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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炫酷附身技能-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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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池清清听过那个凶手的声音,可以通过听取所有在场嫌犯的口供录音把他找出来。雷霆出发前和她通了电话,当她听说ktv当晚果然发生了毒杀案,需要她前往协助调查时,在话筒那端倒抽一口冷气。
“天啊!真的又死人了!我……怎么感觉自己像是变成了凶案的接收天台,老是遇上这种可怕的事。”
雷霆知道池清清打心底抵触自己与万恶的谋杀案发生联系,忙安抚她说:“我知道这不是什么愉快的经历,但至少这一次你并没有亲眼目睹凶案的发生,而是事先捕捉到了相关信息。而凭借这一重要信息,你能帮助警方找出凶手,为死者伸冤。这绝对是在做功德无量的好事了。”
池清清无奈地叹口气:“好吧,只能这么想安慰自己了。否则老是遇上这种可怕的事,我还能愉快的生活吗?”
与雷霆通完电话后,池清清赶紧起床,拉开房门走去卫生间打算刷牙洗脸。那时,吴悠正好从卫生间出来。她显然听见了之前她在房间讲电话,一照面就问:“一大早就和谁煲电话粥啊?池清清童鞋,你该不是有新男朋友了吧?”
池清清苦笑了一下,如果是有新男朋友就好了,那么这个早晨就是以甜蜜蜜的卿卿我我作为美好的开端。可情况却恰恰相反,一桩可怕的凶杀案拉开了这一天的序幕。
“不是男朋友,是警察。一会儿我又要去公安局走一趟。”
吴悠十分惊讶:“啊,为什么警察还要来找你,你那位客户的案子不是已经查清楚了吗?”
池清清只能含糊道:“说是还有一些什么地方需要我再配合协助一下。我也不太清楚。”
二十分钟后,池清清和吴悠一起下了楼。一个打算去报社上班,一个准备去公安局半日游。
雷霆开来的警用吉普车已经停在楼下,十分醒目。还在下楼时,两个女孩就已经在楼道间的窗口看见了那辆警车,以及站在车外正抬头往上看的雷霆。
虽然熬了整整一通宵办案,但是年轻人精力旺盛,雷霆用冷水洗上一把脸就照样神采奕奕、元气满满。那张长相非常符合主流审美的面孔,在朝阳的映照下更是大写的漂亮。任何长眼睛的人都能轻易看出这是一位地道的美男子。
从三楼的窗口往下瞥了一眼后,吴悠颇感意外地说:“哇哦,清清,不要告诉我楼下这位帅哥就是来接你的警察。”
池清清探头确认了一下,后知后觉地发现雷霆是个帅哥。最初认识这名刑警时,她处于极度紧张害怕的状态,完全没心思去留意他的颜值是高还是低。而接下来和他打的两次交道,又都是尴尬满满的模式,对视只会让彼此都觉得不自然不自在,所以她总是一再刻意掉开视线不去看他。
“没错,就是他,刑警雷霆。光冲这个名字他就应该当警察,分分钟雷霆出击的节奏。”
“辣么帅居然是警察,这颜值简直就是娱乐圈标准啊!看来帅哥果然都上交国家了。”
“好了,stop你的迷妹口吻,别忘了你可是有男朋友的人。”
“有男朋友就不能欣赏帅哥吗?请问哪条法律规定了这一点?更别提这位帅哥还是如此养眼,不看白不看。讲真,如果我不是有了男朋友,如果他不是警察,我一定收了他。”
“为什么他是警察你就不要了?这么歧视人民卫士真心好吗?”
“因为他已经上交国家了,听说警察这份工作一忙起来就不着家。如果每天要和国家抢老公,那滋味未免太酸爽。”
两个女孩一边聊一边下了楼。雷霆很着急,一见到池清清就马上拉开车门示意她上车。见他一副赶时间的火急火燎状,吴悠知趣地没有过去和他搭话。警察办案要紧,初次见面的那些客套寒暄在这一刻完全不适用。所以,她朝池清清挥了挥手就转身走了。一墙之隔就是日报社,走路过去都不到五分钟。
雷霆载上池清清后,就风驰电掣地往刑警队赶,恨不得把警车当成飞机开。可是遇上了清晨上班的交通高峰期,马路堵得像便秘一样,车子只能一寸寸地艰难挪动。
车子堵在半路上动不了,雷霆再心急也没用,干脆利用这一时间详细问起了池清清昨晚的“魂游”一事。得知她的灵魂附入狗狗身体后,可以凭借犬类灵敏的听觉与嗅觉感知外界的事物时,他突发奇想。
“池清清,如果你的灵魂可以附在警犬身上去勘查案发现场,那我们岂不是等于有了一只会说话的警犬。那样的话你的炫酷技能可就要派上大用场了!”
