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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法则-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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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级异能学徒玛西亚,”玛西亚脸色一正,垂下目光:“在此聆听先行者的教诲。”
    “你远离了徽章。”异能师看着她说:“是否出于遗忘?是否出于彷徨?是否出于绝望?”
    “以信念的名义,”玛西亚用同样的严肃神态回答:“我没有遗忘、没有彷徨、没有绝望。我坚定的走在路上,我希望永远感受到同途先行者的指引。”
    “但你依然远离了徽章。”
    “是的,我远离了徽章。”
    “罚十万金币,中断两年配额,罚抄十遍公会规则。”三极异能师缓缓说:“你接受吗?”
    “我接受。”玛西亚点头行礼,然后从光头手里接过自己的徽章,郑重其事的别在胸前。
    “这一位,”异能师的目光放到汤森身上:“大概就是汤森了?”
    站在玛西亚身侧的汤森正郁闷呢,要是早知道玛西亚会付出这种代价的话,他一定不会同意她这种做法……汤森很吝啬,但玛西亚为自己做出这种事,至少十万金币不能让她出。
    “我是汤森,”汤森上前一步,行了一个异能学徒的致敬礼:“两位先行者来到我的家,请允许我表达欢迎和喜悦。两位将是荆棘玫瑰最尊贵的客人。”
    “我们路上听到了一点传闻,同时,玛西亚也告诉我你的特殊经历,对于你完成的事情,我们表示祝贺。”来人似乎不是个难缠的异能师,也没有鼻孔朝天,相反他对汤森的态度比较和蔼:“你看,我们别的礼物没有带,却还要打扰你们一段时间,真是不好意思。”
    “啊……真是太好了。”汤森听弦音知雅意:“我们无比欢迎”
    “你没有导师还能做到这步,前途必然远大。自己人我也不说客气话了,我们并不清楚分会这边是何种考虑,接到自己人的信然后派驻异能师到外地这种事,在公会中并不多见,也不是公会的风格,所以你得尽快赶到银色海岸。”对方笑说:“你的手下的营地暂时交给我们看顾,安全上不用担心。但我们的日常开销很大的,小心把你吃穷。”
    “谢谢大师指点,这点请尽管放心。”汤森大叫一声:“克里夫”
    “到”猴子站出来。
    “由你负责两位大人的日常生活,你要满足两位异能师大人的一切需要。”汤森吩咐猴子:“叫人去翻仓库,本地出产的异能材料,全部给两位大人送过来”
    “汤森,你的好意我们接受。”一直没有开口的年轻异能师走上来说:“但你还是要尽快赶去银色海岸,到公会分会报道,不要错过时机,这对你有很大的好处。”
    “别卖关子,有什么好处?”玛西亚凑上来问,她似乎跟这年轻异能师比较熟。
    “最近有先行者要来巡查。”年轻异能师说:“汤森如果挂上名……”
    “我们马上走”一听这话,玛西亚的眼睛就亮了,转身对汤森说:“必须马上走”
    玛西亚着急归着急,但首领要离开领地,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件小事。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汤森离开的事情最好对外隐瞒。而且汤森这种首领,他在大事上总是有自己的主意——除了部分近卫和瓦胡之外,他居然还要带上自己的小副官们。
    这些小副官包括哈维孤儿、仓库镇子弟和部落后裔。最小的六岁,最大的十三岁,有男有女。其中大部分已经识字能书写了,而且有不少是跟着玛西亚学的。汤森甚至带着他们上战场,让小副官们做记录——在命运中挣扎的荆棘玫瑰,每个人都要熟悉血的气味、火的味道,就算年纪小不能打,也要让他们知道打仗是怎么回事。
    原本只有三十多人,但一仗打下来变成了五十人多人。
    带他们上路的理由很简单,小副官们是荆棘玫瑰的未来,也正处于学习的黄金年龄,这种少有的开眼界的机会,当然要带着他们一起去。至于高级异能师,汤森倒并不十分在意,到公会报到登记而以,充其量一个高级学徒身份,就算高级异能师也不能帮上什么忙……
