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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有奴皇帝-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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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个受害者吧。不过,潘太妃如何会顾及到别人的感受呢,褚令璩屈膝跪倒在地,卑微,但是并不慌乱,“臣妾知罪。臣妾与妃嫔们无能,没有能够拴住皇上的心。太妃有什么指示,尽管吩咐,臣妾一定照办。”得,褚令璩又把皮球踢给潘太妃。
第11章:合计海选美女。玉美人。
更新时间2010…5…8 11:23:02 字数:2224
潘太妃当然是有备而来,难道还能让褚令璩问住,她得达到自己的目的,还要对方买她的好,“你先起来,坐这儿,别办法都没有一个,就知道跪呀跪的,有什么用,整点实际的。”“是,悉听太妃示下。”褚令璩站起身,坐到潘太妃侧座,并不坐实,只是委在椅子边,以示谦恭。
“既然宫里的女人,都博得不了皇上的好感,那就到宫外,全国性的海选美女,进宫陪王伴驾喽,总有称皇上心的吧。你这个皇后,可不要小心眼,多些女人,分散皇上的注意力,谁也不是最得宠的那一个,得不到独宠,就不敢在你皇后跟前摆谱,你的地位反而更牢靠。以我和你的名义,为皇上选美,也显得你皇后大度,知仪,深为皇上考虑,广有国母风范。有这样好的国母,就没有哪个民间女子因为怕你,不敢进宫,备选的人多,更甭想被皇上独宠。一举几得。有望得皇上宠的,你再拉拢几个,新入宫的,什么都不懂,没地位,胆小怕事,由你出面为她们做主,铁定成为你的人,只偏向你皇后说话办事,你的地位更稳当。我这可都是为你为皇上着想。”潘太妃振振有词,讲了一大堆。
“太妃言之有理,一切听从太妃吩咐。”不管潘太妃说什么,褚令璩只能这样回应,更何况人家的话,确实能够打动她的心。萧宝卷如果独宠一个女人,自然对皇后的地位是很大威胁,普幸许多女人,她们谁也不敢乱出头,就是有道理。再者,即便没道理,潘太妃的话,表面上也必须先言听计从,最多背地里再捣鬼。说到搞小动作,潘太妃也是有的。只不过谁都不会明言,要不然就称不上背地里捣鬼,搞小动作。
“今儿我就让大臣们拟旨,你跟我用印,以我潘太妃与你皇后的名义,颁令下去,为皇上,在全国境内,海选美女,进宫陪王伴驾。若有谁得了宠,还可以一家鸡犬升天,这是天大的好事。”这天大的好事,只不过是潘太妃自己的想法,她认为这于国于民于皇帝于她自己于皇后全部都是好事,至于民间百姓们怎么想的,她不可能出皇宫,到民间去,不知道。
“是。”潘太妃让盖上她皇后的大印,就只有盖呗,一切根本由不得潘令璩做主。她心里面却有另一番心思,这虽然应该是大好事,不过,万一出现什么纰露,恐怕只得由她一人承担;而有好处,肯定是潘太妃争抢去。地位不如人,就得听人摆布,否则下场只有更惨,是人家的一条狗,人家便还养着;如果不再是,也只有被打死吃肉喝血的份,所以千万别不满意,尽管一口答应就是,这就是在皇宫里,强权面前,表面上的,生存之道。
褚令璩亲手捧来皇后大印,递给潘太妃。潘太妃却不接,“大臣拟好旨以后,会先送到你这里,你先用印,我再用,我们共同下懿旨,也显得是你积极主动,颇有国母风范。”她给足褚令璩面子,也把她推到事件的风口浪尖。
皇后自愿、主动为皇帝择妃纳嫔,网罗女人?褚令璩只有这样干,她对萧宝卷,早就不抱什么希望,只要尽量保住她皇后的地位即可,她回答得很平静,“还是太妃考虑周全,臣妾感激太妃一片好心,谨遵太妃指示。”
书生母亲先起的床,她听到西屋有动静,就摸索而至,来到床边,“凡儿,是你回家来?。”昨夜睡得太晚,还困乏,听到母亲在叫人,书生恍然醒转,忙坐起身,“娘,是我。你病了?哪里不舒服?”
