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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恶魔法高校-第2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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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第二代主神克洛诺斯和瑞亚的长子。在战胜父亲克洛诺斯后,他和弟弟们进行了分配世界的抽签,他抽到了冥界,因而成为冥界的统治者,即冥王。他是地狱和死人的统治者,审判死人给予惩罚。
简单来说,就是可以让死人复活,活人死亡,神祗不死不活的那一种。
在神话传说中,他是最公正的神祗。不论你是权力滔天国王,家财万贯富翁,又或者是行讨的乞讨,普通的凡人,他都一视同仁,不会因为你有权有钱就可以逃避死亡。
许多人类都曾经歌颂死亡,因为死亡是最平等的,没有人可以逃过死亡。而掌管死亡的哈迪斯,就是这样一位神祗。
庄明歌在没有经过他本人的同意,就擅自偷取了哈迪斯的神力,也就是对方的力量,这简直可以说是罪不可赦,罪大恶极,罪恶滔天的事情了。
哈迪斯一巴掌把他拍死,也只是便宜了他。
身中哈迪斯的诅咒,庄明歌注定这辈子不会有什么好结局,几百年后,一定会发生令他痛苦万分的事情,想躲都躲不了。
不过庄明歌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吸引了哈迪斯的注意力。
他虽然盗取了哈迪斯的神力,但就好像哈迪斯肚子里的一个微不足道的细菌一样,根本不会对哈迪斯造成任何的影响。如果不去医院检查,你可以发现你肚子里的细菌吗?
不可能吧。
当初盗取哈迪斯的力量时,庄明歌就被告之,想要被哈迪斯发生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因为不会有神祗刻意去检查这些,庄明歌所盗取的神力,在哈迪斯看来,就好像身体的一个毛孔泄露出的汗水,根本微不足道。
哈迪斯每天浪费出来的神力,足够庄明歌盗取一百年都不止。
不过就算是那样,也是自己的东西,别人不高而取,就算是神祗也会愤怒。
庄明歌还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被发现,没有想到居然这么快就被发现了。
这让庄明歌万分的苦恼,既然伟大的神祗已经发现了自己这个小虫子,细菌,那么会怎么对付自己呢。
“不用担心。”魔王淡淡的对庄明歌说道。
“怎么可能不担心啊。”
自从被林丽莎击败后,对方扬长而去,引起了圣罗兰的轩然大波,庄明歌趁着所有人不注意,将昏迷的卡琳等人搬回了学生会。
与此同时,魔王就出现了。
当然,是一个虚有其表的投影。
“你觉得一位神祗和会你这样的家伙计较什么吗,说的不好听一点,你在对方的眼睛里,连虫子都算不上,抬起脚踩死你都会觉得浪费时间和力气。”
“你说的太直白了,撒旦大人,我的心里都被打击了。”庄明歌捂着心口说道。
“一蹶不振了?”
“怎么可能,我就是有些害怕,如果那位大人真的嫌踩死我费力的话,就不会突然让林丽莎出现在我的面前了,对方只要吹口气,就可以把圣罗兰的人全部吹死啊。”
“所以我来帮助你了。”
“啊咧,帮助我?”庄明歌难以置信的看着魔王。“这是怎么回事。”
“就是接下来我们要并肩作战了吧。”魔王愉快的说道。
“这种展开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突然和魔王并肩作战什么的,庄明歌非但没有高兴,反而越发的紧张了。
魔王完全没有看到庄明歌难看的脸色,说道:“事情是这样的,我让七十二柱军团的恶魔集体转生到人间,似乎惊动了哈蒂丝,转生魔法这种魔法说白了就是钻了死亡轮回的漏洞,平常的话还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一个军团的恶魔集体钻漏洞,哈哈……”
“你刚才打算用笑蒙混过去吧,撒旦大人。”
“那是你的错觉。”魔王咳嗽了几声,说道:“总而言之,就是这种情况,我们的动作有些大了,结果被哈蒂丝察觉,于是她就把目光放在了圣罗兰,然后就顺理成章的发现了盗取了她力量的小虫子,也就是你……”
“原来着一切都是你们的错!”
“不对哟,一切都是时臣的错。”
“时臣是谁?”
