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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校的涩涩小妻_-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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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坐在沙发上翻时装杂志的宁可奇怪的抬起头,问:“舅舅,是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吗?”
“明天晚上梁氏集团有个酒会,是老梁为他儿子学成回国举办的,会有很多你们这样的年轻人去,你跟宁和一起跟舅舅去吧。”
宁可立刻明白了舅舅的用意,稍一迟疑便点了点头,说:“好啊。”
“那我叫人给你送衣服来,你挑一下,然后让你舅妈带着你去做一下头发什么的。”宁仲翔对这个外甥女堪称溺爱,这么懂事的孩子,不多宠爱一些是没道理的。
“爸爸!”宁果穿着睡裙从楼上下来,正好听见宁仲翔说让宁可挑衣服什么的,于是三步并作两步跑过来,手臂撑在沙发上,高兴地问:“有我的吗?有我的吗?我喜欢香奈儿今年的新款,就冰蓝色的那条裙子……”
“你好好上你的学!高二了吧?还整天瞎混!考不上正经大学我把你送国外去读书。”宁仲翔看见女儿疯疯癫癫的样子就头疼,皱着眉头瞪她。
“啊!我才不要去。”宁果撅起嘴巴哼了一声,转身去餐桌上吃早饭。
杜心灵拉着女儿坐在身边,叫保姆去把女儿喜欢吃的软炒牛奶虾仁端过来。
宁可在宁家坐了一会儿,便以下午有课为借口告辞出来,临走时又跟宁仲翔说明晚的宴会她会准备好,到时候让宁和过去接她就好了。
宁果已经吃完了早餐,急急匆匆的抓起书包跟上来:“姐姐,你带我去学校呗?”
宁可点头说:“那你快点去换衣服啊!这个时间去学校,是不是要迟到了呀!”
杜心灵无奈的埋怨:“家里有司机呢,你又麻烦可可。”
宁仲翔看着女儿跑上楼去换衣服,方转过头来问宁可:“明天晚上你不跟凌墨一起吗?”
凌墨跟宁可一向要好,这在宁家不是秘密。宁仲翔甚至想这两个孩子如果能在一起也很不错。凌墨是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虽然目前他做的很多事情见不得光,但如果宁可喜欢他,让他慢慢漂白也未尝不可。黑道上的势力再培养一个接班人就是了。
“如果他也去的话,应该另有女伴吧。”宁可微微的笑,心里想着苏羽对凌墨横眉冷对的样子,说道:“我还是跟和和一起好了。”
宁仲翔微微皱眉,心想凌墨喜欢上了别的女孩子?他不是一只很喜欢宁可吗?
“舅舅,我先走了。”宁可换好了鞋子跟宁仲翔摆手。
“好,那我叫人准备几套衣服给你送过去,你自己挑。”
“好吧。”宁可知道再拒绝就说不过去了,便乖顺的答应着,又同杜心灵和宁果告辞。
宁果换了衣服拎了书包急匆匆的跑下来,挽着宁可的手臂催促:“姐,快走吧。”
宁可带着她上了自己的小高尔夫,缓缓地离开宁家别墅,送宁果去她就读的Q市二中。
“姐,你下午有课,现在去干吗呀?”宁果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打开储物箱胡乱翻。
“我要去超市买点东西。”宁可看着宁果乱翻一气,微微皱眉问道,“你找什么?”
“没有。没找什么。”宁果也的确没找到什么,储物箱里出了行车证和车辆的保险单之外,只有一盒纸巾。宁可见她把储物箱推上去,便没再多说。
“姐你去超市啊!我也去!”宁果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一听说去超市就特别有精神。
“你不去上学吗?”宁可继续皱眉,拿这个表妹真是没办法,舅妈把她宠的没边儿了。虽然说女孩富养,可也没见过这样的。
“高中的课程烦死了,老师嘚啵嘚啵的讲,口水满天飞,我都听不懂。”宁果撅着嘴巴抱怨。
“那你也不能跟我逛超市啊,让舅舅知道了肯定生气。”
“姐啊,我跟你在一起我爸爸才不生气呢!你就带上我吧!好姐姐,好姐姐……”
宁可一双秀眉皱到不能再皱:“不行。你乖乖去上学。周末没课的时候再去超市。”
“啊啊啊——”宁果举起双手抗议:“姐姐你只对宁和一个人好!”
