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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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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舒华不在意这些虚名,但现在以常同志为首的知青,在她眼里都显得格外可爱,再加上常娟娟动作麻利、一点都不耽误她的时间,叶舒华对她的好感度也更高了,因此破天荒扬起笑脸跟她商业互吹了两句,“过奖了,常同志学识渊博,写字肯定不比我差。”
常娟娟心里还在琢磨队里的婶子想给叶小妹介绍对象的事,根本没心思欣赏叶小妹的字,连按手印都是顺着对方指的位置,她随意扫了一眼,感觉是自己的名字,便匆匆按下去了。
不过叶小妹笑得春花灿烂的反应,倒是让她有点兴趣了,毕竟她不是第一次恭维叶小妹,这个村姑和她想象中的很不一样,尤其是上午那次接触,常娟娟对叶小妹简直永生难忘,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厚颜无耻的女子,不但把别人的客套当真,还理所当然的认为她就是那么优秀、所有人都比不过她?
而现在,叶小妹不但没有自信满满的表现出“我写字就是那么惊才绝艳”的态度,反而破天荒的夸她也不错,常娟娟合理推测一下,叶小妹现在的表现不是她突然领悟了谦虚的道理,而是因为人逢喜事精神爽、所以听什么都觉得顺耳。
那么问题来了,叶小妹是因为什么而人逢喜事精神爽的呢?
常娟娟突然福至心灵,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后面,很快又收回视线,目光落在对面的叶小妹身上,意味深长的问:“小妹现在好像很高兴?”
询问的时候,常娟娟还特意加重了“现在”两个字的语气,她不介意叶小妹能不能听懂人话,只要后面某个人会明白她的意思就行。
但她没想到,叶小妹今天竟会给她如此大的惊喜。
叶舒华迎向常娟娟别有深意的眼神,连连点头,高兴之情溢于言表的模样:“是啊是啊,看到你们我太开心了。”
这是她在食堂工作的那个月总结出的规律,知青做什么都喜欢踩点,打饭是最后到食堂,现在领鱼也是一样,所以他们的到来,意味着她很快就要收工回家了,那还不开心到飞起~
不过常娟娟现在是稍微有点可爱,但也不值得耽误收工的时间来这跟她聊天,叶舒华说完也毫不留情的挥手赶人了,“常同志让一让,后面的同志可以上来了,我们都提高一下效率哈。”
常娟娟本来还在高兴,想趁热打铁继续套话来着,还没开口就被翻脸不认人的叶小妹赶客了,偏偏叶小妹说话不太客气,意思却挑不出毛病,排在她后面的同伴恐怕还要感谢叶小妹的爽快利落呢。
这种情况下,常娟娟也不好死皮赖脸的挤在前面了,依依不舍的看了叶小妹几眼,还是得配合的让出位置。
叶舒华继续心无旁骛的干活。
到了知青队伍,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原因有两个,知青基本都识字,叶舒华如果想偷懒,让他们自己写名字再自己按手印都没问题,另一个原因是知青也是出了名的安静话不多,除了常娟娟心怀不轨特意跟叶舒华搭话,其他知青上来直接按手印,按完走人,死毫不拖泥带水。
只要隔壁称鱼能跟上速度,叶舒华一分钟内甚至能解决好几个人,嗖嗖嗖的,队伍很快到尾了。
一抬头,就看到她心心念念的宋大哥站在了跟前,叶舒华眼睛唰得亮了。
叶舒华平时对宋清徽的欣赏甚至是仰慕,都是来自于他的经济实力和土豪作风,只要想到他给了她那么好吃的糖和麦乳精,还有他家那些她都没机会见一眼的肉罐头,叶舒华就已经觉得他帅到不行了。
颜值不颜值的,也就没那么关注了。
当然这不是说宋清徽长得不行,只是叶舒华还没机会认真欣赏过他的帅而已。
而现在,机会来了——大概是宋清徽现在出现得太突然,叶舒华一时还没来得及把他的专属滤镜给加上,她第一眼看到宋清徽最真实的样子,那一瞬间情不自禁的双眼放光,因为真的很帅。
男人喜欢灯下看美人,女人当然也喜欢灯下看帅哥,队里今天因为要连夜分鱼,不能在黑灯瞎火中进行,志根叔于是把队里那台宝贝矿灯抱出来了。
