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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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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补更1。31)
叶军华跟宋清徽其实不太熟。
宋清徽来插队的时候; 叶军华已经在县里念高中了,一两个月才回家一次; 高中毕业又马不停蹄的参加工作; 这就导致他跟后来的这些知青都只是个点头之交。
而宋清徽虽然风评很好,得到了全队男女老少的喜爱; 但也跟队员们保持着不远不近的关系; 真正能交心的还是同为知青的那些“战友们”。
叶军华很理解这种心态; 他在学校玩得最好的那些兄弟,不是根正苗红的农民儿子就是工人子弟; 因为处境相似才能找到共同语言; 所以,他对宋清徽比较有好感; 却从来没有主动结交过。
宋清徽对叶军华的态度也差不多。
其实从某种程度来说; 宋清徽对叶队长绝壁是真爱了; 所以爱屋及乌对叶家其他人都有天然的好感; 连好吃懒做的叶舒华在他眼里都称得上清纯不做作; 对真正称得上优秀的叶军华的好感当然也不会差了。
不过君子之交淡如水,互相欣赏也不一定非要交好。
然而今天; 两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 因为同一个人突然对彼此产生了“兴趣”。
前面说了,叶军华是回家休假的; 下地干活纯属自愿,自然也能选择和谁一起干活。
平时他是雷打不动跟叶大哥和叶二哥一起的,三兄弟相处的机会不多; 干活的时候还能顺便联络一下感觉。
而这次午休后回到地里,叶军华却“抛弃”了兄弟们,低调的来到宋清徽旁边,“宋知青。”
宋清徽也抬头,自然的招呼道:“好久不见,厂里放假了?”
“上个月帮同事顶了班,所以这次能休两天。”
“那还不错。”
对话听着有点官方,不过两人说完相视一笑,不知为何顿感亲切,叶军华再开口就少了些疏离客套,“听说宋知青上次来家里吃饭,我爹本来是感谢你修好了队里的拖拉机,不想却让你破费了两罐麦乳精。”
提到麦乳精,宋清徽不免就想到叶小妹那双亮得像发光的眼睛,嘴角下意识的弯了起来,摇头笑道:“麦乳精放我这儿也用不上,只要叶婶他们喜欢就不算破费。”
叶军华没注意到宋清徽不自觉的微笑,因为他自己也低头笑了,想起昨晚睡觉前,小妹献宝似的拉着他,说要请他喝麦乳精,那甜滋滋的味道他肯定没尝过,可惜娘当场拆穿小妹的用意,她瞎大方无非是自己也想趁机再喝一杯。
最后麦乳精当然没喝成,小妹闷闷不乐的回房睡觉,失望得小脸都垮了,叶军华倒是看得津津有味,反而觉得这样的小妹更加灵动可爱了。
这会儿想起来,叶军华便笑盈盈的感谢道:“确实很喜欢,尤其是小妹……和大宝,他们都很感激你呢。”
宋清徽抽了抽嘴角,不是听不出叶军华本来想说的只有叶小妹,硬生生加上大宝的名字,想来是临时为妹妹遮掩。
没想到叶小妹说话算话,还真的在家跟侄子抢起麦乳精了。
虽然内心是这么想的,但是当着叶军华的面,宋清徽还是露出了真诚的笑容:“不用这么客气的。”
宋知青演技如火纯青,不是叶军华这种毛头小子能看破的,他还在热情的邀请着:“应该的,我娘总说上次连新鲜的肉都没准备,实在招待不周,今天特意托伍叔买了肉,宋知青一定要赏脸啊。”
“买了肉?”宋清徽没忍住脱口而出,随后便头痛抚额,暗想他抓重点的能力大概被叶小妹影响了,连忙补充道,“让叶婶这么破费,我怎么好意思。”
叶军华现学现卖的笑:“宋知青刚才也说了,能把客人招待好,就不算破费。”
他这么说,宋清徽倒不好再推辞了,正好去看看叶小妹得偿所愿的表演,估计会很精彩。
宋清徽便点头笑道:“也别这么客气了,直接叫我名字。”
叶军华从父亲那儿知道宋清徽比他略大一岁,爽快道:“那我叫你宋哥,宋哥可以叫我军华。”
就这样,宋清徽又一次盛情难却的上叶家做客了。
由于宋知青和叶三哥一见如故、聊得正欢,收工后他们都没分开,宋清徽连宿舍都没回,就被热情的叶三哥直接拉回家了,两人一路上当然也有说有笑。
大部队还没到家,叶舒华已经摆出废寝忘食的架势开始表演了,字她已经提前写完了,总不能摆个让人一眼就识破的空架子,那怎么办呢?
