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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校的涩涩小妻_-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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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啊!”马骐大眼睛一眯,立刻会意副队长这是要挠队长的咯吱窝儿了,立刻响应号召,“来什么彩头?不如输家的答应赢家一个要求?”

    “擦,这不是报私仇的好机会嘛!”一向视严队长为神明的罗小杰偷偷地瞄了他家队长一眼。

    霍城一把揽过罗小杰,看着严肃说:“不太过分就成啊,大家都是兄弟,一起出生入死过,还怕这点小意思?是吧队长?”

    严肃大气的点头:“没错。开始吧。”

    于是又接着打。

    这回严肃运气还算不错,虽然不是赢家,但好歹也不是最倒霉的那一个。

    输家的罗小杰应赢家马骐的要求,来了一段天鹅舞,把一群老爷们给乐得前仰后合。

    然后继续打,马骐和霍城心意暗通,想要捉严肃。其他几个人除了罗小杰之外,都福至心灵,一阵围追堵截,终于在第三把上,严肃再次输掉。

    赢家马骐嘿嘿一笑露出两排小白牙:“看在队长大人今天相亲十分辛苦的份上,兄弟就不让你表演什么节目了。您告诉咱们,宁可是谁呀?”

    “……”严肃心里一愣,暗想着自己什么地方露了马脚,却一脸无辜的看着马骐:“你说什么呢?”

    “装。”马骐鄙夷的给了严肃一个白眼。

    “犯得着装嘛我?”严肃打定了主意不承认。

    马骐无奈的叹了口气,抬手往衣兜里一伸,掏出一张白纸,啪的一下拍在桌子上,似笑非笑的看着严肃:“我这里有证据。”

    霍城忙抢过那张白纸展开一看,A4白纸上只写了六个字,‘宁可,宁可,宁可’。

    这笔迹,跟严肃一起从海陆连队里打拼上来的霍城看了有七八年了,想不认识都难。马骐这小子还真有一套,这么绝密的东西都能搞到手。

    严肃一看瞒不住了,便大大方方的笑起来:“你不提我还忘了。就是这张纸害得老子这几天没头苍蝇一样瞎忙活。你说参谋长缺不缺德啊!凭着这么一张纸给咱们头儿告我状。真是子虚乌有。”

卷一 一见钟情 第十一章 摆谱

    严肃一看瞒不住了,便大大方方的笑起来:“你不提我还忘了。就是这张纸害得老子这几天没头苍蝇一样瞎忙活。你说参谋长缺不缺德啊!凭着这么一张纸给咱们头儿告我状。真是子虚乌有。”

    神通广大的马骐叹了口气,无奈的问:“队长,你还不说实话?不把我们这些人当兄弟了?”

    这帽子太大,一中队里是个人都顶不起。严肃举起双手,无奈的笑道:“我说,这就是个小姑娘的名字。没错,是我写的。可这小姑娘害惨了我了!我这……我真是恨不得把她弄咱们中队来把她狠狠地练上一把,练得她哭爹叫娘满地找牙才解恨。”

    “这么恨她?”马骐瞪大了眼睛看了看哥们儿几个,有些摸不着门路。

    “嗯。”严肃郑重其事的点点头,看着几个呆头鹅,“还打不打?不打我回去睡觉了。”

    霍城咳嗽了两声,摆摆手说道:“那什么,时候不早了,明天二十公里负重二十公斤武装泅渡,大家早点睡觉吧。”

    “走咯!睡觉去了。”众人一哄而散,各自打道回府。

    严肃回到自己的宿舍里,把身上的衣服脱掉往随便一丢,光着身子钻进了洗浴间。

    洗了个冷水澡出来后,满身的烦躁尽数消失,打开窗户吹干了短刺的头发,转身坐在书桌跟前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开始看这次的军演地图。

    海大附近某小区内,夜色笼罩着万家灯火。桃李芬芳的季节,连海风都带着淡淡的甜香。

    宁可坐在电脑桌跟前,十指如飞,噼里啪啦的打字,纤细的小腰挺得笔直,长发被一只发卡夹住,露出修长如玉的脖颈。

    她最近在写一篇军旅言情小说,男主是一个特战队员,服役于西南某军区,女主是一名军医。战士和医生的爱情是军旅小说里最常见的,却也是最合情合理的配对。

    宁可的小说比较大众化,人物设定力求接近生活,不愿剑走偏锋。但故事情节却九曲十八转。

    这个故事刚写了开头几万字,正写到男主护送在任务中被子弹打中肺部的战友去医院抢救,医院的外科主刀大夫都在手术台上忙着。只有女主在值班室,但她现在只是实习医生,行医资格证考试刚刚结束,是否通过还是未知,行医证自然没有拿到手。

