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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号婚介所-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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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别说,这段时间来,和桃夭在一起后,僵尸先生天天啃萝卜吃青菜,嘴里都淡出鸟来了。这会儿,当然要点一些自己爱吃的炸鸡喽。
程想想听到僵尸先生点的菜后,忍不住打趣道:“你到底是只僵尸还是只狐狸精?怎么会这么爱吃鸡?”
僵尸先生道:“其实我最想吃的是人。可是我已经立志要做一只好僵尸,所以才退而求其次,改吃鸡了。”
程想想一阵无语。这两位,一个爱吃萝卜,一个爱吃炸鸡,到底是怎样对上眼的?
他们俩都点完了,程想想便把菜单递给广平:“你喜欢吃什么,尽管点吧。今天我请客。”
这段时间,广平陪着她,也受不了少的罪。于情于理,程想想都想好好地请广平吃一顿。
广平只淡淡地扫了眼菜单,道:“你点吧。我随便吃什么都可以。”
程想想也没敢往多里点,就随便点了几个炒菜,要了几碗米饭。
一顿饭吃完,虽说喜好不同,却也算各自满意。
吃完了饭,一行四位沿街逛了逛。街上的各色铺子皆有,还有不少妖族们喜欢的工艺品,比如做成半人半妖人状的泥偶。还有些爱美的妹子,拿着相机玩着自拍。
总之,走在街上,有时都会让人错觉,这里只是普通的旅游景区。
可是再细看,就能看到有修为不够的小妖,露出尾巴。或者有些嫌维持人形太费体力,干脆走到一半,身子往前一拱化成一只大胖熊的。
逛了一阵子,又买了些赶路时吃的、用的。
间中,僵尸先生还厚着脸皮凑到程想想面前:“想想,能不能再借我点钱?”
程想想没好气地道:“你不是都吃饱了吗?”
僵尸先生指了指旁边一家卖衣服的铺子,低声道:“桃夭的衣服又旧又破,我想给她买套新衣服。刚才我看她一直在偷看那个厨窗里的裙子,肯定是喜欢又不好意思说。想想,我也知道让你破费不太好。我已经想好了,等回去后,我就去找个工作。凭我这身本事,赚钱肯定不难。除了还你的钱之外,最主要是以后为养媳妇做准备。”
程想想打量着僵尸先生,只见他那一身清朝官服已经破了好几道口了,其中一个袖子还掉了一半,“你自己的衣服不操心,却一心想着帮她买衣服?”
“嘘!”僵尸先生忙看了眼走在他们前头,正饶有兴趣地看小摊老板捏糖人的桃夭,见她应该没听到,方才松了口气。
“想想你小声点,别叫桃夭听到了。我堂堂一个大男人,总找你借钱,实在是有损面子……”
广平也离得近,听这里,嗤笑着插了句:“你觉得你还有面子可言吗?”
僵尸先生只装没听到,继续道:“我是男人,衣服破点不要紧,反正婚介所里还有衣服,回去了再换也不迟。可是桃夭是位姑娘家,总穿得破破烂烂的不太好。她脸皮薄,不好意思说。我作为他的男朋友,理应要多体贴些。”
程想想听到“男朋友”这个词,心思微动:“你已经搞定她了?人家这么漂亮看得上你?”
僵尸先生嘿嘿一笑:“现在看不看得上不要紧,将来肯定是我女朋友,没跑!”
言下之意,就还不是那种关系喽?
“这么说来,你从昨天夜里到今天上午,这么时间,跟人家同处一室就什么也没发生?”
第65章 蛊虫的线索
程想想虽然说得委婉; 不过僵尸先生还是立刻就反应过来,一脸正色地道:“我是只好僵尸,怎么会趁人之危?昨天晚上; 她睡床上; 我睡地上。还别说,地上怪凉的,睡到半夜的时候我都差点跳起来再去开间房了。后来一想,万一我离开了; 再有人欺负我的桃夭怎么办?所以我就咬牙坚持着躺了一夜。”
程想想讪讪地笑着:“嗯,好僵尸。如果你不总盯着我的钱包看; 就更好了。”
僵尸先生道:“想想我真的是借,回去赚了钱就还你。男子汉大丈夫;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你就帮我给桃夭把衣服买了呗。”
都说到这个份上了,程想想也不好拒绝。毕竟桃夭的衣服确实破得很厉害; 勉强也穿不到几天了。
还好; 这路上程想想现金带的多。从钱包里抽出了几张红板钱; 叮属他一声:“余下的钱记得还我。”
“好!”僵尸先生高兴地应了一声; 跑上前把桃夭喊着; 一起高高兴兴地进了服装店里。
程想想摇头叹息,对于僵尸先生说什么; 要打工还她钱的事还真是不抱期望。
此时,一旁的广平却忽然问了句:“那只傻僵有喜欢的姑娘了; 你心里会不会难受?”
