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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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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静的美男子顿时变成了庆幸的美男子,他突然不觉得郁闷了,被忽略总比叶小妹被叶小妹无差别攻击好。
  被叶小妹怼了一通,哥俩也不敢再逗叶小妹玩了,老老实实的给她科普,“放电影是这两年开始的,都是在腊月里,不要钱,但一般只会在镇上乡里放映。”
  “去年是腊月初几轮到咱们镇上了,放映员会提前两三天通知到公社,然后公社再通知队里,到放映那天咱们直接带上板凳过去就成。”
  大哥二哥这么配合,叶小妹也就大人不记小人过了,继续好奇的问:“怎么还要带板凳?”
  叶二哥挺没意思的回道:“你要是不想带也行,那就站着看呗。”
  像他就不爱带凳子,路上麻烦不说,前面经常有人站着挡住他们,带了也坐不了多久。
  叶大哥则是打趣道:“小妹也想看电影了?”
  叶小妹理所当然的点头,一年只有一次的活动,少了她怎么成?
  叶大哥见状笑了,“你上次跟娘从镇上回来,不是说累死了,再也不要去镇上了?”
  “是啊。”叶二哥忙附和起来,他也记得这事,他媳妇私底下担心小妹太过娇气,他还告诉她来着,小妹就是喜欢嘴上囔囔,下次娘要喊她去镇上,她还得屁颠屁颠跟过去,从小就喜欢往外跑,去镇上走亲戚啥的,这习惯一下子可改不了。
  这不又记吃不记打了吗。
  叶小妹理直气壮的回答:“去供销社是受罪,看电影是娱乐,我当然选看电影啦。”
  比起看唱戏,显然看电影这个活动更让她有参与感。
  兄弟俩对她的答案都不意外,只是没想到小妹能“厚颜无耻”到这个地步,便又笑了一场,才配合的点头:“好,那我们一起去看电影。”
  叶舒华满意的点头,这才想起被她冷落已久的宋大哥,顺势发出了邀请:“宋大哥,约吗?”
  这个时候的小伙伴出门玩耍当然不叫约会,处对象出去玩才能叫约会,因为带着私密性,所以大家都不好意思宣之于口。
  对于宋清徽这个文艺青年来说,“约会”两个字还带着“人约黄昏后”的意境,所以叶舒华这句意思不明的“约吗”,宋清徽不但吓一跳,甚至被自己脑补的关于他和叶小妹“人约黄昏后”的画面闹得面红耳赤,一时竟忘了言语。
  宋清徽没回复,场面也没多尴尬,叶大哥和叶二哥拍了拍傻妹妹叹气,“你说的什么意思?”
  叶舒华还觉得他们理解能力让人着急呢,“我问宋大哥跟不跟我们一块去看电影啊。”
  宋清徽夸张的松了口气,刚才差点被叶小妹吓坏了。
  看到了叶家三兄妹一起期待的看着自己,宋知青恢复了从容,淡淡的道:“知青点的同志们应该也会去,我还是跟他们一起行动吧。”
  听不懂拒绝的叶小妹理所当然的表示:“跟谁去不是去啊,看电影那天我们来叫你啊,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宋清徽:“……”
  叶大哥和叶二哥也很热情的邀请道:“是啊,宋知青就和我们一起去。”
  看在叶大哥和叶二哥的份上,宋知青到底盛情难却,矜持地点了点头,“那就一起吧。”
  热情的叶大哥和叶二哥还只是欣慰点头,叶小妹却乐得快要蹦起来了,有电影看,还能暗搓搓跟宋大哥约会,过年真的好快落哦!