    伤员情况十分紧急,必须马上手术。

    男主找到女主,要求手术。女主却不敢上手术台。双方僵持不下,战火喷发,男主掏出枪来逼着女主去给他的战友手术。

    这里宁可正兴奋的码着男女主相爱相杀的对白,旁边的手机悠扬的响了起来。

    宁可一动不动,继续兴奋地码字,对手机传来那曲动听的《梁祝》直接当做纯音乐来听。

    听了一遍又一遍,当凄美的小提琴协奏曲连播三遍之后,宁可终于把两个人的对白写完,呼了一口气抄起手机,看也没看来电显示,直接接听:“喂?”

    “妞儿,再喝一杯吧?嗯……”电话那边传来一阵男人猥琐的笑,夹杂着混乱的音乐,不用想也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宁可皱着眉头把手机从耳边拿开,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是苏羽,心里立刻一惊,赶紧的把手机贴在耳边听。

    “唔……你的嘴巴好臭,离我远点……”苏羽的声音听上去软软的,带着诱人犯罪的味道。

    苏羽你这蠢货!宁可低声诅咒了一句,挂掉电话连衣服都来不及换,抓了钱包钥匙和手机跑到门口随便船上一双帆布鞋便冲出了屋门。

    春天的夜晚,城市的每个角落都充斥着一种靡靡的味道,好像所有的生物都到了发情期,狂躁,不安,渴望无限伸张。

    宁可心急火燎的开车直奔一家名叫‘靡色’的酒吧,那是自己和苏羽偶尔无聊会去的地方,刚刚电话里她听见了那里的酒保随着音乐很嗨的唱了一句,那声音她熟悉,是靡色的酒保没错。

    匆匆把车开到酒吧门口,顾不得停到车位上去,推开车门抓了包包直接冲进酒吧里。

    吧台跟前的高脚凳上,苏羽已经醉眼迷离的趴在吧台上傻笑,她身边坐着一个黄毛男人,个子不高,穿的也是乱七八糟,一看就是不良少年。

    黄毛的手搭在苏羽白嫩嫩的手臂上,不停地揉捏。宁可见了更是火大,上前去啪的一声拍开黄毛的手,一把拉过苏羽,冷冷的说了两个字:“滚开。”

    “哟!”黄毛一见宁可,一双三角眼立刻放亮光。

    这姑娘有一张好看的容长脸,碎额发遮住漂亮的额头,一双瞪圆了的大眼睛满是怒火,像是一头发怒的贵族猫,她穿了一件宽吊带的白色棉布连衣裙,领口细细密密的褶皱在吧台灯的照射下镀上一层五彩的颜色,裙摆一直垂到膝盖,露着一双修长的小腿,浅蓝色的帆布鞋,鞋口处露出玲珑的踝骨。

    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踝骨呢?黄毛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巴,心想这样的小脚踝,能亲一亲多好。

    宁可看都不看黄毛一眼,只问吧台里的酒保:“我朋友的酒水单呢?”

    “呃……刚这位少爷请了。”

    “多少钱?”宁可冷冷的看着酒保。

    “已经付了……”

    “我问你多少钱!”宁可毫不退让。

    “呃……一共是——二百六十块。”

    “给你!”宁可打开钱包拿出三张粉红票子拍在吧台上,揽过苏羽转身就走。

    “等等……”黄毛一伸手拦住了二人的去路,“这位姑娘,你的这个朋友已经答应陪本少爷了。你又何必多此一举?懂事儿点,行吗?”

    “你是混那条街的?”宁可大眼睛眯起了一半,目光里闪着冰碴一样光泽,“这条街是柳老二的地盘,后面那条街是福三儿照着。前面那条街是灰耗子。你是跟谁的?”

    黄毛的目光一凛,脸上带出了几分恨色。

    宁可冷冷一笑,接着问:“哦,我看你面生的很,或许你不是东城这片儿上的。那么你是跟西城的花猫儿很熟了?”

    提到‘花猫’两个字,黄毛的气势立刻降了几分。

    宁可懒得跟他废话,伸手推开人,半抱着苏羽的腰往外走。

卷一 一见钟情 第十二章 凌少

    苏羽软软的靠在宁可的肩膀上,傻乎乎的笑着嘴里还喋喋不休的说:“我要喝酒……我没醉呢,再喝嘛……可可,你陪我喝……”

    宁可低声哄着她:“小羽毛,别闹了,我们回家。”

    身后的黄毛在诧异中回过神来,探究的看着两个姑娘出了酒吧的门口,忽然对着身后一招手,尖着嗓子喊了一声:“都出来!”