池清清果断摇头:“no,我才不要派这样的用场呢。警犬跟着你们出现场找凶手不会害怕,我可是会害怕的。没准一见到血就直接晕了!还能指望我派用场吗?”
雷霆十分遗憾地叹口气:“是啊,你们女孩子胆小,这项技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真是太可惜了!”
“如果这项技能可能转交的话我很乐意让给你。真的,我其实很不喜欢睡觉睡到一半忽然变成狗的感觉。更加讨厌变成狗后还一再遇上凶杀案这种事。”
“是啊,如果能转让给我就好了。我倒是很愿意拥有这项技能,它对我的职业生涯将会大有帮助。可惜不能。”
池清清也觉得这项附身技能如果是雷霆拥有,一定可以派上很大的用场。可是老天爷却很奇怪,她不想要的东西偏要塞给她,真正想要的人却要不到。
第十五章 奇怪,统统都不是
雷霆载上池清清后,就风驰电掣地往刑警队赶,恨不得把警车当成飞机开。可是遇上了清晨上班的交通高峰期,马路堵得像便秘一样,车子只能一寸寸地艰难挪动。
车子堵在半路上动不了,雷霆再心急也没用,干脆利用这一时间详细问起了池清清昨晚的“魂游”一事。得知她的灵魂附入狗狗身体后,可以凭借犬类灵敏的听觉与嗅觉感知外界的事物时,他突发奇想。
“池清清,如果你的灵魂可以附在警犬身上去勘查案发现场,那我们岂不是等于有了一只会说话的警犬。那样的话你的炫酷技能可就要派上大用场了!”
池清清果断摇头:“no,我才不要派这样的用场呢。警犬跟着你们出现场找凶手不会害怕,我可是会害怕的。没准一见到血就直接晕了!还能指望我派用场吗?”
雷霆十分遗憾地叹口气:“是啊,你们女孩子胆小,这项技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真是太可惜了!”
“如果这项技能可能转交的话我很乐意让给你。真的,我其实很不喜欢睡觉睡到一半忽然变成狗的感觉。更加讨厌变成狗后还一再遇上凶杀案这种事。”
“是啊,如果能转让给我就好了。我倒是很愿意拥有这项技能,它对我的职业生涯将会大有帮助。可惜不能。”
池清清也觉得这项附身技能如果是雷霆拥有,一定可以派上很大的用场。可是老天爷却很奇怪,她不想要的东西偏要塞给她,真正想要的人却要不到。
雷霆终于摆脱堵车将池清清带到刑警队后,马啸立刻安排她听录音。所有在场人员的口供录音逐一播放,她每听一个就摇一次头。直到全部录音都播放完毕,她也还是维持摇头模式不变。
“奇怪,没有那个声音呢,这些人的声音统统都不是的。”
雷霆难以置信:“不会吧?当晚包厢里就只有这些人,再没有别人了。池清清你会不会搞错了?要不要再听一遍?”
“怎么可能搞错,我的记忆力很好的。”
马啸也附和地说:“记忆力再好也有可能出错,要不你还是再听一遍吧。”
为了慎重起见,池清清同意再听上一遍录音,也听得更加仔细认真。最后,她仍然坚持自己最初的判断不变。
“还是没有,这里头真没有我听到过的那个声音呢。”
“可是池清清,你只听到凶手说了两句话而已,真的可以百分百确认他的声音不属于这当中的任何一个人吗?”
雷霆的反问,让池清清有些拿不准地迟疑了一下:“嗯……我当然不敢百分百的确认,毕竟也不是很熟的人的声音。要不我再听一遍吧。”
听到第三遍时,池清清勉强挑出了一个声音:“这个好像有点像——只是有一点啊,因为有着类似的低沉嗓音。”
马啸马上查看这个声音属于谁,发现与之匹配的名字是许哲。就是那个声称在场几位同学中没有任何人和廖晨有过节的人。
雷霆与马啸重新在口供室找许哲问话时,他一脸疲倦,哈欠连天,对于自己一直滞留在公安局无法离开的状态十分不满。
“请问我还要在这里呆多久啊?今天明辉结婚,我还要去吃喜酒呢。现在能不能走了?”