双岗大队目前还没通电,大部分队员夜里甚至油灯蜡烛都舍不得点,电筒就更是稀罕的高档玩意儿了。大队这台宝贝矿灯,论做工精致是比不上手电筒,因为它有点重量,用得也比较老旧了,但胜在亮度够,一台矿灯相当于四五支手电筒的亮度。
因为有了它,叶舒华天黑后做登记一点也不吃力了。
宋清徽现在跟她面对面,刚好也在光源笼罩之下,被白灯映衬着,本来就俊秀出众的五官,仿佛笼罩了一层如玉般的淡淡光泽。看到这样的宋清徽,叶舒华脑子里突然闪过四个字——芝兰玉树。
能让从来只会“666”“可以可以”“想嫁了”这类文盲式吹捧的叶舒华,想起“芝兰玉树”这类需要一定文学修养才能够脱口而出的赞美,足以证明宋清徽此刻帅得有多惊天动地了。
叶舒华还有留意到,宋大哥不仅帅,还挺有心机,特意打扮过一番才出来的。
他们上一次“见面”是在傍晚,宋清徽刚从泥潭里滚上来,整个人都变成泥人,就别提什么形象不形象的了。但现在,干干净净一身清爽,发丝都还没完全干透,可见洗得有多干净了;不知洗了头,宋清徽身上的衣服看着也挺新,外套扣子没扣好,让叶舒华发现了里面的白衬衫领子。
这个年代穿白衬衫,宋大哥真是个精致的居居男孩。
不过她喜欢嘿嘿嘿~
被美色所惑,叶舒华瞬间肚子不饿了、也不急着回家了,谈兴很足的寒暄起来,“宋大哥,这么晚才过来吗?你的鱼好像不是很大呢,嘻嘻。”
叶舒华这么说并不是找茬,而是想要抛砖引玉,不论宋清徽如何解释说他的鱼不算小,还是附和她的话,她都可以顺势邀请他去家里吃鱼,虽然今天晚上没指望了,但是明天后天都方便的,毕竟吃鱼又不用选黄道吉日。
是的,哪怕有人信誓旦旦要给她介绍“坐拥整个供销社”的对象,叶舒华依然没有放弃要把宋知青骗去她家吃饭的计划。因为比起影子都还没见到的供销社同志,宋大哥的肉罐头是摆在眼前的——虽然说小朋友才做选择题,成年人全部都要,可真到了取舍的时候,叶舒华还是知道孰轻孰重。
可是叶舒华想得很美,一向很配合的宋大哥这次却不按她的剧本来。
宋清徽脸上还挂着一贯的微笑,却根本没理叶舒华的寒暄,直接提醒道:“时间不早了,我是不是直接按手印就行?”
“啊?”毫无准备的叶舒华下意识眨了眨眼睛,配上惊讶的表情,看起来竟有些几分呆萌。
不想关注她的宋清徽还是忍不住看了两眼,很快又不动声色的把视线收回,努力表现出他和叶小妹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的状态。
为了在虎视眈眈的小伙伴们面前还自己一个清白,宋清徽很拼的,因为他刚才猛然发现,知青点对他和叶小妹的误解实在有点深了,再不趁机洗白的话,恐怕这辈子都撇不清了。
但他不知道的是,知青点的小伙伴们对他的“误解”根深蒂固,洗白是不可能洗白的了,倒是因为他此刻在叶小妹面前一反常态的高冷,之前意见不一的知青们便解读出了几种截然不同的理解。
大部分男同志内心都很同情,果然是个男人都不能容忍自己头上帽子有任何一点变绿的可能,宋清徽也不能免俗呐~
反对派看到这一幕就很欣慰了,尤其是常娟娟,从诱导叶舒华承认现在特别高兴起,她就在等着宋大哥的反应,注意到他对叶小妹的冷淡,心里顿时放心了。
常娟娟心说,不管宋大哥能不能瞧得上叶小妹这样的村姑,已经知道她准备好了随时嫁人,那么以宋大哥的性格,就绝对不可能跟叶小妹再有牵扯,除非他已经准备好了把叶小妹娶回家。可是连她都心知肚明,宋大哥比他们都更有回城的优势,短期内他根本不可能考虑解决个人问题。
总之,叶小妹已经对她构不成任何威胁了。
众人心思各异,这个时候最能理解宋清徽用意的,反而是最不靠谱的叶舒华。
以叶舒华的迷之自信,当然不认为宋清徽对她的冷淡是拒绝的信号,只要宋大哥是直男,他就不可能对她这样又撩又甜的小仙女无动于衷;吃醋倒也谈不上,她还知道自己并没有把宋大哥泡到手。
那宋大哥的表演就只有一个解释了——避嫌。
避嫌好啊,叶舒华只觉得是英雄所见略同,因为她也只想谈谈地下恋,私底下骗骗肉罐头,在明面上还是保持单身的,否则她的行情要大打折扣,那就得不偿失了。
这么一想还要感谢宋大哥呢,她刚才一激动没注意周围环境,差点在众目睽睽之下发出邀请,幸好宋大哥反应快,直接转移了话题。他们不但英雄所见略同,还很心有灵犀的嘛。
叶舒华越想越觉得美,不但不失落,反而乐呵呵的把笔也塞给宋清徽:“也就剩你一个了,干脆你自己把名字也写了。”
宋清徽被她的动作弄得措手不及,下意识握紧了手中的笔,大脑却还停留在被那只滑腻软嫩的小手触碰的那一刻,甚至还莫名想起她上午那顿在家做针线扎出老茧的控诉。
根本没有茧。
果然叶小妹的嘴,骗人的鬼!
