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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穿越女的倒掉-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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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秀自然不会回答他。
  不合时宜的道一声,“你且好自为之吧。”便和来时一样,无声的离开了。
  李沅显然看到了她,却没有跟上来找她的麻烦。
  云秀施展隐身术,悄然失去了踪影。


第100章 锦瑟无端(八)
  “勒死他。”李沅吩咐。
  李沅提前将下人支开,故而除他之外无人听到陈玄志的话。但对李沅的命令,这些人也一向都不问为什么,只管奉行不违。若足够自信摸准了他的心思,指不定还会擅自发挥一二来讨他欢心。当然,若发挥不好,马屁拍到了马蹄子上,也有够受。
  许是物以类聚,天长日久的淘换下来,如今留李沅身边的已都是些和他心照不宣的混不吝。跟他一样的百无禁忌、飞扬跋扈,捅破了天也只当是跪下来请个罪就有人替他们兜着的事。杀个脑子被打坏了的失势宦官罢了,有什么顾虑?
  便有人接解下衣带进屋,也不管陈玄志如何惊恐辩解,上前便勒住了他的脖子。
  李沅在外头听着——其实也没什么可听的,陈玄志只在人进屋时惊叫了一声而已,随即便被捂住嘴勒了脖子。
  连挣扎都没发出太大的声音。
  这堪称寂静的某个人的死亡过程,和每一个平淡无事的日常一样枯燥,且令人心烦。
  故而稍过了一会儿,李沅才迟钝的意识到自己的失策——要弄死陈玄志,他有无数不必脏手的法子,为什么偏要选这一个?
  一旦让他阿爹知道陈玄志被人勒死,只怕立时就会怀疑自己弑父、弑君之事是否被不该知道的人知道了。待意识到发现了真相的是自己的亲儿子,他阿爹会怎么想?会不会觉得自己从弑父、弑君的儿臣,变成了将以被弑杀为结局的君父?他会怎么看待自己的亲儿子呢?潜在的送葬人吗?
  在他开口纠正自己的命令前,他的鹰犬自屋里出来,向他献宝道,“三哥,人已经干掉了。”
  ——他慢了一步。
  却也没太懊悔,只平静的转而吩咐,“处理干净吧。”
  便有人抱了柴草进屋,往灶台里多添了一把火。
  ……
  当李沅离开掖庭时,那偏僻的小院子里陈玄志的尸体已烧了起来——过不了多久,整栋屋子都将在大火中化为灰烬。
  没有人会知道陈玄志究竟是怎么死的。
  十四郎做了一个梦,梦里阿娘正在给他讲故事。
  那也是阿娘生前给他讲的最后一个故事。
  ——海鸟飞入了鲁国的王宫,相国驱赶它,而鲁王喜爱它。巫祝模仿海鸟的鸣叫声引诱它,以网罗捕捉了它。
  于是它住进了雕梁画栋的宫殿,脚下系上了黄金的锁链。它食不甘味的吃着甘沃肥美的食物,寝不安席的听着金石丝竹所奏的雅乐。
  相国憎恶它,说这是一只毛色不纯、来路不明的野禽,快些赶走了吧。而王喜爱它,说它毛羽清丽、音色婉转,它落难至此,我将善待奉养它。
  海鸟惊恐、憔悴,毛羽日益枯槁,音色日益嘶哑。相国已不再驱赶它,而王也不再喜爱它。
  它行将死去了。
  却留下了一只小海鸟。
  十四郎昏昏沉沉的从梦里醒来。
  他几乎已忘了阿娘曾给他讲过这么一个故事,毕竟这故事太不中听了,就只是一只海鸟温温吞吞的落难罢了。既没有引人入胜的细节,又没有令人精神一震的转折。
  可在这一刻回忆起它,十四郎却发现自己再也无法忘掉它了。
  ……原来我就是那只被留下的小海鸟吗?十四郎想——原来阿娘其实是身不由己的,其实自始至终都希望能离开那座黄金的牢笼吗?
  原来,“离开”才是早应作出的正确的选择。
  他坐起身,发现云秀正坐在窗子边读书。她咬着笔头,似乎在思考些什么。
  冬日惨淡的阳光透过白雾似的烟罗纱落进来,照亮了她散漫温柔的面容和纤细姣好的指尖。
  而后她意识到他醒过来了。那百无聊赖的懒散像蛋壳般被磕开一角,里头那个跳脱欢腾的少女跳跃出来。她回看向他时,眼瞳就已被点亮了。
  想到离开之后,便将和她相携相伴,十四郎便觉着漫长的迷茫之后,他的人生终于安然美好尘埃落定。
  “我居然睡着了……你等了很久吗?”
