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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个皇帝回现代改造:暴君的小妾-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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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敲门,进来的是大中。
    他刚才大堂上来,看见黄晖和冯丰两人离去。他忿忿不平,“老大,那个小子有点欺人太甚,要不要出手教训他一下?”
    “不用!”
  他只说两个字,坐在椅子上,觉得全身疲软无力。他想,也许需要被教训的,应该是自己。
    终于还是忍不住:“黄晖的情况你都调查清楚了?”
    “都清楚了。他父亲是一名律师,母亲是中学教师。他本人研三,没有任何不良记录。”
    普通的一家人,可是,黄晖,他并不普通。
    一个能在比赛最后30秒战胜叶嘉的男孩子,那是什么样的心理素质?
    冯丰胆小,有这样一个人互补,看起来也许是好事,可是,此刻,自己为什么偏偏绝不甘心?
    他握紧了拳头,心里有股强烈的冲动,要冲出去,抓住黄晖狠狠地揍一顿,就如自己以前警告过冯丰的,要一根一根拆了他的骨头。
    没想到,自己和叶嘉鹬蚌相争,最后还是黄晖这个渔翁得利。
    他凭什么?
    他一家人,是否足以让冯丰生活得很幸福?
    “老大?”
    他暗吸一口气,即便自己懊悔得要吐血,又不能在这样的关头搅乱,除了令她痛苦,加重各方压力,他想不出还有什么其他好处。
    “老大,今后我不用再跟着冯小姐了吧?”
    大中气愤,改口不说“大嫂”了。
    这些日子,在C大潜伏,已经把他快闷坏了。原来,整天保护的是别人的女朋友,这算什么事?那个女人又根本不知情,更不会领情。
    “她根本没有任何危险,跟着她也没用。”
    李欢想了想:“那就暂时不用了。你先查一查,究竟是谁想买我在郊外的那套别墅。”
    “好。”
    两人过了马路,冯丰觉得身子异常疲软,几乎是整个贴在了黄晖身上。黄晖察觉她的异常,手放到她腰间,轻轻搂住她:“冯丰,你不舒服?”
    她看着他关切的脸,摇摇头,笑得那么喜悦,这是一种平视的尊重和关切,有这样一个人给自己壮胆,真是一件好事。
    一辆出租车停下,黄晖扶她进去,他看她靠坐着,微微闭着眼睛,满面笑容,不知为什么会这样高兴。
    “黄晖,我们去玩吧。”
    他正要答应,可是,见她脸色不好,立即道:“你先回去休息一下,我们改天再去玩。”
    她十分柔顺地答应一声,眼皮几乎要完全合拢了。
    也许,睡一觉,就什么都好了。
    他原本想提起见到高纬的事情,但见她闭着眼睛,就没问。
    下车走进学校,一路上,他都揽着她的腰,像校园里一对对最普通不过的情侣。她没有拒绝,两人第一次看起来像真正在“谈恋爱”了。
    黄晖送她回宿舍,她简单梳洗一下,几乎一挨到枕头就睡着了。
    醒来,已经九点多了。
    拿起手机看看,一条未读短信的标记在跳动。翻开,是黄晖发的:
    你醒了就给我打电话,等你吃饭。
    看看时间,是5点发的。这么晚了,他还没有吃晚饭?
    赶紧给他打电话:“黄晖……”
    “呵呵,你醒了?我到楼下来等你,我妈给你煮了汤……”
    “好的。”
    女生楼下,人群往来,黄晖站在外面的走道上,像学校里许多普普通通的男生,一点也不显得突兀。一见她出来,立刻走过来,手里提着一个保温食盒:“你脸色不好,我妈 
煮汤给你补补。”
    “你干嘛告诉你妈妈,这不是吓她吗?我没事,你别给她添麻烦。”
    他摸摸头,有点不好意思:“不麻烦,反正我妈很喜欢煮汤,她说喝汤皮肤才会好。叫我常常带你回去喝汤呢。”
    “这……”
     “你不去,我也可以给你带来。”
     本来已经决定一切都重新开始了,心里仍淡淡地不安,如此下去,怎么才是一个收场?