离开书生怀抱的玉狐狸,朦胧中感觉到一阵凉意,她伸出手摸到书生的屁股,搂上他的跨部,“人家还困,抱着人家睡嘛。”白天睡觉,晚上才活动,甚至日夜休眠,是她与胡海狸养成的习惯。
“凡儿,你的床上还有个女人?”书生母亲吃惊地问,脸上却一直怔怔的,表情单一。“这——”书生顾不得母亲的模样让人奇怪,纳闷,慌乱中支支吾吾,狐狸会讲人话,与人对话,说出来,谁相信呢,会吓到老母亲的。
这个玉狐狸真是的,一点眉眼高低都不懂,书生回过头,想要把狐狸藏起来,推说是母亲看错。结果他“啊”地一声,惊叫不已,嘴巴久久闭不上,眼睛也睁得大大的。他竟然发现,哪里还有什么狐狸,睡在自己里侧的,是个身穿碧绿绸缎衣服的绝色美女。这样姣好的女人,他还从来不曾见到,哪怕听闻,就是书本上提到的什么颜如玉,在梦里梦游,都无缘结识,现在却活生生躺在身边,揪住自己不放。仙女下凡,也不过如此,恐怕都要比不上吧,真是让他家棚壁生辉。
先别棚壁生辉,他自己全身还光着,一丝不挂,书生忙拉过被子,围裹自己身子,尽量大面积的,他结结巴巴地问:“你是谁呀?你怎么会跑到我的床上来?我捡回家的那只——”“狐狸”两个字,并没有敢吐出口,只怕吓到母亲,但是明白人听着,也知道是在问,那只狐狸怎么不见,去了哪里。
怎么?还有男人不为她所动?这个书生怎么傻乎乎的,傻得可爱,变化成人的玉狐狸抬起身,凑近他,手搭上他白腻、细润的肩膀。书生明显承受不住绝色美女这等考验,他浑身颤抖,脸红到脖子根。
变化成人的玉狐狸不愿意太折磨书生,也担心他在他母亲面前说漏嘴,小小戏弄他一下,知道他还是个正常人,也就作罢,解释,“我就是昨天被你捡回家的那个人呀。”“捡回家的那个人”加重语气,意思是告诉书生,千万别提什么狐狸不狐狸的。
书生自己知道不提狐狸。变化成人的玉狐狸接下去说:“我跟哥哥不小心走散,我迷了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多亏你把我捡回家。你还帮人家洗澡,抱人家上chuang,搂人家睡觉,你自己干的事,难道就都不记得,要赖到我身上?”男女有别,男女授受不亲,她可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在她看来,这些都是很平常的小事。
书生和他母亲却都懂,这话还被母亲听到,自己成什么人,书生急得说话都不利索,“我?这——不是吧?”他自己也不清楚,昨天晚上,救的明明只是只狐狸,还会与人讲话,绝对并非女人呀。要说这不是真的,眼前根本就是个大美人,还睡在自己床上。
第12章:暗自定亲事。母亲为儿子明说亲。
更新时间2010…5…8 20:26:01 字数:2032
“就是的。你可不能耍赖,欺负完我,过了一夜,就不要我。”变化成人的玉狐狸心想:我还困呢,把我撵走,我上哪儿去,我还怕紫金山上官兵、猎户守在那儿,这几天,可不敢回家,必须找个地方安顿,也只有书生这儿。
书生母亲笑了,摸索抓住说话女人的手,“孩子,我做主,我的凡儿听我的话,他不敢不要你的。以后,你就是我们家的人。”“啊?噢。”变化成人的玉狐狸不明白其中含义,先留下来,有地儿安身立命再说,尽管再破,也不失是个栖息之所。书生可清楚母亲的话大概其是什么意思,“噢”是不是就表示答应?他低下头,脸更红,心里却甜蜜蜜的,是无限甜蜜。
“孩子,你的手好滑,好柔,就跟软玉一样温润。让我再摸摸你的脸。”书生母亲的手颤微微伸向前方,寻找目标,“一定是个十分漂亮姑娘,在我们家,让你受委屈啦。”书生一把捉上母亲半空中的手,紧紧握住,“娘,你怎么回事?你的眼睛?”