  “没有,我也才刚回来。”
  “‘私事’处置好了吗?”
  “算是吧。”
  看云秀的反应,十四郎猜测事情没那么顺心,但她决定随它去了——在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这件事上,云秀确实欠缺了一些执着。和他们这些人不同,云秀似乎很少在意事情是否按她期待的发展了,也很少想去干涉、修整那些令她不快的东西。
  真是奇怪啊,十四郎想——人类渴求力量,不就是为了活得更称心如意吗?不就是为了在和旁人的理念起冲突时,确保需要妥协的那个不是自己吗?明明拥有能够肆意妄为的力量,却依旧允许那些碍眼的东西在她眼前活蹦乱跳,轻易就对不顺心的事释怀——她的心性还真是凡人所难以理解啊。
  他并不想成为、大概也一辈子都无法成为这样的人。
  可当这份散漫出现在她的身上时,他却觉着喜爱。
  他便对云秀说,“我也准备好了,我们可以走了。”
  云秀却没有回应。夕晖落入她的眼眸,令那双向来跳脱无忧的眼睛也显得深沉了。她就用那眼睛凝望着他,不知在欲言又止些什么。
  有那么一瞬间,十四郎甚至怀疑她在为何事而迟疑——怀疑她后悔答应他,要和他一道去遨游。
  若她真的后悔了怎么办?十四郎竟也在初醒的、尚还未活跃起来的思绪中,稍稍假设了这样的情形。而他的内心竟未因此产生太多的波动——大概因为早在最初相遇的时候,他便已接受了“萍水相逢”的结局。浮生在世,终有一别。父母兄弟尚且如此,何况是碰巧落凡在他眼前的小仙女呢。
  “其实,报仇也不一定就要杀人。”云秀却忽然说。
  “……什么?”
  “你就不想让他们受点惩罚吗?是为公义也好,为私仇也罢,哪怕只是为了泄愤呢。”云秀说,“就这么放过他们,远走天涯……”
  十四郎先是感到松懈后虚脱的喜悦,它一闪而逝,随即思绪便重新被巨大的,大到无法逃脱的混沌的沉重包裹起来。
  他逃避“复仇”的话题,因为一提起这件事,他就变得不像自己。他知道他被诸多负面情绪裹挟了,并且挣扎不出来。他不想在此状况下做出任何决定,只想远离——就仿佛身体逃离长安,内心也能脱出事外再度冷静下来一般。
  “我以为你会劝我放下仇恨呢。”十四郎道,“你们修道人,不是都求超脱世外吗?”
  “我可没那么超脱……”云秀嘀咕着,没再继续进攻,“我只是觉着,若什么都不做就走了,你心里……”
  十四郎叹了口气,上前轻轻抚上她的脸颊,“我却觉着,只要能同你在一起,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
  云秀似乎有些迷茫。但正如十四郎所想——她从不执着于说服旁人,也并不一定非要事情按她所设想的进展。她很快便点了点头,映了夕晖的眼眸轻弯,给了他一个温暖的微笑,“嗯。”
  随即便又道,“对了,你那个大侄子在斜对街上守了半天了,要不要先去把他打发走?”
  李沅端坐在马车里,正派得就跟脊梁上那根骨头被绑在柱子上似的。这个没正形的纨绔,很少有坐的这么肃整、面色这么难看的时候。
  “三哥,咱们在这儿守了老半天了,到底要干什么呀……”等得不耐烦了的鹰爪掀开帘子询问。见他面容仪态,不知怎的越说越小声,“爷,”不自主的便换了称呼,“要不咱改天,挑个没人瞧见的时候再来?”
