节目,或者外出采访,两个人见面机会不多。有过拥抱接吻等小把戏,但没突破最后一道防线。

毕业前夕,宇文忠像没头苍蝇一样,在A市到处求职,到处碰壁,最后只能去B市,而林芳菲却顺利进了她兼职的那家电视台。

他担心林芳菲会抛弃他,想试探一下:“我们就要两地了,也许我们还是分手的好?”

林芳菲没反对:“嗯,这对你我都有好处。”

他心如刀割,沉痛地说:“只怪我在A市没后台。”

林芳菲很不赞同他这个说法:“这跟后台不后台没关系,我在A市也没后台。”

他无话反驳,因为林芳菲的父母都只是A市一所中学的老师,的确可以称得上没后台。

他改口:“只怪我没本事。”

林芳菲没反驳。

没几天,就传出林芳菲另有新欢的消息,是电视台的一位男主播。

宇文忠忘了两个人已经吹掉的事实,跑去找林芳菲兴师问罪,结果被林芳菲好一顿臭骂:“难道家里没后台是你的一个优点?难道你没钱就说明你别的方面一定比他强?告诉你,我看上的是他的才能,不是他的钱。”

“像他这样的人,靠不住的。”

“为什么?”

“因为他各方面都很强。”

“各方面都很强的人就靠不住?像你这样各方面都不出色的就靠得住?”

“我肯定比他靠得住。”

“别忘了,是你自己提出分手的。”

他哑巴吃黄连:“我……”

林芳菲嫣然一笑:“你是真的爱我?”

“当然是真的。”

“你是真的怕他靠不住?”

“当然是真的。”

“那好啊,等他靠不住的时候,我再来找你,你会不会接受我?”

他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厚颜无耻的女人。

林芳菲又嫣然一笑:“看见没有?你做不到的,但他做到了。”

临走,林芳菲甩给他一句格言:“爱情和金钱不是仇敌。”

有段时间,他经常守在电视机前,等着看A市某台的英语新闻,因为林芳菲会出现在屏幕上。其实他对那些新闻的内容没有半点儿兴趣,都是从中文的新闻节目翻译过去的。

他只爱听最后那句:“这里是二频道英语新闻,我是芳菲。”

04

爱上初恋对象可以是一分钟的事,但忘掉初恋对象却可能要一生。宇文忠跟林芳菲分手之后,至少花了半年时间纠结于“如果我不提分手,她会不会与我分手”这个问题上。

是啊,两个人处得好好的,干吗要无事生非提出分手呢?人家是女孩子,脸皮多薄啊!不管你是出于什么理由提分手,都是对人家一记响亮的耳光,谁受得了?你一个堂堂男子汉,不也接受不了分手的结果吗?况且人家对你还仅仅是同意分手,并没主动提出要和你分手!他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林芳菲肯定是因为自尊心受到伤害,才出重拳报复他的,不然的话,她同意分手就同意分手,干吗说那些伤人的话呢?这太不像林芳菲的为人了。他想到自己把这百年好合的事给搞砸了,真是阉了自己的心都有了——如果他能证实的确是自己搞砸了的话。

于是,他给林芳菲写电邮打电话,诚惶诚恐地询问是不是自己伤害了她,诚心诚意地道歉,又把心迹表白一番,说那时提出分手只是为了试探一下。刚把“试探”的意思说出来,他马上就后悔了。爱情是能试探的吗?你对人家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人家甩了你不是天经地义的吗?于是他又给林芳菲写电邮打电话,本着“三十六计,坦白为上”的原则,彻底交代自己的不良动机:主要是太爱面子了,怕你率先提出分手,所以我就试探性地提出了分手。但我心里是不愿意分的呀!难道你连这也看不出来?