“上次你回来,我的眼睛就不大好使,怕耽误你,分你的心,没跟你说。前几天,我在地里干一天活,突然什么都看不见,自己好不容易才摸回的家,睡一个晚上也不见好转,一直闭眼睡几天还是不行。昨天夜里,又加上咳嗽,有时候竟然咳得喘不上气。我害怕再也见不到你,地里的活也没人干,还有草,别再荒废一季庄稼,这才连夜叫你回家,看看怎么办才好。”书生母亲尽量把话语放平静,不想让书生过于担心,还有一个原因,不打算花那么多钱在她的病上,家里所剩的钱不多,还要留给孩子用,不能投于为她看病上,有儿子在跟前,她就算死也安心。
“娘你怎么不早说?我这就去请大夫。”书生放开母亲的手,摆脱变化成人的玉狐狸身子依附,伸出去一只胳膊,勾起自己睡前脱下桌子上的衣服,在被子里就穿。书生母亲却找到书生的臂膀,抓牢,“村西头的大夫不坑人,找他就行。要是花钱太多,咱就不治。只要你最后能够陪在我身边,我知足。”
“娘,你就别管,都有我呢。”书生穿衣下床,就往外走。他要竭尽全力医治好母亲的眼睛,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他决定不再在寺庙里躲清静,以后就到镇上去,以卖字、替人写状纸为生,养活母亲,应该还有另外一个女人。
变化成人的玉狐狸跟随书生跳下床,“我也去吧。”她习惯与胡海狸如影随行。书生却把变化成人的玉狐狸按到床上,坐下,“你在家陪——娘。困就睡。我自己去叫大夫啊。”哪有带未过门妻子,一块去找大夫的,又不是个小孩子,可以跟去。“陪——娘”,既不只是“我”的,也不表示是共同的,其实还就是那个意思,意思深了去,书生认可这门亲事。只有玉狐狸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请大夫,抓药,熬药,直到吃药,书生自己忙活不停。没有人陪伴,变化成人的玉狐狸睡不着,就在一边看,她还没有见识过这般热闹的场面,“如果病的是我,你也会这样侍候我吗?”“瞎说!不许乱讲自己会生病。”书生连忙制止,怜爱,疼惜之意,不言而喻。“你人真好。”变化成人的玉狐狸整个人贴到书生后背上。书生耸耸肩,“别闹,一边去,躲开点儿,我正忙呢,别弄你身上,烫。”房间里面的书生母亲露出开心而又稍微酸涩地笑容。
吃完药,书生母亲郑重其事把书生与变化成人的玉狐狸叫到一起,“我夫家姓叶,娘家姓仇,我儿子叫叶思凡。你应该知道吧?”“知道了。”变化成人的玉狐狸是刚刚知道,才听叶仇氏亮明的。不过,叫什么名字有什么关系,是这个人就行,她还没有具体名字呢。
没有名字可不行,叶仇氏这就问到,“孩子,你叫什么名字?我们以后怎样称呼你呀?”“胡哥哥一直叫我玉儿。”胡海狸是由于玉狐狸惹人喜爱的特殊毛色,这样叫她的。“那你姓什么?”书生母亲仔细打听。自己姓什么?谁知道呢,玉狐狸纳闷,没听胡海狸提到过呀。
叶仇氏提醒,“你不是有哥哥吗?你哥哥全名叫什么?姓什么?你当然和他一个姓。”玉狐狸一直叫胡海狸哥哥,人家还以为他们是亲兄妹呢。“我哥哥叫胡海狸。”这个倒很清楚。“那你也姓胡喽,你就是胡玉儿。”叶仇氏给变化成人的玉狐狸,起定第一个名字:胡玉儿。书生叶思凡真木讷,母亲开口问,他这才了解,和他睡过一夜的女子,名叫胡玉儿。
胡玉儿?玉狐狸喜欢,“好,我以后就叫胡玉儿。”“你以前也叫胡玉儿啊。”这女孩儿说话怎么疯疯巅巅的,也许只是由于少不经事,叶仇氏微笑着摇摇头,“过来,到我这来,让我摸摸你。”看不到,摸摸自己未来儿媳妇长得好不好也好。胡玉儿走上前,伏下身,“摸吧。”人类,也挺有趣的,有的还算善良,很不错。
叶仇氏摸上胡玉儿的脸,她的手有些发抖,并不是病闹的,而是这个女孩子的皮肤,实在太好,家境还算发达时,她碰到过的玉,任何贵重器物,都没有这样好的手感。再扩及五官,整个头部。这应该是个特别出众的大美人才对,“玉儿,你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吗?你原意跟我们家凡儿过日子不?以后,要让你受苦,唉。”
