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第1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妈妈,这是叮当猫的口袋!!
叶舒华幸福的快晕倒了,不过动作却半点都不含糊,迅速伸爪子——哪怕宋大哥真的是机器猫,她也能把这些糖装下,口袋不够就把外套脱了当袋子!
再“肮脏”的交易也有一回生二回熟的时候,叶舒华这回从宋清徽手掌捡大白兔的时候,还有心情八卦,“宋大哥,你家不是在北京吗,怎么还给你寄上海的大白兔?”
宋清徽挺感兴趣的反问:“你知道大白兔是上海的?”
叶舒华眨眼睛:“难道不是吗?”
她记得小时候跟爷爷奶奶去上海旅游,奶奶特意划过重点,她喜欢的大白兔就是上海产的!
“是上海生产的。”宋清徽眼底染上丝丝笑意,解释道,“不过北京的供销社也有卖,而且供应比其他省市更充足。”
叶舒华上辈子网购发达,打开某宝就相当于拥有了全世界,对于这个时代的物资分配不均的感触就很深刻了,顶着张傻白甜的脸语气深沉的感慨,“首都人民真幸运啊。”
宋清徽又被她逗乐了,继续从口袋掏大白兔。
这场“交易”进行到第三个回合,终于有人看不过眼出来打断了,远远的传来一个温柔如水的声音:“宋大哥,你还没回去吗?”
如此关键的时刻,叶舒华被突如其来的搭讪吓了一跳,宋清徽倒是很淡定的看了她一眼,示意她继续。
叶舒华也就从善如流,把他掌心最后两颗糖捡走了。
说话的人离他们有些距离,有她迈着文雅的步伐走近的时候,一切已经尘埃落定了。
宋清徽抱着包裹表情坦然,叶舒华则把手插在口袋里、像是捡到了一个亿似的舍不得伸出来。
只是这样截然不同的反应,反而更有猫腻,心思细腻的常娟娟先观察了心上人,又不着痕迹打量了叶小妹几眼,顿时有种不好预感的,面上还是温柔和善的打招呼,“原来叶舒华同志也在,抱歉刚刚离得远没看到,不过你跟宋大哥在聊什么呢?”
常娟娟这话听着很友善,其实暗藏玄机,不着痕迹就跟宋清徽拉进了距离,并且把叶舒华排除之外。叶舒华虽然是个小甜甜,这种女生都能领会的机锋她也是能听懂的,不过叶舒华现在得了一堆大白兔奶糖,省着点吃的话都能甜到过年了,因此心情好极了,不乐意计较这种小事,只是笑眯眯的问宋清徽:“宋大哥,咱们刚刚的事可以告诉常同志吗?”
有时候无心插柳比有意栽花的效果要好得多了,叶舒华这句话成功让宋清徽沉默了,还有点不易察觉的茫然——他是谁?他在哪?他刚刚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
当事人尚且如此迷茫,常娟娟更是一瞬间脸都白了,就怕自己努力争取了这么久的人,反而被处处不如她的小丫头抢了先。
不过看到宋清徽的表情,她又感到安慰了许多,勉强笑着追问:“宋大哥,我是不是打扰你们说悄悄话了?”
还是因为上次喝醉的后遗症,宋清徽最近被常娟娟缠得紧,也不可避免对这位女同志有了些了解,她跟她的好友李继红同志是完全不一样的人。
李同志处处吵架,其实并不如何能言善道,是大家都不愿跟她一般见识而已;而常同志给人的感觉温柔善良,从不跟人产生矛盾,但真要比说话的艺术,恐怕两个叶小妹不是她的对手。
就像现在,她看似轻飘飘一个问题,可他再不否认,叶小妹的名声恐怕就没了。
澄清是必须的了,其实哪怕常娟娟不问这句,宋清徽也会澄清,毕竟路上来来去去这么多人,他总不能让跟前这个傻姑娘被人误会。
但他很反感常娟娟话中的软刀子。
宋清徽看着脾气很好,实际上极有主见,并且最讨厌被人架在火堆上,就是因为这个,这两年在知青点,大家越是起哄他跟常娟娟多配,他反而越无动于衷,连想要接触了解对方的兴趣都没有。
现在也一样,宋清徽客气有礼的笑道:“小妹开玩笑呢,她说话一贯淘气,常同志可别真误会。”
一个小妹,一个常同志,亲疏远近一目了然,常娟娟咬了咬唇,有点为他疏离的态度伤心。不过另一方面,她又觉得放心了许多,继续笑容温柔的问:“这样啊,那宋大哥现在要回去吗?”
