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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婚约:天才宝腹黑爹-第2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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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打乱他的计划,也让他陷入危险之中。
1430。和敌人合作最没默契 5
雇佣兵团已经有四个人受伤,其他都躲藏得十分好,老虎沉声命令,“狙击手准备,击落他们!”
他们必须要同时发射,若是打不中,狙击手就得死,因为剩下的直升机知道源头在哪儿,子弹能把他们打成马蜂窝。
陆臻没有选择。
他的枪法没问题,老虎也没问题,击落武直不在话下。
六人同时开枪,击落四辆直升机。
诺兰一直试图和国防作战部的人联系,然而,一直都联系不上,最后,司令部总算给他下了命令,让他原地待命,等到轰炸机轰炸山谷后,特种兵们进入山谷搜索核弹。
诺兰一听,脸都白了,立刻上了一辆运输机。
军人服从命令是天职,他可以不服从,其他的特种兵不能不服从,这些人又不是他的属下,不会听命于他,飞机起飞,飞向山谷,机师不知道他想做什么。
这时候,轰炸机已经开始轰炸山谷,突然,诺兰打开机舱门,顺着空降绳落下来,一枚子弹打中机翼,机师也顾不上许多,赶紧逃离。
山谷一片狼藉,到处是轰炸的痕迹。
轰炸机在山谷上空盘旋,谁都不会这时候冒出头来,红狮死了很多人,老虎眼睛都红了,倏然,一个人指着陆臻,“卡尔,你……”
每个人都隐藏在不同的地方,这山谷还不算深山老林。
陆臻潜伏的地方正好是一处岩石,轰炸的时候,石灰飞起来,洒了一脸,他看到诺兰空降下来,一时忘记掩饰脸上的人皮面具。
石灰碰到他的脸皮,竟然脱落下来。
豹子咆哮,黑乎乎的枪口对着陆臻。
他以为是陆臻是卧底,泄露了情报,愤怒之余,子弹扫向陆臻。
陆臻反应比他更快,在地上滚了一圈,迅速隐入山林中,豹子开枪,轰炸机的炮弹也随着而到,所有人都隐藏起来,“他是陆臻,这狗娘养的的,我看到他的脸,他才是陆臻……”
红狮一名雇佣兵以前见过陆臻真面目,倏然咆哮起来。
老虎沉了眉目,“你们想起我们另外一个任务吗?”
“当然!”
“很好,还活着的人,都说一声。”
红狮队员们一一报告,还有二十八人活着,他们藏得好,没有受伤,老虎沉声说道,“我们分成两组,我带着核弹撤离,另外一组由豹子带领,追击陆臻,杀无赦,老规矩,这丛林是我们的天下。”
……
诺兰到山谷的时候,这里的人全都走了,他检查这里的尸体,尸体不多,并无陆臻,这该死的,他究竟跑哪儿去了,突然他看到一无线电,他慌忙拿起来。
红狮所有人都有无线电联络,这些人死了,但无线电是一个频道的,还在响着,诺兰从无线电里听到老虎和豹子的声音,一批人在追陆臻,一批人保护核弹。
诺兰听到豹子报告方位,诺兰想从身上拿手机,突然发现,他降落的时候没有拿手机,也怕被追踪,只拿了装备,诺兰没办法通知他的人。
1431。选陆臻or选正义 1
他只有一个选择,保护核弹,保护陆臻。
诺兰这辈子,没做过对不起国家的事情,凡是国家和私人的事情有冲突,他第一保护的,肯定是国家安全,这是他的使命,也是属于军人的荣誉感。
陆臻,陆臻……
诺兰咬牙,果断决定追老虎这一队伍,他知道,他们的方位,他只能选择,放弃陆臻,核弹若是爆炸,死的人太多了,他们已经惊动了老虎,若他一不做二不休,引爆了核弹,后果不堪设想。
他没得选择。
他先是一名军人,最后,才是诺兰。
王牌的人也在附近,他侥幸地想,摩根会找到陆臻。
摩根和安逍遥报告行踪,陆臻身上没有定位,可能是躲藏的时候掉了,暂时定位不到,这丛林无边无际,很难搜索一个人,摩根带出来的特种兵丛林生活的确很丰富,但不是红狮的对手。
他根据足迹分析,有十四人追陆臻,陆臻一定是暴露了。
“该死的诺兰,他明明有机会去追陆臻,帮陆臻一把,结果呢,他还是选择保护核弹,也没给我们联络,我们已经失去了陆臻的消息,这丛林我们没办法搜查。”摩根说道,忧心忡忡。
墨西哥境内的特工,对这个丛林敬而远之。
正常走路,都要几天几夜才能走出去,何况是这丛林里,危机四伏。
安逍遥说道,“别急,你的人先回去,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安逍遥挂了电话,扭了扭脖子,穆云生问,“你想如何?”