  从这天起,叶小妹又开始每天翘首以盼等约会看电影的日子了,可惜让人期待的事情总是姗姗来迟,倒是队长父亲第二天就很麻利的组织队伍进山打猎了。
  据说猎队天没亮就出发了,还带上了干粮,中饭都没回来吃,叶舒华起得有点晚,便没看到队长父亲扛qiang的英姿,到傍晚猎队终于回来了,几乎全队男女老少都出门迎接“英雄凯旋”了。
  酷爱凑这种热闹的叶舒华当然也没错过,她一马当先的挤到前排去围观战果了。猎队开工的第一天便收获颇丰,虽然没有传说中的野猪熊瞎子等大家伙,但是野鸡野兔麂子之类的也装了满满一蛇皮袋,叶大伯家的大堂哥甚至从袋子里捉了条蛇出来,队员们纷纷惊叹,“喔豁,这蛇还挺大,炖一锅汤可香。”
  叶舒华没想到他们丧心病狂到连蛇肉都不放过,恶寒、害怕一齐涌上心头,目光落到那条花斑蛇身上时更是汗毛倒竖。
  她跟从小跟蛇打交道的农村姑娘不一样,没见过几次真蛇,却怕的要命,光是看到照片视频都要吓得昏古七了,现在是因为人多给了她勇气、才没有吓到跳脚,但是也够让她退避三舍了,叶舒华忙往旁边躲,一边小声嘀咕:“蛇不是要冬眠的吗?竟然把人家从被窝里挖出来,简直令人发指……”
  在一片惊叹和掌声中,前线叶小妹与众不同的反应便引起了大堂哥的注意,他冲她笑道:“这不天气好吗,这条蛇爬出来晒太阳,正好被我们抓个正着。”
  因为是自家人,大堂哥还逗起了这个越来越好玩的小堂妹,故意把蛇往她跟前挥,“小妹,要不把这条蛇拿回去炖汤?小婶手艺好,做的肯定很好吃。”
  “我不要!”叶小妹吓得花容失色,忙往人群后躲,然后就跟装了雷达系统似的、走位风骚的躲在了宋清徽身后。
  正低调的当一个吃瓜群众、突然之间拥有了姓名的宋清徽:……
  忍不住转身去看叶小妹的反应——反应如此精准,她应该不是故意的吧?
  叶舒华这一次还真的不是预谋,她怕蛇是条件反射、根本没注意到自己躲在了谁身后,不过这位“好汉”的背影还是很有安全感的,衣服上还隐隐有些洗衣粉的清香味,精致到不行,叶舒华就安心在他身后躲起来了。
  宋清徽便看到一张隐隐发白的小脸。
  “脸色发白”可能是宋大哥的脑补,毕竟叶小妹皮肤本来就白,但是一惯神采飞扬的她突然变成楚楚可怜的林妹妹,画面还是很有冲击力的,宋清徽不由动了恻隐之心,到底没好意思叫叶小妹离他远一点,反而出声安慰起来,“蛇应该是死的,不用担心会咬人。”
  叶小妹“嗯嗯啊啊”的点头,却依然像个小可怜似的躲在宋大哥身后瑟瑟发抖,生怕大堂哥脑子一抽真把蛇扔她身上,就算是条死蛇也很吓人的好不好_(:3J∠)_
  宋清徽只好像个骑士一般把弱小可怜无辜的叶小妹保护起来了,就在这个时候,队长父亲突然发话了,“小妹,你想吃野鸡还是野兔?”
  这是要分赃了啊!叶小妹一秒钟满血复活,兴奋的冲了出去,“爹,我能先看看再挑吗?”
  叶队长心情挺不错的点头:“行,你慢慢看。”
  叶小妹看着满满一麻袋的猎物,顿时有种坐拥万里江山的豪气。
  宋大哥看着她眉飞色舞的模样,却默默吐了个槽,相信叶小妹,还不如相信母猪会上树。
  然而他每次都不长记性。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更新了= =
  晒土豪——
  这么多地雷,手榴弹,火箭炮,甚至还有深水□□,从来没有被这么包养过,惊呆惹(≧▽≦)/
  霸王票排名冲进前一万,又该加更了,但是今天应该没有了,今天有点卡文,然后明天要去看夏目了也感觉无法集中精力。
  鞠个躬,小伙伴们早点睡吧,晚安。

  ☆、第四十七章(两章合一,霸王票进前一万名的加更)

  叶小妹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兔的挑了好久; 最后还是决定要兔兔,因为现在不多吃点,再过几十年后又怎么可以吃兔兔呢_(:3J∠)_
  自己挑的兔兔; 叶舒华也不假人手; 坚持一个人把它拎回了家。
  因为正在努力回忆冷吃兔、麻辣兔头、红烧兔肉的各种做法,离开围观现场前; 叶小妹别说对“保护”过她的宋大哥打声招呼了; 她甚至连个眼神都没分过去; 转身就走、冷酷无情。
  宋清徽对叶小妹“用完就扔”的程度又有了更加深刻的认知,一时在心里发誓,他下次再相信甚至因此同情叶小妹,也别说什么母猪会上树了; 再上当受骗他自己就是猪!
  但不管宋大哥如何发毒誓再也不信叶小妹这个大头鬼; 叶小妹还是快落地到家了,没进门就兴奋得扯着嗓子喊:“娘,我们有野兔吃了。”
  王翠芬没去看热闹; 但是她们妇女内部已经实现了消息共享,不出门就已经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 听到小闺女的话,王翠芬颇为淡定的走出来一看,赞赏道:“挑得不错。”
  可见王翠芬同志也觉得野兔比野鸡好。叶舒华立刻凑了过去; “今天晚上吃红烧兔肉吗?”
