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重生之凤祸江山BY非优-第22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她真的就是红妆啊,一直就在他的身边,一直就在默默地看着他,可他为什么一直都没察觉呢?
他明明是那么地想念她,他明明是那么地渴望见到她,他明明是那么地爱着她啊……
得到,错过,又得到,又错过,这是何等的痛悔……
当他回过神来时,他已经栽倒在那具棺材之前,遍体鳞伤,身心俱痛。
他趴在地上,看着红妆的尸骨,久久不动。
他还能怎么样?
他还能做什么?
什么都做不了。
良久,他撑着沉重的身体,踉踉跄跄地爬起来,走了几步后,掉栽进那具棺材里。
“我该怎么办?”他想哭,却没有眼泪,“我该怎么办?”
只有死了吧?
唯有一死,才能解脱这样的悲伤与痛悔吧?
他抽出匕首,往手腕上一抹,然后将匕首一丢,拉过棺盖,将红妆的尸骨拥在怀里,蜷成一团,静静地等待着与她在另一个世界里相会。
鲜血急速流失,他的意识迅速远去。
最后,什么都没有了。
没有光明,没有声音,没有意识,什么都感觉不到,时间也停止了,这就是死亡的感觉。
时间似乎停止了很久以后,又开始慢慢地流动了。
似乎有轻轻的风吹在身上,空气中似乎有青草与花的香味,肌肤能感受到温暖是什么感觉。
他慢慢地睁开眼睛,看着眼前的世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他的脑海里仍然是空白的,世界仍然是没有颜色的。
他认为自己是死的,
他认为这就是死后的世界。
直到耳边传来宛如从天外飘来的琴声,熟悉的琴声。
他的眼珠子这才略为转了转,微微有了一缕活者的光泽。
他又没死成吗?他试着动了动身体,没有半分力气,左手手腕更是痛得无法动一下。
死亡之前的记忆,终于涌上来。
他苦笑着,闭上眼睛。
这就是惩罚吧?上天惩罚他一次又一次地活下去,活着承受这样的悲伤与绝望。
如果真是天意,他没有资格,也没有能力反抗这种天意,因为,一切都是他应得的。
身边响起轻轻地脚步声。
有人在床边坐下来。
“你不能死。”那个人用沙哑的声音说,“因为,红妆不想你死。”
他的身体颤抖起来,睁开眼睛,盯着她。
那是个女子。
一袭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青衣,即使是在屋里,她也戴着斗笠,蒙着面纱。
感觉很普通的女人,身姿却优雅从容。
“你为什么知道红妆?”他问。
“红妆还没有死。”她说,“她的魂魄,一直留在你身边,她还要跟你一起好好地活着,所以你不能死。你若就这样死了,她不会原谅你的。”
他笑得有几分惨淡:“我死了,我们的魂魄便能永远在一起,不好吗?”
是她救了他吧?
为什么总是有人不让他死呢?
他活呢,到底有什么意义?
女子摇头:“活着在一起才有意义,死了便什么都感觉不到了,所以,为了她,就请你好好活下去。”
他没有说话,只是淡笑,脸上,了无生气。
女子从袖中摸出一样东西,放在他的手里:“这是红妆交给我的,她让我转交给你,她希望你为她做最后一件事,那就是,好好活下去。”
看到这样东西,早就没有眼泪的他的眼睛,忽然就泛起了水光。
是那块玉佩。
他送给红妆的那块玉佩。
既然有她的玉佩为证,那就不会错了。
“如果……”他慢慢地道,“如果这是她的愿望,那么,我会做到的。”
如果只是活下去,他想他可以做到。
面纱下的女子的脸庞,看不出是什么表情,但她的口气,似乎轻松了一些:“我端些吃的给你。”
她端着一大碗鸡丝粥回来时,他已经坐在窗前,梳戴整齐:“红妆的尸骨呢?”
