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综]穿的是种态度-第6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不论是白云城或者是宫九的势力,南王世子早就做好了一切准备。

  看起来还不错,一点儿都没有蹲了不短时间大牢感觉的陆小凤从袖子里拿出他的折扇摇了摇,眼睛在戊煦几人的脸上转了一圈,“好像是在说恨不得了的事情呢?不过我可不知道,一个小小的南王世子,什么时候有了替当今皇帝陛下决定白云城主和太平王世子的权利了?”

  南王世子对于陆小凤的话完全不在意,他只是轻蔑的看着陆小凤,“有没有这个权利,你们很快就知道了。”

  陆小凤:“我也觉得这个问题的答案很快就会有了,只不过在此之前,南王世子可别被吓着了才好。”

  南王世子看着陆小凤仿佛漫不经心的眼神,突然皱起了眉头,“你这是在拖延时间?”这句话一说出来,南王世子自己的心里都惊了一下,他想象不出陆小凤到底做了什么。

  再看其他几个正被箭阵所指着的人,从西门吹雪到戊煦等人的脸上,全都没有丝毫的紧张感,就仿佛他们现在只是置身于一处平静的湖边,在凝神静思一般。

  南王世子的脸色变了一变,立刻吩咐道,“给我射死他们!一个都不要让他们跑了!”

  只不过南王世子的箭阵还没有射出去,就从有一队非常整齐的脚步声不停接近。南王世子寻声望去,看见的就是一大队着装整齐的步兵,这些士兵的手中还举着军旗,在到了这里后,立刻将整个南王府都包围了起来。

  一个骑着棕红色骏马,穿着厚重铠甲,腰间别着长刀的男子驾着马出现,在距离南王世子不愿的地方停了下来。

  “吾乃威远将军!”那个骑着马,手里拿着马鞭的人说。

  他环视了一圈这一方空地上的情形,最后将实现落在了南王世子的身上,从怀里掏出了一卷圣旨,他将圣旨举了起来,“奉陛下命令,南王世子与外族勾结,意图谋反,更要杀害朝廷重臣、亲王世子,再次将南王世子拿下!收后待审!”

  看着南王世子之前还一脸得意现在却灰败下来的脸色,戊煦轻轻勾起了唇,小声与宫九道:“若是此时南王世子被抓了起来,你那谋反的意图可就完全没有实施的可能性了。”毕竟宫九本人并不想当皇帝。

  宫九轻哼一声,“我本就意不在此,只是关于我的母亲……”

  戊煦:“我自然会陪你去问个明白,重要的还是,你能够想清楚便好。”

  那边的陆小凤摇着扇子,肚子和南王世子一笑,“世子,您输了。”

  ——


  123、番外龙套君

  江湖这个地方,很不好混,但是龙套君自认为自己在江湖之中混的可谓风生水起——嗯,一个在各类龙套中风生水起的龙套君。

  说到自己的伟大就业路程,龙套君可以侃侃而谈,他曾经在皇宫里面当过差,远远的见过陛下的龙颜——虽然陛下只是坐着龙辇路过;他也曾在六扇门里走过一遭——那是不小心被卷进了后宫纷争里的小细节,结果因此丢了皇宫里面的差事。

  他还在峨眉山里看过江湖里绝顶高手独孤一鹤——结果被另一个高手西门吹雪杀了;他也曾被坏人当成要杀死的众多人质之一,用来威胁大名鼎鼎的陆小凤。

  这么一路算过来的话,他的龙套事业可谓跌宕起伏、风起云涌。朝廷里的各种大官他见过,后来流落江湖后,各种正道、邪道高手也都见过。说起来他有一次不小心差点撞到人,自己却糊里糊涂跌倒了,结果那人竟然是花家七童花满楼,温柔可亲可谓男神,而且男神还对他笑,问他有没有什么大碍啊?

  龙套君简直恨不得再摔一次,自然是红着脸表示,自己身体倍棒、吃嘛嘛香!