    玛西亚根本说不过他,而且看着孩子们的渴望目光,她这种外表冷漠、内里母性泛滥的大姐头也只能答应下来。于是汤森趁夜出发,随行队伍虽然说不上浩浩荡荡,但还是具备一定规模,仅仅马车就有八辆之多,还要外加商队的人和近卫。
    带着这么些人肯定走不快,而且他们没有异能师那种好装备,人家走半个月的路,他们至少要走一个月。其实,汤森这么干有他的小算盘,简单的说,磨磨蹭蹭是因为他心虚,异能师公会啊,万一被里面的大人物看穿自己的底牌,那才是真危险
    从奎尔萨平原北方去往银色海岸,首先要穿过奎尔萨平原,然后向南翻越一道山岭,接着坐船,上岸穿越一大片原始森林,然后再翻过一道山岭……就能看见银色海岸的旗帜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汤森是个轻浮急躁的人,跟随他的人也会受此影响,从而变得心浮气躁风风火火,内心那根弦绷得非常紧,看什么都觉得不正常,都要往“敌人”身上想。比如赶路这种事,一开始大家还觉得新鲜,但随后就开始觉得无聊和疲惫……
    习惯了草木皆兵,不疲劳才叫怪事,两天下来,大伙儿眼睛里就满布血丝了。
    汤森很快发现了这个苗头,心里一总结就找到了症结所在。于是他召集大家过来,详尽的安排了野外行军的轮值细节,而且跟大家解释了当前的大势,说明途中不太可能有突发战斗,只需要一般警戒就可以。
    他让一大半的人从这种过度警戒的心理中解脱出来。他要让这些一路跟随自己艰辛拼搏、却从未好好休息过的人们松弛下来,让他们看看身边的景致,让习惯的血与火的双眼去感受一下美景。
    大家在草原的苍茫落日下奔驰,大家行走在山脉的青翠连绵中,随着大海的轻涛碧浪歌唱。看着炊烟伴着归鸟,感受和风中的芬芳,大家的脸上渐渐有了笑容,神态也变得舒缓。
    这一切只是手下的福利,汤森现在只有看不完的异能笔记,还有讲不完的各种课程。
    这真是搬起石头扎自己的脚,舒缓下来的瓦胡和一群军官就不说了,有什么问什么,想到什么问什么,充分暴露出部落人士的求知欲和广阔思路,连那群童子军都变得异常缠人,整天在汤森周围问这问那……
    而汤森又不好赶他们走,怎么说他们都是热爱学习的小家伙,而且都是自己的心头肉。
    三个异能学徒在队伍里,还有三极异能师给的身份小旗子,队伍行走各处根本无人敢阻拦。将弯刀归鞘,把野花别上盔甲,这对汤森的手下来说当然很好。但任何事情都要分成好坏两面看待,一支壮观的车队,肯定会惹人注意,而且一路上的土著部落很多,看到蓝色的荆棘玫瑰旗帜没有危险,他们就对汤森等人展开围观。
    相互攀比是人的天性,纯朴的牧民们跟汤森他们比不了吃穿,也比不了气势,但他们有自己的优势,于是乎呢,车队周围、一天到晚,响起各种各样的歌声,特别清亮悠扬那种。这种状况,让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的汤森不胜其烦。
    他烦,不是因为那些牧歌不好听,他也不会禁止哥哥妹妹情情爱爱的歌词,但是身为一个衙内,被人绕着挑衅是不能忍的,不管是用刀枪还是用歌词。
    “我去赶他们走?”近卫队长看出汤森不乐意。
    “那能行?”汤森摇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咱不能欺负人,也不能饶了他们”
    汤森几步走到草地中,对着那些到处采花的小副官们拍拍手:“集——合”
    纷飞的花朵中,五十多人呼啦啦的跑回来,在汤森面前站成三排,稚嫩的脸上一片严肃。
    “我们是一个集体,精锐不能在任何方面被人比下去”汤森对小副官们说:“他们唱歌,我们也有得唱,有没有信心?”
    “有”
    “有没有决心?”
    “有”
    “有没有恒心?”
    “有”
    “好。”汤森把袖子一挽:“今天就教你们唱歌”
    玛西亚在车厢里抚头叹气,她很难理解汤森这种爱面子爱跟人比高低的脾气。即使跟人产生冲突,无论是世家子弟还是异能师又或者佣兵首领,也都不会用这种手段跟人比。因为汤森在这种事情上,绝对不会以势压人,也不占别人半点便宜。
    别人用歌,他就用歌,别人用拳头,他也用拳头……真是费时费力,说得不好听,这多少也是粗鲁和愚蠢的表现吧?
