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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妇生涯-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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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有了意识时,他的舌头已经伸进嘴里胡搅,我感到一阵恶心与难堪,他到底把我当初什么了?

我使出吃奶的力气挣扎,然后屈膝,朝他胯下顶去,他闷哼一声,抱着下身痛苦地弯下腰。

我气息不稳,心跳砰砰直跳,那是紧张与愤怒反至,“雷烨!”我忍无可忍,“你太过分了,你知不知道你已经对我构成性骚扰?信不信我可以去告你。”

我猛喘气,相比刚才那一顶有他受的,目光血红,嘴巴翕合,却没说一个字。

“你看不起我,我又何尝看得起你?仗着自己有几个臭钱,就可以肆意侮辱我吗?是,我就是虚伪,就是拜金,那又怎样?又与你何干?”我实在想不通,这天下拜金虚伪的女人多得是,他何必非要咬住我呢。

“沈诗捷。”他终于顺过了气,站直了身体,目光灼灼地盯着我:“做我的女朋友。”

我惊得合不拢嘴,他,他脑子坏了不成?

他继续说:“我不会让你吃亏的,房子,珠宝,还有钱,我都可以给你。”

我鼻子都气歪了,搞了半天,原来他打的是这个主意。

怒及反笑,我淡淡地说:“雷先生以为,我可以为了钱吧自己卖给一个让我讨厌的男人?”

他沉了脸:“你讨厌我?”

我挑眉:“不可以吗?”

“为什么?”他沉声问。

“这个就要问问雷先生自己啰。”我懒得再与他浪费时间,冷冷地道:“请让开!”

他动也不动。

“你再不让,我就要报警说你非法拘禁。”

他深深看我一眼,半响,侧身。

我从他身边走过,扭开门把,他一把握住我的手,我条件反射线地甩开,“姓雷的,你要是再敢碰我一下,我铁定告你性骚扰。”

他仍是没有松开,只是沉声道:“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讨厌我?”

我昂起下巴:“如你讨厌我的虚伪拜金一眼,我也讨厌你高高在上一副世界都要围着你转的清道夫模样。”希望这句话就让他看清自己,我虚不虚伪与他无关,请他收起清道夫的嘴脸吧。

“不过,话又说回来,一个总是把女人当作游戏的花花公子,又有何资格来指责我的虚伪?”

与他比起来,关季云比他好上太多了。就算同样的把女人当作货物买卖,也没有他那么恶劣,至少关季云从不会可以地用言语来羞辱我,也不会在我面前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

雷烨不说话,只是沉着脸,目光深不见底,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我也不再理会他,甩开他的手,打开门,向以宁真粘在铁门外偷听,见到我,马上竖起双手:“我什么也没听到,真的,这有钱人居住的地方隔音设备就是好。”

*** 

   “天啊,小捷,他打了你吗?”向以宁倏地尖叫,原本随性的俏脸一下子变成母老虎,杀气腾腾的。

我伸手,摸了下嘴角残留的血迹,掏出纸巾拭去可能会有的血渍,淡淡地说:“不是我的!”拉了她朝电梯走去。

“那……那……”

“是他的。”

“……”

出了电梯。再步行出小区,再上了巴士车,向以宁又开始喋喋不休。

“我就说嘛,非要你亲自送货上门,原来是想借机表白,这个桥段在小说里已经屡见不鲜啦。不过,这姓雷的也不算太笨就是了。”  

“你们是怎么谈的,瞧你,头发弄乱了,唇也肿了,不清楚的人还以为……”在我冷然警告的目光下自动消声。

坐了半个多钟头的车,被路边点心店飘来的蛋糕香味吸引,便拐了进去,点了店里的招牌点心黑森林蛋糕及宝塔玉米佐奶油葱油饼,再要了杯橙汁。

“哈,小捷,那姓雷的看你的眼神,我敢打包票,绝对是喜欢你的表现。只可惜被女人宠坏了的他自以为喜欢你,你就得乖乖地靠过去让他喜欢,所以表现得幼稚了点。但总体来说,姓雷的应该是被你煞到了。”默默地吃着蛋糕,唯有向以宁叽叽喳喳个没完。

我沉着脸,一语不发。

雷烨喜欢我,我就该谢主隆恩,然后屁颠颠地跑去让他喜欢吗?这是什么世道?