“哦,没什么,天天坐办公室,我想陆臻也累了,不如让他活动一下筋骨。”安逍遥微笑地挽起袖子,“希望陆哥哥顶得住。”
“你确定?”
“确定!”安逍遥淡淡一笑。
穆云生摊摊手,“你想考验他和诺兰吧,只可惜,诺兰已经选择了国家,舍弃了陆臻。真是够了,陆臻是为了谁涉险,结果呢,反被反恐的人摆了一道。”
“这就是为什么我讨厌和敌人联手作战的原因,一点默契都没有。”
……
等诺兰联系上作战部的人,核弹的任务安全移交后,他再返回丛林,已过了两夜一天。他最后从无线电里听到方位是丛林西北角,再也没能从无线电里听到什么。
诺兰怕出任何错,一直都没敢摘了耳机,朝听到的方向而去,这片密林遮天蔽日,能进来的全是这边的原居民,进来打猎,他哪怕他们熟悉,一年死在这里的猎人也不计其数。
诺兰西北方向走了几个小时,经过一片沼泽地,总算看到一些凌乱的脚步,诺兰放下心来,只要顺着脚步走,一定能找到他们。诺兰很注意脚下的沼泽地,沼泽地有很多食肉植物,你能吃的不多,这里吃了你的植物生物到处都有。
到处是腐烂的味道,非常难闻。
红狮是北非成长起来的雇佣兵,他们常年在北非的丛林中生活,又在各国边境的丛林中混迹过,这种原始森林对他们而言并不是什么危险的地方。
1432。选陆臻or选正义 2
红狮是北非成长起来的雇佣兵,他们常年在北非的丛林中生活,又在各国边境的丛林中混迹过,这种原始森林对他们而言并不是什么危险的地方,只要带足够食物。
走了足足一晚上,没有看到一个人,他只能沿着足迹一直往前,诺兰在丛林里的生活并不算很多,可他也知道,这种地方不能停留超过一个小时以上,否则,他有可能就死在这里。
树丛下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会爬过一条蛇,瞬间会要了你的命,他们的形态和枯叶差不多,说不定都没办法去分辨,诺兰在这里行走特别小心翼翼。
突然,他闻到腐肉的味道,诺兰快速往前走,沼泽地躺着一具尸体,正确来说,已经是一具尸骨了,除了头颅,身上的肉全被动物给分了。
他周围还是一片食人花,更没剩下什么东西,看起来特别恐怖,因为在沼泽地,腐蚀物比较多,尸体腐烂得快,身上还有破烂的作训服。
这应该是红狮的人。
并非陆臻。
四周是非常凌乱的脚步,四面八方而逃开,诺兰心想,他们住这里可能受到野兽的攻击,在这样的丛林里,只要你能活下来,追你的敌人,你可以利用深林的野兽帮你全部解决掉。
……
陆臻靠在一处天然岩石后喘息,看着自己手臂上的伤口,忍不住爆出一声粗口,***,他把自己的装备袋扯出来,他临时出来,装备里没多少东西。
全是一些降温的药品,没什么用,陆臻把即刻药丸碾碎了,撒在伤口处,简单地用纱布包裹起来,走了两天两夜,他才有机会喘口气,才能包扎伤口。
这是豹子开枪的时候伤的手臂,他们也是一路沿着血迹追他过来,血迹干了,他才安全一些,他确定,他已经把红狮雇佣兵甩在身后。
两天两夜没吃东西,陆臻有些饿,幸好装备里有水壶,也有一壶水,他沿路一直补充,也不至于缺水,只是,这里能吃的东西太少了。
除非打猎,可打猎又不能吃生肉,他刚刚经过沼泽地没多久,身上全是腐朽的味道,陆臻素来爱干净,难以忍受,这原始森林里还没有河流。
陆臻实在太累,靠着岩石休息,又趴在地上听声音,方圆三公里内都没有人,他在沼泽地的时候把他们引入食人花的包围之中。
也不知道有没有效果,他们人太多,又很厉害,他只能智取,让他们分散了,他的生存机会也就高一些,眼看就要天亮了,陆臻背上装备,看了看旁边茂密的树木,他爬上一棵树。
这树很大,看起来有上百年,树叶很茂密,陆臻知道这是什么植物,算是原始深林中,比较罕见没有成为毒物培养基的植物。
他爬到一个树杈里,利用茂密的树叶把自己隐藏起来,又把装备放到一旁,他摘树叶,放到嘴里咀嚼,咽了下去。
这树叶多汁,无毒,是陆臻暂时能够搜索到的食物。
1433。选陆臻or选正义 3
这树叶多汁,无毒,是陆臻暂时能够搜索到的食物,能解决他的饮水问题,又能解决他的胃问题。
若不是太累,他一定会去打猎,生火,差点香喷喷的肉。
足足吃了快一斤的树叶,确定这树上没有危险,陆臻抱着长枪睡觉,丛林里两天两夜没合过眼,陆臻真的累坏了。
