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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晋有喜:爷,求不约-第2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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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就带着方苞一起,去了小阿哥们读书的地方。
现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小福瓜这个特殊班已经又一次并入了阿哥班。
这个班的同学资料如下。
15爷+16爷+17爷+20爷+21爷+22爷+弘晖+小福瓜,共八名。
弘晋已经被淘汰了,虽然他没有被圈禁,但也没再继续跟他们读大班了,还是给了老师让他学习,但,那种放任的态度也是很明显的。
这八个人中,15和16,17和22是同母。16和小福瓜关系又好,所以小福瓜在这个圈子里没受到什么排挤。
而且吧这小一辈儿的几个阿哥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汉女额娘,受宠,但地位不高,几小只争宠,但不争帝位,所以气氛远比大的那几只和平的多。
所以太子被废了之后,没有弘晋那个捣妖嫌,小福瓜的日子过得还是挺不错的。
康熙从后门那靠近教室,老师是熊赐履,看到了之后要行礼,康熙虚指,让他不要说破。
熊赐履就开始问孩子们问题,一个人一个,不需要抢答的。
江山辈有才人出,各领风骚五百年。
22爷就是一个典型的熊孩子,哥哥17年纪比较大一些,实力宠弟弟,所以惯得22有点不知好歹的。
哥哥帮着做作业,哥哥帮着回答问题,哥哥帮着……帮着……帮出一个小草包来。
此小草包虽然课业二五八不通,但人家命不错,这一波里没有三爷,加上小草包还有一个实力宠弟的哥哥,所以日子过得不错不错的。
熊赐履以前是不会随便提问22的,因为每次都会得到各种稀奇古怪的回答,有时候真的很心塞啊。
可今天不能不问啊,跳过一人阿哥,康熙会怀疑熊赐履教学有问题。
所以熊赐履问特别简单直白的,“子曰学而时习之……”
22回答:“算我倒霉!”
熊赐履小眼睛都大了一圈,急道:“这从何说来。”
22老实回答:“昨天晚上跟小福瓜烤红薯来着,忘了写作业了。”所以根本没有时习之啊!没写作业被先生提问,那还不算他倒霉吗?
因为先生一般都是五到六天检查一次作业的,他还想着明儿找哥哥作呢,唉!
所有的人都忍笑忍的要趴轰!
熊赐履赶紧跳过,头疼啊,皇阿哥中的新奇葩,草包中的战斗机来了。
☆、1767。第1767章 学而时习之,算我倒霉
学而时习之,算我倒霉!
大家越想越笑,连一向严肃脸的康熙也被这一群欢乐小包子们吸引了全部注意力。
果然老人和孩子们才是绝配,康熙爷要现在悬崖勒马,回头是岸,放弃美人,还来得及。
熊赐履问弘晖,弘晖的回答有理有据有节,让康熙有眼前一亮之感。
十四岁的弘晖已经长成一位风度翩翩的少年了。
熊赐履又问了小福瓜一个问题,小福瓜回答也是中规中矩,没有特别出彩,可确实是正确答案。
对于七岁的小福瓜能答对问题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毕竟熊赐履并不知道康熙是特别来看谁的,所以他的教学也不可能是以小福瓜为主。
问完了就跳过去,继续讲课。
除了22屁股下面装弹簧之外,20和21都不是特别能坐得住的,主要跟他们年纪有关,都说七八七八嫌的眼睛瞎,这点大的男孩子真是他们一生中最讨人嫌的时候,在课堂上坐着实在是坐不住的。
但小福瓜不一样,他坐着安安生生的,跟个大孩子一样,眼睛认真的盯着熊赐履的嘴唇,聆听着他说出的每一句话。
小福瓜一直没有表现出传统六艺中哪一项的奇才,他真的完全是靠着天生的超高情商和出众的礼仪取胜。
但这样的人生长在皇宫,他的聪慧会被每一个人都看得到。
要知道康熙有95个成活的孙子,可他的一生,连一半都没见全乎了。
就算是有什么庆典,大一些的孙子们还有机会进宫凑热闹,可随着太后去世,宫中无人,孩子们小的时候进宫时间更少,而就算是进宫,那吃饭的位置也是离康熙不知道多远,人脸都未必看清,康熙顶多一眼扫过去,几个小火柴头,谁是谁根本分不清,他就是有再丰富的爱也爱不过来。
当然后期直郡王和太子爷圈禁,各府的孩子越生越多,大部分孩子们就没有入宫面圣的机会了。
小福瓜可以说生在一个极好的时间点上,他也要谢谢三爷,给他那么多一展才华的机会,不然康熙对他的印象也不会那么深,而且还那么武断的就决定小福瓜是孙子辈第一得意人儿。
要知道其它的孩子只是缺少了展示的舞台,比如钮钴碌氏生的小阿四也是天资不凡十分聪明过人的。
康熙飘然的来飘然的走,甚至没有让这群阿哥们知道。
等到康熙一走,熊赐履额头飘汗,他给22布置了作业,你都知道算你倒霉了,先生不让你倒霉不是对不住你吗?