叶舒华灵机一动,提起笔准备在留白处画一丛墨竹。
其实叶舒华上辈子是标准的美术艺考生,为了应付高考而不是出于对艺术的热爱,所以会的都是最基础的素描写生或是速写默写,总之都跟国画不挨边。
现在能提笔画竹,多亏了跟爷爷生活的那些年她学过皮毛,只是叶舒华嫌国画比书法麻烦,爷爷去世后,偶尔还有兴趣练一练字,国画是再也没碰过,以至于现在只能画点最简单的图案糊弄人。
不过就算只剩三分功力,叶舒华仍坚信她忽悠队长父亲也够用的,并且为自己的机智点赞,幸好当初讨好队长父亲的时候,她没想起自己会国画这回事,否则一定被丧心病狂的队长父亲当成日常任务来刷,她有需要时想投机取巧就没这么容易了。
低调的女孩果然运气都不会太差~
叶舒华得意的哼着歌,一节节墨竹也在她笔下慢慢成形。
叶队长刚跨进院子就看到她专注的画面,虽然不知道她是在画画而不是写字,但也很欣慰了,老父亲一脸慈祥的回头提醒大家:“动作都小声些,别打扰了小妹用功。”
叶舒华其实听见了老父亲的声音,为了艹人设也只能假装自己是小聋人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管手中画。
而叶家其他人被叶队长领着,就像跟着老师去春游的小学生一样依次排队进门,打头的当然是叶队长,接着是同样一脸慈祥的王翠芬,她一边笑一边朝两个儿媳妇使眼色,暗示她们直接跟她去厨房帮忙。
本来叶舒华需要提前把菜洗好切好,等王翠芬回来就可以直接炒菜了,不过尽情艹人设的她早忘了这茬,而王翠芬也不介意闺女的不务正业,洗菜这粗活叫给她嫂子就行了。
林红梅和宋秀秀便敢怒不敢言的进厨房了,因为是叶队长发的话,她们连动静都不敢有,可以说非常心酸了。
不用去厨房的人则有默契的围到了叶舒华左右。
实在不能再聋下去了,叶舒华适时地放下笔回头,一切尽在掌握,不想一转头就看到了宋知青的大脸,叶舒华完美的表演在这里总结,一脸震惊的问道:“宋大哥怎么来了?”
“……”宋清徽下意识转头看向热情相邀的小伙伴,叶小妹就是这样在家感激他的?
宋清徽一点都不觉得叶小妹这反应是惊喜,反倒更像是为多个人来跟自己抢肉而真情实感的担心。
不得不说宋知青的os一针见血,可惜只有他和叶家三个女人看透了叶舒华的本质,叶家的男人们都被叶小妹的多才多艺折服了,一幅中规中矩的墨竹画也让他们惊艳到不行,纷纷围着桌子欣赏起来,叶军华还第一时间拉宋清徽进来点评,“宋哥,你懂画吗,帮我们看看小妹的画怎么样?”
宋清徽这才把视线放在桌子上,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淡定如他都忍不住惊讶的看了叶舒华一眼,“小妹学过画?”
“当然没有。”
“咱们大队也没几个人会画画啊。”
都不用叶舒华开口,叶大哥和叶二哥忙不迭的帮她抢答了。叶舒华只好作高人状笑而不语,眼睛却忍不住去瞅叶队长。
她是觉得自己的表演很完美,就是不知道有没有一举击中老父亲的心。
“没有学过,能画到这个程度就很难得了。”宋清徽中肯的点评道,“老师教画竹之前,都会教学生注意观察,竹竿有大小、竹节分长短,竹叶更要分清主次和形式,这些是通过笔墨浓淡来表现的。画竹一定不能太规整统一,那样会刻板,体现不出它的风骨气节,但也不能太分散,否则画就会显得杂乱无章,小妹的画虽然简单,但这些常见的误区全都避开了,如果没有人提示技巧,那就是她自己观察入微,而且有这个天赋。”
有个懂行的人在就是如此事半功倍,连叶舒华自己都不知道她原来这么牛逼,叶队长他们听完宋清徽的解说,当然更是惊为天人了,大家热烈附和道:“不是小宋解释,我还真不知道这幅画这么难得。”
“我就说小妹这画得跟真竹子似的,真是有灵气啊。”
叶舒华听着他们的吹捧,得意得尾巴都要翘起来了,还要装模作样的谦虚:“观察?没有啦,我就是觉得这样画好看而已。”
“都是凭感觉的啦。”
叶舒华尽情的装逼,终于看到队长父亲把她的画收起来,含蓄的道:“把字放你娘房里,别弄坏了。”
王翠芬同志的房间不就是叶队长的房间?队长父亲果然无法抵抗来自“天才少女”的攻击啊,叶舒华兴奋了,还模仿游戏在心里配了个提示,'提示:队长父亲对玩家的好感度+100'
叶舒华按照队长父亲的吩咐,一蹦一跳把画送他们主卧去了,放完出来,王翠芬也刚好端着菜出来喊道,“快别杵在外面了,进屋准备吃饭了,小宋,在叶婶家千万别客气。”
“好咧!”叶舒华比宋清徽反应还快些,像个小尾巴一样跟着王翠芬进堂屋了,惹得无奈地王翠芬回头嗔她,“我又没叫你,应得这么快做什么?”