  ——显然是以为他要杀人越货了。
  李沅面容未改,只眼珠子转过来。跟他对上眼神,就跟大半夜和山神庙里的神像对上眼神似的。鹰犬虽没摸透他的心思,却也不由吓得一缩。
  “啰嗦。”半晌,李沅给了两个字。
  却让人吊起的心神倏的松懈下来。
  “是,是。”那人赶紧做了个闭嘴的姿态,乖乖放下帘子,任主子冥思去了。
  李沅拿不定主意。
  ——那小仙女既然出现了,此事必然同十四郎有关。
  故而杀了陈玄志后,他便直奔宁王府。按照他往常的行径来看,他应当是想来灭十四郎的口——纵然不灭口,也是来试探、恫吓十四郎,逼他自行寻个妥帖的、令人放心的法子闭上嘴的。
  可其实吩咐来宁王府时,他压根儿什么都没想。等来到了宁王府,他也只是坐着发呆罢了。
  他也疑惑,自己究竟为何会感到茫然。
  阿翁已被弑杀了,他也已知晓真相。在下令诛杀陈玄志时,他便已明了自己的立场——他将是未来的储君,而他帝国储君的身份基于他是当今天子的长子,而非因他是大行皇帝的孙子。明白了厉害干系,一切便顺理成章。他又不是十四郎,没必要在是非正邪之间拖泥带水的纠结。
  ——是的,只消找准自己的立场,行所当为,便足够了。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而悖逆了天生立场的那颗道义之心,既无补于既往,更有害于将来。
  他确实不该来找十四郎。
  他正要吩咐回府,便听外头传来了十四郎的声音。
  “既然来了,便进府饮一杯茶吧。”


第101章 锦瑟无端(九)
  李沅下了马车,随十四郎入府。
  十四郎引他至正厅,命人奉茶。李沅便嗤笑,“你既请我进来喝茶,便拿出些诚意来。”他扫视一眼王府正堂的,状若审视,“这屋子我比你还熟,不算是你府上。”
  十四郎也不同他争,只问,“你想去哪儿喝?”
  “你读书的那个院子。”李沅冷笑道,“外人都说,我出入宁王府如出入无人之境,里里外外的奴才怕我还有甚于怕你,仿佛我才是正经主人。可外人不知的是,唯有你‘读书’的那个院子,你不请,我便进不去——你在那院子里藏了什么?仙女吗?”
  十四郎不答,只道,“那院子是我遣怀之处,没人进去伺候,只有我手烹的劣茶。你若不嫌,便去尝一杯吧。”
  李沅道,“正好,我也嫌人多聒噪。你我知交多年,你烹的茶,我也喝得。”
  他们便踏雪往那院子里去。
  李沅所觉不错,宁王府是十四郎的府邸,但只有那处小庭院才真正算是十四郎的家。
  他将那庭院变成一座园中园,园门一关,便自成天地。
  院子里积雪都是他自己清理。仅以竹帚扫出一条三岔道路,自园门通往书房和大银杏树下。那银杏树只剩光秃秃的枝桠,倒衬得头顶蓝天越发辽阔了。树下尚有未化尽的雪人,想是大行皇帝去世前堆起的。面目轮廓早已模糊了,混尘积冰,看上去脏兮兮的。
  李沅嗤之以鼻,却又说不出嘲讽的话。
  反而一时停住了脚步,“你堆的?”
  十四郎没应答。
  李沅冷哼的一声——看来不是十四郎堆的,想来他这避世索居的院子里还有旁的访客。
  他便翻起旧账来,“记得叶夫人还在世时,我也在你院子里堆过雪人。堆了满满一院子,第二日去找你玩耍时,就连一片雪花都不剩了。后来在幼学馆,也多次邀你一道堆雪人、打雪仗,可你从来都不屑应邀。”
  十四郎记忆犹新,唇边竟也难得泛起一丝冷笑,“你可还记得,当日为何要到我院子里去堆雪人?”
  李沅仔细琢磨了一阵子,却记不大清了。只记得十四郎的母亲叶夫人,是位格外温婉美好的佳人。可惜碍于身份,一向对他客套又疏远——这样想来,他去十四郎院子里堆雪人,恐怕不是为了向十四郎示好,而是为了讨好叶夫人的。
  “总归是交好之意吧?”
  十四郎一笑,道,“——因为我不肯给雪人带上獠牙、血舌,做成恶鬼的模样,你把我堆的雪人踢倒了。二哥哥令你赔礼,你便将全殿上下的雪全倾到我院子里去,堆了满院子造像恐怖的雪人。”
  “……”
  这简直太符合他的作风了,就算已不记得了,李沅竟也不敢说他没做过。
  只好清了清嗓子,半尴不尬,“这么点小事,你居然记了这么久,也太小心眼了吧……”
  “你也不遑多让。事后我不愿再同你玩耍,你不也记仇至今吗?”
  “……”熊孩子脸皮总是要比乖孩子厚一些的,“那我们就算扯平了吧。”
  “我又不是要同你算账。”
  李沅嗤之以鼻,“平日里看人就跟看蝼蚁似的,一副觉着旁人蠢,却不屑赐言的欠揍模样。今日忽的把十几年前的烂账都毫末毕究的翻出来,却说‘不是要同我算账’?”
