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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渣化之路-第4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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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是在赌。
    如果他寻不到那人,便将就此消散,长生的秘密也将就此尘封,直到下一个大能之人再次发现。
    什么样的人会愿意放弃永生不死,只为了一个女人?
    皇帝陛下无法理解,他也不愿意去理解,他亲手将希芙推下去的时候,就注定了他要将爱情从灵魂里彻底剔除掉。此时此刻,他只想要从这个光团以及这个神秘的女人身上得知长生的秘密,除此之外,他什么都不要!
    “告诉我,怎么样才能活下去,告诉我!”皇帝陛下表情扭曲,激动而暴躁。
    清欢仍旧坐在笼子里,这会儿她起身了,慢吞吞地朝笼子边缘走,皇帝陛下吃了一惊:“你疯了?你会死!”
    清欢只是微笑,没有要停下的意思。最后是皇帝陛下自己打开了笼子——他害怕啊,恐惧啊,如果这个女人死了,他就活不下去了!清欢怜悯地看着他:“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怕死吗?”那东西怎么可能伤得了她,就算伤得了,她也不怕。
    无欲无求,便无忧无怖。
    笼子只是开了一角,她伸出手抓住了一根边框,原以为会将她割碎的边框在她手中就如同一根树枝——没有起到任何效果。清欢问:“选择生命还是选择爱情,这是个人自由,谁管你。你不想死也很正常,世人惧怕死亡。可你抓住我又能如何?你有这碎片又如何?想长生,死掉不就好了?死便是生。”
    世间哪有长生,若有,也是以永生的孤寂悲伤作为代价,人人都想长生,长生后人人又都想死,黑的想变白,白的想变黑,长得美不如想得美。
    “那你呢?你为什么没有死?!”皇帝陛下撕心裂肺地问,抓不住清欢就意味着长生无望,他心中满是恐惧。他马上……就要一万岁整了,不到五个月,只有不到五个月的时间啊!
    “你怎么知道我没死?”清欢摊开手掌,下一秒匣子就神奇地出现在了她手上,她将匣子掀开,光团在她掌心跳跃,然后进入铃铛。铃铛轻轻响了响,安静不动。“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你是个好皇帝,可是长生一事,莫要再想了。”
    皇帝陛下舍不下的是他的地位和荣光,可他在位的这些年,确实是个不错的皇帝。“此番一别,终生不会再见,你多保重。”
    临走前,清欢深深地看了皇帝陛下一眼。他也许不知道,End已经和他融为一体。也许这是他惧怕死亡渴求长生的原因,也许不是,那谁说得清呢?虫洞消失的那个瞬间,只吞噬了机械生命体,寄生在机械生命体上的属于King的另外一个人格却回来了,两个人格互相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分不清孰是孰非,孰好孰坏。
    “还给我……把那个东西……还给我!”
