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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定女秘书-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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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命,我美丽的小姐姐。”虽然唐家的女人天生丽质,可都不太注意打扮。颇有古典美人气质的母亲席飞儿,夏天爱穿各种宽大的绸衫,反而显得更加气质脱俗。唐欣桐,从小被老爸称为小天使的唐家长女,长大后果然是不负众望,五官精致漂亮,皮肤白晰,一头长发有时披散下来,有时绑成两个麻花辫,可只是穿着自己设计缝制的飘逸长裙,可她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吸引男女欣赏的眼神,身材修长,曲线适中,在飘逸的各种素色长裙下,有些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唐梦桐看着一身白色底子,上面有些深蓝色小花长裙下的姐姐妙曼美丽身姿,有些羡慕地双手抱胸,一脸玩昧的瞅着姐姐,打趣道:“姐,隔壁婚纱摄影店的那个风流潇洒的卢枫大摄影师兼店主,有没有来咱们店买你亲手插的花蓝呀?”

“小梦,还不快去冲澡,再说这话,明天我就回家。”欣桐脸上飞出一片红云,嗔道。

“好姐姐,大人不记小人过嘛,下次卢枫再向我打听,唐小姐,你那个不爱出门的妹妹今天怎么没露面呢?我就一脚踢他出门。”梦桐依然逗着小姐姐。

在外人眼里,都以为身材比姐姐矮上十来公分的妹妹梦桐是姐姐,因为大事小事都由她出面,美丽的小姐姐被她保护得很好,她一直是一个很称职的“护花使者”,用她的一句话,过分美丽温柔的姐姐不适合抛头露面,她只好来个花屋藏娇,省得一些不三不四的色男人招惹纯情像天使一样,只比大一岁的小姐姐。花店雇佣了三个小妹打理日常生意,再加上送货上门的司机小罗,姐姐只负责她的一日三餐和一些插花的精细工作。隔壁那个摄影师卢枫想见姐姐一面,还真不容易,于是每天借故到花店买一个只姐姐才能插得出的小花蓝,有时也见不到姐姐,所以才有意无意向梦桐打听,一直误以为是花店小老板妹妹的那个女孩。

“唐梦桐!”欣桐的声音提高了八度。

梦桐知道,一旦姐姐的音调稍高,而且直呼全名,就是姐姐生气了。她冲姐姐扮了个鬼脸,去洗被那身古板的灰黑套裙捂出的一身汗水。

浴后的梦桐,披着一头湿漉漉的长发,一件白色汗衫,淡蓝色牛仔裤,看上去比她的实际年龄二十三岁还要小些,依然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女生,。梦桐还没走到厨房门口,就已闻到了饭菜香,按照惯例,应该又是两菜一饭再加大杯冰凉可口的绿豆汤。梦桐姐弟三人都有一手相当不错的厨艺,因为遇到不闻人间烟火,吃饭又爱挑剔老妈,他们仨不肯牺牲过分疼爱妈的老爸一人在厨房忙碌,姐弟三人只好多练习一下自己的厨艺喽!不过自从开花店以后,梦桐几乎没有时间施展自己的厨艺,一日三餐几乎全由姐姐一人包办。

唐梦桐,在午饭后招开了“恬梦”花店四个员工一正一副两个店主的正式会议,把这半年她要在“飞扬”公司打工,在这期间不能做的花店事项全部摊派给其他五人,不过没有一人不乐意多干,因为每人薪水都有所提高。

第 4 章

这三年来,“白马王子”歌舞厅这份兼职,确实让她偿还了不少银行货款,她这辆小型黑色跑车就是“白马王子”歌舞厅兼职赚的。她不喜欢那些不三不四的客人色迷迷的眼神看着那些演员穿得越来越露的衣服,所以这三年来,她宁愿要低一点酬劳,也不肯穿歌舞厅老板朗宁为她准备的演出服。一年四季是包得严严实实的牛仔裤,夏天上边一件黑色围领汗衫,春秋冬三季是一件黑色高领毛衣,腰间绑上她那件牛仔上装,眼上一副大号墨镜,既掩盖她那双灵动的黑眸,又挡住了她三分之一的脸庞,她另一个掩盖她真实身份的道具,是一头红色的假发,再加上用紫色唇膏夸大她的嘴唇。她实在不敢让家人知道她在“白马王子” 歌舞厅的兼职,就连一直跟她住在一起的姐姐,也只知道她给一个学唱歌的高中生当家庭教师。