    两人在荷塘边坐下,他拿出买来的纸杯子和小勺子,舀满满的一杯汤给她喝。自己也喝一杯,然后,大嚼面包。
    汤还透着热气,参杂了一些时令进补的中药,十分美味。
    她喝了两杯,精神好了一点儿。
    他笑嘻嘻地拉着她的手,她的头微微靠在他肩上。路灯下,他也能看见她的睫毛偶尔一闪一闪的,温柔又娴静。
    他怦然心跳,悄然低下头,很轻地在她脸上亲了一下。
    她一下抬起头,他红了脸,装作若无其事地,却紧紧抱住她的肩,柔声地:“明天早上我等你一起吃早餐。”
    “嗯。”
    整整两周,黄太太的汤从来也不曾间断过,尽管冯丰也不曾去她家,可是,不是黄晖回去就是她送到学校,变化了花样,加了许多中药,完全是适合女性的滋补和美容养颜之类的。
    也不知是不是这些美味的汤真的起了功效,冯丰的脸色,一天天倒好了起来。
    决定跟黄晖摊牌,是因为一束玫瑰。
    周四的早上,他不知哪根筋不对劲,居然送来了一大束玫瑰。
    玫瑰是美丽的,但是,因为太美太艳,叫那些自诩清高的人倒斥为了浮华和俗艳。
    他拿了一大束花傻傻地站在门口,陆续早起的女生无不好奇地看着他指指点点。
    冯丰赶到时,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你干嘛送我花?”
    他年轻的目光里有点羞涩又有点狡黠:“我偷偷看过你的身份证,今天是你的生日。”
    由于公历和农历的差异,冯丰身份证的日子其实并不是自己的生日,也从来不过生日。
    “过生日也不用买花呀。”
    “我寝室里的男生说,过生日一定要买花送女朋友,他们都这么说。”
    因为如此,他六点就跑到学校外面的花店,挨个比较最新鲜的,好不容易才选了这一束
他理直气壮,“今天不吃食堂了,我们吃好的 。我知道学校外面一家店很好吃,我们中午去还是晚上去?”
    她细细地看着他那张朝气流动的脸庞。
    他已经完全以自己的男朋友自居了。可是,他对自己这个人,对自己的过去,知道多少?自己再跟他这么耗下去,又怎么对得起他,对得起他母亲日日精心熬制的美味的汤?
    “黄晖,你下午课后,在荷塘边等我。”
    他以为是约会,兴高采烈地点头:“我四点准时等你,我们一起吃晚饭。”
    她不置可否,只是接过那束新鲜的玫瑰,淡淡的芬芳在鼻端萦绕。她想,着束玫瑰还能盛开几天?
    四点,黄晖准时坐在荷塘边最角落的那张长椅上。
    从这里能够看到最多的风景,却最小程度地被别人瞧见。他见冯丰第一面,就是在这里。因此他对这个地方很有点情有独钟。
    冯丰穿厚厚的衣服,脸色有的苍白。
    他拉着她坐下,她的手有种浸人的冰凉。他揽着她的肩,想让她觉得暖和一点儿:“这里风大,我们要不要换一个地方?”
    她轻轻推开他的手:“不用。我只是说几句话。”
    她的态度太过郑重其事,他有点意外:“怎么啦?”
    “黄晖,你想做我男朋友,是不是?”
    什么叫“想做男朋友?”,自己还以为已经是男朋友了呢!
    他反问:“我不是你的男朋友吗?”
    “不是。”
    他惊讶得几乎要站起来,莫非,她今天是来“分手”的?
    她淡淡的:“我的过去,你知道多少?”
    他一时不明白意思,面红耳赤:“我跟你在一起是现在和将来,不是过去。”
    “我比你大三四岁……”
    “我看过你的身份证,我早就知道!女的更长寿,大三四岁更合适。”
    “我离过婚……”
    “……”
    他愣了一下,反问:“难道就不许人离婚?”
    “我的前夫叫叶嘉,你也认识的。”
    叶嘉和冯丰都是低调的人,即使叶嘉几次来找他,也是很谨慎的,C大并没有几个人知道他们的关系。
    黄晖涨红了脸,难怪那次球赛,自己就觉得叶嘉举止奇怪,想他那样的大学者名人,怎么会专门跑过来向“陌生”的冯丰打招呼?而且对自己的态度也不甚友好。
    原来,她是她的“前夫”!
    前夫又如何?带了个“前”字,就没什么了不起!