    皇帝陛下朝着清欢扑去,武器在抵上她的前一秒停止,因为她回身躲避光线射击并点中他眉心。在皇帝陛下最后的意识中,只看到那张美丽的面容有着无限的慈悲,然后便晕了过去。
    醒来之后,一切都忘记。
    再没有奈何桥,没有清欢,也没有长生。他大概还是会怕死,但没有办法了,只能等待,然后接受。
    生命走到尽头,强求无益。
    很快的,新宇宙的人们发现他们失去了所谓的“天赋”,当光团被带离这个世界的时候,它所带来的一系列变化也开始消失。人们的寿命逐渐趋向于平衡,人人都没有了“天赋”,人人都变得平等。这个世界还需要一些时间才能和平稳定,清欢从来不怀疑人类的坚韧和顽强。光团不属于这个世界,可它的存在让宇宙本身选择了进化,这种进化显得过于急切和焦躁,于是造就了极大的不平等。光团消失,一切都会慢慢变好。四等星球也能出现优秀的人才,如泰初,再为新宇宙的变化作出贡献,也许会有艰难险阻,误会龃龉,但没有关系,总会一起走向美好的未来。人活着不就是为了这个么,为了变好,不是为了其他。
    可是,也许,不包括皇帝陛下腐烂掉的心。
    人人都会变。有的变坏,有的变好。有的为了得到某些放弃一些,有的为了弥补不顾一切,于是造就“**”,“**”产生“执念”,“执念”导致不能解脱,
    奈何桥上那一锅缓慢熬煮的汤水,以人的七情六欲为料,泪水为底,一生爱恨情仇,记忆美好,酸甜苦辣,百味陈杂。为的也不过是让执念之鬼饮下,放下过去走向来生。若不放手,即为困兽,作斗囹圄,痴缠不休。
    怎么就都不明白呢。过去的已经过去,未来还没有来,唯一能够珍惜的是当下,唯一能选择的只有放手。
    世间尽是痴儿,才叫这世间不太平,忘川河底百鬼丛生,淤泥烂肉,残魂破体,已然腐烂,面目全非,还要伸手去抓,还要抬头去瞧,匍匐去等,等一个也许永远都不会出现的梦。



  ☆、第954章 第九十八碗汤(一)

第九十八碗汤(一)
    你想要我的心是吗?
    帮我一个忙; 你就可以拿走它。
    反正,也碎了。
    又是一个漆黑的夜晚; 天上连星星都没有,只有白惨惨的月光扑在地面上,偶尔几声猫头鹰叫; 泣血绵长。裴府大门上贴的奠字还没有撕去,门口两盏引路灯在寒风吹拂下,纸糊的灯罩破裂; 火苗急速跳动; 然后啪的一声,熄灭了。
    因是稚童夭折; 所以只能在夜晚出殡; 远远来的两队穿着麻衣头戴白布,小小的棺材已经没了。就在这安静的夜里,在裴府灵堂上停了七天的灵柩终于下葬了。
    这桩丧事总算是有了个了结,可整个裴府仍然如同冰冻一般; 冷风刺骨。朱红色的大门敞开,宛若一张血盆大口; 令人望而生畏。
    要想俏一身孝; 那为首的; 穿着白衣的年轻妇人生得可真是姝丽,因着伤心欲绝,面上脂粉不施,更是显得她美极。
    清欢出现的时候; 孩子就已经死了。孩子的母亲,裴府的夫人尉迎岚,正坐在灵堂上的棺材边,头倚着棺材,面无表情,失魂落魄。夜已经深了,她摒退了所有下人,自己一个人为死去的女儿守灵。灵堂门开,风吹进来,刺骨的冷,她衣衫单薄却像是感觉不到,只痴痴地摸着棺材不说话。
    清欢问她要她的心。
    那是一颗温柔、纯洁、真诚的心,世间罕有。因这深情,还结合了另外一人的灵魂碎片。
    尉迎岚没有害怕,也不问这深更半夜,戒备森严的威远侯府固若金汤,是如何出现这么一位美貌少女的。女儿一死,她已然万念俱灰,自己就是跟着去死也不怕,难道还怕什么妖魔鬼怪吗?