    同时,她内心里也不认为汤森能教童子军们唱什么正常的歌。除了需要大量时间去训练的那种贵族式之外,歌曲这东西,除了土著的粗糙原生态,就是吟游诗人那种浮华**的唱腔,但无论那一种都不是小孩子该学的。汤森,你可千万别教儿歌啊……
    其实不但是她,连带商队的人也认为首领是在泄愤,出身部落的近卫倒是无所谓,因为能歌善舞是他们的天资。如果汤森教不下去了,他们中间随便站一个出来都可以顶替,保证三天出效果。
    短短一个小时之后,一个九岁的小副官挎着刚刚改装出来的小鼓,雄纠纠气昂昂的走到队列前面。他穿着并不合身的军装,用两根小号鼓槌敲出简单的鼓点,小脸通红。
    “嘣、嘣、嘣——嘣”两列纵队在鼓点中踏步前进:“嘣嘣”
    “在茫茫的人海里,我是哪一个?在奔腾的浪花里,我是哪一朵?”整齐的步伐中,小副官们的歌声低沉而有力的响起:“在征服宇宙的大军里,默默奉献的有我一个;在辉煌事业的长河里,永远奔腾的有我一个”
    “不需要你认识我,不需要你知道我,我把青春融进、融进群山和江河。”合唱在此时昂然而起:“大地知道我大海知道我荆棘玫瑰不会忘记、不会忘记我”
    这些小胳膊小腿的孩子在昂头歌唱,用一种无人知道的简单旋律,然而在他们弱小的身躯上,却有隐形的力量在流动人们被眼前的现实打败了,跟他们一起被打败的,还有那些在周围纵马奔驰的土著,至少在车队附近,在荆棘玫瑰的旗帜周围,再没土著会开口唱歌了。
    “在冲锋的队伍里,我是哪一个?在灿烂的群星里,我是哪一颗?”小副官们的童声合唱,飘在草原的明净天空上,环绕在苍翠山峰中:“在通往宇宙的征途上,无私拼搏的有我一个;在西海岸的星座里,永远闪光的有我一个”
    “不需要你歌颂我,不需要你报答我,我把光辉铸进、铸进苍穹和星河。”小副官们的歌声与海面的波涛一起涌动:“大地知道我大海知道我荆棘玫瑰不会忘记、不会忘记我”
    简单的旋律,简单的节奏,却在往复回旋中点燃了人们内心的某种情愫。越来越多的人听会了这首歌,他们挺起宽阔的胸膛,高举着荆棘玫瑰的旗帜,以前所未有的情怀和气概走过草原、翻过群山、越过海洋,慢慢接近银色海岸……
第十节:遭遇(下)
    第十节:遭遇(下)
    随着大家的步伐,随着车队的行程,小副官们清亮的歌声在扩散,渐渐的,给西海岸带去一种截然不同的气息。
    再经过二十多天的跋涉之后,荆棘玫瑰的车队已经来到莎曼撤山脉前——确切的说,莎曼撤山脉只是个分支,她的主脉就是分割西海岸与内陆的昆士马萨山脉。
    位于哈维镇与仓库镇之前的隆达山脉,同样是昆士马萨山脉的支脉,只是没像莎曼撤山脉这样,一直延伸到千里之外的地方。
    只要通过这里的关卡,荆棘玫瑰的车队就真正踏进了银色海岸势力范围。同时,这也意味着他们进入了一个“讲规矩”的地方,不比在奎尔萨北方,他们的行为举止都会被人管束。
    “……正常、健康、富足的生活,这才是真正的生活,也是我们将来要过的日子。”
    趁着手下去办尽管手续的时间,汤森站在关卡外的小山头对童子军上课:“你们要记住,我们拼搏杀戮,不是为了以后吃生肉穿兽皮欺负部落的小子们,我们是为了让自己不受别人欺负、不被人当成爬虫看待、为了将来的美好安定你们要牢记这点,才不会迷失在杀戮之中……”
    “长官。”近卫队长跑过来:“我们过关的手续没办好。”
    “给钱”汤森头都不回:“面对刁难和腐朽,贿赂通常是很管用的招数……”
    “给了,但他们不收。”近卫队长是个老实人,他回答说:“然后我们还加倍给了,但他们说什么都不要,还说什么什么演习,什么什么上面来人检查……”
    “大家接下来的作业,就是展开小组讨论,从至少三个角度去分析这件事。因为这不是贿赂失败,而是有敌情出现”汤森面不改色的对童子军说:“事有反常,就说明里面有猫腻。现在下课”
    “长官再见。”童子军们压低了声音回答,然后分队散开。
    汤森回头,脸色不是很好看:“真的给钱都不要?”