“唉?”程想想被他问得一头雾水:“我干嘛要难受?”
她从来只担心他太不着调; 会一直找不到媳妇; 然后赖在婚介所就不走了。
不过看现在的情形,她突然有种,僵尸先生会带着媳妇一起赖在婚介所不走的预感。
于是,她又开始忧心忡忡了:“被你这么一问,我心里好像是有点不舒服了。”
怎么办?直接把他们赶走有点下不去这个狠心。可是要自己凭白养两张口,万一将来再生十个、八个娃,那日子简直不敢想象。尤其是兔子的繁育能力向来很恐怖。
本来广平只是玩笑似的一说,可是看到程想想的表情突然变得凝重起来,紧跟着又带着几分忧伤,顿时就觉得一股酸味从心里一直往外涌。
“你难道还真喜欢上那只蠢僵尸了?他到底有什么好?又穷又蠢,还喜欢上了一只兔子!程想想你能不能有点品味?”
程想想眨巴了下眼睛,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又翻脸闹情绪了,难道真是大姨妈要来?
“你到底在说什么?我什么时候说我喜欢小江了?再说了,喜欢小江就算品味差吗?”
广平气哼哼地道:“你不喜欢他,为什么看他和那只兔子在一起时,表情会是那种样子?你到底在难过些什么?”
“我难过?” 程想想思忖了下,有点回过味来:“没错,我是有点难过。我是替我兜里的钱难过。回去后要养两张口,还有可能要替他们养孩子,我就那点工资……小江虽然说要去打工,可是就他那不着调的样子,去工地搬砖估计都干不长……”
说着说着,程想想忽然地心念一转:“要不你帮着看看,冥界有没有什么空缺,给他找个工作。哪怕不是正式的,当临时工也行。好歹有点收入,也不至于老赖着我。哎,本来我跟小江只是红娘和客户的关系,到底是怎么变成了现在这种尴尬地步?搞得我跟上辈子欠了他似的。”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来了,广平也明白过来。思索了下,也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回事。自己和想想之间不能一直夹着个电灯泡,而且那一个电灯泡还有可能变成两个,两个再生出一串……
“行,回头我看看什么地方能安排,给他找个工作。”
服装店里,僵尸先生将一套白色带蕾丝的雪纺连衣裙在桃夭身上比照了下:“这件你穿最好看,咱买了!”
桃夭趁着店员没注意,悄悄地翻了下衣服上的吊牌,待看清上面的价格时,面上微微有些吃惊:“这,这好贵呀!不要到这家买了,往前走一段有几家卖衣服的小摊子,价格比这便宜多了。”
僵尸先生知道她没穿过好衣服,对这姑娘更是心疼,把衣服往她怀里一塞:“这家的款式好看,也不算太贵。别担心,我有钱,你喜欢就买!”
桃夭小声地问道:“你的钱又是找程姐姐借的吧?借的钱是要还的,不能乱花……”
不等她说完,僵尸先生已抢先道:“没事,我以后肯定会赚多多的钱,会还她的。以后你想要什么,我也都能买给你。服务员,我们就要这件了!”
桃夭面子薄,性子又怯生生的,默默地收下了僵尸先生的好意。
换了新的衣裙,本来就很漂亮的桃夭就愈发显得清丽可人。走在街上总有不少的男妖冲她冲口哨。桃夭害羞地低着头,像是受了惊的小兔子一般。
僵尸先生看着生气,吼退了两波男妖,又险些跟另一位觊觎桃夭美色的男妖打起来。
直到后来,程想想帮桃夭买了顶古式的纬帽戴上,才算太平了点。
回到旅馆,又各自休整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程想想就准备和广平出发继续寻找蛊虫。
原本程想想打算让僵尸先生自己先回城的,但是他一听程想想的事,立马表示要跟着一道去帮忙。
广平冷嘲道:“帮忙?是去帮倒忙的吧?”