一连写了若干封信,林芳菲那边都没反应,打电话也不接,其他联系方式更是让他连边儿都没摸到。那时他真是悔思如泉涌啊!几乎每天都会发现自己昨天做错了事,不该那样说的,怎么能那样说呢?那不是弄巧成拙了吗?结果他又写了一封信,试图改正昨天信里的错误,但到了第二天,又会为刚发出去的那封信后悔。

最后,林芳菲终于回了他一封信:你不用自我检讨了,我早就跟我男朋友相爱了,只是怕你受不了,一直没告诉你,所以我要谢谢你提出分手。

原来如此!他妈的!你跟人家好上了,倒是早说啊!至少不能哄得我写了这么多忏悔信才吭声吧?难道你想把我培养成中国的卢梭?接下来的半年,他开始期待林芳菲跟男朋友吹掉。他的心有一半愿意接受被男主播背叛或者抛弃的林芳菲,另一半则渴望看到林芳菲被命运惩罚。他专门写了一封信给林芳菲,表达自己愿意接受被抛弃的她。如果说男主播能接受一个被假抛弃的林芳菲,那么他就能接受一个被真抛弃的林芳菲。

他那时真贱啊!但还没到至贱的地步,因为至贱的人据说是无敌的,而他还有敌:林芳菲警告他说,请你自重,不要再来打搅我,不然的话,我会让公安来对付你——我男朋友的舅舅的姨妹的爸爸的老战友是A市公安局的局长。他终于认命了。

林芳菲成了他“恋爱‘屎’”上最大的那一坨,后来的都是一“屎”不如一“屎”。他自己是不敢追人了,但还是有热心人搭桥牵线,只不过女方一听说他家在农村,又是家中唯一的儿子,就打退堂鼓了。后来,终于碰到一个没打退堂鼓的,是B大的一个本科生罗玉琇,不是B市人,而是B市下面某乡村的人。小罗长得中等,不美,也不丑;学习也中等,不好,也不坏;个性也中等,不温,也不火。

这次开篇不错,知道他家是农村的,小罗仍然愿意交往下去。他也比较放心,应该不存在小罗留在B市、而他分到更小的城市的可能吧?

跟小罗的交往,主动权完全在他手里,他手里不仅有恋爱经验,还有票子——相对于小罗而言。小罗比他还穷,每学期都要为学费伤神,平时更是过得紧巴巴的。

他带小罗上餐馆,看到她吃得那么欢快,那么贪婪,他总是有流泪的冲动,也尽他所能多带她去几次餐馆。不管去哪家餐馆,他总是买两份,但只吃半份,其余的都给小罗。

小罗总是贪婪地问:“你真的吃饱了?”

“真的吃饱了。我出来之前吃过饭了。”

“那我把你剩下的吃了,不然浪费了。”

“你吃吧。”

“嘿嘿,我今天都不用吃晚饭了,又省了一顿。”他看着小罗吃得香甜,比他自己吃了还惬意。

跟小罗在一起,他有种很高大的感觉,估计那些慈善家们做了善事就是这种感觉。有钱救济穷人,那感觉真好啊!可惜他钱不多,只能救济比自己更穷的人,而且只能救济一个。小罗很愿意亲近他,不知道是出于感恩,还是出于爱情。

他对小罗也不是完全没冲动,但每次看到她那有点儿油腻还散落着头皮屑的黑发,他就失去了亲吻她的热情。还有几次本来是想吻她脖子的,但一眼看到她衬衣领上一道长长的污垢,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后来他放弃了她的头脸部分,专攻躯干,但却发现她身上有很重的气味,说不清是什么味,肯定不是狐臭,而是一种带酸腐的气味。如果是在例假期间,他甚至能闻到血腥气,陈旧的、腐臭的血腥气。他旁敲侧击地提过,但小罗好像听不懂一样,没什么改进。

一直到他忍无可忍,提出分手,并滔滔不绝地把这些不满都说出来之后,小罗才低着头解释说:“可能是我卫生巾换得不勤吧。我看还没浸透,就没换,少换几次可以少浪费几块钱,现在卫生巾都涨价了,很贵的。”他目瞪口呆。

小罗泪汪汪地保证说:“我以后保证多换几次。”他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把身上的钱都掏出来给了小罗。

后来,他争取每个月都给小罗一些钱,他有奖学金,还有做家教的收入。他父母那段时间也挺争气,没病没灾,不需要他给钱。他扎扎实实品尝了一把慈善家的伟大崇高感。

在他的慈善光辉照耀下,小罗变得干净了,没气味了,头皮屑也洗净了,衣领也没污垢了。他们在他寝室做了第一次爱,他的第一次,也是她的第一次。然后,小罗以一种可疑的速度整洁且时尚起来,有一次居然摸出一百块钱,让他找个好点儿的理发店理个时尚点儿的头。他没接那钱,狐疑地问:“你告诉我,你这些钱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你给我的呀。”

“瞎说,我给你的钱我没数?”