不愿意,现在也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呀;是受苦,受点苦就受点苦吧,总比被坏人捉住强,“吃苦没关系,玉儿愿意。”书生笑逐颜开,虽然不明白这个胡玉儿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可是,给他当妻子,他一百个一万个乐意,他连忙跪倒在叶仇氏跟前,胡玉儿旁边,“多谢母亲大人成全。”
第13章:小备婚。爱美之心。
更新时间2010…5…9 14:51:23 字数:2236
叶思凡同意这门亲事,叶仇氏更开心,以前给提过多少门亲,儿子心高气傲的,就是不肯点头,人穷志短,哪来那么多讲究,不知天高地厚的,难得他乐得接受这一回,也是,都睡过胡玉儿一晚,他哪里还有不乐意的道理,要不然就不会等不及,早早做下那样的事。
不过,这样不清不楚可不行,颜面要紧,不只是自家孩子的,人家姑娘的更重要,“过几天,选个好日子,你们就拜堂成亲吧,说不定,这一冲喜,我的眼睛不用吃药,就自己能好呢。”对未来的生活,一家三口和和美美的小日子,叶仇氏充满信心,过一两年,再给她添个胖孙子,这辈子,就可以无欲无求。
“拜堂?成亲?做夫妻?”胡玉儿还记得,胡海狸也这样跟她提过,至于什么一个女人,只能嫁一个丈夫,这样的规矩,人间的,三界无不同此理,作为玉狐狸的她可没听说过。“是呀,你们都在一个床上睡过,哪里还有占去你的清白,却不娶你,不让你们尽快拜堂成亲结成正式夫妻的道理。”也对,和胡海狸同床共枕近千年,他要与她成亲,那么,昨晚和书生睡的,哪怕只有一夜,和他也做夫妻,顺理成章,就应该欣然接受,这是胡玉儿的看法。这都哪跟哪呀。胡玉儿担心的却是,叶家母子如果知道她是只狐狸,并非同类,还会不会接受她,对她这样好。
“玉儿,你除去胡海狸这个哥哥,家里还有什么人呀?”要娶人家的女儿,可能还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哪里有不通知一声,不征得同意,不意思意思下下聘礼的呢,尽管是穷苦人家,也要有所表示,不能失礼。相信自家女儿与别的男人睡到一起,她的家人没有不应允,并且很快完婚的道理。“我家里只有一个胡哥哥,没有别人。昨晚,我与我哥哥失散了。”想到胡海狸受重伤,生死未卜,胡玉儿心里就揪得难受,可是她不敢回去紫金山看个究竟,至少现在不敢。
叶仇氏抱过自己的枕头,放在双膝上,从枕头里摸出银两,一锭又一锭,仔细数,然后交给叶思凡,“凡儿,你带玉儿出去,各自准备一套大红喜服,再让人家看看最近几天哪天是黄道吉日,宜婚娶,准备些喜贴,雇几个厨子,提前通知亲戚街坊四邻。顺便打听打听玉儿哥哥的下落。希望他在妹妹结婚前赶得到。”赶不到也好,生米不只煮成熟饭,还吃到肚子里,看他当哥哥的胡海狸怎样反对。再对他敬若上宾,他也就只有不再计较,接受妹妹已嫁为人妇的事实。穷苦人家多心酸事,这也是无奈之举,谁家不想体体面面风风光光娶媳妇,可是光想又有什么办法呢,没有钱,风光不起来,还显得寒酸,卑劣些。
妹妹?胡玉儿可从来没听胡海狸这样喊过自己,他只叫她“玉儿”。胡海狸当然不会称呼玉狐狸妹妹,他还要她可以变成人以后当他的妻子,与他终生厮守呢。叶家人可不知道这些。叶思凡另有一番考虑,怎样寻找胡海狸,就在街上四处问有没有人听说过、见过吗?似乎只能这个样子。
这回必须带胡玉儿一块出去,喜服也有她的份,最好让她挑她喜欢些的,叶思凡不能再把她留在家里。一出院门,胡玉儿就钳住叶思凡的手,以前胡海狸就是这样牵她的狐狸爪子走路的,只要出门,就是不出门,也如影随形,长年粘贴在一起,他可主动得多。叶思凡脸红红的,并不拒绝,没过门的妻子,拉他的手,拉就拉吧,更表明他们的关系,她是他的,别人谁也别胡思乱想。
来到街上,叶思凡这才肯定,实际情况远比预料的糟糕得多。只要见到胡玉儿的,每个行人几乎都驻足举目定睛观瞧,有的跟随他们走,甚至靠上前,围拢在前后左右,人群还有渐渐增多之势。“哇,仙女下凡耶。”“下凡的仙女也没有这样好看吧,天上人间地下还有这等尤物?!”“今儿算开了眼啦。”“这书生好福气呀!”人们有的窃窃私语,有的毫不顾忌,大声谈论。男人火辣辣贪婪的眼神,女人嫉妒的目光,一齐射向胡玉儿,简单要把人秒杀。