    “那么多人离过婚。我不在意……”

发现蹊跷
    她笑了,年轻真好,可以一往无前。可是,人是群居的社会动物,谁又会真正永远一往无前,我行我素?每个人在最初都这么轻描淡写、胸襟宽广过,可是后来呢?激情磨灭 
,生活变成琐碎,便开始计较得失,互相指责,互相揭短。
    “离婚女人”,就是自己的痛脚。
    连李欢都要衔恨“千年绿帽子”,在自己最不设防的时候加以报复!
    “你现在不在意,以后呢?即使你不在意,你的父母呢?”
    几个父母能够心甘情愿地接受自己阳光青春大好前程的儿子,去找一个离婚女人?
    黄晖一时答不上来。心里十分混乱。父母怎么想,他倒没有考虑过。女朋友是自己的,该如何,自己怎么想才比较重要。
    “冯丰,我不介意!”
    轻诺必寡信,回答的太快、太轻率了。
    她十分镇定:“黄晖,你不用这么快回答。你好好考虑一下再回答我。”
    “我不用考虑,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你有必要想一下。”
    “我需要想多久?”
    她失笑:“这得看你。”
    三天五天,一周,一月,一年半载……最捉摸不定的就是人的心思,谁知道他会想多久?
    她想,自己每次都把主动权给了别人,和叶嘉离婚,和李欢决裂,自始自终,都是他们在主导节奏。
    这一次,就自己把握吧。
    何必要等着别人来做取舍呢?
    她站起来:“黄晖,今后你不要再来找我了。代我谢谢你父母,尤其是你的母亲。”
    她从随身的包里拿出一个首饰盒子和一个红包,自从离开黄家,她就再也没有打开过盒子,即便红包也不曾拆封,连金额都不知道。
    “代我还给你母亲,并谢谢她。”
    想起黄太太那张慈和的脸和她的汤,心里有点惆怅,越是美好的东西越是短暂。长痛不如短痛,趁一切还来得及时收手,大家都不会有太多损失。
    黄晖像被什么烫了一下,将手放在背后,觉得难言的愤怒:“冯丰,为什么要这样?”
    因为不想再重复被人“评估、挑选”的考验了。她想,人生如果没有重重的考试,那该多好?可是,每一段岁月,每一次交往,其实,都是拼搏和考核。
    与其让别人伤害自己,不如自己趁早退却。
    他年轻的愤怒更多的是伤心,只紧紧将手藏在背后,无论如何也不肯去接那两样东西。
    她叹息一声:“我给你三天时间考虑。到时,你再回打我吧。”
    “一天就足够了。”
    “最少三天,而且必须告诉你父母。”
    他紧紧盯着她:“好!”
    然后,她转身就走。
    他却固执地跑上一步拉住她的手:“今天是你生日!你答应过我一起吃饭的。”
    即便要判死刑,也应该有一顿最后的晚餐。
    她拨开他的手:“我的生日已经过了一个多月了。并不是身份证上那个日子。”
    接下来的日子,十分平静。没有人早晚等着一起吃饭,也没有人天天送上鲜美的温汤。更没有谁不时在上课的时候偷偷发两个短信息来骚扰。
    冯丰想,其实,日子原本就该是这样冷清的。太过浓烈了,反倒失望。
    星期四的深夜11点,黄晖发一个信息:
    你要记得每顿按时吃饭。
    这是提醒她第二天记得吃饭。
    她淡淡地回一个字:“嗯。”
    星期五的深夜,黄晖发一个信息:
    明天很冷,你穿厚点。
    她还是回一个字:“嗯”。
    星期六,她回到自己的“家”——自己买的房子。
    当天深夜,黄晖发的消息依旧很简短:
    明天还会降温,你别感冒了。
    她的回答比他还刻板:“嗯”。
    三天来,除了这3条刻板的短信,然后,两人之间再也没有任何交往,也不曾再见一面。
    星期天早上又下起小雨,赖床到11点,被电话吵醒,那个房地产中介的声音客气得令人没法发火:“打扰您了,冯小姐,我们可以面谈一下吗?”
    这是李欢的房子,自己已经告诉他李欢的电话了,他还纠着自己干什么?
  “是这样的,李先生说您才是业主,这房子和他没有什么关系,卖于不卖,一切由您做主……”
    中介委屈的像在指控她“耍”自己。这房子明明就是这个女人的,她却推到别人身上,谁敢替别人卖房子?