旁边的桃夭听他说话这么呛,面上的羞怯神色退去,立巴又变成一副凶巴巴地模样:“不许你挤兑小江哥哥!小江哥哥可厉害了,怎么会帮倒忙呢?”
广平道:“厉害?别忘了,当初如果不是本君,这只蠢僵尸早就被朱大年给一刀劈死了。”
桃夭针锋相对地道:“我知道你有功劳,但是你总挂在嘴上一直说,给人感觉就是挟恩图报似的。你应该向小江哥哥学习,他对人就从来不拿出来说这说那的。”
广平怒道:“本君什么时候挂在嘴上一直说了?挟恩图报?哼,就你们一只小兔妖,一只蠢僵尸,有什么值得本君图谋的?”
程想想也搞不明白,为什么桃夭和广平两个总会呛起来。明明这两位,一个至帅,一个至美,乍一看还真是很般配,可为什么会这么合不来?
“好了好了,你俩不要再吵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是欢喜冤家呢。”程想想只能从中当起合事佬。
广平却被那一句“欢喜冤家”给惹恼了,丢下一句:“不要把本君和这只兔子扯一起!”然后甩袖离去。
桃夭也有点不高兴,凑在程想想耳道:“这种男人无礼又傲慢,活该娶不到老婆。程姐姐,你可被他的外表给骗了,男人长得太好看最会骗女人的心。还是小江哥哥这种老实的男人最靠谱。”
程想想“呵呵”了一声,不想在这个话题上作太多纠缠,将话题掰正,“小江、桃夭,我们这趟就跟大海捞针似的。还不知道要花多少时间才能找到蛊虫,你们跟着也是白白吃苦受累。真不如先回去,在山里风餐露宿,要啥没啥的。”
僵尸先生道:“想想,你帮了我那么多。这回你有困难,我说什么都得帮一把。哪怕帮不上大忙,在旁边帮你壮壮胆也行。”
其实非要跟去倒也没什么不妥的,反正一个鬼修一个妖修的,再怎么样,体力也比自己强。广平一路上帮自己提了几天行李,她也怪不好意思的。带上僵尸先生,当个扛东西的劳工也不错。
“那行吧,想跟就跟着。”
一见程想想应下了,这一鬼一妖都显得很高兴。
桃夭眼珠子转了转,思索了一阵子,道:“你说的蛊,我好像在哪听过。”
程想想闻言又惊又喜:“你听过?对了,你在这片山里住了几百多年了,见识应该不少。你快想想,免得我们大海捞针,找着费时费力的。”
桃夭抚着下巴,又思忖了好一会,忽地眼眸一亮:“对了,我想起来。一百多年,不知道从哪里迁来了一队人,挟儿带女的,随身的行李也多。其中最为惹眼的就是那几大罐子的蛊虫。罐子藏得很严实,像是装了什么宝贝似的。我那时修为不高,连人形都没法幻化。本来以为罐子里肯定是有好吃的,就跟着他们,趁他们晚上休整睡觉的时候,悄悄潜过去。可是等我打开其中一个罐子时,发现罐子里而全是古怪、恶心的虫子。吓得我一大跳。恰好那个时候,有人听到动静,发现了我,拎着棍子就想打我。我当然不会束手就擒,东跑西窜之下,还把其中几个大罐子给踢翻了,跑走不了少的虫子。”
程想想问:“那后来呢?你怎么知道那是蛊虫?”
桃夭道:“我开始不知道。逃回去之后,和隔壁的树妖奶奶说了。树妖奶奶是个修为很高的老妖精了,见多识广。一听就知道那些人应该是养蛊的人,而那些虫子也不是普通的虫子,而是还没有炼成的蛊虫。树妖奶奶还说,一般这类的人,都是身怀异能的,叫我不要随便接近,免得惹祸上身。”
第66章 神秘的村落
虽然桃夭说的是一百多年前的事,但是这些人保不齐就和给程家下诅咒的古得力有关系。而且从桃夭的描述里看; 当时他们应该是准备迁到这片山里来居住的; 否则不会挟儿带女。
“那些人后来定居在哪里了?”
如果能找到他们的定居点,或许就能找到古得力藏蛊虫的地方。
桃夭道:“我只看到他们往西南方向去了; 具体的不知道。树妖奶奶怕我惹事,不让我去。”
“树妖奶奶现在在哪里?能不能带我去找她?”程想想的想法很简单; 桃夭年轻; 修为又浅,很多事肯定知道得少。但保不齐她口里的树妖奶奶知道得多一些呢?
