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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达人异界纵横-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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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真是热血好小伙,我相信你一定会成功的。”张宇拍了拍吴天的肩膀,一脸领导样。
之后张宇让吴天看了两遍秘笈巩固记忆后,就将残卷烧掉了,接着又在吴天麻木的目光中将一堆堆金银珠宝放进了系统背包。
为什么吴天麻木呢?因为他已经对张宇的神奇见惯不惯了,不过就是凭空让一堆金银珠宝消失嘛,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吴天表示很蛋定。
大约装了五分之一的财宝后,张宇的系统背包终于被塞满了,他满意的点了点头,当下取出混沌青莲刃并将石墙打了开来,实力大增的他已经有信心正面击败王掘墓。
不过,让二人意外的是王掘墓并不在外面,入眼的只有魔花。
二人都了解王掘墓的为人,不认为此人已走,必然是埋伏在附近,是以全神戒备搜寻起来。
不久二人在一片比较空旷的地带找到了一堆熄灭已久的火堆,在火堆旁边,一堆烤熟被并吃掉的残骸格外刺眼。
二人一下就看出这堆残骸是属于什么生物的,吴天顿时感到胃里一阵翻腾,差点吐了出来,就连张宇的脸色都有些不好看,但更多的却是心惊。
王掘墓还是吃人了,那‘历史’中的尸变事件也发生了吗?
“唔~~~”
仿若命运女神那婊子在回应张宇的猜想,一阵低沉且令人毛骨悚然的嚎叫声远远传来,这阵嚎叫似乎能让生者打从本能感到恐惧,二人闻声不禁打了个激灵。
转头一看,二人皆倒吸了一口凉气,王掘墓那厮竟倒攀在天顶上,此时的他已经没了人样,全身皮肤都呈绿紫色,瞳孔消失只能不满血丝的眼白,四肢骨骼仿佛被硬生生扯长了,攀爬在天顶宛如一只昆虫。
最可怕的是王掘墓的嘴巴裂到了耳根,口中牙齿变成了鲨鱼般的三角利齿,给人一种连钢铁都能轻易咬碎的暴力感。
“果然是尸王,竟然真的变成尸王了!”
张宇瞳孔紧缩,不禁露出苦笑,原以为实力大增后能搞定王掘墓,谁知这厮竟然也变强了,而且提升幅度一点都不比他少——尸王这玩意,可是入凡五重的怪物啊!
第三十章对阵尸王
张宇很强,虽然只有10级,战力却达到入凡四重,但这并不意味他能打败入凡五重的强者,而尸人化的王掘墓乃是尸王,更非入凡五重可比,如果其真与游戏中一样强的话,他的胜算无限接近零。
“探知!”
为了摸清敌人虚实,张宇第一时间使出探知技能,尸人王掘墓的资料立刻呈现在眼前。
姓名:王掘墓
种族:僵尸(尸王)
等级:50
力量:157
身法:98
根骨:168
灵力:10
意境:5
看完尸王的属性,张宇蛋疼了,这尼玛除了灵力和意境垃圾外,其他属性都大幅度超过平均水准,完全是标准的尸王属性,相当于入凡六重的普通高手了,与这货硬抗就算有十条命都不够用!
张宇不是傻子,当下大吼一声‘快跑’与吴天折返宝库,他决定了,除非练到实力逼平尸王的水准,否则绝不出来。
张宇的如意算盘打得好,可尸王会让他如愿吗?只见尸王看到二人逃跑后,立刻追了上去,倒立在墙上如行平地,竟比地上的二人还跑得快。
当二人跑到宝库前准备开启机关的时候,尸王忽然脖子一鼓朝二人喷出了一滩绿色液体。
张宇一直注意着尸王动向,见尸王‘吐口水’他顿时面色一变,一把推开吴天并顺势向另一边躲去。而绿色液体没有击中二人自然沾到了墙壁上。
恐怖的一幕出现了,这摊绿液竟有极其可怕的腐蚀力,连宝刀都只能留下一点刮痕的石墙竟如泡沫般轻轻松松就被腐蚀,在墙壁上开出个不大不小的洞,从外面甚至还能看到宝库里的情景。
张宇和吴天见状惊骇不已,因为眼前的情景已经告诉他们想继续躲在宝库是不可能事,它绝对挡不住尸王。
二人中,张宇更是纠结不已,忍不住盯着尸王狂喷起来:“我勒个擦,有木有搞错啊?你丫的是异形还是尸王啊?我怎么不记得尸王有这凶残能力啊!难道说你丫也是穿越过来的?这尼玛根本就是开外挂啊!GM,快来封号啊!”