宁可有些厌烦了,女孩子娇贵些没啥,撒点泼也没啥,可太过了就不讨人喜了,“和和的学分都是A,从没没有补考过。如果你门门功课拿A,我也带你一起玩儿啊。”
“那等我下辈子吧。”宁果偃旗息鼓,闷闷不乐的看向车窗外。
宁可不再多话,暗暗地加快速度,只求把这位大小姐快点送到学校去。
送了宁果,她习惯性的把车开到了自己常去的商场。
停车的时候忽然想起,前几天和严肃一起给那位叶首长的女儿买生日礼物的不就是这里吗?
商场一共五层,地下一层是超市,往上分别是电子类,男装类,女装类,家居用品和童装。
宁可去地下一层超市搜罗了一些吃的喝的,结完帐后拎着东西上楼梯,莫名其妙的就上了女装部。
转了几个专柜便到了曾经买衣服的那一家。那条玫红色的无袖A字裙被摆到了最显眼的位置,白色的系腰带拢在腰上,简洁的大方又不失妩媚。想起那天被自己丢在一家小超市的衣服,宁可的心里竟升起一点淡淡的怅惘。
促销员见又生意,忙上前来礼貌的说道:“小姐,这件衣服是我们今夏的新款,跟你的气质很配,要不要试一试?”
“嗯,拿一件我能穿的码。”
“好的,小姐请稍等。”
卷一 一见钟情 第二十九章 思念(一)
宁可回到家里后把吃的东西分类放进冰箱里,又挑出几个软软的桃子来洗干净装进水果盘放到小茶几上。然后拎了那件裙子走到床边,拆开包装换上,拉开衣橱的门对着镜子照。
这种鲜艳的颜色宁可很少穿,像这么艳丽的玫红色的衣服她更是一件也没有。
宁可是历史系,华夏文明五千年她独爱魏晋时期的文化。她喜欢那个肆意风流的年代,人们追求人生的真谛,冲破世俗的束缚,向往纯净的生活。
她喜欢那个时候的高门士子,一袭白衣翩然若仙的样子,她记得有一篇不知谁写的一本魏晋时期的小说里有那么一句话:这个世界已经污浊不堪,只有这一袭白衣还算干净。
所以宁可的衣服大都是白色,对白色她有着偏执的喜爱。
像这么艳俗的红,是她从来都不喜欢的。
可是,现在看来这样的衣服穿在身上也挺好看的。宁可对着镜子'看书吧:WWW。fsktxt。com'整 理腰间那根一指宽的系腰带,银色腰带扣上压着暗纹,没有炫目的光亮,散发着低调的亚光。
裙子的样式极其简单,衬衣一样的领子,下面一排扣子也玫红色布料包裹了,一点也不出挑。
无袖的设计,衬出玲珑骨感的肩膀,简单的A字裙摆恰好到膝上一寸,露出光洁修长的小腿。【498】
认识了那么个没品位的人,连带着本姑娘的品味也降低了不少。宁可默默地叹了口气,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挂进衣橱里。
明天又有宴会,又要穿着打扮了去任凭那些人评头论足。宁可想到这些心里就觉得厌烦,觉得好不容易有点空闲实在不该为这些事情烦恼,索性换了件字母大T,把水果盘子抱过来,坐在电脑跟前忙自己的正事儿。
……
凌晨三点五十分,米—17在H岛降落。这是一个地图上搜寻不到的小岛,两平方公里的面积,礁石嶙峋,长满了热带植物。
行动一队八十几号人被严肃分成四组,尖兵突击手,狙击手,机枪手合理分配,他自己带一队,霍城副队长带另一队,分头向目的地突袭,剩下的两队各自潜入荒岛的丛林中,执行秘密任务。
严肃带着一组二十个人在黎明最黑暗的时刻下水,负重五十公斤向二十五公里之外的小岛泅渡。
赶在天亮之前,所有的人员都已经上了岸,冰冷湿硬的作战服裹在身上像生铁一样,但是长期训练过的士兵们仿佛对此完全没有感觉似的继续前进,行动仍然敏捷矫健。
然后他们借住岛上的礁石和灌木做掩体,迅速消失在丛林之中。
幽深的雨林里满是暗色的树木,潮湿的空气闷热而浑浊,脚下饱含着水分的败叶与腐土沤烂成泥浆似的东西,滑腻异常。
严肃感觉到脸上坠着什么东西,抬手一摸,指尖触到一种滑溜的肉感。
他来不及多想反手抽了自己一记耳光。因为肌肉瞬间绷紧产生的震动,蚂蟥从他脸上脱落,砸在一片宽大的树叶上,蜿蜒盘绕,赤黑的身体扭曲成令人作呕的模样。
严肃恶狠狠的一脚踩上去,加装了高强度陶瓷的军靴将蚂蟥踩爆,溅开好大一摊血……惨绿殷红,透过迷雾般的阳光看过去,十分刺目。
“队长?”马骐身上披着树叶杂草,潜伏在严肃十点钟方向三米处,听见动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但见他家队座硬朗的眉弓骨上有暗红色的液体慢慢地留下来,“为祖国荒岛的虫子们做贡献了?”