在“白马王子”歌舞厅自己固定的车位停好车,她拉上车帘,在车内小小的空间,打开手那盏光线很暗的小灯,熟练地改变自己的面目。说句非常有良心的话,老板朗宁从来没有太勉强过她,不知道是不敢得罪她,生怕那些迷恋她那优美且有独特韵味歌声的客人少来一个,还是真得懂她的歌,爱惜她这个人才。

唐梦桐刚打开车门,一个披着一头长发,穿一件无袖黑色T恤的阳光大男孩靠在那辆最近一直停放在她的车旁边、比她这辆小型跑车不知价钱要高过几倍的黑色摩托车,冲着她微笑,“嗨!飞飞小姐!”

梦桐还是很少遇到这种情况,她总是一分不早,一分不晚准时到,演唱完自己那三首歌之后,准时退场,很少有客人注意到她的行踪,依然是她上大学时独行侠作风。

“嗨!”梦桐淡淡地回应了一声,在她二十三年生命中,从来没有过多注意过其他男人,除了自己的老爸唐显云和小弟唐允桐。自己佩服地五体投地的老爸,沉稳、内敛,有一流的身手,阳刚威猛,却从没有显现过丝毫的炫耀与傲气,他对自己老妈的那份深沉的爱,是她最羡慕的,所以从来没有正眼看过这种在酒吧舞厅经常出入的男人。小弟唐允桐虽然比自己年幼两岁,比姐姐小三岁,可是总以家里的男子汉自居,不像是她的小弟,反而有点像她的大哥,处处保护、爱护她们这一对姊妹花,有时竟忘了她的功夫比他这个唐家第二男子汉也差不了太多,对付十来个大男人她眉头不会皱一皱。她的弟弟唐允桐,既遗传了爸爸阳刚威猛的身材,又得了老妈斯文儒雅的容貌,没人认为她高大健壮又斯文儒雅的弟弟是一位武林高手。小弟允桐练武和学习均非常刻苦,是爸妈公认的好孩子,有自己家里那么出色的老爸和小弟两个男人,所以看到周围那些不出色的男人,她根本不屑一顾。

“飞飞小姐,一会儿能不能请你跳支舞。”那个高大阳光男孩挡住了她的去路。

她才注意到眼前这个男孩并不让她讨厌,皮肤黑黑的,五官生动,浓眉大眼,嘴边一抹玩世不恭的笑意。

她笑了笑:“对不起,我不会跳舞,恕不奉陪!”机灵地一闪,已走到了“白马王子”的歌舞厅里,看也不用看,身后的阳光男孩一定张大了嘴,学会武功的好处就在这儿,唐梦桐心里笑道。

身后传来一个声音,“飞飞小姐,我叫李略,我一定会让你记住我,我是李略!”李略,一个希望平凡的人,怎么这么自命不凡?唐梦桐边走边想,记住你,等本小姐什么时候有空再说吧!

唐梦桐站在舞台上,透过黑色墨镜又看到那个叫做李略的男孩,跟着所有的“飞飞”迷喊着:“我是一只小小鸟!”“飞飞!我是一只小小鸟!”

唐梦桐冲着台下挥了挥手,拿起话筒,又唱起老妈唱给老爸那首《我是一只小鸟》:

我是一只小小鸟,

栖息在你高大的树梢,

你宽大的树叶,

为我遮风,

为我蔽雨,

我才会是一只没有烦恼的小鸟。

我是一只小小鸟,

看到你高大的躯干,

飞过美丽的花丛,

穿诱人的果园,

只为找到你棵傻傻的桐树。

你是我的天堂,

我是一只快乐的小小鸟,

我为你傻傻地歌唱,

你为我轻轻地鼓掌,

我是一只小小鸟,

一只快乐的小小鸟!