  “你想得美。”王翠芬瞥了她一眼,接过野兔头也不回的往厨房走,一边道; “这只野兔处理好得晒起来,留着过年吃。”
  叶舒华显而易见的郁闷了,追上去问:“怎么又要等过年?”
  她开始怀疑她娘是不是属仓鼠、有严重的囤货癖啥的,腊肉腊肠反正是干货,留到过年吃也没啥,队长父亲好不容易弄点新鲜的野味,当然要趁热啊。
  “好东西当然要留着过年吃了,家家户户都这么干,你每年去你舅你姑他们家拜年,人家都是把好吃好喝的端上来招待,总不能轮到咱们家招待亲戚的时候,让人家吃萝卜白菜?”
  她娘这话说的是有几分道理,但是叶舒华却没这么轻易被忽悠,她信誓旦旦的道:“过年招待亲戚的野味也有啊,我爹我哥他们多能干,这才是第一天进山呢,离过年还有三十天,每天一只野兔,就能攒下二三十只,足够娘招待客人了。”
  叶舒华别的能耐没有,算账还是很厉害的,她估摸着只要有个五六只野鸡野兔,就够让所有亲朋好友吃得满嘴流油,根本不需要他们从牙缝中省吃的来招待他们。
  不过王翠芬闻言却很好笑的回头瞥了傻闺女一眼,“你还真看得起你爹他们啊,每次进山都能不空手的给你带一只野兔回来?就算他们这么有能耐,那还要看看老天爷赏不赏饭吃,遇上下雨天怎么进山?”
  “再说了,咱们今年真能二三十只野兔野鸡,你以为全都能留下来给你吃?”
  叶舒华挺警觉的小声嘟囔:“当然不是给我一个人吃,你们不是也得吃吗……”
  王翠芬没听清她的话,自顾自的说道,“有多的都得拿去国营饭店或者供销社换钱,他们城里人稀罕这个,价钱不比猪肉少多少。”
  叶小妹又一次涨姿势了,原来这会儿也不完全禁止买卖,供销社和国营饭店还是可以进行交易的。钱还是该赚的,叶舒华理智上能理解,感情上有点无法接受肉到嘴边不能吃的憋屈,暗藏期待的问:“那改天爹他们多打点野味,再叫大姐回来吃饭?”
  “你还没忘记这茬呢?”王翠芬简直哭笑不得,“你姐可不像你这么贪吃,别说咱们家没这么多野味招待她,就算有,她也不会回来占娘家的便宜。”
  叶舒华没想到王翠芬同志明明很疼叶小妹,思想觉悟竟也这么差,忍不住抗议道:“大姐又不是别人家的,有咱们一口吃的,当然就有她一口,什么叫占娘家的便宜啊?”
  王翠芬闻言眼皮都没抬,根本没把小闺女的傻话当一回事。
  计划失败的叶舒华只好在心里控诉她娘的小气,嘴上说着想大姐,又舍不得弄点好东西叫她回来,大姐没事当然就不回家了。
  连她都知道舍不得孩子套不找狼的道理呢。
  王翠芬对自家傻闺女可以说是了如指掌,见她一动不动站在门口半响,冷不丁出声:“你站在那里嘀嘀咕咕骂我什么呢?”
  “不告诉你。”叶舒华哼了一声,脾气很大的往外跑。
  厨房里的王翠芬拎着兔腿摇头笑了笑,又继续埋头处理野兔了。
  叶舒华刚跑到院门口,就看到队长父亲和大哥二哥一起回来了,她跟王翠芬同志置气归置气,见了队长父亲他们还是很热情的打招呼着,收获颇丰的叶队长心情自然就很不错了,远远的问小闺女:“小妹,你在这做什么?”
  叶小妹嘴很甜的回道:“我等你们回家啊。”
  刚说完,注意力已经被她爹手里的东西吸引了,很有些激动的问:“爹,这就是你的枪吗?”
  哪怕是上辈子,叶大姐对这玩意儿的了解也只限于电视剧,她一看就觉得这把枪跟抗日片里我军的装备差不多,一时间脱口而出:“小米加□□!”
  叶队长不是军人,不过脾气性格甚至思想都有点像军人,仿佛接受过专门的忠君爱国课程似的,有着极高的思想觉悟,听到叶小妹这么形容他的宝贝□□,就很有些欣慰自豪了,扬了扬手里的大家伙逗道:“小妹也想试试吗?”