    于是有了一个交易。
    尉迎岚要求清欢将她的魂魄送入女儿棺材中,陪伴早夭的女儿度过孤魂野鬼的二十年,并由清欢使用她的身体,代替她成为威远侯府的夫人。一个不该死的孩子死了,尉迎岚知道这一点,只更加寒心。
    所以,此刻的尉迎岚已不再是尉迎岚,真正的尉迎岚躺在了棺材里,拥抱着她小小的稚嫩的女儿,从此长眠。
    这个交易其实不大妥当,毕竟尉迎岚不能确认清欢是不是真的能帮她,可是她没别的办法了,她活不下去了,她浑身的力量跟勇气都消失在了这个寒冷的冬天,消失在那一池冷水里,消失在被捞上来已经失去呼吸的女儿身上。
    那么可爱的,还没有长大的女儿,白白嫩嫩,话说不全,步子走的不稳当,可是看到娘了会凉、凉的叫,饿了渴了冷了疼了都知道要去找娘,知道世上最疼她的就是娘。那么个鲜活的小生命,十月怀胎,辛苦诞下,看着她一天天长大,又漂亮,又贴心,抱着自己的腿,扑进自己怀里,亲自己的脸,凉啊凉啊的叫。自己给她做新的小衣服时,在上头绣了蝴蝶,她见了就拍着小巴掌笑起来,成日都笑,似乎世上再没什么叫她不快活的事。
    可这个孩子死了。
    耳鼻内灌满泥沙,身子冻的青紫,捞上来的时候已然冻硬了,她最喜欢的虎头鞋掉了一只,漂漂亮亮的小裙子也破了,早上给她梳的双髻散乱,别着的小蝴蝶流苏头饰已然不知所踪。
    疼吧?冷吧?怕吧?
    会叫娘吗?
    是不是临死前还想着娘去救她呢?
    好可爱啊,那么点小小的孩子,叫尉迎岚觉得自己活着有个念想了。她的爱情得不到回报,可她得到了世上最好的宝贝,她觉得自己这辈子知足了,那么可爱的孩子,娇嫩的让她舍不得松开手,天天抱着,时时想着,担心她饿了,渴了,不高兴了,没玩具耍了。变着法儿的给她做新衣服新鞋子,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就跟那……观音菩萨面前的小玉女般,真是让她疼极了。
    但现在,尉迎岚一无所有。
    她不想再继续这样的人生了,女儿死了,她也不想活了。于是她求清欢将她放入女儿的棺材里,她那么小,做鬼的话一定会给人欺负,所以自己这个当阿娘的一定要保护好她,就做个孤魂野鬼,也比在这侯府里锦衣玉食荣华富贵来得强。
    清欢按了按太阳穴,手肘撑在桌子上,她满足了尉迎岚的心愿,作为回报,尉迎岚将身体送给了她。如果自己想拿走尉迎岚的这颗心就必须仔细考虑才行。
    她不困,也就没打算上床睡觉,头上的白布也没取下,灯芯微弱的跳动,这时候,房门吱呀一声开了,伴随着寒风,进来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
    来人同样白麻带孝,容貌俊美威严,正是尉迎岚的夫君,也是这威远侯府的主人,威远侯裴徳庸。这爵位是他自己挣来的,跟裴家无关,只是尚未分家,因着在家中排行老二,家中下人都唤他一声二爷。
    尉迎岚尚未嫁他时,也是天真烂漫,嫁了他后,更是温柔体贴,一心只想着夫君。她在家中得知被许给了裴家二爷,心中便欢喜无限,只因曾见过他昂扬上马箭无虚发的英挺。京城人人爱慕二爷,却只有她嫁了,这是她心仪之人,她想做个最好的妻子。