二十三位嫌犯在案发后都被要求留下配合调查,直到池清清专程赶来分辨完所有的声音后,不符合者才被允许离开。新郎高明辉因为当天要举行婚礼,是第一个得到通知可以离开的人。
雷霆神色严肃地看着他问:“许先生,有人告诉我们,你和廖晨之间存在矛盾,能不能具体说明一下呢?”
许哲一怔:“谁说的?是谁这样胡说八道?简直放他妈的狗屁。”
气得爆了粗口后,许哲忽然有所了悟地问:“是不是陈云海说的?你们千万别相信那家伙的话。因为他喜欢的一个女生不喜欢他喜欢我,所以他最近看我各种不顺眼,现在居然还含血喷人起来了。我和廖晨没什么矛盾,他和廖晨才有矛盾呢。知道吗?我们以前念大学的时候,他曾经怀疑过廖晨偷了他的手提电脑。”
马啸很有兴趣地问:“哦,陈云海为什么怀疑是廖晨偷的?”
“因为当天宿舍最后一个出门的人就是廖晨,所以手提电脑不见了他头一个就怀疑他。”
“那么当时他们发生过什么不愉快的事吗?”
许哲哑然了一下:“那倒没有,因为陈云海只是怀疑,并没有真凭实据。所以事情并没有摊到明面上说,只是在背地里跟人嘀咕可能是廖晨偷走了手提电脑。”
也就是说陈云海和廖晨并没有正式闹翻,不存在明面上的过节。而就算两个人为此闹翻过,事隔几年后才来为此杀人,似乎也说不通啊!
不过,好不容易才查出一个与廖晨有过节的人,两名刑警还是都很上心地继续追查这条线索,又把陈云海叫到另一间口供室问话。
面对两位刑警的盘问,陈云海爽快地承认自己怀疑过廖晨偷了自己的手提电脑,但是绝不承认是自己下毒毒死了他。
“警察同志,你们说,为了一台手提电脑我至于杀人吗?更何况还是好几年的事了。我怎么也犯不着这会儿来翻旧账是吧?我脑残啊我?”
这个杀人理由的确太牵强,无论是马啸还是雷霆其实都不认同。只不过有了线索就要追踪,不可能不闻不问。
“警察同志,是谁告诉你们我怀疑廖晨偷过我的电脑?”
陈云海想知道哪位同学“出卖”了自己,但是警方当然不可能向他透露这一点。不过,他自己倒是不难猜出来,冷冷一笑说:“你们不说我也知道,一定是许哲吧?他自己的屁股都不干净,居然还咬起我来了。”
马啸最喜欢在审问过程中出现这种类似狗咬狗的局面,因为那对于审讯极有帮助。他再次兴致勃勃地问:“哦,许哲的屁股怎么不干净了?”
“据我所知,他曾经和廖晨打过架。”
雷霆听得精神一振,马上追问:“什么时候的事?”
“大四快毕业的时候。”
陈云海说,毕业前夕的一天晚上,他很晚才回到宿舍,一进门就感觉气氛怪异。当时宿舍里乱七八糟的,廖晨和许哲两个人脸上都带着青紫淤伤,似乎是刚刚打过一架。不过当他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时,他们却一起否认了他那个打架的猜测。
“警察同志,我敢拍着胸脯打保票,那天他们绝对是打过架,只是不承认罢了。至于为什么会打架我就不清楚了,也猜不出来。不过,你们可以去问他要答案了。”
陈云海的一番话,让两名刑警又再次走进了许哲所在的口供室。当他们对他抛出那个为什么会在大四那年和廖晨打架的问题时,他的神色明显变得很不自然。
“那个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了,跟廖晨的死绝对没有任何关系。真的,我可以发誓。”
马啸神色严肃地告诉他:“我们不想听你发誓,我们只想知道你们打架的原因是什么?”
许哲含糊其辞:“其实也没什么大事,我们……是为了一个女生打架。”
雷霆紧追不舍地问:“为女生打架?你的意思是你们当时在争风吃醋。”
许哲苦笑了一下说:“谈不上争风吃醋,因为那个女生并不属于我们任何一个。”
“那个女生是谁?”