“一个异世界专门背黑锅的家伙,你不认识,也不需要认识,而且这不是重点,我要说的是自从三界没有太大的混乱之后,大家都很闲,哈蒂丝发现了你后,就硬要插一脚进来,因为你盗取了她的力量,所以我们几个魔王也不好意思把她踢出局,所以就让她也加进来插一脚,就是这样。”
魔王简单的讲了一个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
“慢着慢着,哈蒂丝是怎么回事啊,不是哈迪斯吗?而且她什么的,那位掌握着死亡的冥王,难不成是女性。”
“对于神祗而言,性别没有任何的意义,而且你也知道,天使一般都是不男不女的。”
“话是这么说没错,为什么我总感觉你在幸灾乐祸啊,撒旦大人。”庄明歌疑惑的问道。
“那是你的错觉,不要岔开话题,回归正题吧。”
魔王咳嗽了几声,对庄明歌说道:“哈蒂丝加进来之后的结果你也看到了,那个家伙从圣罗兰选择了一个幽灵作为代表,结果你就给跪了,而且还是在刚刚把七十二柱军团几位恶魔统领都打趴下之后。”
庄明歌苦笑不止。
“你跪了不要紧,但现在哈蒂丝就在我们面前不停的得瑟,魔王也是要面子的,你这让我们的面子往哪里放。”
魔王不悦的说道。
庄明歌反驳什么,因为这没有意义,因为自己确实被林丽莎打败了,二十年前风华绝代的那位天之骄女果然名不虚传,卡琳她们甚至被秒杀了。
“不过你也不要太沮丧,那个幽灵身上有哈蒂丝赐予她的纹章,你打不过她也很正常,不如说你要是赢了她,我们才会觉得不正常。”
魔王安慰庄明歌,说出了一则隐秘。
“不会吧。”庄明歌回想了一下当时的战斗,“不管怎么都是因为我实力不济才输掉了这场比赛吧。”
“你在怀疑我吗?”魔王不悦的看了庄明歌一眼。
“当然不是,不过那个纹章有那么厉害吗,我甚至连什么都不知道,就稀里糊涂的给林丽莎跪了。”庄明歌虽然这么说着,但一想也并非没有可能,那可是冥王赐予的东西,不管怎么厉害都不过分。
“那个纹章叫做不死纹章,是冥王的直属军团不死军团的士兵才拥有资格佩戴的纹章,带着这个纹章,就代表着她受到了冥王的保护,除非我们亲自出手,否则没有人可以杀死她。”
庄明歌顿时惊呆了。
我擦,除了魔王级别的人亲自出手,否则没有人可以杀掉林丽莎,这个纹章微妙太牛逼了一点吧。
林丽莎她要逆天吗?
“除了不死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功能,就是佩戴这个纹章之后,实力可以提升十倍,而对手的力量可以消弱十倍。”
这简直就是亲妈和后妈之间的区别啊,卧槽。
庄明歌心中顿时有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这算什么,对手实力消弱十倍,自身实力提升十倍,这简直就是开挂啊。
“你当时没有什么感觉,那是因为你已经被影响了,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实力被消弱十倍,还以为全力以赴的和对方战斗,能赢的话,才叫逆天,更何况,那个林丽莎居然修炼的是十字星辰秘法,她这是要逆天吗。”
“十字星辰秘法怎么了?”庄明歌不解的问道,魔王应该不会关心一个人类修炼的秘法吧,怎么会这么激动。
“十字星辰秘法是三界顶尖的休息魔力的秘法,创造者是一位魔王。”
……
“开玩笑的吧!!!”庄明歌顿时有一种以头抢地,不如死了算了的冲动。
“十字星辰的创始者你也认识。”
“难道是路西法大人。”能够和十字还有星辰扯上关系的,只有那位曾经是大天使长的晨曦天使了。
“我也很奇怪啊,十字星辰秘法可是路西法为自己量身定做出来,三界之内,不论是仙人,佛陀,神祗,恶魔都无法修习才对,因为这种秘法之适合路西法一个人,结果那个小女孩居然修习成功了。”魔王也不禁惊叹起来。
庄明歌懦懦的说自己也修习成功了。
魔王鄙视的说道:“你那个连皮毛都不算,而那个女孩子居然快要迈入十字星辰秘法的大门,太不可思议了。”
当然,魔王没有说的是,除非了路西法本人,换了其他人,就连皮毛都不可能修习成功,但接连着两个人类成功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庄明歌想了想,心说林丽莎大概是真的你逆天了吧,怪不得二十年前就风华绝代,原来修习的是魔王独有的秘法。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应该如何接下来怎么办?