22开开心心接过先生的处罚,反正也不是他寄几写,所以他也不觉得回重作业有什么不好的,总感觉哥哥大手一挥,什么都能搞得定的。
康熙对自己的孩子都很关心,所以孩子们七八岁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他心里是有数的,小福瓜虽然在读书上并没有表现出惊人的能力,但能跟在这个班,而且能听懂和能很好的回答问题,这已经就说明小福瓜的不凡了。
☆、1768。第1768章 伤心的人各有各伤心
就算是小福瓜特别特别合适当皇太孙,可一想到老十,康熙爷也是真心觉得不合适。
老十在学习确实是个大草包,象今天22这样的趣味问答,老十小时候也没有少创新,大清交到这样的儿子手上……他是有多对不起祖宗啊。
不过老十做为太子候选人,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入了康熙的眼睛,这还是托了小福瓜的福。
当然小草包22同学,当天就面临了皇阿玛的亲切谈话,在抽查了一些最基本的简单问题后,皇阿玛决定让他加倍做作业,一百二十遍显然也不能满足22那颗奔放的心灵了,康熙爷觉得二百二十遍才能达到震慑的效果,小22是哭着回宫的,他抱着17的大腿,哭得不能自已,深感有今天没明天。
17安慰弟弟:“傻瓜,那是皇阿玛喜欢你呢?你看十哥小时候人家也是说他学习不上进,可现在呢,谁过得能比十哥好?你至少比十哥小时候可爱多了,你就放心吧,你的前程好着呢。”
小22觉得哥哥说的很对,就放心了,想去睡觉。
可小17说还不能睡,他得做作业,今天是皇阿玛交待的,他不能帮着作了,小22忍着忍着忍不住了,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惨得哟~~
。。。。。。
康熙爷心里虽然也有一个大概的考察对象范围了,他老人家身体也是一天好过一天的,很快就到了他过寿的那天。
康熙觉得这不是大寿不用大办,所以来客的范围有所缩小,气氛也有一些沉闷。
直郡王最近一直在联系各路人马,想把太子搞死,省得过几天皇阿玛心软又把他放出来恶心人。
能废一次就能废二次,同理,能复立一次就能复立二次,所以大家都觉得现在最大的危险不是别人,还是废太子,把他搞死了,大家再力拼也是完全来得及的。
直郡王就招了心腹喇嘛巴汉格隆来商议,怎么样能把太子弄死了。
喇嘛巴汉格隆本来是不打算在这事上出主意的,毕竟这事沾身,那就是非死即残。但架不住直郡王一直逼他,要知道太子死了,大家都觉得直郡王最有可能继太子位,所以巴汉格隆还真不敢不听直郡王的。
他就不得不拿出了自己的看家本事,厌胜术,可问题这厌胜术巴汉格隆也不精通啊。
巴汉格隆就提议了,“郡王爷,我对厌胜之术研究也不深入,毕竟这种害人的东西,一般人也不会特别研究它的,我只是知道步骤,但我从没有做过这样的事,这样吧,我给你推荐一位能人,他的厌胜术远超于我。”
直郡王就问:“是谁?”
“五官正石大人。”
直郡王道:“那个人不行?”
“为什么?”