“闭嘴!”严肃冷笑一声,“带路。我们要在半个小时内把这座小岛据为己有。”
“是。”马骐立刻打起精神,上路。
半个小时,二十名队员悄无声息的解决了埋伏在岛上的六组兵马,过程中没开一枪,全部无声的‘杀戮’。被放倒的士兵们气愤的面目扭曲,但演习规则摆在那里,多大的闷亏都得咽下去。
最后消灭的是一位营长,被严肃从身后摸过去,一把捏住了喉咙‘毙命’的。
“哎我说,你们是哪个部分的?这仗打得也他妈的太叫人憋屈了!”已经‘牺牲’的营长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油彩,瞪着严肃。
严肃痞气的一笑:“都是战友,何必这么较真呢?”
“妈的,老子若这会儿把你干死了,老子也不较真。”营长嘟嘟囔囔的把身上的武器装备卸下来,准备撤出战场。
马骐抬了抬手里的微冲,笑道:“哎,老规矩。吃的喝的,还有烟,都交出来吧。”
“哼!”营长同志不忿的瞪了马骐一眼,看清对方肩膀上的中尉军衔后,极不情愿地把身上的压缩饼干水壶都摘下来丢到地上。
“烟。”马骐笑着指了指对方的裤兜。
“这个不是战备物资。”营长抬手捂住,只有半盒烟,自从下飞机他就没舍得抽过一口,回去的路上还得解馋。
“哥们儿,别那么小气嘛!”严肃笑了,露出白森森的牙,“说实话,你若是不留着那半盒烟,我还没那么容易摸上你呢。”
“就是,我们队长就是奔着你的烟来的。”马骐笑着上前去,不由分说把那位兜里的烟掏出来,甩手丢给严肃。
别人不知道,马骐可是明白的很,他家队长对‘烟’这种东西情有独钟,只要你身上有,他鼻子一嗅,准能闻见味道,比哮天犬还灵。
“得!碰上你们这帮混蛋,算老子倒霉。”营长同志怎么也搞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一根烟都没抽,藏在那么隐蔽的地方,还是会被对方发现,骂骂咧咧的甩手带着同样‘牺牲’的部下离开战场。
严肃拿出一根烟来,压在鼻子底下狠狠地嗅。这次演习全程防红外,高温会立刻引起对方的注意。他烟瘾再大这会儿也得忍着。
“队长,只能看不能抽的感觉,是不是特别难受?”
“滚!”严肃瞪了马骐一眼。
“是。”马骐打开通讯设备公共频道,宣布最后一组目标已经清除,大家各自收拾装备,原地待命。
丛林中,一个个隐晦的身影以肉眼难见的方式各自转移。
卷一 一见钟情 第三十章 思念(二)
白天是不利于行动的时间,这世界上最好的伪装就是黑夜。
收拾完这个小岛上的对手和一切潜在的危机之后,严肃决定让忙了一个晚上的大家潜伏轮流休息四小时,集中精力准备晚上的泅渡行动。
马骐和严肃搭档,小伙子打开探测仪把方圆几十米探测完毕后,说道:“队长,你先睡,我守着。”
严肃二话不说一把把这小子摁在草丛里:“睡你的,到时间我叫你。”
“好吧。”这种时候争论是没必要的,马骐把手里的仪器交给严肃,调整自己的姿势,趴在灌木丛中。
他们这些人都受过严格的训练,可以让自己快速的进入睡眠,身体也会保持十二分的警醒,在危机发生时做出最快的反应。
他们都是万里挑一的精兵,又经过千锤百炼,是国家秘而不宣最精锐的武器。
严肃靠在一块被植物覆盖的岩石上守着探测仪器,抬手看了看手腕上的多功能手表。中午十二点半,这个时候宁可拿小姑娘在干什么呢?