不提张宇化身喷子,吐出一口‘痰’后,尸王又发出了低沉嚎叫,接着就松开四肢从天顶垂直落下,在空中灵敏翻身轻轻松松落到地面,然后宛如野兽观察猎物般盯着张宇和吴天。
二人见状皆神色肃然,眼中全是豁出一切的锐气,他们明白躲是躲不掉了,如今唯有拼命才能活下去。
张宇对吴天打了个手势,示意吴天躲到一边伺机偷袭,吴天也知自己帮不上忙,所以也不废话,立刻小心翼翼往一旁退去。
这一动作似乎刺激了尸王,只见他忽然张嘴大吼一声就朝吴天疾冲而去。不过他的属性虽然很高,可身法并不比张宇高多少,在他冲锋的同时,张宇也动了,直接从侧面进行拦截。
尸王虽然智商低下,但生物本能却觉醒了,在张宇行动的时候,他也察觉到了从侧面袭来的杀意,便硬生生停步并转头冲向张宇。
一人一尸面对冲锋,很快就贴近对方,尸王举起右手抓向张宇,他的双手已经彻底变异,变成了锋利的爪子,可以轻易撕裂岩石钢铁,若被击中张宇必死无疑。
好在张宇将所有的自由属性全部加在了身法上面,这一爪虽然威力十足,速度却块不到哪去,张宇第一时间以混沌青莲刃迎击,一人一尸就这么在电光火石间对上一招,之后交错而过与敌方背对而立。
谁是胜者?
答案很快就出来了,尸王之爪虽然厉害,可还是属于凡品范围,怎么可能敌得过混沌青莲刃?入凡和开天,乃蝼蚁与众神的差距!
一秒后,尸王的右手从手腕部断开落到地上,尸王吃痛之下发出怪叫,回头死死盯着张宇,脸上全是怒色。
远处的吴天见后,惊喜之下差点叫出来,可还没等他高兴够,尸王竟拣起断手重新接好,其伤口迅速愈合,很快就已痊愈了。
“超速再生!”
张宇心中一惊又一沉,游戏中的尸王可没这无耻能力,腐化能力外加超速再生,看来自己得尽早摈弃游戏中某些不符合现实的东西了,否则迟早要吃大亏!
尸王接回手后没有贸然再攻,他虽然丧失了人性,却保留着生物本能,他能感觉到张宇手中的武器非常危险。当下他立刻疾步后退与张宇拉开了距离,紧接着他的喉咙再次鼓了起来,一口绿液随之喷出。
不,不止一口!