“那是四弟的外室,还帮四弟生了个女儿,我用谁也不能用她。”
“那,那只能让我免力一试了。”他也没敢把话说死了。
“不,不是勉强一试,而是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诺!”巴汉格隆内心忧郁的跟条狗似的,还是死狗!~
☆、1769。第1769章 这大清还是朕的大清
压力好大,巴汉格隆觉得天都要塌了,要知道厌胜术被吹的牛哄哄的,但这玩意儿真不是一般人照着书照猫画虎就能做出来的。
比如他以前也有小心眼儿,恨过别人,看到自己的技能书上有厌胜术,就抱着研究心态一步一步照做,连偷对方的衣服都是贴身的小短裤,保证对方有痕迹沾上,然,卵用都没有。
他以为自己是哪个步骤没有做到百分百的用心,细节上出问题,结果又照着做了好几遍,导致被害人的几件旧短裤被偷得精光,让他天天疑心有人暗恋寄几。
巴汉格隆就此对厌胜术就绝望了吗?
并没有。
每一个野心家都是很努力的,在他的学技能生涯里,他对厌胜术做了无数次的实验和努力,但除了看到被厌胜的对象越来越活蹦乱跳之外,毛用没有。
他回家就想着,要不,就做吧,反正是假的,也不会有什么真正的危害,只有寄几跟直郡王知道也不是大事。顶多最后寄几说太子爷龙威护体,他厌胜不了就是了。
毕竟厌胜术也有这样一说,被厌胜的人福气和贵气都是可以抵抗厌胜之气的。
。。。。。。
第二天早朝,有人提出要立太子,又有人说直郡王胤禔才华横溢,并具有种种美德,且他在皇子中年龄居长,替乃父作事最多。三次随康熙帝出征、巡视,都有所作为。第一次是康熙二十九年,年仅十八岁的胤禔奉命随伯父抚远大将军福全出征,任副将军,参与指挥战事;第二次是随康熙帝亲征噶尔丹,他与内大臣索额图领御营前锋营,参赞军机,第三次是随同父皇巡视永定河河堤,任总管,还衔命祭华山。
品德好、居长、能干,直郡王应该当立为太子!
康熙一听这话就不高兴了。
朕特么的还活着呢,这个国家只要有朕在,太子什么的,有辣么重要吗?
直郡王找巴汉格隆厌胜太子的事康熙爷是不知道的,但直郡王上窜下跳并且跟康熙保证不让他老人家脏手,他负责把那个不孝不义的东西给结果掉,康熙却是知道的。
现在发现直郡王还在联合很多大臣要联名上本的抬举直郡王为下一任太子爷,康熙就有些方了。
他老人家是什么人,那是个愿意看人脸色的吗?是个会在乎别人心情的吗?
康熙爷直接就当朝说了:“朕并无欲立胤禔为皇太子之意。胤禔秉性躁急、愚顽,岂可立为皇太子?”
直郡王本来在朝上还喜不滋儿的,一听这话,差点没闪了腰了。
合折,皇阿玛,你并没有看好我?
康熙爷将太子候选人1+3+4+8+10+14等六人中,将老大直郡王先划掉了。
这吃相太难看,太子是你们的哥哥,这才废了几天,你们就急疯了眼,你们的耐心比太子还不如,朕要让你们当了太子,你们不得马上觉得朕也碍眼了!
傲娇的康熙爷一巴掌将直郡王当朝抽成狗,心里稍为舒服了些。
这大清还是朕的大清!
你们谁说话都不好使!
☆、1770。第1770章 老十和四爷。
老十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康熙列为考察对象了。
他现在每天小日子过的美的很,太子爷父子两不再针对他们爷俩儿,也是松了口气。
走哪别人都恭维他,听着那些顺心事儿的话,感觉人生到处正能量。
他不是傻瓜,肯定是知道大哥三哥都在七上八跳的,但是老十和手下一帮幕僚商量,知道他俩蹦得最凶,但并没有卵用。
邬思道认为四爷和八爷是夺嫡的最大热门,其他的人根本都不够看的,当然他没有说在他的心目中老十才是真正的第一热门。所有的人都比不上他主子的光芒,特别是他家还有一个小福瓜。
4月天越来越热了,老十就想着带全家去郊外玩一玩,让孩子们亲近亲近大自然。
原文瑟非常非常赞同这个主意,晚上也是好好的把老十的那把枪摩擦了又摩擦,一直伺候到他非常满意。
当然,现在老十那个芹菜汁儿是一天不漏的喝,有时候还主动要求一天三餐的喝,唯恐自己的能量太强大了,一杯芹菜汁也压不住他了。
原文瑟憋不住的笑,老十认真起来,确实太可爱了。
小肥仔们听到这个那有不欢喜的,恨不得把天都蹦下来,只可惜哥哥小福瓜在宫里上学,没有办法跟他们一起去。
老十的郊外庄子和九爷在一起,因为这片山区有温泉水,地价非常的高,而且越到后面有价无市,不是普通人能住的地方。
这些庄子基本上都是康熙赐给他们兄弟的,所以一路上他们经过了四爷的庄子。
老十带着全家人过去打个招呼,结果,看到四爷带着三个儿子正在种地。
“四哥,你这是在干什么?”老十惊讶地问。
“让孩子们知道知道粮食得之不易,也顺便顺便活动活动腿。”四爷表情很平淡,好像是根本是不值一提的小事。
几个小肥仔看到,个个都好奇的不得了,要求帮助四伯伯下田种地。
老十严厉呵斥了他们,四爷家的两个侄子,对他的孩子可并不怎么友好。
想种地容易啊,回自己庄子上有多少不能种的。
四爷对老十家的几个孩子还是比较喜欢的,但是种地吧,这个活又累又脏,确实不适合这么小的小孩子,再加上看到老十也不是很情愿,他也就没再说什么了。
两兄弟现在还能保持比较亲密的关系也是不错的。
四爷有时候真不知道这个弟弟头脑在想什么,不过在他的心中老十绝对是他的劲敌!