“她……是我们系的系花秦薇,当时是学校很多男生的梦中情人。”
“你们为什么会为了她打起来?”
许哲支支吾吾地说:“因为……我那天晚上很无聊,所以……对着电脑屏幕上她的一张泳装照……那个……你们懂得哦?”
马啸明了地点头:“你对着她的照片手…淫是吧?”
许哲神色尴尬地点点头:“结果……不巧被廖晨看到了,十分愤怒地跑过来朝我脸上砸了一拳。我这才知道原来他也暗恋秦薇,可能觉得我亵渎了他的女神吧,所以打了我。我当然不会白白挨打,就这样跟他干了一架。”
“你怎么会有秦薇的泳装照?”
“在她微博上找到的,是她和朋友的合影。我只要转存一下图片就行了。”
马啸叹口气说:“所以我一直不准我女儿在网上上传任何照片,就是不想让她沦为别人的意淫对象。对了,这个秦薇现在在哪儿?”
“她一毕业就出国了,去了加拿大。”
“那你还有她的照片吗?”
许哲迟疑了一下,被雷霆敏锐地捕捉到了,蓦地明了地问:“我想,她那张泳装照一定还被你好好地保存着吧?”
许哲尴尬地一笑:“好吧,真是瞒不过你们的火眼金睛。是的,那张泳装照我的确还有保存,手机里相册里就有一张。”
两名刑警很快从许哲的手机相册里调出了那张照片,看到了秦薇的真容。照片上的秦薇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儿,无论容貌还是身材都十分出色。她穿着一套性感的红色比基尼泳装,和另一个穿沙滩裙的漂亮女孩一起坐碧波粼粼的泳池边。美好身段在比基尼的衬托下一览无遗,的确很能满足男人的yy幻想。
第十六章 池清清是对的
虽然警方从廖晨的七位大学同学中找出了两个与之有过矛盾的人,但是无论是许哲还是陈云海的杀人动机都十分牵强。
为了一台几年前丢失的手提电脑,陈云海就要处心积虑地毒死廖晨吗?这实在说不通。同样,许哲也不可能因为几年前和廖晨打过架的事,现在才来向他展开报复。这种可能性在概率学上极其微乎其微。
“马叔,我个人觉得,廖晨的同学们都不可能杀他。那些小过节小摩擦还不至于发展成杀人的恶性结果。”
“如果廖晨的这些同学们都不可能杀他,那些其他人就更不可能了。因为他们根本都不认识,更加没有杀人动机。”
雷霆不解地摸着头说:“那么这个结果证明池清清是对的,现场二十三个人当中,没有一个人的声音与凶手完全吻合。如果在场所有人都不是凶手的话,那么当晚还有谁进过那间包厢呢?就只有服务员了。可经理说为这间包厢提供的服务员都是女性,并没有男性啊?”
当晚为单身派对提供服务的两名服务员都是女生,事后也都录了一份口供,详细讲述了她们在包厢里的所见所闻。无非就是一帮男人们玩得如何嗨,唱歌喝酒加划拳,整个包厢弥漫着一阵红酒、啤酒、洋酒各种酒香混合的味道。
马啸想了想说:“可是凯旋门ktv有男服务员,我在现场看到过好几个。也许他们并不负责服务这间包厢,但他们绝对有机会进包厢。因为他们穿着服务生的衣服,如果进去了也没人会怀疑他们不是提供来服务的。”
“马叔,那咱们还得去ktv走一趟。弄清楚他们昨晚到底有多少男服务员当班,全部叫过来录份口供。”
凯旋门ktv经理在警方的要求下,很快提供了昨晚案发时所有当班的男服务员名单,并逐一打电话通知他们过来配合调查。然而,其中一名男服务员孙强的手机却关了机打不通。
经理有些奇怪地自言自语:“咦,这小子怎么了,平时从来不关机的呀!”