回过神来,宋清徽才意识到自己关注一个很不应该的问题,他多少有点感到羞耻,而对面,罪魁祸首还端着张没心没肺的笑脸,让他又忍不住深深的看了她一眼,这才低下头去写自己的名字。
不远处,还有个人叶舒华的没心没肺搞得很无奈——本来信誓旦旦的常娟娟,此刻又一次风中凌乱了,叶小妹对宋大哥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万一叶小妹根本没那个意思,自己做的一切岂不是像个上蹿下跳的小丑?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依然没有二更,不过往好的方面想,字数越来越多了是不是= =
争取周末把欠更补回来,还有评论破五千也该加个更庆祝一下了,小伙伴不要急,等我鸭
继续晒霸王票——
看到了小可爱砸雷时的彩虹屁了,吹得我都有不好意思_(:3J∠)_
大家晚安。
☆、第三十四章
叶小妹当然不会想; 也不可能去想,情敌第一次在她面前感到“自惭形秽”; 竟然不是被她的美貌和魅力打动; 而是因为她脑子有坑这种可笑的理由。
无知使人迷之自信,也让叶舒华能够继续保持她的乐观和快乐。
当队伍末尾的宋清徽也完成了签字画押流程; 标志着叶舒华的工作圆满完成。早已归心似箭的叶舒华恨不得一蹦三尺高来表达她的兴奋。
拿起大队会计专用的记账小本本; 叶舒华便头也不抬的赶客了; “这里没事了,宋大哥早点回去休息吧。”
她也好跟志根叔交了差; 早点回家吃饭。
听出她语气中的迫不及待; 宋清徽忍不住抽了下嘴角,虽然他的本意也是在知青同伴面前跟叶小妹撇清关系; 眼见为实; 解释再多都不如让他们亲眼看到。
但是叶小妹翻脸无情的速度; 依然让他大开眼界。宋清徽心情复杂; 一时竟愣在那里。
叶舒华顿了顿; 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抬头伸手道:“对了宋大哥; 笔都没还我呢。”
宋清徽:……
果断把手里的笔递过去; 滴水不漏的客气道:“有劳了。”
还是这么的彬彬有礼,叶小妹也就完全没在意宋清徽那几秒的走神了; 没心没肺的挥手道:“不客气啦,明天见。”
明天能不能见是一回事,这句话至少表达了她依依不舍的情绪——叶舒华是这么想的; 可惜宋清徽并不这么理解,他只觉得叶小妹说得这么好听,也掩盖不了她迫不及待希望他早点走的事实。
有需要的时候就宋大哥,不需要了就明天见,叶小妹何止是没心没肺,分明是利用完就扔。
作为被利用完还被扔的那一方,宋清徽当然高兴不起来,在叶小妹的连番催促下,只得满心憋屈的走了。
然而叶小妹迫不及待赶走了宋清徽,却依然没有如她所愿的立刻飞奔回家。
几乎是宋清徽一行人刚走,村口传来一阵拖拉机“突突突”的声音,志根叔便对正跟他申请回家的叶舒华笑道:“应该是你爹回来了,要不等一下你爹?”