叶舒华假装听不懂的样子,迅速占据了离左上座最近的位置,左上是队长父亲的专座,而家里最好的菜一般也是摆在上座,换句话说,跟着队长父亲有肉吃!
叶队长招呼着宋知青进来,看到已经自己挑好位置的叶舒华,他果然很纵容,什么都没说的招呼客人上桌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没有去当司机啦,看到有二更是不是很惊喜?
嘿嘿嘿宝宝也很惊喜,小伙伴们很热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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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林红梅和宋秀秀一个端着热气腾腾的汤、一个抬着饭桶进来的时候; 叶舒华已经牢牢黏在位置上了,谁也别想抢走她“队长父亲之下第一人”的殊荣。
叶军华则在右首陪客; 因为宋清徽算是他请回来的贵客; 还都是高中毕业的“高材生”,他们肯定比较有话聊; 由叶军华陪着宋清徽就再合适不过了。
只是两个小的如此“争气”; 叶国华和叶振华这两个大哥就只能在下首当弟弟了; 家庭地位一览无余,他们自个儿还挺乐呵; 非但没觉得弟弟妹妹抢走了他们的“宠爱”; 反而为小弟能跟贵客聊得如此热络而欣慰,小妹的淘气就更显机灵可爱了。
老叶家是个多么和谐有爱的大家庭啊!
哥俩被自己的脑补感动了。
但是林红梅和宋秀秀看到这一幕就很气; 其实她们对叶军华没任何意见; 宋知青是随手就能送麦乳精这等稀罕补品的贵客; 工作体面的小叔子能把贵客招待好她们也觉得荣幸; 可是叶小妹这个吃白食的小姑子; 能上桌吃饭就该感恩呢,怎么还能恬不知耻的抢座位?
更重要的是叶小妹上辈子馋鬼投胎; 见到好吃的就走不动路; 现在扒在桌子上不走绝对只有一个目的——她又盯上了桌上的红烧肉和红烧鱼!
正所谓妯娌友好靠小姑,林红梅和宋秀秀这个时候非常默契; 不约而同想起了叶舒华上一次抢鱼吃的奋不顾身,恨得牙痒痒,立刻就想把没有逼数的小姑子赶下桌; 只是两人轮流打量着公公的脸色,张开的嘴又默默闭上,最后谁也没出声,低眉顺眼把东西端上桌。
叶队长还在和颜悦色的招待宋清徽,“小宋,你叶婶娘家祖上出过大厨,红烧肉就是他们的家传菜,你第一次尝,一定要多吃点,别客气。”
传说中的祖传红烧肉就摆在宋清徽手边,浓油赤酱、肉香四溢,上辈子嫌红烧肉太腻的叶舒华这会儿早就垂涎三尺了,腆着张脸问,“爹,我也是第一次吃娘做的红烧肉啊,可不可以让我也多吃点?”
叶队长哭笑不得的转头:“每次过年你娘都会做红烧肉,你哪没吃过?”