这厮吐出一口后又继续酝酿下一口,一口一口接连不断的吐口水,简直就像星际争霸中的刺蛇附体。
面对漫天密布的绿液,张宇不敢大意,连忙左闪右避,一路留下无数腐地与令人作呕的腐气。
不过这些可怕的液体对暗影梦魇并无杀伤力,甚至被腐液沾到后反而如雨滋润,色泽明显鲜艳许多。张宇发现这一点后,就刻意往魔花较多的地方躲,用魔花来掩护自己。
张宇想既然是现实世界,那这腐液绝不可能无限喷吐,等尸王精尽人……咳咳,口水吐完时就是他反击之刻。
可惜张宇这次似乎衰神附体,他的判断没错,可尸王在快要吐光口水的时候竟然转头抓起一朵魔花就狂吃起来,王掘墓是因魔花尸化的,魔花并不会攻击他,是以魔花很快就被吞噬的一干二净。
魔花被尸王吃掉后,在尸王体内迅速转化为绿色腐液,于是尸王又再次化身口水鸡,大老远吐个不停。
张宇郁闷了,搞了半天原来是坑爹的无限弹药,简直比游戏里还坑,至少游戏里吐口水还有CD,现在连技能CD之类的限制都没了。
张宇差点忍不住把妖圣信物拿出来吓唬尸王,但想到尸王是魔化生物后他赶紧压下冲动。因为妖圣信物虽然对天武世界的生物很有威慑力,可当对方变成神魔二界的东西时就不灵了,甚至可能激起对方的狂性。
对神魔二族来说,妖族可是死敌中的死敌!
“不行,这样下去非得被耗死,只能主动出击了。”张宇盯着尸王一边闪躲一边寻找突袭办法,很快就发现尸王吞噬魔花补充绿液时会有七八秒的空白时间,对一般人来说七八秒算不上什么,但在生死大战中却能决定很多事!
当尸王再次补充弹药的时候张宇动了,如突袭猎豹般冲了过去,尸王见状为之一惊,连忙急退,但他在转化绿液时无法全力施展,速度比平时下降不少,两者距离很快就拉近了。
奈何张宇和尸王间初始距离相隔太远,七八秒时间走完张宇和尸王还是有十几米的距离。于此,尸王口水再来,让张宇郁闷不已,只能重新躲起来。
这一回张宇想先靠近一点再突袭,谁知吃一鳖长一智,他一靠近,尸王就会主动后退,使他们的距离始终没变。
面对这种情况,张宇又憋屈又火大,发泄般的用匕首砍了下身旁的魔花。
诡异的情况出现了,被混沌青莲刃砍中的部位迅速枯萎并不断扩大,转眼间被砍中的整片花瓣变成了干巴巴的,而魔花也似受惊小猫般将花瓣合了起来。
张宇见后不禁一愣,继而眼睛一亮想到了对策——这些魔花竟然如此脆弱!既然尸王要靠魔花才能无限吐口水,那就干脆把魔花全部破坏好了!
想到便做,张宇立刻将四周的魔花全部砍断,失去根茎支撑的魔花迅速枯萎,短短几秒变成了干壳残骸。
张宇暗道果然如此,当下他就开始不断破坏魔花,一株株原本生机勃勃的暗影梦魇在张宇跑过之后全部被斩,留下一地枯叶残花。
尸王大怒,终于主动冲向张宇,可张宇却对他不闻不问,一路奔走砍伐魔花,大有不将魔花全部破坏就不停下的势头。
张宇的速度不比尸王慢多少,而且他的智慧不是尸王这种靠本能行动的怪物可比,一路专走令尸王难受的路线,搞得尸王如何狂奔都追不上他。
这一幕在旁人眼里实是惊心动魄,一人一尸的急速追逐战令吴天目不暇接,心中的震撼超越以往任何时候,惊不由自主的跟了上去。
随着时间的推移,第三层渐渐出现了许多没有魔花的空地,活动范围逐渐变多,尸王得速度也逐渐提了起来,最后当张宇被逼近墙角的时候,他忽然在花丛间连续拐了几个弯,最后停在了一朵刚被砍下的魔花旁边。
尸王追上后仿若惊喜般怪嚎一声举起利爪杀了过去,而张宇似乎没有察觉,始终背对着尸王。
“呲啦~~~”
一阵布料撕裂声响起,张宇的衣服被尸王撕得粉碎,不过,也仅仅是衣服罢了,因为衣服被挂在了枝干上,而张宇则不知所踪!