    呼啦一下,低靡的灯光下闪出七八个人来,凑到黄毛跟前,七嘴八舌的问:“胡哥,怎么回事儿?”

    “就是啊胡哥,怎么了?刚那妞儿不听话?”

    黄毛咬着牙啐了一口唾沫,骂道:“奶奶的,居然把凌少拉出来压我!当我是白痴啊?凌少怎么会认识这样的小丫头。给我上!后来的那个妞儿比之前那个还正点。今晚大家好好地乐一乐!”

    “好!”众人一起哄,跟着黄毛一起出了酒吧。

    宁可扶着苏羽走到车跟前,刚要伸手拉开车门把苏羽扶进去,身后有人啪的一下摁住了车门,一阵酒臭味扑面而来,黄毛冷笑道:“小妹儿,别走啊。”

    宁可皱眉看着黄毛,冷笑道:“怎么,你活腻味了啊?”

    “哈哈!老子没活腻味。”黄毛嚣张的笑着,“看着你这样漂亮的小妹妹,老子活得开心着呢!怎么会腻味呢。”

    七八个混混前后左右的围上来,跟着黄毛哈哈的笑。

    “小妹儿,跟哥哥玩儿去!保证你爽爆!”

    “就是,看你们两个,应该还是小雏儿吧?没尝过那种欲死欲仙的滋味,可真是遗憾呢!”

    “哥儿几个今晚都卖力点儿,保证让小妹儿终生难忘。”

    宁可冷声哼了一下,从钱包里拿出一张卡来递过去:“你们不过是找个刺激,里面有的是女人,这卡里钱不多,六位数。够你找几个绝色玩儿个痛快了吧?密码123456,你拿去用,我带我朋友走。怎么样?”

    “哟呵!”黄毛伸手接过宁可的卡,左右翻转着看了看,呲牙笑开:“小姑娘,够可以的呀!随手一挥就是六位数?告诉哥哥,你姓什么,家住哪里?”

    宁可冷笑:“我姓什么你就不要问了。我好心的提醒你一下,我这也是为了你好。你拿钱去买开心,我不跟你计较。”

    黄毛一看宁可不肯报家门,便料定她是个外地来的小姑娘,可能家里有几个钱,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在酒吧这种地方遇见,男男女女那都是个心甘情愿。就算事情捅出去了,也是女孩子自己出来玩儿的,赖不到自己的头上。

    再说了,这小姑娘开了一辆国产的高尔夫小车,家境能好到哪里去?最多是个小康之家罢了。

    于是他呵呵笑了两声,把银行卡塞进了宁可的手里:“小妹妹,你乖乖陪哥哥玩,哥哥若是舒服了,也给你六位数,怎么样?”

    宁可气的眯了眯眼,压着心里的怒火不着痕迹的往马路上看了看。怀里的苏羽已经趴在自己肩上睡着,口水滴在肩膀上,湿黏黏的,让人想发火。

    但见白光闪过,跑车轰鸣的声音由远及近,银色的保时捷911一个漂亮的甩尾停在高尔夫的旁边,堪堪擦着一个混混的后背,把那人吓得嗷的一声往前跳了两步,趴在一个同伴的身上。

    车门打开,一个身材高挑的黑衣男子从车里下来,目光冷冷的从众人身上扫过,冰冷的气场渐渐地散开,七八个混混下意识的往两边躲开,自动让开了一条路。

    凌墨接到宁可的电话时,刚陪着梁氏总裁梁正打完一局斯诺克,身上的衣服并没有穿得十分齐整,领带摘了,墨紫色的丝质衬衣的扣子解开了两颗,下摆也从裤子里扯了出来,松松垮垮的垂到腰间,更显得身体修长、消瘦,精致的锁骨、白皙的颈项,玉质的脸颊,怎么看都是一个神秘的王子。他眼眸婉转,似有无限魅惑萦绕在眼眸中,黑色的瞳侧望过来,深邃无底,似要将人吸入其中。

    黄毛转过脸来看见来人,立刻换了一副狗腿样,点头哈腰的上前:“凌少?您……有事?”

    凌墨眼睛里寒光一闪,掠过黄毛锁定趴在宁可身上绯红了脸颊的小胖妞,抬脚踹开面前点头哈腰的黄毛,长臂一伸,把苏羽拉进怀里。

    “可可,怎么回事儿?”