第84章冥王的条件
“接下来自然是打倒她了,不然还有什么。”魔王恨铁不成钢的说道:“你刚才的表现简直太怂了,居然立刻人数,我们魔王的面子都被你丢尽了。”
“不,我不觉得我认输会影响你们的面子。”
“你有问题吗?”魔王冷淡的问道。
“不,没有。”
总而言之,在这种时候还是不要和魔王对着干比较好,庄明歌觉得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吧,要是辩论的话,以魔王活了不知道几千万年的积累,自己绝对说不过他。
与其主动求虐,不如退而沉默。
“这一次已经不止是你的事情了,魔王所看重的勇者如果输在了冥王所挑选的人类手里,我们魔王的面子就彻底一点也不剩了。”
“所以,下一次见面那个小女孩的时候,你必须赢,而且要赢的漂亮。”
魔王斩钉截铁,不容有任何商量的语气说道。
庄明歌觉得自己既然给林丽莎跪了,在没有办法对付她的不死纹章之前,绝对不是林丽莎的对手,就算拼死一战,也只不过是给对方制造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困难。
“这一点你不需要担心。”魔王智珠在握,智慧深入大海般不可测,“这一点小小的问题怎么可能难住我,我今天出现在你的面前,就是给你这个。”
他掏出了一个纹章,扔到了庄明歌。
庄明歌连忙接过来仔细看了一眼,发现是一个六对洁白羽翼的天使纹章。
“这是什么?”
“魔王路西法特意为你打造的天使文章。”魔王撒旦说道。
“为什么不是堕落天使,话说我一个魔法师带这样的纹章太不符了吧。”魔法师就是和恶魔结缔契约从而获得了魔力的人类,在天使的眼睛里,那是自甘坠落的人类。
一旦成为魔法师,不论如何伟大,今生都没有进入天堂的机会了。
在天使的眼睛里,魔法师就是恶魔的走狗,必须消灭的虫子,所以庄明歌不管怎么都觉得这个天使纹章太过于碍眼了啊。
“这可是用路西法的一根羽毛做的,你居然还要说三道四,太不知足了,勇者!”魔王撒旦不满的训斥了庄明歌一句,庄明歌不禁受宠若惊。
“这个纹章居然是魔王路西法大人的一根羽毛做的?太珍贵了吧。”
路西法是什么样的存在,大家都清楚,传说中的晨曦天使,即使堕落到地狱,背后的羽翼依旧洁白,没有堕落的迹象。
话说,他当年带领着三分之一的天使反叛天堂,就可以说明他的魅力和力量是多么的强大,天堂所有的天使都出自于上帝之手,即使如此,依旧有三分之一的天使愿意跟着路西法叛变,这就说明了许多问题。
这种神话中才会出现的大人物,一根羽毛足以让整个魔法界掀起腥风血雨。
这么说吧,如果庄明歌今天走出去,说自己的手里有一个路西法用羽毛做出的纹章,那么第二天,教廷的大军就会不顾一切的杀进圣罗兰。
即使拼掉教廷所有的底蕴也还不客气。
别忘了,世界三大教会之一的教廷,可是拥有着二十亿信徒的可怕势力。
魔王撒旦说道:“有了这个,你就不会受到不死纹章的影响,堂堂正正的和那个小女孩子战斗,这次要是在输掉了,我可不会轻饶了你。”
庄明歌小心翼翼的说道:“不死纹章可以将对方的实力提升十倍,这个天使纹章也可以把我的力量提升十倍吗?”
如果真的可以提升十倍,庄明歌有信心和王一战。
“不可能。”魔王撒旦没有任何犹豫的说道,“你不是天使,更不是圣徒,不能借助天使纹章的力量,你想太多了。”
“那我还能打过对方吗,撒旦大人,你这也太难为人了吧。”庄明歌说。
他想了想,又说道:“不如你打造一个恶魔纹章,也可以提升我十倍战斗力的那一种,怎么样。”
“不要!”