  “平日不爱理你,是因说了只会让你变本加厉,还会被拿来取笑。”
  “……”李沅还说头一次遇到他说一句就被人顶回一句的状况,竟有些语塞,“我又不是三岁小孩。”
  “你十二三岁时,也是一样的做派。”
  李沅恼羞成怒,“……我取笑你,只是因为你可笑!”
  “我不理你,也只是因为你可厌。”
  “你说我可厌?!”
  “莫非你一直觉着你很讨人喜欢?”
  “……我堂堂天潢贵胄,英俊倜傥,文武双全,我哪里不讨人喜欢了?”
  “你哪里都不讨人喜欢。”
  两人对峙着,一个怒火中烧,一个无动于衷。
  最后还是李沅先败下阵来,“……反正你也很可厌。”
  “是。”十四郎居然承认了,“但我比你有自知之明。”
  李沅无言以对,半晌,只好将话题拉扯回去,“……你既觉着我可厌,不爱理我,为何还要跟我说这么多废话?”
  十四郎微微一怔,想了想,道,“若连我都不说,还有谁会告诉你这些?”
  “……那还真是感激不尽啊!”李沅道。
  兀自气恼了一会儿,到底还是咽不下这口气去。十四郎取了茶具来浣洗,将他晾在一旁,李沅便追在他身后辩解,“但我才不可厌呢,我又不像你,又孤僻,又阴沉,还较真。我这么俊朗的少年,怎么可能不讨人喜欢!”
  沸水浇在茶盏上,腾起一片雾蒙蒙的白气。
  李沅终于绕到十四郎的对面,能和他当面对质,就被那蒸汽遮住了视线。气恼的抬手挥开。
  “你只记恨我不肯同你玩耍,却不记得是你欺负我在先。你身旁莫非就没有知晓原委的人?却无一人纠正你——我猜想,怕还有许多人附和你,加深你对我的成见吧。你英俊倜傥、聪颖过人,于我何加焉?你自负蛮横,归咎于人,却着实令我受害。究竟是可厌还是讨喜,你就不自知吗?”十四郎垂着眼睛,“可话又说回来,讨不讨人喜欢对你而言有那么要紧吗?”
  李沅自我中心惯了,还是头一次听人这么正经的解释他为何“可厌”,难免觉着别扭。然而他毕竟是聪颖的,已明白十四郎想对他说什么。
  “我只是觉着,被你这么可厌的人说不讨人喜欢很不甘心……并不是真的在意。”他安静的看十四郎用沸水烫洗茶盏,半晌,才又道,“治理天下又不是靠讨人喜欢。”
  十四郎抬头瞟了他一眼。
  李沅又道,“觉着我大逆不道?”
  十四郎摇头,“这屋里并无旁人。”
  李沅轻蔑的一笑,“有旁人在也没什么可怕——昔日家宴上,阿翁曾问我日后志向,我说要成就秦皇汉武之功业。阿爹满头冷汗,焦急的向我施眼色。那时他是太子,在天子跟前却连帝王功业都不敢提……”谁能想到,日后他竟有胆量弑父、弑君?
  李沅甩开杂念,道,“记得你的志向是为贤相、辅佐明君。阿爹这种品性,断然不可能破例任用你。但我能。有朝一日我登上皇位,你便来做我的诤臣吧。若才堪配位,我必定力排众议,令你执掌政事堂。”
  十四郎不觉失笑——事到如今,贤相二字竟依旧能打动他的内心。
  可是他们二人,一个资辨捷疾,矜能勇进,日后却未必不是纣王之流。一个才质庸懦,忧愤而无为,眼下已是百无一用之辈。两个尚不解人间疾苦为何种滋味的无知少年,便敢空口立下远志,认定自己将来可左右家国命运。
  天底下最荒谬可笑的事,也无过于此了。
  “你可知当日我向二哥哥说,日后要当他的宰相,二哥哥是怎么说的?”
  “怎么说的?”
  “他说——你当我宰相之日,父皇在何处?”
  这确实是他阿爹会说的话。
  只是十四郎以此作答,未免令人羞恼,“你放心,我做事保证光明正大——就算我要作恶,也必定是众望所归、明火执仗的作恶。到时候你尽可以破口大骂,不用跟个怨妇似的在这里含沙射影,欲言又止。”
  十四郎又觉着荒谬可笑,又不知为何,竟能听懂他在说什么,“……没听说作恶还有众望所归的。”
  “反正我就能!”