    “给钱不要”近卫队长点头,指着前面一里外的关卡:“进门的资格叫通行证,没有通行证的人都不让进。”
    “要通行证?他们这是在玩什么把戏?”汤森皱眉,这是银色海岸的第一道关口。
    一路上屁事没有,却没想到居然在这出问题,难道是有人想照麻烦?否则他们没有阻挡自己的理由啊
    “嗯,金属的薄薄的一片这么大。”近卫队长用手比划着:“我派人问了,只有附近的村庄和一些商人才有。”
    “既然如此,那我就去瞧瞧。”汤森呵呵一笑:“附近有村子?”
    “三个。”近卫队长伸出手指,指指方向。
    “等着,我去去就来。”汤森转身就走。正在一边指导瓦胡的玛西亚问:“干嘛去?”
    “偷抢拐骗。”汤森回答:“要不要一起?”
    “算了,”玛西亚摇头:“但你想过没有,万一通行证上有记号怎么办?”
    “通行证只是表明态度,代表我给他们面子。”汤森一声冷笑:“如果他们敢看出不同来,我们就敢抽刀子杀人。”
    说是这样说,但为安全计,汤森还是选了最远的一个村子。
    他围绕这个村落转了一圈,发现这地方可比自己领地的那些村子富裕多了。房子高大规整,屋顶的防水性很好,低下都是用大条石做地基。窗户又大又漂亮,只挂着白色窗帘,一点都不担心偷盗的模样。
    别看只是几栋乡下房子,可这其中牵扯着很多方面的事情,材料、技术、资金缺一不可。银色海岸肯定拥有这样,想要发展,银涛城真是非去不可。
    正好村子里有人嫁女儿,还是嫁到关卡里面去的,所以他们肯定会有通行证——汤森观察了一下,选定了最富丽堂皇的一间屋子,这肯定是主人家的房间,通行证多半是在这里。
    如果没有怎么办?那汤森就只有用老手段绑人了。
    但翻进去一看,呸,居然是个厨房各种各样的精致吃食特别是糕点摆满了大小桌子,形成好几条起伏绵延的“山脉”,而且各种用具都是金属的,干净整洁,表面擦得锃亮……把厨房弄的如此漂亮,难道这村子里住的都是吃货吗?
    “我去怎么全是素的?”汤森一脸的不耐烦,这些糕点无论形状用料,都属于卖萌系,连奶油都是粉红色,他实在是下不去手。
    吸吸鼻子,汤森闻到点肉类的气味,眼睛一转,他顿时就被墙边桌上的一只烤鸡吸引,跑了好半天的路他真是饿了。
    于是汤森左右看看,垫着脚尖靠近拐角处的桌子——以汤森的本事,“嗖”的一声拿走烤鸡不是问题,但是呢,做贼要有做贼的自觉,要小贼要有做小贼的自觉。
    对衙内来说,这叫体验生活,必须要让自己进入角色,那才够爽。
    汤森注意着身后,十分享受的伸出手去,两根手指“变成”个小人,指尖在桌面上交错点出,一路“鬼鬼祟祟”的靠近烤鸡,甚至还绕了个弯,这才“攀”上了鸡腿,最后轻轻一拉——居然没拉动
    烤鸡自然没有这种本事,胳膊掰不过大腿的说法,在这里肯定不成立
    “嗯?”汤森不回头还好,这一回头,他顿时又惊又怒因为他看到在对面、抓在另一条鸡腿上的另一只手、
    一只戴着灰黑布手套的手
    这只手套的布料很普通,但做工繁复针脚细密,覆盖在不厚不薄、不肥不瘦的手掌轮廓上,柔和的线条从指尖开始,最后归拢在手腕处,衬出手掌的稳健有力、手指的窈窕修长……
    “好,好,好。”汤森脑中念头一闪:“好一双贼手”
    汤森的目光向上移动,灰黑布的衣袖进入眼帘,与手套同样的布料,却不知用什么手法勾出了流云样子的暗纹,手肘关节略有弯曲,正是第二次发力夺鸡的先兆——汤森嘴角溢出冷笑,五指一紧、硬是没让对方得逞。
    “跟我抢?还早了一万年”汤森面带得色一仰头,把目光放到对方的脸上。
    对面的盗贼脸上蒙着灰黑色的蒙脸布,连头发的包得挺严实,但这块布却让他的脸部轮廓更加明显,也掩不住稍有些消瘦的面颊。
    他五官端正、淡褐色双眉长的很秀气,眉梢也挺长挺雅致。
    大眼睛、双眼皮、鼻梁挺拔,肤色白皙,这正是迷死人不赔命的小白脸长相。但在那双纯净沉默的湛蓝眼珠里,此时涌动的愤怒又使他的气质显得很锋利。
    “孙子——别跟我抢。”汤森冲他呲牙,这厮的打扮绝不是主人:“你不会是个娘炮吧?”