叶队长今天虽然没收在队里指导工作,但也挺忙了,热情周到的把吃饱喝足的干部请到队里后,他也没歇着,干部进行检收工作的时候他便全程陪在左右。
等干部们核对完重量、把东西拉走时,叶队长也让负责开拖拉机的司机,开车带他“千里送别领导”。
当然队长父亲的辛苦,并不能给叶舒华带来多少安慰,毕竟她还没忘记自己今天会被壮丁,都是因为队长父亲的锅,害她饿了一晚上肚子,这个仇不能不记。
所以志根叔的建议,就让她有点为难了,毕竟付出了辛劳和汗水在义务劳动,没有任何报酬已经很可怜了 ,至少趁队长父亲回来,她现场刷个好感度,说不定还能捞点好处弥补一下损失?
正在犹豫间,拖拉机越来越近了,听声音就是冲着他们这儿来的,叶舒华当机立断的点头:“好吧,那就等我爹一起回去!”
由于叶舒华表态表得很及时,前后不超过一分钟,拖拉机已经停在跟前了,叶队长从车上跳下来,志根叔便上前一步打趣道:“传生哥,还是你有福气,小妹在这帮我忙了一晚上,都要等你一块回家,闺女就是比小子更贴心。”
叶舒华慢了一步,就听到志根叔主动帮她刷起好感度,当然很惊喜了,笑盈盈的凑上去:“爹,你可回来了,我们回家吧?”
叶队长并没有回答,对她点了下头,便跟会计客套起来了,“小妹什么都不懂,没给你们添乱吧?”
“怎么会是添乱?”志根叔笑着把记账本递给叶队长看,一边赞不绝口,“小妹记得可工整了,以后要写字的活儿,我觉得都可以交给她了。”
虽然叶队长也觉得自家孩子教育的不错,不过谦虚低调是他的做人准则,还没细看账本,先摇头笑道,“她还是个孩子呢,这么重要的事可不能指望她。”
听到这里,叶舒华才决定原谅他刚才不了解情况就说她添乱的过分之举了。队长父亲还是有点用处哒。
叶队长谦虚完,才认真检查了自家闺女的劳动成果,大概是真的很满意,看完,一贯严肃的脸上也难免带出了几分笑意,并看了叶舒华一眼:“不错。”
叶舒华趁机催促道:“那我们现在回家?”
“不急。”叶队长终于表态了,“我跟你志根叔说点事。”
说完,叶队长便转头跟会计说起了正事。
叶舒华在一旁傻眼,队长父亲不急着回家,不能傻站在这里干等啊。
没事果然不要轻易尝试贴心的小棉袄人设!叶舒华再一次悔不当初,无聊的等了几分钟,刚好队长父亲和志根说到一半沉默下来,她连忙插话道:“爹,你跟志根叔慢慢聊,我先回去了?”
叶队长和会计聊正事的时候,不是没注意到旁边坐立不安的小妹,只是他没在意罢了,听到她的话,才有点好笑的转头问:“这么急着回去?”
叶舒华捧着肚子连连点头,“我都快饿得眼冒金星了……”
志根叔一听很是理解:“怪我,拉着小妹在这做登记,忙了一晚上,能不又累又饿吗?”
他这么说,叶队长倒也不好多言,只是不放心的问:“你可没有电筒,一个人敢回去?”
叶舒华看了看不远处一望无际的黑夜,还真有点踌躇。
在这个年代,路灯那么先进的东西还是别做梦了,但是更可怕的是家家户户都看不到一点光亮;白天是个阴天,导致这会儿月亮也没出来,所以一眼望去,前方简直是教科书式的伸手不见五指。
叶舒华不怕黑更不怕鬼,就怕一不留神摔个狗啃泥,那就太有损她的女神形象了。不过想到香甜软嫩的煮红薯,她又生出无限勇气,顽强点头:“我可以!”
就在自己队里,万一出事只要嚎一嗓子,半个大队都会出来帮忙,叶队长也就不担心治安问题,挥了挥手:“那那就先回去吧。”
叶舒华就兴高采烈的道别,然后踏上漫漫回家路了。
队长父亲和志根叔在谈正事,所以矿灯也还亮着,间接为叶舒华照亮了一小段回家路。
剩下的一大段路本该摸黑走完,但是叶舒华运气一向不错,现在也一样,哼着歌摸黑走了几步,就发现前面有人拿着电筒也在走夜路。
运气太好了,叶舒华连人都不知道是谁,就扯开嗓子喊了,“前面的朋友麻烦等一下,我想借个光!”