尸王发现张宇没在后不由一愣,这时一阵杀气从后袭来,尸王想回身却为时已晚——只见张宇忽然从旁杀出,在尸王回身之前袭向了尸王心脏,只要心脏被破,哪怕是他是尸王也要毙命。
随着‘噗嗤’一声闷响,张宇的混沌青莲刃刺入了尸王胸膛。
第三十一章尸王灭
“成了!”
看到匕刃完全刺入尸王胸腔,张宇笑了。但还不到两秒他的笑脸就僵住了,因为对方竟然没死,还抓住了他的双臂。
“没伤到心脏?对了,我想起来了,这货和其他尸王不同,他天生有两颗心脏!”
张宇这才想起遗忘已久的细节,连忙用力挣扎,奈何他的力量远不如尸王,任他如何挣扎都无法挣脱。
而这时尸王张开了血盆大口,一滩绿液就这样喷在了张宇头上。
“老大!”
一阵又惊又怒的声音响起,尸王闻声回头,发现吴天正满脸疯狂的朝他冲来,吴天此时手持一把从宝库里拿的宝刀,虽然品质远不如混沌青莲刃,但在凡品中已属上等,可轻易杀伤尸王。
结果尸王因抓着张宇的关系没能第一时间做出反应,被吴天一刀砍入腰部,吃痛之下不自觉放开了张宇。
不过吴天无论力量还是武器都没法和张宇比,所以宝刀虽然伤到尸王,却没能伤及要害,反而被尸王反手一把掐住脖子提了起来。
尸王的力量极其恐怖,吴天那百多斤的块头一下子就离地近半米,仅仅被提起来吴天整张脸就已涨得通红,两颗眼珠都似要瞪出来了,毫无疑问只要尸王再用点力吴天的脖子就会如火柴棍般轻易折断。
但预想中的骨折声并没有响起,当尸王想拧断吴天脖子的时候,他的手臂忽然被非常干净的切断了!
仔细一看,切断尸王手臂的竟是绿液淋头的张宇。
再一瞧,那些绿液虽然融掉了张宇大半身衣服,却没对他本身造成任何伤害,只是被淋了个满头绿液,脸上全是郁闷和恶心的表情。
为何张宇一点伤都没受?
似乎连张宇自己都忘记他体内还有羽馨给予的混沌青气,而混沌青气对绿液也有用!
神人魔妖四族虽有不同,但所有的力量都遵循五行法则,那绿液虽然可怕,却也不过是木行与土行能量融合而成的东西。
混沌青气是什么?乃妖圣羽馨的五行抗性之气,只要是五行所属的东西,管他是什么都有极强防御力,结果绿液虽然可怕,却不能对张宇造成任何伤害。
当然,恶心的绿液还是让张宇很难受,是以才会有郁闷和恶心的表情。
镜头回到尸王身上,这厮被砍断手臂后顿时痛苦嘶鸣起来,惊恐之下转身就欲急退。不过张宇没给他机会,第一时间乘胜追击,一刀切掉尸王右腿并踹了一脚,失去一只脚的尸王顿时被踹倒在地。
紧接着张宇一跳脚踩在尸王身上,再次挥动匕首将尸王另一只手臂也砍了下来,四肢失去三肢的尸王又惊又恐,张开血盆大口就冲张宇连喷绿液,想用这个东西阻挡张宇。
明知绿液对自己无效的张宇哪会停手,抬起左手挡住脸后就举起匕首对尸王的胸腔不停捅不停剁,终于在连击七八次后击毁了尸王两颗心脏。
这一次,尸王真的毙命了。
危机解除,张宇一屁股跌坐在地大口喘息,又和同样在喘气的吴天对视一眼,皆有一种劫后重生的轻松感。
半晌,回复过来的吴天冲张宇伸出了大拇指:“老大你真牛B,这王八蛋的口水都伤不到你,你不知道,当我看到你被那绿水淋到时还以为你死定了,嘿嘿,老大果然不愧老大,不能用常理来看待。”
张宇听完笑着摇了摇头,心中却是心有余悸,说实话,当他被绿液淋到时他几乎以为自己死定了,可在这时一直在体内沉睡的混沌青气动了起来,将绿液的效果全部抵御在外,而他便抓住时机对尸王进行猛攻,这才干掉可尸王。