她将那碗粥放在他的面前:“就埋在屋外。”
他不说话了,慢慢地将那碗粥吃完之后,扶着墙壁,慢慢地走出去。
茅草屋外,有一个新建的坟墓,没有墓碑。
可他就是知道,那一定就是红妆的坟墓。
他走到墓前,盘腿坐下,静静地看着坟墓。
红妆,他在心里平静地道,如果你要我活下去,那我便活下去,日日夜夜与你相伴,直到我的心跳自行停止。
蒙着面纱的女子,一瘸一瘸地走出来,停在他的身后。
面纱之下,有泪水划落,一滴一滴,落在地面上。
他不知道。
他只是看着她的坟墓,宛如雕像,心如止水。
从这一天开始,他就一直坐在她的墓前,一直看着她的墓,哪里都不去,也不说话,风雨无阻。
要不是蒙着面纱的女子以“你答应过红妆会活下去”为由,逼他吃些东西,他一定会饥渴而死。
如此,一个月过去,他瘦了,黑了,脸上满是胡碴子,再也看不到往日的风采。
无论面纱女子如何劝他,他都无动于衷,每日还是如磬石一般坐在红妆的墓前。
终于,又过了一个月后,他在红妆的墓前倒下,再也站不起来。
他虽然活着,却已经对人世没有任何留恋,更没有求生的欲望。
面纱女子半抱半拖,艰难地、一瘸一瘸地将他拖进屋里,放到床上,拿毛巾沾了水,擦拭他干燥的嘴唇,并撬开他的唇,给他喂水。
水流进他的唇里,他还能活下去,但是,没有求生欲望的他,意识与灵魂已经陷入黑暗之中。
在这个黑暗的世界里,他看不到红妆,却听到了她的哭声。
“你怎么这么傻呢?好不容易才活下来,好不容易才能相守,你怎么可以这样放弃自己呢……”
“你怎么这么傻呢,我明明就在你的身边,从来就不曾离去,你为何就感觉不到呢……”
“我一直在等,等你看到我,等你明白我,等你接受我,然而,你却又要丢下我一人离去……”
“死了,便真的什么都没有了,我不要死后与你相聚,我只要活着与你相守,只要这一世,哪怕只有一年,一月,一天……”
“我求你了,睁开眼睛,好好地看看这个世界,看看我……”
“我就在你的身边,不论是生是死,永远都不会离开……”
……
而后,他听到了熟悉的琴声。
跟很久很久以前,他在走投无路之时,听到的琴声一般。
美妙,清澈,欢快,如山泉一般流过他的心间,洗尽风尘,淘尽浪沙,只剩下清明和平静。
琴声之中,她在低低地说话:“还记得吗,你说过,待我年满十六,你定骑白马,载百里红妆,迎我入红帐,一生只为我画眉……”
“而今,我就在这里,你呢,你为何还迟迟不骑白马而来……”
……
眼泪,从他紧闭的眼睛里流了下来。
他没有睁开眼睛,只是坐起来,撑着身体下床,摸着墙壁和扶手,慢慢地、一步一步地往声音的方向走去。
近在咫尺。
琴声停了,她就站在咫尺之处,离他是那么、那么地近,一伸手,就能碰到。
他触到了她的脸,温暖的、湿漉的脸。
“红妆,是你么……”他哑着声音,问。
“是我……”她在哭。
“我很想你……”他说。
“我也想你,想得快疯了……”她说。
“告诉我,这不是做梦,这不是幻境,这是现实,你就在我的面前,活生生的……”他说。
“这不是做梦,也不是幻境,这是现实,我就在你的面前,活生生的,如同你就在我的面前,活生生的……”她说。
他眼里的泪,滴在地上:“向我保证,会永远留在我身边,不管我过去做过什么,不管我曾经如何对不住你,你都会留在我的身边,永远不会离开……”
她哭着道:“你睁开眼睛以后,如果还希望我保证,那我一定保证……”
他慢慢地睁开眼睛,凝视着她的脸庞。
她的脸庞,全是泪水:“告诉我,你还希望我留在你的身边吗?”