第十章 我行我素

向以宁继续说:“不过,这种天之骄子的喜欢可不是好事一件,通常情况下都要女人去将就。所以,我建议你还是保持理智好。”

我脸色稍缓,晲了她一眼:“终于说了一句人话了。”

她呵呵一笑,拨弄额头的刘海,爽朗又妩媚的中性魅力惹来过路行人异样的目光。

谁说向以宁不漂亮?虽说没有古典柔和细致的美,但那种中性与独立特性的个性魅力却是一般香港女人所没有的,也难怪乔一鸣爱她入狂。

向以宁用手手肘撞我,“对了,冒昧问一下,如果姓雷的真的要你做他的女朋友,你该怎么办?”

我斜眼睨她:“你不是说什么也没听到吗?”

她讪讪一笑:“隔得那么近,总也听到一点点嘛,我保证,真的只有一点点。”

我轻哼一声,望着窗外的景色出神。

“哎,小捷,你倒是说话嘛。”她又用手肘撞我。

我叹气,她什么都好,为人热情,急公好义,也挺讲义气,与我说话也投机,可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吵了,真不知冷漠淡然的乔一鸣怎能忍受。

在她再一次的催促下,我开口:“对于这种有钱人来说,女朋友的定义与情妇是一样的。”只不过多了个体面的称呼而已。

女朋友?啧,随时可以拉上床,随时可以滚下床,还要说一句“好聚好散”或者是“我对你已经没有感觉了,所以咱们分手吧”的潜台词,如今的男人,不管是有钱的富家公子,还是普通的花花公子,没一个例外。

向以宁点头:“也是,所以,你拒绝?”

我轻哼:“不拒绝,难道要我去感谢他对我的抬爱吗?”

“那为何关……姓关的要你……你怎么就答应了?”

“那不同。”

“哦?”置疑的语气摆明不信,还夹着隐隐的暧昧。

我想了想,说:“关……当时我缺钱……而他忽然从天而降……所以,我便同意了。”看吧,我真的很没骨气。区区一丁点挫折就让我轻易对男人折腰,甘愿为了钱放弃自己的尊严。

“哦,如果,我是说如果,当时醒关的换成姓雷的,你也会同意吗?”

如包养我的关季云变成雷烨?

我怔住,仔细想了想:“我不知道,当时,他并未出面。而与我洽谈的是他的手下兼龟公山姆先生,当时,我也不知道他的脾气和为人。”

向以宁吹了声口哨:“这么说来,当初不管是姓关的,还是姓雷的,只要有钱,你都会同意,对吧?”

我沉吟片刻,点头。

确实,如果当初谁有钱,就算是个老头儿,或者品性不好的男人,我都不会拒绝吧。谁叫我穷怕了呢?

向以宁不说话,只是盯着我沉思。

我低头,“是不是瞧不起我?”

她猛然一怔:“是有点,不过,你很现实,也坦率得可爱。呵,与你比起来,咱们是五十步笑一百步,我又有什么资格瞧不起你?”

我淡淡一笑:“像我们这种人,确实该被道德谴责的。可是,像关季云这种人,他们可以为了欲望而用钱买女人,不也把自己定位成嫖客身份吗?可是,为什么世人不谴责他们,只是谴责我们做情妇的拜金不道德呢?”

就像雷烨,仗着身家与帅气的面孔游戏人间,把玩弄女人当作游戏与业余爱好,玩弄女性身心的同时,还被冠上最有价值的花花公子称号,媒体不但不以为耻,还时常拿他得意洋洋的口吻把他评为男人魅力的代表,是这个世道变了,还是我们的思想变了?

向以宁沉默了会,说:“也是,一个巴掌拍不响。为什么道德家不去谴责男人而非要来谴责咱们女人呢?呵,不过,男人也有理由可讲,我又没拿着刀子逼你,一切是你心甘情愿,也怨不得谁。”

我轻笑:“是啊,这就是富人与穷人的区别。”富人可以随心所欲……当富人,真好。

*****

有人说,人人都有递减心里。

当一个穷人一直贫穷,并且在得知没有任何改变的机会后,那么他会一直心安理得地贫穷下去,他会过得开心而满足。

但当穷人在机缘巧合下,走上小康之路或者富人行列,那么一旦破产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财富缩水,他回头再做穷人的勇气则为零。而到了这种时候,他会想方设法向上跃进,而不是停下步子享受本来的生活。就算卑躬屈膝、失去骨气也在所不惜。

许多色情行业的小姐也是如此,从良金盆洗手的她们有从良的决心,但仍最终没能逃过金钱的诱惑。

一些本来不愿做情妇的女人,一旦见识到金钱的魅力,也再难回到清白而贫困的生活。

我便是如此,如今,我已完全被物质化。或许是以前穷怕了,再也不想去过那种恐怖的生活。或许是我骨子里就有虚荣的思想,越是漂亮的女人,越不愿与柴米油盐等俗世打交道。

很瞧不起这样的自己吗?

