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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渣化之路-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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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是清欢在帮忙扫清障碍,曾鸣想,自己恐怕早就死了。
    然而令人真正心寒的一幕出现了,就在曾鸣拎着油桶想要打开驾驶座的门时,却发现其中一个男生坐在了上面!然后他们看了他一眼,借着清欢帮忙扫出的一条路,就这样开走了!



  第二十四碗汤(三)

曾鸣的神情跟姿势都煞是可怜,他还保持着伸手想要叫住同伴们的动作,但是他心里比谁都清楚,他们是不会掉头的。
    因为受到了太大震撼,他甚至没有注意到死亡马上就要向自己袭来!等到曾鸣反应过来的时候,手臂已经被一名丧尸抓住了,就在那满口烂牙马上要咬上他的时候,一只穿着鹿皮短靴的小脚踢了过来,然后清欢望着自己的鞋子心疼不已:“脏了……”她是不太喜欢跟人动手的,因为那样显得很low不说,最主要的是会弄脏衣服,尤其是揍丧尸的时候,这些家伙不知道疼也不怕疼,一个劲儿地往前冲,她舍不得这一身干净衣服啊!
    而且就算鞋子上的脑浆混合物可以擦掉,味道也是在的。清欢不想去闻,那股酸爽她可以想象得到。
    抓起曾鸣的衣领:“还愣着干什么,要当夹心饼干吗?逃啊!”是逃命逃傻了吗?被那样的人抛弃有什么值得伤心的,比这更残酷的事情他还没见识过,才会因为一点点令人伤心的对待就怨天尤人。
    跟着清欢上了面包车,直到清欢发动车子,曾鸣依然没有缓过神来,他手中甚至还拎着油桶。过了好也会儿,他竟然把脸埋进膝盖呜呜的哭了起来!
    清欢从后视镜里瞄了他一眼,表示很无奈。“你哭什么?”
    结果她不问还好,这一问之下那厮哭得更厉害了!清欢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棒棒糖递过去:“喏,给你。”
    曾鸣愣了一下,看着面前那根棒棒糖,又看见美萝莉似笑非笑的脸,突然觉得自己真是怂到了家,人家小姑娘看起来比自己小那么多都没哭鼻子,他没死却还哼哼唧唧的,简直就是没种。也不知是哪里来的一股勇气,接过棒棒糖撕开包装纸塞进嘴里,把糖块嚼的咔嚓咔嚓响,仿佛是在泄愤。
    大概过了五分钟,清欢才有功夫问他:“怎么,不伤心了?”
    “不了。”曾鸣吸吸鼻子。“大难来头各自飞,这是人之常情,我不怪他们。”
    清欢没想到还救了个圣父回来,她轻笑:“你这话说得倒是好听,可普通人也不会在紧要关头丢下同伴不管,哪怕那是个陌生人,也不会这么做。人类之所以不平凡,不就是因为他们在生死关头所爆发出的勇气和坚持么?那四个人是性格卑劣,别说什么人之常情,人类可比他们好多了。”
    不管什么时候,清欢都只喜欢和真诚的人相处,可拥有真心的人实在是太少了,他们总是抱着各种各样的念头和目的,单纯坦率的心灵越来越少,如果不是因为还有这样的人在,清欢想,她早就对人类失去信心了。
    曾鸣露出孩子气的表情:“那我不就是找个理由来说服一下自己吗,你就别挑我刺了呗。”说完,有点扭捏却很坦诚道,“谢谢你救了我,我真不知该怎么报答你。”
    “我可不要你报答。”清欢看了他一眼,不知道曾鸣是哪里来的自信心,除了还有点良心之外,她真看不出这白斩鸡一样的家伙还有哪里不同常人。抡个扳手都累得气喘吁吁,跟丧尸碰上只有当诱饵的份,清欢觉得自己简直就是麻烦吸收器。想到第一次降临末世的时候直接遇上了黑豹,从此有人惯有人疼,只差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了,现在却完全调了个角色,她竟然也有当老妈子的一天……
    想到这里就未免鄙视曾鸣一眼。
    曾鸣莫名其妙地被瞪也不敢反抗,更不敢不满,只讨好地冲着清欢笑。他长得很普通,只能说是能看,五官平凡的大众脸,可他一笑起来……给清欢的感觉像是养了条萨摩。
    嗯,除了那一丢丢的勇气跟真诚以外,清欢又挖掘到了曾鸣的第三个优点:笑起来让人心情很好。
    反正这家伙对自己造不成什么麻烦,先养着好了,就当养了只宠物。
    清欢这么想,顺势冲曾鸣笑了一下。这个笑容就是真心实意的了,曾鸣受宠若惊,傻乎乎挠着脑袋对清欢点头。清欢笑意更深,这副傻样更像狗了,但不像萨摩,比较像哈士奇。
    传说中以“二”和“熊”闻名的拆迁办主任。
    离开了丧尸群,中午的时候清欢带着曾鸣下车煮泡面吃,顺便还抓了些虫子用薯片罐子养起来。曾鸣瞧着那些花花绿绿奇形怪状的虫子都害怕,有变异的有没变异的,可她一个小女孩怎么、怎么口味那么重啊!