“当然,”他深深地凝视她,轻拭她温暖的泪水,“我要你永远向我保证,永远都要做到,而我,也会如此,至死都不会离开你。”
她“哇”地哭出声来,又哭又笑:“我保证,我永远不会离开你,至死不离……”
他吻住她的唇,不让她再哭下去。
然后,他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今生今世,他们再也不会分开。
(正文完结)
正文 540 大结局1
每到赶集的日子,那对神秘的夫妻就会手拉手着,一起上街买东西。
丈夫的脸上,总是戴着半张面具,妻子的脸上,总是蒙着面纱。
他们的穿着打扮都很普通,不爱说话,也不见与别人来往,只有到赶集的日子才会出现,原本,人们并不会注意到他们,但是,他们总是不露出真容,而举止又脱俗斯文,跟平头百姓的粗鄙完全不一样,时间一长,人们就慢慢地注意到他们了。
丈夫显然非常疼爱妻子,他总是一手拉着妻子,一手拎着大大的菜篮子,从来不让妻子付钱,也从来不让妻子拿东西。
妻子吃东西的时候,他都会温柔地看着她吃。
凡是妻子想要的东西,他都会买,绝不犹豫,绝不小气。
妻子的腿脚有些不便,走路有些一瘸一瘸的,不能走快,但丈夫从来不催她,总是陪她慢慢地走,看得出来,他非常享受跟妻子在一起的时光。
人们相信,他们一定是容貌有些“特殊”,才会掩饰自己的真面目,但是,他们的恩爱还是羡煞了旁人。
一对无妻,即使对方身体有恙,也能不离不弃,恩爱非凡,这不是很让人惊叹吗?
时间久了以后,人们在羡慕的同时,也对他们的真面目感到好奇起来。
他们到底长得有多丑,才会如此掩饰自己的形貌?
不过,他们从来不在别人面前揭开面具与面纱,即使是在他们大婚的那一天,都不曾露出脸庞。
说到他们的大婚,又是城东郊的大事一桩。
他们成亲的时候,把十里八乡的百姓全请过来白吃白喝,按理说,他们明明住的只是普通的茅屋,整座叽啾山里也只有他们这一户人家,感觉不是什么有钱人家,但是,他们却偏偏请了上千号人来吃流水宴,操办宴席的还是城里最大、最有名的几家酒楼。
那些酒菜点心,都是从酒楼里快马运来的,端上座的时候,还是热的。
不仅如此,客人们走的时候,还分得一包鼓鼓的、非常上档次的糖果和糕点,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平生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饭菜与点心,记忆十分的深刻。
这场婚事的流水宴,足足摆了三天,场面十分的浩大,得花多少钱啊?
客人们都想不明白,这对夫妻哪来这么多钱,又为何宴请这么多不认识的人?
丈夫的解释是,他和妻子皆无亲无故,他想给妻子举办一个盛大的、热闹的、难忘的婚礼,所以才花掉所有的积蓄,请了这么多客人前来庆贺。
众人这才明白,纷纷夸他是个好丈夫,都想知道是怎么样的女子,能得到他如此用心地对待,不过,至今为止,没有人见过他妻子的容貌。
有人问他:“你的娘子一定长得倾国倾城,你舍不得让别人看上一眼吧?”
他只是笑着说:“我的娘子并非倾国倾城,但在我眼里,她就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子。”
听了他的话,别人心里都明了:他的娘子,只有在他的眼里才“美丽”,在别人的眼里,恐怕是相反的,所以,才需要时时用面纱遮住。
想到这里,众人也就不再好奇了。
这对夫妻住在叽啾山里,附近没什么邻居,除了举办婚礼那几天,他们也不与任何人来往,算得上深居简出,独来独往了,没有人知道他们的来历和底细,也不关心这些。
只是后来,时间长了,这对夫妻如此恩爱,加上他们又是如此神秘,便慢慢地出了名,成了城里最有名的恩爱夫妻,未婚的少女总是说“要嫁就要嫁个像叶公子一样的男人”,已婚的女子总是对丈夫唠叨“你就不能像叶公子一样疼爱自己的娘子么”,总之,这对叶氏夫妇的恩爱,举城皆知。
但是,叶公子与叶夫人,到底长什么样儿呢?
只有两个人长得一样丑,才能如此恩爱吧?