她那美妙动听的歌声,迷住了所有的“飞飞”迷,台下哨声、掌声混成了一片。忽然,一个公鸭嗓子的男音起劲地喊:“飞飞小姐,唱一个《只爱你一个,亲爱的老公》,让我多疼疼你!”那首歌是歌舞厅最爱卖弄风骚的性感女歌星水晶莲的拿手好戏!

唐梦桐向来对这种情况理也不理,冲乐队点了点头,开始唱那首衰婉凄绝的《凤凰吟》,歌词大意是一对相爱的凤凰为了永远斯守,双双投入火海。有些人开始沉浸在梦桐出色的演唱中,可是那公鸭嗓子又嚷道:“会不会啊?亲爱的老公,我只爱你一个!”明显的挑衅与吃豆腐。

梦桐心里的气越来越大,注意到舞台上不知是从哪位小姐衣服上掉下的一块亮片,刚想偷偷飞起一脚,把它踢到那个人的臭嘴里,却见台下已经乱了起来。那个李略已挥拳打向那个明显寻衅的公鸭嗓子。台下酒杯、瓶子、侍者的盘子,乱飞起来,那个公鸭嗓子显然有备而来,五六个和他一伙的人,一齐拥向李略,歌厅这边乱成一片,一时间热闹非凡,可那边跳舞的人群仍起劲的舞着。很快,朗宁经理带着几个人出面了,没有五六分钟便制止了这场争斗。

台上的梦桐依然沉浸在她的演唱中,只有一支歌的时间,歌厅由骚乱又恢复了正常。那个李略脸上和身上明显挨了几下,朗宁经理陪着他在那儿小声说话。公鸭嗓子他们那一伙人依旧占着那张角落中的桌子,喝着啤酒,目露凶光地盯着台上的梦桐和台下的李略。梦桐明白了,她不知什么时候得罪了哪位客人,因为无论是谁请她喝酒跳舞她都一概回绝。看来今天晚上那伙人明显是冲她来的,不过她有点儿担心那个毛头小子李略,他没必要搅进来,以往遇到这种情况,她就丝毫不露声色,不过每回找茬儿的那些人,总会在半路上被一个奇怪的蒙面大侠揍得哭爹喊娘,敢惹她唐家二小姐的人,至今还没生出来。

台上的“飞飞”小姐,脸上扬起轻易不露的一抹天真无邪的笑靥,李略看呆了,他从不知道这个嗓音独特的女孩儿,还会笑,尽管墨镜后面的眼睛看不清,可是那笑容好灿烂、迷人!

飞飞小姐可是“白马王子”歌舞厅有名的“冷面”酷女孩儿,据说她在“白马王子”唱了三年歌,没有一个人见到她一丝笑意。

“诸位先生女士,今天我为大家演唱一首《昨夜枫树林》!”飞飞小姐说完,走到吉他手老狼面前,借了他那把电吉他,边弹边唱起那首欢快的恋歌——《昨夜枫林树》,这是她从来没有在“白马王子”歌厅唱过的一首歌,她的歌素来只是衰婉、凄绝,一曲《昨夜枫树林》刚刚唱完,台下响起热烈的掌声,经久不绝,飞飞又一次让歌迷们疯狂!