叶舒华只好叹气:“这都几月了?味道我早忘光了。”
众人被她的“幽默”逗得哈哈大笑,叶舒华却被他们的反应弄得很伤心,明明她说的是真心话,偏偏所有人都当她是开玩笑,可能这就是做人太正直的烦恼~
叶舒华不知道,宋清徽其实相信她是认真的,不过他觉得叶小妹是为了骗肉吃在很认真的睁眼说瞎话。
真是又让他开了一次眼界呢。
不过当队长父亲的开心果还是有好处的,叶队长笑完后,倒也大发慈悲的点头:“行,你也多吃两块。”
说完,叶队长率先拿起筷子,同时招呼宋清徽一起开动。
宋清徽的礼数当然是无可挑剔的,见到作为长辈的叶队长开动,他才紧随其后的伸出筷子,然而还没碰到菜,对面一双筷子横空出世,抢在他前面把最大的一块肉夹走了。
筷子的主人毫无疑问就是叶小妹,毕竟其他人都在等他这个客人先开动。
宋清徽又一次震惊了,反应比大脑更快,回过神来时,已经听到自己角度清奇的夸奖道:“小妹筷子用得真好。”
一语惊醒梦中人,桌上的人纷纷把目光转到叶舒华的手上,然后颇为欣慰的附和着——
“小妹什么时候学会用筷子的?”
“是啊,我记得小妹一直都不太会用筷子。”
“今天居然这么轻易把肉夹起来了,还真是灵活呢。”
叶大哥可能是个隐形的颜控,角度比宋清徽还要清奇,只见他一脸陶醉的感叹:“小妹吃饭的样子也好看,小口小口可秀气了。”
林红梅惊讶的张大嘴巴,这丫头在他们三言两语间已经吃完了一块好大的红烧肉,她男人竟然还觉得秀气?
眼瞎得治啊!
凭一己之力把话题带歪的宋清徽也一阵默然。
他好像有点明白叶小妹的迷之自信从何而来了。
叶舒华并没有在这阵彩虹屁中迷失自我,她依然坚持闷声发大财的原则,埋头吃肉,一点都没想起来她还没感谢宋知青的转移话题之恩。
说起来,叶舒华每天在家做家务带娃,标准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宋清徽也不会没事跑别人家里串门,上次一别他们已经好多天没见过面,更别提培养感情了,明明同在一个大队,却生生过出了异地的感觉。
按道理叶三哥都帮她把宋清徽请来家里吃饭了,任何一个迷妹都不该放弃这样难得的机会。
然而今天的叶舒华依然不是称职的追求者,甚至对主动上门的宋清徽很有些爱搭不理的高冷。
原因很简单。
叶舒华当初决定要把宋知青泡到手,就是认为跟着活雷锋有肉罐头吃,如今传说中的肉罐头还没见到,这位土豪反而跑来她家蹭肉吃,间接分走了她的一部分份额,那她当然也有理由翻脸不认人了。
这就叫“成也吃肉,败也吃肉”。
叶舒华的良心非但不会痛,反而觉得自己棒棒的,她想要是换成上辈子那些狐朋狗友来体验她的处境,他们的做法肯定跟她一样。
可惜对自己充满自信的叶舒华没有想到,她的狐朋狗友里就她这个傻白甜,其他都是人精,他们就算比她还利己主义,也不会像她一样直白得让当事人一眼就看穿。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嘛。
所以叶舒华美滋滋吃着肉,斜对面的宋清徽心情就有点复杂了。
宋清徽今天没喝酒,来的时候他就打定主意要滴酒不沾的,上次跟叶队长喝完酒,后遗症一直持续到现在——李继红从那以后,只要看到他便掉头就走,同时还伴随着冷哼,把不屑的情绪发挥到了极致;而常娟娟正好相反,这位女知青像是打了鸡血似的,每天不厌其烦的向他“汇报李同志的改造成果”。
前者宋清徽还能忍,毕竟没有了李同志没完没了的聒噪,知青点反而安静和谐了许多;但是后者他就头疼了,常同志不但不厌其烦的凑过来,就连眼神也越来越直白,要不是知青点的同志们认为他跟叶小妹更有戏,可能现在他跟常同志就要被误会了。
正是因为有了对比,宋清徽对小伙伴们误会他和叶小妹的关系,反而没那么抗拒了,都是传绯闻,叶小妹至少不会要他以身相许来补偿。
如果他准备点叶小妹心心念念的肉罐头作谢礼,说不定她还会主动配合——当然这个就是玩笑了,宋清徽自己都觉得他脑洞大得可怕。
总之,一次醉酒惹来一身麻烦,绝对值得宋清徽引以为戒了,一上桌,他就以“有许多观点需要跟军华讨论”为由谢绝了叶队长的劝酒,而叶队长也挺乐意看两个优秀的年轻人进行思想碰撞,索性就自己跟自己喝了。
就这样,宋清徽吃饭的期间,跟叶军华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两人聊得十分尽兴,期间他还不止一次分心,不由自主观察斜对面的叶小妹去了。
然后宋清徽有点不是滋味。
上次来叶家做客,叶小妹还一口一个“宋大哥”,自来熟到连他都想提醒她矜持一点了,不必深究叶小妹这份热情是冲他,还是冲他带来的麦乳精,至少说明他还是位颇受欢迎的客人;
而现在,他真的一点都不受欢迎呢。
宋清徽再成熟,碰到说翻脸就翻脸的叶小妹,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适应的,尤其是他脑子里还不合时宜的想起知青点同志们打趣的话,鲜明的对比让他觉得脸很疼。
那就只能安慰自己,幸好叶小妹对他爱搭不理,要是叶小妹真的非他不可,那他才有得头疼,这张嘴太能吃,他不知道要干多少活才能养得起她!