这个疑惑,一直到了将近年关的时候,才得以解开。
那天,风很大,因为是过年前的最后一个赶集日了,集市特别热闹,琳琅满目的年货一溜儿排了几里地,街上熙熙攘攘的,十分的拥挤。
这天,叶公子像往常一样,拉着娘子的手,一起采办年货。
跑过鞭炮铺子前的时候,一个小孩不懂事,点了一串鞭炮,就往路中央抛去,路上拥挤,人人都在挑选、买卖东西,点燃的鞭炮突然甩过来,众人都受了惊,纷纷惊叫着四下躲避。
在混乱之中,腿脚不便的叶夫人被撞倒在地上,其他路人收不住脚,摔倒了,眼看着就要压在她身上,这时,叶公子将竹筐一丢,扑到她身上,双臂撑起她的身侧,将她保护在自己的身下。
几名路人就这样压到了他的身上,而后不住挣扎,努力地想爬起来。
叶公子一动不动,哼都不哼一声,只等着那几个人先爬起来。
那几个人在挣扎之中,手脚乱挥,其中一个人的手就摁在叶公子的脸上,无意中将他的面具给扯掉了。
那一瞬间,混乱的现场突然就安静了片刻。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的脸上,无不惊艳。
那张脸,岂止是“好看”两字可以形容的?那样一张脸,根本就超出了正常人的范畴,甚至连画里的神仙,都没有这样的美啊!
叶公子意识到自己的脸庞被看到之后,并没有什么反应,而是迅速站起来,先扶起娘子,而后捡起面具,戴上,然后拉着娘子的手离开。
虽然他的真容只露出短短片刻时间,但他的绝世容颜,却已经轰动全街,在城里传开了。
打那以后,叽啾山就没再清静过,有一些多事和好奇之人纷纷跑去叽啾山,想一睹叶公子长得到底有多美,同时也想知道,叶夫人又是如何的倾国倾城?
在世人看来,像叶公子这样的绝美男子,必定娶的也是一个绝色美人,否则,他的心理能平衡?他能跟娘子如此恩爱?
因此,谁不想看看叶夫人到底有多美呢?
只是,跑去叽啾山看美人的人很多,却无一人看到,因为,叶公子拒不见外人,也不允许外人踏进家门一步,想硬闯的人都莫名其妙地晕过去,而后出现在山脚,想不起之前的事情来。
就这样,过完了年,又到了开春,还是没有人能再见到叶公子的脸庞,更不知道叶夫人到底长得有多美。
直到三月份的第一个赶集日,叶公子才又带着叶夫人去集市买东西。
叶公子的美貌已经传开了,这一回,他们再次出街,就算仍然戴着面具,还是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到处都引来别人的围观指点与窃窃私语,特别是那些年轻的女子,更是跟在他们的后面,用好奇和爱慕的目光看着他们。
叶公子虽然没有说什么,却散发出了明显的不悦。
他不像以前那般陪着娘子慢慢逛街,而是迅速买了需要的东西,拉着娘子就回去。
因为是开春,天气转暖的缘故,这一天的人流也特别多,显得有些拥挤。
一个打扮得很是花枝招展的女子迎面而来,走得很快,“一不小心”就撞到了腿脚不便的叶夫人。
“哎呀,不好意思,撞到你了……”女子惊呼一声,顺手一扯,就将她的面纱给扯了下来。
原本,众人都在明着暗着盯着他们,这会儿看到叶夫人的面纱被扯掉,个个都擦亮了眼睛,等着看叶夫人有多美。
见到真容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倒抽了一口冷气,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她竟然是长成这、这样?
这也太、也太惊人了吧?
叶夫人没想到面纱会被揭开,愣住了,但只是眨眼的功夫,叶公子就抱起叶夫人,以风一般的速度,转瞬远去。
叶夫人将脸埋在丈夫怀里,由得丈夫带自己离开,那样的画面,一如既往的恩爱,本该让众人继续羡慕才是,然而,因为看到了叶夫人的脸,此刻,众人都回不过神来。
这叶夫人……怎么长成这样?
如果她跟普通人站在一起,也许还不会让人觉得丑,但跟叶公子站在一起,那种对比,实在太强烈了!
面对这样一张脸,叶公子这样的绝美男子如何爱得下手?