  这份属于少年人的不合时宜的骄傲,在此刻却令人倍感亲切。十四郎抿唇笑起来,却不知该如何作答。
  他越笑,李沅便越觉着恼火,“笑什么笑——你到底入不入伙?我可把抄家灭门的话都告诉你了!”
  十四郎越发想笑,却知道再笑李沅可就真要老羞成怒了,便道,“莫非你还要灭我的口吗?”
  李沅轻轻一哼,“你以为我今日是做什么来的。”
  ——原来他今日在门前徘徊不去,是在犹豫要不要杀人灭口。
  十四隐约猜到了原委。忽就意识到李沅并非突发奇想来胡言乱语,他适才所说的话,竟都是痛定思痛之后,所立下的誓言。
  也许,他是想要自己来为他见证。
  十四郎看着李沅——他亦不知想从李沅眼中确认些什么。
  而李沅不闪不避的、高傲的正视着他。
  十四郎便也直视他的眼睛,说,“我不做你的诤臣。若你刚愎昏庸,我便讨伐你。若你有治世戡乱之心,我便来辅佐你。”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李沅逸气峥嵘的同他击掌为誓。可空口说完之后,又觉得好像有些幼稚。
  加之十四郎又没那些推杯换盏的热情与圆滑,豪情过后,两人不尴不尬的空手站在那儿,除了幼稚,就只剩下羞耻。
  李沅忍不住就嘴贱起来,“话说回来,若我刚愎昏庸,你打算拿什么讨伐我?就算要当荆轲,你武艺也不如我吧。”
  十四郎风轻云淡,“到时候你便知道了。”
  “……”


第102章 锦瑟无端(十)
  云秀坐在屋檐上,看着白云如鸽群般扑撒在远方的蔚蓝晴空上。
  屋檐下,叔侄——也或者是知己、是敌手的二人并不热络,却又自在、肆意的说着话。
  云秀听着那个熊孩子傲慢的,甚至有些强词夺理的发言,能想象出十四郎那双眼睛如何如蒙尘的明珠被激流冲刷荡涤着一般,渐渐恢复明亮的光彩。
  那个看似沉寂,可温柔不争的表象之下却流淌着救世的热血,有着比任何人都更天真却又比任何人都更纯粹的理想的少年,才是她认识的十四郎。
  可她并不是那个能将他从消沉中唤醒过来,重新点燃他那份知其不可而为之的顽强的入世之心的人。
  ——果然,放那个熊孩子来见十四郎,是对的。
  只是他们的遨游计划,可能又要修改了吧。
  日暮鼓声鼓声响起时,云秀不知为何又想起了令狐十七。
  她想,就算十四郎依旧要同她一道去远游,也还是时常带他回来,去同熊孩子吵吵嘴吧。
  人都是需要伙伴的。
  十四郎送走了那个熊孩子,云秀便自屋檐上跃下,解去了隐身术。
  十四郎回院子里时,她正捧着茶杯喝水——那俩人光顾着吵嘴似的聊天,烹了半晌的茶,竟都没喝一口。
  听闻声音她回过头来,若无其事的看着十四郎,缓缓眨了眨眼睛。
  这场景,倒有些像是野猫钻进院子里来吃供品,恰被人给捉了现行。
  但心虚的居然不是那只不请自来的猫——而是同外人聊得太欢,忘了给家猫喂食,致使它像野猫般自己来寻食的主人。
  当此情形,十四郎却也只能回以愧疚的沉默。
  云秀搁下茶杯,又拿了枚茶果子吃。那果子酥脆,咬下去沙沙的一声“咔”。
  她一边看着十四郎,等他说话,一遍吃果子。
  直到她拍去手上残渣,打算再斟一杯茶水来润喉,十四郎才上前执壶,帮她倒水。
  ——依旧一副知道自己做了坏事,却既不能认错,又无由解释的模样。
  云秀喝了一口茶,先说话了,“早先说去云游——你想先去哪里看看?”
  十四郎并未犹豫,他确实认真考虑过,“扬州一带。”
  “扬州一带是扬州呢,还是扬州东?南、西、北?”
  “……向北。”
  “那就是青、徐、淮西一带?”
  扬州向北到这三镇,尚有四五百里路程。云秀略过了所经州镇,直接点明这三地。
  而十四郎却认可了,“便自扬州向北,先游历这一带……”
  “而后继续前行至河朔吗?”
  十四郎竟愣住了——似乎直到云秀点明了重点,他才终于意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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