好在两个人,起码现在是一种淡淡的同盟关系,四爷就对他们父子越发的客气了,还留了他们吃饭,饭桌上的菜就是他们自己种的庄稼,小孩子们一听,太兴奋了都多吃了几碗饭。
四爷亲自种这些菜呀什么的都好几年了,但是他对这个真的有点兴趣,一是能够修身养性,二则也显得自己淡泊悠远。
老十一家子回来之后,小肥仔们叽叽喳喳的围着原文瑟说种菜有多好玩,要自己种菜给小福瓜吃,给皇玛法吃。
☆、1771。第1771章 老十一家种田记
原文瑟当下就同意了,温泉庄子很大,本来就有很多不错的田,有很多擅长种菜的老农民,带孩子们种菜太容易不过了。
不过呢嬷嬷们都说这要给孩子们做一套种地的衣服,不然下了田了,这绸缎的衣服即不舒服也可惜了,孩子们的一身衣服,比他们种出来的菜可要值钱多了原文瑟一向是听人劝吃饱饭的主儿,拍板同意了。
当天几个人坐车过来,本来就有点累,休息休息,看看周围的景色,挑块地方,农民们先去平整平整规划规划,再商量商量种点什么比较合适。
原文瑟的意见老十当然举手通过,孩子们只要有玩的,都无所谓。
温泉庄子对孩子们的诱惑力太大了,处处都透着新鲜有趣,当天晚上,玩疯了的孩子们根本没有意识到换床换房了,个个倒头就睡。
小红包百日后,就长出第三层下巴,那模样儿比多肉看着都胖乎,完全是超重儿了。
但这个超重,只是相对于普通孩子的,重量还是在人类想象力之内的,所以原文瑟倒是没有象对多肉那样紧张收着不让人看。
这天热,也没给小红包多穿衣服,只穿着改良版的和尚领衫裤,下面带着一条薄薄的尿布包,象内裤一样交错打包,一条小裙子罩着,模样可爱完。
小家伙吃完了奶,小腿特别有劲儿,踩着人手就能站起来,看到多肉就打心眼里开心,那么笑,无耻小嘴张开着,那嫩乎乎的样子,把个多肉粘乎的,都跑不开。
第二天一清早儿,孩子们起来了。
敦亲王府的孩子们都起得比额娘早,没办法,只要他们愿意醒来,精奇嬷嬷们肯定是为他们穿衣服,不然他们没有办法适应上学的时间。
总不能别人家的孩子早上四五点起来上学,敦亲王府的孩子们九点半起来,这不象话,老十也不允许,毕竟这都是儿子们。
原文瑟呢,只要孩子们能睡到六七点钟,她也就知足了。
她自己倒是没什么的?