胡玉儿还从来没有在人类当中走动过,这样被关注,再回忆起那些官兵与猎户类似的表情,她自然很害怕,直往叶思凡身后躲,变为拽住他的衣袖,由他牵引着走路,“思凡,我怕。”叶思凡也怕呀,如此被围观,别再出什么事情,他一个文弱书生,可怎样保护自己的女人呢,真后悔算计不周,不应该带胡玉儿上街,还不如多花个钱,把裁缝请到家里去,为她量体裁身的好。
终于发现一个布衣店,叶思凡赶紧拉胡玉儿闪身进去。店老板与伙计都忘记手上的活,眼睛盯住胡玉儿不放,不是千万别错过,而是根本不由自主,眼珠儿就是错不开。“老板,我们订做两套喜服,要快,过几天就成亲。要便宜的。”“哎——好。”店老板亲自上手干活,量尺寸,让他们挑选便宜布料,破天荒为他们打八折,还是主动的,他心里却在琢磨:一朵最美不过的鲜花,插在真正的烂牛粪上,这书生人样子还不错,就是家境太差,这么好看的姑娘,大家闺秀一般,怎么会跟这种人呢?唉,可惜。
不只订做喜服,叶思凡还为胡玉儿选了粗布披风,把她紧紧包裹,还弄来块同色系的布,搭在她头上,遮盖她的脸,实在不能让她露面,太过招摇,省得引起什么祸端,“玉儿这样才可以让人放心。”放心就好,胡玉儿更怕出事,紫金山上,官兵,与猎户的围捕,她现在还记忆犹新。先送胡玉儿安全回家去,其余的事,书生自己出来办。他们并不知道,京城内出现一个绝色大美女的消息,已经不胫而走,传遍大街小巷,只是后来消失在一家布衣店内,失去她的踪迹。
来到人少的地方,胡玉儿因为不喜欢粗布东西,不满地责问:“我这样是不是很难看?为什么不买漂亮些的,还有喜服,只要别人认不出来是我就行呗。”“这样最保险。乖啦。我给你买好吃的东西。不过,不要张扬来吃哟。”反正路上行人已不多,临近自家的村子,叶思凡给胡玉儿买一串糖葫芦,囊中羞涩,没办法。过几天成亲,举办婚礼,还有母亲的病,都需要钱哪。
第14章:淡淡示,浓浓爱。真相。
更新时间2010…5…9 20:59:40 字数:2312
冰糖葫芦酸酸甜甜的,冰糖脆,山楂软,是好吃,胡玉儿喜欢,第一次吃,新鲜,感觉上还没有尝过这样好吃的东西。可是,她还有疑问,偏偏不放过叶思凡,“我们为什么选择便宜的布料,不挑最好的?”有外人,不好开口,只剩下他们两个,有什么就说什么。
再不好意思,叶思凡也只得以实相告,“恐怕你也看得出来,我家实在不殷实,钱不多,过几天我们就要成亲,娘又有病,都得花钱,还不知道够不够。不过,玉儿尽管放心,我以后会卖字什么的,想办法挣钱,养活你和娘,不会让你们吃苦的。”他信誓旦旦,只希望自己可以兑现承诺,尽管还没有挣过钱,为了这个家,也得撑下去。
“你给人家的白东西,就是银子,就是钱哪?可以用来换东西呀?”胡玉儿见过胡海狸怎样对待这些称作银子的东西,看都不看它们一眼,讨厌它们沉,黄金也不稀罕,很多都用来造房子,叶思凡却当宝贝一样。叶思凡点头,他不明白,胡玉儿到底什么来头,不会连银子也不认识吧,怎么可能。
“我家有的是比银子更贵重的东西,等过几天,我带你去拿些。”胡玉儿才不要穿低档衣服,她更不知道穷的滋味,如果不是害怕紫金山不安全,官兵与猎户有不少还在,现在就可以动身,“还有你娘的眼睛,我家有生长几千年的决明子,我胡哥哥跟我提起过,眼睛再不好使,只要吃下它,就可以比最好使的时候看得还清楚。我家还有很多好东西,不过——可没有可以起死回生的灵丹妙药,呵呵。”这不是炫耀,只是实事求是,叶思凡想治好母亲叶仇氏的眼睛,老人家人也不错,那就帮他们的忙。
“什么?”这些话,在叶思凡听来,却象天方夜谭,不可置信。胡玉儿的双手搭上叶思凡的两肩,身子也委前来,小脑袋瓜歪到一边,娇嗔道:“你是不是不相信我呀?”“起开,让别人看见,会笑话我们的。”叶思凡本想把胡玉儿的双手扫落,碰到她时,改为轻轻握住,往下拿,使劲大些,他都舍不得,即使粗布把她个人光芒掩去,但是惹人怜爱的魅力却是挡不住的。
“你把最后一个山楂吃掉。”胡玉儿意犹未尽,她也从不吃独食,即便再好的东西,她看得出,叶思凡很放纵她的行为,而且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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