小姑娘吃饭的时候很娴静,不是那种自诩富贵之家的呆板规矩,更不是那种小门小户的没规矩。她随性自然,不经意的一个小动作都那么优雅,这样的姑娘会是什么样的人家教养出来的呢?
最后严肃给自己的思考下了判断,不管她是什么人家的姑娘,她一定有一个优秀的母亲。
而此时的宁可却正抱着枕头躺在床上睡得正香,对几千里意外荒岛丛林里某个人的思念丝毫不知。
宁和是周六中午才从J市回来的,一下高速他便驱车直奔宁可的小公寓来。
宁可昨天下午睡了一下午,晚上来了精神,码字码到凌晨才睡。宁和敲门的时候她还没醒。
敲门声把美梦惊醒,宁可皱着眉头去猫眼里看了一眼,见一个染着黄发的酷帅男孩子手里提着几个饭盒笑眯眯的站在那里,无奈的叹了口气拉开了门:“扰人清梦的人是最讨厌的。”
“哦?”宁和嘻嘻笑着进来,把鞋子拖在门口,穿着雪白的袜子往里面走,把手里的饭盒放在小餐桌上,“连美食也不能抵消扰你清梦的罪过吗?”
“唔……”宁可闻到食物的香味,肚子里条件反射的咕咕叫起来,“好吧,勉强。”
宁和带了谭氏私房菜的胭脂冬瓜球,什锦炒饭,还有一份紫薯银耳羹。宁可看了食指大动,她从昨晚到现在都没吃东西,肚子早就抗议了。于是匆匆洗了手跑回来吃东西。
“晚上的宴会你是我的女伴吧?”宁和坐在对面看着那只眯着眼睛吃东西的波斯猫一样的姑娘,拿了汤碗来给她盛紫薯银耳羹。
这丫头一天总有五六个小时对着电脑,必须给她吃多花青素的食物养眼睛。
“嗯。怎么,你另有安排啊?”宁可放下碗筷接过汤碗来,吹了吹热气,慢慢地喝了一口。
“没有没有,我求之不得呢!”宁和连忙摆手,“以往这种机会你可是都留给凌墨的,今年怎么忽然发了善心,肯回来陪我了?”
“凌墨有小羽毛了。梁氏在江南跟苏家有合作,小羽毛肯定也会参加今晚的宴会。”
“哦!我说呢!”宁和无奈的耸了耸肩,“原来我们的公主殿下的骑士另有新欢了。”
“少胡说。”宁可喝完了碗里的汤,又给自己盛上半碗。谭氏私房菜的紫薯银耳羹炖的很好喝,宁可这个不怎么喜欢银耳的东西也喜欢这个味道。
“哎我说,凌墨不是你门下的万年走猫吗?怎么又去哈什么苏家的小姐?”八卦也是某些美男的潜质。
“你这话说的,凌墨怎么会是我门下的走猫?他根本就是小羽毛门前的一只忠犬好吧?”
“这不科学。”宁和严肃的摇头。家里谁不知道凌墨从小护着宁可,不管宁可有什么委屈,让凌墨知道了,一定十倍奉还委屈了宁可的人。
“这绝对科学。”宁可笑着起身,准备收拾碗筷。她可没有跟哥哥谈恋爱的打算。
“放着。”宁和伸手拦住,“我来收拾,你来给我讲讲这个科学故事。”
宁可果然收回双手,转身去给自己倒了半杯清水漱口,看着宁和把碗筷都收进厨房去刷,才跟过去靠在厨房门口说道:“他们认识很久了,凌墨心里最护着的那个人可能是我。但最爱的人绝对是小羽毛。所以你以后说话注意些,我可不想因为这些乱七八糟的缘故失去我最亲爱的闺蜜。”
“很久?”宁和不服气的挑眉,“比认识你还久?”
“那倒没有。”宁可轻笑,凌墨从自己一出生就认识了,怎么可能还有别人认识凌墨比自己还久。
“那是多久?”宁可锲而不舍的追问。
“九年了。”宁可说话的时候,掩饰不住脸上的动容之色,“那时候我在加拿大呢。”
“九年前?”宁和认真的回忆九年前的事情,“那时候凌墨被父亲送到了省体工大队练散打去了。”
“是啊。那年他十六岁。已经在省体呆了一年多了。”
“可十四岁的苏羽不应该在江南苏家吗?”