    期间他曾真诚表示过自己愿意帮清欢处理,但是清欢将一条已经长得有手指头粗的毛毛虫丢到他身上后,曾鸣惨叫一声吓得浑身发抖晕了过去。清欢鄙视之,然后把毛毛虫收了起来。
    这些虫子以后有用呢,反正这个世界已经被彻底扰乱了,既然出现了不该出现的人,那么她自然也能打打擦边球,也让曾鸣这乡巴佬见识见识什么叫做蛊术。
    她很久没养虫子了,起先这种生物她也是不喜欢的,之前养的那只小胖虫却很是可爱,一直被清欢丢在空间没管它,现在拿出来一看,小胖虫已经变成了一条七彩虫,但仍是一如既往的胖,见到清欢还很是亲热,用胖嘟嘟的脑袋来拱清欢的手。
    清欢点了点他芝麻大的眼睛,将它收了起来,小胖虫跟了她之后就不再是单纯的蛊王了,有它在,这些她还没来得及驯化的虫子就不会出什么乱。把小胖虫丢到虫子堆里,清欢一边烧水下面一边等吓晕过去的曾鸣醒来。
    等到面好了,曾鸣不用人叫就醒了。他眼巴巴地盯着铝锅里煮的喷香的面,馋的险些舌头都吞进肚子里去。清欢捞了面条又给了他一包榨菜,他风卷残云连汤带面全喝光吃光后才抹抹嘴巴对清欢说了声谢谢,看那表情,就差跪下来抱着清欢大腿唱征服了。
    因为一直在高速上,所以每到一个收费站清欢都会进去搜刮点东西,吃的啊用的啊汽油啊之类的,反正能用的她全装空间里去了。曾鸣也在她的威逼之下颤巍巍的抡着扳手打丧尸,一开始还直哆嗦,后来都麻木了,权当打游戏了,大学的时候他就爱玩生活危机,了不起就是3d感强了点味道大了点,嗯,能忍住,
    主要是身边有个人形兵器在,所以不怕了。
    开了五个小时的车,经过仨休息站,但清欢看过了,没有人进来过的痕迹。难道那四人走的不是这条路?怎么可能,这只有一条路好吧。
    她随口一提,曾鸣就说:“他们不敢进来。”
    清欢了然。忘了那四人的胆子加在一起有没有一厘米了,他们被丧尸吓死了,根本不敢进没有活人后看起来阴森森的休息站,所以干脆不进来继续朝前开,反正车里有水有食物不怕饿着渴着。
    然而清欢很想问一句,你们不怕没有油吗?要知道油箱当时曾鸣提着呢,他们二话不说丢下曾鸣就跑,路过休息站也不进来加油,没油的话看谁去救他们?
    这次她可不当妈了。
    果然,大概又开了一个小时,远远的就看见一堆丧尸围成了一圈,里头还有一抹鲜红色,可不就是那辆骚里骚气的红轿车嘛!
    清欢问曾鸣:“救吗?”
    曾鸣眼巴巴看着她:“可以吗?”
    “当然可以。”清欢笑眯眯地说。“你的朋友你自己去救,跟我没关系。下车?”她作势要打开车门。
    曾鸣:“……”拜托你阻止我好吗?
    清欢淡淡地说:“少假惺惺的,做好人我也不会给你发好人卡。”都什么时候了还端着呢,也不看看那是值得去救的人吗,他们能丢下他放弃他一次,自然也能放弃第二次第三次……“看不出你还是个以怨报德的好人。”
    曾鸣被损的面红耳赤,讷讷道:“那、那就不救了……反正他们也不稀罕我救。”其实曾鸣还是感到寒心,如果不是有清欢在,如果不是遇到了清欢,那个时候他真的就活不下来了,要么被感染,要么变成食物,而这两种情况曾鸣都不喜欢。
    虽然他跟他们四个不熟,虽然他们四个是好朋友,但他这一路上帮了他们多大的忙?真可以说是恩人,但他们是怎么对他的?