    她敷衍两句挂了电话。李欢就是这样,时刻保持着他的皇帝架子,赏赐出去的东西,就再也不肯收回了。
    只是,他不稀罕,难道自己就稀罕了?
    她几乎可以肯定,在李欢身上一定发生了重大变故,可是,他这种态度,她也不指望他当自己的朋友,就会坦诚相待。
    一个有教养的男人,是不会轻易说出侮辱女性自尊心的话的。不过,他是“皇帝”,要在过去,稍不如意就是打入冷宫甚至族灭全家。现在不过“小小”地怒骂呵斥一个女人 
,其实并不需要任何理由。这是在宫廷里养成的习惯,但凡有钱有权的男人也基本如此。
    兄弟如手足,妻妾如衣服。不是妻妾的,连袜子的地位都不如。
    民族性格是能够遗传的,中国文明史,就是一部男人对女人的压迫和奴役史。所以,即便现在,中国的男人也极少有真正尊重女性的“绅士”。
    李欢,他的毛病看来是一点也改变不了的。
    他不说,自己也就不必再指望他了。
    她忽然想到去骚扰芬妮。
    芬妮也是个昼夜颠倒的主,正在大睡,被电话闹醒,声音带点沙沙的甜蜜:“小丰,有事吗?”
    芬妮这种声音,即便是冯丰,也觉得骨头有点酥麻,她东拉西扯几句,然后才终于奔到主题上,委婉的:“呵呵,李欢最近的头发变得好可笑……”
    “是啊,他说自己染的。那个染发的手艺还真不错,染得那么逼真……”芬妮停一下,她以为李欢和冯丰本来已经疏远了的,“呵,李欢也开始赶时髦了……”
    李欢的头发是染的?
    李欢竟然连芬妮都没有透露丝毫消息。他不是那么喜欢芬妮吗?怎么芬妮知道的事情比自己还少?
    她打定主意,立刻收拾出门,准备去别墅看看。
    下车时,正是中午一点。
    此时,本来应该是一天之中阳光最充足的时候,但是,因为冬天,更因为寒湿的天气,雨虽然停了,草体上还能踩出泥泞。一踏进别墅的范围内,冯丰就觉得一股极其严重的阴气。
    大门是锁着的,她没有钥匙了,就在门口四处看看,看那棵高高耸立在围墙内的巨大黄角树。
    一阵风吹来,树叶漫卷着慢慢地往下掉,周围安静得仿佛毫无生机。
    这里,真不是一个适宜居住的地方。为什么会有人那么热衷地要来买这栋别墅?她心里一动,立刻给中介先生打电话,。中介很惊喜:“冯小姐,你肯割爱了?”
    “你可以约买主和我面谈一次,这样,我才考虑如何做决定。”
    “好的好的,没有问题。不过,买主在外地出差,要下周三才回来。”
    “行,他一回来,你就安排一下吧。”
    “没问题,谢谢。”
    挂了电话,她走到湖边,,斑麻的白色花絮飘飞,白鹭跳跃,这里风景依旧大好。
    想起自己曾在这里当着众人面给李欢难堪,赶走他的朋友。如此,他也忍了。
    现在,自己变得和和气气了,他反倒忍不住了。
    她苦笑一下,人与人的关系就是这么奇妙,无论情人还是朋友,谁先服软,谁就输了。
    在湖边徘徊了许久,周围的风景都“欣赏”遍了,即使用最世俗的“经济”目光来诱惑,她也看不出自己有何必要留下这个房子——如果不是儿孙成群,四世同堂,谁住在这 
里都缺乏人气。何况自己一个人,又不是想体会“恐怖”的感觉。
    看看天色不早,她不敢再逗留,顺着那条白絮飘飞的大道信步往回走。
    远远地,听得一阵车子的声音。
    她下意识地藏身在左边的斑麻从里,高达两米多的斑麻,完全遮住了她的身影。
    车速并不太快,她一下认出,这是李欢的车。
    李欢又到这里做什么?他不是不愿再管这座房子了吗?
    莫非来处理他的东西?
    车子没进车库就停在大门口,想必不会呆多久。她悄然往前走几步,想偷偷看他来做什么,可是,在斑麻从里探头探脑,只听得一声关门的声音,李欢已经进门了。
    她蹑手蹑脚地走过去,发现自己根本不必“小心”,因为大门紧闭,他根本不可能知道自己的动向。
    走到车边看了一会儿,没发现什么异样,想敲门进去,终是不甘。心想,有什么了不起的秘密?李欢能发现,自己就不能发现了?