雷霆十分警惕地一扬剑眉:“这个孙强的资料请找出来给我看一下。”
经理很快找出了孙强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信息与个人简历,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没问题。但是雷霆根据他身份证上的籍贯地址,向邻省兄弟单位要求协助调查此人时,兄弟单位的回复是孙强其人一直在老家当电工,并没有外出来到s市务工。
很显然,在ktv工作的孙强并不是真正的孙强,而是盗用他人身份信息的假冒货。警察都很清楚这种假冒货基本上都是在逃犯,所以不敢用自己的身份信息生活。果然,雷霆把假孙强的照片上传到电脑,通过人脸识别系统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一对比,很快就查明了他的真实身份。
孙强的真名是向东方,二十五岁,五年前在一家网吧与他人发生争执,冲动之下用一张折叠凳把对方砸死了,之后一直负案在逃。
向东方已经在ktv工作了差不多一年,在经理和同事们眼中,这是一个沉默寡言的年轻人。不爱说话,也不擅交际,基本上不和别人来往,大家都对他不太了解。
案发当时,向东方负责同一楼层另一间包厢的服务工作。如果他想溜进开单身派对的大包厢,是完全有可能的。虽然经过询问,当时在场的男士们都不记得见过他,但他们也都表示自己喝了很多酒,可能完全没有留意到有男服务生进来过。
还有十分重要的一点,向东方与廖晨都来自邻省同一个地级市。他们俩极有可能以前就认识。也许案发当晚,廖晨意外发现了向东方隐名埋姓躲在ktv当服务员。而后者担心前者会告发自己,所以先下手为强杀了他。
不过,向东方杀害廖晨的动机虽然说得通,但是雷霆仍然心存不少疑惑之处。
首先,如果廖晨是意外在ktv撞见了向东方的话,那么向东方杀人应该属于临时起意。短短两三个小时的时间内,正在上班的他是从哪儿搞来的毒…鼠…强,还装进了一个空胶囊?
其次,如果廖晨已经认出了向东方,那么他溜进包厢想要伺机毒杀他绝非一件容易的事。廖晨应该会对自己这位有杀人前科的同乡高度警惕,想要在他的酒里下毒也就成为一件很难完全的任务。
再次,如果向东方成功把毒…药洒进了廖晨的啤酒罐里,那么他离开包厢时为什么不带走那枚空胶囊,而是就那样直接扔在地上?于情于理,凶手都会尽可能地隐藏作案凶器,而不是随意弃之不管。因为那样很可能被警方从中获取追查的线索,从而暴露自己。
最后,如果向东方毒杀廖晨是担心他会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可是他杀人的举动也让案发地点的ktv成为警方关注的焦点。像他这种在逃犯绝不可能继续冒险在ktv隐瞒身份呆下去,只能选择逃走,还是不可避免地要暴露身份。那么人等于白杀了,还要多背上一重蓄意谋杀罪。而他之前犯下的只是过失杀人罪。
思来想去,雷霆都觉得向东方杀廖晨是一桩十分愚蠢的事。对于为什么他要干这么愚蠢的事,他和马啸讨论了好久,最后两名刑警只能姑且倾向于相信池清清做出的判断。
“如果向东方就是凶手,那么他们俩之间没准有私人恩怨。因为我听到的那个声音满是仇恨,是一定要除之以后快的那种强烈仇恨。”
与池清清有过一次奇特的合作经历后,无论是马啸还是雷霆都十分相信她。决定接下来请邻省的兄弟单位配合彻查一下向东方与廖晨的过往,试图找出他们之间是否有联系。
警方对向东方与廖晨的过往调查一无所获。
无论怎么查,这两个人之间都没有发现共同点。他们出生的家庭、居住的地址、就读的学校、常去的场所……各方面都没有重叠之处。两个人的生活成长轨迹就像两条互不搭界的平行线,找不到哪怕任何一个交叉点。
雷霆想不通:“没道理呀,如果他们俩之间没有任何关系,那向东方为什么非要杀了廖晨不可呢?”
“关系一定有,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既然在他们家乡查不到任何线索,那会不会他们俩其实是在本市认识的呢?”
马啸开始换个方向推理案情,猜测也许向东方毒杀廖晨并不是因为担心他会举报自己的真实身份,而是因为别的原因。而根据他杀人前满怀怨毒的自言自语来看,那个原因应该是情杀或仇杀。
于是两名刑警开始了另一种重心不同的调查,想发现廖晨与向东方是否在s市有什么关系,却也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首先,两个人的手机通讯中没有任何联系记录;其次,两个人的日常生活中也没有直接来往。
因为负案在逃的原因,向东方平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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