    “不救他们是因为不值得,但也不害他们,看他们本事吧,运气好的说不定还能活下来呢。”清欢加大了油门,擦身而过的时候将几只丧尸撞飞了。
    恰好露出的空隙被里头的人看到,曾鸣从车窗往外看的时候,就看见他们在挥手还张大嘴巴在尖叫,似乎是在咒骂他跟清欢为什么见死不救。
    曾鸣把车窗关上了。
    如果当时他们肯有一个人下来掩护他的话,如果他们肯等他一下的话,那么就不会面临今天这样没有油被困在车里的场景,也不会被清欢无视。

  第二十四碗汤(四)

一路向北,因为某些元素的变化导致清欢只能按照自己模糊的记忆开车,导航不管用,而曾鸣则是一问三不知,但好在她的感觉是对的,经历三天的车程,他们终于到达了清欢记忆中属于肖温的基地。
    可是……
    清欢关上车门,远远地看着似乎和六年前没什么变化的基地,城墙上的裂纹还在,城门也没有变,只是城楼上写着几个大字,叫做避难所。
    城外缠绕着种种变异植物,看样子当年徐莹的确是注意到了这一点,用这些杀伤力极强的植物作为守护武器的话,的确是比用人来看守强多了。而且植物还可以隔离丧尸,散发出的味道甚至能够掩住城里新鲜的活人味。
    也因此城外围绕的丧尸并不多。
    曾鸣跟着从车里下来,就看见清欢站在原地像是在想什么。他原以为他们是要进城的,可现在这是什么情况?小心翼翼地靠近清欢,提醒道:“咱们不进去吗?”他都看到守城的人朝这边看了。
    清欢摇头:“不进去了。”
    曾鸣一头雾水的看着她:“那咱们开了这么久的车到这来是为了什么呀?”
    “我有事情要做,接下来的路不适合带你,你可以进城去,现在不是已经有平民的存在了么?”
    “啊?我、我一个人去?”
    清欢似笑非笑地看他:“咱俩非亲非故,我一路供你吃住救你性命还把你送到安全地带,你不感谢我就算了,还想让我继续保护你?”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说……要不、要不你把我带上吧!说不准我还能给你帮上什么忙呢?”曾鸣嘿嘿傻笑。
    “得了吧,你吃的比我多又不能打架,遇到丧尸还需要我救你。”反之她一个人上路的话丧尸根本就不会找她的麻烦好么。“这个给你。”
    清欢转身打开了后备箱,从里头搬出了一个纸箱交到曾鸣手上。“抱紧点儿,里头都是食物,这样的话你就不会被嘲笑是吃白饭的了。记得好好训练,别再这么弱了,下次丧尸要啃你的脑袋,可没有我来救你。”
    说完,她也是洒脱,赶在守城人员到来之前上了车,对曾鸣笑了笑,比了个剪刀手,发动汽车离去。
    其实曾鸣也知道,他跟清欢不过是萍水相逢。在末世里,人与人之间只剩下了掠夺与争斗,她却好心的救了他,还把他送到避难所。这样的恩情他该怎么报答?甚至她还给自己留了一箱食物,这样的话不愁自己不被接纳。
    但是……曾鸣眼圈儿有点红了,他是真心舍不得她啊,怎么说两人都算是生死之交了,怎么清欢说走就走一点都不留恋呢?
    清欢没想那么多,曾鸣的确挺有意思,而且知恩图报,但她并不觉得带着曾鸣是个明智的选择。她有很多事情要做,肖温的基地变成了避难所,现在她要去黑豹的基地看看,如果那里也是一样的话,她就准备去合并后的新基地——也就是广播里所说的,女王居住的“王城”了。
    而这个世界还没有异变完毕,有些地方经常会冒出一个城市,然后又很快消失不见。很明显,这并非世界在进化,而是世界在融合。这个世界,是在和另外一个于同一时间内迎接末世到来的世界同化中!