    撒娇卖痴,耍赖纠缠,真真是个小娇妻。裴徳庸不好女色,身边直到娶妻后,才将成亲前的通房丫鬟抬成了姨娘,此后一妻一妾,从不偏袒。尉迎岚怀孕后,姨娘兰芳也有了身孕,此后,裴侯爷儿女双全,人人艳羡。男人都更看重儿子,对女儿倒也疼爱,来妻子房中时,见了稚嫩卖萌的女儿,素来冰冷的脸上也有了几分柔情。
    这个男人,大概天生缺了情爱的弦,娇妻美妾,一个娇俏一个婉约,他全不动心,碰她们的次数也少,更多的精力都放在军中,只回府的时候,会纾解一下,其余时间就像是石头般不开窍。尉迎岚爱意浓烈时同他使小性子,稍微哄一句便好,哪知此人见她转身走,自己也走了,直到下次回来,她自己又跟了上去,此事便全作不曾发生。
    因为儿子的缘故,裴徳庸去妾室那里的次数比较多,但待的时间都不长。
    从前尉迎岚只觉得他是根不懂风情的木头,只是没开窍,自己真心以待,定能换来真心,可最后她才明白,这人并非不懂风情不曾开窍,而是真真正正的薄情,毫无男女之爱。
    他心中只有他的父母,他的兄弟,他血脉相连的亲人,没有她尉迎岚。大概有些位置是给女儿的,可女儿比不上儿子重要。
    有了女儿后,她才慢慢看开,想着就这样过一辈子也未尝不可,横竖夫君虽然无情,却有责任感,且不好色。她只要好好将女儿养大就好了,有了这个小宝贝,尉迎岚才算是真的长大。
    可世事难料。
    清欢背对着门,听到了声音也没去看,若是尉迎岚,早上去嘘寒问暖命人烧大炭盆去端备好的膳食了。
    男人进来后反手关了门,站了许久,清欢没去看他,也不想去看,直到那人靠近在她身边坐下,唤了她一声:“迎岚。”
    似是想安慰,却又口齿笨拙,不知如何安慰。
    清欢淡淡地看他一眼,嘲讽道:“侯爷怎地来了,小少爷落水受了惊吓,您不去看看可还行?一会儿兰芳姨娘又哄不住了,该如何是好?”
    裴徳庸猛地握拳,清欢仔细看,才发觉他眼中似是有泪。
    是了,那毕竟是他的亲生女儿,与他血脉相连,每次都抱着他的小腿,仰着小脸甜蜜蜜的叫阿爹的小奶娃娃。
    “侯爷伤心啦?”她轻声询问,笑起来,一边笑,一边眼泪往下掉。“侯爷这样伤心,姐儿看不着了啊,她那满耳的泥沙,堵住了侯爷的叫唤,满口的泥沙,也叫不出阿爹了。”
    裴徳庸再也忍不住伤心欲绝,眼圈通红,泪水不能抑制。
    他方才推门进来的时候有一阵恍惚。仿佛娇娇的小女儿还没有死,还会听到他的脚步声扑过来抱他的腿,奶声奶气的喊着口齿不清的阿爹,缠着要她抱,跟她娘刚嫁进来的时候一样爱撒娇。他天生的冷淡严肃,可吓不到这娇滴滴的小女儿,除了迎岚之外,她最亲他。
    可他再也见不着那路都走不稳当的小姑娘了。
    饶是裴徳庸铁血男儿,顶天立地,股肱之臣,也忍不住肝肠寸断。此刻见到尉迎岚对自己完全变了态度,再不见深情厚爱,只剩下怨恨,更是心如刀绞。“迎岚——”
    清欢任由他握住,仍旧带泪而笑,这些大都是尉迎岚说不出口的话,如今她来替她说:“怎么了侯爷,您往日回府,不都先去看小少爷么,姐儿素来乖巧,不去打扰,只在这儿等你。如今天寒了,妾身不敢叫她像以往那样搬着小马扎到门口等,您倒是早些过来瞧瞧她呀,她三岁的生辰还没过呐。”
    裴徳庸疼的要死过去,可尉迎岚不许他死,也不许他疼。
    清欢问:“您明明靠姐儿近,为何先去救了小少爷?让姐儿灌了七窍的淤泥沙粒,冻成了青紫模样?姐儿会哭的,您不疼她了吗?”

  ☆、第955章 第九十八碗汤(二)

第九十八碗汤(二)
    不疼了吗?