说实话,尸王一开始的战略就错了,要不是被混沌青莲刃所慑不敢与张宇近身肉搏的话,张宇恐怕早就死得不能再死了。
想到这张宇忍不住看了看手中的混沌青莲刃,由衷感叹一个人想要牛B必然有个牛B的背景,若是穿越后没有羽馨这位牛B靠山的话张宇恐怕就得被溶成一堆烂肉了。
“老大,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啊?继续下去探险吗?”吴天忽然开口打断了张宇的思绪。
张宇闻言摇了摇头:“不,以我们现在的实力继续往下无疑是找死,等过段时间再来吧!现在我们先回去,我有个朋友还在雷矛部族的王庭等我,我要先去一趟,你跟我去还是先回中州?可能会有点危险。”
吴天撇撇嘴道:“老大你这是什么话,我们两个都一起出生入死过了,怎么可能让你一个人去?你说危险,再危险能有这鬼地方危险?不过是区区草原牧民罢了,我就不信还能跳出几个妖怪来!”
张宇听完也笑了,是啊!一起出生入死过,这性质就与以前完全不同了,想到吴天误以为自己遇害时那副疯狂的样子,他也不禁有些感动——男人之间的友情只有生死之交才是最牢固的!
当下二人原路返回,一路上除了第二层有点麻烦外,倒也没再遇到危险,安安全全返回了地面,甚至在路过第一层的时候鬼王还带着一票小鬼夹道欢送,弄得跟领导巡查似的。
半日后,两人赶到了雷矛王庭,这段时间正是雷矛部族一年一度的朝贡时期,按理说应该非常热闹,可两人看到的情况却与预想不符,整个雷矛王庭都笼罩在一层压抑的气氛中,所有的雷矛精卫都在严守各个关卡,大有一种连苍蝇都不放过的拼劲,看来雷矛部族一定发生了什么大事。
想到之前毁掉苏雷氏族的贼人,张宇敢肯定雷矛部族的变故十有八九与那伙贼人有关。
略一思索,张宇的嘴角扬起了一丝笑意,立即和吴天走了过去。
王庭护卫老远看到二人后,立刻走上前拦住了二人,一名千人将眯起眼睛问道:“你们两个是什么人?”
张宇立刻堆起笑脸道:“尊敬的勇士,我是来自中州的商人张宇,这位是我的护卫吴天,我们是来拜访哈霍恩大王的。”
“中州商人?张宇?”千人将一愣,看了看连衣服都没穿的张宇,皱眉道:“我怎么没听过你?而且你说你是中州商人,为何会穿得如此邋遢,我虽然在王庭地位不高,可也见过不少中州商人,他们没有一个像你这般,你莫非是欺我不成?”说到最后他的声音遽然变冷,士卒们闻言纷纷亮出刀剑。
“哼!”张宇还没说话,旁边的吴天就忍不住了,冷哼一声率先亮出宝刀挡在张宇身前,一副想动张宇先过他这一关的架势。
张宇非常满意吴天的‘默契’,因为当吴天亮出宝刀的一瞬间众护卫就对张宇的话信了七分,没办法,吴天的宝刀太极品了,华丽而务实,哪怕是最没眼光的小兵都能看出宝刀不凡,而能拥有它的自然不会是身份平凡之人。
众侍卫发现宝刀不凡后,张宇适时出来唱起了红脸:“吴天,退下,不可无礼。”而后又对千人将笑眯眯的说道:“抱歉,我的护卫冲动了点,还将军请见谅。恩,我俩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路上遇到了一伙马贼,差点丢了送给哈霍恩大王的礼物。对了,这就是进贡给哈霍恩大王的礼物之一。”
说罢张宇像变魔术似乎从系统包囊里拿出了一颗乒乓球大小的夜明珠。
这颗夜明珠能被收藏在狼神之陨第三层的宝库里自非凡品,即便白天也闪闪发亮,无论在草原还是中州,这都是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品。