    “放手”对方听了汤森的话更加愤怒:“你想变猪头吗?”
    “哟呵——”汤森被气笑了,娘的什么时候一个乡间小贼也如此嚣张了?西海岸真是出人才啊这样想着,他的拳头已经握起来了。
    “你们……”汤森正要出拳,靠里的侧门边突然走出一个小女孩,她头发上扎着黑色蝴蝶结,穿着漂亮的蕾丝宫装裙,怀里还抱着一个布娃娃,睁着一双大眼睛问:“你们是谁?”
    这才是主人吧?汤森顾不得打人,清清嗓子就要开口——但他怎么都没有想到的是,旁边的小贼先开口了。
    他对小女孩说:“你猜。”
    汤森当场噎住了,同样一句回答被他生生的咽了回去,整张脸上泛起了真正的愤怒。但就是这一分神的时候,乡间小贼已经“嗖”的一声抢了烤鸡夺门逃走
    汤森差点没骂出来,但小女孩的目光却笼罩住了他,对着一个如此可爱的小萝莉,他可骂不出脏话来——这个就是家教,他老子拿武装带抽出来的家教。
    “你是谁?”小女孩还是瞪着她那双漂亮的大眼睛:“是谁?”
    “我……我……”汤森笑了笑,用温柔的语气对小女孩说:“我是雷,我是风。”
    他转过桌子边,停下脚步又一笑,娘炮的文艺腔脱口而出:“我是朝霞,我是彩虹。”
    “我——”汤森背过手去,终于摸到一只猪蹄子:“我就是天空”
    然后身影一缩,汤森从窗子上倒翻而出,偌大的厨房里,只留下一个膛目结舌的小萝莉。
    翻上屋顶的汤森也顾不得暴露行踪,两眼一扫,就瞅见正在往村外飞驰的黑灰色身影。
    “孙子——给爷站住”村落上空顿时响起汤森无比愤怒的吼声:“你居然敢抢我台词”
    汤森的怒火不是乱来的,身为一个衙内,最不能忍受的事情里有这么两样——参加晚会撞衫(军装不算)、跟人说话的时候被人抢了台词。这可是大仇怎能不报?
    “你想变猪头了?”可恨的是,那抱着烤鸡的乡间小贼还回头,轻蔑而冷淡的喵了他一眼:“只要你追的上,我可以成全你。”
    “我就靠啊孙子你等着你等着”汤森又气又急,差点没用一个咆哮给他轰上天去,但不行,男人的事情必须用男人的手段来解决,一定要追上他,一定要把他打成猪头才行
    必须用烤鸡噎死他
    必须用烤鸡噎死他整整一个月
第一节:土贼(上)
    第一节:土贼(上)
    任何一个人,无论他多么的普通多么的卑贱,只要不是傻子,那么在他内心中就至少有一处不能被触犯的范围。
    这里所保存着的,有可能是一段零散记忆,也有可能是一个模糊的名字,但无疑都是能令他赤诚面对的存在——俗话也说了,伤不起。
    只是站在普通人的角度,面对巨大的现实压力,普通人知道自己不够资格把这个叫着“逆鳞”或者“底线”,所以他们大多选择把这块蕴含怒火的隐秘深深埋藏起来,以免引发悲剧而自我毁灭;但衙内却完全不一样,他们不但有很多片逆鳞,而且从不隐藏,甚至就那么明晃晃的挂在脖子上,专等着某些倒霉蛋撞上来。
    因为衙内的生活也会乏味,而这是个发飙的好借口——喂,这是小爷的逆鳞哟
    当然,这也包括汤森在内。他的确干过那种只说“我是某某”然后借口别人不认识而发飙的无聊事,至于跟别人微笑寒暄然后转头问熟人“这孙子谁啊?”的事情也经常复习……所以说衙内这种生物,在某些事情上、在某些时候还真是有点故意耍贱。
    当然,能撞在衙内逆鳞上的倒霉蛋都不会是普通人,因为衙内对神智正常的普通人有很大的包容心。你是一个衙内,你好意思跟普通人打对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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