第 5 章

唐梦桐轻轻叹了一口气,从台上走了下来,准备缩回车中,等着“公鸭嗓子”那伙人,看来今晚要动一动好久没有施展的拳脚了。

似不经意地回首望了一眼,角落中的那伙她准备教训的家伙已无影无踪。她暗叫一声,“不妙!”,看到李略咧着嘴拼命地在鼓掌叫好,脸上好像没有留下什么殴打的痕迹。

她飞快地往“白马王子”歌厅外走去,一定要追上那伙故意捣乱的家伙,否则明晚的“白马王子”歌舞厅又会狼藉一片。飞身来到自己的车位,啊!自己的小型跑车旁,李略的那辆高傲的黑色摩托车倒在地上,已经被砸成了一个残不忍睹的尸体!她头脑中出现一个场面:“公鸭嗓子”那伙人得意的笑声,吹着口哨,棍棒齐下……看来是自己害它变成了这个样子,今晚那个多事的李略要倒霉了。她转身往歌厅走去。

飞飞小姐来到台下,周围一片诧异、莫名的眼神,这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现象,只见冷面飞飞小姐迳直来到和朗宁经理聊天的李略面前,她冲朗宁经理点点头,对那个刚才打了人,又挨了揍的小子说了一句“李先生,我请你吃宵夜!”声音不冷不热,不是邀请,简直是命令,说完拉起目瞪口呆的傻小子往外就走。

身后响起一片口哨声和尖叫声,几乎掩盖了台上水晶莲娇俏的歌声,有些人好后悔,早知如此,自己刚才就去揍那个“公鸭噪子”。

“飞飞,我可以叫你飞飞吗?我太激动了,知道吗?自从三个月前我第一次来到白马王子, 就被你的歌迷住了,哈!我几乎想了一千种和你认识的方式,可都不敢用,生怕惹恼你,没想到今晚那个”公鸭嗓子”成全了。好……”喋喋不休,一路不停地说着,那只大手紧紧抓住梦寐以求的飞飞小姐的那只小手。

唐梦桐心中暗自好笑,一个大男人如此啰嗦,这个看上去比自己的弟弟允桐年龄还要大的男子汉,却丝毫没有小弟的沉稳,象一个不成熟的大男孩儿。

“李略,看看你的机车!千万不要哭,我可不会哄你!”唐梦桐把李略拉到他的那堆已变成废铜烂铁的摩托车旁,看着这个大男孩的反应,试图把自己的手从他那只熊掌中抽出来。

“哇,我的黑马王子,我的宝贝!是谁把你害成这副样子!我好心痛啊!”一只手仍然抓住她的小手不放,看了看地上那堆东西,故意做出一副痛不欲生的惨相。

“飞飞!看来你得对我负责!是我刚才英雄救美,才让我无法回家,看来今晚你必须请我吃饭,还要送我回家了!”把垂到眼角的那缕黑发扬到脑后,一脸坏笑的看着她。

唐梦桐有些惊讶,看来现在这些男孩儿追求女朋友也够特别,价格昂贵的机车只为了换一场相识,一顿宵夜,想必此君身后一定有身价亿万千万的父母,真是富家子弟的表现。她不太喜欢这些豪门子弟,不知道他们一旦离开有钱的父母会不会饿死,不过她对眼前这个李略倒没有想象中的讨厌,可能是他真率的表现,阳光的笑脸,因为担心这小子路上会被“公鸭嗓子”那伙人的报复。她潇洒地把自己那辆小型跑车的后排车门打开,做了一个请的姿式:“上车吧!”

李略不禁惊讶,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掌中紧握的那只小手已恢复了自由,莫不是自己太高兴了,刚才抓住那只小手时,是从来没有过的一阵激动,刚想把自己的手再握上去,却看见飞飞小姐坐在驾座前,非常想坐在飞飞身旁的那个位子上,好趁机嗅到她身上传来的一阵阵怡人的花香,却看见飞飞把手中的小包放在身边座位上,根本没给他留机会,只好无奈地坐到后排的位置上,望着她那一头惹眼的红发,深深吸入那怡人的香味儿,真是个奇怪的女孩儿!一时间忘记自己该说什么。