“为什么?”庄明歌不明所以。
“太麻烦了,我讨厌麻烦。”魔王如此说道。
庄明歌真心想要说脏话,不过想起面前这个家伙的身份,硬生生的把涌到嘴巴的脏话咽了下去,“撒旦大人,即使我输了也无所谓吗。”
“放心吧。”撒旦说道:“那个天使纹章不但可以让你不受不死纹章的影响,也可以克制不死纹章,让那个小女孩无法提升十倍战力。”
额……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放心了。
庄明歌轻轻的吐了口气,把天使纹章戴在自己的胸口,“是这样吗?”他问。
“不对,不对。”魔王一边摇头,一边走到庄明歌的面前,低着看着他胸前的纹章,“我说啊,那个小女孩是幽灵,所以才把不死纹章戴在胸口,你这样怎么可以,应该是这样啊。”
魔王摘下庄明歌的戴在胸口的天使纹章,然后拿着天使纹章连带自己的右手,狠狠的插进了庄明歌的心口。
“嗯,这样就行了。”
庄明歌哇啊的大叫起来,甚至以为自己的心脏要被对方插进去的右手捏碎了,结果当魔王将伸进来的手抽出去的时候,没有一滴鲜血飞溅出去。
“啊咧?”庄明歌低头看向自己的胸口,用手摸了摸,既没有纹章的凹凸感,也没有伤口的疼痛感。
他不由脱下自己的上衣看了一眼,发现自己的胸口不知何时多出了一位天使羽翼的纹身,十分精致的羽翼在自己的胸口展开,一根根羽毛清晰可见,仿佛要从自己的胸口飞出来,隐约间,庄明歌还看到这个羽翼纹身居然在动。
是错觉吗?
撒旦魔王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样一来,在此见面那个小女孩,你就不会输得太难看了。”
“你的意思是我好像还是会输一样。”庄明歌说。
魔王轻笑起来,“好吧,你要是输了,我就毁了圣罗兰,怎么样。”
庄明歌恨不得一巴掌把自己的嘴打烂。
魔王哈哈大笑起来,“当然,你要是赢了,上面那个地狱轮盘就会自动崩溃,那个小女孩就是地狱轮盘的最后一个守护者,打败她,你就胜利了。”
“真的?”
“我会骗你吗?”
庄明歌不由兴奋起来,不管怎么说,自己绝对不会输,不,是绝对不能输,不论用什么方法,这一次认输的话,真的就全部完了。
“我现在就去找她。”
“不急不急。”魔王将庄明歌拦了下来,“决战的时候我们和哈蒂丝已经商量好了,明天正午,还是在这个地方,一决雌雄。”
“我知道了。”庄明歌冷静的点了点头,信心满满的说道。
“很好,我看好你哟。”这么说了一句,交代完事情的撒旦终于离开了,只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投影,瞬间消失在庄明歌的面前。
晚上十点左右,庄明歌在学生会的办公室耐心等待着西昂,卡琳等人的苏醒。
中了林丽莎的魔法,他们现在陷入了怎么也唤不醒的沉睡中,庄明歌试过了各种各样的魔法,都没有什么用。
一旦是林丽莎用了十分诡异的魔法。
他只能够耐心等待,等待卡琳他们主动苏醒,或者在明天中午决战的时候,向林丽莎询问如何唤醒卡琳他们。
圣罗兰的夜景越发美丽,学生会的外面不是传来排山倒海的欢呼。
其中似乎还夹杂着林丽莎,林丽莎,林丽莎的欢呼。
庄明歌站在窗户边,眺望向远方,人山人海,激情澎湃,声浪如潮,仿佛要掀翻整个夜空,炙热的气氛让温度都上升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步。
宛如火花爆发式的菜能够产生的气浪瞬间在圣罗兰内爆发出来。
林丽莎,风华绝代林丽莎。
看起来今夜的圣罗兰,成为了她一个人的舞台呢。
“羡慕嫉妒恨?”有声音问。
“怎么可能。”庄明歌摇了摇头,蓦然一僵,急忙转身,发现一个不认识的女孩子站在学生会的中央,一瞬间,庄明歌仿佛痴呆了一样,傻傻的看着这个女孩子。
人们经常把某个美女的眼神比喻成天上的星辰一样美丽,但庄明歌发现即使是天上的星辰,也没有这个女孩子的眼神美丽。
肌肤如雪,但在洁白的雪也没有女孩子的肌肤白。
她拥有一张令所有人类都沉迷的脸蛋,倾国倾城的西昂在她的面前也必须自卑,古往今来,没有一位人类可以和她相比。
即使是受到了众神祝福的潘多拉,在她的面前也黯然失色。
当然,和她的容貌相比,她周身的气场才是更加可怕的事情。
那究竟是什么样的气场啊。
神圣,高贵,可怕,恐怖,都不足以来形容其万分之一。无法用语言来说明,但是看到的话,就永远也无法忘记。
仿佛蕴含着万千之理,世界万物所有的生存和死亡都蕴含在其中,甚至包括了天地的循环,宇宙的生死,神秘深邃的无法理解。
“找到你了,你这个小偷!”