宁可的脸色沉了沉,低声说道:“那年,苏羽跟着她妈妈住在J市。”
实际情况是苏羽的妈妈发现苏羽的爸爸不忠,便带着女儿离开苏家回了娘家。
苏羽的外祖父当初在J市任常务副市长,在政界威望很好,自然看不得女儿受这样的委屈。
不过后来苏家的态度很诚恳,苏羽的爸爸主动请调到J市来主管这边的业务,又重新追求了一次,才把夫人给迎了回去。
宁和点点头,虽然他还是很好奇,但碗已经洗完了,宁可也已经转身离开,他再想问什么也问不出来了。恰好此时门又被敲响,宁和去开门,却是宁仲翔派人给宁可送礼服来。
宁可接了衣服把人打发走,转身问宁可:“你穿什么衣服?我也好跟着你一起搭配。”
“我穿白色的。”宁可看了一眼宁可手里抱着的四只礼服盒子,无奈的皱了皱眉。
“白色?”宁和把盒子放在茶几上,挨个打开,四件衣服有两件是白色,一件镶钻,一件镶嵌的是珍珠。另外一件浅蓝一件浅粉,样式都是清新的款,跟宁可的年龄和气质相配。
卷一 一见钟情 第三十一章 酒会(一)
宁和把两件白色的衣服拿出来看时,宁可已经从自己的衣柜里拿出一件白色的礼服。
说是礼服,其实并没有礼服的那种感觉,反而像是一件可以随便穿出去的白色长裙。没有钻饰,也没镶嵌任何珠宝。无袖包肩设计,前襟互相交叠形成深V领,里面里面打横一道类似抹胸的设计,却用上等的丝绸制作了数朵极浅的粉色花朵。
宁和看了之后不由得摇头:“可可,这件衣服不怎么合适。”
“切!你什么眼光。”宁可哼了一声,拿着衣服进了更衣间。不多时换好走出来,却让宁和眼前一亮。
这件衣服看上去的确没什么不同,但整件衣服最出彩的地方在腰上。
这件衣服是高腰设计,腰带足有五六寸宽,像是古装里的腰封一样,洁白的绸缎上也是手工小花,层层叠叠的花瓣有十几种不同的白色和浅粉绸缎制作而成,清雅秀丽,妥妥的裹出纤细的小蛮腰。
这样的设计非常挑身材,胖了自然是臃肿,水桶腰穿什么都不好看。瘦的太过骨感撑不起衣服来不说,也太过生硬,也少了那份珠圆玉润的柔美感。
女孩的风与韵,更多的是在这小腰儿间,迷人的魅力正因了腰的细和柔,柔且韧才尽显了出来。
宁可的腰细而柔,柔且韧,她的骨架小,所以腰显得纤细,可摸上去,却肉肉的、软软的。
被这洁白的素帛一束,自有一股说不出的风情,连宁和这样的Gay看了都移不开眼。
“MayI?”宁和长臂一伸,行了个西方的绅士礼,躬身下去,抬着下巴,含笑看着宁和。
宁可轻笑伸出手去搭在宁和的手上:“Yes。”
宁可手臂用力轻轻一拉,便把他姐拉到怀里,一个旋身,带着她跳了几步华尔兹。
漂亮的裙摆如荷叶翻飞,宁可光着脚丫踩在地板上,转出柔美的舞步。
“太棒了!”宁和停下来,双手扶在宁可的肩上,连连摇头:“凌墨真是瞎了眼。”
“别胡说。”宁可拍开宁和的手,转身去穿衣镜跟前摆弄自己的长直发。
“不行,我得去挑礼服。说什么也要挑一套配得上我们宁家的公主的衣服。”
“我也要去做一下头发。”宁和觉得自己黑色的长直总不能披散着,但又觉得盘起来跟这身衣服不配,于是微微皱眉问道:“晚上几天开始?”
“七点。你去做头发还来得及。”宁和审视着宁可的长发,忽然灵光一现,“交给我,我有更好的主意。”
宁可不放心的瞥了他一眼:“别坑我啊!”
“放心!”宁和打了个响指,拉着宁可出门。
而这个时候,南海却是狂风云卷,眼看这一场暴雨即将到来。
原本隐蔽在丛林之中刚刚休息了一个小时的严肃在暴雨到来的那一刻猛然清醒,他抬头看看头顶上低沉浓密的乌云,打开通讯设备公众频道,低声说道:“各单位注意,各单位注意!现在核对一下地图坐标。”
原本隐蔽在各处休息了一半的勇士们陡然惊醒,一个个纷纷打开自己的通讯设备,点开电子地图,核对自己的坐标。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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