小罗看了他几眼,大概知道他的钱他的确有数,只好说:“是我劳动挣来的。”

“什么劳动?”

“做家教。”

“给谁做家教?”

“你不认识的人。”

“做家教能赚这么多钱?我也做家教,我还不知道家教的行情?”

“他要给我这么多,我有什么办法?”

“他为什么要给你这么多?”他厉声问,“你一定做了什么家教以外的服务吧?”

小罗不吭声了。

他悲怆地问:“你为什么要这样?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这样不知羞?”

“谁说我不知羞?不知羞我会想尽一切办法穿干净点儿来见你?”

“但是你不能用这样的方式去挣钱啊!”

“那我还能以什么方式挣钱呢?”

“我可以给你钱啊!我不是一直在给你钱吗?”

“你有多少钱给我?你给得起我的学费吗?我妈为了给我凑学费去卖血,感染上了艾滋病,你给得起钱让她诊病吗?我弟也要上大学了,你给得起他的学费吗?”

他被问哑了。原来慈善家这么难当啊?

小罗诚恳地说:“阿忠,是你救了我,你让我变干净了,变漂亮了,别人才愿意雇我,我才有机会挣到钱,我一辈子都感谢你,只要你不嫌弃,我永远都过来为你服务。”

他差点儿吐出来:“你走吧,不用到这儿来了,我不需要你的服务。”

“我知道你嫌我脏,但我不脏,我每次都让他用套子的,我就是跟你的时候才不用套子。”

他又差点儿吐出来,半晌才说:“你自己当心,别染上你妈那种病。”

“不会的,我不是你想的那种女人,我只跟他一个人。他是真心爱我的,等他离了婚,就会娶我。”

“你别听他糊弄你了,男人在这个时候是什么愿都可以许的。”

“不是糊弄,他是真的喜欢我。”

“你怎么知道他是真的喜欢你?就因为他给你钱用?”

“不是的,这不是钱的问题。”小罗不好意思地说,“女人都能感觉到的。他每次那个的时候,都用嘴为我做的。你就从来没用过嘴,你嫌我脏,我知道,所以他比你爱我。”

他再也忍不住了,丢下小罗,跑到走廊尽头的厕所里去了。

等他从厕所回来,小罗已经走了,给他留了一张字条:

哥:我走了,不再来找你了,因为你不要我来找你,但是我永远都感激你,就当你是我亲哥。不要为我担心,我会好好的。等我结婚的时候,一定来请你喝喜酒。你自己也要抓紧时间给我找个嫂子。

妹 玉琇

他第一次发现小罗的字写得很漂亮。

虽然两段爱情都已经成了“屎”,但他想起来还觉得很受伤。怪谁呢?只怪他太穷了。

如果他有钱,他走门子找路子也能留在A市,甚至可以进电视台,就不存在跟林芳菲两地分居的问题,也就不会让电视台那小子钻了空子;如果他有钱,就可以多多资助小罗,付她和她弟的学费,养她的父母,修她家的房子,供她妈妈看病,让她全家不再为金钱发愁,那她就不用去做家教,也就不会沦落为小三了。但他有这些钱吗?没有!他连养自己都紧紧巴巴,还谈什么养别人?

05

经过了这些不堪回首的“恋爱‘屎’”,宇文忠彻底明白了什么叫做“哀莫大于心死”。如果说初恋的失败只是让他丧失了一颗豹子胆的话,那么后面一连串不成功的“介绍‘屎’”则让他心灰意冷,明白了一个硬道理:没有钱,他什么也不是,没哪个女人愿意跟着他穷一辈子。虽然他并不是很爱小罗,但小罗的离去伤他伤得最深。

林芳菲甩了他,他还可以安慰自己: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怎么可以走到一起?保尔·柯察金和冬妮娅也没走到一起呢。但小罗难道不是跟他一个世界的人吗?同一个世界的人都甩了他,他还能到哪个世界去寻找爱情?最令他无奈的是:他也想不出更好的出路来。

如果小罗不去做小三,而是跟他结婚,那么他俩的后半生怎么过?就算他俩都能顺利找到工作,但也不会是赚大钱的工作,那点儿死工资能养活自己的小家和双方的大家吗?