  也是自那开始,龙套君发现,如果不从总是会被波及到的龙套角度,而是从路人角度来看的话,这个江湖里的男神可真是一抓一大把。而他觉得自己最有缘的那一位,应当便是留痕公子。

  说起这个留痕公子,不论是在江湖之中,还是在百姓的心里,那都是大大的好人。

  因为留痕公子总是能够把欺压百姓、横行霸道的坏人抓起来送到官府的门口,并且非常贴心的将坏人的做坏事证据都留下来,包括前因后果一个不漏。

  江湖里面做好事的大侠不少,不过大部分做好事的大侠们,最多也就是把坏人一剑杀了。若是那坏人跑了也是不管的,更是从来不管,他们管了坏人这一次,等大侠走了,坏人变的更加欺压百姓了怎么样。

  因为留痕公子的作为,百姓们都觉得啊,这才是真正的大侠,以前那些只是管个一次不管后面的大侠,全都是做做样子而已。

  不说因为留痕公子的出现,江湖里有多少大侠躺枪。龙套君表示,在大家都在猜测留痕公子是谁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留痕公子是哪位了。

  不过出于对男神“们”的崇敬心理,龙套君一直都是只在自己心中暗爽,从来不把自己知道留痕公子是谁的事情说出去。

  所谓江湖中一个合格的龙套君,首先要有一个非常大众化的龙套长相,不论出现在哪里,都是可以直接被忽视的。不会让人想要多看一眼,多动自己一根手指头去做些什么。

  其次就要有一个身为合格龙套的操守。

  比如当大侠们出现的时候,要成为一个完美的背景板,而不是突然冒出去跟大侠抢戏,那会死的很惨——无数先贤们已经用血泪的教训告诉了龙套们,这一事业关于龙套意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再次就是龙套保命守则。

  就算是再龙套的人,很多时候都要为了衬托出大侠们的高大上而献出自己卑微的生命,此可谓龙套最光荣的死法之一。但是啊,这死法虽然光荣,但是人活着,有几个会真的想死的?

  所以啊,如何在刀光剑影之中成为一个合格的龙套,还有一个会保命的、识时务的龙套是非常重要的。而龙套的终极奥义,就是学会及时开溜。

  这些龙套哲学,全都是龙套君游历江湖,总结前辈先贤们的经验,最后得出来的结论。

  龙套君自认为自己还是蛮有职业操守,也蛮有龙套意识的一个人。

  而他就是因为自己这种身为龙套的机智,才成为了第一个发现留痕公子到底是谁的人。

  说起来也是有缘的很。

  在留痕公子第一次在江湖之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之时,龙套君正好干着打更的工作。

  打更人的工作可谓资深龙套的必修课,所谓“天干物燥,小心火烛。”,敲着敲着,他就蹑手蹑脚的跑到了一家地主墙外面准备做点什么,这个地主坏啊,不但欺男霸女,横行邻里,官府里面有关系,江湖上还有点小名气。

  普通百姓都被欺负的没人敢吱声啊。

  结果畏畏缩缩还没有来得及做点什么的龙套君,就发现这地主家里似乎正有高手高来高去的打架,打的不就,很快就把那地主给抓住了。龙套君也只远远的看到了当时留痕公子的背影——两个。

  不过当时的留痕公子还没有留痕公子的名号,但是第二天大家就发现那恶霸地主被绑着扔在府衙门口,身边还放着不少罪证。群情激奋、罪证确凿,特别难搞的恶霸竟然就这么给送进了天牢,大快人心啊!

  这只是龙套君第一次遇到留痕公子,在之后的日子里,他发现自己隔三差五的就能遇见留痕公子“为民除害”。而他换工作也越发的勤快了,不论是富贵人家的短工,或者是酒楼里面的小二,街边卖着小玩意的,又或者操起幡子算个命,四处走动,十次里总有两三次能够遇见留痕公子的。

  龙套君绝对不承认,他起初是不小心跟留痕公子走了同一个大概的方向,到了后来,留痕公子“作案”多了,名声出来了,他也就一路暗搓搓的随便蒙着方向跟着了。

  #总是能够看见男神在耍帅!#

  #男神今天看了我一眼,好紧张,要怎么才能装作经常被男神看了一眼的样子?#

  #男神又把坏人送到大牢里去度过余生了,果然是我的男神们啊~#

  #今天的男神队伍又增加了一个人呢,也是白衣帅帅哒!#

  其实说起来,江湖人很少会选择穿白衣,不过龙套君自从流落江湖,见到的人多了,就发现了一个大概的定律。

  不穿白衣服的不一定是大侠,但是穿了白衣服的,差不多都是大侠。就算是山寨盗版穿白衣服的,也都比武林中大部分的侠士们还要大侠一点——这里特指那位盗版了西门吹雪的叶孤鸿。