听到她问及树妖奶奶; 桃夭神情一黯然,语气略带伤感地道:“树妖奶奶没能躲过天劫,五十年前已经被天雷给劈死了。”
这段时间,因为和广平朝夕相处; 程想想从他那里获得了许多从前所不知道的妖鬼之间的事情。因此也知道; 妖修一类; 想要入道修行,是极为不易的。就算得了机缘,获得了修为。每隔几百年; 都会有天劫降临。能躲过天劫; 则代表着还能继续修行。如果躲不过,就面临着魂飞魄散的下场。
想到这些; 桃夭不禁悲从心来; 茫然地望向天空:“也许不久之后; 天劫也会降临到我身上; 我也会和树妖奶奶一个下场吧。”
程想想正想着怎么安慰她,只听僵尸先生道:“桃夭别怕,就算天劫来了,小江哥哥也会第一时间挡在你面前,保证不让天雷劈到你!”
“小江哥哥……”桃夭满心感动,忍不住眼泛泪花。
“桃夭妹妹,别怕!”僵尸先生深情款款地凝视着她。
程想想不期被塞了一嘴的狗粮,却也不好过多打扰他们,只能默默地退场。
之前还为僵尸先生的终身大事犯愁,现在看来,他们两人之间就只余下一层薄薄的窗户纸了,只要轻轻捅破,估计好事也就顺理成章了。
程想想找到广平,把僵尸先生他们也要一起去的事说了,广平倒是没有明显的反对。毕竟,他还自恃身份,要在程想想面前维持好君子风范,不能显得太小家子气。但是心里不痛快是肯定的。
因为又多了两张口,程想想就近多采买了些便于储存的食物。出发时候,大包小包的,再加程想想自己的行李,足足有五个大包。
有僵尸先生在,广平就乐得清闲,行李都丢给他拿。
桃夭不忍,想帮着分提行李,僵尸先生自然是不肯。
“没事没事,我力气大,我愿意拎。”
因为有桃夭提供的线索,寻找蛊虫便有了方向。
一行四人,一路往西南而去。
虽然说西南方向也很广阔,但是有了具体的方向,总比满山的乱跑强多了。
程想想的脚程最慢,每每走不了半天,就需要坐着休息好一阵子。而接下来的半天,则有广平背着她走——背过了第一次,接下来的第二次、第三次也就顺理成章了。
如此白天走,夜晚休整。又走了五天时间,程想想一行人更到了一片类似于盆地的地方。这一带,四面环山,山外又套着山,乍一看,像是一个天然的牢笼一般。
可是走近之后,就发现盆地中央的那一大片平地,除了地势好之外,植被也丰富。
山上的水源恰好流到此处。从西边的那一面山坡上直流而下,形成了一座小型的瀑布,瀑布跌落时的落差有上百米,冲击到地下时,经年累月得汇成了一泓湖水。湖水极为清澈,伸手鞠起一捧便可直接饮用。
站在小湖边远远望去,往前走了不足百米,便有几十个已经破败的不成样子的屋子。
屋子是用石头垒成,样式简单,因年久无人居住,屋子都被周围的植物所侵占,还有些野兽据此为窝。一见有人靠近,受惊而逃。
程想想道:“一共有几十座石头房子,那也就意味着这里至少曾住了上百口人。有一个村子的规模了。会不会就是桃夭一百年前看过的那一队养蛊迁居到这里的人?”