    自然是疼的。可孩子落水那一刻; 他下意识想起哥儿正生着病,待到回神; 已经跳去了哥儿的方向。哥儿抱着他脖子怕的大哭,又冷又抖,他将他放上岸便又下了水; 可是池水只破了两处冰面,姐儿落下去没捞着,再去找就没了。
    捞上来的时候已然硬了; 奶白的皮肤青紫; 七窍满是泥沙,狼狈不堪。那一瞬; 裴徳庸心中比死了还要疼。
    面对妻子的质问; 他说不出话来,因着当时他的确是先去救哥儿了。那日他休沐,便带着两个孩子玩耍去,因冬日冷; 侯府的池面冻了硬邦邦一层,他这样的大男人上去都没事; 两个娃儿吵着要去玩; 他便没有阻止; 谁知道冰面倏然断裂,一瞬间就吞噬了娃儿,他反应已是极快,却救不成两个。
    兰芳搂着哥儿哭天抢地的后怕庆幸; 迎岚却麻木不语,拿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看着他,看的裴徳庸发慌,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失去了,再也得不到了。
    两人一夜无眠,一个坐着一个站着,硬生生撑到了第二日。
    这日后,清欢就一病不起了。她烧的厉害,裴徳庸向皇帝告了假陪在她身边,其实成亲五年,她生过不少次病,他大多是过来看望,不曾专程陪伴,没想到女儿的死倒让尉迎岚有了这样的殊荣,心中不免觉得可笑。兰芳那边大抵也是有些心虚,不敢像平时那样,裴徳庸在正室这边待的稍久些就派人来叫,说是哥儿吵着要见阿爹,怎么也哄不好。
    哥儿想见阿爹,阿爹立刻就去见他,姐儿舍不得阿爹,却不敢任性,只巴巴地跟出去,挥着小手送阿爹走,又期盼着阿爹快些再来。
    生男生女,都是他的骨肉,当真就有如此差异么?
    现在好啦,姐儿再也不会等阿爹来看她,陪她玩陪她说话了,姐儿安安静静地在地底下躺着呢,有阿娘陪着,不要阿爹了。
    裴徳庸寸步不离,只听得妻子烧的迷糊嘴里却叫女儿的名字,小姑娘刚两岁多一点,盼着她长命百岁,裴徳庸给起的乳名叫岁岁。妻子不停地叫岁岁,叫姐儿,可岁岁也好,姐儿也好,都不会再回来了。
    裴徳庸痴痴地坐在床头,总觉得周身还围绕着姐儿身上甜甜的奶香,小家伙好可爱的,眼睛又圆又亮,小嘴巴红嘟嘟,虽然话说不清楚,却也能明白大概的意思,总是开开心心的笑,鲜活又亮眼,好像也给整个威远侯府带来了一丝温柔与幸福。自打有了女儿,迎岚便温柔多了,再不像往日总爱缠着他,甚至胆大包天女扮男装去军营找他,她成了他理想中那样的妻子,端庄大方,贤惠婉约。每每一家三口在一起用膳,小姑娘天真可爱,妻子温言软语,总叫他觉得此生美满。
    但小姑娘没了,那奶娃娃,两岁多一丁点,还没见识过这世界有多大,就那么没了。
    如何能不伤心?真是刀绞斧凿,也不及这样痛彻心扉。
    “迎岚……迎岚你醒了。”裴徳庸忍住心底百转千回,见妻子睁开眼,伸手去摸她额头,却被她一把抓住。
    这会儿,裴徳庸才意识到妻子已经憔悴到了什么模样。这几日他们夫妻各自悲苦,都有消瘦,可妻子的手抓住了他,那种干枯、瘦弱、没有丝毫生机仿佛心灰意冷的感觉,让裴徳庸打心底升起一股寒意。
    “侯爷。”清欢声音沙哑,“我要你答应我一件事。”
    别说是一件,就是千件百件,他也答应。“好。”
    “答应了就必须做到。”清欢盯着他,因为快瘦成了骨头架子,只剩下那双眼睛,亮晶晶,燃烧着烈焰,还透着几丝活气。
    裴徳庸点头,他向来言出必行,妻子如此伤心,无论她提出什么要求他都会答应的。