  随着男神队伍的壮大,龙套君感觉每次每天起床都很有动力,就连换工作都换的更加勤快了。

  没办法,男神们呆在一个地方的时候还好,但是当男神们动起来的时候,真真是行动如风,八匹马都跑不过人家两条腿啊。

  不过这才是男神们的专业素养啊。

  龙套君心目中的男神不多,但是正好都是穿白衣服哒,陆小凤就算了吧。虽然陆小凤也很帅气,而且拥有不停作死却从来死不掉的金手指,可是陆小凤的画风跟留痕公子队伍的画风有些不太一样,所以龙套君狠心将陆小凤排除了男神大队。

  起码他的男神大队里的男神们,没有谁跟陆小凤一样红颜知己遍天下。就连每个几个月出门杀人一次的西门吹雪男神,跑到青楼里,也都是找花魁给自己修指甲。

  这就是格调!

  如果是陆小凤的话,估计就是跟花魁**了……吧……

  哈哈哈,话说男神的队伍越来越大,正是一件让人心情愉悦的事情,而陆小凤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陆小凤也认识好多男神,后来出现的西门吹雪、花满楼还有盗版了西门吹雪的叶孤鸿,也都让人觉得棒棒哒。

  也是因为陆小凤的原因,这些人全都聚集在了一起,看在这一点的份上,其实龙套君还是蛮喜欢陆小凤的。

  唯一让龙套君稍微感到悲伤的就是,西门吹雪是个死宅,没事就不喜欢出门,天天宅在万梅山庄给自己的剑相亲相爱,花满楼大多数时间都呆在自己的百花楼里种花,但是比西门吹雪好点,有事没事的跟戊煦等人常联系,还经常会来溜达一下。

  至于那个盗版出来的叶孤鸿,自从见到了西门吹雪之后,就变成了西门吹雪的跟屁虫,就连叶孤城都被他抛到了脑后去。

  自从南王世子被皇帝陛下处置了,男神大队剩下来的戊煦几人中,九公子还是因为无聊,市场跟在戊煦的身边,而白云城主因为是一城之主,也转战回了自己的白云城。

  男神全都分开了,没有比这更悲伤的事情了。

  不过龙套君还是认准了戊煦,因为特别机智的龙套君发现,西门吹雪和叶孤城非常固定的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来找戊煦比剑。还有那花样作死陆小凤,遇到麻烦的时候也喜欢来找戊煦,他一来其他的几个人也基本都会出现。

  于是龙套君就变成了戊煦身后的跟屁虫,看着男神们继续在这里玩转江湖。

  最让龙套君暗爽的是,即使时至今日,这么大个江湖,那么多的人,都没有人确切的知道到底谁才是真正的留痕公子。没有谁猜到,其实留痕公子不仅仅只是一个人,而是好几个人。

  这一点一直都被龙套君最为自己心中的秘密藏着。

  留痕公子的传说还在继续,不过后来龙套君非常可惜的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毕竟他不可能追在男神们身后一辈子,他也需要过自己的日子。

  他在家乡种起了田,还娶妻生子了——虽然他曾经在皇宫里做过工,可他却不是公公,而是侍卫——等到有了孩子啊,他就开始跟孩子说起了自己辉煌的一生。

  当然他的重点都是突出自己身为龙套的机智性,以及男神们帅的人一脸血的风韵。然后喜闻乐见的,龙套君的儿子也变成了男神们的脑残粉。

  并且也是龙套君心中终极秘密的分享者。

  真是可喜可贺。

  ——




  124、侏罗纪公园1

  霸王龙又名暴龙,古希腊语中意为暴君蜥蜴,而在拉丁语中意为国王。

  戊煦低头看了看自己短小的前爪,对着水面的倒影偏了偏头,他这一次穿成了一头霸王龙。

  就算是对史前恐龙并不太了解,但是戊煦也知道,霸王龙是生活在恐龙统治地球的白垩纪末期,但是从系统给出的信息,还有他现在的生活环境来看,事情好像稍微有些复杂。

  这里是一片非常茂密的原始森冷,不但枝繁叶茂,而且其中还有许多光是看着就让人感到心惊的生物。只说一个简单点的,有一窝个头有人头大小的蜜蜂。

  相信所有正常人在见到这样的生物时,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掉头就跑。除此以外,在这一片地方,还有许多其他种类的恐龙,从食草目到食肉目,以及横跨了整个恐龙时期,不应该存在于同一个时代的恐龙。