宋清徽摇头:“我还要等沈思默,常同志着急的话可以先回去。”
常娟娟当然不着急,她很乐意陪宋大哥一起等沈知青,可惜她还没来得及回答,叶舒华不甘寂寞的抢答了,“宋大哥,我要等我娘呢,我们一起去国营饭店那边等!”
宋清徽看了看她灿烂如花的小脸,慢慢点了头:“好。”
叶舒华摸着口袋里的大白兔,也露出了甜丝丝的笑容,当下就要转身去她口中的国营饭店。
常娟娟怕她再矜持下去,就要被叶小妹当不存在了,当下追了上去,“宋大哥,叶同志,我也跟你们一起去!”
叶舒华头也没回的走在前面,根本不在意身后多了个电灯泡。
当然在意也没用,她自己还没把宋大哥泡到手,不能霸道得现在就要求人家跟所有追求者一刀两断?宋大哥听她才有鬼咧!
叶舒华干脆忽略这种小事。
作者有话要说: 三更我做到了,得意的叉会儿腰~
继续晒霸王票啦——
小可爱们今天超热情了,不知所措_(:3J∠)_
这真的是最后一更啦,都回去睡觉,么么哒
☆、第二十五章
叶舒华被打脸了; 她对于电灯泡同志根本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大度,尤其是当他们三个人站在国营饭店门口大眼瞪小眼的时候; 叶舒华由衷地感到后悔。
早知道真该想想办法让这位电灯泡知难而退; 那样她现在就可以愉快的跟宋大哥谈情说爱,比如聊聊他家又给他寄来了什么好东西。说不定还能趁机摸清宋大哥的家底; 算算她未来能分几个肉罐头~
一失足成千古恨; 叶舒华现在只能含情脉脉看着近在眼前的包裹; 却什么都不能为它做了╮(╯3╰)╭
叶小妹表示心很累,看得到摸不到; 还不如让她眼不见为净呢。
所以远远的发现沈思默的身影时; 她可开心了,恨不得一蹦三尺高来引起这位同志的注意; “沈同志; 宋大哥在这边; 他等你好久了!”
距离稍微有点远; 她有没有成功引起沈思默的注意还未可知; 叶小妹上蹿下跳的样子,倒是引起了现场另外两人的侧目; 尤其是宋清徽; 真正在这等沈思默一起回大队的人明明是他,可他都没从那么远的地方发现自己的同伴; 叶小妹眼睛倒是特别尖,还兴奋成这样,这让他心情很有些复杂。
宋清徽突然想起叶小妹被误会喜欢沈思默的事; 虽然已经过去很久了,连知青点最八卦的同志都不再提这茬了,他们知青点的“新闻主角”变成了他和叶小妹。
但这个时候,宋清徽却莫名其妙的旧事重提了。可能正因为是他取代了沈思默、成为叶小妹绯闻对象的缘故,才让他如此“敏感”。
很多时候,宋清徽都对自己强大的脑补能力感到羞耻,可是没有办法,既然脑补到这个份上,他面对叶小妹的心情就很难受理智控制,不可避免的进入了大型爬墙被抓现场。
宋清徽看着叶舒华的眼神也渐渐复杂。
无独有偶,常娟娟和宋清徽的反应堪称神同步,她也第一时间想起了叶小妹和沈思默的“绯闻”。
旁人说千遍万遍,都不如自己亲眼所见,宋大哥就站在叶小妹面前,她却无话可说、沉默了一路;远远看到沈思默的身影,反而兴奋的手舞足蹈、一点都不在乎旁人的眼光——叶小妹的态度,怎么看都是对沈同志更有意思?
这么一分析,常娟娟顿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虽然她不想承认,可叶小妹的条件大家都有目共睹,她这样的美貌就算性格一无是处,都不怕嫁不出去。再说叶小妹也不是除了脸以外,毫无可取之处。她家是根正苗红的贫农出身,父亲还是一言九鼎的大队队长,又有三个踏实能干的哥哥,尤其是在纺织厂当工人的叶军华,就冲着他这个工人身份,都不知道有多少人想把他妹妹娶回家。
知青也不是真的清高到不食人间烟火,就像宋清徽和沈思默要比其他男知青更受欢迎,也跟他们长得一表人才且穿着体面不无关系。所以如果叶小妹对宋清徽势在必得,常娟娟也只能在“他们都是知青,思想方面更有共同语言”等角度给自己打气,却否认不了叶小妹是个劲敌的事实。
这样的劲敌,那当然是越少越好了。
常娟娟这会儿都恨不得让叶小妹和沈思默站在此地不要动,她去给他们把民政局搬过来了。
虽然这样想是有点对不起好友,不过常娟娟觉得自己是帮理不帮亲,继红缠了沈同志两年,沈同志若对她有感觉,他们早就在一起了。新社会爱情自由、婚姻自由,既然人家不愿意,继红也该放手了。
然后常娟娟就心安理得了,甚至往叶舒华身边靠了靠,用小姐妹说悄悄话的语气打趣道:“叶同志,看见沈同志这么开心吗?”