唐梦桐开着她那辆跑车,拼命加速,在C市兜着圈子,她已经猜测到那几个闹事的人会在路上追踪,透过反光镜,看看车身后没有了那辆白色中巴车,她才把车停在了自己每晚必到的阮大伯夫妇开的“阮记老云吞”馄饨铺前。如果不吃两碗阮妈的馄饨,晚上会睡不香的。刚要下车,忽然想起自己还是歌厅那副样子,深怕会吓着那对善良的老夫妇。她瞟了一眼身后边那个傻小子,傻傻地瞅着她后脑勺,她轻轻地说了一声“李略,请你把眼睛闭上!”看到李略听话地闭上双目,她调皮地笑了笑,飞速地把头上那头假发拿下,摘下那副闪亮的大耳环,摘掉墨镜,拿面巾纸擦掉嘴唇上的那紫色的唇膏,把所有的工具都收回自己那口小化妆箱中。一边让李略那傻小子睁开眼睛,一边用车上的冷毛巾擦净自己的脸。

李略惊呆了,看着眼前这个巧笑倩兮的女孩,不是绝色美女,可是却有一张清丽纯洁的脸庞,那双神采飞扬、充满灵性的黑眸,正满含笑意的瞅着他,一头惹眼的红发换成一个马尾辫,原来这就是飞飞的庐山真面目。他的心一阵猛跳,好美,好纯洁的一个女孩儿,从十四岁就开始交女朋友的他,自认为身经百战,阅人无数,可是这般清纯美丽的女孩,他从没有遇到过,和白马王子歌舞厅那个冷艳的酷美人判若两人!

“呀!李略,不认识了,下车吧!我请你吃馄饨。”唐梦桐看着呆若木鸡的傻小子,学着他的口吻。

“你、你、你是飞飞小姐?”李略有些不相信的低语。

“失望吗?你以为那个红发歌女墨镜下是一张千娇百媚的面孔吗?结果让你李大公子大失所望,却原来是一个貌不出众的丑小丫,不过还是下车去吃馄饨吧,我不至于让你看了倒胃口,食不下咽吧?”梦桐的伶牙俐齿和舞厅的飞飞小姐冰冷少语判若两人。

“不,不!你比我想像的不知道美上多少倍。哦,我知道了,你是怕这个样子出现在白马王子,会招惹那些色男人,会迷死那些男人,为了他们的生命考虑,才故意掩饰你的美貌。你太聪明了,飞飞,飞飞,不,你的名字真是飞飞吗?你太神秘了,早知道你会是这个样子,我会在十年前追求你!”沉默了一路的李略说起来,有些口不择言,他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惊喜,看着眼前这个美丽清纯的女孩儿,一向自认在所有年青女性面前都会口若悬河的他,此时真是太让他丢人了。

“李略,你还要不要吃东西,再说下去,我就会满地找鸡皮疙瘩,至于我的名字嘛,告诉你可以,看在你这个人还不错的份上,不过以后不要跟任何人提起我的真实名字,唐梦桐!”梦桐从来不认为自己很美,因为家里有一个仙子似的老妈,和一个美丽和老妈如出一辙,只是比老妈身材高挑瘦弱些的姐姐,她总觉得自己并不出众,长大后,也注意自己总会惹得一票男子的目光,她总认为自己的衣服是不是穿的太难看了,或者太中性化了。今天听到李略满嘴的赞叹,自然有些高兴,没有姑娘不爱别人夸自己漂亮的,告诉他真实姓名倒没什么,因为一到阮大伯,阮大妈那儿名,她会被他们不知喊多少遍,小梦桐,梦桐小妮子,与其让他们两老暴露自己的真实姓名,不如自己大方一点告诉他。