叶舒华不知道看似冷静的宋知青其实被她气到疯狂给他自己立fg了,她穿越后第一次这么敞开肚皮,红烧肉就米饭,吃得满嘴流油,快活似神仙;吃完拍拍撑成大西瓜的肚皮,叶舒华感觉不到半点罪恶感,在这个年代只要能天天这样吃,哪怕胖十斤她都乐意。
吃饱喝足,天已经黑了,宋清徽准备回知青点。他今天滴酒未碰,坚持谢绝了叶三哥的热情相送,自己一个人打道回府。
不过他是走了,叶家兄弟却在院子里更加热情的讨论着他,学富五车、文质彬彬的青年真是让直男都抵挡不住,叶家三兄弟现在对宋知青的推崇程度已经不低于叶队长了。
他们聊着聊着,叶二哥突然把话题转移到叶舒华身上,“小妹今天怎么不跟宋知青打招呼?”
叶大哥也拍着大腿打趣道:“对啊,上次宋知青送麦乳精,你还嘴甜宋大哥长、宋大哥短,今天不送东西就不喊人了?”
叶舒华觉得她人设那么□□,在叶大哥他们心里大概跟道德标兵差不多了,干脆懒得想理由了,抱着肚子吐槽:“主要是娘难得做一次红烧肉嘛,咱们自己吃都不够,他还跑来蹭饭吃,也太不够意思了。”
大家果然被叶小妹的“幽默”逗得哈哈大笑。
拿着抹布出来的王翠芬刚好听到这话,也凑了个趣:“那你就想错了,小宋才不是蹭饭吃,我就想着他要来吃饭才煮红烧肉。”
叶舒华垂死病中惊坐起,“难道不是因为我要求的吗!”
王翠芬同志给了她个眼神让她自己领会。
叶舒华顿时领会得明明白白、悔不当初……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卡文都快卡成傻逼了,所以更得有点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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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小土豪们最近特别整齐,一章四个雷,你们是约好的吗_(:3J∠)_
☆、第二十二章
叶舒华上辈子做很多事都是三分钟热度; 现在对错怪了宋知青的后悔,也就维持三分钟; 不能再多了。
毕竟她刚吃肉有点吃撑了。
前面介绍过; 叶舒华上辈子是有钱任性的富二代,真爱是各种贵死人不偿命的海鲜大餐; 名贵牛排、烤全羊当然也可以; 猪肉在叶大小姐的菜单里就有点凑数了; 也不能说不喜欢,不过隔个十天半个月不吃猪肉她是一点都不会怀念的。
奈何穿越毁一生; 变成七十年代的叶小妹; 海鲜牛排和羊肉大餐是不可能了,如果不能穿回去; 运气好她可能再“奋斗”个一二十年; 能过上随意吃海鲜大餐的幸福生活。
而现在没有大餐怎么办?猪肉也可以叭——叶舒华甚至连她娘养的鸡都不敢肖想; 听说鸡是属于大队的财物。
她可识时务了!
为此努力奋斗了几个月; 今天才如愿以偿吃上肉; 还是入口即化、鲜香满口的红烧肉,叶舒华毫无悬念的大开吃戒了。
吃饱喝足后抱着肚子回味; 才渐渐觉得这顿肉吃得有点油腻; 可能不太好消化?
大开吃戒的时候是真满足,吃完也是真的有点腻; 借着这股腻味劲,叶舒华掰着手指算了算,至少七八/九十天以内; 她都不会再想吃肉了叭。
吃一顿肉管十天半个月,叶舒华都觉得自己简直是绝世小仙女,绿色环保可持续的那种╮(╯3╰)╭
话又说回来,叶小妹暂时都不想吃肉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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