  这种恐龙的密集程度简直就是可怕。

  怪异的地方不仅仅是在这里……

  一阵沉重的踩踏着厚实腐叶的脚步声渐渐靠近,戊煦转过了自己的身子,然后就看见一头巨大的霸王龙从茂密的树叶中钻了出来,在走到了戊煦的身边后,将嘴巴里衔着的东西放到了戊煦的身边。

  那是一头牛的尸体,新鲜的血液布满这头已经死去的牛全身,从这头牛依稀可辨的毛色来看,这是一头黑白花奶牛。

  从戊煦变成了霸王龙至今已经三个月了,而在这三个月的时间,他从一个刚刚破壳而出的脆弱的霸王龙幼崽成长到现在,体型差不多已经有母龙的一小半大小。但是这头霸王龙母龙依旧在照顾着戊煦。

  越是强大的物种,幼年的时候似乎就越是脆弱。

  戊煦的这个霸王龙妈妈一般会给戊煦带来一些比较新鲜半死不活的小型恐龙让戊煦玩耍,有的时候也会是一个大个子的食草恐龙。

  戊煦不知道自己是霸王龙妈妈的第几胎,但是霸王龙妈妈确实是一直非常关心戊煦,有的时候为了照顾戊煦会寸步不离——在有其他的恐龙经过霸王龙妈妈的领地时。

  按理来说,一头需要孵蛋还照顾幼崽的母霸王龙,即使攻击力强悍,也并不会总有时间去捕猎,而且戊煦也一直没有看见他的霸王龙爸爸——戊煦一直不知道霸王龙抚育下一代的模式,只当霸王龙都是单亲家庭了——可是这几个月的时间中,霸王龙妈妈却一直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带回来充足的食物。

  这些食物就是牛肉。

  各种各样口味的牛肉,戊煦起码认出了不下于十个品种,经过人工配种和培育,有着优质肉质和口感的牛肉种类。

  这一点也就是这个地方让人感到奇怪的第二点了。

  这样的感觉就像是有人类将一大堆不同时空不同品种的恐龙和其他生物,投放到了一个封闭的地区之内,同时人类也会向这个地区投放一些牛肉进来。

  简直像是圈养着恐龙的乐园。

  戊煦倒是想要对周围的环境多进行一些观察,但是他的霸王龙妈妈对他管的却非常严,只要戊煦的活动范围超出了霸王龙妈妈的视线,霸王龙妈妈就会立刻出现把戊煦给咬回去或者吼回去。

  一头成年霸王龙的吼声还有那圆锥形的牙齿、恐怖的咬合力,不论选择哪一个都不太让人感到舒服。

  有的时候戊煦会在天空中看到一些有翼龙,但是那些有翼龙却从来不敢落到霸王龙妈妈的攻击范围之中。戊煦曾见过有的想要挑战霸王龙妈妈权威,企图抓走还很弱小的戊煦的有翼龙,被霸王龙妈妈以可怕的反应力与狠劲,直接撕成了两半。

  戊煦对于恐龙的知识了解的很少,但即使如此,他也能够看得出,霸王龙妈妈对他有一种过盛的保护欲。

  说起来,在戊煦走过的这么多的世界中,这种被长辈关爱的感觉,真的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了。出于对这种感觉的珍惜,所以戊煦也很少会反抗霸王龙妈妈,对于戊煦的乖巧,从霸王龙那双竖瞳冰冷的眼睛里很难看出什么情绪。

  但是霸王龙妈妈每次休息,或者带着戊煦喝水、把其他的小恐龙拿来给戊煦玩的时候,许多的小细节中,戊煦都能够感觉到霸王龙妈妈的温暖。

  在戊煦成长到能够跟着霸王龙妈妈一同出门捕猎前,大概证实了自己猜测的事情,是霸王龙妈妈带回了一个人类的尸体,一个穿着像是制式工作服的白种人的尸体,连同一节牛的尸体。

  一头成年霸王龙的前肢大约只有成年人胳膊的长度,这使得这双前肢看起来没有太多用处——虽然霸王龙妈妈用的很顺手——不过在面对一个在霸王龙看来很小的人类,这双前肢就显得灵活多了。