“是挺开心的。”叶舒华看了常娟娟一眼,对她突如其来的亲近有点不适应,不过伸手不打笑脸人,她决定忽略了,诚实回答对方的好奇,“这样你们就可以早点回家,不用在这儿吹冷风了呀。”
她也可以早点从尴尬的氛围中解脱出来了。
常娟娟:……
她都决定要抛弃好友,帮他们牵桥搭线了,结果叶小妹的理由如此别具一格,她还怎么继续下去?
常娟娟尴尬得连温柔和善的笑容都快维持不下去了。
宋清徽的反应则跟常娟娟恰好相反——他差点笑出声来,只能连忙低头掩去眼底的笑容。
其实宋清徽也不想偷听女同志间的谈话,可离得这么近他也不能说聋就聋,还是不可避免的听了一耳朵。也幸好他听见了,不然就该闹笑话了。
闷笑之余,宋清徽不免也反省了一下自己可怕的脑洞,他刚才竟然还怀疑叶小妹对沈思默“有意思”,实在是太高估这姑娘了,如果让叶小妹在他和沈思默之间做选择,结果肯定毫无悬念。
毕竟他都把身上的糖全都给她了,包裹里可能还有叶小妹“心心念念的肉罐头”,今天的他在叶小妹眼里应该非常亲切可爱了。
宋清徽对自己的定位还是很清晰的。
常娟娟被叶舒华不按剧本的回答弄得非常尴尬,过了好一会儿才找回自己的笑容,努力打着圆场,“叶同志太幽默了,呵呵。”
说话间,沈思默已经来到跟前了,扫了一眼这神奇的“三人组合”,眼底有些不易察觉的疑惑,作风却一如既往,言简意赅的两个字:“走吗?”
宋清徽几乎是迫不及待的微笑:“正等你呢。”
高冷的沈同志轻轻颔首,转身就要走。
宋清徽也想学习小伙伴的作风,可是人设不允许他这么做,只好风度翩翩的跟两位女同志道别,“小妹,常同志,我们先走一步了。”
常娟娟虽然还想在叶小妹和沈同志之间发光发热,但是跟宋大哥一起回大队明显更为重要,只要叹息一声暂且放下了,“宋大哥,我跟你们一起走,叶同志,待会大队见。”
叶舒华笑容灿烂:“回,我就不送了。”
宋清徽已经很了解她的没心没肺了,还挥手告别了一下。
常娟娟被她搞得持续怀疑人生,走了几步又忍不住回头,不远处只剩一个头发蓬乱的后脑勺——叶小妹连礼貌性的目送他们都懒得做,自己竟然还觉得她可以跟沈同志在一起。
沈思默这样优秀的男同志跟木头似的叶小妹在意,简直就是鲜花插在牛粪上了。
常娟娟在心里吐槽了一通,最后也只能劝自己往好的方面想,叶小妹对沈同志没意思,肯定也对宋大哥没意思,毕竟她都不巴不得他们赶紧走,根本不是对心上人该有的态度。
* * *
叶舒华没意识到今天的她依然是不及格的追求者,她还沉浸在送走了看得到摸不到的肉罐头、世界终于清净了的快感中,然后一门心思的等着她娘满载而归了。
王翠芬同志战斗力惊人,跟她一起来的那批娘子军还没出来,她已经背着满满的背篓过来找她的傻闺女了,只不过一眼就看到那个蓬头垢面、不知道一个人在乐什么的小傻子,王翠芬脚步顿了顿,已经无法直视了。
母不嫌子丑,母爱还是让王翠芬克服了“羞耻”,坚定的走到傻闺女跟前,皱眉道:“今天怎么梳的头?都乱成鸡窝了,还不如安安分分的绑起来!”
“很乱吗?”叶舒华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这才花容失色,编得美美哒的发型哪去呢?
她竟然顶着个鸡窝头,跟亲爱的宋知青以及打扮得像女神一样的情敌待了那么久,岂不是给情敌当了大半天的绿叶!