也不尽然。

我承认自己没骨气,活该被道德家批评。所以,做了一回情妇,我决不会再去沾染,一丁点也不容许。

至于虚伪物质,呵呵,不好意思。

这是非常不好的贬义词,但我在没有损害别人的利益下物质,那么我便可以继续光明正大地物质下去。

而虚伪……很抱歉,我虚不虚伪,与别人无关。我的虚伪只不过是女人的虚荣心作祟,还谈不上滔天大罪。

所以,我继续奉行着虚伪无罪,物质有理的生活态度。别人接受也好不接受也罢,都不关我的事。至于雷烨的喜欢兼厌恶,呵,很抱歉,想要追求我,可以,但必须接受我的所有缺点。

被向以宁连连逼问:“如果雷烨真的要来追求你,那么你会同意吗?”

被逼急了,我便如此回答。

我想,雷烨这样的天之骄子,他应该想小说书上所写,这种成天花天酒地,把女人当作玩物的花花公子,需要身家清白,感情纯白如纸的清纯女来结束。然后被清楚女的单纯与无邪来改邪归正,从此变成好丈夫好男人。

很狗血的情节,但确实受大众欢迎。

“一朝十足”哪里比得上“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佛法涵蕴。

有些时候,坏人变成好人,更容易被人接受,被歌功颂德。因为人人都知道,变坏容易,但变好难啊。

但是,这也要看对象的,必须是男人才行,女人则行不通,一朝为淫妇,便终生为淫妇。

而我这种曾经做过情妇,又不是处女的虚伪物质拜金的女人,哪能入他的眼。

所有啊,我并不会担心雷烨回来追求我。

向以宁却不信邪,非要赌雷烨回来追我,理由是:男人对于女人无条件的厌恶并不纯粹,通常都是喜欢的表现。

这个……好吧,我承认他喜欢我,以至于总是用侮辱的语言让我记住他。

“就算他真的要来追求我,但我可以用一句话打发他。你信不信?”

“不信!”

“好,那咱们就打赌!”

************************************

向以宁的手机响了,是她的姘妇打来的,然后她一溜烟地跑了,留下我一人独自坐在座位上,望着未吃完的蛋糕怔怔出神。

为什么同样的味道,以前吃起来是那么的可口,那么的美味,可如今,怎么也吃不出以往那种把舌头都要吞下去的感觉了。是我的味蕾出了问题,还是蛋糕师傅技术退化了?

盘子里还剩下一小半蛋糕,肚子并没怎么饱,但却没什么食欲,哼犹豫着是否离开,有人朝我走来了。

“沈小姐。”一个熟悉又陌生的男声从头上响来。

我抬头,眨眨眼,看着眼前的男人。他有着深邃的轮廓,眼睛是灰色的,是个混血儿,长相嘛,还过得去。

“你好,请问有事吗?”

他愕然地望着我:“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山姆,关氏集团的董事长特助。”

关季云?山姆?我恍然大悟,歉然地笑笑:“抱歉,瞧我这记性。”与关季云分手也快半年时间了吧,与山姆也有半年没见过面了,都差点把人家给忘了。

山姆彬彬有礼的笑了笑:“我想与你谈谈,可以耽误你几分钟的时间吗?”

我朝他作出请的手势,他顺势坐到我对面的位置,目光带着评估与打量。

“沈小姐,很冒昧打扰你,按理说,你与关先生已经分手了,你我也算是陌生人了。但很不巧,刚才你与向小姐的话,我全都听到了。”

我略微皱眉,“我没想到山姆先生也有听别人墙角的嗜好。”

他举起双手:“抱歉,我真的不是有意的。只是听到向小姐有提到关先生,我便忍不住听了一段。”

我点头,便是理解。关季云何德何能,居然有个忠心耿耿的手下。

第十一章 陌生男人太危险

“然后呢?你到底想对我说些什么?”

“是这样的,我原以为,以沈小姐的个性,与关先生分手后,应该重新找下一任金主的。”

他的表情让我有些微的动怒。

我不怒反笑,嘲讽勾唇:“是么?我没有如山姆先生所愿继续走那条路,是不是令你很失望?”