    “我要把哥儿抱到我膝下养。”清欢说。
    这倒是裴徳庸没有想到的,他愣了一下,见妻子仍旧盯着自己,便道:“可以。”
    其实这庶子庶女,本来就该认在正室名下,只是尉迎岚有了女儿,就不想再给裴徳庸和别的女人养儿子,更何况拆散人家母子也无甚意义。不过现在不同了,姐儿没了,她跟裴徳庸日后也不会有孩子,所以这个孩子她要定了。
    裴徳庸并不担心,在他看来这是合理的要求。更何况尉迎岚是什么人,他一清二楚,这个姑娘出身大儒之家,心地善良且正直,绝不会做那种苛刻庶子的事。而且,裴徳庸心里清楚,真要怨恨,迎岚也只会恨他,不会恨孩子,哥儿比姐儿还小,能懂什么?迁怒到孩子身上,从来不是她的作风。“我回头叫人去传话,明日就将哥儿抱来,你……好生将养,我……会担心的。”
    后头那一句他说的很轻,尉迎岚若是听到他承认担心自己,心中不知会有多高兴,可惜尉迎岚死了,躺在棺材里,如今在他面前的不过是个来客。
    其实裴徳庸自己也搞不清楚他说这句话的用意是什么,便是傻子也知道,有了姐儿这事之后,他们之间的裂痕越来越大,只他心中克制不住,关怀之话脱口而出,竟似不受控制,全然不是平日的自己。莫非是经历了这般苦事,却将他心底的想法表露出来了么?
    但妻子没有反应,而是闭上眼睛继续睡了。裴徳庸又在床边陪了会儿,终究觉得心痛难忍,想找个地方好好发泄一下。
    他将妻子被角掖好,走出房门,见那屋檐下走廊上,有一个很可爱的小马扎,便想起小女儿如何乖巧地坐在上头,见他来了便笑嘻嘻扑过来,听闻他要走,就哭丧着小脸可怜巴巴的看。
    无处不有姐儿的影子。
    院子里种的花叫那小东西祸害了不少,爱美的朝头上戴,因着他高大,便要他抱着去摘花,去摘那树上的果子,摘了饱满的三颗,一颗给阿娘,一颗给阿爹,最后那颗才是自己的。
    那么小啊,就那么一丁点儿大的小人儿,这么空落落的就没了,再也不回来了。
    裴徳庸踉跄着回了书房,四下无人,他一拳一拳砸在墙上,泪水止不住,最终发出沙哑的呜咽。
    兰芳这边,一听说要将儿子抱去夫人院子养,登时就疯了,不管不顾地要闯书房,裴徳庸一人灌了几坛子的酒,偏偏醉不了,泪也止不了,将酒坛子摔了一地,一抬头,好像又看到娇娇的小女儿站在跟前,怀里抱着妻子给做的布老虎,歪着小脑袋瞧他。
    鲜活的。
    他伸手去抓,那却是个幻象,闭上眼甩头,再睁开,却又仿佛看见迎岚抱着女儿,母女两个都看着他,这回却不笑了,两张肖似的脸上都是冷淡,没什么表情,好像看着陌生人一样。
    心慌莫名,眨了下眼再看,又好像看着迎岚怀中拥着女儿,母女两个挤在一起蜷缩着,似乎是睡的地方太窄了。就是个一人宽的小木盒子,方方正正,钉的死死的,边角也没有光线透进来,四周阴暗潮湿,总觉得喘不过气的憋闷。
    跟个棺材似的。
    再想看的清楚点儿,眼前就什么都没了,外头传来兰芳的哭声,喊着二爷,还有管家劝慰的声音。
    裴徳庸头痛欲裂,也不知自己在这书房里待了多久,竟喝了几坛子的酒,脑子却清醒的可怕。他揉了揉太阳穴,走了出去:“闹腾什么?”
    他向来威严,不偏不倚,极为公正,是以这会儿兰芳见了他就不敢再闹,只睁着一双含泪美目:“二爷,您要将哥儿给夫人养,可是真的?”
    她身形纤细单薄,此刻正摇摇欲坠,怕是裴徳庸点个头她就能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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