想到那样的画面,叶舒华都要开始怀疑人生了。
小妹这副倍受打击的表情,倒把王翠芬逗笑了,一时嗔道:“看你以后还搞不搞这些花样了?”
叶舒华疯狂摇头了,不搞了,这辈子再也不搞了。
王翠芬压根没信,这丫头典型的记吃不记打,指不定过两天就忘了。
不过小姑娘都要脸面,她也舍不得在小闺女难过的当头过多苛责,只好安慰道:“还好你没戴你哥买的发卡和头花,不然从供销社走一趟,什么花都不剩了。”
叶舒华还真的被这句话给安慰到了,她又摸了摸脑袋,暗自庆幸,乱就乱一点,至少型还在,再靠她的颜值撑一撑,还能完美演绎一把凌乱美。
只要没戴叶小妹那几个村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头花,就还不算无药可救。
就这样,叶小妹把她丢失不到两秒的信心捡回来了,再摸到那一口袋的大白兔奶糖,整个人又开始膨胀了,神秘兮兮的把手伸出来,“娘,我给你看个宝贝!”
王翠芬原本没把她的“宝贝”当真,随意瞥了一眼,结果惊讶到不行:“你哪来的糖?”
是的,叶舒华把她刚骗来的大白兔跟王翠芬同志分享了,虽然小气巴啦的只掏出一颗,但也足够让王翠芬震惊了。
叶舒华也觉得自己可大方了,毕竟这是大白兔啊,上海产!名牌!包装“华丽”!比队长父亲给她的散糖有牌面多了。
要不是宋清徽的土豪作风给了她底气,叶舒华还真舍不得拿出来分享。
作者有话要说: 小伙伴们情人节快乐
今天变成行走的柠檬精,所以到晚上才码完更新_(:3J∠)_
开玩笑啦~继续晒霸王票——
我试试能不能再加个更,但是也不保证哈,毕竟欠更还清了,没了压力可能没多少动力o(=·ω·=)m
☆、第二十六章(文收破两万的加更)
叶舒华正在为自己前所未有的大方而自我感动时; 王翠芬正紧张地刨根究底:“这糖哪里来的?”
王翠芬不是那种喜欢怀疑孩子的母亲,相反她还很护短; 傻闺女只有她能教育; 别人多说几句不好都不乐意。
但是再护短也要符合基本法,这种只有干部或者一家子都是工人的家庭才吃得起的高档奶糖; 可不是随随便便能从地上捡到的; 而自家傻闺女又是那种除了吃脑子里什么都不装的人; 王翠芬都想过她哪天会不会被别人一顿吃的给骗走了,现在这丫头真不声不响掏出一颗高档奶糖; 也就不可避免的紧张起来了。
叶舒华顶着她娘锐利的目光; 淡定回道:“我看到宋大哥从邮局出来,打了个招呼; 他给的。”
她不算说谎; 只是特意省略了某些细枝末节; 比如追了人家几百米才成功打上招呼; 人宋知青也不只给她一颗两颗糖; 而是出手阔绰的给了她数十颗、把他自己的口袋都掏空了。
但是只要没说谎,叶舒华就可以理直气壮、脸不红心不跳了。
王翠芬从她脸上看不出什么端倪; 倒也信了; 甚至意会的笑道:“小宋从邮局出来,应该是家里又寄东西来了。”
她听队里人提过; 小宋好像是他们家最小的孩子,受宠,来大队这两年; 他娘寄东西都会特意捎点糖,大概是觉得小儿子还没长大。但小宋自己不爱吃,每次回到队里就把这些糖散给孩子们,倒是因此得了孩子们的喜爱,听说队里最淘气的那几个小子都喜欢跟着小宋。
今天碰到他们家小妹,顺便给几颗奶糖,倒是很符合小宋的作风。
叶舒华不知道她娘在想什么,她自己是兴致勃勃的比划着,“宋大哥家里给他寄了这么多东西,这还不是年货呢,真不知道过年的时候,他们家又该寄多少东西来。”
王翠芬还不清楚她闺女的邪恶计划,听出她语气中的艳羡也只是笑道:“那也跟你没关系,小姑娘操那么心做什么。”
说着,看到她白嫩的掌心里还躺着那颗糖,王翠芬又皱眉道,“娘不爱吃糖,你自己留着慢慢吃。”
要是王翠芬同志跟她一样生活在二十一世纪,叶舒华真会信了她的邪,因为她上辈子也觉得一点都不馋、对糖啊肉啊都没太大兴趣呢,可现在让她半年不吃甜食试试?她分分钟表演自闭给大家看!