以前他家乡流行着一种说法:“大不了去卖血!”那时他以为卖血是个很赚钱的勾当,思想上一直把卖血当成最后的法宝。听了小罗妈妈的故事,他才知道血价其实是很便宜的,而且国家已经通过了《献血法》,提倡无偿献血,卖血成了不合法的买卖,得通过“血霸”才能卖血。那些地下血站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黑心站,不仅多抽血少付钱,而且卫生条件很差,搞不好就像小罗的妈妈一样染上了疾病。

他知道艾滋病是治不好的,只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但艾滋病人的免疫系统遭到破坏,头疼脚疼的事经常发生,也就不时需要医头医脚。虽说小罗的家乡也有所谓“合作医疗”,但有重重限制,她妈妈诊病的费用大部分不能报销,都靠自己掏。

现在他已经不觉得小罗“不知羞”了,他很同情小罗,只希望那个包养小罗的男人能履行自己的诺言,离了婚来娶小罗,然后一如既往地好好待她,帮她撑起她的家庭。这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

他惊奇地发现,他竟然为小罗能做小三而感到庆幸了,并由此生出一点儿自豪:是我让她干净起来,漂亮起来,她才有机会找到这么一个赚钱的路子。

他曾经在某本书上看到过这么一句名言:女人比男人多一个摆脱贫困的方法,那就是结婚。也许这句格言到了今天就应该稍稍改动一下——女人比男人多三个摆脱贫困的方法:结婚,做鸡,当小三。但这三个方法也可以说是同一个方法的三个变种,而这同一个方法就是——卖身。

女人的身体可以卖到钱,他真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对小罗来说,应该算是一件好事,不然小罗和她全家都没有出头之日。但对于他这样的穷男人来说,似乎又是坏事,因为女人都去卖身了,谁来给穷男人做老婆?

以前他老家把女儿叫“赔钱货”,养也是白养,最终都是要嫁到别人家去的,所以很多人家都不让女孩子读太多书。这话现在应该倒过来说,儿子才叫“赔钱货”,因为同样是性关系,女人做了就可以赚钱,而男人要做却必须付钱,不付钱就没得做。

没有女朋友,也没有老婆,却有生理欲望,这大概是上天给他这种穷男人的惩罚吧。好在读本科时就从寝室的大拿们那里知道了A片这回事,而现在网上A片比那时多,管理比那时松,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能下载到A片,足以解决问题。

平心而论,看A片打飞机得到的生理满足并不比跟小罗做爱差多少,但你无法跟A片女主角有任何精神交流,不能带她出去吃饭,不能跟她对话,你知道她的搔首弄姿和扭动呻吟都不是因你而起,完事之后,你也不能搂着她睡个好觉,更不能与她建立家庭生儿育女。这些都是缺憾啊!可见谈恋爱也好,结婚也好,更多的是为了心理上的满足。如果仅仅为了生理上的满足,有一堆斑斓的A片,有一双勤劳的手就够了。

经过了一连串的“恋爱‘屎’”之后,他对现实生活中的女人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看她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路上行走,他心里就涌起这样一个想法:又到哪里去卖呀?他甚至有种冲动,想走上前去,拦住每个女人,问她们这个问题,看她们怎么回答。

有时他都有点儿搞不清自己是不是真的这样问过了,因为在他印象里,好像不止一个女人这样回敬过他:你想卖还卖不出去呢!他估计自己没真正问过谁这个问题,不然他不可能还这样安安稳稳读着他的学位,肯定被闹到学校去,学校把他开除了。但他真担心有朝一日会做出这种疯狂的事来。

认识老杨,给他灰暗的前途带来了一丝光明,因为老杨的出身跟他非常相像,乡下的,在城里上了大学,但终究是穷男人一个。

他和老杨是在一个论坛上认识的,那里有个“D省同乡会”,上那儿发言的全都是他们D省的人,但D省下面的县市多得很,语言和风俗习惯都不相同,虽然都在谈D省,给他感觉跟谈外省没什么两样。有一天,他发现了一个名为“搬运工”的网民,应该是他真正的老乡,因为那人用的一些方言很多人都不懂,只有他懂。

“搬运工”就是老杨,海外留学生,发了一个不长的连载,先讲自己在国内的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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