    宁可冷笑:“你再晚来一会儿,我跟小羽毛就得陪他们哥儿几个快活去了。”

    话音一落,周围空气的温度顿时降了不下十度。黄毛头也不敢抬,站在那里浑身哆嗦,刚张开嘴巴想要辩解一句,但见凌墨一脚飞起,毫不犹豫的踹上他的子孙根。

    嗷的一声惨叫,黄毛真个人飞出去三四米,咣的一声砸到地上,吭都吭不出声来。

    “还有谁?”凌墨锋利的目光从众人脸上扫过。

    宁可冷笑着看众人。刚刚那些嚣张的家伙一个个避猫鼠一样缩着脖子,尽最大努力的减少自己的存在感,恨不得把自己的头藏到裤裆里去。

    一辆黑色的奥迪A8几乎是没有声音的在保时捷后面停下,车门打开,四个黑衣保镖从车里下来,走到凌墨身边,一起躬身:“少爷。”

    凌墨的手臂温柔的搂住苏羽,淡淡的吩咐:“这几个人都处理了,以后若又谁敢叫我看见——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了。”说完,凌墨又看了一眼怀里熟睡的女孩,声音更冷:“凡是碰过小羽毛的,把手都先给我剁了。”

    “是。”四个黑衣人一起答应着,慢慢地转过身去。

    那七八个混混想跑,却又不敢动一下。

    得罪了凌少绝对没有活路,可若是违抗了凌少的吩咐,他们七大姑八大姨都会受牵连,谁都别想好好地活下去了。死一个和死一家相比,还是死一个更划算。

    “可可,我送你们回去。”凌墨说着,把苏羽打横抱起,放进了高尔夫的后座上。

    宁可摸摸鼻子看着凌墨钻进了自己的车子,无奈的问:“我说花猫,你坐我的车啊?”

    “走吧,我看你开车的技术怎么样。”说完,凌墨伸手关上了车门。

    宁可无奈的吁了一口气,转身坐进驾驶室里,打火,起步,把车子缓缓地开到了马路上,顺着车流往自己住的小区方向驶去。

卷一 一见钟情 第十三章 醉醒

    宁可开着车子停在楼下,凌墨把熟睡的苏羽从车里抱出来,宁可租的这栋楼是普通住宅,一共六层楼高,没有电梯。宁可图清净,有时候白天睡觉不喜欢楼上有动静,便选了顶楼。

    凌墨抱着胖乎乎的有一百二十斤的苏姑娘跟着宁可一步步爬上去。

    宁可开门的时候微笑着回头问:“你是不是也觉得这丫头该减肥了呢?”

    凌墨微笑着低头,看了看怀里的人宠溺的一笑,轻轻地摇头。

    苏羽被凌墨以公主抱的姿势抱在怀里,脑袋枕着凌墨的肩膀睡得香甜。

    开门后进屋,凌墨一直把苏羽送到床上去。

    宁可去厨房倒了两杯水来,一杯给凌墨,一杯加了蜂蜜,要给苏羽灌下去。

    凌墨喝了水,担心的问:“你一个人照顾她行吗?”

    宁可笑着点头:“你看她睡得多乖?”

    “嗯。”凌墨又回头看了一眼床上的睡美人,“那我走了,有事给我打电话。”

    宁可调皮的笑:“当然,我不给你打电话也找不到别人。再说,我这也是帮你,对吧?”

    “那当然,谁让咱们是哥们儿呢。”凌墨笑着抬手揉了揉宁可散乱的头发,“我走了。”

    “嗯,不送。”宁可毫不客气的拉开门,看着凌墨双手插兜儿潇洒的下楼。

    凌墨比她大四岁,凌父死的时候凌墨只有三岁。而宁可生下来就没见过自己的父亲长得什么样。凌墨的妈妈凌步云跟宁可的妈妈宁远昔是朋友,两个人走的近,所以凌墨从小就跟宁可亲近,因为两个孩子都没有父亲的缘故,所以他们两个有外人难以理解的坚固友谊。

    凌墨像哥哥一样每天照顾宁可,保护她,陪着她一起长大。

    宁可十岁那年,宁远昔嫁到加拿大,宁可跟着母亲去了加拿大,凌墨开始不好好学习,每天跟人打架斗殴,被凌父临终托孤的宁仲翔便把凌墨送去体育学院练散打。

    谁知这小子却果然是打架的料。三年练下来,居然弄了个全国散打少年组的冠军。

    宁可在加拿大呆了三年,十三岁回来Q市念初中,国外的教育跟国内不一样,但宁远昔在那边给宁可请了国语教师,所以宁可的课程还算跟得上。

    之后,宁可在Q市上高中,然后又考Q市的大学。凌墨却被留在省体育学院一直到二十岁才回Q市,在宁仲翔的安排下,凌墨逐渐接管宁家在Q市的黑道势力,到今年二十六岁,已经成为这个城市里的暗夜之王。

    醉酒的后遗症便是头疼,眼袋浮肿,头发凌乱,人不人鬼不鬼,形象全无。

    苏羽睁开眼睛从床上爬起来之后,呆呆的坐在那里三五分钟的时间才真正的回神,抬手挠挠一头亚麻色的卷发,无奈的叹气:“哎!我怎么会来可可家里睡呢!”