别说千人将了,就是普通士卒都能看出夜明珠不凡,而千人将也相信张宇的身份了,甚至还认为张宇绝对不是一般的中州商人,一出手就是这么好的东西,还只是礼物中的一件,这等财力和气魄绝非一般中州商人能有的。
第三卷草原雄主
第三十二章草原大事
千人将对张宇的态度立刻有了180度大转变,极为恭敬的说道:“睿智的张宇阁下,请原谅在下无礼,只是现在王庭正值多事之秋,我不得不谨慎对待。”
张宇笑眯眯的点了点头:“呵呵呵,我了解,将军阁下,我很佩服你的尽忠职守,实在是军人表率,这是小小心意,不成敬意,还请笑纳。”张宇又摸出了一锭分量颇足的金子。
千人将眼睛一亮,身为草原人的他也不懂矜持,很大方的收下了金子,惹得手下一阵艳羡。
收了张宇的好处,千人将的态度越发恭敬,并主动表示愿意带张宇去觐见哈霍恩。而张宇自然乐呵呵的接受了,当下就在一群士卒的护卫下与千人将一起进入了王庭。
当然张宇不可能裸着上本身去见哈霍恩,有金银开路,随便提了一下,一套干净的锦衣就送了过来,就连吴天也被送了一套帅气的皮铠,穿上之后二人的气质立马大变,看上去总算有了点大人物的感觉。
众人再次上路,张宇适时抛出了一个问题:“对了,将军阁下,请问苏雷氏族的族长苏雷有没有来过这里?我和他是朋友,前段时间和他分开了,一直很担心他的安危。”
“苏雷?”千人将想了想道:“这人我倒是听过,三天前就到了,听说他的氏族被马贼袭击导致全灭,在第一天见过大王后就一直待在王庭里。想不到他居然是您的朋友,张宇阁下,需要我带他来见您吗?”
张宇笑着摇了摇头:“这倒不用,等见完哈霍恩大王再去也不迟。”
千人将觉得有理,也不再说什么。
这时远处传来一阵吵闹声,众人闻声看去,发现有一群十几二十岁的年青人正在欺负几个平民,这群年青人明显身份不低,周围的人对他们敢怒不敢言。
“那些人是……”张宇看向千人将。
千人将看了看四周,小声说道:“张宇阁下,这几个是我们部族出了名的太子党,领头的是哈霍恩大王的儿子拖雷。”
“拖雷?莫非……”张宇一愣,似乎想到了什么,似笑非笑的看了看太子党中明显是老大的那个。
不过,张宇并没有说什么,很快就收回目光继续上路。
草原人的文明落后,王庭甚至连中州诸国的小镇都比不上,不一会他们就到了王宫,这王宫也简单,不过是几个大一点的帐篷罢了。而王宫的传召更简单了,千人将往里面一喊,过了会里面就有人喊回来,说是允许他们进去觐见。
很快张宇就见到了哈霍恩,这位草原霸主已经五十多岁,但身体相当好,看上去才四十出头,作为草原霸主,他的实力自然不弱,入凡四重足可让他笑傲整个草原。
哈霍恩最近过得并不好,草原上突然出现了一伙来无影去无踪的马贼,搞得他焦头烂额,那伙马贼一人数马,非常狡猾,派的追兵多了追不上他们,人少了反而会被反攻,哪怕是他的王庭精骑也一样。
短短十余天下来,前来朝贡的小部族和示好的商队十个有九个都遇害,剩下一个好不容易到了也是伤筋动骨,哈霍恩的面子可谓丢到姥姥家了。
不仅如此,王庭高层也因这事变得有些不稳,草原王庭本就是一种军事联盟的性质,高层贵族对大王甚至有任免权,最近已经出现了一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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