  戊煦在霸王龙妈妈把这个人类尸体扔过来之后,戊煦仔细的检查了一边这个人身上的伤口,又把他的衣服扒了,从人类的衣服口袋里发现了一个类似对讲机的东西,怀里还有记载了不少数据的平板电脑,以及手机。

  这个人的身上还真有不少的东西。

  当戊煦拿出对讲机这个东西的时候,还能时不时的隔一段时间就从对讲机中听到附近的人通话的声音,期间也出现过多次反复呼叫某一个人,却一直没有回答的情况。戊煦猜测,被反复呼叫的那个人可能就是被霸王龙妈妈带回来的人类。

  因为戊煦只对人类衣服里的这些东西感兴趣,看自己的幼崽根本不吃人类的霸王龙妈妈,完全没有浪费的把那具人类的尸体吃掉了。

  很多攻击性强的生物只吃活的东西,戊煦不知道霸王龙是否如此,但在这种畸形的环境之内,霸王龙妈妈偶尔是会吃死掉的食物的。

  虽然戊煦也经常会转世成为人类,但是看着霸王龙吃掉了那个人类却也没有太多的感觉。大概是因为他体会过太多的人生,故而明白一种叫做“自然生态”、“适者生存”的道理。

  就好像他成为一条鱼的时候,人类也总是会想要吃掉他。

  无关好坏,只是一种生态循环。

  如果从攻击力的角度来看霸王龙,那无疑是恐龙世界中陆地的霸主。但如果相对于人类制作出来的这些精巧玩意,霸王龙还是过于“粗苯”了。

  为了不让霸王龙妈妈一个不小心就把戊煦从人类衣服里摸出来的东西弄坏,戊煦也可谓煞费苦心的存放。

  而那散养从人类口袋里摸出来的东西,让戊煦对于自己现在的情况,有了一个非常清楚的定位。

  记录数据的那个平板电脑之类的东西,上面记录的数据全都是用英文书写,而书写的内容,基本全是关于恐龙整体活动,还有个别突出个体的特殊行为,更多的是关于某一个特定地区之内的恐龙活动。

  也是从这个记录的只字片语之中,戊煦知道了,他现在所在的地点为一座海上孤岛,而在这座孤岛上,也正如同他所认知的那般,存在着许多种类的恐龙,并且这些恐龙因为空间的限制性还出现了不少的维和行为,性格也相对暴躁。

  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些恐龙果然都是人类“饲养”的。

  因为人类饲养恐龙的这项认知,让戊煦微微皱了皱眉,但是在用手机联网之后,戊煦就发现,这个世界的人类科技并没有发展到可以普及饲养恐龙的程度,这个世界的历史也没有出现什么奇怪的转向,造成恐龙和人类共存的现象。

  一切的一切都只是因为有一个博士,从被发现的恐龙时期的蚊子体内提取了恐龙的血液,然后通过□□复制出了这么一整座岛屿的恐龙。

  而戊煦为什么拿着手机连个网就能知道这些,是因为这位“伟大”的博士,准备把他的这座堆满了恐龙的私人小岛,作为全世界唯一的一个以恐龙为主题的公园,对外开放,供游客与恐龙来一场面对面的交流,以此赚取钱财。

  现在的恐龙公园还没有对外开放,但是外面的宣传早就已经做的特别火爆,戊煦只是打开网页而已,各种各样与此相关的头条,自己就冒了出来,随便点开一个也全都是与这座即将开放的恐龙公园有关的话题和新闻。

  各处的贴吧和论坛,不论是美国国内或者国外的,全都是人们惊叹和不可置信的声音,大部分的人都在惊叹这一简直不可能的事情,表示简直太激动了,迫不及待的想要来到这座“侏罗纪公园”里与史前时期的恐龙合影,还有一小部分人对此表示,很有可能是博士只是在弄噱头。

  网络上面相互争吵、热议,把这位博士曾经做过的令人惊叹的事情拉出来,以此证明这位拥有恐龙孤岛的哈蒙德博士是真的很有可能弄出了史前恐龙的。

  看到这些的戊煦突然兴之所至,在一个非常热闹的讨论恐龙公园的帖子里,抬手给一直用好奇目光盯着戊煦玩手机的霸王龙妈妈照了张照片,然后上传到了贴吧里。

  “这是我的妈妈,也许你们想要让他对着镜头笑一笑?”

  这一层楼冒出来后,下面跟了一堆“楼上别闹。”

  “虽然也想说楼上别闹,但是这照片真的毫无p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