他必须要休息,他已经超过五十个小时没有休息,体力也透支。
不远处,狼群在嚎叫。
不远处的树叶里,有毒物在拍打翅膀,陆臻无暇顾及,也来不及设陷阱,他要先休息,补充体力。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感觉身上暖洋洋的,特别舒服,陆臻睁开眼睛,倏然吓了一跳,他睡在一个树杈了,枝叶繁茂,把他的身影都遮挡了。
脚旁边有一只袋鼠……没错,是袋鼠,袋鼠……只有澳洲大陆才会有的动物,竟然出现在墨西哥的原始森林里,他和传统的袋鼠又不一样,体积要更巨大一些。
圆溜溜的眼睛看着陆臻,看得陆臻双眼发光,老子终于有肉可以吃了。
他正要动手,倏然,听到脚步声,陆臻迅速贴着树干,在唇边比了一个嘘的动作,突然又觉得自己太傻了,袋鼠又不知道他说什么,是什么意思。
红狮六名雇佣兵走过来,三名黑人,两个欧美人,一名韩国人,他听过那人说韩语,是首尔人,陆臻蹙眉,他看了看手上的表,他也睡多久,也就睡了六个多小时,没想到他们就追上来,太大意了,他太累了,睡过头了。
他应该睡两个小时就起来的。
他试着打开定位,只可惜,在沼泽地的时候弄坏了,怎么都开不了,陆臻祈祷他们快点走过去,他在他们身后潜伏,更容易干掉他们。
被人追,他更喜欢追别人。
对一名猎杀人而言,绝对是跟在背后最划算。
他们也走累了,靠着树干休息,就在陆臻都对面,陆臻屏住呼吸,他们太敏锐,他必须要更小心。
陆臻观察周围,心里想着,若是他被发现,干掉他们的机会到底有多大,他算了算又发现,其实还是有机会的,不过他估计也要去半条命。
值不值??
他们在原地坐着休息,全都累趴了,显然也刚从沼泽地过来。
“该死的,kk死了,陆臻这王八蛋,如果被我发现了,我一定一枪毙了他。”
“现在没电了,和豹子也没办法联系上,不知道他们走到哪儿去了,这鬼地方,比缅甸边境的原始森林更可怕。”
“这还用说,这里罕见人烟,能活着出去就不错了。”
……
他们骂骂咧咧,在抱怨这片丛林,陆臻冷笑,反恐的特种兵估计都不敢进来,他们进来肯定有来无回,所以,这几天都没看到直升机在盘旋。
也没听到侦察记得声音。
这样的原始森林,是顶尖的雇佣兵天下,北非和南美的出身的雇佣兵更适合生存。
能在这里活了两天还没死的,全是牛人。
……
1434。选陆臻or选正义 4
陆臻记得,当初被他们师傅拉去南美丛林训练的时候,真是九死一生,那时候,他们进行过很多次模拟训练才放到丛林里,不许用枪。
他们徒手在丛林里生活。
生活了半个月。
食物,水,兵器,全是就地取材。
有很多人重伤,录入死亡数据,当时他和安逍遥,龙四组队,这才活下来,不然也是被淘汰的,后来再在丛林训练,明显好很多。
不再那么恐怖。
再后来,就习惯了。
他们比他应该更习惯。
他们打算在这里休息一会儿,打猎吃点东西,陆臻叫苦连天。
没一会儿,打猎的回来,猎杀了一只狼崽,他们生了火,直接烤狼崽,这狼崽还没多大,但也不算小,烤了六个人分,正好……
烤肉的香味升腾而起,陆臻简直要咆哮了。他在树上饿得发晕,下面就是烤肉香,他只能看着,不能吃,这是怎么一苦逼了得。
雇佣兵们骂骂咧咧地吃,非常尽兴的样子,陆臻靠着一直骂娘。
“这肉真腥。”
“有的吃就不错了。”有人戏谑说。
“哎,只可惜,老大他们吃不到了。”
有一人似乎哭起了,“不知道老大他们在监狱伙食好不好,反恐这些人太恶心了。”
接着又是一片骂娘声。
陆臻微微眯起眼睛,老虎被人抓了。
“没想到,诺兰这狗娘养的的这么能追,竟然从出事地点一直追老虎,他一定捡到兄弟们的无线电。”
“这还用说!”另外一人吐了一口口水,“让我发现了他,我一定剁了他。”
“我们那时候还在联系,如果他听到无线电,怎么没追来抓陆臻,反而去追老虎。”另外一个人嘀咕。
一人打他的头,“你这个蠢蛋,这有什么不明白的,陆臻怎么能比得上这批核弹,他当然是追核弹去了……”
陆臻原本闭目养神,一听这话,倏然睁大眼睛。
诺兰从无线电里听到他们的对话,明知道他们兵分两路,诺兰的选择,还是追老虎,放弃了他?陆臻胸膛起伏,说是愤怒,其实,也不算是愤怒。
他有什么愤怒的立场?