所以她娘的话听听就算了,叶舒华一点都没当真,迅速剥了糖纸就往王翠芬同志嘴里塞,“我刚刚吃过了,很甜的,你尝尝看。”
王翠芬没拗过孩子,到底还是张嘴含进去了,带着奶香的甜味从舌头蔓延到心里,甜得王翠芬眉开眼笑,但还是嗔了叶舒华一眼:“小宋这是给你了多少糖?”
“已经没了。”叶舒华插着兜睁眼说瞎话,她再大方也是有限度的,贡献一颗自己就少吃一颗,绝对不能再少了!
王翠芬也想不到宋清徽会给叶舒华好几把珍贵的奶糖,能送两三颗就已经很大方了,所以她听完,感受着嘴里的甜味、一脸宠溺的笑了,重新背起装满东西的背篓道:“回去。”
叶舒华不解地问:“不用等大伯母她们吗?”
王翠芬嗔道:“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咱们慢点走,大嫂就能追上了。”
莫名其妙又躺枪的叶舒华不再说话,嘤嘤嘤跟上她娘的脚步。
王翠芬同志所谓的走慢点,根本还是在竞走,叶舒华依然要吭哧吭哧跟着才不至于掉队,所以走了好一段,她才想起来问:“娘,不用我拎东西了吗?”
王翠芬回头看了这小傻子一眼,已经懒得说教了,直接吩咐道:“把最上面的布拿出来就行了,我怕背篓里东西太满,走到一半它自己掉出来了。”
叶舒华也没觉得她娘的吩咐有什么不对,听话地把布拿出来、像揣宝贝一样的抱在怀里,就这样一身轻松的回到家了。
经过这一次“购物”,叶舒华对去镇上不再剩下半点兴趣,毕竟所谓的逛街就是逛供销社,抢购过程比打仗还激烈,根本没有任何快感而言,叶舒华宁愿在家里发呆长毛都不想去受那份罪了。
可惜叶舒华在家并没有时间长蘑菇。
地里的活是越来越少了,她娘和两个嫂子在家待的时间越来越长,叶舒华反而越来越不得闲了,因为王翠芬同志是个很有想法的母亲。
她们从供销社买了布回家后,林红梅和宋秀秀就跟打了鸡血似的,也不再吵架闹别扭了,每天干完活就洗干净手,捧着那块新布量量画画,看架势要给宝贝儿子做“战袍”去走秀了。
叶舒华从叶小妹的记忆里知道了原因——这个年代的布十分珍贵,有些人到结婚也未必有机会做一身新衣服,像叶小妹就是从小捡大姐的衣服穿,叶大宝这位“叶家长孙”地位看似尊崇,事实上他穿的还是叶三哥他们“祖传”下来的衣服,因为王翠芬保存得好,也没打多少补丁,大家眼里好像还很体面的样子。
不管叶舒华能不能理解这种体面,今年过年,王翠芬能给叶大宝和还没出生的“二宝”做新衣服,真的是非常大方了,大方到林红梅和宋秀秀这一年因为她偏心小妹而累积的不满,在拿到新布的那一瞬间全都烟消云散,王翠芬在她们心里俨然变成绝世好婆婆了,连带着看叶舒华都爱屋及乌起来。
林红梅和宋秀秀这份感动能持续多久,没人知道,至少这些天,“叶家大院”婆媳和谐、姑嫂友爱,气氛前所未有的和谐。
王翠芬也就不想放过现场教学的机会,让两个媳妇每天裁剪的时候把叶舒华带在身边教导。
不教不知道,一教吓一跳,林红梅和宋秀秀才发现小姑子不但家务做得马马虎虎,针线活更是惨不忍睹,就她这水平还学什么裁剪啊,能把缝纫技能练明白就阿米豆腐了!
就这样,叶舒华被小班教学退货了,王翠芬不知道从哪里弄了块小破布头让她练习“飞针走线”,而且王翠芬还舍不得缝纫线,要叶舒华自己缝了拆、拆了再缝,不可以浪费一针一线。
叶舒华:……
槽多无口。
实际上林红梅和宋秀秀比她更加槽多无口。
早知道婆婆宠小姑,没想到她真能把小姑子宠成这样,手不能提肩不能挑也就算了,按照公婆的想法,给她挑个好人家,嫁了人照样不用下地干活、在家享清福就成,可是这丫头废得连针都拿不稳,享清福也不是这么享的好,谁乐意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