他摸摸鼻子,嘿嘿一笑:“抱歉,按我的推断,沈小姐喜欢购物,又特别会享受高品质的生活,就算关先生给你的钱足够普通人过上一辈子。但以沈小姐追求高品质生活的程度,恐怕………”

他说的还算委婉,至少比雷烨好上太多了,我也不再介意他骨子里对我的鄙夷了。

我淡淡一笑:“你的意思我明白。你主动来问我,就是想得知我会不会把钱花完后再去找下一任金主?”

他不说话,淡脸上的讪讪的笑容足以表明一切。

我撇唇:“山姆先生有提问的权利,但很抱歉,我也有不回答的权利。”我起身,付了帐,冲他淡淡含颌:“时间不早了,我得离开了。后会有期!”

在男人的世界里,做情妇的女人极其可耻,为了钱甘愿做他们的玩物。

可惜他们却不知,在情妇的心目中,他们也高尚不到哪里去。

山姆的猜疑让我很是愤怒,却又替他悲哀,这个被严重金钱化物质化的社会,男人有了钱可以随心所欲,也就可以随意揣测和轻视女人。

我不怪山姆,他又这种想法也不是他的错。如果当初我能够尊严地拒接,那么,他怎么也侮辱不到我身上。

上了公交车,隔绝了后边追来的脚步与寻问,我望着前方,心底平静如水,生不出丝毫波澜。

回到工作室,已经到了下班时间,收拾了物品,准备坐公交车回家,言城打来了电话:“诗捷,今晚咱们就在外边吃,雅利来餐厅,可好?”

“叫我姐!”我横眉,不知什么时候起,这小子已不再叫我姐了,而是直接叫我名字。屡次纠正都不得法。

“我已经长大了,诗捷。”他无比认真地说。

我无奈一笑,自从这小子到了青春期后,就变得叛逆与乖张,我看过青少年成长着方面的书籍,这个年龄的孩子正是最叛逆敏感的时候,爱情也开始朦胧发芽,青春期的孩子总是对年长的女性有孺慕之情,便以为这是爱的表现。殊不知,这只是他们一时的迷恋而已。

与他纠正了许多次,淡这小子有犟驴的脾气,任你说破了嘴皮,仍是不松口。

“诗捷,你现在在哪?我来接你,咱们一起去吃饭。”

“今天什么日子啊?”我纳闷,言城一向不怎么赞同在外边吃,说不营养。并且他已经练就了一手好厨艺,美味营养兼美容,让我也失去了再外边追求美食的机会。

“这次申购的新股,三天时间久大赚了三倍有余,诗捷,我们得好好庆祝一下。”

受他的兴奋感染,我忍不住漾起笑容:“好。”也不知是这小子运气太好,还是真有炒股的天分,如今股市大盘在三千五百点徘的时候,正是股民谨慎清仓时期,而他买到的股票全都赚到了钱,把他得意的成天合不拢嘴。

而这次可能赚的最多吧,听他再电话里中气十足的声音便知道了。

“那就这么说定了,七点半,雅利来餐厅见。我在那里等你。”

“好,就七点半。”我微微一笑,可以想象那小子兴奋得手舞足蹈的模样了。只顾着讲话,却忘了看路,一头撞进路人的怀里。

“啊,抱歉。”脸红,这人长得高大,撞到他不打紧,还被反撞得朝后仰去,他急忙扶住我,才避免于臀部与地面接触的尴尬。

“小姐,你一向是打手机就忘了看路吗?”对方声音低沉,目光带着令人不敢忽视的锐光。

我脸一红,忙跳开一大步,不敢看他的脸:“对不起。”

“诗捷,你怎么啦,发生什么事?你身边还有个男人!”手机那头言城已在大呼小叫。

我忙收回心神,回复他:“没什么,不小心撞到路人了。”

“是吗?”