如果有一天,王牌一批货物和诺兰比起来,他应该是选择诺兰,只是,情况又不一样,具体该怎么说,他也说不明白,潜意识中,陆臻在说服自己,忘记这件事。
就当自己没停过。
诺兰是军人,有他自己的责任所在,他从不会为了儿女情长英雄气短,若他选了他陆臻,他也不是诺兰了。
陆臻,你再重要,也比不过他的正义感和责任。
“这也很矛盾啊,他出钱给我们执行另外一个任务,自己却不知道追过来,你说他矛盾吧?”一名雇佣兵说道,陆臻背脊爬满了冷汗。
他什么意思?
谁出钱执行什么任务?
“不是吧,这个任务是诺兰少校出钱执行的?”
“当然了。”一名雇佣兵说,“我和玫瑰打野战的时候听到老虎和豹子说的,反恐的少校出钱买陆臻的脑袋,他要活的,听说陆臻有什么值钱的情报吧。”
1435。选陆臻or选正义 5
“当然了。”一名雇佣兵说,“我和玫瑰打野战的时候听到老虎和豹子说的,反恐的少校出钱买陆臻的脑袋,他要活的,听说陆臻有什么值钱的情报吧。”
“废话,他王牌的人,当然有值钱的情报。”
……
陆臻浑身发冷,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他的心情,这批人不知道他在上面,所以,这些话只是他们闲聊,并无什么特殊意义。
如此会说来,那是正确的,的确有这件事。
他们如今来追他,并不是因为他潜伏在红狮,而是,反恐少校出钱买了他的脑子,哦,不是命,是他这颗值钱的脑袋,陆臻真想仰天大笑。
他不相信,诺兰会这么对他。
关于恐怖分子的情报,他有什么都给诺兰,他想听什么,他能告诉诺兰的,全都告诉诺兰,诺兰没必要大费周章要活捉他,他们言之凿凿。
只能说,这个命令的确是反恐的人出的,诺兰肯定不是主谋,或许,这是迈克尔的意思,只是,诺兰知不知道?如果诺兰知道,会提醒他吗?他没有能力阻止迈克尔的时候,他是不是也考虑过,告诉他一声?
他还很白痴,那天和诺兰通电话的时候没有防备,通话时间长到他的卫星能够识别他的哪儿,他好像还和诺兰说了地址,结果,隔天诺兰就出现在山底下。
王牌的侦察机刚飞过山谷,反恐的直升机就到了,接着就是不要命的扫射,这一切都不是巧合,都不是巧合,若说巧合,他自己也骗不了自己。
陆臻捂着太阳穴,脑子很乱。
倏然,一直树干上的袋鼠有了动静,窜到树顶上去,陆臻心中骂了一声,果然如他所料,地下那群雇佣兵纷纷拿起枪支对着逃窜的袋鼠射击。
陆臻眯起眼睛,枪口也对着下面,若是有人开枪朝他的方向射击,他也不会客气。
一阵稀疏的枪声后,袋鼠逃了。
有人要去追,一人喊住他,“算了,别追了,东西也够吃,不够吃再打,说不定陆臻就在附近,我们不能继续停留了,走。”
老林里响起枪声,声音回响有好几圈,层层不绝,聪明的话就赶紧走,他的决定是正确的,且他们走得非常匆忙,装备虽然没剩下什么,但都很重,一背起来就走。
虽然轻装上阵比较好,可毕竟在丛林里,有时候装备里一个小物件都是救命灵药。
等他们走出一公里后,陆臻才背起自己的装备,从树下滑下来。
他们烤的狼崽还剩下一点没吃,估计他们也吃饱了,丢在地上,陆臻捡起来,擦了擦土,撕了肉就吃,这块肉还没有人吃过,这是陆臻庆幸的。
他拿出水壶,他还有半壶水,陆臻喝了两口又盖上。
倏然,眼角撇到一件什么东西,陆臻挑眉,走过去拿起来一看,是一个芯片,他们走得急,所以落下了芯片。显然是他们走得太急,忘了拿。
他刚蹲下身子拿起来就听到后面一声怒吼,“别动!”