这位不知名的好人还真停下来了,并且抬了抬手让电筒尽量照得远一点。
有光就方便多了,叶舒华放心的朝着那人小跑起来,走近了才发现对方原来不是路人,而是她心心念念的宋知青,那就是喜上加喜了。
叶舒华一脸笑容的打招呼:“宋大哥,这么巧啊。”
手电筒照亮叶舒华脚下的路,宋清徽本人反而隐在黑暗中,要不是他仪态气质确实突出,加上叶舒华对他的观察也比对别人更加仔细,也不能一眼就认出来。
现在认出来了,但还是看不清他的脸,更不知道他此刻是什么表情,只能从那声淡淡的“嗯”中推测,宋大哥这会儿有点冷淡。
叶舒华的脚步不由一顿。不是她一改傻白甜作风、突然变得敏锐起来,而是宋清徽表现得太明显了,温柔可亲秒变高岭之花,有点智商的人都知道不对劲。
不过叶舒华不是敏感性格,哪怕知道宋清徽今天有点反常,也不会上赶着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她歪着脑袋想了想,突然闻到一阵鱼腥味,这才恍然大悟——肯定是因为她在做登记的时候染了一身鱼腥味,宋大哥不想离她太近才这么冷淡的!
这个理由叶舒华还挺能理解的,毕竟在她眼里,宋大哥就是个精致的居居男孩,哪怕繁忙的抢收季都能把自己打理得干净整齐,说不定私底下还会有点小洁癖,那自然无法忍受她身上的异味了。
别说宋清徽嫌弃,就是叶舒华自己闻了闻都嫌恶心,所以她很识趣的站在两步之外,继续跟宋大哥寒暄:“应该到九点多了吧,宋大哥这么晚出来串门?”
叶舒华一贯不擅长掩饰,宋清徽自然把她的小动作都尽收眼底,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很没道理,叶小妹没心没肺,跟她较劲,最终是跟自己过不去。
理智回笼的宋清徽如梦初醒,深深看了叶小妹一眼,这才露出了一贯的笑容,和颜悦色的回道:“我出来的时候刚过了九点。”
叶舒华也跟着露出大大的笑容,宋清徽的“回心转意”,在她看来刚好验证了她的猜测,叶舒华倍受鼓舞般的继续保持距离,并追问道:“那你这么晚出来找谁玩?”
“没有,我找东西。”
“找到了吗?”
宋清徽不动声色:“找到了。”
“那就好。”叶舒华问都没问宋清徽要找什么,便作松了口气状,顺势拜托道:“宋大哥现在没事了,刚好麻烦你送我一趟?要不然天这么黑,我还真有点怕找不到家门。”
宋清徽很爽快的点头:“走吧。”
其实叶小妹不拜托,他也有同样的打算,只不过多走一段路,这点风度他还是有的。
叶舒华借着宋大哥的光,兴高采烈往家的方向走,快到家门口时,才猛然想起自己差点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遂停下脚步。
宋清徽也跟着停下脚步。
“宋大哥……”叶舒华转头看他,正在组织语言准备发出邀请,就看到对方不声不响掏出一个铁盒子递过来。
叶舒华愣神,宋清徽便耐心解释道:“答应要给你奶糖,我怕过两天又忘了,出来找东西的时候,就顺便一起带了出来,找完东西正好去你家一趟。”
宋清徽的解释很是苍白无力,因为没有人会这么上赶着当散财童子的。连他都知道自己鬼迷心窍,但还是大大方方的把东西送出来了。
因为他很清楚,叶小妹只要有糖吃就好了,根本不会在意他的解释合理与否。
听完他的话,叶舒华果然喜出望外,没想到宋大哥配合到这种程度,还没发出邀请他就主动把糖送上来了,大方得她都有点不好意思再来骗吃骗喝了——当然叶小妹的反省只是暂时的。
叶舒华笑得见牙不见眼,接过铁盒客气道:“我以为宋大哥是开玩笑呢,无缘无故吃你这么多糖,怎么好意思……”
宋清徽没作声,淡淡的看着叶小妹嘴上说着不好意思,身体却很诚实的迅速打开了罐子,无意识的勾起了唇:“你喜欢就好。”
叶舒华打开才发现里面竟然有满满一盒子的奶糖,少说也有半斤了,穷苦老百姓顿时留下了感动的泪水:“好喜欢呜呜呜……”
这么多糖,不用省着吃也能扛到过年了。叶舒华仰起脸看向宋大哥,姿势熟练的发了张好人卡:“宋大哥你太好了!”
宋清徽谦虚的笑了笑,抬头看向前方的农家小院,温声道:“时间不早了,早点回去休息吧。”
这一罐糖,俨然让宋清徽在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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