就算庄明歌的大脑在过于贫乏,这位女孩子的气质和话语,也让庄明歌明白了她的身份。他的嘴角不由牵扯出一个苦涩的笑容,结结巴巴的说道:“哈……哈迪斯大人。”
“是哈蒂丝,不是哈迪斯。”少女瞪了庄明歌一眼,不满的说道:“哈迪斯,哈迪斯的难听死了,要不是为了保持威严,我才不想要这种难听的名字,记住了,小偷,起码应该记住偷东西的主人的名字,哈蒂丝!买白了吗?”
庄明歌如捣蒜一样疯狂点头。
这个可是危机,大危机,如果弄不好,自己今天就要交代在这里了,话说天使和恶魔等等不是不允许来人间吗,为什么魔王和冥王都来了。
仿佛看穿了庄明歌的心思,冥王解释道:“只不过是一个没有任何力量的投影,嗯,也无法干涉人间的一切事物,不过说到底也是钻了漏洞,不需要在意。”
庄明歌心想我很在意啊,既然是漏洞就不要钻啊,为什么你们都喜欢钻漏洞啊。
“总而言之,我就是想要看一下,敢偷走我东西的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即使在黄金时代,盗取我力量都是禁忌中的禁忌。”
那是因为你的诅咒太过于恐怖了,庄明歌想到。
“小偷,现在我有一件事情要你做,你要是做成了,我不但不追究你盗取我力量的罪过,还会让你成为我不死军团的一员,怎么样。”
哈蒂丝一副这是个好机会,所以你一定要把握住机会的脸色。
庄明歌小心翼翼的问:“那么,哈蒂丝大人,请问我要完成什么事情。”
“明天中午的比赛,你只要输给林丽莎就可以了。”
庄明歌微微一愣,顿时为难起来。
“怎么了,你不愿意?”哈蒂丝的脸色明显难看起来,“区区一个人类拥有如此大的荣幸居然还要推三阻四,你好大的胆子,你知不知道不死军团代表着什么?”
“不知道。”庄明歌说。
“不死军团代表着我的直属部队,三界顶尖的战斗力,每一名成员都受到过我的祝福,除了同等级别的人出手,否则没有人可以杀掉他们,简单来说,每一名成员都拥有着横着走的实力。”
庄明歌惊叹,原来不死军团这么厉害啊。
“但是哈蒂丝大人,如果我明天输掉比赛话,整个圣罗兰都会毁灭的。”庄明歌说道。
“你是白痴吗?”哈蒂丝不客气的训斥道,“答应我的条件,代表着你拥有永恒的生命,不再受到我的诅咒,与之相比,区区一个圣罗兰算什么。”
“但是……”
“没有但是,你答应还是拒绝。”在冥王看来,没有人可以拒绝这一点。所以她不介意用强势一地的态度。
“抱歉,哈蒂丝大人,我拒绝。”
“唉?你拒绝。”
“是的,我拒绝。”庄明歌再一次说道。
哈蒂丝看着他,似乎是第一次正眼看他,“虽然我觉得你很愚蠢,但没有想到你居然愚蠢到这种地步,你还不知道我诅咒的厉害,将来你一定会后悔今天的选择。”
并非威胁,亦不是恐吓,而是真理。
哈蒂丝见过太多的人类了,许多人类都如同他一样倔强,但无一例外,全部后悔了。
“是的。”庄明歌说道:“我一点也不怀疑哈蒂丝大人的话,将来我一定会后悔,我会后悔的无以复加,恨不得自杀重来,后悔的如同毒蛇,每时每刻都在咬着自己的心脏,后悔今天的选择。”
第85章故事
“你真是一个奇怪的人类啊。”
作为冥王的哈蒂丝见过太多的人类了,在人类世界非常难得的王者,圣者,豪者,霸者,强者,又或者心里扭曲的人,厌恶世界的人,讨厌死亡的人,形形色色的人在她的生命中见过太多太多。
不过庄明歌这类的人还是比较少见的。
“你说你将来会后悔,意思是现在绝对不会后悔吧。”她一言就说中了庄明歌的心思。
“是的。”
庄明歌郑重的说道:“无论我将来后悔成什么样子,恨不得自杀也好,疯狂也好,变态也好,扭曲也好,但我现在不会后悔我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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