    那样也就能够解释所谓的“女王”的存在,同时也能解释为何在奈何桥的时候她会感受到那么大的波动,人类再如何逆天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效果,所以必然是世界与世界之间发生了碰撞或是融合。
    这种融合到底是顺理成章的还是不被接受的,清欢想,还是需要再观察一下。
    每当看到有城市出现,清欢就会在第一时间进去搜刮物资,吃的也好穿的也好反正只要是有用的她全装了起来,要不是房子不能带走她也想一并塞到空间里呢,反正那里地儿大,塞几个世界都不成问题。
    平时她就听听广播,听广播里对女王的歌功颂德还有对反叛者的义愤填膺,每当有反叛者被杀戮,广播里的声音就会变得格外激动和兴奋,好像这是什么值得普天同庆的事情一样。
    如果这些反叛者真的是她的朋友的话……清欢想,那么她是真的会非常非常非常不高兴。
    因为总是有奇怪的城市出现或是消失,所以清欢的方向感受到了巨大的挑战。有的时候开着开着前头就没路了,还有的时候明明是在公路上,一眨眼的功夫就身处城中。
    第五天的中午,她经过一个小镇,小镇外头有几只丧尸在游荡,见了清欢漠不关心,权当她不存在。清欢开着车进入小镇,先是把车子停在一户人家,然后开始在镇上搜刮物资。
    她现在是到哪儿哪儿光,因为这些城市一旦消失就不会再出现,它们消失或是出现的原因就是因为世界还不够稳定,然而经过动荡后,就不会再出现这样的问题。也就是说,那里头的东西她要是不拿,也不会有别人来拿了。
    但是隔得老远清欢就听到了枪声!她立刻朝枪声来源处跑去,长长的黑色卷发在她背上起伏。因为没什么麻烦,她没把头发扎起来,甚至还穿着短裙,看起来无害极了。
    因为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清欢没有冲动地走出去,而是在拐角处停了下来,探出脑袋向不远处看去。
    那是在一家超市门口,地上有个五花大绑的女人,女人旁边则有个男人,男人被子弹射穿了小腿,单膝跪在地上,却咬着牙一句软话不说。
    为首的是一个穿着蓝色军装的男人,他身材英挺,面貌也十分英俊,此刻他正冷漠地用枪指着地上男人的另外一条腿,冷冰冰地问:“我再问最后一次,剩下的人在哪?”
    男人猛地抬起头,眼睛里散发出仇恨与倔强的光,他冷笑一声:“有种就他妈打死我,到时候我等着看你们的下场!”
    “还敢嘴硬!”一个同样穿着军装的女人厉声喝斥,举起了手里的枪,对准的却是男人的脑门。
    军装男人出声阻止:“你眼里还有没有我的存在?”
    女人立刻恭敬垂首:“是属下逾矩了。”
    “不说的话,你的这条腿就也保不住了。”军装男人露出一个阴冷的笑容,又缓缓把目光投向被绑起来的女人。“我慕名很久,手下这帮子兄弟也很久没尝过女人味儿了,你妻子颇负盛名,身手也不错,想来可以适应军妓这个职业。放心吧,到时候我会让你看着的,当然,在那之前我会先挑断她的手脚筋,让她连寻死都不能够。而你给我记住,这都是你不肯说出其他反叛者下落的代价!”
    说着就要扣动扳机,可就在这时却突然听到女人的说话声:“是吗?也许在那之前你该考虑一下自己还能不能活着走出这个镇。”
    “谁?!”
    军装男人一回头,目光便不由为之一怔,原因无他——清欢刷脸刷习惯了。她脸上带着笑一步一步走近,长发被风吹起,可熟悉她的人应该能看出来,她虽然在笑,却是一点都不开心啊。
    “清欢?!”
    “嗨,好久不见。”清欢随意对麝鼠和卫徐莹摆摆手,走到了他们面前眯着眼去看军装男人。“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楚,你再说一遍?”
    “我说——”男人才吐出两个字,脖子就被清欢一把掐住。她笑着,柔声道:“快呀,我让你再说一遍呢。”
    也不知她是哪里来的手劲儿,那么高大的一个男人,战神一般的存在,在她手里却和被掐住脖子的鸭子没什么区别。有反应快的人瞄准清欢,下一秒枪却不知怎么的被抢走,手里空空如也。
    他们尖叫起来,只因为不知何时爬到他们身上的虫子,这些虫子长得很奇怪,但它们爬在身上,就让他们四肢麻痹动弹不得。
    在把男人掐死之前,清欢把他摔在了地上,蹲下去给卫徐莹解绑,顺便问她:“你们怎么会在这儿?”
    同时徐莹也吻:“你怎么会在这儿?”