老十就直接说了,她这一胎接一胎的,可怜见儿的就没闲着,这生了六个儿子了,这功劳是有多大,大家有目共睹,所以老十就一直对内对外宣称原文瑟身子弱,早起容易头晕,所以原文瑟一直是八点半左右才起床的。
原文瑟起来,孩子们都跟老十下地去了,她慢悠悠的洗漱好了,让人抱着孩子,再有几个人擒着孩子的东西,坐着两个人抬的小轿子也跟着去地里了。
不是原文瑟不走路,这天热,她穿着的绣鞋不经磨,要是在地里踩一回,回去就得扔了。
这一双鞋子从纳底到成形不知道经过多少手工,虽然不说多值钱吧,至少一两银子也是要的,就这么扔了也是太可惜了。
她就打算远远看一眼就完事,她其实真是不想下地,原文瑟家渣爹就是乡下人,家里还有不少地,小时候每次跟着爹回乡下,总路不了被原奶奶叫到地里,干些杂七杂八的活。
☆、1772。第1772章 老十一家种田记2
水田里有蚂蟥,菜地里有青虫,乡下大宅子里有老鼠和蟑螂,还在那田间地头一群群的蚊虫们几百上千只嗡成一团,走路的时候都撞人脸上,这些都是原文瑟不太喜欢的动物。
她知道这都没多少攻击力的东西,很多乡下女孩子都能适应良好,但她就是真的不喜欢。
老十这一次挑的菜地大概就一亩左右,被分成十几垅,早就给收拾的平平整整的,老十就跟孩子们商量着种上一些杂七杂八的蔬菜,一样种得也不多,就一小片儿。
孩子们也穿了背心短打的衣服,露出白嫩嫩的小胳膊小腿儿,一个个认真的将菜子儿往泥地里按,按一颗,浇一浇水,洗一洗手,再拿小花锄头点个洞,再继续下去。
主要是孩子干净惯了,真玩泥巴还真跟原文瑟记忆里大胡同里的孩子不一样。
总之远远看过去,这画面还是分外养眼的。
只是老十身边好象跟着一位特别会献殷勤的大姑娘,那身材饱满的,胸前跟两个水蜜桃似的,晃悠悠的,手里拎着个小蓝子,里面放着些菜苗儿,正凑过去勾着头低声在老十耳边说着什么。
“主子,奴婢去给爷请安。”格桑花一看到这种贱人,就受不了的想要上前,相信只要看到了原文瑟,敦亲王根本不会理这些贱人的。
原文瑟一摆手:“别这样大惊小怪的,咱们爷身边什么时候能少得了这些人。”
别说现在老十正得了圣宠,又是所有阿哥里级别最高的亲王位,就算是老十什么没有,光靠他那张脸,那通身的爷们气派,那就少不了女人惦记着。
男人出轨不出轨的,真是要靠男人寄几,做为妻子,唯一只能提高魅力,其它的,整天严防死守的,不让女人靠近爷们,那不过是下下之策,完全没意思。
老十本身对于女色的抵抗力是惊人的,何况此时他的儿子都在他身边,更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了。
原文瑟相信,在现代,就算是寄几结婚了,那也不会少了男**慕的眼光,优秀的外表总是更吸引异性,再加上老十的身份,那吸引力更是倍增,怎么挡也挡不住。
果然,一看到原文瑟来了,老十抬头就呵呵一笑,一会儿将几小只都带过来,到了树荫下,有桌有椅有吃有喝的,说真话这种种田真就象是给孩子过家家一样。
那个女孩子倒是没敢过来,远远蹲在地里,平整庄稼,看那动作,好象也是个生手。
这个世界上永远不缺想给有钱的男人做小三的上进姑娘们,原文瑟就没有再关注她了。
几小只,兴奋的不得了,恨不能一夜过来庄稼就长出来了,他们之前见过的不过是原文瑟府上芽苗菜,那东西长得很快,一天一个样儿,特别是冬天,原文瑟挺喜欢在屋子里放几盆芽苗菜的,孩子们也是见过的。
几小只都很遗憾小福瓜没来,可就是没办法,多肉就说写信,写信。
☆、1773。第1773章 给小福瓜的信
小多肉虽然才四岁,可却是一个十分有见识的宝宝,他见过小福瓜给康熙写信,会有人骑马将信送到皇玛法手里,这样信来信往的,特别让人有期待感,他早就期待着能给小福瓜哥哥写信了。
他这话,所有的哥哥们全是秒懂啊。
可素……
他们全都不会写字。
敦亲王的孩子们写字都相对比较晚,因为原文瑟说孩子们的手骨头嫩,迟一二年写字更好,反正又没有人说四岁练字的就比六岁练字的写得更好看。
淘宝就想着让额娘帮着写,皮蛋觉得老十更有学问,三元觉得吧叫谁都不如寄几,多肉觉得写不出来还画不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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