    宁可已经在外边的沙发上踩着茶几把电脑捧在膝盖上,码了几千字了。听见苏羽自顾自的叹息,冷哼一声:“不能喝还去疯,醉的跟死猪一样,被人卖了剥皮抽筋都不知道。”

    “啊?”苏羽抬手拍拍脑门,“是哦!我记得昨晚是在靡色喝酒的嘛!后来有个人很讨厌,总是过来答话,我又说不过他,只好拨了你的电话。然后怎么样了呢?”

    “然后你被人家吃干抹净了,我把你带回来,洗刷干净扔床上,然后你就睡到现在了。”

    宁可说这话,啪的一声摁上了笔记本,这种姿势码字真是累啊!两根腿都直了。

    “不会。”苏羽从床上爬下来,一脸笃定的往洗手间里钻。

    宁可起身去厨房端了一碗菜肉粥出来放在小餐桌上,高声问苏羽:“你说什么不会?”

    洗手间是用磨砂玻璃隔开的,挡得住视线,挡不住声音。

    哗哗的水声里夹着苏羽的女高音:“就凭着你的洁癖,如果我真的被人家吃干抹净了,你早就把我丢垃圾桶里去了,怎么可能还让我上你的床。”

    “切!”宁可生气的哼了一声,嘴角的笑却很温暖,“你怎么就知道我不会跟别人站在一条战线上呢?”

    “可可!”苏羽满嘴牙膏沫子从洗手间里钻出来,恨恨的等着宁可:“你别告诉我昨天凌墨出现过!”

    “他不出现,咱们俩昨晚就成了人家的点心了。”

    “宁可!”苏羽挥手用沾满了牙膏沫的牙刷指着宁可,“你太不仗义了!你……你明知道我讨厌凌墨!我讨厌他讨厌他!讨厌死他了!”

    “没关系,相爱相杀,是你们这些幼稚的家伙们最喜欢玩的游戏。”说完,宁可淡定的笑了笑,把汤匙放到粥碗里,转身去茶几上抱着电脑去电脑桌跟前坐下,打开笔记本,开始理顺刚才的思路。对身后闺蜜的血泪控诉,置若罔闻。

卷一 一见钟情 第十四章 传说

    写东西码字这样的事情就是这样,感觉来了,文思如潮涌。猫在电脑跟前噼里啪啦一通猛敲,一两个小时就能写出五六千字甚至更多。但没感觉的时候,简直就像是便秘,憋得满脸通红也不一定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又是暖风吹拂的晚上,春深似海,花香怡人。

    宁可看着文档上被自己写写删删的四五百个字,头发抓掉了一把。

    终于,她‘啪’的一声拍上电脑,打开衣橱拿了一身衣服把身上的睡衣换下来,手机,钱包,钥匙,全都收进包包里,斜肩一跨,潇洒的出门。

    在发动车子之前,宁可给苏羽打了个电话,邀她一起去靡色酒吧。

    苏羽正在宿舍里跟舍友打扑克,因为输的惨,正被罚做起立下蹲。胖丫头平时不爱运动,起立下蹲做了十几个腿就酸了。宁可的电话简直就是救命的。

    “啊啊啊!我不跟你们玩儿了,宁可叫我出去呢,再见,拜拜啦各位。”苏羽慌张的换衣服,拿包,换鞋子走人。

    跟她同宿舍的萧小匿在门关上之前吼了一嗓子:“你晚上还回来睡吗?我们要不要给你留门?”

    “不回来啦!”苏羽的声音从楼道里传来,喊完的时候人已经下楼梯去了。

    萧小匿无奈的叹了口气,对旁边的同学叶眉说:“宁可真是有天大的魔力,一个电话就让小羽毛癫狂起来,我真是好奇。”

    叶眉笑道:“何止小羽毛,我相信只要宁可愿意,她一个电话可以让咱们系七成以上的男声癫狂,你信不信?”

    “我信。”萧小匿哀叹一声,“别说咱们系了,前几天姐瞄上一个帅哥,生物系的。刚攀上几句,结果那丫就跟我打听宁可的电话。我靠!感情他愿意跟老娘说话完全是因为老娘跟宁可是一个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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