桃夭道:“肯定是了!这一带没有什么村落,一般人就算要迁居也只会往外头迁,不会越迁越偏。只是他们人都到哪里去了?看起来,这里像是荒废了很久一样。”
广平看了看周围的植物,便道:“看这里植物的长势,差不多有30年没人居住了。如果是要迁走,会带上行李。但是本君刚看过屋子里的情况,基本上屋里的东西都没动过。那也就说明,很有可能是这里突逢变故,甚至可能全部的人一夜间全死掉了。走吧,我们四处找找,也许就能知道答案了。”
“好!”程想想应了一声,刚抬脚欲走,耳垂上忽然传来一阵阵的刺痛,就像是有针在扎她耳上的肉似的。
广平见她捂着耳脸,面露痛苦之色,忙问道:“怎么了?是耳边疼了吗?让本君看看。”
凑近一看,只见程想想的耳垂下红得厉害,尤其是位于耳垂后方的两个红点点,比之先前更加的红,像是血珠一般,随意会滚落。
广平:“没错!你这是起反应了,蛊虫应该就在这一片了。”
一听这话,程想想顿时大喜,顾不得耳上的刺痛,“太好了!那我们赶紧找吧。”
四人兵分四路,搜索了每间石屋,又在附近的草丛、树边、水源处挨个检查,均无所获。
除了没有找到蛊虫之外,也没有找到一点人迹,连尸首都有一具,就好像这里全部的人员,在几十年前忽然消失了一般。
而此时,太阳亦已西沉,暮色来临,四周的景象也渐渐看不分明。
广平见程想想有些疲倦,便道:“要不先休息一夜,明天再找吧。反正大致范围已经框定,应该很快就能找到,也不急于一时。”
挑了块空地,僵尸先生蹦跶着清理干净了附近的杂草,桃夭拾来了干柴,广平出了火点燃了柴。程想想拿出了锅和泡面正准备煮,桃夭忙阻止道:“程姐姐,这泡面吃好几天了,都腻味了。不如换换口味吧?”
程想想无奈地道:“我也不想吃呀。可这不是没办法吗?”
桃夭笑嘻嘻地道:“要不我煮点粥给你们喝吧。离开封塘镇之前我买了点米,正好可以煮点粥喝。”
“野外煮饭太费劲了吧,而且我也不太擅长,还是吃泡面简单。” 程想想会煮饭,但她其实很不爱做饭。否则当初在婚介所的时候,也不会大部分时间都叫外卖了。
“我会煮饭。锅和食材都有,一点都不会麻烦。”桃夭一边说,一边解下自己随身的一个小包包,拿出事先买的米。
程想想也早就吃够了泡面,在这种环境下,能喝点清粥地绝对是一种极大的改善。自然也不会拒绝,和桃夭一起到水源边上把米淘洗干净。“
食材收拾完之后,架上火上的一锅水也已经煮滚了。桃夭下了米,拿了勺子搅动了几下后,盖上锅盖让它自己慢慢煮着。
她又跑到附近采了些野蘑菇、野菜当煮粥的配菜。
这些蘑菇程想想在市面上没见过,也不知道是什么种类的菌,但桃夭说,这些都是无毒可食的。她以前经常吃,吃腻了就采一大筐拿到封塘镇去卖,好换些其他的生活物品。
蘑菇也洗净后,又撕成小块小块的,然后一起洒到锅里和米同煮。等到粥煮得差不多了,桃夭又从小包里拿出食盐洒上,最后放上碧绿碧绿的野菜。再稍稍煮一会儿,便大功告成。
程想想还没吃过这种野味十足的粥,待尝了一口之后,只觉入口润滑,清香宜口。她忍不住竖起了个大拇指,嘴上却根本顾不过得说话,忍着烫又连喝了几口,越喝越觉得鲜美。明明只是简单的食材,甚至连调料也只有盐而已,可是这粥的味道却比程想想以前在小吃街上吃过海鲜粥还要美味得多。
僵尸先生呢,当然也早饿了,不过他在吃之前狠狠地夸了桃夭一通,吃的中间又是夸不停口。把桃夭的一张漂亮的小脸都夸得满面绯红,差得连头都不好意思抬。
“夸张。”广平淡淡地丢下了一句,却是连看都不多看一眼,跳上树自我入定去了。
定了不多时,便听到程想想喊他:“大神,吃点饭呗?”
他一垂眸,居高临下地看到程想想站在树下,仰着脸对他笑着,唇角边上还粘着一粒米,因为说话时嘴唇在动,那粒米也跟着一动一动的,眼见要掉,却又迟迟不掉,看得他心里发急,遂抬手一挥,扬起清风一缕,不偏不倚正好拂落了那粒尴尬的米粒。
“你是没吃过粥吗?至于这么丢人吗?”
程想想还不明白他的意思,只以为他嫌自己贪吃,便道:“食/色/性也,人之常情。我又不是大神,做不到辟谷不食的境界。还剩一碗粥了,我特意给你留的,你到底吃不吃?不吃我就吃了啊!”
话音才落,广平的身影已经从树上消失,不等程想想看清,手上一空,碗已经被夺去。广平站在她一步之远的地方,正悠哉悠哉地喝着粥。
喝了一口,他的眉头微微蹙了蹙:“一般般而已,而且还有种兔子的骚味,怎么就被你们夸得天上有地上无似的?我怎么觉得还没你煮的泡面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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