    两人问了一模一样的话,清欢耸耸肩,“那就待会儿再说吧。”
    徐莹一得自由就去看麝鼠的伤势,麝鼠的左腿肌腱已经被子弹射穿了,这条腿肯定是不能再用了。她忍住眼泪,心里却充满恨意。
    “干什么去呀?”清欢一把捞住徐莹手臂。
    “我要杀了他!”
    “不是不让你杀,待会儿吧。”
    徐莹咬着牙,却仍然听了清欢的话。清欢走到麝鼠身边对他笑笑,麝鼠也对她笑,这个男人最大的爱好就是苦中作乐。“我们想死你了,还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了。”
    “本来的确是这么打算的,可谁知道你们竟然这么笨,到手的世界都被人给抢走了。”清欢无奈地说,一副我也不愿意回来的样子,把麝鼠给逗笑了。
    她用手拂过他受伤的腿,下一秒,麝鼠的腿完好如初。

  第二十四碗汤(五)

就算是女王,也绝对做不到在瞬间让一个人的伤复原!更何况那颗子弹打在什么部位男人心里有数,就算麝鼠不死,以后也肯定是废了,而一个失去行动能力的男人,就算再可怕又有什么好忌惮的?最重要的是麝鼠是反叛者的领袖,最擅长的就是隐藏行踪。这一次好不容易抓到他,原以为能立个大功让女王对自己刮目相看,男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半途中会杀出这么个程咬金来!
    大概这就是天意吧,清欢想。她并没有很刻意地去寻找,完全是巧合才遇上的。要知道刚才在镇外,她嫌弃这个镇子太小险些就没进来呢。
    是个十人小队,但火力非常强,看他们身边的武器就知道了。麝鼠腿一好就恢复了精神,前一秒他还以为自己废了,下一秒就完好如初,这一天一地的落差感太强,好在他早知道清欢身上有多少奇怪的地方,所以也没太过惊讶。
    跟徐莹在一起也这么多年了,她天天念叨着清欢妹子这样好那样好,麝鼠表示虽然自己是跟清欢相处时间最少的人,但是他早就已经被洗脑了。
    身边就那么几个伙伴,黑豹也好肖温也好队员们也好,天天跟他怀念清欢,他早已加入骨灰级米分丝俱乐部终身vip会员。
    “怎么就你们俩呀,其他人呢?”
    “外面太危险了,物资不足,我们只好出来找食物。”徐莹解释,有清欢在,麝鼠的腿又好了,她也就不像之前那么激动了。
    清欢点点头,“他们是什么人?”指了指地上的十个人。
    “女王的走狗。”麝鼠痞痞一笑,对军装男人努努嘴说,“这位还是女王的后宫一员。”
    “哦……四名王夫之一?”
    “你知道?”
    “我听了广播,广播里说王夫们出动了三名前去剿灭反叛者,就是你们咯。”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目前反叛者的确就是他们的代名词。“……是。”
    清欢很想问一下他们是怎么从世界的拯救者变成人人喊打喊杀的反叛者的,但仔细想了下还是给这俩人留点面子,“这几个人怎么办?”
    “杀了。”麝鼠当机立断地说。“他们活着,我们就不能活。”
    清欢点头:“那你们动手吧。”
    麝鼠弯腰拿起了枪,清欢转身不看。
    可能军装男人自己也没想到,他自视甚高,得知小镇里有反叛者的存在后私自嗲了自己的小队前来剿灭,本来是想立功,最后却把自己的命都赔在了里面。他愤恨又不甘地瞪着麝鼠,似乎还不服气。麝鼠却没有心思跟他废话,他们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总要有一方死绝了,另外一方才能活下来。
    而反叛者从来都是最被动的。被动逃亡,被动被追杀,甚至被动反抗……一切发生的太突然,等到他们意识到处境的时候,身边已经不剩多少人了。
    解决掉了这支小队,麝鼠徐莹带着清欢在小镇里七拐八绕,最后停在一座水塔的地下室门口。
    “我们只剩下几个人了,所以……”徐莹深吸一口气,对清欢露出一个很勉强的笑容,“别被吓到啊。”
    清欢推开门,地下室里阴暗潮湿,原本或坐或躺的几个人迅速站了起来,在看清楚门口的是清欢以后,都露出了不敢相信的眼神。
    清欢举起手打招呼:“嗨。”
    原来徐莹口中的“只剩下几个人”,是真的只剩下“几个人”。仔细数数,加上麝鼠跟徐莹加起来一共有六个,分别是a队的刘畅,z队的于航,肖锋还有肖茵。
    “老大……”于航哇的一声哭起来。“你怎么现在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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