  叶舒华眼睛唰得一亮:“我可以吗?”
  刚知道她爹有枪并且也会开枪的时候,叶小妹是难以相信的,不过一旦接受了这个设定,就感觉挺有意思了——既然现在持有□□并不犯法,那她何不趁机玩几把呢?
  偶尔也可以尝试一把英姿爽飒的战斗女神范呀。
  其实,叶舒华要是稍微犹豫害怕一下,叶队长都会答应让她玩玩,可她居然一副跃跃欲试、恨不得立马就上手的样子,半点没有女孩该有的胆小谨慎,叶队长反而开始迟疑了,结合小闺女一惯的傻大胆作风,叶队长有点怕她会玩以后闯出什么祸来,于是顶着叶小妹期待的眼神,高冷无情的拒绝道:“不能。”
  叶舒华没想到队长父亲也有如此不正经的时候,先是目瞪口呆,接着整张脸都囧起来了,抗议道:“不让我玩,那您刚才为什么还要问我?”
  皮一下很开心吗?
  叶队长还没说话,叶大哥乐呵呵的上前道:“爹只是随口问问,又没说一定要给你玩。”
  叶二哥跟他一个鼻孔出气:“就是。”
  被队长父亲溜了一顿,又被大哥和二哥打击了一通,叶小妹倍感郁闷,不想跟他们玩了,只好灰溜溜的回到厨房找她娘,主要是队长父亲不问还好,这一问把叶舒华的好奇心都勾起来,转头又不让她玩,就不想站在院子里对着那把霸气高冷的枪流口水了,免得越看越伤悲。
  老天爷对他们还是很眷顾的,接下来几天都是大晴天,猎队便连着几天都能进山寻宝,但是收获就像王翠芬说的,别说每天能拎一只野兔,就是能拎一只鸡回来都很不错了。
  叶家三个壮丁,叶队长是猎队领头人,叶大哥和叶二哥也是身强力壮的汉子,就他们这资质,接下来的几天也就平均每三天才能分一只野兔野鸡回来。
  王翠芬告诉叶舒华这才是正常的,因为猎队人太多,打的东西再多都不够分的,队长父亲为了照顾到每一个队员,居然别出心裁地弄了个“编外名额”,比如那种全家都是老弱病残的,每家就出一个人跟着猎队蹭经验,宋清徽他们那些知青在队员眼里也属于“老弱病残”,所以也得了两个名额。
  只是这种就进了山就纯属拖后腿了,当然要严格控制数量,蹭经验的人平均每三四天轮一次,这样持续到年底猎队解散,他们多少也能分到一两只野鸡过个好年。
  队长父亲为了照顾弱势群体,不可避免地牺牲了猎队正式队员的一些利益,不过王翠芬解释说这也是应该的,知青纯粹是叶队长好心照顾,但是那些老弱病残,人家也是土生土长的双岗人,祖宗几代就在这里定居,山是双岗的山,山里的东西他们当然也该有一份。
  王翠芬一边解释,动作却毫不含糊的把收到的战利品都处理好挂在院子里晾晒。
  叶舒华对这些猎队背景关系啥的不太感兴趣,也听得云里雾里,只好看着院子里的肉肉狂流口水,甚至还有种“坐拥后宫三千却硬不起来”的憋屈和尴尬之感_(:3J∠)_
  当然叶小妹也不可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坐在那里流口水,实际上她也挺忙的,因为连着几天晴空万里,王翠芬带着她和大嫂二嫂在家里各种洗刷刷,其中最大的工程就是拆被套洗床单晒棉被,洗干净的被套要先把晒好的棉被装进去,然后再把被套进行手工缝合——是的,他们家穷到连个带拉链的被套都买不起,每次拆了洗,洗完缝,晒床被子麻烦到像是做了床新被子一样繁琐。
  叶舒华运气不好,因为她赶在晒被子之前才被培训过缝纫技能,勉勉强强可以出师了。王翠芬在别的地方偏疼叶小妹,偏偏干活的事从来不让她蒙混过关,这一次正好可以现场考验叶小妹究竟学得怎么样,王翠芬便大手一挥,把缝被子的任务全部交给叶小妹了。
  请注意,不是一床两床被子,而是全部!!