    她再看看车,觉得李欢这鸟人真是越来越可恶,恨恨地飞起一脚重重踢在他的车上,才怏怏走了。
    走了几步,觉得脚趾骨被踢得生疼,更是愤怒,又跑回来再踢两脚,这一次踢得比较轻,只沾了几个大大的淡色泥脚印在车上

十全大补汤
    李欢直奔书房,拿出那套错金弓弩细细查看。
    大中垂手站在一边,这是他第一次看见这种弓箭,很是好奇:“老大,这是什么?”
    李欢抬起头:“我们需要去追查一些东西,不能再等了。”
    “怎么追查?”
    “我有线索。”
    “老大,你以后还是尽量少回这里,这里不太安全。”
    “我来处理一些东西,处理完毕后,你把钥匙房契都拿去还给冯丰。”
    大中不解,为什么老大要强行把房子给那个变心的女人?
    他试着劝说:“冯小姐根本就不要。你若不喜欢,可以卖了……”
    李欢摇摇头:“你明天务必把钥匙交给她,无论她怎么处置都不要干涉。”
    “行。”
    “她好像生病了,你这段时间要注意一下,一有情况请立即告诉我。”
    大中默不作声地领命,老大这样,划得着吗?
    大中在门外候着,李欢独自走进了那栋独立的小院。
    虽是下午,但冬日的光线早已黯淡。亮灯后,随手一摸,屋子里已经薄薄蒙上一层灰。他来到更衣间,衣橱里,一条条华丽的裙子依旧簇新。只是,那些卡片,已经被他全部 
收起来了。
    自从察觉有人来这里搜索后,他就将卡片全部收起来了。
    他将手里的盒子打开,看看那件漂亮的礼服,叹息一声,将它整整齐齐地挂在衣橱里,此情此景,那个女人,会不会一生也不会穿上这些衣服了?
    “李欢,我和你不到黄泉不相见。”
    “李欢,你说过一辈子对我好,你自己答应的。”
    “李欢,你告诉我,你的头发为什么白了?”
    是谁在反复地追问?
    他悚然回头,四周静悄悄的,只有耳鼓嗡嗡地,像要震破耳膜。
    这一刻,才明白,她那样愤怒、绝望、忍耐和关切,绝不是“朋友”所能付出的。
    不是朋友!
    不是朋友!!
    不是朋友!!!
    心里某一个长期纠结的死结仿佛被某一只灵巧的手那么轻易地解开。他几乎要跳起来,像服下一剂十全大补汤,浑身上下都那么舒畅。
    可是,这种舒畅没有持续多久,又变成了沮丧,自己,还能不能熬到和她相逢一笑泯恩仇的那一天?
    门外,大中忽然发出一声响动。
    那是两人约定的暗号。
    他定定神,立刻走出去:“大中,何事?”
    “有人动了我们的车子。”
    居然明目张胆追到这里大白天动手?只见车上几个大大的脚印,因为雨后,踩了一些泥泞,印在上面十分清晰。
    即便有敌人,谁会做得这么刻骨又幼稚?
    大中在紧张地检查车子,生怕被人做了手脚。
    李欢凝视良久,这几个脚印明显是球鞋的脚印,尺码较之一般女孩子的尺寸还小一些,类似童鞋,不过32…34的码子。
    他忽然笑起来:“大中,不必检查了。”
    “为什么?”
    “是冯丰来过。”
    他和她生活日久,非常清楚她衣服鞋子的尺寸,她脚很短,才能穿这样尺寸的鞋子。也只有在C城,女孩子个子普遍偏小的情况下才能买到这种码子,他去北京时,想给她买鞋 
,就从来找不到这样的尺寸。
    并且,除了她,谁还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又好气又好笑,估计她当时一定躲在斑麻花丛里,不敢惹自己,就只好拿自己的车子出气。这个女人,永远也不会有成熟的时候 。
    心里异常激动,他快跑几步,在路口细细地看枯黄飘飞的斑麻,几乎要高喊出声。可是,周围静悄悄的,哪里有丝毫人影?
    “老大,怎么了?”
    他失望的摇摇头。
    “老大,现在怎么办?”
    “我们马上去一个地方。”
    “是。”
    车子在那条斑麻飘絮的道路上开过时,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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