那名扯掉叶夫人面纱的女子愣了一下后,尖叫:“好丑啊——那个女人好丑啊!这世上竟然有这么丑的女人,娶了她的男人,那得多可怜啊?”
众人虽然觉得她说得过火了,却也不得不承认,这叶夫人跟叶公子站在一起,何止不相合,简直就是、就是一个天一个地啊,那位叶夫人,长得实在……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可惜了,真是可惜了,那般绝美的叶公子,竟然娶了那么丑的一个女人为妻。
众人无不摇头叹息,那些妒忌心重的女人们,无不在心里道:就那种又老又丑的女人,也配嫁给叶公子?
她们怎么样都比叶夫人强多了,叶公子娶那种女人,不如娶她们!
那种女人都能嫁给叶公子,那她们岂不是更有资格?
当下,就有一些女子蠢蠢欲动起来。
叽啾山下,叶公子将怀里的女子放下来:“你今天受惊了吧?那个女人——”
他眼里闪过寒气:“一定是故意的,我饶不了她。”
“好了,别生气。”叶夫人理了理他的胸口,笑道,“她又没干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不就是让别人看到我长得有多丑吗,何必跟这种人计较。”
正文 541 大结局2
他凝视她,眼中的温柔无法伪装:“你长得不丑。”
叶夫人摸了摸自己的脸庞:“凡夫俗子的眼光,怎么能跟你比?咱们别跟这些凡夫俗子计较了啊。”
叶公子哼了哼:“这次就算了,再有下次,我一定要她好看。”
“知道了知道了。”叶夫人拉起他的手,“进屋去吧,我熬鸡汤给你喝。”
叶公子这才道:“你先进屋休息,我把鸡宰好了切好了,你再进厨房。”
叶夫人点了点头:“嗯,我等你。”
说罢,她转身进屋,坐在梳妆台前,看自己的脸。
这张脸丑吗?
她很认真地看了看,唔,好像真的挺丑的,但因为夫君不在意的缘故,她从来没介意过。
现在仔细一看,确实算不上好看啊。
这具身体,原本是避风巷后一个女乞丐的身体,那天,她被影如梦杀掉之后,魂魄不知怎的又附在这具身体身上,她想这一定是天意,便又折回来,将苍巴打晕,将梁红叶的身体带走。
原本,她是想和夜九埋葬在一起的,但因为魂魄附在这具身体上的缘故,她想她需要给红叶单独立一个坟,好让她的家人将来可以拜祭,便在蔷薇行宫的废墟上给红叶修建了一座坟,并留了一封信给夜九,让他只带着红妆的尸骨离开即可。
哦,他现在不叫夜九了,而叫叶不离。
夜九已经不存在了,当然,红妆也不存在了,她现在叫洛小妹,因为她的小名就叫“小妹”。
叶不离回到郦央以后,她就一直在暗中跟着他,一直跟到遥州,并跟到叽啾山,在他自尽之时救了他。
想到那个时刻,她还心有余悸。
她腿脚不便,不能及时跟上他,加上看到苍巴出现在附近,更是不敢轻易靠近,直到苍巴离开以后才跑过来,结果就看到他奄奄一息的样子……好在她总算赶得上了,要不然,她又要后悔一辈子了。
早在郦央的时候,看到他平安归来,她当然很激动,很想跟他相认,然而,她无法以这具身体与他相认,只能再度默默地在暗中跟着他。
这具身体,是一个女乞丐的身体,三十多岁的年纪,脸上有水痘遗留下来的疤痕,腿脚不好,身材更谈不上婀娜多姿,这样的她,要如何与他相认?
所以,她只能跟着他走过千山万水,却无法与她相认。
在跟着他的过程中,她一直带着那块玉佩,隐隐想明白了很多事情,尤其是那块玉佩的事。
一定是那块玉佩,保留了她的魂魄,并让她得以转生到将死之人的身上。
那天,她被影如梦杀死的时候,虽然死得平静,但她的潜意识里,怎么会不想着他?怎么会不渴望着与他相聚?怎么会不想着“如果能够重来”?
而巧的是,此时的郦央,战争刚过,尚有许多流民和难民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