“对啦,好了,就这样了,雅莉莱餐厅见。我挂了。”关掉手机,朝这位陌生但一看便知是成功男人歉然一笑:“非常抱歉。”

他扬眉:“你也要去雅莉莱么?正巧,我也正要去那里用餐,一块去吧。”他指着路边一辆黑色布加迪EB16。4威龙。

我乍舌,言城也是个车迷, 平时买的最多的便是汽车杂志,对这种世界性的名牌车有深刻的了解,能买得起这种车的人,本就是非富即贵的典型,更不必说在香港这个弹丸之地了。

“这是你的车?”再度看了黑亮的车身,保养得非常好,没有一丝杂质,座椅皮饰全是手工制作,气派豪华又不失经典的造型,我记得关季云也有一辆吧,很奇怪,有钱的男人总喜欢追逐名车。

对方点点头,风度翩翩的模样,衣着看不出其牌子,也不华丽,款式也简单,但却流露出尊贵的线条,这是个典型的不喜张扬的低调富人。

但,再怎么低调的富豪,对于别人问及有关身家多寡的问题时,眉宇间仍是有掩藏不住的倨傲。

他朝我淡淡一笑:“是的。”

我冲他轻轻一笑:“很不错的车子,很符合你的身份。”

“哦?你认得我?”他唇角在笑,但眼睛却锐利地眯了起来。

我心头暗自皱眉,低调的有钱男人啊,可以用彬彬有礼的态度对待每个不同身份的人,却不如自己的人不会表现出高高在上的势利面孔,一律平等待之,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冷淡却不失礼。这是贵族们一贯的待人方式。

但再有风度有修养,总也极度讨厌投在身上的垂涎目光。

比方说,被普通异性特意投送………

我淡淡一笑,眼睛看着前方,声音清淡:“不认识。”远远看见巴士车来了,冲上前抬抬手,然后回头冲他淡然一笑:“刚才真的很抱歉,我先走一步。”

第十二章 尴尬

没有再看那个男人的脸色与神情,我步上巴士车,关上的车门隔绝了那道投射在身上的目光,我心头微微松了口气,幸好向以宁不在现场,不然,按她那越来越言情的脑袋肯定会掰出丰富的情节来。

雅莉莱是极富威名的法国餐厅,其精致的美食一直是言城致力学习的,但价格不菲,因为关季云的慷慨,我已经脱离小康,朝中高产阶层迈进,但这种只有上流社会人士出没的地方仍是有格格不入的感觉。

不过,幸好我的气质还算不错,长期养成的超物质心理使的外表不至于邋遢,至少门口的迎宾侍者对我没有露出异色眼光。

正是用餐高峰期,一楼餐厅里已坐了八分满,在侍者的带领下,我来到比较清静的角落雅座,虽说看不到窗外的景色,但能享受宁静的氛围,也算不错。

这里的布局雅致清幽,我非常喜欢,以前只要言城炒股赚了钱,便会带我来这里吃上一顿,而这小子也还算有良心,每次赚了钱不是给我买一整套雅诗兰黛的护肤品,便是买其他珠宝首饰之类的送我。让我连拒绝的话都说不出口。

摸了摸脖子上的银饰项链,心头忽然沉重起来,这是上个月他亲自替我戴上的,这是本季最新款银饰,价格不算最贵,但在银饰品中,也算是佼佼者了,我拒绝佩戴,但想着这是他一片心意,便接受了。却不料给了他一个错误的信号,以为我接受了他………唉,心头一团乱啊。

“等很久了吧,诗捷?”正当心烦意乱时,这小子来了。

穿着一件深色合身西服,白衬衫加条纹领带,从玩世不恭的浪荡学生摇身一变为贵气十足的小绅士。

我欣慰地看着他越发帅气的面孔,微微一笑,亲自替他整理弄歪的领带,道:“我也才刚到。还未点餐呢。”

言城握住我的手,笑眯眯地入座,说:“好,想吃什么,你来点。”

我不动声色地抽出手掌,拿了菜单点了大家都爱吃的法式鹅肝酱佐醋渍苹果,蒸鳕鱼佐奶油香蒜汗,蛙腿佐黄酒马羊肚茹酱,龙虾马铃薯佐洋葱焦糖迷矢香,大黄草莓甜汤,焦糖烤蛋奶,最后还上了两分牛排。

一顿餐吃得很是尽兴,我喜欢这里的口感与严格至极的材料挑选,做出的餐点格外新鲜,能一直在餐饮界有一席之地,也不是没道理的。

“诗捷………”

“叫我姐。”再一次纠正他,我放下叉子,面孔一整,义正严词地说:“言城,虽然咱们并没有血缘关系,但我一直拿你当弟弟。这层关系决不能逾矩。”

言城皱眉,也放下了叉子,目光灼灼地盯着我:“为什么,为什么不能升为情侣?难道你还怀疑我对你的真心?”

我柳眉倒竖,伸手指了他的额头,咬牙:“臭小子,长大了,翅膀也长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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