1436。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1
陆臻蹙眉,得了,他的警觉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低了,竟然人家都到背后也没察觉出来,真该死,饱暖思淫欲果然不假,吃饱一顿什么都不相干,耳朵都失聪了。;
“把你的枪丢掉。”身后的人大吼。
陆臻丢了枪,按照他的吩咐举起手,慢慢地转过身来,他差点呼喊一声,苍天你真是太给力了,竟然只回来了一名雇佣兵,那人狞笑,子弹上膛,“原来你就在我们身后…………”
陆臻慢慢地勾起一抹笑容,倏然身子一歪,那人察觉到不对,枪口对着陆臻开枪,陆臻侧身,飞出一把锐利的小刀,直插如他的脖子。
与此同时,枪声响起。
陆臻背上自己的装备,又扯掉男人的装备,一起拎着,拔出血淋淋的刀,朝另外一个方向狂奔而去,陆哥哥刚吃饱,力气也大,这时候是逃命啊,速度很迅速。
红狮的人刚走出不远,掉回头很快的,听到枪声,绝对都会掉回头,陆臻必须跑。
这是一名合格的雇佣兵,但也是犯了错误,他不应该和他多说废话,也不应该让他转过身来。
对他们而言,身边任何一件物品都是武器,在丛林里,枪反而是累赘。
因为枪声起,那会惊动丛林里的野兽,这种丛林里有猎豹和狼犬,更有一些大型的食肉动物,能不惊动他们,就不要惊动他们。
当初他们都是徒手训练,没有人开过枪,但身上带了枪,若是开了枪,就等同于自己放弃了训练,下次再来过。
所以,陆臻最不依赖的就是枪支。
果然,刚跑出不到一公里就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不断的吆喝,追赶,陆臻没命地跑,尽量朝土地坚硬的地方跑,免得留下足迹。
这时候已经中午,太阳正好,密林里偶尔也见阳光,陆臻根据自己的直觉判断方向,足足跑出三十公里,负重五十公斤。身后依然有脚步声,陆臻暂时停下来,把两个装备袋重合成一个装备袋子,这人还有水,这是目前他很需要的。
他把东西整合后,丢了一个大物件,只剩下三十公斤,陆臻重新背上装备,猫着腰在森林里狂奔。
跑到一处密林处,陆臻根据土壤的震动判断他们的路程,暂时听不出来,最起码也要二十分才能追上他,这都快天黑了,陆臻眯起眼睛。
他不能再跑了,他要反击。
天黑的丛林,危险重重,除非他找死,否则一定不能在丛林里他狂奔,不然,他也会失去性命,谁知道会不会踩到一个猎人的陷阱。
陆臻开始装机关,这是当时他和安逍遥一起发明的,专门猎杀大型动物的,因为当时他们两比较倒霉,跑到一个狼窝附近,周围几百头狼。
他们必须要猎杀他们,否则插翅难飞。
他削一个木柴,削成木箭,根据有限的时间,做了一个连环触发发射装备,利用他装备里一些零件,这东西不难完成,触发的机关在入口就有。
1437。来得早不如来得巧2
陆臻锁定一个区域,把木箭都装上。‘。
他们一时追不上来,也给陆臻喘息时间,更不要地削木箭,陆臻把弹夹拿出来,挂在身上,装备里有两狙击枪,陆臻东西各定位一台狙击枪。
身上插着两把手枪,剩下的全是木箭,他装好一些,也拿了一些,弄好这些,天还没暗下来,陆臻暗忖,若是他们天黑再过来,那就最好不过。
他把芯片放到作训服的左侧一个小兜里藏好。
正好再削一些木箭,突然听到脚步声,陆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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