梦桐,好美的一个名字,光听这个名字,就应该不会让他失望,李略觉得自己以前的岁月算是白活了,自己追定这个迷一样的女孩儿了,戴上那头红发冷若冰霜,让他觉得那么遥远,可是现在这小丫头摘下那头象征热情奔放的红头发,反而让他感到亲切、自然,那么天真纯洁,完全是一个清爽自然的小女生,黑色汗衫,蓝色牛仔裤下玲珑有致的身材,让人不会误会她的年龄,无论她是一个怎么迷一样的女孩儿,有一个怎样的家世,自己一定要追上她,因为以前那些莺莺燕燕和眼前的她相比,简直是庸脂俗粉。无论是自己学校那故作清高的才女,还是那美艳高傲的校花,热情似火的辣妹,和眼前这个梦一般美的女孩儿唐梦桐相比,都让他后悔自己以前为什么眼力那么差,脑中想像着她穿上白色婚纱的娇美模样,当然站在她身边的,穿着黑色礼服的新郎,应该是他潇洒英俊的李略。如果自己娶了唐梦桐,要比自己那个苦命的大哥李策幸福多了,自己的准大嫂汪薇娜美则美矣,可是她的美让他觉得虚假,从来不素脸见人的汪薇娜,真不知道她不化妆的样子会是什么样儿?

第 6 章

“嗨!李略,请进!”梦桐一句话唤醒了一脸傻笑,正自想入非非的李略。

偏僻的小巷中,一棵古槐下,一个不算太大的小吃铺。

神游太虚回来的李略,这才注意到,这是一个较偏僻的小巷中的小吃铺,里边倒是非常凉爽整洁,一个不太大的厅里,只能放下七八张桌子。

“阮爸,阮妈想我了吗?”梦桐甜甜地冲着笑咪咪看着她,已经不太忙碌的俩老喊。

“小梦桐,你要再不来,阮爸,阮妈就要关门了,今晚你来得太晚了!”阮大妈满脸疼爱的看着她,显然已经注意到梦桐身边有些桀骜不驯的长发男子,心里暗自高兴,莫不是这个小妮子有男朋友了?天天看到这小妮子独来独往,身边从没有出现过一个男孩儿,心里想这么优秀的女孩怎么就没人追呢?也许这小丫头眼界太高了。

六十多的阮大伯仍然精神气儿十足,依旧是那张笑嘻嘻的胖弥勒佛的样子,矮矮胖胖的身材裹在有些瘦的白色围裙下,笑嘻嘻端过来两份凉拌小菜儿,边絮絮叨叨着:“梦桐妮子,今天太阳怎么从西边出来啦,肯把男朋友带出来了;今儿阮爸看在这小伙子第一次来的份上,苦菜和杏仁两份小菜,阮爸、阮妈免费奉送!记住你的婚礼上不要忘了阮爸、阮妈!”

“阮爸,你这次可猜错喽,当我的男朋友的人哇,现在还在南极洲冷冻着,没有解冻呢?这位呀!是我在半路捡得一个迷路的小弟弟,他的肚子饿了,所以我才好心带他来吃馄饨呀,阮爸别再问了,快来五碗馄饨,让我快点补偿一下早饿得咕咕乱叫的肚子吧,一会儿我还要送这位小弟弟回家哪!”梦桐边吃着阮伯端上的自己爱吃的两样小菜,边堵住继续想问东问西的阮伯,今天她可不想再和阮伯多说些什么,免得被这个李略听去。

阮大妈已手脚麻利的把馄饨下到锅里,在五只碗里放好各种调料。

李略快被梦桐和胖胖的阮伯对话逗笑了,看来自己以后是有机会来找这个谜一样的梦桐了,看到她和老板、老板娘的热络熟悉,就知道她一定来这儿非常频繁。

五碗热气腾腾的馄饨,李略有点儿呆了,当他是大肚汉呀!没去请什么大餐,也没有必要在这种小店多要馄饨来撑死他吧!每次自己带女孩儿去吃饭,哪个不是骄矜地左挑右捡,拼命地表示自己不吃油腻奇Qisuu。сom书,没有一个像梦桐这般毫爽到这种小店来吃价廉物美的馄饨,自己也是第一次光顾这种小地方,心想这个梦桐,一定是穷苦人家出身,可是看着她心满意足,一脸馋相地嗅着馄饨的香气,他真觉得她和以前交往的女孩有一种截然不同的味道!

“李略小朋友,别光看着,尝尝阮爸的小菜,阮妈的馄饨!好吃极了!”看着只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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