  叶舒华迅速数了一下,光是他们家常住人口就要洗四床被子,马上叶三哥又要回来过年,她娘当然不可能忘记洗叶三哥的被子,然后大姐一家回来拜年,还有远道而来的亲朋好友,总有不凑巧需要留宿的时候,所以还得多准备一床以备不时之需,所以保守估计,他们家这次至少要洗六床被子。
  六床啊,叶舒华想想她要做这么多针线活,就很想两眼一翻、干脆累死她算了。
  她娘还像个周扒皮似的在耳边一遍遍的强调:“床套比你的衣服贵多了,给我一针一线好好缝啊,你要是给我缝坏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叶小妹虽然其他方面很有偶像包袱,但是一到干活的时候,她就不介意卖个傻、尽量为自己减少一些工作量了,听到她娘的话赶紧点头:“就是啊,这么金贵的被套,不小心给我糟蹋了怎么办?娘,要不还是你们……”
  王翠芬却铁了心要累死她,闻言只是站在一旁冷笑,“要是缝坏了,过年的肉你一块都别想吃!”
  这个威胁太可怕了,可以说正好掐中了叶小妹的命脉,她现在光是看看院子里的可望不可及的肉肉就郁闷到不行,要是全家都吃肉她只能坐在旁边围观,那她不得委屈死?
  脑补一下那个凄惨的画面,叶舒华都悲伤的想掉泪了,为了避免自己沦落真沦落到那样的地步,她不再插科打诨,打起精神来准备好好干活。
  不过叶小妹也不是埋头死干的类型,想偷懒就只能开动脑筋了,叶舒华捧着被套、用她聪明绝顶的小脑瓜子思考了一会儿,突然有了注意,兴冲冲的跑去问王翠芬同志,“娘,你看被套经常缝了拆,拆了缝,这边上都被磨破了,要不我在这里缝几颗扣子?以后只要解开扣子就可以洗被套,再也不怕边缘被缝坏了。”
  叶小妹说得很大声,抬头挺胸,她觉得自己能想到这么好的主意,她娘一定会惊为天人。
  王翠芬确实放下手中的活听她介绍了,就连林红梅和宋秀秀也抬头看了叶小妹一眼,不过紧接着又低头干活、毫不关心她的建议,大概是觉得小姑子这么鸡贼的人,想方设法的偷懒也很符合她的人设。不过婆婆不会同意就是了。
  妯娌俩嫁进来不过两年,但是明里暗里已经过了无数次招,因此对彼此都有了深刻的了解,至少叶小妹还在信心满满她娘一定会对她的建议如获至宝时,林红梅和宋秀秀就已经猜到了婆婆根本不会让小姑子这么胡闹。
  当然她们也不会,缝被套明明是那么简单的事,非要装什么扣子?
  就跟她们想的一样,王翠芬听完顿了顿,摇头:“不行。”
  “为啥?”叶小妹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以为扣子不要钱吗?”
  叶小妹瞪大眼睛:“咱们家穷到连扣子都买不起了吗?”
  “就算买得起扣子,也没必要瞎折腾。”虽然一直傻闺女傻闺女的叫,王翠芬其实也很喜欢小闺女这股机灵劲儿,难得整天只想着吃肉的小妹能动脑筋想一想正事,当娘的自然不想老给她泼冷水,所以虽然是拒绝,她却没有像儿媳妇推测的那样严词厉色把小姑子骂回去干活,反而是颇为耐心的给她解释不能这么做的原因,“咱们家的被套又不是便宜货,质地好着,也不用天天洗,真要磨破也要用个五六年后,到那时再缝块布头到里面照样可以用,扣子要花钱买,做衣裳鞋子攒下的布头可不花钱。”
  显而易见,王翠芬考虑的角度是金钱,至于叶舒华所谓的省时省力,她根本没放在心上,因为在现在的人看来,时间精力对女人来说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叶舒华穿越的第一天起就发现了,这里有很多习惯和观念她都无法理解甚至是不能接受的,但她更清楚不可能抛开时代背景去讲三观,比如最现实的重男轻女问题,为什么女人削尖了脑袋、拼了命都想生男孩,为什么有些男人在家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还时常嫌弃媳妇做事不够麻利?因为事实就是男人才能养家糊口,他们拼命干活才能让家人填饱肚子。
  在农村,根本没有所谓的女强人,哪怕像王翠芬这样能干的女人也只是记七个工分,还是看在她队长媳妇的身份队里才认可的,大部分女人只能记六个工分,相当于和老人一个待遇了,男人最高却能记九个工分,这就是最直观的现实。
  就拿叶小妹自己来说,从小到大就没怎么下过地,能让她这么娇养在家的,难道靠的是王翠芬那七个工分?
  当然不是,叶家姐妹靠得是能干的父兄,才可以比队里大多数女孩都过得更滋润,而那些没有顶梁柱的家庭拼了命的干活依然吃不饱饭,所以每个女人做梦都想生儿子,生多少个儿子都不嫌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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